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范文(4篇)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管理,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管理。
第三条危险废物包括但不限于有害物质、易燃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等。
第四条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指专门用于存储危险废物的场所,包括临时贮存场所和长期贮存场所。
第五条贮存场所内的危险废物必须符合相关的规定和标准,确保贮存场所的安全和环保。
第六条贮存场所的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
第七条贮存场所的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人员,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保证贮存场所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贮存场所设施和设备第八条贮存场所应具备以下基本设施和设备:(一)围墙:贮存场所应安装围墙,确保外部人员无法直接接触贮存场所的危险废物。
(二)门禁系统:贮存场所应设置门禁系统,控制人员出入贮存场所,并记录相关信息。
(三)通风设备:贮存场所应配备通风设备,确保危险废物的排放和处理符合相关的要求。
(四)防火设施:贮存场所应按照相关要求设置防火墙、灭火器等设备,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泄漏检测设备:贮存场所应配备泄漏检测设备,及时发现和处理泄漏情况,防止污染环境。
(六)监控设备:贮存场所应设置监控设备,对贮存场所进行实时监测,保障安全。
(七)应急设备:贮存场所应备有应急设备,包括急救箱、应急通讯工具、应急照明等,以应对突发状况。
第三章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第九条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资格和培训证书,熟悉危险废物的特性,具备危险废物的处理能力。
第十条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巡查和检测,确保贮存场所的安全和环保。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进行分类贮存,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应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和相互危险。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相应的标识要求对贮存的危险废物进行标识,包括名称、性质、危险等级等。
危险废物暂存间环境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暂存间环境管理制度危险废物暂存间环境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对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建设、管理、运营等环节进行规范和监督的制度。
下面是有关危险废物暂存间环境管理制度的相关参考内容:一、危险废物暂存间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基础: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法》,危险废物暂存间的设立、管理和运营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政府部门和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废物暂存间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危险废物暂存间环境管理的建设要求:1.暂存间的选址要符合相关规定,远离居民区和水源地,确保环境的安全性。
2.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合理规划暂存间的布局和容量。
3.建设暂存间的结构和材料要符合安全、环保的要求,确保暂存间的密封性和防护性。
4.配备必要的防雷、排水、通风等设备,以确保危险废物暂存间环境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三、危险废物暂存间环境管理的运营要求:1.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和操作人员,负责危险废物暂存间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确保其安全运营。
2.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和操作指南,指导操作人员正确处理和储存危险废物。
3.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制定定期检查和维护计划,对暂存间的设备和环境进行巡检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环境安全。
5.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完善记录和报告制度,确保暂存间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能够有效进行。
四、危险废物暂存间环境管理的监督和执法要求:1.相关部门要定期对暂存间进行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问题。
2.对违反管理制度、存在环境污染、安全隐患等问题的暂存间要依法进行处罚和整改。
3.加强与其他环境监管机构的合作和协调,形成合力,实现对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全面监管。
以上是有关危险废物暂存间环境管理制度的相关参考内容。
通过制定和执行严格的制度和规定,可以有效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减少危险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同时,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也应加强对危险废物暂存间环境管理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推动危险废物暂存间环境管理工作的改善和提高。
危废仓库管理制度范文(4篇)

危废仓库管理制度范文危险废物(危废)是指在生产、经营、使用等活动中产生的具有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易燃性等特性的固体、液体、气体等废物。
危废的储存与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旦管理不当就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因此,制定危废仓库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下面是一份危废仓库管理制度的范本,供参考。
一、危废仓库的基本要求1. 危废仓库应设在独立的封闭场地内,与生产经营区域隔离开;2. 危废仓库应具备防火、防爆、防水、防漏、通风等必要设施和条件;3. 危废仓库应设置完善的危废存放区域划分及标识系统,分类存放不同类别的危废;4. 危废仓库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5. 危废仓库中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包括防漏设备、消防设备、急救设备等;6. 危废仓库应定期进行清理和检查,确保危废的安全存放。
二、危废仓库的管理人员要求1. 危废仓库应设立专职的仓库管理员,负责危废的收集、储存、处置等工作;2. 仓库管理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参加相关培训;3. 仓库管理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危废的安全性和环境保护;4. 仓库管理员应定期检查危废仓库设施和设备的完好性,并及时修复和更换;5. 仓库管理员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危废仓库的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三、危废仓库的操作规程1. 即将存放到危废仓库的危废必须经过合法的处置单位审批;2. 危废仓库应按照不同类别和性质进行分类存放,分类标识清晰明确;3. 危废仓库中的危废应放置在专用的或标识清晰的容器或包装中,包装破损或泄漏的危废应立即处理;4. 危废仓库应设有进货、出货登记,记录危废的数量、性质、来源等信息;5. 危废仓库应制定出入库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审批和把关制度;6. 危废仓库应定期对危废进行清点,确保库存与登记记录一致;7. 危废仓库应限制外人进入,严禁私自存放其他物品;8. 危废仓库的危废处置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严禁非法倾倒或私自处理。
危险废物保存仓库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保存仓库管理制度一、危险废物保存仓库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1. 统一管理危险废物的保存和存放,避免造成人身伤害和环境污染;2.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3. 强化仓库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4. 保证危险废物的安全保存和处理,以防止事故发生。
二、危险废物保存仓库管理制度的内容1. 仓库建设及设施管理(1)危险废物保存仓库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要求,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才能建设;(2)仓库内部设施必须有防火、防爆、防腐蚀等能力,并且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3)仓库内应设置紧急逃生通道和安全出口,同时应配备相关的消防设备和急救设施。
2. 废物的分类、包装和标识(1)不同种类的危险废物应当进行分类和包装,以便于管理和处置;(2)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能够保证废物的安全保存和运输;(3)每种危险废物都必须进行标识,包括废物的名称、性质、危险特性以及相关警示标识。
3. 废物的接收和存放(1)仓库应有专门的接收区域,接收人员必须核查废物的种类及数量,并填写相关记录;(2)接收的危险废物应当按照规定的分类和包装要求放置在指定的存储区域内;(3)存放过程中要防止不同种类危险废物的混合,并且要保持仓库的干燥、通风等条件。
4. 废物的监控和管理(1)仓库应当配备专业的监控设备,对危险废物的保存和存放情况进行监测;(2)定期对存放的危险废物进行检查和清点,确保废物数量和质量的准确性;(3)建立废物的档案管理制度,对所有进出仓库的危险废物进行记录和归档。
5. 废物的处置和清运(1)危险废物的处置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2)定期清理仓库内的废物,避免过期或损坏的废物带来安全隐患;(3)当废物需要处置时,必须委托专业单位进行清运和处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6. 废物事故的应急处理在发生危险废物泄漏、起火等事故时,仓库应当有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和演练记录的保存。
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范本(3篇)

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为了规范危险废物的贮运管理,保护环境,确保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所属各部门、单位的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预防为主,综合管理,安全和环境保护第一。
第四条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放在首位。
第五条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依法程序可能进行调整,必要时请主管部门重新核查,出示有效的手续,审核具有法律效力的权利。
第二章贮存管理第六条本单位危险废物的贮存工作必须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贮存容器的选用、存放分区的划设、管理人员的配备等。
第七条危险废物贮存工作必须根据危险废物性质的不同,按照分类贮存的原则进行。
对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特性的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以专用的贮存设施及专业人员进行管理。
第八条危险废物贮存工作必须做好现场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一)建立严格的贮存档案,对于每一批次进入贮存区的危险废物,必须有完整的进货单据,包括产地、生产单位、运输单位、质量及数量等。
(二)贮存区域必须划分为不同的存放分区,每个分区必须有明确的标识牌,标识危险废物种类及相关的贮存要求。
(三)贮存区域必须有专门的公告栏,发布相关的贮存规定、应急处理措施等。
(四)对于存放时间超过规定期限的危险废物,必须及时处理或者申请延期存放,不得超期存放。
(五)贮存区域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做好安全巡视记录,并及时整改隐患。
第九条危险废物贮存容器的选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必须具备防腐能力和耐高压能力,并标有贮存物质名称、危险性类别等标识。
第十条危险废物贮存容器的放置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一)置于防火、防爆独立的贮存区域内,与其他物质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二)容器必须垂直放置,保持稳定,并确保容器密封良好。
(三)容器上方必须保持通风畅通,不得遮挡或堆放杂物。
危废仓库管理制度(5篇)

危废仓库管理制度1编制目的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____》《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3适用范围3.1危险废物种类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
3.2危险废物处理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送、转移、处置以及其他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活动。
4职责4.1本公司安全环境部对本公司的危险废物施行统一监督管理。
4.2各部门(车间)负责本部门(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分类、标示和数量,并将其送往危废仓库。
5管理内容5.1危废仓库回收时间每日上午9:00-9:30;下午13:00-13:305.2危废仓库可接受危险废物种类生产工艺残渣(沥青渣)、实验室化学品废物、以及废活性炭,粘油棉纱手套。
5.3危险废物处理5.3.1危险废物的运输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运输至危废仓库。
收集用的器具必须保证密封性良好,运输工具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保证清洗干净,确保在运输过程中不泄漏、遗撒。
任何员工禁止向未经许可的区域内倾倒和堆放危险废物。
5.3.2危险废物接收危险废物仓库责任人负责接收并登记入库废物种类、数量及负责人。
危险废物包装不符合要求的,有跑、冒、滴、漏现象的,环境安全部门有权不接收。
相关负责部门需将废物按要求包装好后方可入库。
相关部门危险废物运输人员按环境安全部门仓库责任人要求将危险废物放置在标识牌规定区域内。
5.3.3危险废物的处理环境安全部门负责审查有资质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理合同,办理各项手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物。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是指供危险废物存放、转移、处置等活动使用的场所,是危险废物管理的重要环节。
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必须制定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规范操作,防范事故风险,减少环境污染。
本文制定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一、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管理机构应该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具体由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政府部门负责管理。
管理部门应有相应规章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
管理人员应该按照标准进行严格的职业培训和考核。
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内部培训,以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应急管理能力。
二、危险废物收集、分类和贮存危险废物应按照类型、性质等特点进行分类贮存,分类放置在不同的仓库或区域,严格按照规定的标识标牌标识。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当建立完善的收集、分类和贮存制度,确保收集、分类、贮存的危险废物不产生混合、交叉污染或反应等危险情况。
三、环境治理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配备完善的环境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理设施,设置防护、监测和报警系统,确保废物分类贮存区和周边环境不受污染。
应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
四、危险废物运输和交接危险废物在贮存场所内的运输和交接应该按照特定的规定和程序进行。
在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危险货物运输规定,并按照相关程序接受交接。
运输车辆应经严格检测、监控,确保安全运输。
交接时应由负责人亲自接收,并填写详实的交接记录。
五、应急处置制度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制定完善的应急处置预案和制度,组建专门的应急处置队伍,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处置能力和紧急反应能力。
在危险废物泄漏、突发事故等紧急情况时,必须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对周边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
六、管理流程和档案管理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规定建立完善的贮存记录系统,对危险废物的来源、贮存情况、数量、类型、用途等进行详细记录。
危险废物贮存库出入库管理制度(4篇)

危险废物贮存库出入库管理制度一、危险废物贮存库出入库管理制度目的:为了保证危险废物的安全运输和储存,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出入库管理制度。
确保危险废物的合理储存和准确的库存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危险废物泄漏、事故和环境污染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危险废物贮存库的出入库管理过程,包括出库、入库及相应的记录、核对和报告程序。
三、管理责任:1. 危险废物贮存库负责人负责库存管理的组织和实施,对出入库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出入库操作人员负责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出入库过程的安全和准确性。
3. 环保部门负责对危险废物的出入库进行监管和审核。
四、出库管理程序:1. 出库申请:出库申请人填写出库申请表,注明出库物品、数量、用途、目的地等相关信息,并经库负责人审核。
2. 审核审批:库负责人对出库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出库物品、数量和用途是否符合规定,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纠正措施。
3. 出库操作:出库操作人员按照申请的出库物品和数量,从库房中取出对应物品,并确认无误后交由申请者签收。
4. 出库记录:出库操作人员向库负责人报告出库情况并填写出库记录表,记录出库物品、数量、领用人等信息,同时将出库记录上报给环保部门。
五、入库管理程序:1. 入库申请:入库申请人填写入库申请表,注明入库物品、数量、来源等相关信息,并经库负责人审核。
2. 审核审批:库负责人对入库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入库物品、数量和来源合法合规,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纠正措施。
3. 入库操作:入库操作人员按照申请的入库物品和数量,将物品储存到指定位置,并进行标识和分类。
4. 入库记录:入库操作人员向库负责人报告入库情况并填写入库记录表,记录入库物品、数量、来源等信息,同时将入库记录上报给环保部门。
六、和其他制度的关联:1.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出入库过程必须符合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要求。
2. 库存管理制度:出入库操作必须与库存管理制度相结合,确保库存记录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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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活动。
第三条本公司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实行预防为主,全过程管理和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原则。
第四条积极推广清洁生产,避免或者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鼓励对危险废物的合理利用;实行对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
第五条各部门应当加强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领导,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物资部门负责收集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物并负责对废物集中设施的监督管理,并定期向质量安全部提交监测报告。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
第七条本公司严格控制新建危险废物产生量大、危害性大且难以安全处置的建设项目。
建设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项目的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第八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向物资部申报登记危险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
第九条生产部应当采取调整产品结构或者生产工艺等措施
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
第十条安环部对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环节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产废部门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和运行情况。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全过程控制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第十三条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贮存、转移、处置。
第十四条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和包装物。
第十五条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第十六条危险废物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产生危险废物的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处置;不按照规定处置的,应当进行限期改正;限期结束后仍然不按照规定处置,由安环部按照公司规定负责处罚。
第十八条在搬迁、转产、终止之前,必须对已经产生尚没有处置的危险废物和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场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