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独家经纪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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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艺人独家经纪合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合约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签署:甲方:法定地址:法人代表:乙方:名称:住址:身份证号码:鉴于:甲方在演艺经纪业务方面以整合全国娱乐资源和丰富的专业操作管理经验见长,是具有较强的综合型文化公司之一;鉴于:乙方拥有良好的自身条件和艺术天赋,具备了向娱乐业全面发展的重要潜质,符合甲方艺人经纪的签约标准;基于上述方面,为了能使乙方可以更好地向国际娱乐演艺业全面发展,并使乙方自己的所有各项权益通过具有高水准的有效的运作,而得到有效的合理的开发和保障,甲乙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和充分协商,并友好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合约条款如下:第一条合作内容、范围与方式1.1 甲乙双方业务合作范围如下:1.1.1 甲乙双方同意,进行独家排他性的娱乐演艺业经纪管理合作,乙方委托甲方担任其独家的全球经纪管理人,及唱片发行人。
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根据本合约的约定担任乙方的独家的全球经纪管理人及唱片发行人。
1.1.2 甲乙双方前述合作的地理区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1.1.3 甲乙双方的合作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有关乙方参与的业务活动(以下称:演艺活动):1.电视、电影、电视电影;2.演唱、演唱会、音乐会;3.作词、填词、音乐作曲、编曲、改编及制作;4.任何形式的图文肖像、影像及产品形象;5.电影配音、配乐;6.广告语作词、作曲、编曲、改编和制作;7.录音、唱片发行;8.电视或任何类型的舞台表演;9.任何类型广告、代言;10.网上的任何类型的娱乐活动,无线增值业务;11.其他一切可能会对甲乙双方的权益和收益产生影响的商业活动、公益活动、以及会对甲乙双方在公众和媒体产生影响的一切事务。
艺人独家经纪合约 艺人独家经纪协议—— 最新法律合同

艺人独家经纪合约本合约由以下双方于201年月日在签署:甲方:法定地址:法人代表:乙方:名称:住址:身份证号码:鉴于:甲方在演艺经纪业务方面以整合全国娱乐资源和丰富的专业操作管理经验见长,是具有较强的综合型文化公司之一;鉴于:乙方拥有良好的自身条件和艺术天赋,具备了向娱乐业全面发展的重要潜质,符合甲方艺人经纪的签约标准;基于上述方面,为了能使乙方可以更好地向国际娱乐演艺业全面发展,并使乙方自己的所有各项权益通过具有高水准的有效的运作,而得到有效的合理的开发和保障,甲乙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和充分协商,并友好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合约条款如下:第一条合作内容、范围与方式1.1甲乙双方业务合作范围如下:1.1.1甲乙双方同意,进行独家排他性的娱乐演艺业经纪管理合作,乙方委托甲方担任其独家的全球经纪管理人,及唱片发行人。
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根据本合约的约定担任乙方的独家的全球经纪管理人及唱片发行人。
1.1.2甲乙双方前述合作的地理区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1.1.3甲乙双方的合作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有关乙方参与的业务活动(以下称:演艺活动):1.电视、电影、电视电影;2.演唱、演唱会、音乐会;3.作词、填词、音乐作曲、编曲、改编及制作;4.任何形式的图文肖像、影像及产品形象;5.电影配音、配乐;6.广告语作词、作曲、编曲、改编和制作;7.录音、唱片发行;8.电视或任何类型的舞台表演;9.任何类型广告、代言;10.网上的任何类型的娱乐活动,无线增值业务;11.其他一切可能会对甲乙双方的权益和收益产生影响的商业活动、公益活动、以及会对甲乙双方在公众和媒体产生影响的一切事务。
1.1.4甲乙双方的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独家代理和经纪乙方在本合约1.1.3条款中所涉及各项内容的策划、包装、培训、规划、安排、实施、对外合作、谈判签约、收益的获得、行政顾问等业务,以及对属于乙方的表演权、肖像权、著作权及其相邻权等派生的各种权益的使用和许可使用独家经纪代理。
艺人经纪合同范本6篇

艺人经纪合同范本6篇篇1甲方(经纪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丰富的经纪经验和资源,乙方具备一定的艺术才能和潜力,为共同发展、互惠互利,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合同目的及合作范围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期限及权利与义务等。
双方的合作范围为乙方参加各类演出、代言、拍摄广告及其他艺术活动,并由甲方进行经纪服务。
合作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权在全球范围内独家代理乙方演艺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代言、拍摄广告等。
2. 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参与各类演艺活动,并对活动内容和形式进行策划、组织和管理。
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形象进行包装和推广,制定并执行乙方的演艺事业发展规划。
4.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的演出费用及经纪代理费用。
5. 甲方有权代表乙方与其他公司、机构或个人签订合同或协议。
6. 甲方应对乙方的个人资料进行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 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独家代理其演艺事务,并承诺在合同期内不与其他经纪公司有类似合作。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安排参与各类演艺活动,并保证按时到达活动现场,按照活动要求进行表演。
3. 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形象包装和推广,接受甲方的形象设计和管理。
4. 乙方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有损甲方声誉的行为。
5. 乙方有权获得甲方支付的演出费用及经纪代理费用。
6. 乙方有权拒绝违法、违规或不健康的演艺活动。
四、费用支付及结算方式1. 演出费用及经纪代理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标准根据具体项目协商确定。
2.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费用,不得无故拖欠。
3.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活动无法如期进行,双方应协商解决费用支付问题。
五、违约责任及解决方式1. 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艺人独家经纪协议模板

艺人独家经纪协议甲方:地址:授权代理人:电话:电子邮件:乙方:艺名:住址:身份证号码:电话:电子邮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委托甲方作为其独家演艺经纪公司事宜,甲乙双方经过诚意洽商,于【】年【】月【】日在【】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独家经纪定义1.1 乙方委托甲方作为乙方独家演艺经纪公司,即依照本协议,甲方独家代理或经纪乙方的演艺事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或委托其它第三方进行与本协议约定内容相同、近似或与本协议项下甲方权利相冲突的任何工作或活动。
1.2 本协议所指甲方包括甲方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指与甲方有合作关系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参股、本协议签订前或签订后产生任何合作关系的企业。
1.3 本协议规定的独家经纪权,乙方不可撤销,不得自行行使且不得授权第三人行使本协议之约定艺人经纪管理权利。
二、独家经纪代理内容甲方独家代理乙方处理所有演艺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演艺事务:2.1 乙方在电影、电视、话剧、戏剧、记录片、舞台剧、音乐剧、歌舞剧、小品、综艺节目等一切艺术门类中出演或可创角色、担任主持人、作为嘉宾出席等。
2.2 乙方进行广告(包括但不限于影视广告、广告牌、平面媒体广告、网络广告、灯箱广告等一切广告形式)拍摄、写真集拍摄、企业或产品或游戏形象代言人等经济活动。
2.3 录制专辑唱片及衍生之视听产品,演唱歌曲及其它录音(Audio)、视听产品(Video)的录制及发行。
2.4 乙方出版个人文集(包括但不限于:自传、小说、随笔、散文、专栏等文学作品)、写真集、制作销售个人品牌产品等活动。
2.5 乙方以任何参与剪彩、主持、商业演出、商业综艺等商业活动。
2.6 Internet 计算机网际网络或电子商务等任何现在或未来形式的电子科技相关之经纪及授权使用。
2.7 “新媒体使用”:以乙方形象或声音,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站发布的电子刊物、手机图片、手机铃声、彩铃等。
艺人经纪合同范本6篇

艺人经纪合同范本6篇篇1甲方(经纪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丰富的经纪经验和资源,乙方具备艺术才能和潜力,双方根据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艺人经纪合同:一、合同期限1.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 合同期满,若双方继续合作,可续签合同。
二、经纪内容甲方担任乙方经纪人,负责乙方艺术事务的策划、推广和代理。
包括但不限于演艺事业发展的咨询、签约谈判、宣传推广、经纪代理等事务。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1. 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形象、表演、宣传等事宜进行策划并代表乙方对外洽谈业务。
(2)甲方有权代表乙方收取演艺相关的收益,并按时与乙方结算。
(3)甲方应尽力推广乙方,提高乙方的知名度。
(4)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个人意愿,不得强迫乙方参加不适合乙方的活动。
2. 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有权拒绝违法或不合情理的演艺要求。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约定的收益。
(3)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安排参与演艺活动,并尽力做到表现良好。
(4)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四、收益分配1. 甲乙双方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收益。
具体比例根据双方协商确定。
2. 收益包括但不限于是:演出收入、广告收入、版权收入等。
3. 双方应按时结算收益,确保透明、公正。
五、保密条款1. 双方应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对方的机密信息。
2. 双方应对与本合同相关的商业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
六、违约责任1. 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若因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或终止,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1.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艺人独家经纪合约范本

艺人独家经纪合约范本2.1.3甲方有权代表乙方与第三方进行谈判和签约,并在乙方的授权下,对第三方提出的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和调整;2.1.4甲方有权在本合约期间,对乙方的演艺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对乙方在演艺活动中出现的任何违反合约或有损乙方形象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
2.2甲方义务:2.2.1甲方应按照本合约规定,全面、专业地为乙方进行经纪管理服务,并且对乙方的权益和形象负责;2.2.2甲方应尽最大努力,为乙方的演艺事业提供支持和帮助,并协助乙方开展各项业务活动;2.2.3甲方应保证对乙方的演艺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并对乙方在演艺活动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2.2.4甲方应按照本合约的约定,对乙方的收益进行管理和分配,并及时向乙方提供收益报告和结算款项。
2.3乙方权利:2.3.1乙方有权根据本合约的约定,参与各项演艺活动,并获得相应的收益;2.3.2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和评估,并提出意见和建议;2.3.3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授权下,参与与第三方的谈判和签约,并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查和修改。
2.4乙方义务:2.4.1乙方应按照本合约的约定,全面、专业地参与各项演艺活动,并保证演艺活动的质量和效果;2.4.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2.4.3乙方应按照本合约的约定,对甲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配合和协助,并保证甲方的合法权益。
以上为双方共同确认的合约内容,双方应在合作中相互尊重、信任、协作,共同推进合作事业的发展。
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
1. 甲方未按照本合约规定提供双方约定的经纪管理合作服务,导致乙方受到严重影响(有证据表明受损额超过人民币15万元);2. 甲方未提供相应配套服务和有关服务人员;7.3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 乙方未遵守甲方为实施本合约而制定的规定、规划安排或者甲方代表乙方对外签订的合约;2. 乙方违反本合约的独家排他特性,在未经甲方书面允许的情况下,与第三方进行本合约规定范围内的任何方面或形式的合作;3. 乙方未向甲方披露真实和充分的个人资讯和相关情况,导致甲方认为其已经严重影响本合约的签署、履行或继续履行;第八条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约约定的事实即构成该方的违约。
明星艺人独家经纪合作合同一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明星艺人独家经纪合作合同一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作范围与内容1.1 经纪公司为艺人提供全面经纪服务1.2 经纪公司负责艺人的形象包装与宣传1.3 经纪公司安排艺人的演出、活动及商业代言第二条:独家代理权2.1 经纪公司享有艺人独家经纪代理权2.2 未经经纪公司书面同意,艺人不得自行签订任何经纪合同或进行商业活动第三条:合作期限3.1 双方签订的合作期限为____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第四条:经济分成4.1 经纪公司扣除相关成本后,与艺人按照约定的比例分成4.2 分成比例在合同中具体约定第五条:费用支付5.1 经纪公司承担艺人的培训、宣传、推广等费用5.2 艺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经纪公司分成第六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6.1 在合同期限内,双方如需解除或终止合同,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第七条:违约责任7.1 双方违反合同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第八条:争议解决8.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8.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合同的生效、修改与补充9.1 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合同即刻生效9.2 合同的修改与补充,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签订第十条:保密条款10.1 双方应对合同内容、艺人个人信息及合作过程中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10.2 泄露保密信息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一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1.2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11.3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合同的转让12.1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第十三条:附件13.1 本合同附件包括艺人个人简历、经纪公司服务内容清单等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应通过协商解决14.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作范围与内容1.1 经纪公司为艺人提供全面经纪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艺人形象定位、发展规划、品牌建设、宣传推广、影视作品挑选、演出活动安排、商业代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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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网络 独家经纪代理协议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证/护照号码: (复印件见附件) 住所: 手机: 电子邮箱: 紧急联系人姓名: 紧急联系人住所: 紧急联系人电话: 紧急联系人电子邮箱: 鉴于乙方的演艺才能,表演才能和欲求演艺界发展的需要,鉴于甲方的专业、权威经纪资源和对乙方的认可,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演艺界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作为乙方全世界娱乐业范围内的独家经纪人等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范围及方式: 若甲方为乙方创造的工作机会及各方面相关综合收入于任一季度达到税前叁万柒仟伍佰元(¥37500.00)或以上,则乙方需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合作范围及合作内容。如未达到上述金额,则不限定乙方所从事除水上运动及水上娱乐产业之外的工作范围及方式。 1、乙方委托甲方担任其全世界范围内娱乐业的独家经纪管理人,该经纪管理人具有独家排他性,即乙方为甲方旗下独家签约艺人,甲方全权管理和代理乙方在娱乐业的发展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与任何第三方进行本协议规定范围内的任何(无论商业或公益类)合作;亦不得委托、聘请任何第三方进行本协议规定范围内的任何(无论商业或公益类)合作。 2、乙方委托甲方的独家经纪管理事项范围为:乙方参与的全世界娱乐业相关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演艺活动(以下统称为“演艺活动”): 1)电影、电视、微电影等任何影视类; 2)演唱、演唱会、音乐会、戏剧、舞台剧、话剧等任何与声乐影响相关之演艺活动; 3)任何图文肖像、影像及产品形象; 4)任何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电影、电视、任何平面、肖像)的广告、代言、剪彩及其他商务类活动; 5)任何基于线上线下的娱乐活动、商业演出、网络剧出演、赛事、业务类; 6)任何真人秀类节目、访谈节目、专栏等; 7)任何线上线下相关体育赛事,表演,访谈等;3、甲方独家代理和经纪乙方在本协议第一条第2款中所涉及的各项内容的策划、包装、培训、规划、安排、实施、对外合作、谈判签约、收益的获得、法律事务代理、行政顾问等业务,以及对属于乙方的表演权、肖像权、着作权及其相邻权等派生的各种权益的使用和许可使用进行独家经纪代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务: 3.1 影视表演 3.1.1 代理乙方选择、安排,并最终决定乙方参与影视节目表演的内容、角色、酬金和其他各项收益; 3.1.2 负责因表演而形成的广告宣传的策划、制作、发行和联络; 3.1.3 代理影视表演培训、影视艺术交流; 3.1.4 电视主持、节目嘉宾、电视节目的制作、发行和宣传。 3.2 广告表演和广告活动 来源于网络
3.2.1 第3.2条所列广告表演和广告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报纸、期刊杂志等平面媒体; 2)建筑、招牌等户外广告载体; 3)交通运输、移动工具等活动载体; 4)互联网、手机等数字化载体; 5)电影电视广告; 6)VCD、DVD、CD、CD-ROM、DVD、ROM、VOD; 7)其他新型载体和工具; 8)舞台或表演场地的表演 9)其他与广告宣传活动相关的表演和活动; 10)模特专业表演和广告展示表演; 3.2.2 第3.2.1条所列广告表演和广告活动包含甲方所代理乙方演艺项目中推广宣传的广告企划和推广实施的表演和活动。 3.2.3 广告代理包括对媒体、内容的最终决定权。 3.3 声乐代理 3.3.1甲方代理乙方所有声乐方面的事务,乙方所有声乐方面的表演、演出活动须得到甲方认可。 3.3.2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的声乐表演包括但不限于: 1)所有商业性或非商业性的表演; 2)所有商业或商业活动的展示,但纯粹个人娱乐的活动除外; 3)正式表演前的彩排、训练不包括在内。 3.3.3 乙方委托甲方代理的声乐演出包括但不限于: 1)国内外商业演出; 2)国内外非商业演出; 3)甲方公司自己的演出事务和公司关联个人、团体的非商业性演出; 3.3.4乙方委托甲方代理的声乐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 乙方的公益活动; 2)配合唱片制作发行的宣传推广活动; 3)国际交流活动; 4)唱片制作代理 3.3.5甲、乙双方在本独家经纪代理协议存续期间内,若甲方为乙方制作个人专辑唱片,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的专辑制作活动,具体制作的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唱片制作合同进行约定,因专辑销售所产生的经纪利益双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进行分配。 3.4 乙方形象策划和宣传推广 3.4.1甲方负责乙方所有形象策划事务,并组织实施。 3.4.2 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宣传推广内容: 1)传统传媒宣传推广: a.报纸、期刊、电视台、户外广告牌等; b.VCD、DVD、CD、广播、其他媒介或其它载体等; c.印刷品、交通工具设备、建筑物等。 2) 新传媒宣传推广: a.互联网、手机等通讯设备; b.其他数字化产品和可能的新型宣传载体。 c.甲方为乙方的独家新闻发布和宣传推广代理者,非经甲方许可和确认,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行使本协议中所有约定内容。 来源于网络
3.4.3乙方参与甲方对自己的形象设计和宣传推广策划和实施,确认权在甲方,形象设计和宣传推广策划的实施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乙方须无条件执行甲方方案。 3.4.4乙方对所有媒体宣传、广告活动均授权由甲方独家代理,甲方有权对任何媒体、组织和个人对乙方形象侵权和未经甲方许可的使用行为进行制裁,并代理乙方进行法律诉讼。 3.5 舞蹈表演 3.5.1 舞蹈表演包括但不限于:专业舞蹈表演,伴舞,非商务性舞蹈演出,其他演艺表演中包含的舞蹈表演等。 3.5.2 下列舞蹈表演不包含在内:舞蹈表演前彩排,甲方推广宣传活动的舞蹈表演,非商业性的推介乙方的舞蹈表演,甲方或相关联机构的非商业性舞蹈表演。 3.6 体育运动类赛事、表演 3.6.1 体育运动类赛事表演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体育运动比赛,非商业性表演 ,其他演绎表演中包含但不限于体育运动类相关展示。 3.6法律事务代理 3.6.1甲方代拟、代签乙方所有演艺合同和与代理相关的合同,对签订的合同在甲、乙双方协商的基础上,甲方最后决定合同的内容; 3.6.2 甲方在代理范围内依法签订的合同,乙方依据本合同必须完全履行。 3.6.3 签署本合同,表明乙方全权委托甲方作为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的代理。甲方作为乙方的法律顾问,全权处理乙方所有法律纠纷,并根据每项法律事务的性质安排法律事务协助。 3.7 行政事务代理 3.7.1行政事务代理是指: 1)乙方演出活动中甲方认为需要处理的乙方的各种行政事务; 2)协调乙方与媒体、公众和经授权的乙方私人事务; 3)行政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关、联络、后勤、服务等。 3.7.2 其他乙方认为可以委托和甲方认为必须代理的事项,可另签订补充合同。 3.7.3 一旦甲、乙双方行政事务代理关系确立,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亲属、好友或其他关系人不得干涉甲方对乙方行政事务的管理。 3.8 乙方对上述委托内容的确认和补充 3.8.1乙方同意本协议第一条中所列全部演艺内容委托甲方为独家全权代理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该授权委托不可撤销。 3.8.2乙方同意,在取消部分委托授权时,必须与甲方协商,在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后,方可取消该部分的授权。 第二条、名称、肖像和名誉权 1、为了演艺发展需要,甲方会依据乙方发展方向和目标为乙方确定对外的名称,包括但不限于: 1)艺名或昵称、宣传口号或其他称号、口号等; 2)对自己经纪代理公司的称呼,根据不同需要,甲方可能会用甲方旗下不同类型的公司作为乙方对外公布的经纪公司; 3)乙方须按照甲方的统一策划执行对外名称和自己的称呼。 2、乙方的肖像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可对乙方肖像进行盈利和非盈利性使用,如甲方为盈利而使用乙方肖像,乙方有权享有相应报酬权(收益分配比例按照本协议第四条中收益约定分配)。 1)乙方必须将所有肖像(生活照片、艺术照片、广告照片、各种媒体形象资料等)在本协议签字生效后一个月内陆续交甲方归档保管,甲方保证使用乙方肖像的完整性、合法性。 2)本协议存续期间,乙方应对其签约前及签约期间的所有乙方和与乙方有关的肖像文字等资料交甲方保存,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己发表或出版乙方和乙方有关的文字、图片。乙方形象的摄影、摄像和肖像的使用由甲方统一行使或由甲方认可的单位和个人行使。对乙方的肖像和形象,甲方不得做有损乙方形象和名誉的展示、复制出版、使用,并保护乙方的个人隐私。乙 来源于网络
方可因私人目的进行摄影、摄像,但若因乙方私人管理不当而引起乙方肖像泄露,致使被任何第三方滥用,因此引发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而甲方为消除此不利影响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因此导致甲方受到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名誉 3.1本协议存续期间,由甲方全权代理和决定是否将甲乙双方的关系进行对外宣传,甲方将依据乙方的实际利益和状况进行有利于乙方的宣传。 3.2甲、乙双方都必须维护和扞卫自己和对方的名誉,不得出现任何有损对方名誉的言语和行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或因故无法实际履行或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也不能有任何有损对方名誉的言语和行为。 3.3当甲、乙任何一方的名誉受到损害时,甲、乙双方都同意维护名誉为首要利益愿同甘共苦,尽全力互相协助。 3.4乙方承诺不会因任何原因而做出有损害甲方名誉的言行,包括甲方的其他商业活动和甲方及关联公司雇员的名誉。 3.5甲方承诺不在违背乙方意志的情况下因代理乙方演艺活动的行为而给乙方造成名誉损害,但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认的宣传或营销方式不受本条款约束。 第三条 着作权 1、所有因乙方参与创作而取得的着作权,乙方享有着作权中的人身权和取得报酬权。甲方从乙方收益中取得相应代理费和酬金,比例详见本协议第四条。 2、甲方制作和出版的影视作品、唱片、图书、画册,其作品的着作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就其创作的作品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有关权益比例详见本协议第四条。 3、乙方表演权的署名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拥有乙方表演权的其他权利并代理该权利的行使。 4、乙方因着作权和邻接权而派生的各种权益的转让,由甲方全权代理。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着作权和邻接权,对任何侵害乙方着作权和邻接权的行为全权代理妥善解决。 第四条 佣金、代理费及税费
详见合同附件(一):艺人佣金相关协议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 乙方授权委托甲方代为处理全世界娱乐业领域中的任何商业机会,甲方代表乙方与其他方洽谈的相关合作等,乙方应全心全意贯彻执行上述工作。
2. 甲方作为乙方的独家经纪公司,为乙方实施经纪业务,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均不限制甲方签约其他艺人,为其他艺人提供相同或类似的服务。甲方有权自行将本协议项下的经纪业务部分或整体转委托给其他第三方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