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与说明(20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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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
辽宁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
说明:1.乙肝疫苗:2002年7月1日开始乙肝疫苗纳入计划免疫,2002年7月1日之前出生儿童的乙肝疫苗免疫史可以为空白,如果要接种乙肝疫苗可以到县疾控中心或户
口所在地的接种点自费接种。

200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儿童必须接种3次。

2.卡介苗:出生时接种1剂即可。

3.脊灰疫苗:满4周岁及以上儿童接种4剂即可,包括强化免疫等。

4.百白破疫苗:满2周岁及以上儿童接种4剂即可。

5.白破二联: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接种1剂即可。

6.麻疹疫苗:满2周岁及以上儿童接种2剂即可,包括麻腮风三联疫苗、麻腮二联、麻风二联疫苗和麻疹强化免疫、查漏补种等。

7.乙脑灭活疫苗:6周岁及以上儿童接种4剂即可。

也可2剂灭活加1剂减毒或仅2剂减毒活疫苗即可。

8.A群流脑疫苗:2006年之前出生满6周岁儿童接种3剂即可,2006年及以后出生接种4剂,接种过A+C流脑疫苗的可替代相应针次。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第三版)疑问解答(预防接种部分)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第三版)疑问解答(预防接种部分)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疑问解答精编(预防接种部分)1.辖区内免疫规划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指哪些人?答:包括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服务的0-6岁儿童,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补种服务的0-14岁儿童;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特殊人群免疫程序服务对象,按照国家或地方应急免疫、群体性免疫等实施方案开展接种的对象。

2.建立预防接种卡、证是在户口所在地吗?答:预防接种证、卡(簿)按照居住地实行属地化管理。

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当到儿童居住地的接种单位为其办理接种证;接种证遗失者应及时补办。

产科接种单位应告知新生儿监护人一个月内到居住地接种单位建立接种证、卡,或直接为新生儿办理接种证。

户籍在外地的适龄儿童暂住在当地时间≥3个月,由暂住地接种单位及时建立预防接种卡(簿);无接种证者需同时建立、补办接种证。

办理接种证的接种单位应在预防接种证上加盖公章。

3.预防接种是通过何种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的?预约告知包括哪些内容?答: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广播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4.接种疫苗前,询问、告知并记录的内容有哪些?答: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可采用书面或(和)口头告知的形式,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的情况。

5.如何确定接种对象?答: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群体性预防接种、应急接种或补充免疫方案等,确定受种对象;受种对象包括本次受种对象、上次漏种者和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中的未受种者;清理预防接种卡(簿)或通过信息系统建立的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信息,根据预防接种记录核实受种对象;主动搜索流动人口和计划外生育儿童中的受种对象。

6.接种单位应张贴的预防接种宣传材料有哪些?答:应张贴的预防接种宣传材料包括以下4方面:(1)预防接种工作流程;(2)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预防接种方法等,第二类疫苗除公示上述内容外还应公示疫苗价格、预防接种服务价格;(3)预防接种服务时间、咨询电话;(4)相关科普宣传资料等。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程序、接种方法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程序、接种方法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费)种类及接种程序年(月)龄接种疫苗出生时乙肝疫苗(第1剂次) 卡介苗1月龄乙肝疫苗(第2剂次)2月龄脊灰疫苗(第1剂次)3月龄脊灰疫苗(第2剂次) (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第1剂次)4月龄脊灰疫苗(第3剂次)(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第2剂次)5月龄(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第3剂次)6月龄乙肝疫苗(第3剂次)流脑疫苗A群(第1剂次)8月龄麻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次)1-1。

5岁甲肝减毒活疫苗流脑疫苗A群(第2剂次)1.5-2岁麻腮风疫苗(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第4剂次) 2岁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次)3岁流脑疫苗A+C群(第1剂次)4岁脊灰疫苗(第4剂次)6岁白破疫苗流脑疫苗A+C群(第2剂次)注:按照河南省统一安排,甲肝疫苗力争到2010年实施免费接种。

常用疫苗的接种部位途径和剂量(参考图例)1.乙肝疫苗接种3剂次,儿童出生时、1.乙肝疫苗接种3剂次,儿童出生时、1月龄、6月龄各接种1剂次,第1剂在出生后24小时内尽早接种.2.卡介苗接种1剂次,儿童出生时接种。

3.脊灰疫苗接种4剂次,儿童2月龄、3月龄、4月龄和4周岁各接种1剂次。

4.百白破疫苗接种4剂次,儿童3月龄、4月龄、5月龄和18—24月龄各接种1剂次.无细胞百白破疫苗免疫程序与百白破疫苗程序相同。

无细胞百白破疫苗供应不足阶段,按照第4剂次至第1剂次的顺序,用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替代百白破疫苗;不足部分继续使用百白破疫苗。

5.白破疫苗接种1剂次,儿童6周岁时接种。

6.麻腮风疫苗(麻疹(Measles)、流行性腮腺炎(Mumps)、风疹(Rubella)) 目前,麻腮风疫苗供应不足阶段,使用含麻疹成分疫苗的过渡期免疫程序。

8月龄接种1剂次麻风疫苗,麻风疫苗不足部分继续使用麻疹疫苗。

18-24月龄接种1剂次麻腮风疫苗,麻腮风疫苗不足部分使用麻腮疫苗替代,麻腮疫苗不足部分继续使用麻疹疫苗。

7.流脑疫苗接种4剂次,儿童6—18月龄接种2剂次A群流脑疫苗,3周岁、6周岁各接种1剂次A+C群流脑疫苗.8.乙脑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接种2剂次,儿童8月龄和2周岁各接种1剂次。

接种试题2018

接种试题2018

2018年岚山区预防接种全员培训试题岚山区乡镇(街道)姓名:得分:一、单选题(请在题后括号内填写正确选项)1.下列关于AEFI,说法错误的是(AD )。

A.除一般反应(如单纯发热、接种部位红肿、硬结等)外的AEFI均需调查。

B.县级疾控机构对需要调查的AEFI,应当在接到报告后48小时内组织开展调查,收集相关资料。

C.县级疾控机构应在调查开始后3日内初步完成AEFI个案调查表的填写,并通过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D.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接到AEFI报告后,对需要进行调查诊断的,交由受种者现住址所在地的县级疾控机构组织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进行调查诊断。

2.某预防接种门诊某疫苗剂次1-5月份接种情况如下,则5月份累计应种人数为(C )。

A.201人B.204人C.213人D.210人3.对于一名外地迁入的免疫史不详的周岁儿童,应如何安排接种?( A )A.检查是否有卡介苗接种后的卡疤,若有则不再接种卡介苗,其他疫苗重新接种B.均按未接种疫苗对待,重新按免疫程序接种C.不再进行基础免疫接种D.仅对脊髓灰质炎疫苗进行全程补服4.为保障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数据的安全,正确的数据备份方式是(D )。

A.应用程序的使用科室自行备份B.单位信息中心备份C.省级信息管理平台备份D.除在使用客户端的电脑上备份外,还要通过移动存储设备备份,并存放在不同地点5.外省儿童在山东省内居住时间3个月以下,省平台查询不到信息的,应通过以下哪个功能进行接种登记?( A )A.临时接种B.异地接种C.新增受种者D.迁入接种6.冷链室应当干燥通风,保障供电,配备,能满足冷链温(湿)度监测系统数据传输需要。

( A )A.有线网络B.无线网络C.UPS D.便携式计算机7.省内流动儿童在流入地居住时间3个月以下,应如何对其进行接种和记录?( D )A.暂不接种,回原居住地后再接种B.实施接种,接种记录仅登记到接种证上,不录入信息系统C.实施接种,接种记录登记到接种证上,儿童信息个案迁入本地并进行登记D.实施接种,接种记录登记到接种证上,信息系统进行异地接种登记8.接种区域面积不少于接种门诊总面积的( B )。

3-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及接种要求

3-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及接种要求

×
A群流脑多糖疫苗

A+C群流脑多糖疫苗

甲肝减毒活疫苗
×
甲肝灭活疫苗





×
暂缓接种 暂缓接种

×
暂缓接种 暂缓接种










×

√√×来自√√√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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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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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暂缓接种:当确认儿童HIV抗体阴性后再补种,确认HIV抗体阳性儿童不予接种;
“√”表示“无特殊禁忌”,“×”表示“禁止接种”;
种途径 • 皮下注射和肌内注射是预防接种最常用的途径,
接种疫苗后能引起较强的体液免疫 • 口服减毒活疫苗通过肠道感染,产生IgG同时,也
产生肠道分泌型抗体sIgA,sIgA不但限制病毒的 初始感染,也参与清除绝大多数病毒。
12
加强免疫
• 疫苗产生的免疫力很少能维持终生 • 随时间推移抗体逐渐衰退,少数人可能转阴。适
– 乙肝疫苗:出生体重 <2000g的早产儿在出生时接种乙肝疫苗, 其血清抗体阳转率可能会降低。出生后≥1月龄的早产儿的免疫 应答率与出生体重≥ 2000g的足月儿相同。
– 若早产儿母亲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未知,必须在出生后12小时 内接种乙肝疫苗和乙肝免疫球蛋白,若出生体重 <2000g的早 产儿,这一针乙肝疫苗不能计算在基础免疫中,而应该在出生 后≥1月龄再接种3剂次乙肝疫苗;如出生体重( <2000g )的 早产儿,母亲为表面抗原阴性的,可以在≥1月龄时接种第1剂 乙肝疫苗。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书(2016版)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书(2016版)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版)12月2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官网发布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的通知》。

以下为通知具体容: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配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我委组织编写了《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

现将《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2016年12月6日附件: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一、一般原则(一)起始免疫年(月)龄:免疫程序表所列各疫苗剂次的接种时间,是指可以接种该剂次疫苗的最小接种年(月)龄。

(二)儿童年(月)龄达到相应疫苗的起始接种年(月)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1.乙肝疫苗第1剂:出生后24小时完成。

2.卡介苗:<3月龄完成。

3.乙肝疫苗第3剂、脊灰疫苗第3剂、百白破疫苗第3剂、麻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2剂:<12月龄完成。

4.A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18月龄完成。

5.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第1剂、百白破疫苗第4剂:<24月龄完成。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3周岁完成。

7.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4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剂:<5周岁完成。

9.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4剂:<7周岁完成。

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下述疫苗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

(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种通用原则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14岁以下的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1.对未曾接种某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根据儿童当时的年龄,按照该疫苗的免疫程序,以及下文对该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原则中规定的疫苗种类、接种间隔和剂次进行补种。

预防接种服务规范解读(3)

预防接种服务规范解读(3)
• 做好室内清洁,使用消毒液或紫外线消毒,并
做③好预消防毒接记录种。服务时间、咨询电话。
• 接种人员穿戴工作衣、帽、口罩,双手洗净。
•④在科预普防宣接种传场资所料显。著位置公示相关资料,包括
核实 接种 对象
• 接种工作人员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卡 (簿)或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信息,核对受 种者姓名、出生日期及预防接种记录,确 定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种。
压舌板、血压计、1:1000肾上腺素、
注射器毁型装置或安全盒、污物桶等。
接种 场所 要求
核实 接种 对象
告知 询问 记录
现场 疫苗 管理
预防 接种 操作
记录 观察 预约
接种 场所 要求
•①接预种防场接所室种外工要作有流醒程目。的标志,室内清洁、光 线及②明提国亮供家、留免通观风、疫保等规暖候划,的疫并条苗准件备。的接品种种工、作免台疫、坐程凳序以、
A
预防 接种 操作
口服法
A、液体剂型OPV, 应使用37℃以下温水送服; 开启后未立即用完的,应置2~8℃,并于当天 内核用实完,剩告余知废弃;现避场免反复预冻防融和严记禁录加热 融接化种;注射询免问疫球蛋疫白苗者应至接少种间隔三观个察月以 上对再象接种本记疫录苗。 管理 操作 预约
B、糖丸剂型OPV, 用消毒药匙送入儿童口中, 用凉开水送服。对于小月龄儿童,用少许凉开 水溶解成糊状服用,或将糖丸溶于约5ml凉开 水中,使其完全溶化后口服。
二、服 务 内 容
(一)预防接种管理 (二)预防接种实施 (三)AEFI处理
1.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 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簿)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 。(建卡、建证)
2.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广播等适宜 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 、地点和相关要求。在边远山区、海岛、牧区等交通 不便的地区,可采取入户巡回的方式进行预防接种。 (通知预约、巡诊)

《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常见疑问专家共识

《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常见疑问专家共识
6
Q&A
原文:“HBsAg阳性或不详母亲所生新生儿应在出生后24小时内尽早接 种第1剂乙肝疫苗;HBsAg阳性或不详母亲所生早产儿、低体重儿 也应在出生后24小时内尽早接种第1剂乙肝疫苗,但在该早产儿或 低体重儿满1月龄后,再按0、1、6月程序完成3剂次乙肝疫苗免 疫。”
(6)请问这4剂都是免费吗?【成都、德阳、雅安】 专家意见:凡国家免疫规划程序要求的都是免费的。
17
Q&A
(18)2016年5月脊灰疫苗转换工作后,刚开始几个月脊灰疫苗程序没 有明确说法的时候,有儿童前三次都是口服OPV,现在第四次什 么时间补IPV?是18月龄还是4岁?【成都、德阳、广安】
专家意见:应尽早接种IPV,IPV与最后1剂OPV之间间隔≥28天。
18
Q&A
(19)4岁前已经口服过4剂次三价脊灰减毒活疫苗或二价脊灰减毒活疫 苗,满4岁时还需口服1剂脊灰减毒活疫苗吗?【广安】
27
Q&A
原文:“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间隔≥3个月接种MR,接种MR后2周内避 免使用免疫球蛋白。”
问题: (27)接种减毒活疫苗后不满2周,因临床原因必须接种免疫球蛋白,
该减毒活疫苗还需要重新接种不?接种时间间隔是3个月么?是免 费接种么?【南充】
专家意见:停止使用免疫球蛋白3个月后,应补种1剂MR,可免费 接种。
14
Q&A
(16)卡介苗皮试结果为阴性,该结果有效期为多久,超过该有效期接 种卡介苗是否还需要重新做皮试?【成都】
专家意见:卡介苗皮试结果阴性应尽早接种卡介苗。
15
Q&A
(17)黄疸经皮测,有没有明确规定是黄疸值多少以下可以接种?新生 儿黄疸对卡介苗、乙肝疫苗的接种有影响吗?是否有检测项目和 指标的要求?【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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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2016年11月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表(2016年版)2.选择甲肝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一剂次接种程序。

选择甲肝灭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两剂次接种程序。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说明(2016年版)一、一般原则(一)起始免疫年(月)龄:免疫程序表所列各疫苗剂次的接种时间,是指可以接种该剂次疫苗的最小接种年(月)龄。

(二)儿童年(月)龄达到相应疫苗的起始接种年(月)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1.乙肝疫苗第1剂:出生后24小时完成。

2.卡介苗:<3月龄完成。

3.乙肝疫苗第3剂、脊灰疫苗第3剂、百白破疫苗第3剂、麻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2剂:<12月龄完成。

4.A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18月龄完成。

5.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第1剂、百白破疫苗第4剂:<24月龄完成。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3周岁完成。

7.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4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剂:<5周岁完成。

9.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4剂:<7周岁完成。

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下述疫苗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

(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种通用原则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14岁以下的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1.对未曾接种某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根据儿童当时的年龄,按照该疫苗的免疫程序,以及下文对该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原则中规定的疫苗种类、接种间隔和剂次进行补种。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

3.应优先保证儿童及时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疫苗完成全程接种情况时,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品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含补种)。

疫苗使用说明书中有特别说明的情况除外。

4.针对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建议以及2007年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下简称扩免)后新增疫苗的补种原则,详见下列具体疫苗的补种原则部分。

(四)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同时接种原则1.不同疫苗同时接种:现阶段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均可按照免疫程序或补种原则同时接种,两种及以上注射类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种。

严禁将两种或多种疫苗混合吸入同一支注射器接种。

2.不同疫苗接种间隔:两种及以上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注射类减毒活疫苗,如果未同时接种,应间隔≥28天进行接种。

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灭活疫苗和口服脊灰减毒活疫苗,如果与其他种类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包括减毒和灭活)未同时接种,对接种间隔不做限制。

3.如果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接种时间发生冲突时,应优先保证第一类疫苗的接种。

(五)流行季节疫苗接种建议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疫苗都可以按照免疫程序和预防接种方案的要求,全年(包括流行季节)开展常规接种,或根据需要开展补充免疫和应急接种。

(六)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接种疫苗建议对于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的HIV感染状况分3种:(1)HIV感染儿童;(2)HIV感染状况不详儿童;(3)HIV未感染儿童。

由医疗机构出具儿童是否为HIV感染、是否出现症状、或是否有免疫抑制的诊断。

HIV感染母亲所生<18月龄婴儿在接种前不必进行HIV抗体筛查,按HIV感染状况不详儿童进行接种。

对不同HIV感染状况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建议见表1。

表1. 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建议注:暂缓接种:当确认儿童HIV抗体阴性后再补种,确认HIV抗体阳性儿童不予接种;“√”表示“无特殊禁忌”,“×”表示“禁止接种”。

1.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在出生后暂缓接种卡介苗,当确认儿童未感染HIV后再予以补种;当确认儿童HIV感染,不予接种卡介苗。

2.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如经医疗机构诊断出现艾滋病相关症状或免疫抑制症状,不予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如无艾滋病相关症状,可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

3.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可按照免疫程序接种乙肝疫苗、百白破疫苗、A群流脑多糖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和白破疫苗等。

4.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除非已明确未感染HIV,否则不予接种乙脑减毒活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脊灰减毒活疫苗,可按照免疫程序接种乙脑灭活疫苗、甲肝灭活疫苗、脊灰灭活疫苗。

5.非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接种疫苗前无需常规开展HIV筛查。

如果有其它暴露风险,确诊为HIV感染的,后续疫苗接种按照表1中HIV感染儿童的接种建议。

(七)除HIV感染者外的其他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不予接种减毒活疫苗。

二、每种疫苗的使用说明(一)重组乙型肝炎疫苗(乙肝疫苗,HepB)1.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1)接种对象及剂次:共接种3剂次,其中第1剂在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接种,第2剂在1月龄时接种,第3剂在6月龄时接种。

(2)接种部位和接种途径:上臂外侧三角肌或大腿前外侧中部,肌肉注射。

(3)接种剂量:①重组(酵母)HepB每剂次10μg,不论产妇HBsAg阳性或阴性,新生儿均接种10μg的HepB。

②重组(CHO细胞)HepB每剂次10μg或20μg,HBsAg阴性产妇的新生儿接种10μg的HepB,HBsAg阳性产妇的新生儿接种20μg的HepB。

2.其他事项(1)在医院分娩的新生儿由出生的医疗机构接种第1剂乙肝疫苗,由辖区预防接种单位完成后续剂次接种。

未在医疗机构出生儿童由辖区预防接种单位全程接种乙肝疫苗。

(2)HBsAg阳性或不详母亲所生新生儿应在出生后24小时尽早接种第1剂乙肝疫苗;HBsAg阳性或不详母亲所生早产儿、低体重儿也应在出生后24小时尽早接种第1剂乙肝疫苗,但在该早产儿或低体重儿满1月龄后,再按0、1、6月程序完成3剂次乙肝疫苗免疫。

(3)HBsAg阴性的母亲所生新生儿也应在出生后24小时接种第1剂乙肝疫苗,最迟应在出院前完成。

(4)危重症新生儿,如极低出生体重儿、严重出生缺陷、重度窒息、呼吸窘迫综合征等,应在生命体征平稳后尽早接种第1剂乙肝疫苗。

(5)HBsAg阳性母亲所生新生儿,可按医嘱在出生后接种第1剂乙肝疫苗的同时,在不同(肢体)部位肌肉注射100国际单位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

(6)建议对HBsAg阳性母亲所生儿童接种第3剂乙肝疫苗1~2个月后进行HBsAg和抗-HBs检测。

若发现HBsAg阴性、抗-HBs<10mIU/ml,可按照0、1、6月免疫程序再接种3剂乙肝疫苗。

3.补种原则(1)若出生24小时未及时接种,应尽早接种;(2)对于未完成全程免疫程序者,需尽早补种,补齐未接种剂次即可;(3)第1剂与第2剂间隔应≥28天,第2剂与第3剂间隔应≥60天。

(二)皮注射用卡介苗(卡介苗,BCG)1.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1)接种对象及剂次:出生时接种1剂。

(2)接种部位和接种途径:上臂外侧三角肌中部略下处,皮注射。

(3)接种剂量:0.1ml。

2.其他事项严禁皮下或肌肉注射。

3.补种原则(1)未接种卡介苗的<3月龄儿童可直接补种。

(2)3月龄~3岁儿童对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TB-PPD)或卡介菌蛋白衍生物(BCG-PPD)试验阴性者,应予补种。

(3)≥4岁儿童不予补种。

(4)已接种卡介苗的儿童,即使卡痕未形成也不再予以补种。

(三)脊髓灰质炎(脊灰)减毒活疫苗(脊灰减毒活疫苗,OPV)、脊灰灭活疫苗(IPV)1.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1)接种对象及剂次:共接种4剂次,其中2月龄接种1剂灭活脊灰疫苗(IPV),3月龄、4月龄、4周岁各接种1剂脊灰减毒活疫苗(OPV)。

(2)接种部位和接种途径:IPV:上臂外侧三角肌或大腿前外侧中部,肌肉注射。

OPV:口服接种。

(3)接种剂量:IPV:0.5ml。

OPV:糖丸剂型每次1粒;液体剂型每次2滴,约0.1ml。

2.其他事项(1)2016年5月1日之前使用三价OPV(tOPV),2016年5月1日开始使用二价OPV(bOPV),该日期之后,不得使用tOPV。

(2)以下人群建议按照说明书全程使用IPV:原发性免疫缺陷、胸腺疾病、有症状的HIV感染或CD4 T细胞计数低、正在接受化疗的恶性肿瘤、近期接受造血干细胞移植、正在使用具有免疫抑制或免疫调节作用的药物(例如大剂量全身皮质类固醇激素、烷化剂、抗代药物、TNF-α抑制剂、IL-1阻滞剂或其他免疫细胞靶向单克隆抗体治疗)、目前或近期曾接受免疫细胞靶向放射治疗。

(3)如果儿童已按疫苗说明书接种过IPV或含脊灰疫苗成分的联合疫苗,可视为完成相应剂次的脊灰疫苗接种。

3.补种原则(1)对于脊灰疫苗迟种、漏种儿童,补种相应剂次即可,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

<4岁儿童未达到3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3剂;≥4岁儿童未达到4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4剂。

补种时两剂次脊灰疫苗之间间隔≥28天。

(2)IPV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以后,无论在补充免疫、查漏补种或者常规免疫中发现脊灰疫苗为0剂次的目标儿童,首剂接种IPV。

(3)2016年5月1日后,对于仅有bOPV接种史(无IPV或tOPV接种史)的儿童,补种1剂IPV。

(4)既往已有tOPV免疫史(无论剂次数)而无IPV免疫史的迟种、漏种儿童,用现行免疫规划用OPV补种即可,不再补种IPV。

(四)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百白破疫苗,DTaP)1.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1)接种对象及剂次:共接种4剂次,分别于3月龄、4月龄、5月龄、18月龄各接种1剂。

(2)接种部位和接种途径:上臂外侧三角肌或臀部,肌肉注射。

(3)接种剂量: 0.5ml。

2.其他事项如儿童已按疫苗说明书接种含百白破疫苗成分的其他联合疫苗,可视为完成相应剂次的DTaP接种。

3.补种原则(1)3月龄~5岁未完成DTaP规定剂次的儿童,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前3剂每剂间隔≥28天,第4剂与第3剂间隔≥6个月。

(2)≥6岁接种DTaP和白破疫苗累计<3剂的儿童,用白破疫苗补齐3剂;第2剂与第1剂间隔1~2月,第3剂与第2剂间隔6~12个月。

(3)根据补种时的年龄选择疫苗种类,3月龄~5岁使用DTaP,6~11岁使用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儿童用),≥12岁使用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成人及青少年用)。

(五)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白破疫苗,DT)1.免疫程序与接种方法(1)接种对象及剂次:6周岁时接种1剂。

(2)接种部位和接种途径:上臂外侧三角肌,肌肉注射。

(3)接种剂量: 0.5ml。

2.其他事项6~11岁使用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儿童用),≥12岁使用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成人及青少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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