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块一:通信工程建设监理基本要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模块一:通信工程建设监理基本要点

【知识目标】

监理的发展背景

通信建设的工程类别及监理服务范围

通信工程监理的概念与要求

通信工程建设监理机制

监理人员行为规范和职责

“三控三管一协调”的内涵

【素质目标】

加强学生对通信监理的了解

培养学生的人际交往能力

培养学生的守法意识

一、通信监理制度产生的背景

1.国外建设工程监理的产生

16世纪前欧洲产生的总营造师;

16世纪后欧洲出现为业主提供建筑咨询;

18世纪出现监理的萌芽;

20世纪70年代以来监理制度向法制化、程序化发展;

20世纪80年代以后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

(FIDIC)

2.我国工程监理的产生

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发展大体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①建设工程监理的前期阶段(1982-1988年)

②建设工程监理的试点阶段(1988-1993年)

③建设工程监理的稳步发展阶段(1993-1995年)

④建设工程监理的全面推行阶段(1996年至今)

二、通信工程监理概述

1. 定义

通信工程建设监理是指具有通信工程建设监理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受通信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通信工程项目

建设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

2. 性质

(1)服务性

(2)科学性

(3)独立性

(4)公正性

3. 特点

(1)保证通信网络的全程全网性,决定了通信工程必须适应通信网的技术要求,工程所用的通信设备和器材必须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入网证”。

(2)通信手段的多样化,决定了通信线路和通信设备种类繁多。

(3)通信建设工程项目点多面广,线路长,一个工程项目包括许多类型的线路局站,应具有全网的统一性和安全性

(4)通信建设工程机械工艺要求精密、整齐、美观且牢固抗震。

(5)通信建设工程环境要求较高,应具有设计要求的温湿度、洁净度、新风景、防火、防盗等。

三、通信建设的工程类别及监理服务范围

1. 通信网络类别的划分

(1)按通信网络性质划分:

电话网(PSTN、PLMN)

数据网(ISDN、DDN、CSPDN、PSPDN)

电视网(CATV)

计算机网

(2)按通信传送方式划分:

有线通信网

无线通信网

(3)按通信区域划分:

省际干线网

省内干线网

城域接入网

局域接入网

(4)按通信带宽划分:

宽带数字网(B-ISDN)

窄带数字网(N-ISDN)

(5)邮政通信网划分:

邮政实物网

邮政金融网(绿卡网)

邮政综合计算机网

2 .通信建设工程项目的划分

(1)通信线路工程

通信管道工程

通信线路敷设工程

(2)通信设备工程

传输设备安装工程

交换设备安装工程

移动基站设备安装工程

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

计算机设备安装工程

(3)邮政工艺设备工程

邮政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邮政信息监控设备安装工程

3. 通信建设工程类别的划分

为了确保通信建设工程质量,原邮电部以邮部[1995]945号文件发布《通信建设工程类别划分标准》。通信建设工程按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划分为一类工程、二类工程、三类工程、四类工程。

四、通信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基本服务范围

工程管理方面

工程质量控制方面

工程进度控制方面

工程造价控制方面

五、通信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扩展范围

项目决策方面

勘查设计方面

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及制造方面

六、通信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1.建设程序是指建设项目从设想、选择、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顺序的法则。下图是基本建设程序图。

2.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直线制监理组织

职能制监理组织

直线职能制监理组织

矩阵制监理组织形式

七、项目监理机构的行为规范

1.项目监理机构必须在监理合同指定的权力范围内独立开展工作,处事公正,既要确保建设单位的利益,又要维护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2.监理机构必须坚持原则,热情服务,按照工程建设监理规范和工程质量规范的要求实施监理,确保工程顺利完成;

3.监理机构不得转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

4.监理机构不得聘用不合格人员承担监理工作;

5.监理机构必须严正廉明,不得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6.监理机构不得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

八、项目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职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4.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5.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6.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包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生产商和施工方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