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旅游法规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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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旅游法律关系《旅游法规教程》ppt 课件

第二章  旅游法律关系《旅游法规教程》ppt 课件

第 二章
1)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 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符合民事法律规范的、 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是民法对平等主体之间的人 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加以调整的结果。
第 二章 2)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第一节 旅游法律关系概述
第 二章
❖ 法律关系是研究法学的“主线”。 ❖ 德国的著名法学家梅里库斯说:“法律关系是私法的工具”。 ❖ 法律关系的分析方法是法学最基本的分析方法和分析框架,
不仅适用于对法律体系的建构,而且适用于对案例的分析。
第 二章
一、法律关系和旅游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 1)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 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
第 二章
❖ 附期限的法律行为是指旅游法律关系主体在 旅游行为中指明一定期限,该期限的到来, 便成为产生或终止旅游法律关系的前提。
第 二章
❖ 法律效力:
❖ 旅游中附条件或附期限的法律行为一旦成立,对 旅游法律关系主体便具有约束力。对于附条件的 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不得为自己利益恶意促成 或阻碍所附条件成就。恶意阻碍条件成就,视为 条件成就;恶意促成所附条件成就,视为没有成 就;对于所附条件是违法或不能发生的,则认定 该行为无效。对于附期限的法律行为,在所附期 限到来之前,双方均不得为损害对方因期限到来 而得到利益的行为,否则应负赔偿责任。
第 二章
❖ ②行为指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而能够引起法 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人的自觉活动和 行为。如,旅游团队办理住店手续、离店手 续,前者是法律关系产生,后者是法律关系 终止。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人通过外部表现出 来、有意识的或有意志的、能产生一定法律 后果的活动。

新旅游法全文及解读

新旅游法全文及解读

新旅游法全文及解读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已成为人们休闲娱乐和文化交流的主要方式之一。

为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对旅游行业进行了全面管理和规范。

今年5月28日,国家旅游局发布了《旅游法》,并于10月1日正式实施。

本文将对《旅游法》进行全文解读。

第一章总则本章规定了旅游的基本概念、旅游的重要地位、旅游的发展方向和保障措施等。

通过本章的规定,可以了解到旅游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政府对旅游业的态度和措施。

第二章旅游市场主体本章主要规定了旅游市场主体的类型、权利和义务等方面。

旅游市场主体包括旅行社、旅游景区、饭店、导游、游客等,本章旨在保障旅游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和规范市场秩序。

第三章旅游交通运输本章规定了旅游交通运输的管理和监管制度,保障游客的安全和权益。

同时,本章还规定了旅游交通运输企业的责任和义务,加强了对旅游交通运输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章旅游行程与合同本章规定了旅游行程和合同的规范,保障游客的权益。

主要包括旅行社提供旅游服务的内容、时间、费用,以及游客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

第五章旅游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本章规定了旅游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标准和措施。

旅游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是旅游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对于旅游服务质量和安全的标准和措施需要加强制定和实施。

第六章吸烟与文明旅游本章规定了旅游活动中的吸烟规定和文明旅游的要求。

吸烟和文明旅游是旅游行业中的重要问题,需要加强规范和宣传。

第七章法律责任本章规定了旅游行业中各市场主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这对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和保障游客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新颁布的《旅游法》具有较为全面的覆盖面,其中包括旅游市场主体、旅游交通运输、旅游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等方面。

《旅游法》的正式实施,将为旅游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重要的法律保障和监管措施。

同时,它也提醒广大游客在旅游中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失。

旅游法规与实务电子教案

旅游法规与实务电子教案

旅游法规与实务电子教案第一章:旅游法规概述1.1 旅游法规的定义与作用1.2 旅游法规的分类和体系1.3 旅游法规的制定和实施1.4 旅游法规的主要内容简介第二章:旅游者权益保护法规2.1 旅游者权益保护法规的含义和作用2.2 旅游者权益保护法规的主要内容2.3 旅游者权益的维护和救济2.4 旅游者权益保护的案例分析第三章:旅游经营者法规3.1 旅游经营者法规的含义和作用3.2 旅游经营者的法律地位和义务3.3 旅游经营者的经营规范和标准3.4 旅游经营者的违规行为和法律责任第四章:旅游服务合同法规4.1 旅游服务合同法规的含义和作用4.2 旅游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要素4.3 旅游服务合同的签订和履行4.4 旅游服务合同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第五章:旅游安全与突发事件应对法规5.1 旅游安全法规的含义和作用5.2 旅游安全的主要内容和要素5.3 旅游安全的管理和监督5.4 突发事件应对法规的主要内容和措施5.5 突发事件应对案例分析第六章:旅游税收与优惠政策6.1 旅游税收法规的含义和作用6.2 旅游税收的主要税种和税率6.3 旅游税收优惠政策的原则和对象6.4 旅游税收优惠政策的申请和实施第七章:旅游市场秩序与监管法规7.1 旅游市场秩序法规的含义和作用7.2 旅游市场秩序的主要内容和要素7.3 旅游市场秩序的监管和管理7.4 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第八章:旅游人力资源法规8.1 旅游人力资源法规的含义和作用8.2 旅游从业人员的资格要求和培训8.3 旅游从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和社会保障8.4 旅游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第九章:旅游环境保护法规9.1 旅游环境保护法规的含义和作用9.2 旅游环境保护的主要内容和要素9.3 旅游环境保护的管理和监督9.4 旅游环境保护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第十章:旅游行业标准与规范10.1 旅游行业标准与规范的含义和作用10.2 旅游行业主要标准和规范的内容10.3 旅游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10.4 旅游行业规范的实施与监管第十一章:旅游纠纷处理与法律援助11.1 旅游纠纷处理法规的含义和作用11.2 旅游纠纷的主要类型和处理程序11.3 旅游法律援助的提供和申请11.4 旅游纠纷案例分析与法律建议第十二章:旅游跨国合作与边境旅游法规12.1 旅游跨国合作的意义和形式12.2 边境旅游法规的含义和作用12.3 边境旅游的特殊规定和管理12.4 旅游跨国合作的案例分析与实践第十三章:旅游危机管理法规13.1 旅游危机管理法规的含义和作用13.2 旅游危机的类型和应对策略13.3 旅游危机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能13.4 旅游危机应对案例分析与经验总结第十四章:旅游信息化与网络营销法规14.1 旅游信息化法规的含义和作用14.2 网络营销在旅游业中的应用和规范14.3 旅游网络交易的法律责任和权益保护14.4 旅游信息化与网络营销案例分析与实践第十五章:旅游法规的实践应用与案例分析15.1 旅游法规实践应用的关键环节15.2 旅游法规案例的收集与分析方法15.3 典型旅游法规案例的深入解读15.4 旅游法规实践应用的改进与完善建议重点和难点解析本文主要介绍了旅游法规与实务的相关内容,分为十五个章节。

第二章 旅游法概述

第二章  旅游法概述

• 一是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即调
整旅游者的旅游活动;
• 二是为这些旅游活动
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
旅游法的内容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明确方针政策
明确管理机制 明确行业组织的地位 旅游者的法定义务 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法定义务
旅游资源保护、利用原则



11
12
谢谢! 再见!
《旅游法》的立法宗旨是: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 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 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 法。 《旅游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的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到境外的游览、度 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及为旅游活动提供相 关服务的经营活动适用本法
旅游业发展的转型
旅游业发展方式也发生着转变,智慧旅游试点城市 新增 15个,智慧旅游新业态蓬勃涌现,生态旅游、 森林旅游日渐深入百姓生活。此外,各地旅游协调 推进,中西部地区旅游业增速继续高于全国平均水 平,东北老工业基地及资源枯竭型城市旅游业成为 转型发展重要动力。
智慧旅游
生态旅游
森林旅游
《旅游法》立法宗旨与适用范围
第二章 旅游法制概述
旅游专业 游佐琼
走遍大半个中国 黄山的第一游客
五岳归来不看岳,
黄山归来不看山。
你喜欢哪一种旅游资源?
历 史 文 物 古 迹
民 族 文 化
事 件Βιβλιοθήκη 乐 设 施自 然 风 光
动 植 物 资 源
你知道旅游业包括哪些吗?


旅 行

旅 游 景 点
你知道旅游会带来哪些影响吗?
旅游业的蓬勃发展

第二章-我国的旅游法律制度

第二章-我国的旅游法律制度
又称权利客体和义务客体。它是将法律关系主体间的 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中介,没有法律关系的客体 作为中介,就不可能形成法律关系。因此,客体是构 成任何法律关系都必须具备的一个要素。 法律关系客体主要包括几类: 1. 物。法律上所说的物包括一切可以称为财产权利 对象的自然之物和人造之物。
.
2. 行为。法律所认为的行为包括人的一切有 意识的活动。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行为指的 是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人的作为和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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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经营者在旅游经营活动中主要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自主经营; (二)拒绝无合法证件人员的检查;拒绝违反法律、
法规规定的收费、罚款和其他处罚; (三)拒绝无偿提供服务和其他形式的摊派; (四)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违反职业道德、侮辱人格
尊严的要求; (五)商业秘密受到法律保护; (六)旅游经营活动中享有的其他合法权利。
不正当利益; (五)接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其价格标准、服务质量
和经营情况的监督,按照规定及时、真实填报旅游经营情 况统计报表; (六)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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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旅游业中的民事法律关系
一、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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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设置 我国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分为两类:中央
行政机关,即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地方 行政机关,即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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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旅游者及其基本权利和义务 1.旅游者的基本权利 2.旅游者的基本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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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旅游经营者及其基本权利和义务
旅游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营者主要指旅行社、饭店、车(船)公 司、商店、游乐场所、旅游点等旅游经营单位。 旅游经营者以自己依法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 通过开展业务经营,享有旅游权利,承担旅游 义务。从各国旅游法的规定和实践看,依法注 册登记的经营范围既是国家授予旅游经营单位 的经营权利,又是旅游经营单位对国家应尽的 经营义务。

旅游法规 第二章

旅游法规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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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赔偿程序 )
(1)旅游者提出质量保证金的赔偿要求。 (2)受理案件 (3)旅行社的书面答复 (4)对案件进行审理 (5)做出外理决定 (6)执行质量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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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旅行社管理制度
本章 导读 通过本章的学习, 通过本章的学习,学习者要了 解有关旅行社的各项法律规定, 解有关旅行社的各项法律规定,理解 旅行社的法律地位和旅行社的市场准 入制度, 入制度,掌握旅行社的经营制度以及 质量保证金制度。 质量保证金制度。
第2章 旅行社管理制度
2.1 2.2 2.3 2.4 旅行社概述 旅行社的市场准入制度 旅行社的经营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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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管理机关
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地方各级旅游行 政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机构,对质量保证金进 行管理。依照分级设立的原则,全国设置国家和 省级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简称“质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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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缴纳
1)质量保证金数额 2)质量保证金满额管理 3)质量保证金的缴纳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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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旅行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不得假冒其他旅行社的注册商标、品牌、 名称和质量认证标志 2)不得以承包、挂靠或变相承包、挂靠方式 非法转让经营权或部分经营权 3)不得串通制定垄断价格 4)不得以低于正常成本价的价格参与竞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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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3.2 旅行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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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商投资旅行社
外商投资旅行社,是外国旅游经营者采取单 独出资的方式,或者采取与中国投资者合资、合 作的方式,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旅行 社。 (1)设立外商投资旅行社的条件 (2)设立外商投资旅行社的程序 (3)外商资旅行社的条件

第2章 旅游合同法律制度 《旅游法规》PPT课件

第2章 旅游合同法律制度 《旅游法规》PPT课件

(二)旅游合同的作用
1. 旅游合同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 2. 旅游合同是维护社会旅游秩序的行为规范 3. 旅游合同是保障提高旅游经济效益的法律措施 4. 旅游合同是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
法律手段
二、旅游合同的种类
1. 提供劳务(旅游接待、交通、住宿) 2. 财产转移(旅游纪念品的购销合同) 3. 完成工作(旅游工程建设承包合同)
旅游合同的解除是指对已经订立的旅游合同,在其 有效期届满之前,提前终止其效力的协议。
(一)旅游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a 协商一致,不影响国家利益及旅游计划 b 旅游计划被修改或取消
c 一方关闭、停业等 d 不可抗力
e 一方违约,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二)旅游合同变更和解除的程序
提议、答复、手续、期限
提供者的责任
对格式条款的解释:
“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 解予以解释。有两种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 供者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 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的无效
第一,具有《合同法》第5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 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 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 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
案例介绍
某旅行社与一饭店签订一份旅游住宿合同,合同规 定由甲饭店向某旅行社提供10天300张床位,并负责三 餐饮食,食宿费总计20万元。合同还约定某旅行社付给 饭店定金2万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某旅行 社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查:甲饭店未取得公安机关 批准发给的特种行业营业许可证,也未经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旅游法知识点总结

旅游法知识点总结

旅游法知识点总结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人的选择。

旅游法是为了规范旅游行为、保护旅游者权益而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

以下是旅游法的知识点总结:第一章旅游活动的立法基础1.《旅游法》的颁布背景和意义:旅游业得到了持续快速发展,旅游法的制定有助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2. 旅游法的适用范围:适用于国内旅游和出境旅游活动。

第二章旅行社和导游的管理1. 旅行社的资格条件和登记手续:根据《旅游法》规定,旅行社必须具备一定资金、场所和资格条件,完成登记手续。

2. 旅行社责任:旅行社需提供真实的旅游信息、组织旅游活动、保障旅游者安全和权益。

3. 导游的资格条件和行为规范:导游必须具备专业知识、有导游资格证书、在旅游活动中要服从旅行社的安排和遵守导游行为规范。

第三章旅游者的权益和义务1. 旅游者的权益:旅游者有信息权、安全权、文明旅游权、隐私权等,旅游法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2. 旅游者的义务:旅游者应当遵守旅游合同,不损害他人利益,维护旅游景区环境清洁。

第四章旅游合同和旅游投诉1. 旅游合同的内容和解释:旅游合同应包括旅游产品、服务内容、价格、安全保障、投诉解决等条款。

2. 旅游者的权利和义务:旅游者有权了解旅游产品和服务内容,有义务按旅游合同履行支付费用、遵守旅游合同约定。

3. 旅游投诉的处理:旅游者可以通过旅游投诉渠道对旅行社、导游等提出投诉,并要求合理解决。

第五章旅游安全保障1. 旅游安全保障的主体责任:旅行社、导游等旅游服务提供者有义务保障旅游者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

2. 旅游安全风险的防范措施:旅游服务提供者应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安全保障措施。

第六章旅游行政管理1. 旅游行政管理机构的职责:旅游行政管理机构负责旅游市场监督管理、旅游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等工作。

2. 旅游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加大对旅行社、导游等旅游服务提供者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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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立法的渊源与效力
– 我国旅游立法的渊源,可分为国内渊源和国际 渊源。
• 旅游法的国内渊源:指用以调整旅游社会 关系的国内法,包括法律、法规、条例、 法令和法院判例。例如:制定中的《中华 人们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管理条 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风景名 胜区管理暂行条例》;《贵州省旅游管理 条例》等。
•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法律 •关于契约关系的法律 •关于商业秘密的法律 •关于竞争的法律
旅游法的产生
–二战后结束以后,现代旅游进入迅速 发展阶段,在许多意义上被认为产生了 质的飞跃,形成新的特点。
• 旅游业成为一种新兴经济事业 • 旅游成为一种大众性的社会文化活动
• 旅游活动形成了更加错杂复杂的社会关系, 对社会经济和文化都产生了正反两方面的 影响。
旅游立法的渊源与效力
• 旅游立法的渊源
–法的渊源指法律规范借以表现的形式
• 从历史的角度考察,法的渊源主要有:习惯法、判例法、 制定法、学说和法理。
• 从现实看,法的渊源有正式渊源与非正式渊源之分。前 者如宪法、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判例,主要为 制定法。后者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公共政策、道德 信念、社会思潮和习惯等。
2 旅游法的产生
• 在旅游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错 综复杂的关系,以及必然带来的各种矛盾 和问题使越来越多的国家逐步意识到,必 须用强有力的手段,特别是用法律的手段 来协调关系,缓和矛盾,解决问题,于是 旅游法应运而生。
旅游法的产生
• 旅游法产生的背景条件:近代工业革命的 成果使世界经济和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的 变革。旅游活动得到空前发展。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 益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 法 • ……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 旅游投诉处理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

第二章 旅游法规概述
第一节 旅游法的产生和发展
• 1旅游业的发展 • 旅游作为人类社会的一种活动现象,最早 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和奴隶社会的形成时 期,但那时的旅游活动只是分散的和个别 的,没有形成一个产业部门。 • 19世纪40年代在英国出现了专门从事旅游 活动的组织者和经营机构----旅行社,标志 着人类的旅游活动进入一个行的历史阶段, 也标志着旅游业的诞生。
– 旅游立法的政策基础
•关于对外开放的总政策
•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
• 关于发展旅游事业的政策 • 关于旅游业经营的具体政策 • ……
我国旅游立法概况
– 旅游立法的社会经济基础
•在旅游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大量错综复杂的 社会关系,尤其在初期,出现了一些亟待 解决的问题。 –宏观上看,存在调控无力的现象。行政 管理部门权威不足,部门所有、各自为 政的传统习惯难以改变,局部利益被不 适当地强调,地方保护主义盛行。
–以托马斯·库克为先导的近代旅游活动,体现 了与古代旅行不同的一系列特点。
• 参与者的范围扩大。 • 旅游成为一种综合性的社会活动。
• 旅游产生了复杂的社会关系。
旅游法的产生
由此带来的各种矛盾和纠纷已开始引起一 些国家的重视。少数西方国家开始试图用法律 手段约束这些关系,解决出现的问题。这些用 来调整旅游活动关系的法律大致有四种:
旅游法的产生
由此可见:旅游法是现代旅游发展 的必然产物,符合部门法产生的一般 规律,是调整在旅游活动中所产生的 各种社会关系的主要法律依据,对于 保护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有极其重要的 作用。
旅游法的概念与特征
旅游法是调整旅游活动领域中各种社 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旅游法一词事实上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前 者一般指各国的旅游基本法,后者则是一 个法律规范体系的全部。 • 旅游法是一个法律规范体系。既包括国内 规范也包括国际规范;既包括实体性规范 又含程序性规范;既有公有性规范又有私 有性规范。这一规范体系以旅游为主线统 一起来。
• 第一类是通用性的法律法规 • 第二类则是专门就旅游事业制定的法律、法规。
第二节 旅游法制建设
• 我国旅游立法的程序
提出法律 议案 审议法律 草案 通过法律
公布法律
制定旅游行政法规和部门工作 的程序
制 定 立 法 计 划
法 规 、 规 章 的 起 草
法 规 、 规 章 的 审 议
法 规 规 章 的 通 过
旅游法的作用
• • • • •
旅游法对促进各国和国际旅游活动以 及旅游业的发展发挥重要的作用 对旅游事业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 对旅游业经营进行宏观控制 规定旅游各主体的权利义务责任 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创设良好 的法律环境。 产生了新的部门法,丰富了国家的法律体 系。
我国旅游立法概况
• 我国的旅游立法是建立在其特定的政策基础、 社会经济基础和法律基础之上的。
旅游立法的渊源与效力
– 旅游立法的国际渊源,主要有: • 国际旅游条约和协定:包括双边、多边条约或 协定,以及多国间缔结的国际公约。 • 国际旅游组织、国际旅游会议做出的重要宣言、 决议、法案:例如1980年的《世界旅游宣言》 (马尼拉宣言)、1985年世界旅游组织通过的 《旅游权利法案》和《旅游法规》。 • 国际旅游惯例:有确定内容,在国际旅游长期 实践中形成并在世界各国反复使用,对当事人 有约束力的不成文规定。
备 案
旅游法的形式
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 国务院
旅行社条例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国家旅游局
国务院所属职能部门
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规章
地方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地方政府
另外:行业标准、行业规范?
国际条约、协定
世界旅游立法的简介
• 世界上的三种旅游立法体系
• 一是制定单行旅游法规,例如法国1959年制定的《旅 行社法令》;
旅游法的概念
• 广义:调整旅游活动领域中各种社 会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 狭义:旅游基本法 我国的旅游法于 2013年10月1日开始实行
旅游法的概念与特征
• 旅游法的特征 – 旅游法是一系列单行法律规范所构 成的部门法体系 – 旅游法既包括实体法规范又包括程 序法规范。 – 旅游法是一个多元化、多层次的法 律规范体系 。
• 二是在基本法律里专章规定有关旅游业的法律问题, 并制定相关的旅游单行条例、法规与之配套; • 三是制定自成体系的旅游法,即建立以旅游基本法为 龙头,单行旅游法规作配套,相关法规作补充的旅游 法律体系。 • 了解日本、美国、新加坡的旅游立法p8-9
我国重要法律法规
• 旅行社条例 •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我国游立法概况
–微观上看,企业间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 竞争行为。推销假冒伪劣产品,服务态 度恶劣,擅自减少服务项目等,损害消 费者利益。
– 旅游立法的法律基础
• 宪法 • 各相关部门法规
我国旅游立法概况
• 我国的旅游立法工作概况 – 1982年开始起草旅游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旅游法》,目前尚在制定中。 – 1985年5月,颁布第一个正式旅游法规《旅行 社管理暂行条例》,之后几十个法规问世。 – 两类法律和法规调整着我国的旅游社会关系
调整旅游社会关系的一系列法律和法规, 而不单指旅游基本法。
旅游立法的概念
– 旅游立法活动不仅仅包括新法律法规的 制定,也包括对原有法律法规进行修改 和宣布废除,还包括在关于旅游的法律 法规发展到较为理想的阶段所进行的法 典编纂。 – 与旅游立法活动的广义概念相适应,旅 游立法机关也是个广义的概念。
旅游法的产生
许多国家已经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必须以强有力的手段,其中主要是以法律 的手段来对旅游事业进行宏观调控、协调 关系、缓和矛盾,解决问题。旅游业的发 展提出了立法的要求。
旅游法的产生
• 在20世纪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旅游法” 这一概念被正式提出。日本、韩国、巴西、 墨西哥、英国等根据本国情况,相继制定 了一些专门的旅游法律、法规, • 旅游法规在各国情况有所不同。一些国家, 不仅有旅游行业管理、旅游资源保护、旅 游关系调整的单项法规,而且还制定了旅 游基本法,旅游立法工作开始趋向成熟和 完善。
旅游法的产生
旅游的积极作用:
旅游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 可以扩大外汇收入,改善国际收支。 丰富精神生活,提高文化素质。增进各 国人民相互了解和友谊,促进文化交流。 活动促进国际和平因素的增长。
……
旅游法的产生
旅游的消极作用:
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中的不当所造成的环境 污染和生态失衡。 旅游业中的消极腐化现象助长社会的不良 风气。 游客的不当行为引起当地居民的反感,造 成主客冲突。 国内和国际间旅游业的无序竞争,不仅影 响了旅游业的声誉,而且造成了社会财富 的极大浪费。 ……
旅游法的调整对象
旅游法的调整对象是旅游活动领域内 的各种社会关系。主要有四大类:
– 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和旅游企业之间的关系。 – 旅游企业和旅游者之间、各旅游企业相互之间 以及旅游企业与其它有关企业之间的关系。 – 旅游企业内部的关系 – 具有涉外因素的法律关系
旅游法的调整对象
• 旅游活动中(包括旅游 管理、经营、参观、游 览等与旅游有关的活动) 形成的带有旅游或体现 旅游活动特点的社会关 系。
旅游立法的渊源与效力
• 旅游立法的效力 (范围和层次) – 法的效力范围 狭义的理解指法规的生效范围或适 用范围,即法对什么人、什么事、在什么地方和 什么时间适用。 – 法的效力层次 指在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各种法的 渊源中,因为各立法机关级别的不同,程序、时 间、适用范围的不同,导致各法的效力差异,而 形成的一个法的效力等级体系。 法的效力层次、原则及法的时间效力、空间 效力、对人的效力是理解法的效力的主要内容。
旅游行政 管理部门
旅游者
旅游经营单位 (之间、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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