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服管理组织机构、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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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实验学校鲅鱼圈合作校学生校服采购

及穿着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稿)

校服是学生精神风貌的体现,学生统一着装既规范行为举止、增强自我约束力,又提升自信心和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学生统一着装,还有利于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有利于学校和班级进行集体教育、教学活动。为确保校服质量、规范穿着要求,学校特对校服采购、校服穿着、校服监管等作如下规定:

一、校服采购:

1.校服采购严格按照教育局的规定,学校与校服厂家签订购买合同,并送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2.校服价格在市教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制定并公布的学校代办校服价格范围之内;校服代办服务性消费应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并使用由市财政部门印(监)制的统一票据;

3.校服接收时,生产企业须向学校提供校服质量检测报告,由学校对校服款式、面料材质、辅料材质、服装标识等进行初步认定,合格后收货。如有异议,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4.校服发给学生前,学校将会同家长委员会推举产生的校服管理监督委员会成员,按照市区质监部门关于抽样送检比例的规定,对每批次校服进行抽样送检,检测合格后在校内公示,再将校服发放给学生,检测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

二、校服穿着

(一)着装要求:

1.星期一举行升旗仪式,学生须穿着全套校服,周二至周五可穿半身校服(上装或下装)。

2.坚持学生“健康第一”的原则,如遇季节更替或有特别安排时,学校会以网上、电子屏公告或下发告家长书等方式通知。

3.出席学校的集体活动、重大仪式或外出活动,学生须穿校服。

(二)爱护要求:

1.学生要爱惜校服,养成良好的穿着、保护、洗涤、存放习惯。

2.不得在校服上写字或涂画。

3.校服丢失,可以到大队部认领,或者到大队部及时购买。

(三)日常管理:

1.大队部负责全校学生校服穿着规范的管理工作,大队部负责征订、发放工作,监督学校校服规范管理;班主任具体负责本班学生校服的征订、发放和穿着管理;

2.生穿着校服情况列入大队部的检查项目,一并列入星级班评比项目。

三、校服监管

1.学校成立学生校服监管工作小组,由分管校长、教研处、大队部会同家长委员会推举产生的校服管理监督委员会组成,教研处负责本办法具体实施的过程监管。校服管理工作实施问责追究制。

校服监督管理工作小组

(1)学校分管领导

校长冯志深

教研处主任李欣尤峰

大队辅导员王微

2.一旦发现校服有安全质量或管理问题,由校服监督管理工作小组向学校反映,由学校及时报教育局,由教育局会同质监部门、相关科室调查核实,依法查处。

3.本办法听取家长委员会意见后,经家长委员会审议通过,在校园网上公示后实施。

辽宁省实验学校鲅鱼圈合作校

201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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