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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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规章

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规章

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规章1. 引言本文档为广告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的人事管理规章,旨在规范和管理公司内部的人事事务,确保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健康发展。

本规章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外包人员。

2. 员工招聘与录用2.1 职位需求确定公司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发展,提出职位需求。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与部门负责人沟通,明确职位需求的具体要求和岗位职责。

2.2 招聘渠道公司通过多种方式招聘人才,包括但不限于在线招聘平台、招聘网站、社交媒体、人才市场等。

招聘渠道的选择应根据招聘职位的特点和需求进行合理决策。

2.3 简历筛选与面试招聘人员根据职位需求,对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并与合适的候选人进行面试。

面试过程应公正、公平,并记录面试评估结果。

2.4 录用决策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与招聘岗位的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录用决策。

决策内容包括候选人综合素质评估、拟定薪酬待遇、制定录用条件等。

决策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候选人,并签订劳动合同。

3. 员工培训与发展3.1 培训需求分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与各部门负责人合作,对员工的培训需求进行分析和评估。

根据不同的岗位特点和发展要求,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3.2 培训计划制定与实施制定完善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和时间安排等。

培训计划应与公司的战略目标和业务需求相匹配。

培训实施过程中,应关注培训效果和员工反馈,及时调整和改进培训内容。

3.3 员工职业发展公司鼓励员工进行职业发展,并提供相关的培训和发展机会。

通过制定明确的晋升制度和晋升标准,激励员工的学习和努力,实现公司与员工的共同发展。

4. 员工绩效考核与激励4.1 绩效考核制度建立科学、公正、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岗位职责和员工的工作表现,评估员工的绩效水平。

考核指标应与公司战略目标和部门业绩相匹配。

4.2 激励措施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薪资晋升、奖金激励、职位晋升、培训机会等。

股份制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股份制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股份制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股份制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之管理,除法令或公司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之。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经本公司正式任用之男女员工而言,对试用中之员工,亦准用本规则。

第二章服务规则第三条员工应服从命令,敬业负责,尽忠职守,互相敬重,共同致力于善良风俗及公共秩序之维持。

主管人员应尊重所属员工之人格,致力于统御和指导,以增进其技能和工作效率,并应率先执行职务。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法令规章,并忠实执行职务。

第五条各员工应和衷共济,友爱合作,不得有滋生事端,扰乱秩序,妨害生产或损毁公物等行为。

第六条员工承办事务不得收受馈赠,如遇涉及本身或家族利害关系时并应回避。

第七条员工除办理本公司业务外,不得对外使用本公司名义亦不得藉职务上之机会为自己或他人图利。

第八条为预防发生危害及保持公司内部秩序,必要时公司得对员工施以周身检查,员工除有正当之理由外,不得拒绝。

第九条各级员工不得有营私舞弊怠情失职及损害公司利益之行为。

如发现有此行为者,应互相纠举之。

第十条公司由于业务上之需要,得随时令各单位员工实习、出差、支援及迁调职务或服务单位。

第十一条员工未得公司之许可,不得擅自集会、结社,并不得印发揭示文书或其他印刷物及为宣传或广播之行为。

第十二条员工应随时佩带公司所制定之员工识别证,并应随时携带证明身份之员工服务证。

员工服务证及员工识别证等,均不得彼此借用。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员工除前述各条外,并应遵守以下之事项:1、准时于规定出勤时间到达服务单位。

2、不得擅自中止职务或作业之执行,以及离开工作岗位。

3、于执行业务时,除必要之交谈外,不得擅自闲谈、阅读与业务无关之书籍或处理私事。

4、员工不得在工厂内饮酒、赌博或其他类似行为,并不得在禁烟场所内吸烟。

股份公司人事档案管理规定2016-01-21 19:19 | #2楼1.总则1.1 公司人事档案是指记录和反映员工的经历和德才情况的档案。

餐饮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规章

餐饮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规章

餐饮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规章1. 引言餐饮业作为一个消费性行业,人事管理对于公司的长期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档旨在规范餐饮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人事管理流程,确保公司人力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员工的全面发展。

2. 人事招聘2.1 招聘流程•制定招聘计划,确定招聘需求•发布招聘信息,吸引人才•简历筛选,初步筛选合适候选人•面试评估,综合考量候选人的能力和素质•确定录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2.2 招聘准则•公平公正:招聘过程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得涉及任何形式的歧视•德才兼备:重视候选人的素质和专业能力,选拔德才兼备的人才3. 培训与发展3.1 培训计划•制定员工培训计划,包括入职培训、岗位培训等•定期评估培训效果,持续改进培训方案3.2 发展通道•设立晋升机制,提供员工发展空间•提供各类专业技能培训,促进员工个人成长4. 绩效考核4.1 考核标准•制定明确的绩效考核标准,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等•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措施,激励优秀员工,规范不良行为4.2 考核周期•设立定期的绩效考核周期,如年度考核、季度考核等5. 薪酬福利5.1 薪酬制度•制定薪酬体系,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岗位等级等因素确定薪酬水平•提供公开透明的薪酬政策,确保员工获得公平待遇5.2 福利待遇•提供多样化的福利待遇,如健康保险、带薪年假等•定期评估福利政策,根据员工需求调整福利方案6. 离职管理6.1 离职流程•确定离职原因,进行面谈确认•完成离职手续,归还公司财产•梳理离职员工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建议6.2 离职调查•进行离职调查,了解员工离职原因•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改进公司管理问题,留住优秀员工7. 总结餐饮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规章旨在确保公司拥有高素质员工队伍,实现员工和公司共同发展。

通过系统化的人事管理流程,公司可以提升企业形象,提高员工积极性,实现长期稳定的发展。

广告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规章

广告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规章

欢迎共阅广告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规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之甄选、报到、保证、试用、任用、服务准则、加班、差、公出、休假、请假、薪资、考绩、奖惩、迁调、解职、福利等,除法第二条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之工作,得雇用定□甄选两种并用。

第五条应征人员之甄选以笔试、必要□除任用(一)(二)(三)(四)(五)须定工作契约者,应即办理聘雇契约手续。

□保证第七条本公司职员,除总经理、副总经理、经理外,均须办理保证手续,(一)(二)第九条凡为本公司职员或与被保的职员有配偶或直系亲属之关系者,不第十条被保证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保证人应负赔偿责任并抛弃先诉(一)(二)(三)(四)(五)(六)(一)(二)(三)(四)俟本公司交由被保人如有作废或更改时应具函通知本第十四条保证人所负之一切保证责任,决不因被保证人之工作地点有所第十五条保证人应于职员离职半年后,而无发生未了结事项时,始得解第十六条本公司于每年定期□试用新进职员到职后40天为试用期间,试用期满,由各部门主管签请总经□任用(一)(二)(三)(四)(五)(六)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销者;(七)年龄未满15(八)(九)诿。

□服务准则非经上级但本公司投资之事业经总出。

第二十七条职员不得违抗上级命令,如有正当意见,应于事前陈述。

如第二十八条职员除星期例假、因公出差或请假者外应按时办公,不得旷第二十九条职员星期一到五之上班时间为上午8时30分,下班时间为下午5时30分,中午休息时间自12时至下午1时30分。

星期六上班时间为上午8时30分,下班时间为中午12(一)白天练习生星期一到五上班时间为上午8时,下班时间为下午4时30分,中午休息时间自12时至下午1时30分,星期六上班时间为上午8时,下班时间为中午12(二)晚上练习生星期一到五上班时间为下午5时30分到晚上10时,星期六上班时间为下午1时30分到5时30第三十一条除总经理、副总经理外,本公司职员应依规定之上下班时间打卡。

股份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股份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XX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升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使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有效激励和约束每一个员工,对每位员工的工作业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给予合理的回报。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子、分公司应当参照本制度制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并接受公司人力资源部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负责部门及职责第四条行政中心人力资源部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与统筹工作的部门。

第五条行政中心人力资源部主要职责如下:一、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目标,拟定公司人力资源长期规划,建立、健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确保人力资源工作按照公司发展目标日趋科学化、规范化;二、制订公司人事管理相关制度及相应管理办法、细则,经审批后组织实施,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制定人力资源规划;三、拟定公司机构设置与编制核定方案,负责公司机构设置、岗位编制的统筹管理,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编写岗位职务说明书;四、依据公司的人力资源需求,负责员工招聘、录用、调配、培训等工作;五、建立健全薪酬管理体系、负责公司薪酬福利体系的设计、组织实施;六、负责绩效考核体系的设计、组织绩效考核的实施与反馈跟踪,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使绩效考核发挥正向激励作用;七、全面负责员工入、转、离、调工作,以及日常工作纪律、考勤、人事档案的管理;八、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员工入职培训及试用期跟进,为适应企业发展及工作需要的专业技能开展培训工作;九、负责对子、分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机构设置及人力资源规划第六条公司的管理机构设置及调整按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编制核定实行定岗定编定员管理。

第七条公司机构和人员编制设置及调整由行政中心人力资源部拟定方案,经公司有权机构审议后执行。

奥康人事管理制度

奥康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工作,保障新的组织体系的顺畅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干部和员工。

第二章报到第三条人事处是具体负责办理报道手续的职能部门,报到时您须出示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并留复印件:1、身份证;2、学历证书;3、职称证书、资格证书;4、免冠一寸近照2张。

当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请您在一个月内到人才资源中心出示相关证明的原件并留下复印件,以确保与您有关的各项权益:1、姓名或身份证号码;2、户籍;3、婚姻状况;4、职称、从业资格;5、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证书。

第四条从奥康集团人才资源中心领取《新职员入职手续具体操作指南》、《奥康集团新职员试用考核表》、《员工手册》,签订《劳动合同书》。

第五条工作时间a)星期一至星期五行政管理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允许调休。

b)营销公司各事业部、生产管理中心、质量管理中心行政管理人员,每月休息时间视实际情况而定。

c)其它部门行政管理人员每星期日休息。

如需星期六休息的必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值班人员除外。

d)工作时间夏令时(5/1-10/1):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冬令时(10/1-5/1):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第六条试用与转正1、员工上岗都应经过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享受试用期待遇。

用人部门和人才资源中心(生产管理中心综合管理处)应对试用期内的员工进行考核鉴定。

试用期内表现优异,可本人书面申请提前转正,但试用期最短不得少于一个月。

试用期满未达到合格标准,公司人才资源中心(生产管理中心综合管理处)与用人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期转正或辞退,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两个月。

2、如在试用期内请假,职员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若请假超过一个月,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3、试用期满合格,填写转正申请,并书写试用报告,办理转正手续。

广告业股份公司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广告业股份公司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广告业股份公司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广告业股份公司人事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广告业股份公司人事管理工作,确保公司人事事务的公正、公平、公开,提升公司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人事管理遵循以能力为导向、实行公开竞争、公平公正、兼顾公益和员工利益等原则。

第三条公司人事管理包括招聘、选拔、任用、培训、晋升、考核、奖惩等方面。

第二章招聘与选拔第四条公司对于招聘需求,应根据职位需要明确岗位岗位要求、薪资待遇、工作职责等,并在多个渠道上进行招聘,确保选择到合适的候选人。

第五条公司面试时应充分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能、工作经验、综合素质等,严禁任何形式的歧视和偏见。

第六条招聘中对候选人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公司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确保信息的安全。

第三章任用与培训第七条公司对于拟任用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候选人的学历、工作经验、职业资格进行核实,确保任用人员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第八条公司必须为新员工提供必要的入职培训,包括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岗位职责等方面的知识。

第九条公司要重视员工的职业发展和技能培养,通过定期的培训和进修计划,提升员工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第四章晋升与职务调动第十条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成绩、能力和潜力等综合因素进行晋升和职务调动,确保公平公正。

第十一条晋升和职务调动应该经过相应的程序和程序,并经过必要的评审和审批。

第十二条晋升和职务调动应公布在人事管理系统中,并告知相关人员。

第五章考核与激励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科学的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定期的绩效考核,以确保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十四条考核结果要及时告知被考核人,并进行必要的反馈和指导,给予员工成长的机会。

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绩效奖励制度,通过奖励和激励措施,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六章奖惩与离职第十六条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违纪情况等因素,进行相应的奖惩。

第十七条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的员工,公司有权采取解聘等纪律处分措施。

内蒙古蒙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内蒙古蒙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内蒙古蒙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经首届员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企业的发展,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规范用工和人事管理,形成对人才的激励与约束;为提高人事管理水平,达到标准化、制度化,依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子公司和分公司。

托管、组赁、承包经营企业参照执行。

第二章录用第三条录用原则:(一)、公开招聘,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录用。

(二)、被录用员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

录用员工与公司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签订劳动合同。

(三)、公司所属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中心主任、公司经理)实行岗位聘用制,由公司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颁发岗位聘书。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回族和各少数民族员工。

第四条录用条件(一)、一般条件:1、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五十五周岁以下者;2、在中国境内有正式户籍者;3、身体健康,无精神病、急慢性传染病者。

(二)、特别条件:1、一般工人要求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勤杂工除外);2、技术工人(电工、制冷工、锅炉工、电焊工、司机等)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岗位资格证书;3、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助理级以上技术职称;4、企业环节干部和总部一般管理人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助理级以上技术职称;5、中层管理人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6、从事现金收付的人员,须办理有关经济担保手续。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用: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任及录用者;2、未经过岗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3、经医院体检不合格者,或有精神病、急慢性传染病者;4、曾被公司开除或存在重大经济问题者;5、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尚未解除者;6、其它不具备聘用条件者。

第五条录用程序:(一)、提出申请、制订计划、描述岗位要求。

1、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招聘,由公司组织、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负责审核,报总裁批准或公司经营例会决定:2、公司一般管理人员的招聘,由各部门提出书面用人计划及岗位要求,报公司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审核,主管领导批准;3、公司财务人员和营销人员的招聘,由用人单位提出用人计划和岗位要求,报公司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审核,主管领导批准;4、公司所属各企业环节干部的招聘,由各企业人事部门拟定用人计划及岗位要,报公司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审核后由用人单位聘用;5、公司一般员工的招聘,由企业人事部门提出计划,报公司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核准,由用人单位自行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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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规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为树立制度、健全组织及管理,特依据有关政府法令订定本规则,凡本公司及所属职员的管理,除劳工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行之。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职员,系指本公司所属各被雇用的男女职员而言。

□雇用及解雇第三条本公司雇用职员须经考试或测验合格,并经审查核定后方得雇用。

第四条本公司雇用职员除特殊情形经核准免予试用者外,应一律先经试用,其期间以40天为限。

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应无条件随时接受解雇,不得提出异议。

第五条凡试用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雇用:1.曾在本公司及所属单位被开除或未经奉准而擅自离职者。

2.经本公司医务机构或指定医师,特约医院检查体格不合格者。

3.视力为正常者。

4.年未满15岁者。

5.通缉有案者。

6.受禁治产之宣告尚未撤销者。

7.无法胜任所担任工作者。

第六条新进职员经核准雇用后,应于期限内亲至本公司人事室办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书件:1.保证书。

2.公立医院或劳保指定医院的体格检查表。

3.个人资料表。

4.身份证及户口名簿。

5.最近2寸半身正面照片三张。

6.其它经指定应缴验的表格。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经呈准主管机关得予解雇职员,并依“劳动法”的规定发给资遣费。

1.本公司及所属公司为全部或一部之歇业者。

2.因不可抗力停业在一个月以上者。

3.职员对于其所承担的工作不能胜任时。

第八条本公司为前条情形解雇职员时,均于事前预告之,其预告之期间依下列的规定:1.继续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于10日前预告。

2.继续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于20日前预告。

3.继续工作三年以上者,于30日前预告之。

第九条职员接到前条预告后,为另谋工作得以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二日工作时间,请假期间工资及津贴照给,如未能依前条规定预告,而即时雇用者,依前条规定预告期间工资及津贴照给,如经预告者发给预告期间工资及津贴的半数。

第十条职员因受惩罚而开除,或自行辞职者,不以解雇论。

□服务守则第十一条本公司职员,应忠勤职守,遵守本公司一切合理规章,服从各级主管人员的指挥,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各级主管对职员应亲切诱导,谆谆教诲。

第十二条本公司职员对内应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损耗,提高品质,对外应保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本公司职员对于职务及公事,均应循级而上,不得越级呈报,但紧急或特殊状况不在此限。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职员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接见亲友,或擅离工作岗位,如确因重要事故,必须会客时应在指定地点,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第十五条职员会客不得私带亲友进入办公场所或宿舍。

第十六条职员不得携带违禁品,(易燃、易爆等物品)及与公务无关的用品进入工作场所。

第十七条职员未经核准,不得擅携公务外出。

私有物携出公司外,应向人事室领取放行证后,方可携出。

第十八条职员除差假外,均应依照规定时间上下班,并亲自打卡记时,不得委托或代人打卡,亦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第十九条本公司职员,每日工作时间一律八小时为原则。

第二十条职员工作时间以季节变化另定。

第二十一条职员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分:1.迟到:(1)上班时间三分钟后至十五分钟以内,始行打卡到工者为迟到。

(2)上班时间十五分钟后打卡到工者,均以旷工半日论。

(3)因偶发事件,经核准补假者,以请假办理。

2.早退:(1)下班时间前十五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为早退。

(2)下班时间前十五分钟以前下班者,均以旷工半日论。

(3)当月内每迟到早退三次,作为旷工半日论。

3.旷工:(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工者,均以旷工论。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双方均以旷工议处。

(3)职员旷工,应按日不发工资及津贴。

(4)无故连续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无故旷工六日者,即予解雇。

□工资及工作第二十二条本公司职员的工资及津贴,采日给、月给及论件计酬三种制度,每月分二次定期发给。

第二十三条本公司职员,每日工作时间定为八小时,如因工作性质须延长工作时间,得经工会或劳工同意并报请主管机关核准延长至十小时,所延长二小时为加班。

第二十四条除前条的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等关系,于取得工会同意后并详叙理由呈报主管机关核准后,仍得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

第二十五条工资及津贴以八小时为一工作日,依规定延长工作时间(简称加班),延长二小时以内,每小时照平日每小时工资加给三分之一,再延长两小时以内时,每小时以平日每小时工资加给三分之二计给。

第二十六条延长工作时间时,应详叙理由呈报主管机关。

第二十七条本公司为适应生产需要,调派职员工作时,在不减少原有收入,及不变更其他原有劳动条件并对交通住宿,已有妥善安排时,职员不得拒绝,如调离公司时应征得职员同意。

□休息与休假第二十八条本公司职员每周(七日)休假一日,为公休日,工资及津贴照给,如因工作需要,经征得工会同意照常工作者,应另行补假休息。

其他例假应加倍发给其薪津。

第二十九条下列政府规定应放之纪念(节)日,均予休假:1.元旦。

2.妇女节(限女性职员休假)。

3.劳动节。

4.国庆节。

5.圣诞节、感恩节、复活节。

6.其他由政府明令指定休假日。

第三十条前条休假期内工资及津贴照给,如因工作需要,征得工会同意后,得加班,惟应加倍发给工资及津贴,职员不得拒绝。

第三十一条职员因故必须请假者,应事先填写请假单,办妥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如遇急病或临时重大事故,得于一日内委托同事、家属、亲友或以电报、电话、限时信函,承报告单位主管代为办理。

第三十二条职员的请假,区分为公假、公伤假、事假、病假、婚假、丧假、分娩假等七种,给假规定如下:1.公假:凡合于下列规定者凭有效证件给予公假,公假期间工资及津贴照发。

(1)应征召入营服役,期间在一个月以上者,保留底缺年资,股役期间在一个月以内者,一律给予公假,其时间不满一天者,仍给一日之公假。

(2)依照政府法令参加考试、集会,及其它法令应给公假之日。

2.公伤假,职员因执行职务受伤,凭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证明不能上班者,核给公伤假,工资及津贴除依照劳工保险条例由保险机构给付外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3.事假:凡因事必须亲自办理确无法上班者,得申请事假,事假期间不发工资及津贴,职员请事假一次,不得超过五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逾期以特别休假抵充,再超过日数均以旷工论。

4.病假:职员患病,经劳保医院、特约医院证明确不能工作者,得申请病假,全年合计以30天为限,住院者以一年为限,而合计不得超过一年,并得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未痊愈予以停薪留职(或可酌给特准病假),病假全年未逾30日部分,工资折半发给,逾30日不发工资。

5.婚假:职员本人结婚,得申请婚假八天,工资及津贴照发。

6.丧假:承重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时,给假八天,或子女丧亡时给假六天,工资及津贴照给,或子女丧亡时给假五天,工资及津贴照给,为人养子女者,如遇本身父母、祖父母丧亡可酌给丧假,但假期内不给工资及津贴。

7.分娩假:女性职员分娩前后,得申请分娩假八星期,妊娠三个月以上的流产者给假四星期,其入公司工作六个月以上者,假期内工资及津贴照给,不足六个月者减半发给,三个月以下的流产依病假的规定办理。

本条第1.5.6款的各假得按路程远近、交通状况酌情核给路程假,其工资及津贴照给。

3.4款以特别休假抵充者,仍以特别休假论,其工资及津贴照发。

第三十三条职员请假应填写请假卡依照下列规定方得离开岗位,否则以旷工论,但因突发事件或急病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邮信、电报或其他方法,尽可能迅速报告。

1.连续请假未满三日者,报请主管核准。

2.连续请假三日以上者,报由主管转呈经理核准。

3.职员请假经核准后,应将担任的工作明白交代后方得离开岗位。

第三十四条事、病假累计,自每年1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止,中途到工者,得依比例递减之。

□特别休假第三十五条凡在本公司继续工作满一定期间的职员,依下列休假天数给予特别休假。

工资及津贴照发。

1.工作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给假7天。

2.工作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给假10天。

3.工作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给假14天。

4.工作10年以上者,每年加给一天,但总数不得超过30天。

第三十六条职员特别休假,应自届满规定工作期间后由劳资双方排定休假日实施。

第三十七条特别休假给予时效,可层续累计,但不得意图规避事假而改请特别休假。

第三十八条职员如合于特别休假条件而不愿休假者,本公司均依规定加假期的工资及津贴。

第三十九条凡停薪留职期间,均不予特别休假。

□奖惩第四十条本公司职员的奖励区分为下列五种:1.嘉奖。

2.记小功。

3.记大功。

4.奖金。

5.晋级。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嘉奖: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任务者。

2.拾物不昧(价值200元以上)者。

3.热心服务,有具体事迹者。

4.年度考绩特优者。

5.著有其他功绩者。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记小功:1.对于日常工作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措置得宜者。

4.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5.卓有其他较大功绩者。

第四十三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记大功: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2.维护职员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3.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4.卓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得予奖金及晋级:1.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者。

2.服务满十年者,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记过以上处分者。

3.曾记大功三次者。

4.对于事业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5.卓有其他特殊功绩者。

第四十五条本公司职员的惩罚区分为下列五种:1.申诫。

2.记过。

3.记大过。

4.降级。

5.开除。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者,得予申诫:1.未经许可,携带物品入公司出售者。

2.在一个月内忘带服务证二次以上者。

3.不依规定穿着公司发给的制服,或挂规定标志,或穿拖鞋上班者。

第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确实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记过: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2.因疏忽致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者。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公司参观者。

5.未经许可,不等接替,先行下班者(因而所延长的工作时间以加班论)。

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经查明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记大过:1.擅离职守,致生变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2.泄漏业务或事务上的机密者。

3.在工作时酗酒滋事,影响工作秩序者。

4.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物件或工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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