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收入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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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一、收人概述

(一)收入的概念

收入,是指小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人。收入具有以下特征:

1.收入是小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

2.收入可能表现为企业资产的增加或负债的减少,或者二者兼而有之。

3.收入能导致小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但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

4.收入只包括本企业经济利益的流人,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

(二)收入的分类

小企业的收入可以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按收入产生的来源分类,收入分为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

按小企业经营业务的主次分类,收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二、销售商品收人

(一)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销售商品收入,是指小企业销售商品(或产成品、材料)取得的收入。

通常,小企业应当在发出商品且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下列商品销售,通常按规定的时点确认为收入:

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2.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3.销售商品采用分期收款方式的,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

4.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安装程序比较简单的,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5.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6.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的商品作为商品销售处理,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7.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的收入,在分得产品之日按照产品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二)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

小企业应当按照从购买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例】甲公司于2×13年1月2日以托收承付方式向B企业销售一批商品,成本为80 000元,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12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0 400元。随同商品出售收取出租包装物租金4 680元,开出普通发票。该批商品已经发出,并已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则甲公司应做如下会计处理:

应纳增值税=20 400+4 680÷(1+17%)×17%=21 080(元)

借:应收账款145 080

贷:主营业务收入120 000

营业外收入 4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1 080

借:主营业务成本80 000

贷:库存商品80 000

(三)销售商品收入的会计处理

1.通常情况下销售商品收入的会计处理

小企业应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小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该科目应按照主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小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实现的收入,应当按照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缴纳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小规模纳税人按其应纳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照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月末,小企业可根据本月销售各种商品或提供各种劳务实际成本,计算应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生产成本”等科目。

小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确定的与其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税费,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

2.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销售退回的处理

(1)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处理

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小企业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

进行会计处理时,小企业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给予购货方的现金折扣,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应收的账款,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

在计算现金折扣时,还应注意销售方是按不包含增值税的价款给予现金折扣,还是按包

含增值税的价款给予现金折扣,两种情况下购买方享有的现金折扣金额是不同的。

(2)销售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处理

销售折让,是指小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

小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折让,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3)销售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处理

销售退回,是指小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发生的退货。

小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不论属于本年度还是属于以前年度的销售),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发生销货退回(不论属于本年度还是属于以前年度的销售),按照应冲减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照实际支付或应退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按退回商品的成本,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如果该项销售已发生现金折扣,应在退回当月一并处理。

本月发生的销售退回,可以直接从本月的销售数量中减去,得出本月销售的净数量,然后计算应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也可以单独计算本月销售退回成本,借记“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3.具体销售方式的会计处理

(1)预收款销售

小企业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负债,通过“预收账款”科目核算。

小企业向购货单位预收货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预收账款”科目。销售收入实现时,按照实现的收入金额,借记“预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2)分期收款销售

分期收款销售是指商品已经交付,货款分期收回的销售方式。小企业销售商品采用分期收款方式的,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

(3)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商品销售

小企业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安装程序比较简单的,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4)以旧换新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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