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质押反担保合同
(动产)质押反担保合同

(动产)质押反担保合同(动产)质押反担保合同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签署:甲方:(委托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连系电.化:乙方:(质押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连系电.化:丙方:(担保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连系电.化:鉴于以下事实:1. 甲方与乙方之间存在一笔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签订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2. 乙方需要将动产质押给甲方作为借款的反担保措施;3. 丙方允许为借款提供担保,以确保借款的安全性。
现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商议,达成如下协议:第一章质押的动产和价值评估1.1 乙方将以下动产质押给甲方作为借款的反担保措施(详细列出动产信息,如车辆、设备、存货等)。
1.2 乙方保证所质押动产的所有权清晰、无争议,并不存在任何限制或者转让禁止。
1.3 甲方有权对所质押动产进行评估,乙方应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资料以便评估者进行价值评估。
第二章质押权的建立和返还2.1 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内,乙方将所质押的动产交付给甲方,并签署动产质押合同。
2.2 乙方授予甲方对所质押动产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权利,以保证甲方能够在借款违约时从所质押动产中优先获取偿还债务的资金。
2.3 甲方允许在乙方履行借款合同义务并清偿所有相关债务之后,将所质押的动产无条件地返还给乙方。
第三章担保责任及终止3.1 丙方作为担保人允许为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3.2 甲方允许在乙方履行借款合同义务并清偿所有相关债务之后,对丙方解除担保责任,并签署解除担保责任书。
第四章债权的转让和再质押4.1 甲方在债权转让时,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和丙方,并获得其明确允许。
4.2 乙方不得将质押权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五章合同的保密条款5.1 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及相关的商业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各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5.2 除非获得其他各方的书面允许,否则任何一方都不得将本合同的全部或者部份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动产质权反担保2024合作协议

动产质权反担保2024合作协议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术语1.1 动产质权1.2 反担保1.3 合作协议第二条合作双方2.1 甲方(质权人)2.2 乙方(反担保人)第三条反担保物品3.1 反担保物品的种类3.2 反担保物品的价值3.3 反担保物品的保管第四条反担保范围4.1 反担保的金额4.2 反担保的期限4.3 反担保的效力第五条反担保的设立与解除5.1 反担保的设立5.2 反担保的解除条件5.3 反担保的解除程序第六条权利与义务6.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6.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第七条争议解决7.1 争议的解决方式7.2 争议的解决机构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8.1 合同的变更条件8.2 合同的终止条件8.3 合同的终止程序第九条违约责任9.1 甲方的违约责任9.2 乙方的违约责任第十条保密条款10.1 保密信息的范围10.2 保密信息的保密义务10.3 保密信息的例外情况第十一条法律适用与管辖11.1 合同适用的法律11.2 合同争议的管辖法院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日期12.1 合同的生效日期12.2 合同的终止日期第十三条其他条款13.1 合同的附件13.2 合同的修改与补充13.3 合同的解除第十四条签署14.1 合同的签署日期14.2 合同签署人的权利与义务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1.1 动产质权:指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动产财产设定为担保物,以担保债务的履行。
1.2 反担保:指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以担保甲方对第三方债务的履行。
1.3 合作协议:指甲乙双方就反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合作双方2.1 甲方(质权人):指具有合法所有权的动产财产所有人,为债务人。
2.2 乙方(反担保人):指为甲方提供反担保的第三方,具有足够的财务能力以承担反担保责任。
第三条反担保物品3.1 反担保物品的种类:乙方提供的反担保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存货、设备、房产等。
3.2 反担保物品的价值: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物品的价值应等于或高于甲方对第三方债务的履行金额。
2024版动产质押反担保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版动产质押反担保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 术语定义1.2 解释规则第二条质押反担保的物品2.1 质押物品清单2.2 质押物品的价值评估2.3 质押物品的保管第三条质押反担保的范围3.1 担保范围3.2 排除事项第四条质押反担保的期限4.1 质押期限的起始与结束4.2 延长期限的条件与方式第五条质押物的权利转移5.1 质押物的权利转移条件5.2 权利转移的程序第六条质押物的处置6.1 质押物的处置条件6.2 处置程序与方式第七条质押物的保险7.1 保险的必要性7.2 保险的办理与理赔第八条质押物的监督检查8.1 监督检查的权利与义务8.2 监督检查的方式与频率第九条违约责任9.1 违约行为的界定9.2 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第十条争议解决10.1 争议的解决方式10.2 争议解决的时效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11.1 合同变更的条件与程序11.2 合同终止的条件与后果第十二条合同的效力12.1 合同的生效条件12.2 合同的效力期限第十三条保密条款13.1 保密信息的范围与内容13.2 保密责任的承担第十四条附则14.1 合同的附件14.2 合同的修订历史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 术语定义(1)动产质押反担保: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利转移给债权人占有或者控制,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
(2)债务人:指在本合同中承担债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债权人:指在本合同中享有债权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4)质押物:指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给债权人占有或控制的,用于担保债务履行的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利。
(5)质押期限:指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1.2 解释规则本合同条款中的名词、术语如在本合同中未经定义,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惯例进行解释。
第二条质押反担保的物品2.1 质押物品清单(1)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质押物品清单,详细列明质押物品的名称、数量、质量、价值等。
动产质权反担保2024合作合同一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动产质权反担保2024合作合同一本合同目录一览1. 质权反担保的定义与范围1.1 质权反担保的定义1.2 质权反担保的范围2. 反担保的动产2.1 反担保动产的种类2.2 反担保动产的价值评估3. 反担保的设立与变更3.1 反担保设立的条件3.2 反担保设立的程序3.3 反担保变更的条件3.4 反担保变更的程序4. 反担保的效力4.1 反担保的对外效力4.2 反担保的对内效力5. 反担保的实现5.1 反担保实现的条件5.2 反担保实现的程序6. 反担保的解除6.1 反担保解除的条件6.2 反担保解除的程序7. 反担保的责任7.1 反担保人的责任7.2 反担保物的责任8. 反担保的监管8.1 反担保监管的主体8.2 反担保监管的方式9. 反担保的争议解决9.1 争议解决的途径9.2 争议解决的时间限制10. 反担保的违约责任10.1 违约的情形10.2 违约的责任11. 反担保的解除条件11.1 解除条件的规定11.2 解除条件的触发12. 反担保的合同期限12.1 合同期限的规定12.2 合同期限的延长13. 反担保的保密条款13.1 保密信息的范围13.2 保密信息的保护措施14. 反担保的适用法律14.1 适用法律的确定14.2 法律适用的一般规定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质权反担保的定义与范围1.1 质权反担保的定义本合同所述的质权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利设定为担保物,以担保债务的履行。
质权反担保的目的在于增强债务人的信用,保障债权人的权益。
1.2 质权反担保的范围质权反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应当履行债务的金额、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等。
第二条反担保的动产2.1 反担保动产的种类反担保动产包括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半成品等。
具体种类和数量由合同双方在合同附件中详细列明。
动产质押抵押反担保合同

动产质押抵押反担保合同1. 引言2. 质押物和抵押物的确定2.1 质押物质押人将下列动产作为质押物:•[详细说明质押物1]•[详细说明质押物2]•[详细说明质押物3]2.2 抵押物抵押人将下列动产作为抵押物:•[详细说明抵押物1]•[详细说明抵押物2]•[详细说明抵押物3]3. 质押和抵押的范围3.1 质押范围质押人将质押物的所有权转移给抵押人,作为债权的担保。
在债务履行完毕后,抵押人将质押物的所有权归还给质押人。
3.2 抵押范围抵押人将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给质押人,作为债权的担保。
在债务履行完毕后,质押人将抵押物的所有权归还给抵押人。
4. 质押和抵押的权利和义务4.1 质押人的权利和义务质押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妥善保管质押物,并保证质押物的完好无损。
质押人应履行债务,并及时偿还债务。
4.2 抵押人的权利和义务抵押人有权要求质押人按时履行债务,保证质押物的完好无损。
抵押人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限归还抵押物。
5. 反担保义务质押人和抵押人均同意,在债务履行期限内,提供其他反担保措施。
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详细说明反担保措施1]•[详细说明反担保措施2]•[详细说明反担保措施3]6. 违约责任当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时,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6.1 单方面解除合同违约责任如果一方在未经通知或未得到允许的情况下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赔偿金的责任。
6.2 违约金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应按照每天千分之X的利率计算,直至履行完毕为止。
7.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本合同的解释、效力以及争议解决均适用[适用法律]。
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至[仲裁/法院]解决,并遵守仲裁/法院的裁决。
8. 合同变更和终止8.1 合同变更本合同变更应为双方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8.2 合同终止•达成书面终止协议;•双方履行完毕合同约定的义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质押合同与反担保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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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合同模板:甲方(质押人):__________乙方(质权人):__________鉴于甲方愿意将其拥有的动产/不动产(具体财产描述)质押给乙方,作为对甲方债务的担保,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质押物描述甲方同意将上述质押物质押给乙方,作为甲方债务的担保。
质押物的详细描述如下:(动产/不动产的名称、数量、质量、价值等)第二条 质押期限质押期限自质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清偿债务之日止。
第三条 质押物的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质押物,确保其完好无损。
甲方不得将质押物转让、出租、出质或者用于其他担保。
1. 质权人有权在甲方未按约定履行债务的情况下,依法优先受偿质押物。
2. 质权人应妥善保管质押物,确保其完好无损。
3. 质权人在质押期限内不得随意干预甲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五条 违约责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反担保合同模板:甲方(担保人):__________乙方(被担保人):__________丙方(债权人):__________鉴于乙方愿意接受甲方为其提供担保,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担保,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担保方式甲方同意以自己的财产为乙方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
第二条 担保财产描述甲方同意将上述担保财产担保给丙方,作为乙方债务的担保。
担保财产的详细描述如下:(担保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价值等)第三条 担保期限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清偿债务之日止。
质押反担保合同范本

质押反担保合同范本甲方(质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质押人):________________丙方(反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鉴于:1. 甲方与乙方已就某一事项签订了质押合同,乙方以其拥有的动产或权利为甲方提供了质押担保。
2. 丙方愿意为乙方提供反担保,以确保甲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质押反担保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反担保范围丙方同意为乙方在甲方处的质押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2. 甲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等;3. 其他因乙方违约而产生的甲方的合理费用。
第二条反担保方式丙方提供的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反担保期限丙方的反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履行完毕对甲方的所有债务之日止。
第四条反担保责任的承担1. 如乙方未能按照质押合同的约定履行债务,甲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索;2. 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____天内履行反担保责任。
第五条反担保的解除1. 乙方履行完毕对甲方的所有债务后,本反担保合同自动解除;2. 乙方与甲方协商一致解除质押合同的,本反担保合同相应解除。
第六条违约责任1. 如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反担保责任,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未履行金额的____%;2. 因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三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和解除,必须经三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九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条本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三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动产质权反担保操作合同范本一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动产质权反担保操作合同范本一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动产质权1.2 反担保1.3 质权人1.4 担保人1.5 质物1.6 担保额度第二条合同主体2.1 质权人信息2.2 担保人信息第三条反担保的范围与限制3.1 担保范围3.2 排除事项3.3 担保责任的限额第四条质物的保管4.1 质物的交付4.2 质物的保管方式4.3 质物的保险4.4 质物的维护与使用第五条反担保的效力5.1 担保的生效条件5.2 担保的期限5.3 担保的终止条件第六条权利与义务6.1 质权人的权利与义务6.2 担保人的权利与义务第七条违约责任7.1 质权人的违约责任7.2 担保人的违约责任第八条争议解决8.1 争议的解决方式8.2 争议的管辖法院第九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9.1 合同的变更条件9.2 合同的解除条件第十条合同的转让10.1 合同转让的条件10.2 合同转让的通知义务第十一条合同的终止11.1 合同终止的条件11.2 合同终止后的处理事项第十二条独立条款12.1 独立性12.2 各自的法律适用12.3 合同的完整协议第十三条附则13.1 合同的生效条件13.2 合同的附件13.3 合同的修改与补充第十四条签字盖章14.1 合同的签署地点14.2 合同的签署日期14.3 签字盖章的效力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动产质权质权人根据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对担保人提供的质物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1.2 反担保担保人以其自有财产或者其他权利为质权人提供担保,以确保质权人在质权实现后获得充分赔偿的行为。
1.3 质权人指根据本合同约定,享有质权的一方,即贷款人或者债权人。
1.4 担保人指根据本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的一方,即债务人的担保人。
1.5 质物指担保人提供给质权人作为反担保的财产或者其他权利。
1.6 担保额度指担保人根据本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的最高担保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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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质押反担保合同
质权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出质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帐号:
因(以下简称债务人)向(以下简称债权人)申请借款,向甲方申请为其债务提供担保。
乙方愿意作为出质人,提供其所合法拥有的动产作为质物,为甲方的担保提供反担保,甲方经审查同意提供担保。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以下各条款并
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质物
一、乙方提供的质物为乙方所有的,详见《质物清单》。
二、质押商品价值不低于所担保的借款总额的 %。
低于 %的,视为乙方违约。
质押物
的价值以厂家开立的增值税发票所列单价为准。
三、经甲方同意,质物可以变更,即由新的质物替换原质物。
乙方提供的质物为其代理
的新型手机产品(出厂日期不超过30 天),由于手机存在跌价风险,乙方承诺每个批次的
质物入库后60 日内应有乙方认可的新质物将原有质物置换,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双方约
定,质物变更以新的《质物清单》为准,本合同条款对新的质物均有效,双方不需要签订新《的动产质押反担保合同》。
四、本合同项下的质权及于《质物清单》所列质物的孳息、从物、从权利、附属物、添
附物、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
在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有权收取上述质物之孳息、从物、从权利、附属物、添附物、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上述孳息或从物、从权利、附属物、
添附物、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折价、拍卖、变卖之价款,应当先充抵收取费用。
五、本合同项下的质权及于质物的代位物,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赔偿金、一般损害赔偿金、国家征用补偿金、质物毁损后的残骸、质物变卖之价款。
六、《质物清单》对质物价值的约定,并不作为甲方依本合同第七条对质物进行处分
的估价依据,也不构成甲方行使质权的任何限制。
第二条被担保的主债权及主合同
一、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依照主合同为债务人提供的融资担保。
二、本合同的主合同为:甲方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与债权人
签订的编号为银信企贷担字第 08371--- 001 号《借款担保合同》。
第三条质押担保的范围及期限
一、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因主合同而产生的质权人担保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包括法定
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质权人履行代偿责任而实际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及
债务人应向质权人支付的担保费本息、违约金等。
二、上述债务超出质权实现时实际处理质物净收入的部分.乙方自愿与债务人、其他
担保人一起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本合同项下质押担保的范围,不因甲方持有债务人或其他任何人为主合同项下欠
款提供其他任何方式的担保而受到任何影响。
四、质押担保的期限为:从甲方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之日起到甲方履行代偿责任、实
际支付代偿费用之日起算(如连续多笔支付代偿费用为最后一笔支付费用之日起算)两年。
第四条质物的移交、保管和提存
一、本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质物交由甲方保管保。
管地点为郑州
市路号。
所有入库货物均为本合同项下的质押物。
二、本合同项下质物的权属证书、发票和其他相关资料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封存后
交甲方保管。
三、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质物。
因甲方过错导致质物毁损的,由甲方承担责任质。
物意
外灭失及因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导致质物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四、以甲方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委派的人员保管质物,甲乙双方共同保管质物。
经甲方保管人员同意,乙方方可提货。
五、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甲方权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担保。
乙方不提供的,甲方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将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五条质权的实现
一、若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届满甲方未受清偿,或因债务人违约甲方按主合同的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情形出现时,乙方同意:甲方有权直接采用以质物折价抵偿或者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以实现债权。
二、甲方依据本合同处分质物时,乙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
何障碍。
三、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质押担保范围债权数额部分归方乙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补偿。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债务人未依约归还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有权处分
本合同项下的质物。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提前处分质物,并从处分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1、依据主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主合同;
2、依据主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提前收回贷款,其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未实现或未能全部实
现。
三、有权要求乙方采取措施避免质权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四、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依法转让主债权的,应及时通知乙方。
六、若主合同债务人按约定期限或提前清还债务款项,应将质物及有关权利凭证返还给乙
方。
七、依法或依据本合同,甲方应享有的其他权利或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乙方在原质押担保范围内继
续承担担保责任。
二、除展期和增加贷款金额外,甲方与主合同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无须经乙方同意.乙方仍在本合同确定的质押担保范围内承担质押担保责任。
三、乙方的行为足以使质物价值减少的,应停止其行为;造成质物价值减少时,有义
务恢复质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四、因发生第三人损害赔偿、国家征用补偿等情形.乙方所获赔偿、金补偿全应当作为质物的代位物提前向甲方清偿或向有关部门提存,质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五、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如发生分立、合并、股份制改造等变更情形,应妥善落实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
六、在甲方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有义务通知甲方并使甲方
质权免受侵害。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
合资合作等;
2、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增减、股权变动;
3、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
4、质物权属发生争议;
5.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
6、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
八、主合同债务人清偿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有权要求甲方返还质物及有关权利凭
证。
九、依法或依本合同应享有的其他权利或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各项保险、查勘、鉴定、评估、登记、运
输、提存、过户、诉讼与非诉讼、律师服务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当事人均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
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
失。
二、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即构成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二、三款的;
2、以任何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妨碍甲方实现债权、质权;
3、因乙方的原因导致质押无效;
4、在本合同第七条中作虚假陈述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5、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条款。
三、出现上述违约事项,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l、要求乙方限期纠正违约;
2、要求乙方增加相应的担保或重新提供担保;
3、要求乙方按照违约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
4、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5、以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质物,并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6、甲方有权采取的其他措施。
四、债务人出现主合同约定的任一违约情形时,甲方也有权采取上述一项或多项措
施。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物移交于甲方之日起生效;需办理质物
登记的,自办妥质物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二、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如本合同需
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
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之地位
一、本合同独立于主合同,无论主合同是否被认定部分或全部无效,乙方仍应承担本
合同项下的质押担保责任。
二、出质人(包括其继承人、受遗赠人)为自然人的,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出质人人身或
财产发生重大事故(如死亡、失踪、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遭受自然灾害等)的影响。
出质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出质人合并、分立、重组、股份制改造、隶属关系变更等因素的影响。
三、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延缓履行合同义务,或甲方对乙方任何违约行为或延误行
为施以任何宽容、宽限,均不能损害、影响、限制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和有关法律规定享有
的为作质权人的一切权利,不能视为甲方对任何违约行为的许可或默许,也不能视为甲方放
弃对乙现方在或者将来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