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税收制度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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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国税制结构比较的概述

世界各国税制结构比较的概述

税制结构是指税收制度中税种的构成及各税种在其中所占的地位。

只有在复税制条件下,才会谈到税制结构,而复税制是税制模式的一种。

因此首先必须进行税制模式的分类,在此基础上来划分税制结构的类型。

一、税制模式分类税制模式分类一般来说可以分为单一税制和复合税制。

(一)单一税制单一税制是指只有一个税种的税收体系。

在税收的历史上,曾经有人积极主张实行单一税制,但它始终只是在理论上存在,世界各国并未实行,因此在税收学上也称为单一税论。

关于单一税制的主张较多,而且都与不同时期的政治主张、经济学说相呼应,其理论根据及其经济基础各有差异,大致可分为四类:1、单一土地税论。

主张单一土地税的为重农学派,魁奈为其主要代表人物。

这种税收经济理论是以"纯产品"学说为基础的,认为只有农业才能创造纯产品,地主是唯一占有纯产品(剩余产品)的阶级,所以主张实行单一土地税,由占有纯产品的地主阶级负担全部税收,而免除租地农场主和商业者的一切税收负担。

至19世纪,单一土地税又被美国经济学享利·乔治再次提出,他积极主张推行"单一地价税"。

亨利·乔治认为,资本主义制度的弊病就在于社会财富分配不公。

虽然随着社会生产技术的进步,物质财富迅速增长,但由于地主垄断土地,社会进步带来的全部利益都转化为地租收入,使得人民陷入贫困,生产发展受到阻碍,所以亨利·乔治主张实行单一土地税,以使土地增值收益全部归社会所有。

2、单一消费税论。

主张单一消费税的多为重商主义学派学者。

17世纪,英国人霍布士主张实行单一消费税,废除其他一切税收。

他认为,人人都要消费,对消费品课税,能使税收负担普及于全体人民,限制贵族及其他阶层的免税特权。

至19世纪,德国人普费非也主张实行单一消费税。

他从税收平等原则出发,主张税收应以个人的全部支出为课税标准,也就等于就全部消费课税。

因为消费是纳税人纳税能力的体现,消费多者,负税能力大,消费少者,负税能力小,对消费支出课税,符合税收平等原则。

中国与发达国家税制差异原因分析及对策研究

中国与发达国家税制差异原因分析及对策研究

中国与发达国家税制差异原因分析及对策研究税制是一个国家经济运转中不可或缺的一环,税收收入对于国家来说是重要的财政来源,也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手段之一。

在全球化的时代,各国之间税制存在一定的差异,这些差异不仅代表着各自税收政策的特点,也反映了不同的经济和社会制度。

中国与发达国家之间税制差异比较显著,主要原因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历史文化背景的不同不同的社会制度和历史文化背景使得中国与发达国家在税制上存在了不同的特点。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税收被视为一种压迫和不义之举,因此在历史上的几千年里,中国的税制都相对简单。

而在西方国家,尤其是欧洲,从中世纪开始税收就是政府管理和经济运作的重要手段之一。

由此,西方国家的税收始终处于高水平,并形成了相对完善的税收体系和法律法规。

二、经济结构的差异中国经济与发达国家在结构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发达国家的经济结构更加多样化,经济水平普遍较高,产业分工逐步细化,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创新环境使得国家高度发达,税收相对稳定。

而中国的经济结构呈现“三产分离、二元结构”的状态,工业占据经济的重中之重。

这类“制造”型的行业不仅能够创造大量就业机会,而且他们往往能缴纳大量的税收。

但在其他领域,很难实现这种情况。

因此,税收收入也是随着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变化而波动。

三、政策调整和执行机制的不同中国的税收制度是一个快速发展的领域。

政策通常是与国内经济和财政状况密切相关的,这往往意味着国家调整和改变税制的频率会比发达国家更高。

这种改革力度的频繁影响着企业的预计,尤其是涉及到长远投资计划的企业。

同时,在执行上,中国由于缺乏完善的监管机制和管理手段,支出不当、逃税等问题也较为严重。

针对以上原因,我认为中国政府应当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一、完善税收法规由于中国国情特殊,“成文法”更受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制度的影响,因此在完全制定和执行税收税法中,需要充分考虑国家政策、文化和习惯。

建立更加完善的税法体系,并从严从实加强实施力度和执法效率,尽量减少税务纠纷和水分,相对规范的税制可以促进社会的公平和合理性。

自学考试发展经济学考点:发展中国家的税收结构及税收

自学考试发展经济学考点:发展中国家的税收结构及税收

自学考试发展经济学考点:发展中国家的税收结构及税收自学考试发展经济学考点:发展中国家的税收结构及税收自学考试发展经济学考点:发展中国家的税收结构及税收1、发展中国家的税收的种类:(1)直接税;主要是由个人或公司所得税、财产税、社会保障税等税种所组成的。

最大的特点:直接以纳税人作为对象来进行征收。

主要是按照人头来征税。

因此原则上不能转嫁税负,比如个人所得税。

(2)间接税;主要是由营业税、商品销售税和其它税种共同组成的。

它主要是对商品或劳务的买卖的流转额作为课征的对象。

它的特点是可以进行转嫁。

如营业税、商品税(3)关税;主要是指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在当前地区经济、全球经济一体化条件下,各个国家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从事了大量的国际贸易活动,由此产生关税。

一般是对于进口产品所征收的税种。

关税的征收可从两个方面:(1)它可按照所进口的商品的数量——从量税(2)可从价值角度——从价税2、发展中国家税收结构的特点:(1)在发展中国家的税收中,直接税比重比较低;根据教材中图表看出,随着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所得税在各种税收中的份额逐步上升。

在人均收入比较高的国家,所得税的比重也比较大。

在发达国家,所得税是政府税收的主要税种。

有些发达国家的直接税的比重甚至高达90%,与此相比,发展中国家的直接税的比重只占了30%左右。

特别是最不发达的国家中,所得税的比重最低。

社会保障税的比重在最不发达国家中更是低的可怜,只占总收入的1、6%.所以,可以预期,随着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人均收入水平提高,直接税的比重可能会随之增长,因此直接税所包括的各种税是发展中国家需要加强的主要税种。

(2)发展中国家对关税收入的依赖比较明显;关税收入,包括对进口和出口商品和劳务所征收的关税和规费收入在发展中国家的税收收入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在最不发达国家组中,关税收入占所有收入的41、6%,而在工业化国家组中,关税收入只占3、7%.进口税的比重与一个国家经济的开放程度密切相关。

第三章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税收制度比较

第三章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税收制度比较
2.综合所得税:最早形成于19世纪中叶的 德国,是对纳税人全年各种不同来源的 所得,综合计算征收的税。
优点:能较好地体现纳税人的实际负担 水平,符合纳税能力原则。
缺点:征管复杂,征管成本高。
3.分类综合所得税:又称混合所得税,即 按分类所得税课征以后,再对个人全年 所得额超过一定限度的部分按累进税率 进行综合课征。
代表国家是加拿大、意大利、菲律宾、 爱尔兰等国。
(四)遗产税的优点 1、平均社会财富 2、减少社会浪费 3、增加财政收入 4、补足所得税的不足 5、税负难以转嫁。
(五)扣除项目
1、丧葬费、墓地费。一般规定一个最高 扣除限额。
2、遗产管理费。主要包括律师费、认定 遗产手续费等。
(二)缺点 1、具有累退性。 2、影响生产流通的发展。
具有规则性,也就是要有循环性、反复性和周 期性。临时性、偶然性所得不列入课税所得之 内。 2.净值说:由德国学者夏恩兹提出。该观点认 为,所得是指某人的经济力量在两个时点之间 的净增货币价值。它不分来源是否具有规则性
而将反复连续发生的收益和临时性、偶然性、 恩惠性收益都包括在课税所得之内。这一学说 在公平方面要优越于周期说,但没有周期说便 利。
3.消费说:由美国学者海格和西蒙斯提出。该 学说认为,凡能增加个人享受满足的东西就应 视为所得。它将经常的、偶然的、货币的、实 物的所得都列入课税所得范围。优点是符合纳 税能力原则,缺点是忽视课税的可行性。
4.交易说:是会计学界的观点,认为所得 与交易有关。一定时期通过交易实现的 收入即交易所得减去为取得这些收入所 耗费的成本费用,再减去同期亏损的余 额,就是课税所得。按这一学说设计的 所得税制比较简单,征收管理也比较便 利;缺点是课税范围只限于交易所得, 不能反映个人的实际纳税能力。

安徽大学《税收学》复习思考题

安徽大学《税收学》复习思考题

《税收学》复习思考题一、名词解释外部效应外部性又称为溢出效应、外部影响或外差效应,指一个人或一群人的行动和决策使另一个人或一群人受损或受益的情况.经济外部性是经济主体(包括厂商或个人)的经济活动对他人和社会造成的非市场化的影响。

即社会成员(包括组织和个人)从事经济活动时其成本与后果不完全由该行为人承担.分为正外部性 (positive externality) 和负外部性(negative externality)。

正外部性是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益,而受益者无须花费代价,负外部性是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损,而造成负外部性的人却没有为此承担成本。

税负转嫁税负转嫁是指商品交换过程中,纳税人通过提高销售价格或压低购进价格的方法,将税负转嫁给购买者或供应者的一种经济现象。

一般包括前转和后转两种基本形式(还有消转与税收资本化)。

复合税制复合税制是指在一个课税主权范围内,同时课征两种以上的税收。

税制结构税制结构是指一个国家根据其生产力发展水平、社会经济结构、经济运行机制、税收征管水平等各方面情况,合理设置各个税类、税种和税制要素等而形成的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的税制体系和布局.税收政策税收政策是政府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而确定的指导制定税收法令制度和开展税收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准则。

税收政策是和预算政策一起发展的.税收政策的核心问题是税收负担问题。

公共产品公共产品(Public good)是私人产品的对称,是指具有消费或使用上的非竞争性和受益上的非排他性的产品。

一是非竞争性。

一部分人对某一产品的消费不会影响另一些人对该产品的消费,一些人从这一产品中受益不会影响其他人从这一产品中受益,受益对象之间不存在利益冲突. 二是非排他性。

是指产品在消费过程中所产生的利益不能为某个人或某些人所专有,要将一些人排斥在消费过程之外,不让他们享受这一产品的利益是不可能的.替代效应税收的替代效应,是指税收对纳税人在商品购买方面的影响,表现为当政府对不同的商品实行征税或不征税的区别对待时,会影响商品的相对价格,使纳税人减少对征税商品的购买量,而增加对无税商品的购买量,即以无税商品替代征税商品.单一税制所谓单一税制就是在一个税收主权范围内,课征某一种税作为政府税收收入的唯一来源税负归宿税负归宿指税负转嫁的最后结果或税收负担的最终落脚点,它表明转嫁的税负最后是由谁来承担的。

2税制结构比较

2税制结构比较

四、合理税制的标准 (一)税种改革的标准: 1. 商品类税种 2. 公司税和个人所得税 3. 财产和遗产税


(二)发达国家税制改革标准
1.桑德福标准 英国巴斯大学财政研究中心主任锡德里 克· 桑德福(Sandford,1993)采用了3条标 准来评价澳大利亚、加拿大、爱尔兰、 新西兰、英国、美国等6国的税制改革。
第二章

税制结构比较
第一节 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税制结 构比较 第二节 各国税制改革趋势 第三节 借鉴与完善我国的税制结构


一.税制结构的概念
是根据国情,为实现税收的效率、公平、财 政目标,由若干不同性质和作用的税种组成 的主次分明、层次得当、长短互补、具有一 定功能的税收体系。 例:中国的税收收入统计
“今天的税法比1986年税制改革前更糟”。于是,他针
对美国的情况提出,对于建立一种可以增加收入的税收 制度来说,应该用以下5个标准来评价税制改革建议。

①简化征税程序和纳税程序。 ②尽最大可能激励储蓄。 ③最大限度地限制地下经济。 ④去除出口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中所含的税金。

⑤增加进口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中所含的税金。


2008年世界各国GDP排名如下(万亿美元): [--]欧盟 18.93 1.5% [1]美国 14.33 1.4% [2]日本 4.844 0.7% [3]中国 4.222 9.0% [4]德国 3.818 1.7% [5]法国 2.978 0.9% [6]英国 2.787 1.1% [7]意大利 2.399 ?% [8]俄罗斯 1.757 6.0% [9]西班牙 1.683 1.3% [10]巴西 1.665 5.2% [11]加拿大 1.564 0.7% [12]印度 1.237 7.3% [13]墨西哥 1.143 2.0% [14]澳大利亚 1.069 2.1%[15]韩国 0.953 4.3% 来自The World Factbook 《世界概况》

世界各国税收制度比较研究

世界各国税收制度比较研究

世界各国税收制度比较研究一、概述税收制度是国家的重要财政工具,不同国家的税收制度也有很大的差别。

本文旨在探讨不同国家的税收制度,包括税种、税率、税收基础和税收征收方式等方面,以此比较各国税制的优劣,为税收改革提供参考依据。

二、发达国家的税收制度1、美国税收制度美国税收制度主要由联邦税和各州税两部分组成,联邦税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税、财产税等多个税种。

其中个人所得税是最主要的一种税,税率根据收入水平的不同分为不同档次,而企业税则对公司的利润进行征税。

各州税主要包括销售税、烟酒税、车辆税等,税率也因州而异。

在税收征收方面,美国实行的是自首制度,纳税人需要主动申报缴税。

2、日本税收制度日本税收制度涵盖了多种税种,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法人税、消费税等。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也是根据收入水平不同而分为不同档次,而法人税则是对公司的营业额进行征税。

日本实行的是代扣代缴制度,雇主需要在员工工资中代扣个人所得税并缴纳国税局,商家也需要在销售商品时从消费者手中代扣缴纳消费税。

3、德国税收制度德国税收制度以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为主,同时还包括企业税、财产税等多个税种。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根据收入水平的不同分为7档,而增值税税率为19%。

德国实行的是半自首制度,纳税人需申报纳税,但税务机关也可以进行检查与调查。

三、发展中国家的税收制度1、印度税收制度印度税收制度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税、服务税、关税等,其中个人所得税和企业税是最主要的两种税。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因收入水平而异,而企业税根据公司的净收益进行征税,税率为30%。

印度实行的是半自首制度,纳税人可以自行申报缴税,但国税局也会对企业进行检查和调查。

2、巴西税收制度巴西税收制度主要由增值税和所得税两部分组成,其中增值税税率为17%,而个人所得税则分为多个档次,税率最高达27.5%。

在税收征收方面,巴西实行的是自首制度,但国税局也会对企业进行检查和调查以确保纳税人遵守法律规定。

3、中国税收制度中国税收制度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等多种税种。

中国与发达国家分税制比较谈

中国与发达国家分税制比较谈

中国与发达国家分税制比较谈作者:吉庆尕兰来源:《中外企业家》 2013年第7期吉庆尕兰(青海民族大学,青海西宁 810000)摘要:分税制是市场经济国家通行的一种财政分配体制,它将一个国家的全部税种在上下级政府之间进行划分,其实质是根据各级政府的事权确定其相应的财权,通过税种划分形成中央和地方两个收入体系,为各级政府行使相应的事权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

本文将从分税制的模式出发,分析分税制在不同国家有着何种差异,在国家财政起着何种作用。

关键词:分税制;财政;征税方式中图分类号:F81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3)18-0275-01我国自1994年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初步建立起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地方税制,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由于理论上的不成熟和实践上的经验不足,我国的地方税制还存在不科学、不合理的成分,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改进、不断完善,而市场化取向的改革,客观上要求我国财税体制向国际惯例靠拢。

我国分税制模式取自于美国、日本一些国家的成功做法,下面就中、美、日地方税制作一比较分析。

一、美国地方税制及其特点1、美国的地方税制。

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其宪法把美国政府分为联邦、州、地方三个级别。

与三级政府相适应,税收也实行三级管理。

各级政府都有明确的事权和独立的征税权。

其基本特点是:一是税种上划分联邦税、州税和地方税,自成体系,各级政府都有“当家”税种,主要税种同源分享。

联邦税收体系以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税三大直接税为主体,辅之以消费税、遗产和赠与税、关税;州政府的税收体系是以销售税、总收入税为主,辅之以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消费税、遗产税以及其他税种;地方政府的税收体系以财产税为主体,辅之以销售税、个人所得税和其他税种。

二是税收高度分散,地方政府独立行使归属于本级政府的税收立法权和税收管理权。

三是多样化的共享税源协调方式和自上而下的补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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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分遗产税制:是对各继承人分得的遗 产份额课征的制度。
• (1)纳税人:遗产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考虑继承人与遗产人的亲疏关系。
• (2)税率:采用累进税率。代表国家是 日本、德国也称“混合遗产税制 ”。是对遗产人的遗产先征收遗产税, 然后再对继承人所得的遗产征收继承税 。
税制体系能够鼓励竞争、发展经济 • 2.外因 • (1)商品经济发达,收入水平高,大部分公
司或个人在扣除必要宽减后还有较多剩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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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经济货币化程度高,所得主要表现 为货币所得,非货币所得以外的实物性 收入所占比重很小,因而能够较为准确 地计算所得,公平纳税
• (3)社会城市化,就业公司化,生活福 利化,因而能够有效的查核纳税人的收 入状况和费用扣除,便于实行源泉扣缴 的征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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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将反复连续发生的收益和临时性、偶然性、 恩惠性收益都包括在课税所得之内。这一学说 在公平方面要优越于周期说,但没有周期说便 利。
• 3.消费说:由美国学者海格和西蒙斯提出。该 学说认为,凡能增加个人享受满足的东西就应 视为所得。它将经常的、偶然的、货币的、实 物的所得都列入课税所得范围。优点是符合纳 税能力原则,缺点是忽视课税的可行性。
2020/4/30
• (二)发展中国家实行以间接税为主的税制体 系的内因和外因
• 1.内因 • (1)财政上的需要 • (2)纠正结构失衡的需要 • 2.外因 • (1)历史因素的影响 • (2)经济的商品化、现代化水平较低。
2020/4/30
• 三、政府职权的划分决定税权的分散或 集中
• (一)发达国家政府职权的划分特点决 定了其税收制度的联邦主义属性
• 第一节 • 第二节 • 第三节 • 第四节 • 第五节
概述 销售税 增值税 消费税 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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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述
• 一、概念 • 商品课税是指以商品或劳务的流转额为课税对
象所课征的税收。 • 二、优缺点 • (一)优点 • 1、负担普遍 • 2、收入充足、均衡、及时。 • 3、调节消费、鼓励储蓄。 • 4、征管简便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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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特点 • 1.收入比较稳定 • 2.利于均衡财富分配 • 3.便于征收管理 • 4.弹性较小 • 5.课税不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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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遗产税和赠与税
• 一、遗产税 • (一)概念:是以财产所有者死亡后遗留的财
产为课税对象,向财产继承人课征的一种税。 在英国曾称之为“死亡税”。 • (二)产生:遗产税历史悠久,早在古代的希 腊、罗马、埃及时代就已有遗产税的史迹。英 国于1694年、法国于1703年、意大利于1862 年、日本于1905年、德国于1906年先后开征 了遗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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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交易说:是会计学界的观点,认为所 得与交易有关。一定时期通过交易实现 的收入即交易所得减去为取得这些收入 所耗费的成本费用,再减去同期亏损的 余额,就是课税所得。按这一学说设计 的所得税制比较简单,征收管理也比较 便利;缺点是课税范围只限于交易所得 ,不能反映个人的实际纳税能力。
由职业者。 • 2.课税对象:在职职员的工资、薪金所得和自
营人员的事业纯收益。 • 3.应纳税额的计算:社会保障税在计税依据方
面没有基本费用扣除和免征额等规定,但却规 定了课税的最高限额。即只对一定限额以下的 毛工薪收入额课征,而对超过最高限额的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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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工资和薪金不征税。 • 4.税率:大多采用比例税率。 • 5.征管:一般采用从源课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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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分赠与税制:是对受赠人一定时期内所获 得的受赠财产总额课征的制度。纳税人是财产 的受赠人。代表国家是实行分遗产税制的国家 。
• (三)扣除项目 • 1、公益捐赠扣除。 • 2、基础扣除。 • 3、法定扣除。但赠与税不承认债务和费用扣
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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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商品课税
• 2.财产课税与商品课税的区别: • (1)财产课税的课税对象是财产,属财富的
存量部分,商品课税的课税对象是流通中的商 品,属财富的流量部分; • (2)财产课税中的财产多数不参与流通,不 发生交换或交易,课征方法一般实行定期课征 ,商品课税的商品都加入流通,发生一次或多 次交易行为,课征方法一般实行一次征收。
第三章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 税收制度比较
• 第一节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税收制 度的特点
• 第二节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税收制 度
• 差异的原因 • 第三节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税收制
度的发展趋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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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 税制差异的原因分析
• 一、经济发展水平制约着一国的税负水 平
• 一、发达国家税制改革的趋向 • 1.减少了税收对经济的过度干预; • 2.以减税为中心,将税收调节重点由需求转向
供给; • 3.注重发挥流转税的作用。 • 二、发展中国家税制改革的趋向 • 1.间接税仍是重要的改革领域; • 2.所得税比重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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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所得税制
• 第一节 所得税制概述 • 第二节 社会保障税
对继承人按其与被继承人的亲疏关系, 规定一定的扣除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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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赠与税 • (一)概念:是以财产所有者在生前赠
与的财产为课税对象而课征的一种税。 • (二)类型 • 1、总赠与税制:是对财产赠与人一定时
期赠与他人财产的总额课征的制度。纳 税人是财产赠与人。代表国家是实行总 遗产税制和部分混合遗产税制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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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财产税制
• 第一节 财产税制概述 • 第二节 遗产税和赠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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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财产税制概述
• 一、财产税的概念 • 财产税是对纳税人拥有或属其支配的财
产课征的税收。 • 财产税制是一个古老的税系,历史上最
早的税收形式就是土地税与人头税。 • 二、财产课税的性质和特点 • (一)性质 • 1.与所得课税的区别: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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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规律 • 1.从临时税发展为固定税。 • 2.从比例税发展为累进税。 • 3.从分类所得税发展为综合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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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社会保障税
• 一、概念 • 又称社会保险税或工薪税,是为筹措社会保险
基金而对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所课征的一种 税。 • 二、社会保障税的发展 • 德国于1889年创建了社会保险税,英国于 1908年,法国于1910年,瑞典于1913年,意 大利于1919年,美国于1935年开征了社会保 险税。目前,从其占税收总额的比重来看,社 会保险税
• 优点:兼蓄了总、分遗产税制的优点。 • 缺点:重复课税,使税制复杂化。
• 代表国家是加拿大、意大利、菲律宾、 爱尔兰等国。
2020/4/30
• (四)遗产税的优点 • 1、平均社会财富 • 2、减少社会浪费 • 3、增加财政收入 • 4、补足所得税的不足 • 5、税负难以转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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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30
第一节 所得税制概述
• 一、所得的基本概念 • 国际上对课税所得的解释,主要有四种观点: • 1.周期说:该观点认为,课税所得的来源应该
具有规则性,也就是要有循环性、反复性和周 期性。临时性、偶然性所得不列入课税所得之 内。 • 2.净值说:由德国学者夏恩兹提出。该观点认 为,所得是指某人的经济力量在两个时点之间 的净增货币价值。它不分来源是否具有规则性
• 二、直接税和间接税的自身特点及相应 的客观环境是决定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 家税制差异的主要原因
• (一)发达国家实行以直接税为主的复 合税制体系的内因和外因
• 1.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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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直接税具有内在稳定器的功能 • (2)直接税可以缓和各阶层之间的矛盾,保
持社会稳定 • (3)以直接税为主体、间接税为辅助的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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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缺点 • 1、具有累退性。 • 2、影响生产流通的发展。
2020/4/30
• (五)扣除项目 • 1、丧葬费、墓地费。一般规定一个最高
扣除限额。 • 2、遗产管理费。主要包括律师费、认定
遗产手续费等。 • 3、被继承人债务扣除。包括遗产中的债
务和尚未支付的税金。 • 4、公益遗赠扣除。对捐赠给宗教、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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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术、教育等机构的遗赠作全额扣除。 • 5、基础扣除。指免税限额的规定。 • 6、法定扣除。实行分遗产税制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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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地位不断提高,例如在美国,社会保 险税在联邦税收收入中,仅次于个人所 得税,已成为第二大 税种。在瑞典等国 ,社会保险税已成为第一大税种。
• 三、社会保险税的特点 • 1.累退性 • 2.有偿性 • 3.内在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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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社会保障税的课征制度 • 1.纳税人:雇员、雇主和不存在雇佣关系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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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财产课税的纳税人不一定是财产的 主人(如遗产税),而所得课税的纳税 人一般来说是所得的拥有者;
• (2)财产课税的课税对象是财产本身的 数量或价值,所得课税的课税对象则是 财产产生的收益或所得;
• (3)财产课税是对财富的存量课税,所 得课税是对财富的流量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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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缺点:是不能按纳税人的纳税能力课征 。
• 2.综合所得税:最早形成于19世纪中叶 的德国,是对纳税人全年各种不同来源 的所得,综合计算征收的税。
• 优点:能较好地体现纳税人的实际负担 水平,符合纳税能力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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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缺点:征管复杂,征管成本高。 • 3.分类综合所得税:又称混合所得税,
即按分类所得税课征以后,再对个人全 年所得额超过一定限度的部分按累进税 率进行综合课征。 • 优点:既能体现纳税能力原则,又能体 现对不同性质的所得实行区别对待的原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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