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与切割打磨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实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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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ED-J1553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焊接与切割打磨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焊接与切割打磨作业安全管理规

定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明确了大庆石化120万吨/

年乙烯改扩建工程建设现场焊接、切割和打磨

的相关要求。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大庆石化120万吨/

年乙烯改扩建工程建设的所有项目。

第二章一般要求

第三条焊接、切割作业的电焊工、气焊

工属特种作业工种,必须持政府部门颁发的

《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第四条焊接、切割、打磨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如护目镜、阻燃服、面罩等。

第五条作业前由专业人员检查确认焊接、切割、打磨设备完好,使用中遵守相应设备的操作规程。

第六条应有专人负责焊接、切割、打磨设备的维护、保养,经常对所有焊接及切割设备进行检查。

第七条焊接、切割作业应远离可燃物,并有可靠的防火措施,高处焊接、切割作业要有防火花飞溅措施,并在适当的地方放置灭火器。

第八条当作业区域有其他人员时,应在作业区周围采取遮挡措施,避免弧光直接照射

他人。

第九条作业前需要申办《用火作业票》;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还需要申办《有限空间作业票》;高处焊接作业还需要办理《高处作业票》。

第十条不允许在有可燃介质的储罐或金属容器上进行切割或焊接作业。

第三章焊接作业

第十一条电焊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干燥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二条电焊机电源线应选用满足载荷需要的无接头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其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GB5013)的要求。

第十三条交流弧焊机变压器一侧电源线长度不大于5m,电源进线处须设防护罩。

第十四条电焊机应满足“一机一闸一保护”的要求,其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第十五条电焊机的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大于30m,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

第十六条焊接作业相关的电缆、接头和焊把等不得损坏,不得使用绝缘层损坏或芯子暴露的焊接电缆(导线)。

第十七条焊接作业相关的电缆、接头和焊把等不得损坏,不得使用绝缘层损坏或芯子暴露的焊接电缆(导线),焊把3米以的电缆

不得绞接。

第十八条电焊机应正确接地。始终确保接地线牢固接在接地杆,接地杆稳固地根植在地下(至少300mm),所有连接应牢固。

第十九条不要将电缆横穿通道和楼梯,不得将电缆敷设在水中,禁止将焊机把线缠绕在身上登高或移动位置。

第二十条严禁露天冒雨从事电焊作业。焊接作业时,焊工不得站在水里。

第二十一条不使用时,应关闭电焊机电源。

第二十二条随着作业进度清理作业区域,保证现场安全、整洁、文明。

第四章切割作业

第二十三条现场使用的气瓶外表无明显

腐蚀、损伤、撞痕,气瓶附件齐全,瓶阀无松动、瓶帽牢固。

第二十四条气瓶运输时:

(一)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记,运输车辆应配备有灭火器材。

(二)戴好防震圈和瓶帽,妥善固定,防止暴晒。

(三)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四)氧气瓶不得与盛装可燃性物质气瓶及其它易燃物混装,随车人员严禁车上吸烟。

(五)气瓶运输时,头部应朝同一方向横放,垛高不得超过车箱高度,且不超过五层。立装的气瓶,车厢壁板高度应在瓶高的2/3以上。

第二十五条气瓶储存时:

(一)气瓶储存最好采用带盖的铁笼或库房。储存区温度不超过39℃,干燥,通风,不受阳光直射和雷雨侵袭。

(二)氧气瓶与可燃气体气瓶要分区储存,间距10m以上。

(三)实瓶和空瓶分开摆放,有明显区分标识。

(四)存储区设置负责人标牌,并配备足够、适宜的消防器材。

(五)同一存储区的乙炔瓶数量不得超过5瓶。

第二十六条气瓶使用时:

(一)气瓶摆放要固定、防晒、防跌落、防外力撞击,乙炔瓶必须直立使用。

(二)气瓶使用时必须安装合格的减压阀

和压力表(检定期内),乙炔表上必须安装回火防止器。

(三)乙炔瓶与氧气瓶间距不小于5m,与明火不小于10m,与热源不小于1m。

(四)气瓶使用时减压表及专用气带必须完好无损,气带不得破裂、漏气。氧气带为红色胶管,乙炔带为黑色胶管,严禁混用。使用专用的夹具固定气带,接头不得松动、漏气。避免气带接触火星及热源。不允许油或油脂接触氧气瓶和气带接头。

(五)在高处切割作业时,使用防火布接住火星。防止工件坠落,如果工件存在坠落的危险应在下面设置防护栏或警告标志。

(六)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保留至少0.05mPa的剩余压力。

(七)气带使用时要摆放整齐、整洁,不得乱拉乱拽。气带不用时应盘绕起来并存放在适当的地方。每次使用后应关闭气瓶上的阀门,释放调节阀和气带内的压力。

第五章打磨作业

第二十七条使用前检查确认磨光机和磨光轮无任何缺陷或损坏。

第二十八条磨光机使用电源线要符合《临时用安全管理规定》,不得老化、破皮,不得有绊倒危险,不得敷设在水中,可能时应架高。

第二十九条磨光机使用满足“一机一闸一保护”要求,其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

0.1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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