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仅供申请人参考)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为规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二、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当食品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个人仪表整洁。
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经常换洗,保持清洁。
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
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臵在食品加工、销售工作区内。
五、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加强个人健康状况日常监督管理。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为规范从业人员培训,增强其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知识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实施。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操作规程等。
四、定期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学习培训,做到有学习培训记录、食品从业人员有学习记录本,并建立好学习培训档案。
五、按时按要求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六、有条件时选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食品检测、检验知识学习培训,培养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检测、检验人员。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为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河南省食品流通企业食品安全员(师)制度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食品销售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提升企业形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企业、食品销售企业等所有从事食品销售活动的单位。
二、销售管理责任1. 所有从事食品销售的工作人员必须完成相关食品销售管理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2. 食品销售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销售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销售活动的顺利进行。
3. 食品销售企业应制定销售管理制度、销售政策和销售目标,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三、食品质量安全管理1. 食品销售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保障食品的质量安全。
2. 食品销售企业应建立食品质量安全档案,及时记录食品的来源、加工过程、运输情况等重要信息。
3. 食品销售企业应加强对食品原材料的采购管理,确保原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和企业要求。
四、销售管理流程1. 销售企业应根据市场需求,制定销售计划和销售预算,确保销售目标的顺利实现。
2. 销售企业应建立健全的销售渠道,确保产品销售到达消费者手中。
3. 销售企业应加强对销售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销售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1. 销售企业应积极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杜绝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
2. 销售企业应保证产品价格公开透明,不得恶意哄抬价格或搞垄断行为。
3. 销售企业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并对投诉情况进行跟踪和反馈。
六、销售管理评估1. 销售企业应建立销售绩效评估制度,定期对销售人员和销售业绩进行考核和评估。
2. 销售企业应加强对销售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制定解决方案。
3. 销售企业应定期组织销售管理评估会议,总结经验教训,提升销售管理水平。
七、销售管理宣传1. 销售企业应加强对销售管理制度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员工的管理规范意识。
2. 销售企业应加强与相关行业协会和组织的合作,开展销售管理知识培训和交流活动。
3. 销售企业应定期组织销售管理宣传活动,倡导良好的销售管理风气。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产品质量管理:明确食品销售过程中对产品质量的要求,包括产品的外观、口感、
卫生安全等方面。
要求销售人员在销售前对产品进行检查,并确保产品符合相关质量
标准。
2. 销售渠道管理:规定销售渠道的选择与管理,包括直销、批发、代理等方式。
要求
销售人员对销售渠道进行市场调研,选择适合的销售渠道,并进行渠道管理,确保销
售渠道畅通。
3. 客户关系管理:要求销售人员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包括与客户的沟通、问题解决
和售后服务等方面。
要求销售人员对客户的需求进行分析,提供个性化的销售服务。
4. 销售流程管理:规定销售流程,包括销售准备、客户开发、销售洽谈、订单管理、
发货和售后服务等环节。
要求销售人员进行销售流程管理,确保销售过程的顺畅进行。
5. 销售目标管理:明确销售目标,包括销售额、市场份额、销售增长等方面。
要求销
售人员根据销售目标进行销售计划制定,并定期进行跟踪和评估,确保目标的完成。
6. 销售数据分析:要求销售人员对销售数据进行收集和分析,包括销售额、销售量、
产品销售占比等方面。
要求销售人员根据数据分析结果进行销售策略调整和改进。
7. 销售绩效考核:规定销售绩效考核的内容和方法,包括销售额、销售量、客户满意
度等指标。
要求销售人员根据考核结果进行个人绩效评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激励
措施。
以上是一般食品销售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制定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来确定。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一、制度概述食品销售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证食品销售的质量和安全性,规范食品销售行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和利益,从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为全体员工提供明确的工作指引和流程。
二、主要内容1.销售策略制定并实施科学、合理的销售策略,包括销售渠道、销售目标、销售计划、价格策略和促销策略等。
2.产品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执行,严格控制食品的采购、分类、储存、保管和处理等各个环节,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3.销售人员管理加强对销售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工作,提高积极性和销售技能,使其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客户。
4.销售现场管理要求销售现场干净、整洁、明亮,销售环境卫生无异味,遵守卫生管理制度,随时检查卫生状况,及时整改。
5.顾客投诉管理建立健全顾客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顾客投诉,对投诉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提高服务水平。
6.销售数据分析建立销售数据的统计分析制度,及时掌握销售情况和客户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销售策略。
三、制度执行1.销售策略的制定和实施必须经过公司领导层的批准和落实。
2.产品管理必须以安全为前提,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要求。
3.销售人员按照制度和要求进行培训和指导,实行考核和奖惩制度。
4.销售现场管理必须定期检查和督促执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顾客投诉及时处理,要经过抽查及分析研究,不断完善服务质量。
6.销售数据定期分析,及时调整销售策略和方案。
四、制度监督1.公司领导层对食品销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2.内部监督机构定期对食品销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和检查。
3.对违反食品销售管理制度的行为,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制度总结本制度是为了规范食品销售行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和利益,确保食品销售的质量和安全性,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
我们将不断完善制度,并积极落实。
同时,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该制度,保证食品销售工作的有序进行,尽最大努力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可靠的食品。
销售公司食品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食品销售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食品销售活动,包括食品采购、储存、运输、销售、售后服务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切实履行食品安全责任。
二、食品采购管理第四条食品采购应遵循合法、合规、安全、优质、经济的原则。
第五条采购人员应具备相关食品知识和技能,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第六条采购食品时,应查验供应商的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明等相关文件,确保食品来源可靠。
第七条采购食品应进行样品检验,合格后方可采购。
第八条采购食品的价格应合理,不得低于市场价格。
三、食品储存管理第九条食品储存应遵循分类存放、分区管理、先进先出、定期检查的原则。
第十条食品储存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通风、干燥,温度、湿度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第十一条食品储存时应做好防潮、防霉、防虫、防鼠等措施。
第十二条食品储存期间,应定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食品运输管理第十三条食品运输应选择合法、合规的运输工具,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
第十四条食品运输过程中,应保持食品包装完好,防止食品受损。
第十五条食品运输温度、湿度应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五、食品销售管理第十六条食品销售应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得销售假冒伪劣食品。
第十七条销售人员应具备相关食品知识和技能,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第十八条销售食品时,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食品信息。
第十九条销售食品的价格应合理,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六、售后服务管理第二十条售后服务应遵循诚信、及时、高效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消费者对食品质量有疑问时,应及时予以解答。
第二十二条消费者对食品质量不满意时,应依法予以退换货。
七、监督与检查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定期对食品销售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理。
销售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

销售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进货查验制度1. 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2. 销售者应当查验食品的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合法证件,并保留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备查。
3. 销售者应当查验食品品种和批次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并复印备查。
4. 销售者应当根据食品的特点和需要,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对食品进行查验,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二、销售记录制度1. 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销售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内容,并保留相关记录的原始凭证和复印件备查。
2. 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销售者还应当查验食品的标签,包括食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内容,并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内容、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销售。
3. 销售散装食品的,销售者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留相关记录的原始凭证和复印件备查。
三、食品贮存制度1. 销售者应当根据食品的特点和需要,建立并执行食品贮存制度,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2. 销售者应当将食品存放在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防霉、防污染等符合食品贮存条件的场所,并定期对食品贮存场所进行清洁、消毒。
3. 销售者应当对销售的食品进行分类存放,避免不同品种、不同性质的食品混合存放,造成食品污染或者交叉污染。
四、食品召回制度1. 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召回制度,发现销售的食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措施召回已经销售的食品。
2. 销售者应当记录召回的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销售日期、销售对象等信息,并保留相关记录的原始凭证和复印件备查。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销售管理,确保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销售的单位(以下简称“销售单位”),包括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企业、餐饮服务单位等。
第三条食品销售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第四条食品销售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第二章食品质量管理第五条食品销售单位应建立食品质量管理体系,确保食品从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到消费环节的质量安全。
第六条食品销售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质量标准,加强食品质量检验检测,确保食品符合标准要求。
第七条食品销售单位应加强原辅材料采购管理,选用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原料和辅料,建立采购记录,确保原辅材料质量安全。
第八条食品销售单位应加强生产加工环节管理,严格执行生产工艺流程,确保食品在生产过程中质量安全。
第九条食品销售单位应加强储存运输环节管理,确保食品在储存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第十条食品销售单位应加强销售环节管理,确保食品在销售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第三章食品安全监管第十一条食品销售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第十二条食品销售单位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三条食品销售单位应接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检查,配合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第十四条食品销售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
第十五条食品销售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十六条食品销售单位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素质。
食品销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通用6篇)食品销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一、做到计划进货,尽量保证食品原料或食品的新鲜。
二、严禁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九条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4、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6、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7、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8、用非食品原料加工匠,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9、超过保持期限的;10、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11、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量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12、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三、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并做好采购情况的记录以备查。
食品销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一、餐饮具洗涤消毒保洁制度1、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或专用区域,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2、洗刷消毒员必须熟练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
严格安装“除残渣→碱水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
药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冲程序。
3、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清洗餐饮具、用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
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的'标识,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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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销售管理制度文体一、食品销售管理制度1、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悬挂《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2、经营场所和仓库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并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经营场所和仓库应有良好通风,保持库房内所需温度和温度,防止食品霉变、生虫。
贮存生鲜食品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
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和墙壁的平台和层架,离墙30厘米以上,最底层隔地面40厘米以上。
3、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
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4、食品陈列设施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将食品与非食品、生熟食品分开陈列存放;散装食品销售必须按销售品种配备足量的并符合卫生条件的容器和防尘材料设备。
在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设置“散装食品标识牌”,标识出食品的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做到“一货一牌、货牌对应”。
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和熟食制品,要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和包装服用,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
操作时工作人员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专用工具取货。
生鲜食品销售配备货架、保温柜、冷藏柜和冷冻柜等陈列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检测设备。
5、销售熟食制品的,设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配有非手动式的水龙头。
配备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食品冷藏设施和专用销售工具,食品配有的防尘材料遮盖。
6、食品销售场所内不得使用鼠药灭鼠,配备一定数量的灭蝇灯,并保证能正常工作。
熟食制品销售场所要配有充足有效无毒无害的空气消毒设施,定期消毒。
7、定期使用无毒无害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
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营业时间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
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定期对经营场所和库房周围进行卫生清扫,消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孳生场所。
8、食品仓库必须做到专用,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
建立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
食品入库时,库管员应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感官检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库。
设有不安全食品暂存专柜,并有记录本。
二、食品用具管理制度1、食品用具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使用过后应当洗净存放,保持干净卫生。
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生熟食品用具分开存放。
2、储存装卸销售食品的容器和用具要安全无毒无害,并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设备用具。
3、销售无包装的散装食品和熟食制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4、清洗食品用具的洗涤剂、消毒剂要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对人体安全、无害。
5、根据销售食品的实际情况配足相应的符合安全卫生的食品用具。
三、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1、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培训方面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
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
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诮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四、食品质量检查制度1、积极配合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食品质量进行抽样检验。
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设置食品质量检测岗位,配备专(兼)职食品质量检测人员,购置必要的检测设备,自行开展质量检测。
3、通过自行检测,及时发现食品质量问题,经检测不合格的食品及时下架退市处理,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环节,并将检测结果及时装订保存归档。
在经营场所内设立公示牌,对食品质量检测结果进行公示。
4、经营预包装食品的,自行检测要符合下列要求:(1)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2)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经营散装食品的,自行检测要符合下列要求:(1)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2)销售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五、进货查验制度1、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履行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
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等;发现问题的拒绝进货。
销售进口食品的,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从“总经销”、“总代理”供货商采购食品的,还必须查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件留存归档备查。
3、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采购时可以查验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查验由企业总部向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
六、索证索票制度1、索证: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一照二证一报告”。
即索取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件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对生产厂家或上级批发企业的上述证照及时更新,以保证“一照二证一报告”在有效期内。
经营进口食品的,索取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索票: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
3、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采购时可以查验由其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索要查验由企业部部向其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文件。
4、食品索证索票后,要分类装订归档保存,票证要在指定场所显著位置予以公示,供消费者进行查询及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七、进销货台账制度1、食品批发商建立食品进销货台账制度,食品零商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2、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在条件成熟时尽量使用电子方式记录台帐。
3、批发商销货时按照省工商局统一的供货凭证样式,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供货凭证,凭证格式为三联,第一联存根(批发商销货台账),第二联购货单位(零售商记账凭证),第三联随货同行(零售商进货台账)。
4、设立存放供货商或厂家相关资质和台账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将供货凭证、证照、食品质量合格证等资料进行分类整理,装订成册或建立文件夹(袋)归档,落实台账管理。
5、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八、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1、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在接到有关监管部门关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及时按上述规定立即处理,并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2、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动将其下架封存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3、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九、消费投诉管理制度1、在经营场所设立相应机构和人员,处理本经营场所发生的消费者食品投诉。
提供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有关销售凭证(发票、信誉卡),作出特殊承诺的提供书面凭证。
2、对消费者的具体投诉内容和要求进行登记、做好投拆人姓名、住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购买食品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受损害情况、消费者的要求等相关内容的登记记录,并由投诉人签字盖章,将投拆人提供的凭证和有关材料复印存档。
3、受理消费者食品投诉后,指定具体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负责调查人员首先将企业自身情况调查清楚,结合投拆人意见,分清责任。
经营者责任的,按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约定应当给消费者退货、换货、赔偿的,及明给消费者解决;经营者没有责任,认真向消费者解释清楚。
4、积极极配合12315工作人员做好消费投拆的处理工作。
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制度1、负责人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建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进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签名: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