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销售类十二项制度
商店食品安全十二项管理制度

商店食品安全十二项管理制度第一项:食品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它污染源(非水冲式厕所、开放式粪池、暴露垃圾堆等场所)直线距离超过25米;食品经营场所不应摆放或者销售有毒、有害物品。
第二项:食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卫生,并与生活空间分开,有单独的场所或以隔开物相分离,食品与生活用品分开;地面、墙面、顶面采用不渗水、不吸水、无毒、防滑、易清洗材料铺砌或涂覆;有防止鼠类的设施,木门下端应装有金属防鼠板,木门下端铁皮应不少于60公分高,门缝不能大于0.6厘米,下水道出口处有金属隔栅,不用药灭鼠。
第三项:实行食品与非食品分开,生、熟食品分开。
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具备相应的货架等设备设施,货架须离墙和离地10公分;经营散装食品的,有纱罩、玻璃罩等防蚊蝇、防灰尘设施,配备清洁的容器、包装材料、售货工具,并有禁止触摸标志。
经营冷藏食品的应具备冷藏箱(柜)等设施并有温度显示装置,并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
第四项:不销售下列食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或者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三)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四)无标签或者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五)无合法来源的进口食品;(六)法律、法规、规章禁止销售的其他食品。
第五项: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并留存供货商经营资格的合法证件,并按照产品批次进行记录,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包括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
第六项:建立健全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记录销售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销售时间、购买者等内容。
商店食品安全十二项管理制度

为确保商店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特制定本制度,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1.1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岗位,明确责任人和职责。
1.2 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1.3 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二、食品经营场所卫生制度2.1 经营场所应保持整洁、卫生,无异味、无积尘。
2.2 严格执行消毒制度,定期对经营场所、设备、工具进行消毒。
2.3 严禁在经营场所吸烟、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三、食品储存管理制度3.1 严格区分食品种类,生熟食品分开存放。
3.2 食品储存温度、湿度符合要求,防止食品变质。
3.3 严禁将过期、变质、有异味的食品储存于店内。
四、食品采购管理制度4.1 严格审查供应商资质,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可靠。
4.2 采购食品时,索取相关检验报告,确保食品质量合格。
4.3 建立食品进货台账,记录采购日期、数量、批次等信息。
五、食品销售管理制度5.1 销售食品时,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
5.2 严禁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5.3 严格执行食品销售价格公示制度,明码标价。
六、食品标签管理制度6.1 食品标签应清晰、完整,标注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号等信息。
6.2 严禁销售无标签、标签信息不全的食品。
七、食品安全检查制度7.1 定期对食品经营场所、设备、工具进行安全检查。
7.2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食品安全。
7.3 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八、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8.1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8.2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九、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9.1 从事食品经营的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9.2 发现从业人员患有传染病或其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立即停止其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销售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销售类)单位名称:签名: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渗出性皮肤病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四、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日健康晨检,出现咳嗽、发热、皮肤伤口或感染等有碍于食品安全的病症时,应当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岗位的卫生管理要求,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手部清洁,不得在食品经营场所或贮存场所内从事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6、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健康检查和处置以及日常卫生检查等应当记录并建立档案,档案应当妥帖保管,不得涂改、污损,保管期限最低不得少于2年。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每年制定食品安全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从业人员研究《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从业人员应当熟悉与岗位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把握必备的岗位卫生操纵技能,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未通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考核的食品安全管理员不得上岗。
四、食品安全管理员一年内2次以上(含两次)考核不合格的,应当提出整改措施,完善培训、考核的方式。
5、培训、考核以及整改措施应当建立档案,内容应当包括培训、考核以及整改措施实施的时间、地点、人员、方式、记录人等信息,不得涂改或污损,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配备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0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0项一、食品采购与验收管理制度1.1 采购制度采购食品原料、辅料及相关物品时,必须选择具备合格资质的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等文件。
对于进口食品,需查验进口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文件。
1.2 验收制度验收食品原料、辅料时,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感官、理化、微生物等方面的检验。
对于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应拒绝接收并退回供应商。
二、食品储存管理制度2.1 储存条件食品应按照不同类别、性质和储存要求,分别存放在适宜的环境中,确保食品质量不受影响。
2.2 储存设施储存食品的设施应保持清洁、卫生,具备防潮、防虫、防鼠等功能。
三、食品加工管理制度3.1 加工场所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整洁、卫生,加工设备、工具等应符合卫生要求。
3.2 加工过程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食品的温度、时间、加工工艺等,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四、食品卫生管理制度4.1 卫生管理加强食品加工场所的卫生管理,定期进行清洁、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4.2 员工卫生食品加工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持证上岗。
五、食品检验管理制度5.1 检验计划制定并实施食品检验计划,确保食品在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质量安全。
5.2 检验报告对检验结果进行记录和归档,对不合格品进行追溯、隔离和处理。
六、食品销售与消费管理制度6.1 销售环节加强食品销售环节的卫生管理,防止食品在销售过程中受到污染。
6.2 消费提示向消费者提供食品消费提示,引导消费者正确食用食品,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七、食品安全培训与教育制度7.1 培训计划制定食品安全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7.2 教育宣传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
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8.1 应急预案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流程等。
8.2 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
九、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9.1 追溯系统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系统,记录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相关信息。
销售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

销售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进货查验制度1. 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2. 销售者应当查验食品的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合法证件,并保留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备查。
3. 销售者应当查验食品品种和批次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并复印备查。
4. 销售者应当根据食品的特点和需要,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对食品进行查验,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二、销售记录制度1. 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销售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内容,并保留相关记录的原始凭证和复印件备查。
2. 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销售者还应当查验食品的标签,包括食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内容,并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内容、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销售。
3. 销售散装食品的,销售者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留相关记录的原始凭证和复印件备查。
三、食品贮存制度1. 销售者应当根据食品的特点和需要,建立并执行食品贮存制度,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2. 销售者应当将食品存放在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防霉、防污染等符合食品贮存条件的场所,并定期对食品贮存场所进行清洁、消毒。
3. 销售者应当对销售的食品进行分类存放,避免不同品种、不同性质的食品混合存放,造成食品污染或者交叉污染。
四、食品召回制度1. 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召回制度,发现销售的食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措施召回已经销售的食品。
2. 销售者应当记录召回的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销售日期、销售对象等信息,并保留相关记录的原始凭证和复印件备查。
烘焙店十二项管理制度

烘焙店十二项管理制度1. 设立目的和背景烘焙店是一个专门制作和销售各种面包、蛋糕和其他糕点的小型食品店。
为了确保烘焙店的日常运营顺利,并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
本文档将介绍烘焙店的十二项管理制度,包括店内卫生管理、员工管理、产品质量管理、销售管理、供应链管理等方面。
2. 店内卫生管理2.1 周期性清洁:店内应每天进行日常清洁,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清洁,包括桌面、设备、卫生间等。
2.2 食品安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食品安全管理,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每天检查食品贮存温度、食材新鲜度等情况,并有记录备查。
3. 员工管理3.1 员工培训: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基本培训,包括店内工作流程、卫生要求、食品安全等内容。
3.2 岗位职责:明确每个员工的岗位职责,并进行合理的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
3.3 团队合作:鼓励员工之间的团队合作和互助,提高工作效率和凝聚力。
4. 产品质量管理4.1 原材料采购:严格按照供应商合格的标准进行原材料采购,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4.2 制作工艺:严格按照制定的工艺流程制作产品,确保产品的口感和质量稳定。
4.3 产品检验:每天对烘焙出的产品进行检验,包括外观、口感、新鲜度等方面。
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和改进。
5. 销售管理5.1 销售预测:根据历史数据和市场需求进行销售预测,以便合理安排生产和库存。
5.2 客户服务:提供优质的客户服务,包括礼貌待客、耐心解答顾客问题等。
5.3 促销活动:定期进行促销活动,吸引顾客和增加销售额。
6. 供应链管理6.1 供应商评估: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包括产品质量、价格、供货能力等方面。
6.2 供应链协调: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保证供应链的稳定性和效率。
6.3 库存管理:根据销售预测和供应能力合理管理库存,避免出现过多的滞销商品或缺货情况。
7. 财务管理7.1 资金预算:制定每月的资金预算,并进行实际支出的监控和控制。
食品销售类十二项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9、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食品经营者应当树立健康从业意识,加强用人管理,严禁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以确保食品安全。
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并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13项)

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13项)一、食品进货查验制度1. 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筛选,确保所有进货渠道合法、合规。
2. 对进货的食品进行严格查验,包括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等信息,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3. 对查验合格的食品进行登记,记录相关信息,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等。
4. 定期对库存食品进行抽检,确保食品质量。
二、食品储存管理制度1. 对不同类型的食品进行分类储存,生食和熟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2. 储存场所应保持干燥、通风、清洁,避免食品受潮、霉变。
3. 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食品在保质期内使用。
4. 定期检查储存环境及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食品加工制作制度1. 食品加工制作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且经过专业培训。
2. 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3. 对加工制作工具、设备进行定期清洗、消毒,防止细菌滋生。
4. 控制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的温度、时间等关键参数,确保食品熟透。
四、食品留样制度1. 对每批次加工制作的食品进行留样,确保食品质量的可追溯性。
2. 留样食品应在冷藏条件下保存,并标注留样日期、名称、数量等信息。
3. 留样时间不得少于保质期,且不少于48小时。
4. 定期对留样食品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 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小组,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审查、评估。
2. 自查内容包括食品进货、储存、加工制作、留样等环节,确保食品安全无死角。
3.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进行跟踪落实。
4. 定期对自查工作进行总结,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六、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制度1. 定期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2. 培训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
3. 培训方式可以采用授课、实操、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确保培训效果。
4. 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对未达标的人员进行补训,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食品销售类十二项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9、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食品经营者应当树立健康从业意识,加强用人管理,严禁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以确保食品安全。
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并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必须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常洗澡、换衣、修剪指甲、洗发,做到个人仪表整洁。
上班时不能在工作岗位上嚼中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食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淡色工作服,不能佩带首饰、假发、假睫毛、假指甲、戒指,喷洒香水、化妆、涂抹指甲油;离开工作岗位时,要换下工作服,不得将工作服穿离工作岗;工作服及工作帽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干净。
二、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违规行为:1、仪容仪表不符合卫生制度要求的。
2、进入工作间前,不按照制度进行的。
3、工作中,不注意个人卫生,不注意专用工具、用具卫生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诚信经营的。
4、食品销售不坚持“先进先出”。
5、办公室人员或卫生监督员不按要求值班监督卫生执行情况的。
6、员工不按照卫生要求进行监督及执行,造成卫生达不到要求。
7、不用夹子售货,用手接触散装食品的。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四、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进货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食品合格证明,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据票。
统一按时间顺序装订建立《进货台帐》。
上述记录、票据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批发经营户应当建立和使用电子台账,对进货检查验收和进销货台账实行网络化管理。
第四条经营预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①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
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
②食品包装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否则,不得销售。
第五条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第七条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八条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否则,不得销售。
第九条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
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一、目的当突然发生严重影响食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及时做出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二、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在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的整个过程中突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出准备和响应。
第二章管理规定一、成立应急组织1、应急组织是应急处置的执行机构,是应急处置的组织基础。
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行使应急组织的职责。
2、单位负责人负责召开应急工作会议,协调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3、各组织成员负责协调相关方具体实施应急响应措施,跟踪应急响应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向负责人报告。
所有组织成员应保证通讯畅通,以便紧急情况发生时及时沟通信息,迅速组织采取应急响应措施。
二、监测、预警及报告1、单位应加强对食品质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收集,加强对原辅材料的检测分析,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管理,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测,加强对员工的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2、单位应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3、当突发事件已经危害或潜在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时,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报告。
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4、在后续的事故处置过程中应及时将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报告。
5、必要时,对消费者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三、充分识别紧急情况在产品的生产、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有:1、因设备故障使生产无法正常进行;2、突发的停电、停汽、停水等情况导致生产资源供应不上;3、原辅料检测结果显示受到严重污染,会对消费者健康造成伤害;4、政府部门监督检查显示公司产品安全指标不合格;5、国家产品标准或者进口国产品标准中安全指标发生变化,导致公司产品检测不合格;6、由权威部门发布的食品安全预警表明单位产品可能存在严重安全危害;7、单位从事食品安全管理的主要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流失;8、有人为的恶意行为导致公司产品不安全,或者对单位产品、声誉恶意造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9、其他严重影响食品安全的紧急情况。
四、全面落实应急处置措施1、当有信息显示单位突然发生导致或者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报告总经理。
负责人应立即召开应急小组会议,会议首先应组织调查突发事件的真实性、严重性。
2、当确定突发事件导致或者有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时,负责人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
应对不同的紧急情况做出相应的应急处置:3、突发的设备故障或突然停电,停水使生产无法正常生产时,如果停产时间超过工艺规定时间,应对生产的产品进行隔离,并确定数量,做好标识然后,出处理.如果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则按照《符号品管理制度》执行.4、原料检测结果显示受到污染,会对消费者健康照成伤害时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估受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并确定处置方式.若已经出厂的销售的产品则按照《食品管理召回制度》执行5、政府部门监督检查显示公司产品安全指标不合格,或国家产品标准中安全指标发生变化,公司产品检测不合格时,应正确不合格的产品范围,采取销毁,召回等措施防止危害发生.若已经出厂销售的产品则按《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执行6、有人为的恶意行为导致单位产品不安全,或者对单位产品,声誉恶意造谣,照成恶劣社会影响.应急组织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安排相关人员对外进行澄清,尽量减少对公司的声誉的损害。
五、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管理档案单位应整理保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记录,并建立安全事故管理档案。
食品从业人员学习培训管理制度一、食品从业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二、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三、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四、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五、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培训方式以集中讲受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七、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一、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