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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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民办非企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财务活动,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成本费用管理、财务报告和财务监督等。

第三条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2. 公正原则:确保财务活动公平、公正、公开;3. 效率原则:提高财务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4. 保密原则:保护财务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第四条本单位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财务管理知识和经验,对财务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会计人员,负责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财务分析等工作。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六条本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单位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经单位领导班子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七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应按规定程序审批,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八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四章收入管理第九条本单位收入包括政府资助、社会捐赠、会员会费、业务收入等。

第十条各项收入应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入账,不得截留、挪用。

第十一条收入入账后,应及时开具收据或发票,确保收入来源合法、合规。

第五章支出管理第十二条本单位支出包括工资福利、办公费用、业务活动费用、设备购置等。

第十三条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预算、超范围、超标准。

第十四条支出报销应提供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经财务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单位领导审批。

第六章资产管理第十五条本单位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十六条资产管理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第十七条资产盘点应定期进行,确保账实相符。

民办非企的财务管理制度

民办非企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民办非企”)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民办非企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民办非企的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筹集、使用、核算、监督和报告等。

第三条民办非企的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预算管理原则:坚持先预算、后支出的原则,合理编制和严格执行预算。

2. 实事求是原则:财务收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民办非企的经济活动。

3. 规范合法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4. 透明公开原则:财务信息应当公开透明,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财务组织机构第四条民办非企应当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财务核算和监督。

2. 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组织实施财务收支计划。

3. 管理和监督财务收支,确保资金安全。

4. 参与重大经济决策,提出财务意见。

5. 完成其他与财务管理有关的任务。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民办非企的资金管理应当遵循以下规定:1. 资金筹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民办非企章程的规定,通过合法渠道筹集资金。

2.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计划,确保资金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 资金核算:建立健全资金核算制度,确保资金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

4. 资金监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防止资金挪用、浪费和流失。

第四章财务核算第七条民办非企的财务核算应当遵循以下规定:1. 会计制度: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

2. 会计科目: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科目设置,准确反映经济业务。

3. 会计凭证:建立健全会计凭证制度,确保会计凭证的合法、完整。

4. 会计账簿:建立健全会计账簿,确保会计账簿的真实、准确。

第五章财务报告第八条民办非企的财务报告应当遵循以下规定:1. 财务报告内容: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全面反映民办非企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民办非企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例

民办非企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例

一、总则为规范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保障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和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

2. 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财务公开,接受监督。

3. 保障资金安全,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 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加强成本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财务管理制度1. 财务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1)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2)财务部负责人由单位法定代表人任命,财务人员由财务部负责人招聘。

2. 预算管理(1)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报单位领导审批。

(2)严格执行预算,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 资金管理(1)开设银行账户,办理银行结算业务。

(2)资金收支必须通过银行账户,严禁现金交易。

(3)定期核对银行账户,确保资金安全。

4. 会计核算(1)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2)建立健全会计账簿,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

5. 资产管理(1)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定期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2)合理配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6. 成本管理(1)加强成本核算,严格控制成本支出。

(2)对成本进行分类、归集、分析,为成本控制提供依据。

7. 应付款项管理(1)及时支付应付款项,维护单位信誉。

(2)建立健全应付款项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8. 财务报告(1)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向单位领导报告财务状况。

(2)按规定报送有关部门财务报表。

四、监督检查1. 单位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财务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五、附则1.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财务部负责补充和完善。

民办非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民办非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办非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资产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民办非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成本费用管理、内部审计等方面。

第三条民办非公司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政策。

(二)真实性原则: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不得隐瞒、虚构财务数据。

(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财务活动,不得遗漏任何财务事项。

(四)及时性原则:及时处理财务事项,确保财务信息的时效性。

(五)节约性原则:合理使用资金,降低成本费用。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四条民办非公司应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年度预算,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合理:预算编制应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合理分配资源。

(二)实事求是:预算编制应基于实际需要,不夸大、不缩小。

(三)公开透明:预算编制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六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时,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七条民办非公司收入包括政府资助、社会捐赠、业务收入、其他收入等。

第八条收入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性原则:收入来源合法,符合国家规定。

(二)真实性原则:收入数据真实,不得虚报、隐瞒。

(三)及时性原则:及时确认收入,确保财务信息准确。

第九条收入资金应及时入账,不得截留、挪用。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十条民办非公司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业务活动经费、专项经费等。

第十一条支出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支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政策。

(二)合理性原则:支出合理,符合实际需要。

(三)节约性原则:降低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二条支出审批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预算、超标准。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三条民办非公司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最新民办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20篇

最新民办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20篇

民办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20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和审计人员组成。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财务工作岗位职责第五条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五)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度;(六)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民办非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精选11篇)

民办非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精选11篇)

民办非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精选11篇〕民办非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精选11篇〕民办非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篇11,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建立健全会计账簿,最好配有兼职会计。

县财政负担的供养经费和自费人员寄养经费、个人或集体捐赠和资助的款物及使用等一切经费收支都必须入账,做到日清月清、账款相符、账目清楚。

2,经费报销要有原始凭证,采购货物要有专人验收,报销凭证由经办人、验收人、院长签字前方可入账,不符合手续的凭证不得入账。

3,坚持财务公开,自觉承受院内供养老人和有关部门的检查监视,做到收支账目每季公布一次,食堂帐目每月公布一次。

4,及时申领经费,保证供养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5,严肃遵守财经纪律,敬老院任何经费严禁私人借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

6,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目,购置和制作的各类生活设施,要如实登记入账。

坚持一年一次的固定资产清查,填表造册存档,并上报县民政局,确保敬老院的财产完好。

7,集中保管闲置固定资产,落实专人管理,防止流失。

8,按实际需要有方案地购置日常生活用品,确保入院入住老人生活。

民办非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篇2一、为标准我公司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制度,有效运作资产,积极增收节支,进步公司的经济效益,严格按公司法、会计法、企业财务通那么、会计准那么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业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根据公司管理睬计核算的详细要求设置公司财务部,内设财务会计,出纳员,责任明确,分工协作,共同搞好企业财务工作。

三、公司内部建立必要的内部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对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进展登记。

四、公司财会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那么,正确进展会计核算与监视。

五、本公司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和银行结算方法,建立现金管理方法。

六、财务部对各种应收款及预付款加强核算、管理,控制限额,确定回收时间,确保企业管理循环和周转及时清算和催收。

七、严格流动资金管理,确定最正确现金余额,防止现金闲置,保证现金平安。

民办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民办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民办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民办非企业是指由各类社会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个人等非企业单位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

这类组织在开展各项活动过程中,都需要进行财务管理,以确保财务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为了规范民办非企业的财务管理行为,制定一套科学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会计核算制度1. 会计政策民办非企业应依照《会计法》和相关财经政策,制定合理的会计政策,并在会计报表中进行充分披露。

2. 会计核算准则民办非企业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

3. 会计记录民办非企业应建立健全的会计记录制度,记录和维护各类财务凭证、账簿和会计档案,确保会计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4. 会计报表民办非企业应按照规定时间和格式编制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以提供决策参考。

三、预算管理制度1. 预算编制民办非企业应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合理的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并将预算公开与相关人员共享,增强预算执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2. 预算执行民办非企业应监控预算执行情况,及时调整开支计划,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未经预算批准的支出不得进行,以防止超支和资源浪费。

3. 预算控制民办非企业应建立预算控制制度,明确预算使用的权限和责任,设定预算控制指标,加强对各项支出的监督和管理,控制预算执行的风险。

四、资金管理制度1. 资金筹措民办非企业应根据实际需求,制定合理的资金筹措计划,包括捐赠、补助和项目融资等方式,确保资金的稳定供应。

2. 资金使用民办非企业应按照财务预算进行资金使用,确保资金的合理分配和精确计划。

对于资金使用的未经批准行为,应进行追责和问责。

3. 资金监管民办非企业应设立财务审核和内部控制机构,加强对资金流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的合规性。

五、财产管理制度1. 财产登记民办非企业应建立财产登记制度,对所有资产进行登记和备案,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库存物资等。

民办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民办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民办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民办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是指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如民办学校、民办医院、民办社会团体等)进行财务管理的一套规范和制度。

民办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财务活动合法、规范、高效。

1. 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应遵守的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以确保会计处理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2. 财务制度:制定财务管理、财务报告等相关制度和流程,明确财务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3. 预算管理:制定预算编制、执行和控制等管理制度,确保民办非企业单位财务活动符合预算计划和控制要求。

4. 资产管理:规定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等管理制度,建立资产清查、折旧、报废和处置等流程。

5. 成本管理:规定成本核算、成本控制等管理制度,确保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6. 财务监督和审核:建立财务监督和审计制度,加强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财务活动的监督和审核,提高财务活动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7.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规定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的制度和要求,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经营决策和对外沟通的依据。

通过实施民办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可以加强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监督,保障其财务活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提高财务效益和管理水平,促进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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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民非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认真贯彻执行财务工作纪律和职责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要求,结合民非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一、财务预算制度
财务预算由董事会(所、中心领导)根据年度计划,必须在年末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下年度的各项收支计划报告,经董事会(所、中心办公会)研究评审后逐项批准实施,重大项目开支(1万元以上的)由董事会(所、中心办公会)决定,无预算计划的不得开支,特别情况支出项目应做追加预算。

二、财务报表制度
财务报表,由财务专人负责,有关财务工作人员每月月初5日前报上月财务报表,报董事长(主任、所长)签署,凡有经济收入的服务项目,必须及时填写报表,其收入及时上缴财务。

做到报表清楚,帐款相符,若发生错误,其经济损失由财务经办人员负责赔偿。

三、有独立的银行账号
出纳员收入的帐款应及时存入银行,正规现金支出,应在规定限额内提取,现金帐目要日清日结,严禁以白条借据抵顶现金,严禁挪用公款。

四、因公借款或使用支票(500元以上),须经单位领导同意,由经办人员写出借款单据,登记签字方可;经办人应在一周内办理报销,报销单由董事长(所长)签字,不得无故拖延报销时间。

五、重大开支,由董事长(所长、主任)办公室研究决定,事后向董事会(所长、主任办公会)报告。

六、严禁外借账户、支票和虚开增值税发票。

实行空白支票与财务专用章分开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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