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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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二、预算管理预算编制应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

各部门应根据本单位的职责、任务和事业发展计划,合理编制年度预算。

预算编制程序包括:首先,各部门提出预算申请,详细说明预算项目的内容、用途、金额等;然后,财务部门对各部门的预算申请进行汇总、审核和平衡,编制本单位的预算草案;最后,预算草案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预算执行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进行,不得随意调整。

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预算,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

三、收入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的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各项收入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确保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所有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截留、挪用、坐支收入。

加强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并使用合法的票据。

四、支出管理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支出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和开支标准;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统筹安排,合理使用资金。

各项支出应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支出用途和超预算支出。

财务部门应加强对支出的审核和控制,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不予报销。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例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事业单位的所有财务活动,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监督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财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三)完整性原则:财务活动必须全面、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

(四)效益性原则:财务活动必须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四条本单位预算编制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资金需求编制年度预算。

第五条年度预算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预算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第六条预算调整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七条各项收入必须纳入单位财务核算,严禁截留、隐瞒、挪用。

第八条收入票据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

第九条收入资金应及时上缴国库或指定账户,不得擅自坐支。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十条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遵循“合理、合规、节约、高效”的原则。

第十一条支出预算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如需调整,按照预算调整程序进行。

第十二条支出票据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三条严格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购置、报废、处置等事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严格无形资产管理,确保无形资产的价值得到合理利用。

第六章财务监督第十六条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定期开展财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对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机关部门财务管理制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机关部门财务管理制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机关部门财务管理制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指机关部门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旨在规范机关部门财务活动,保障财务资金的合理运行和有效使用。

以下是机关部门财务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供参考。

一、总则1.1目标:明确机关部门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实现财务资金的合理配置,保证资金的正常运转,提高财务管理效能。

1.2遵循原则:遵守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

1.3职责:明确机关部门财务管理各相关职责,明确财务管理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二、预算管理2.1预算编制:机关部门财务管理应按照国家财政预算制度,编制年度预算,并按照程序报送上级部门审核。

2.2预算执行:机关部门应按照年度预算执行,不得擅自调整预算使用范围和预算执行方式。

2.3预算控制:机关部门应按照预算控制要求,进行财务预算的动态控制,及时调整预算使用。

三、收入管理3.1收入的管理:机关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收入的核算、征收、缴纳和管理。

3.2收入的使用:机关部门应按照预算和合同约定,使用收入,并报审计部门备案。

四、支出管理4.1支出的管理:机关部门财务管理应按照预算和法规,合理安排和使用支出,在规定范围内进行报销。

4.2支出的审批:机关部门财务管理应进行支出审批,确保支出符合相关政策和项目要求。

4.3支出的报销:机关部门财务管理应按照规定流程,准确报销各类支出,确保财务资金的使用合规。

五、资产管理5.1资产的采购:机关部门财务管理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资产的采购,确保资产的采购过程透明、公正。

5.3资产的使用和维护:机关部门应合理使用和维护资产,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转和延长使用寿命。

5.4资产的处置:机关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合法处置闲置和报废的资产,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合规处置。

六、审计管理6.1审计监督:机关部门财务管理应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和审计,及时整改审计问题。

6.2审计报告:机关部门财务管理应按照审计机关的意见,及时处理和报告整改情况。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行为,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规范和有效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的财务管理活动。

第三条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规定的除外的事务,本制度不予规定,但可以根据需要制定特别规定。

第二章主要职责第四条本单位的财务管理职责由财务部门负责。

“三管齐下”:即行政、财务和审计三个职能相结合,相互配合,共同组成一个有机体系,以完成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标准,指导和监督本单位的各项财务管理活动;(二)编制和执行年度财务预算,监督预算执行情况;(三)组织编制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监督会计工作的实施;(四)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五)组织编制本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财务分析和经济评价;(六)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资金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七)组织开展本单位的成本管理工作,提高经济效益;(八)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工作,防范和控制风险;(九)完成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财务管理任务。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六条财务预算是事业单位的经济决策和经济管理的重要工具,是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

第七条财务预算管理包括年度财务预算和月度财务预算。

(一)年度财务预算1. 年度财务预算是指预定一年内的财务收支目标和资金使用计划。

各部门要根据年度财务预算编制年度工作目标和业务计划,确保年度工作目标的实现和各项业务计划的顺利进行。

2. 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要按照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要求进行,各部门要详细列出财务收入和财务支出的项目和数额,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 年度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要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二)月度财务预算1. 月度财务预算是指在年度财务预算的基础上,按月预定财务收支目标和资金使用计划。

各部门要根据月度财务预算编制月度工作目标和业务计划,确保月度工作目标的实现和各项业务计划的顺利进行。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13篇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1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行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

本规定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市财政部门主管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审计、物价、监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建立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不得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任用会计人员必须符合会计管理的规定。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综合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核。

部门综合预算一经批准通过,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要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应当纳入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必须列入预算的收入,不得隐瞒、少列。

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优先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第七条财政收入执收单位(以下简称执收单位)依法取得的下列政府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指对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的制度安排。

它是机关事业单位财务活动的基本规则,对保证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合法性和高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1.合法性原则:财务管理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确保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

2.审计原则:财务活动必须接受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财务状况真实、准确。

3.独立性原则:财务管理工作应独立于其他部门,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保密性。

4.高效性原则:财务管理应高效运作,尽量减少财务流程和环节,提高财务管理效益。

二、预算管理制度1.年度预算编制:机关事业单位应每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编制年度预算,明确收支、支出项目和额度。

2.预算执行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应按照预算编制的内容和标准进行支出,并及时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3.预算监督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应定期向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三、财务收支管理制度1.财务记账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应建立科学的财务记账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2.支出管理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应建立支出预审制度,严格审核支出申请,确保公款使用的安全和合理性。

3.收入管理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应建立科学的收入管理制度,规范收入的核算和使用,确保财务收入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四、资产管理制度1.资产购置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制定资产购置计划,确保资产的合理使用和价值的最大化。

2.资产使用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应建立资产使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资产盘点和检查,确保资产的完好和保值。

3.资产处置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对不再使用的资产进行审批和处置,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五、财务报表管理制度1.财务报表编制:机关事业单位应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真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财务报表审查:机关事业单位应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的审查,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财务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财务预算、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监督等各方面的工作。

第三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人员队伍,明确各类财务管理岗位职责和权限。

第四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制定财务制度和相关规章制度,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第五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财务预算第六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并按照程序报送审批。

第七条财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八条收入预算的编制应当综合考虑机关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收入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第九条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当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任务和实际需求进行合理分配,保证各项支出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和合理使用。

第十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加强财务预算的执行和监督,及时调整预算计划,确保预算执行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使用。

第十二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立银行账户,并将资金存入指定的账户。

第十三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建立预算资金及临时资金的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的权限和管理流程。

第十四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财务预算和实际需求,科学调度和运用资金,避免资金闲置和浪费。

第十五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资金监督制度,定期进行资金的盘点和核对,查明资金的来源和去向,防止违规操作和财务风险。

第四章会计核算第十六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制度和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工作。

第十七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程序和账簿记载。

第十八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会计法规定,及时、准确地编制财务报表,并依法公开披露。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6篇)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建节约型机关,确保工作正常有序运转,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一)统筹安排,综合管理;(二)精打细算,量入为出;(三)一月一报,及时结算;(四)保障重点,兼顾一般;(五)勤俭节约,讲求实效。

第三条机关财务管理的基本体制:由局办公室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对所有资金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支付、一支笔审批。

第四条机关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并严格执行经费收支预算,如实反映财务收支情况,开展财务活动分析,加强国有资产和资金管理。

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对报销单据要认真审核,坐到报账手续完备,账目清楚,日清月结,定期报表。

第二章预算编制及执行第五条预算编制:由局办公室按照“合法、规范、公平、节俭”的原则,结合上年资金使用情况和本年度实际需要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报局党组审定执行。

第六条财务预算收入主要是指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和上级安排的专项或业务经费。

第七条党团活动经费、老干活动经费、工会费按党组会议核定的标准列入专项支出。

第八条基本支出指用于满足单位日常工作需要的各类支出,包括:(一)差旅费;(二)招待费;(三)会议费或旅游活动组织费;(四)购置费;(五)文印费;(六)车辆消耗费用;(七)其他费用。

专项支出指具有专门用途的费用支出,原则上按年初预算和上级下达的科目执行。

第三章支出管理第九条资金管理及审批遵循“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即由经手人(证明人、验收人)、和科室负责人对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条除工资、医保、公积金外,其他所有开支实行事前申报制度,即按规定填写开支申报表,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开支。

所有开支须两人以上经办,重大采购项目应有纪检、监察人员介入监督。

第十一条资金审批一般程序和权限:由经手人负责将票据进行分门别类整理,并填写经费报销审批单,经手人(证明人、验收人)在票据上签字,会计和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批。

机关事业财务管理制度

机关事业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促进经济合理、清晰透明的使用和管理财务资源,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财务管理组织结构1.财务管理部门(1)机关事业单位应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管理的规划、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参与机关事业单位的预算编制和经费执行的评审。

财务管理部门应当与其所属单位各部门协调工作,特别是与人事、物资、档案等部门协调工作,畅通信息,优化资源配置。

(2)财务管理部门应当统一领导下属单位的会计制度的制定、执行及监督工作,规范会计核算和报告的过程,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2.财务管理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应当配备经过专门培训的财务管理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开展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按照财务管理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和单位的财产安全和良好形象。

三、财务管理的职责和权力1. 财务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力(1)参与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监督检查工作,对有关会计核算、资金使用、资产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依法取得有关证据,进行财务检查;(2)制定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办法,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和指导;(3)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管理行为;(4)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财务预决算管理,指导鉴证、审计工作;(5)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国内、国际结算管理工作;(6)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福利及奖金的确定等工作;(7)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会计政策制定与实施,出具会计政策意见和意见书,并就会计监督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建议。

2. 财务管理人员的职责(1)认真履行财务管理工作职责;(2)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会计核算、预算编制、资金管理等工作;(3)认真履行财务支出的监督检查职责,并及时提出财务监督检查建议;(4)开展有关凭证的抽查工作;(5)参加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6)参与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议,提出综合性的财务管理意见。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本制度旨在规范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提高财务管理的效能和透明度。

二:财务管理组织架构2.1 财务部门设置2.1.1 财务部门的职责包括:编制财务规章制度、制定财务计划、负责票据的管理、会计核算、资产管理、财务报表的编制等。

2.1.2 财务部门应由负有相应职责的专业人员组成,确保财务工作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2.2 财务管理人员职责2.2.1 财务主管负责全面管理财务工作,包括财务规划、预算管理、资金筹措、投资管理等。

2.2.2 财务会计负责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处理财务业务等。

2.2.3 财务审核人员负责财务业务的审核和审计工作。

三:财务预算管理3.1 财务预算编制3.1.1 财务预算应根据机关事业单位的具体情况编制,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3.1.2 财务预算编制应遵循科学、合理、透明、严谨的原则,并通过合法程序进行审批和公示。

3.2 财务预算执行3.2.1 财务预算执行应按照编制的预算进行,严禁超预算支出。

3.2.2 财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调整的情况,应经过相应程序和审批才能进行调整。

四:资金管理4.1 资金筹措4.1.1 机关事业单位应根据自身需要和财务状况,合理筹措资金,包括自有资金、贷款等。

4.1.2 资金筹措应符合有关贷款、拨款等政策和程序。

4.2 资金使用4.2.1 资金使用应符合财务预算和合同约定,严禁挪用和截留资金。

4.2.2 资金使用应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并做好相应的记账和核算工作。

五:资产管理5.1 资产登记5.1.1 机关事业单位应对所有资产进行登记,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5.1.2 资产登记应包括资产的名称、规格、数量、使用部门等详细信息。

5.2 资产使用和处置5.2.1 资产使用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严禁违规使用和挪用资产。

5.2.2 资产处置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包括报废、出售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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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和加强会计财务工作,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财务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我县单位实际情况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管理体系(一)单位领导人职责:1、单位领导人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

2、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负责对各项内部会计制度进行监督、实施、落实。

3、对认真执行《会计法》,忠于职守,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财政部门、单位领导及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二)会计主管职责: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各项财务制度,履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职能。

2、编制财务收支计划,编制预算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使用资金。

3、定期(季度、半年度、年度)对单位的财务收支使用状况进行分析,准确为领导提供财务信息,做好领导参谋。

领导好财务会计工作,做好对银行、税务、财政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

4、组织好财会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财会人员业务水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
工作质量。

(三)会计部门与其它部门的关系:1、会计部门要经常与业务部门沟通,及时为业务部门提供核算信息,经常深入基层第一线,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好财务后勤保障工作,为单位中心工作服务。

2、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把好维修项目、基建工程的审计关。

3、业务部门领用支票,必须在五日内结账。

收到的支票必须在一日内交财务室解交银行,促进资金回笼,保证资金运用安全。

4、配合财政、银行做好每月代发工资工作。

(四)各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制度,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方式。

二、会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各单位设立财务室(可隶属办公室),根据本单位实行集中记账的具体情况,设置以下会计岗位:会计主管一名,出纳会计一名,下属事业单位各配报账员一名。

(一)会计主管的岗位责任制:1、宣传贯彻执行《会计法》和各项财务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类收支项目和收支标准,加强会计监督、领导财会人员同一切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行为作斗争。

2、负责编制财务计划,定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做好财务分析,参与单位各项消耗定额的制定或修订,为规范和加强财务工作献计献策,当好参谋。

3、坚持按规定做到“收支两条线”,贯彻率达百分之百。

4、根据各项经济业务及会计制度的规定负责对收、付款凭证、账册、报表的审核,确保会计工作规范化。

编制
凭证和记账,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正确、账目清楚、账实相符、按期上报。

5、加强单位财产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对流动资金、固定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查、盘点、处理,确保单位资产安全完整。

发生溢缺,及时处理,保证单位财产账、账实相符(每年于六月)。

6、加强对票据的管理,对领取的各种票据,要定期与财政进行核对,对领用部门要定期核对和抽查,并接受财税部门的监督。

7、组织全体财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培训学习,学习财会理论知识和新的会计法规、制度,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

8、对违反财会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财务收支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或上级财会部门报告。

9、做好会计资料的整理、保管,按会计档案制度要求存档。

(二)出纳会计岗位责任制:1、严格按照财经纪律有关规定,准确处理好各项经济业务的款项收付。

2、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坚决抵制白条及不合格凭证入账,认真编制记账凭证,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

3、严格按照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办理现金收付业务,不得坐支,不得白条抵库,不准任意挪用现金,不得公款私存,不得设立“小金库”。

暂借现金由领导审批,坚持报销凭证“一支笔”审批制度。

4、严格按照银行结算制度规定,认真办理银行业务收支、款项支付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支付。

不准出借账户,外单位支票不准在本单位套用现
金。

5、加强支票管理,领取支票碰到疑难时,须报领导批准,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

签发支票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

收到的支票一律不得背书转让。

6、对现金、支票、汇票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安全有效,保险箱密码和钥匙,不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轻易交给他人。

7、负责发票、收据的保管,要专设登记簿进行明细登记,做好购入、领用、收缴等情况的记录,并定期对领用部门核对和抽查。

8、做好每月的工资、奖金、津贴等现金发放工作,经常定期轧账,发现情况,立即向领导汇报。

9、配合会计主管做好账务工作,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处处为方便职工着想,服务工作。

(三)报账员的岗位责任制1、负责保管、使用本单位的备用金,并确保其安全完整。

2、负责本单位各种税、费的上缴及日常经费开支的报销。

3、组织进行本单位的收费工作,各项收费资金及时上缴财政专户,不得公款私存。

4、负责初审原始凭证,分类汇总,填制各种结报凭证,经稽核审核、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到财务室办理结算报销手续。

5、完成本单位及财务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账务处理程序制度(一)各单位采用通用记账凭证(借、贷记账凭证),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并连续编号。

(二)会计账簿的设置: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备查账。

总账、现金、存款日记账采用订本式,明细账
采用活页式,账簿启用时正确填写好扉页。

(三)单位的账务处理程序,采用凭证账务处理程序,有效地组织会计核算。

(四)记账凭证及时传递,不得积压。

(五)会计报表的种类和要求:1、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月报:资产负债表、收支明细表、基本数字表、往来款明细表;年报: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行政事业支出明细表、基本数字表、往来款明细表、专用基金收支明细表、决算表及文字说明。

2、以“诚信为本,不做假账”为基本原则,编制报表的要求:真实可靠、计算准确、内容完整、上报及时。

四、会计内部牵制制度1、出纳工作与会计工作要严格分开,分别负责。

2、出纳人员不得兼职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及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会计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主管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的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4、出纳要根据稽核审核后、并按审批制度规定经有关审批人审批后的单据办理款项支付。

5、出纳人员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会计主管应督促及时核对银行往来并检查当月发生的“未达账项”是否属实,存在未达账项应及时查找原因。

6、现金保险箱钥匙和密码只能由出纳人员保管,不得任意转交他人,一旦出纳人员工作调动,要收回保险箱钥匙,并及时更换保险箱的密码。

7、银行支票、印鉴要分开保管,银行
支票由出纳保管,印鉴章由会计主管保管,支票与现金需存放于保险箱内。

8、有价证券应由出纳人员专职保管,并在明细账中作明细记载。

9、出纳应做好空白支票的购入、领用工作,支票的签发应交印鉴保管人核对。

10、会计主管要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出纳保存的“库存现金”、发票收据和各种有价证券。

五、会计稽核制度(一)稽核工作的组织形式和分工1、本单位稽核为兼职,由会计主管负责对记账凭证、账簿记录、会计报表和计划预算的审核。

2、稽核岗位直接由会计主管负责。

(二)稽核工作的职责和权限1、审核财务、成本、费用等计划指标项目是否齐全,是否切实可行,计算是否正确,发现问题要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2、审查各项财务收支是否按财务制度执行,对不符合规定的收支,应提出意见,并向领导汇报,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3、审核原始凭证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数字是否正确。

4、审核记账凭证的编制是否符合制度规定。

5、抽查账簿记录是否符合记账要求。

6、复核各种会计报表是否符合制度规定的编报要求,签章是否齐全,是否按期上报,发现问题查明更正。

7、稽核人员要对审核签署的计划预算、凭证、账簿和报表负责。

六、财产清查制度(一)财产清查包括固定资产清查以及债权债务的清查(一年不少于一次)。

清查方式采用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定期清查每年6月进
行;在发生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损失的情况下进行不定期清查,通过清查使账实相符,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

(二)债权债务的清查,对所有往来款项,要加强结算,核对、清理。

半年内还没有收到的,必须发函、发信、支电或组织专人催收,防止发生坏账。

(三)固定资产清查每年6月进行一次,并与明细分类账、固定资产卡相核对。

发生盘盈、盘亏,要及时处理,保证账物相等,同时,要配合纪检室对在职干部内审时进行资产核对。

七、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一)本单位财务收支必须坚持经办人签章,有关人员验收或证明,领导或有关人员审批制度。

(二)实行“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各项支出,无论金额大小,均由分管领导审核,实行“财务一支笔”审批,再由财务审核后方可报销(经人事局、老干部局批准、定期发放的工资、奖金及办理托收手续的水电、电话费除外)。

(三)各基层单位应当在年度部门预算限额内开支,若有特殊需要,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调整部门预算。

(四)预算内、外经费支出数额较大的,须经领导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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