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细则
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实施细则

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保障财务安全,促进事业单位经济建设和科学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事业单位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包括财务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信息公开等内容,适用于所有涉及财务事务处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廉洁的原则,加强监督,依法合规经营,保证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
第二章财务管理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会计核算、内部控制、资金管理、财务报告等各项内容。
第五条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预算,包括年度预算和项目预算,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
第六条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会计核算,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和完整。
第七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包括风险管理、流程控制、权限分配等内容,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第八条事业单位应当加强资金管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防止资金浪费和挪用。
第九条事业单位应当及时编制财务报告,公开财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档案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三章财务监督第十一条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应当由财务部门、审计机构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应当接受财务部门的监督,履行报送财务报告、开展财务审计等义务。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接受审计机构的监督,配合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工作,接受审计结果的监督。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应当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开财务信息,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财务制度的责任人员,应当依法追究责任,包括行政处罚、经济赔偿、法律诉讼等手段。
第四章财务信息公开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主动公开财务信息,包括年度预算、财务报告、审计报告等内容。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包括信息发布途径、信息更新频率、信息保密等内容。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参考模板】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参考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达到有效利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目的,切实保障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依据《预算法》、《会计法》、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财务管理工作按照“主体明确、分级负责;预算管理、严格收支;厉行节约、保障重点”的原则实施。
第二章预决算管理第三条单位计划财务科预算编制应遵循“编制合法,内容完整,保障重点,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各二级单位、机关各科室应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计划及时向财务科提供资料编报下一年度的支出、采购计划和预算,大型会议、培训等专项经费预算,需报具体项目。
固定资产购置、房屋维修、车辆维修费、网络建设维护及邮电和报刊订阅等预算草案,由财务科根据经费的需求和可能,初审汇总平衡后提交单位领导审定。
第五条年度预算经批准下达后,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第六条财务科应当确实履行预决算的编制、报送、信息公开,做到数据真实准确、内容完整、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表表相符。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七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单位各项收入要及时全额缴入市财政专户。
单位各项收入应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它单位或个人发生的一切款项,应该及时开具财务票据、收取款项、登记入帐,不得截留、隐瞒、挪用。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八条所有支出均应纳入预算管理。
第九条严格执行国家工资和津贴补贴政策。
严禁自行扩大发放范围,擅自设立发放项目和自行提高发放标准。
人员经费支出由人事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核定标准,经有关部门核准后,报经分管人事和财务领导审核后交单位财务科执行。
第十条公用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政部有关开支范围、标准的规定,以年度预算定额标准为依据,实行总额控制,节约使用;原则上当月的票据当月报销。
(一)差旅费用1.报销依据:根据《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操作流程:事前审批—出差—报销3.报销费用附件:(1)公务差旅费审批单:由出差个人填写《公务差旅费审批单》,出差人、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市外外出按审批权限报批)签字。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保障国家和社会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提高财务资源的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依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收、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科学决策、规范运作,注重风险管理,强化内部控制。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应当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符合当地财务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办事。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应当遵守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依法编制和报送财务会计报告,严格遵守资金收支管理规定。
第六条行政事务单位应当及时公开财务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行政事务单位应当加强财务人员教育和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第八条行政事务单位应当设立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门应当有专门负责人,并配备适当的财务管理人员。
第九条财务部门应当具备法定的会计资格和从业经验,熟悉国家有关财务法律法规,熟悉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知识。
第十条财务部门应当根据单位实际需要,合理配置财务管理人员,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流程,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财务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资源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应当加强对财务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第三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十四条财务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规范地开展财务管理工作,维护单位的财产和利益。
第十五条财务部门应当负责编制单位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年度预算报告,报批财务预算执行计划,监督和检查预算执行情况。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应当负责编制财务核算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经相关管理人员审批,并按时提交有关部门。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财务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财务预算、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监督等各方面的工作。
第三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人员队伍,明确各类财务管理岗位职责和权限。
第四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制定财务制度和相关规章制度,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第五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财务预算第六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并按照程序报送审批。
第七条财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八条收入预算的编制应当综合考虑机关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收入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第九条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当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任务和实际需求进行合理分配,保证各项支出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和合理使用。
第十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加强财务预算的执行和监督,及时调整预算计划,确保预算执行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使用。
第十二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立银行账户,并将资金存入指定的账户。
第十三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建立预算资金及临时资金的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的权限和管理流程。
第十四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财务预算和实际需求,科学调度和运用资金,避免资金闲置和浪费。
第十五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资金监督制度,定期进行资金的盘点和核对,查明资金的来源和去向,防止违规操作和财务风险。
第四章会计核算第十六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制度和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工作。
第十七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程序和账簿记载。
第十八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会计法规定,及时、准确地编制财务报表,并依法公开披露。
事业单位财务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加强财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财务部及其所有财务工作人员,是财务部日常工作的基本遵循。
第二章组织结构与职责第三条事业单位财务部是单位财务管理的核心部门,负责单位财务活动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四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和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二)负责编制单位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组织实施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和考核。
(三)负责单位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合理、有效。
(四)负责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和报送。
(五)负责财产、物资的清查、盘点和核算,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六)负责税务申报、纳税筹划和财务风险防范。
(七)负责对内、外部审计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五条财务预算管理(一)财务预算的编制:根据国家政策、单位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编制科学合理的财务预算。
(二)预算执行:严格执行预算,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控,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三)预算调整: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预算,并报单位领导审批。
第六条资金管理(一)资金筹集:根据单位资金需求,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
(二)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分配和使用资金。
(三)资金监督:建立健全资金监督机制,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第七条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一)会计核算: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和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财务报告: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及时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四章内部控制第八条财务部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包括预算控制、资金控制、财产控制、采购控制、合同控制等。
第九条财务人员应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执行,防止舞弊行为的发生。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条财务部应定期接受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保障事业单位财务活动的规范性、透亮性和合法性,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适用于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第二条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财务收支管理、会计核算、财务报告、资金运作等全部财务管理活动。
第三条职责与权限1.本单位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对财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各部门负责依据本制度的要求,按规定流程和程序进行财务管理工作。
3.领导班子成员对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总责,对财务决策负重要责任。
第二章财务预算管理第四条财务预算编制1.财务预算编制依照本单位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相关政策和法规进行,由财务管理部门牵头负责。
2.财务预算编制应确保预算目标的合理性、准确性和可实施性,防备和掌控财务风险。
3.财务预算编制前应征求各部门看法,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五条财务预算执行1.各部门应依照财务预算执行计划,合理布置和使用预算资金,负责执行和监督预算使用情况。
2.预算使用过程中的资金调拨、更改等,应经过财务管理部门审批,并做好记录和报告工作。
第六条财务预算审计1.财务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对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并向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报告审计结果。
2.外部审计机构定期对本单位的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供应审计报告,报送领导班子和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章财务会计管理第七条财务会计核算1.本单位应依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开展财务会计核算工作,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2.财务会计核算应依照科目、时限、制度和程序的要求进行,做到账务清楚明确、凭证完整规范。
第八条财务报告编制1.财务管理部门应依照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定期编制财务报告,报送领导班子成员和上级主管部门。
2.财务报告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等内容,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文(3篇)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行为,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规范和有效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的财务管理活动。
第三条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规定的除外的事务,本制度不予规定,但可以根据需要制定特别规定。
第二章主要职责第四条本单位的财务管理职责由财务部门负责。
“三管齐下”:即行政、财务和审计三个职能相结合,相互配合,共同组成一个有机体系,以完成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标准,指导和监督本单位的各项财务管理活动;(二)编制和执行年度财务预算,监督预算执行情况;(三)组织编制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监督会计工作的实施;(四)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五)组织编制本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财务分析和经济评价;(六)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资金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七)组织开展本单位的成本管理工作,提高经济效益;(八)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工作,防范和控制风险;(九)完成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财务管理任务。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六条财务预算是事业单位的经济决策和经济管理的重要工具,是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
第七条财务预算管理包括年度财务预算和月度财务预算。
(一)年度财务预算1. 年度财务预算是指预定一年内的财务收支目标和资金使用计划。
各部门要根据年度财务预算编制年度工作目标和业务计划,确保年度工作目标的实现和各项业务计划的顺利进行。
2. 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要按照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要求进行,各部门要详细列出财务收入和财务支出的项目和数额,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 年度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要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二)月度财务预算1. 月度财务预算是指在年度财务预算的基础上,按月预定财务收支目标和资金使用计划。
各部门要根据月度财务预算编制月度工作目标和业务计划,确保月度工作目标的实现和各项业务计划的顺利进行。
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管理规定模版(3篇)

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确保经济合理、财务安全和财务报告真实可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财务管理原则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建立健全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到规范、有效、透明,确保财务决策的合理性和公共资金的安全使用。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主体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体是财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组织架构和岗位职责,明确财务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四条财务管理的职责财务部门应根据事业单位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和审核财务预算、财务报表,控制财务风险,提供财务咨询和决策支持。
第五条财务管理的监督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应受到监督,监督部门可以依法对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进行检查和审计,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处理。
第二章财务预算管理第六条财务预算编制事业单位应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明确收支计划和使用要求,将财务预算上报财政部门进行审批。
第七条财务预算执行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应根据财务预算,制定收支计划和执行方案,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使用公共资金,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八条财务预算调整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财政部门提出财务预算调整申请,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经过相应的程序调整财务预算。
第九条财务预算的监督和评价财政部门应对事业单位的财务预算进行监督和评价,对不符合规定的财务预算进行纠正和处理。
第三章财务会计管理第十条会计政策和制度事业单位应制定会计政策和制度,明确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和方法,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一条会计记录和凭证事业单位应依法建立完善的会计记录和凭证,做到按时、完整、有据可查,确保财务账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十二条财务报表编制和审核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和要求,编制年度和季度财务报表,报送给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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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细则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细则1一、会计管理体系(一)单位领导人职责:1、单位领导人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
2、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负责对各项内部会计制度进行监督、实施、落实。
3、对认真执行《会计法》,忠于职守,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财政部门、单位领导及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二)会计主管职责: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各项财务制度,履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职能。
2、编制财务收支计划,编制预算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使用资金。
3、定期(季度、半年度、年度)对单位的财务收支使用状况进行分析,准确为领导提供财务信息,做好领导参谋。
领导好财务会计工作,做好对银行、税务、财政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
4、组织好财会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财会人员业务水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会计部门与其它部门的关系:1、会计部门要经常与业务部门沟通,及时为业务部门提供核算信息,经常深入基层第一线,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好财务后勤保障工作,为单位中心工作服务。
2、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把好维修项目、基建工程的审计关。
3、业务部门领用支票,必须在五日内结账。
收到的支票必须在一日内交财务室解交银行,促进资金回笼,保证资金运用安全。
4、配合财政、银行做好每月代发工资工作。
(四)各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制度,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方式。
二、会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各单位设立财务室(可隶属办公室),根据本单位实行集中记账的具体情况,设置以下会计岗位:会计主管一名,出纳会计一名,下属事业单位各配报账员一名。
(一)会计主管的岗位责任制:1、宣传贯彻执行《会计法》和各项财务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类收支项目和收支标准,加强会计监督、领导财会人员同一切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行为作斗争。
2、负责编制财务计划,定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做好财务分析,参与单位各项消耗定额的制定或修订,为规范和加强财务工作献计献策,当好参谋。
3、坚持按规定做到“收支两条线”,贯彻率达百分之百。
4、根据各项经济业务及会计制度的规定负责对收、付款凭证、账册、报表的审核,确保会计工作规范化。
编制凭证和记账,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正确、账目清楚、账实相符、按期上报。
5、加强单位财产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对流动资金、固定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查、盘点、处理,确保单位资产安全完整。
发生溢缺,及时处理,保证单位财产账、账实相符(每年于六月)。
6、加强对票据的管理,对领取的各种票据,要定期与财政进行核对,对领用部门要定期核对和抽查,并接受财税部门的监督。
7、组织全体财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培训学习,学习财会理论知识和新的会计法规、制度,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
8、对违反财会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财务收支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或上级财会部门报告。
9、做好会计资料的整理、保管,按会计档案制度要求存档。
(二)出纳会计岗位责任制:1、严格按照财经纪律有关规定,准确处理好各项经济业务的款项收付。
2、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坚决抵制白条及不合格凭证入账,认真编制记账凭证,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
3、严格按照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办理现金收付业务,不得坐支,不得白条抵库,不准任意挪用现金,不得公款私存,不得设立“小金库”。
暂借现金由领导审批,坚持报销凭证“一支笔”审批制度。
4、严格按照银行结算制度规定,认真办理银行业务收支、款项支付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支付。
不准出借账户,外单位支票不准在本单位套用现金。
5、加强支票管理,领取支票碰到疑难时,须报领导批准,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
签发支票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
收到的支票一律不得背书转让。
6、对现金、支票、汇票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安全有效,保险箱密码和钥匙,不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轻易交给他人。
7、负责发票、收据的保管,要专设登记簿进行明细登记,做好购入、领用、收缴等情况的记录,并定期对领用部门核对和抽查。
8、做好每月的工资、奖金、津贴等现金发放工作,经常定期轧账,发现情况,立即向领导汇报。
9、配合会计主管做好账务工作,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处处为方便职工着想,服务工作。
(三)报账员的岗位责任制1、负责保管、使用本单位的备用金,并确保其安全完整。
2、负责本单位各种税、费的上缴及日常经费开支的报销。
3、组织进行本单位的收费工作,各项收费资金及时上缴财政专户,不得公款私存。
4、负责初审原始凭证,分类汇总,填制各种结报凭证,经稽核审核、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到财务室办理结算报销手续。
5、完成本单位及财务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账务处理程序制度(一)各单位采用通用记账凭证(借、贷记账凭证),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并连续编号。
(二)会计账簿的设置: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备查账。
总账、现金、存款日记账采用订本式,明细账采用活页式,账簿启用时正确填写好扉页。
(三)单位的账务处理程序,采用凭证账务处理程序,有效地组织会计核算。
(四)记账凭证及时传递,不得积压。
(五)会计报表的种类和要求:1、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月报:资产负债表、收支明细表、基本数字表、往来款明细表;年报: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行政事业支出明细表、基本数字表、往来款明细表、专用基金收支明细表、决算表及文字说明。
2、以“诚信为本,不做假账”为基本原则,编制报表的要求:真实可靠、计算准确、内容完整、上报及时。
四、会计内部牵制制度1、出纳工作与会计工作要严格分开,分别负责。
2、出纳人员不得兼职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及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会计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主管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的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4、出纳要根据稽核审核后、并按审批制度规定经有关审批人审批后的单据办理款项支付。
5、出纳人员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会计主管应督促及时核对银行往来并检查当月发生的“未达账项”是否属实,存在未达账项应及时查找原因。
6、现金保险箱钥匙和密码只能由出纳人员保管,不得任意转交他人,一旦出纳人员工作调动,要收回保险箱钥匙,并及时更换保险箱的密码。
7、银行支票、印鉴要分开保管,银行支票由出纳保管,印鉴章由会计主管保管,支票与现金需存放于保险箱内。
8、有价证券应由出纳人员专职保管,并在明细账中作明细记载。
9、出纳应做好空白支票的购入、领用工作,支票的签发应交印鉴保管人核对。
10、会计主管要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出纳保存的“库存现金”、发票收据和各种有价证券。
五、会计稽核制度(一)稽核工作的组织形式和分工1、本单位稽核为兼职,由会计主管负责对记账凭证、账簿记录、会计报表和计划预算的审核。
2、稽核岗位直接由会计主管负责。
(二)稽核工作的职责和权限1、审核财务、成本、费用等计划指标项目是否齐全,是否切实可行,计算是否正确,发现问题要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2、审查各项财务收支是否按财务制度执行,对不符合规定的收支,应提出意见,并向领导汇报,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3、审核原始凭证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数字是否正确。
4、审核记账凭证的编制是否符合制度规定。
5、抽查账簿记录是否符合记账要求。
6、复核各种会计报表是否符合制度规定的编报要求,签章是否齐全,是否按期上报,发现问题查明更正。
7、稽核人员要对审核签署的计划预算、凭证、账簿和报表负责。
六、财产清查制度(一)财产清查包括固定资产清查以及债权债务的清查(一年不少于一次)。
清查方式采用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定期清查每年6月进行;在发生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损失的情况下进行不定期清查,通过清查使账实相符,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
(二)债权债务的清查,对所有往来款项,要加强结算,核对、清理。
半年内还没有收到的,必须发函、发信、支电或组织专人催收,防止发生坏账。
(三)固定资产清查每年6月进行一次,并与明细分类账、固定资产卡相核对。
发生盘盈、盘亏,要及时处理,保证账物相等,同时,要配合纪检室对在职干部内审时进行资产核对。
七、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一)本单位财务收支必须坚持经办人签章,有关人员验收或证明,领导或有关人员审批制度。
(二)实行“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各项支出,无论金额大小,均由分管领导审核,实行“财务一支笔”审批,再由财务审核后方可报销(经人事局、老干部局批准、定期发放的工资、奖金及办理托收手续的水电、电话费除外)。
(三)各基层单位应当在年度部门预算限额内开支,若有特殊需要,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调整部门预算。
(四)预算内、外经费支出数额较大的,须经领导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细则2一、建立健全财务机构岗位责任制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的会计法规,结合单位类型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建立相应的财务机构,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制定职责分明的岗位责任制。
岗位责任制包括:财务机构内部岗位设置及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对纳入会计集中核算的单位,必须设置财务管理员岗位)。
重点应当明确单位领导对财务机构的领导职责权限;财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权限;出纳人员的职责权限;其他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并在财务机构内部建立必要的内部牵制制度会计回避制度:出纳以外的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出纳人员应做好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储蓄日记账的登记工作;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本单位的会计或者出纳;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主要负责人的近亲不得在本单位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员的近亲属不得在同一会计机构担任会计工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主要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以及会计人员因执行公务发生的财务收支,本人不得审批。
二、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一)、现金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明确现金开支范围。
2、根据单位日常零星支出的需要,明确库存现金(或备用金)限额的管理措施。
3、明确各项现金收入账时间,制定控制坐支现金行为的管理措施。
4、建立库存现金的盘存制度,保证账实相符,并对可能发生的现金长短款的处理做出明确规定。
(二)银行储蓄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银行储蓄开户、使用以及销户的管理措施。
对出租、出借银行卡号、签发空头支票及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公款私存等事项的处理办法应当明确。
2、明确核对银行账务的管理措施。
(三)、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1、单位应当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