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犯罪概说与犯罪构成
第二章 犯罪概说与犯罪构成

☺基本犯、减轻犯和加重犯
犯罪概念示例
被告人王某,男,45岁,工人。被告人蒲某,男,41岁, 某医院主治医师。被告人王某的母亲刘某在1984年检查 身体时被发现患有癌症,便入院治疗。经过近两年治疗, 花费了巨额医疗费,病情也未见好转。该医院主治医师蒲 某告知王某,其母亲的病情已无法控制,无救治可能,生 命只可能维持半年左右。刘某因癌症的折磨,曾多次要求 其子王某终止治疗或让医生注射能立即致其死亡的药物。 王某经过反复考虑,便找到主治医师蒲某,请求其为母亲 注射能立即致其死亡的药物,使母亲能摆脱癌症的折磨。 1986年4月5日,蒲某按照王某的要求,为刘某注射了一 支药物,致其死亡。问:为了减轻病人的痛苦而实施的故 意剥夺其生命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安乐死)
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的沿革和模式 犯罪构成的内涵和特征 犯罪构成的分类
犯罪构成的沿革和模式
犯罪构成即犯罪的成立条件 犯罪构成的沿革——意大利到德国; 程序法到实体法 犯罪成立模式
☺大陆法系——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性、有责性 ☺英美法系——犯罪本体要件(犯罪行为、犯罪心 理)、责任充足要件(各种免责事由) ☺前苏联和中国模式——犯罪构成(平面整合四要 件—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 主观方面)
犯罪构成的争议
四要件说的缺陷
☺犯罪客体的存废 ☺四要件的排序 ☺阻却犯罪事由的位置
二要件说、三要件说、五要件 犯罪概说与犯罪构成
犯罪概念及犯罪特征 犯罪的本质 犯罪的分类 犯罪构成
犯罪概念及特征
犯罪概念的表述方式:一是形式定义;二是实质定义;三是 实质和形式相统一的定义 我国刑法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 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 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 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 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 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 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但书) 犯罪特征: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实质)、刑事违法性 (形式)、应受处罚性(结果)
第2章犯罪概说

这一定义不仅较为详细地揭示了我国现阶 段犯罪的本质特征,而且揭示了犯罪的法律 特征,同时将犯罪行为与普通违法行为区别 开来,是对我国社会上形形色色犯罪所作的 科学概括,是我们认定犯罪、划分罪与非罪 界限的基本依据。这是较为完备、科学的定 义。
二、犯罪的基本特征 ㈠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性是犯罪的本质特 征。这也是犯罪行为区别于其他的一般的违 法行为的本质所在。
第二章 犯罪概说
第一节 犯罪的概念 第二节 犯罪的分类
第一节 犯罪的概念
本节是本章的重点。 一、犯罪的定义 ㈠犯罪定义的类型 犯罪定义是揭示犯罪概念的内涵的逻辑 方法,它指出犯罪概念所反映的本质属性或 基本特征。 1、形式定义 犯罪的形式定义,指的是从犯罪的法律 特征上给犯罪下定义,而不涉及犯罪的本质 特征。
加重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在基本犯罪 的基础上具有加重情节并加重刑罚的犯罪。 如第237条第2款规定的公共场所强制猥亵、 侮辱妇女的行为。这一犯罪通常有“情节特 别严重”“后果特别严重”“数额巨 大”“遭受重大损失”等词语 减轻犯,指分则规定的在基本犯的基础 上具有减轻情节并减轻刑罚的犯罪。入233条 关于过失致人死亡的规定
例如1960年苏俄刑法典第7条第1款规定: “凡本法典分则所规定的侵害苏维埃的社会 制度和国家制度,侵害社会主义经济体系和 社会主义所有制,侵害公民的人身、政治权、 劳动权、财产权以及其他权利的危害社会行 为(作为或不作为),以及本法典分则所规 定的其他各种侵害社会主义法律秩序的危害 社会行为,都认为是犯罪。”
对于社会危害性是行为的客观属性,还 是与行为的主观要素的统一,当今通说是客 观因素与主观因素的统一,是具有一定道理 的。
考察社会危害性,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 一 是要用历史的观点看问题。 是要用历史的观点看问题。社会危害性是一 个历史范畴,现实社会条件的变化可能导致 社会危害性的有无与大小也会随之变化。同 一种行为,在某一时期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 就允许做。但如果在另一时期,有害于社会 发展,就不允许做。二是要有全面的观点。 二是要有全面的观点。 二是要有全面的观点 社会危害性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衡量社会 危害性的大小不能只看一种因素,应全面综 合各种主客观情况。
刑法第二节 犯罪及犯罪构成基本理论

(四)犯罪主观方面
• • 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人对自己实施的危 害行为及其危害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犯罪故意
犯罪过失
1、犯罪故意
直接故意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 危害后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 发生的心理态度
间接故意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 危害后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 发生的心理态度
案例9:甲因有外遇与妻子感情破裂。甲数 次提出与妻离婚,但妻坚决不同意。无奈 之下,甲一日提前回到家中做晚饭,在煮 粥时投下砒霜。甲知道儿子不喜欢喝粥, 估计儿子一定不会喝毒粥,另外又给儿子 做了面条。妻与子回到家后甲借故离家外 出并让儿子吃面条把粥留给妈妈。结果当 晚甲妻因胃痛未吃晚饭,甲子吃过面条尚 觉不饱,又多喝了一碗粥,当场中毒身亡。 问:甲对儿子的死亡是否应负刑事责任?
犯 罪 客 体
犯 罪 客 观 方 面
犯 罪 主 体
犯 罪 主 罪客体的概念 • ——刑法所保护的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 会主义社会关系和利益。 • 2.注意区分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 犯罪客体是一种抽象的社会关系和社会 利益。 犯罪对象是犯罪行为侵犯的具体的人或 者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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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客观方面——刑法规定的构成犯罪的客观外 在表现
1、危害行为(构成所有犯罪的必需要件)
——不当为而为 不作为——当为而不为 法定义务 职务或业务义务 行为人先行行为带来的义务
作为
2、危害结果(不是构成所有犯罪的必
需要件)
3、犯罪时间、地点、方法手段
(四)犯罪主观方面
• • • 3、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4、认识错误
倒车倒出的祸 .wmv
许霆——自动取款机案件
刑法总则之犯罪论 第二章犯罪概念

刑法总则之犯罪论 第⼆二章犯罪概念犯罪概念犯罪的定义犯罪的定义概述犯罪定义的类型形式层⾯面定义犯罪是刑法规定以刑罚禁⽌止或惩罚的⾏行行为,或犯罪就是刑法规定为犯罪的⾏行行为。
形式与实质结合的定义“本法典以刑罚相威胁所禁⽌止的有罪过地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行为,被认为是犯罪。
”(俄罗斯联邦法典第14条)唯物史观犯罪是⼀一个历史范畴即阶级社会的产物,是危害统治阶级利利益,由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以国家意志的形式规定应受刑罚处罚的⾏行行为。
犯罪构成⻆角度犯罪是符合构成要件、违法且有责的⾏行行为。
刑事古典派重视犯罪⾏行行为的危害结果,认为犯罪是造成侵害性结果或危险的⾏行行为。
刑事社会学派重视犯罪⼈人及其危险性格,认为犯罪是犯罪⼈人反社会性格的表现。
不不同的定义反映出不不同的犯罪观法律律意义犯罪是刑法明⽂文规定的应受刑罚惩罚的⾏行行为。
实质意义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行为。
我国刑法中的犯罪的定义定义《刑法》第13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利、⺠民主权利利和其他权利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行为,依照法律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不⼤大的,不不认为是犯罪。
”意义是对刑法规定的各种具体犯罪共同特征的⾼高度概括。
规定犯罪是危害社会、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行为,兼顾犯罪的实质特征和形式特征,是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犯罪定义。
“但书”的意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不⼤大的,不不认为是犯罪”,被称为犯罪定义的“但书”。
“但书”的基本理理念是通过对犯罪的实质特征提出定量量的要求,赋予司法机关酌情排除犯罪的权⼒力力,避免过分拘泥泥于法律律形式⽽而作出刻板教条的判决。
“但书”是区分“违法⾏行行为”与“犯罪⾏行行为”的宏观标准。
刑法学(一)02-2.2 犯罪构成_11

第二章犯罪与犯罪构成第一节犯罪概述三、犯罪的分类(二)犯罪的刑法分类1.国事犯罪与普通犯罪刑法分则规定了十类犯罪,其中,第一章所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罪”属于国事犯罪,这类犯罪危害的是国家的政权、社会制度与国家安全。
第二章至第十章规定的犯罪,相对于国事犯罪而言,属于普通犯罪。
但其中的第十章所规定的“军人违反职责罪”又属于普通犯罪中的一类特殊犯罪,故也可以说刑法将犯罪分为国事犯罪、军事犯罪与普通犯罪三大类。
2.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犯罪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心理而实施犯罪行为的,称为故意犯罪;犯罪人主观上不具有犯罪的故意,而是具有犯罪的过失心理,即,出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的心理态度,实施了犯罪行为,称为过失犯罪。
我国刑法总则规定了犯罪的故意和犯罪的过失的定义,刑法分则中的犯罪据此分为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两大类。
3.亲告罪与非亲告罪亲告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根据刑法第98条的规定,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必须有刑法的明文规定,刑法没有明文规定为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均属于非亲告罪,即不问被害人是否告诉、是否同意起诉,人民检察院均应提起公诉的犯罪。
刑法将部分犯罪规定为亲告罪,主要是综合考虑了以下三个因素:首先,这种犯罪比较轻微,不属于严重犯罪;其次,这种犯罪往往发生在亲属、邻居、同事之间,被害人与行为人之间一般存在较为密切的关系;最后,这种犯罪涉及被害人的名誉,任意提起诉讼有可能损害被害人的名誉。
4.一般犯罪、类罪和具体犯罪犯罪按照刑法典中的规定,分为一般犯罪、类罪和具体犯罪。
一般犯罪是刑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犯罪概念,类罪是刑法立法将犯罪分成的十大章及其章下的各节包含的若干犯罪,具体犯罪是刑法分则具体条文规定的犯罪。
定罪量刑时只能适用具体罪名,不能适用类罪名。
5.自然人犯罪和单位犯罪根据犯罪主体的状况,可以分为自然人犯罪和单位犯罪,自然人犯罪是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实施的犯罪行为。
刑法表格理解记忆版(可编辑版)

刑法表格-2016-(理解记忆版)基于魔方可增可减发现错别字及时告诉我Rewrite by shocksea第一章刑法论一、刑法概说二、刑法解释三、刑法的基本原则四、刑法的效力第二章犯罪论-犯罪构成一、理论二、客观违法2、危害行为三、客观阻却事由四、主观有责接上页五、主观阻却事由第三章犯罪论-犯罪形态一、概说二、犯罪预备三、犯罪未遂接上页四、犯罪中止五、犯罪既遂第四章犯罪论-共同犯罪一、共同犯罪的理解二、分类三、正犯、帮助犯、胁从犯接上页四、任意共犯与必要共犯五、主犯、从犯、胁从犯六、共同犯罪的特殊形式七、共同犯罪的特殊问题接上页第五章犯罪论-罪数一、行为单数二、行为复数做一罪处理(法定性)三、法律拟制四、不同罪数间的区别第六章刑罚论一、刑罚的体系二、刑罚的裁量三、刑罚的执行四、刑罚的消灭刑法分则罪名出现次数统计(2006-2015)要的罪名。
不过,对这种罪名一般仅考查法条的字面含义。
复习时:掌握被考查3次以上(含3次)的罪名(40余个),理解被考查次数2次的罪名,了解(认识)其余罪名。
但要注意:背诵回顾与学习阶段是两回事,学习时应结合刑法攻略全面学习,回顾时再结合记忆性的材料区分轻重,对于一些不常出现,书中却总结了特殊点的罪名,也应加以重视。
《刑九》修正、新增法条汇总分论一、危害国家安全罪【热点】二、危害公共安全罪12、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22、删除了嫖宿幼女罪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一、侵犯生命、身体的犯罪二、侵犯性权利犯罪三、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四、侵犯名誉的犯罪五、侵犯婚姻家庭犯罪六、本章其他犯罪财产型犯罪一、概说二、抢劫罪三、抢夺罪四、盗窃罪五、诈骗罪六、侵占罪七、本章其他罪名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本章概说二、危险方法型犯罪三、交通型犯罪接上页四、恐怖型犯罪五、枪支类犯罪六、事故型犯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二、走私罪三、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注意主体)四、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五、金融诈骗罪六、危害税收征收管理罪七、侵犯知识产权罪八、扰乱市场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罪一、扰乱公共秩序罪二、妨害司法罪三、妨害边境管理罪四、妨害文物管理罪五、危害公共卫生罪六、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七、毒品犯罪八、有关卖淫类的犯罪接上页贪污贿赂犯罪一、贪污罪二、挪用公款罪三、受贿罪四、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五、行贿罪六、其他渎职罪一、滥用职权罪二、玩忽职守罪。
犯罪概述与犯罪构成教学PPT

注意
只有当情节显著轻微和危害不大同时成立
才符合但书原则。 不是犯罪与刑法第37条规定中情节轻微的 行为是构成犯罪的,只不过不予刑事处罚 是有区别的。
案例
刘某,45岁,因感情问题与老公张某(46岁)发 生争吵,张某情急之下用啤酒瓶朝王某砸去(张 某以前无家庭暴力行为),致使王某住院治疗, 经鉴定为轻伤,出院后痊愈。 问题: 如果你是法官,你将怎样判处张某的行为?
犯罪概述与犯罪 构成
犯罪概述
1: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并应受刑法处罚 的行为。 2:某一行为是否是犯罪由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 和有责性来来判断。第一:构成要件该当性指某 一罪的主观表现,例如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等 一系列行为。第二:违法性则是指这一系列行为 是否违法。第三:有责性是指行为人能否被问责。 3:这三者缺一则不可构成犯罪,且三者是三层递进 式的判断方法,因此该方法属于三阶层理论。 补充:在三者成立但符合我国《刑法》第十三条中 的但书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 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 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 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 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 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 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案例链接
若刘某经鉴定为轻微伤,则张某的行为不
具有违法性,由三阶层理论第二步就可判 断张某没有犯罪,不需要依靠但是原则。 若张某有家庭暴力前科,则不符合但是原 则中的情节显著轻微,可以判定其为犯罪, 但也可依照我国刑法第37条规定免于刑事 处罚。
但书的目的
1:我国刑法第一条就说明刑法的目的就是为 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而这样做就可以 使相当数量的公民免留污名劣迹。避免其 难以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 2:限缩了刑法的打击面,避免把有限的刑事 司法力量消耗在对付偷鸡摸狗的琐事上, 节约了司法资源。
第02章 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

(一)客观的…与主观的…
说明行为外部的、客观方面的要素即为客观的构
成要件要素,如行为、结果、行为对象等; 表明行为人内心的、主观方面的要素即为主观的
构成要件要素,如故意、过失、目的等。
(二)记述的…与规范的…
按照刑法理论,在解释构成要件要素和认定是否存在符合构成要件要 素的事实时,如果只需要法官的认识活动即可确定,这种构成要件要 素便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如果需要法官规范的、评价的价值判断 才能认定,这种构成要件要素就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例如,刑法第320条所规定的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客观要 件为“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对这里 的“提供”、“伪造、变造”、“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理解, 以及对客观事实是否符合这些要素,都只需要一般的认识活动与基本 的对比判断就可以得出结论,因而属于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反之, 刑法第237条规定的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客观构成要件要素的“猥 亵”、“侮辱”,则需要司法人员的规范评价和价值判断,是规范的 构成要件要素。
犯罪的形式概念是由刑事古典学派提出来的。是指从
犯罪的法律特征上描述犯罪而形成的犯罪概念,也就
是将犯罪表述为是触犯刑律、具有刑事违法性应受刑
罚处罚的行为。
犯罪的形式概念源于罪刑法定原则,犯罪的形式概念 之所谓形式,是指从法律规范的意义上界定犯罪,将 刑事违法性作为区分罪与非罪的唯一标准。
(二)犯罪的实质概念
(三)应受刑罚惩罚性
应受刑罚惩罚性是从犯罪的法律后果来补充说明什么是 犯罪的,作为法律后果,应受刑罚惩罚性是由社会危害 性和刑事违法性派生出来的,但它对刑事违法性也起着 制约作用。不需给予应受刑罚处罚评价的行为,不可能 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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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构成的争议
四要件说的缺陷
第二章 犯罪概说与犯罪构成
犯罪概念及犯罪特征 犯罪的本质 犯罪的分类 犯罪构成
犯罪概念及特征
犯罪概念的表述方式:一是形式定义;二是实质定义;三是 实质和形式相统一的定义 我国刑法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 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 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 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 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 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 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但书) 犯罪特征: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实质)、刑事违法性 (形式)、应受处罚性(结果)
☺ 基本犯、减轻犯和加重犯
犯罪概念示例
被告人王某,男,45岁,工人。被告人蒲某,男,41岁, 某医院主治医师。被告人王某的母亲刘某在1984年检查 身体时被发现患有癌症,便入院治疗。经过近两年治疗, 花费了巨额医疗费,病情也未见好转。该医院主治医师蒲 某告知王某,其母亲的病情已无法控制,无救治可能,生 命只可能维持半年左右。刘某因癌症的折磨,曾多次要求 其子王某终止治疗或让医生注射能立即致其死亡的药物。 王某经过反复考虑,便找到主治医师蒲某,请求其为母亲 注射能立即致其死亡的药物,使母亲能摆脱癌症的折磨。 1986年4月5日,蒲某按照王某的要求,为刘某注射了一 支药物,致其死亡。问:为了减轻病人的痛苦而实施的故 意剥夺其生命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安乐死)
犯罪的本质
权利侵害说 法益侵害说 规范违反说 义务违反说 折中说
犯罪的分类
♫ 犯罪的理论分类
☺ 自然犯和法定犯 ☺ 隔离犯和非隔离犯
♫ 犯罪的法定分类
☺ 国事犯罪和普通犯罪 ☺ 身份犯和非身份犯 ☺ 亲告罪和非亲告罪
(1)侮辱罪(2)诽谤罪(3)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4)虐待罪(5) 侵占罪(侮辱诽谤若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则变为公诉案件)
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的内涵和机能 犯罪构成的模式 犯罪构成的争议
犯罪构成的内涵
犯罪构成、构成要件的厘清 犯罪构成即犯罪的成立条件 犯罪构成的沿革——意大利到德国; 程序法到实体法 犯罪构成的机能:区分罪与非罪; 区分此罪与彼罪;区别一罪与数罪; 区分重罪与轻罪
犯罪构成的模式
犯罪成立模式
☺犯罪客体的存废 ☺四要件的排序 ☺阻却犯罪事由的位置
二要件说、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