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 、开放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试行)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及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及管理办法(试行)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充分、高质量的专业实践训练的重要平台。
高水平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对于专业研究生深入掌握专业领域的基本技能、培养其科研和生产实践能力、提高其综合素质以及结合生产实际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至关重要。
为促进我校联合培养基地规范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以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有关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文件精神为指针,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规范管理、持续发展”的原则,以提高研究生实践训练的有效性、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为目的,确保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地类型根据我校实际情况,联合培养基地分校级、院级、系(专业)级三级基地建设。
三级基地均纳入学校和相关学院的统一规划,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一)校级基地建设校级基地:专业实践训练面向多个学院、涉及多个(一般3个以上)专业领域、每年接收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数一般为25人以上。
校级基地一般为大型国有企业或研究机构。
(二)院级基地建设院级基地:专业实践训练主要面向一个学院或以一个学院为主、涉及3个以下专业领域、每年接收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数一般为25人以下。
院级基地一般为研究院所或行业领域公司。
(二)系级基地建设系级基地:专业实践训练只面向一个学院的某一个专业(领域)、每年接收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数一般为10人以下。
系级基地一般为研究所或行业领域专业化公司。
院、系两级基地一般挂牌命名为“研究生工作站”。
三、建立标准校级联合培养基地一般与大型国有企业或研究机构联合建立,企业技术岗位和工种多样化,院、系级基地建设一般与研究院所或行业领域公司联合建立,以国有企业或公司为主,民营企业为辅,其中石油石化工程领域的联合培养基地原则上应是石油石化行业国有企业单位或研究院,非石油石化工程领域的联合培养基地一般应是国有企业或行业领域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或高新技术企业。
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暂行管理办法

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暂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硕士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促进不同高校间的合作与交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建设与管理,通过建立联合培养基地,实现不同高校之间的资源共享、师资优势互补、科研合作等目标。
第三条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高校共同建设的培养硕士研究生的教学科研单位或组织机构。
第四条联合培养基地的设立应符合以下条件:1.参与联合培养的高校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和授权授予硕士学位的资质;2.有明确的学科方向和研究领域,能提供优质的师资力量和硬件设施;3.有具备较强科研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教师团队;4.有完善的学术管理和质量保障体系;5.有明确的责任分工和管理机构。
第二章联合培养基地的建设第五条各高校应根据本校的学科特点和优势,选择适合联合培养的学科领域和合作高校,进行协商和共识达成。
第六条联合培养基地应明确负责人负责协调各高校之间的合作关系,组织和协调联合培养基地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第七条联合培养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由各高校共同承担。
明确各高校的责任分工,制定详细的合作协议和章程,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联合培养基地应有明确的教学目标和实施计划。
根据学科特点和需要,设计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并进行教学大纲的编写和修订。
第九条联合培养基地应建立科研平台和实验室,提供必要的科研设备和条件,为培养学生提供实践和科研机会。
第十条联合培养基地应建立完善的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机制,鼓励学生到其他合作高校进行交流和合作研究。
第三章学生管理第十一条学生的招生工作由各高校分别负责,联合培养基地负责协调和督促各高校的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学生的培养工作由联合培养基地负责组织和协调。
制定学生培养计划和教学任务分配,指导学生的学习和研究工作。
第十三条学生在联合培养期间须完成各高校的学分要求和课程学习,同时进行科研和实习工作。
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介绍

在当前教育体系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正逐渐备受关注。
作为高等教育中的一种新型培养模式,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旨在为学生提供更为全面、深入和实用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使其更好地适应职业发展的要求。
在本文中,我们将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进行全面评估,并探讨其对学生和社会的意义。
1. 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概述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是指由学校与企业、政府部门等社会力量合作共建的研究生培养基地,其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模式等方面都与社会需求密切相关。
这种培养模式强调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生的实际能力和专业素养培养,有助于研究生在毕业后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
2. 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意义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建立,对学生和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学生而言,通过参与联合培养基地的培养,能够更为全面地掌握所学专业知识,提高实践能力,增强专业素养,为今后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对于社会而言,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培养模式能够更好地满足社会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就业率和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
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对于学生个人和社会发展都具有积极意义。
3. 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个人观点在我看来,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建立和发展是当前高等教育领域的一大创新举措。
它有利于打破传统教育的局限性,充分发挥学校、企业等社会资源的优势,为研究生提供更为全面、深入和实用的培养模式。
通过参与联合培养基地的培养,研究生们能够更好地适应职业发展的需求,为社会创新和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人才动力。
我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持非常肯定的态度。
总结回顾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作为一种新型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对学生和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它强调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生的实际能力和专业素养培养,有助于研究生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
通过参与联合培养基地的培养,研究生们能够更为全面地掌握所学专业知识,为社会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人才动力。
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5.05.07•【文号】教研[2015]1号•【施行日期】2015.05.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号),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高培养质量,现就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案例教学和基地建设的重要意义1.案例教学是以学生为中心,以案例为基础,通过呈现案例情境,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引导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从而掌握理论、形成观点、提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式。
加强案例教学,是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推进教学改革,促进教学与实践有机融合的重要途径,是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手段。
2.基地是培养单位为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与行业、企业、社会组织等(以下简称合作单位)共同建立的人才培养平台,是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的主要场所,是产学结合的重要载体。
加强基地建设,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的基本要求,是推动教育理念转变、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高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
二、加强案例教学,改革教学方式3.重视案例编写,提高案例质量。
培养单位和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要积极组织有关授课教师在准确把握案例教学实质和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致力于案例编写,同时吸收行业、企业骨干以及研究生等共同参与。
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方案

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方案为了适应国家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提高大学研究生教育水平和培养质量, 增强研究生实践动手和科研创新能力,搭建学校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平台,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一)项目建设应立足于切实贯彻“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着眼于发展和战略的需要,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加强大学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的紧密结合,创新高层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建设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促进“产学研”联盟的形成,加大联合研究生培养力度。
(二)建立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是落实科教兴省战略、构建“产学研”联盟的重大举措,是大学“产学研”联盟高层次人才培养的社会平台,并从根本上突破传统的封闭办学的研究生培养模式,促进大学高层次人才培养与社会经济建设的有效沟通与有机结合,推进与完善“产学研”结合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
(三)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应该紧紧围绕大学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的需求,充分利用联合单位人才、资源和条件优势,并使其能在我校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具备的条件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是我校研究生创新计划的一项重要容,是以促进教育与科技、经济紧密结合为出发点,以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院为主体,联合具有优质资源的科研院所、大型企业集团,建立以培养研究生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培养高层次研发型、应用型人才为重点的多学科相互融合的研究生培养平台。
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合作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专业人员具有若干名在产业、行业领域具有影响力的人物或一批学术造诣精深、研发成果突出、具有指导研究生能力的高层次人才队伍。
(二)科学研究1、科研机构应在近五年中曾获得国家级科研奖励或多项省部级科研奖励;或在国外学术刊物等发表过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出版过一定数量的学术专著;在为我省经济建设、教育科技和社会发展做出较显著的成绩和贡献的;目前承担有一定数量的省部级及以上重点科研项目,或有重要价值、较高学术水平的技术开发项目,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
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验收

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验收【导言】尊敬的读者,今天我将为您带来一篇关于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验收的文章。
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作为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的重要平台,对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以叙述和分析的方式,从不同角度探讨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的经验与挑战,并分享我个人对这一概念的理解和观点。
【正文】1. 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培养高水平创新人才的重要平台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是国家教育部经过全国选拔认定的以高水平大学为主导,并与其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院所共同参与的培养研究生的平台。
通过为研究生提供多样化的学术研究、创新实践和国际交流机会,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旨在培养具备较高学术水平、综合素质和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人才。
2. 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验收:全面评估保证质量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验收是对其培养质量和管理体系的全面评估与认证。
这一过程通常由教育部和相关高校专家组成的评估团队进行实地考察,包括考核基地的师资力量、学术研究实力、科研平台及创新实践等方面。
验收标准严格,旨在确保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的质量与水平。
3. 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的经验与挑战3.1 经验:(1)优质师资力量: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能够吸引优秀的导师资源,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术指导和激励。
(2)多方合作机制:示范基地依托全国顶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院所,形成扎实的合作关系,使学生能够在不同领域获得学习和研究机会。
(3)科研平台建设:示范基地拥有一流的科研平台,为学生提供充足的实验条件和学术资源,促进创新研究的开展。
3.2 挑战:(1)队伍建设:示范基地需要高水平的导师队伍,确保学生能够得到有效的指导和培养。
然而,导师资源的有限性和高层次人才的流动性是队伍建设面临的挑战。
(2)创新形式:示范基地需要创新培养模式,使学生能够在学术、科研和实践中不断探索,并获得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合作机制:不同高校和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以促进资源共享和合作研究的深入开展。
高校研究生专业学位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现状分析

高校研究生专业学位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现状分析摘要:基于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政策背景,以研究生专业人才培养为任务目标,分析了高校研究生专业学位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义,针对全国和辽宁省两级高校联合培养基地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对策。
为高校专业实践型人才培养和企业选才用人提供借鉴。
关键词:研究生联合培养东北振兴1.引言在国家新时代科技创新发展的驱动下,高等教育改革不断深化。
研究生是高等教育中最高层次的人才培养对象,研究生教育高速发展,社会对应用型研究生的需求越来越大。
实施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既有利于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又对企业的科技创新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战略任务之一,也是当前经济界的热门话题。
辽宁省工业企业众多,教育资源相对丰富,为高校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是提高研究生联合培养实效的关键所在。
1.发展现状及意义2.1国内外发展及研究现状产学合作教育理念最早出自美国哲学家和教育家约翰·杜威的实用主义教育思想[1],1946年美国职业协会发表了《合作教育宣言》,认为合作教育是一种将理论学习与真实工作经历结合起来,从而使课堂教学更加有效的教育模式。
多年来,国外专家和学者对联合培养的教育理念、管理机制、国际化合作实践做出了深入的研究,形成了较为成熟的联合培养模式。
国内社会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问题的关注程度逐年提高,研究生联合培养正在逐步成为研究生培养模式中的重要模式之一。
通过文献阅读了解到国内专家学者对研究生专业学位联合培养的切入点和研究方法也愈见丰富,高兴武[2]通过对北京市12个国内外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开展问卷调查,结合实地调研,归纳总结了北京市国内外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成就、经验和问题,并在分析原因后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孔凡文[3]对影响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内外因素及动力机制进行了系统分析,为构建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提供借鉴。
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20年)

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20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7.29•【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4号•【施行日期】2020.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4号《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7月14日第8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07年第52号令)和《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2007年第54号令)同时废止。
主任:何立峰2020年7月29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等决策部署,规范和加强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及运行管理,加快提高创新能力,根据《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申报、组建、评价等管理行为。
本办法所称工程中心,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大战略需求,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重点工程实施为目标,组织具有较强研究开发和综合实力的企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等建设的研究开发实体。
工程中心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建设工程中心旨在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支撑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工程中心以国家和行业需求为出发点,通过建立工程化研究、验证设施和有利于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机制,培育、提高创新能力,搭建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之间的桥梁,推动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加快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重大科研成果转化应用以及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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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开放基地
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引导各培养单位进一步做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探索适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的长效机制,通过汇聚社会优质培养资源,开展以高校与企业合作为主,政府、行业、科研院所多方参与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工作,以推动我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助推产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开放基地”是指“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和“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开放基地”。
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是由培养单位联合行业、企业、科研院所、产学研平台(如创新研究院、产业基地、工程中心等)等机构合作共建,开展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具有示范作用的联合培养基地。
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开放基地(以下简称“开放基地”)是指由行业或地方政府支持、重点服务于行业或区域发展、综合实力强且培养条件良好的产学研平台,能够面向全
国相关培养单位,开展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的联合培养基地。
第二章申报与评定
第三条示范基地申报、评选条件与程序
一、评选工作每两年开展一次,原则上每届授予数量不超过40个。
二、培养单位自愿申报。
每个培养单位每届限报一个示范基地。
三、申报条件
1. 截至申报前,培养单位获得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且连续开展招生培养工作应满5年。
2. 截至申报前,联合培养基地近三年培养的研究生人数至少为50人,且研究生在该基地的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3.具有一支能够满足研究生培养需要,具备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工程经验的双导师队伍,其中企业导师占导师队伍的比例不低于1/3;具备完善的师资培训与管理制度。
4.能够提供满足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需要的工程类课程、专业实践课题、科研课题、工程现场、实验条件、生活保障等条件。
5.在培养模式方面具有符合行业、领域人才培养要求的优势特色;在基地建设、联合培养、导师管理、学生管理、合作交流等方面具有较完善的规章制度。
6.联合培养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就业竞争力和职业胜任力等方面具有突出的表现。
7.当年申报通知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申报内容
1.基地概述,包括基地名称、合作单位、建立时间、建设理念和目标、培养规模和成效等方面。
2.联合培养举措,包括导师队伍、培养模式、实践条件、实践项目、实践教学、思想政治教育、社会责任教育、生活条件等方面。
3.基地管理模式与制度建设,包括基地的管理及组织架构、运行方式、资助体系、激励机制、资源共享机制、研究生人身安全以及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等方面。
4.基地建设形成的特色及示范性经验。
5.联合培养典型案例。
五、评选程序
1.培养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2.教指委委托教学研究与培养工作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网络评议、复评答辩。
3.网络评议排名前三分之二的申报单位进入复评答辩程序。
4.复评答辩采用现场答辩方式。
答辩专家组由五至七人组成,成员为教指委委员和特邀专家。
答辩专家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获得答辩专家组成员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票的申报单位,列入示范基地建议名单。
同时,申报单位应在答辩现场以展板形式展示申报成果。
5.建议名单经教指委全体委员审定通过后,列入示范基地公示名单。
6.示范基地公示名单及申报材料在教指委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7.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教指委公布示范基地名单,授予“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证书。
奖牌、证书由教指委负责制作,其中证书加盖教指委公章。
第四条开放基地申报、认定条件与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产学研平台自愿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具备行业或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支持,具有与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相匹配的功能定位和可持续发展的产学研平台。
2.签订联合培养协议的培养单位至少10所,签订合作协议的企业至少20家。
3. 截至申报前,开展联合培养工作应满3年。
4. 截至申报前,近三年与产学研平台合作的培养单位指导教师人数每年至少10人,联合培养研究生人数每年至少在30人。
5.具有符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要求的专业化导师团队;具备完善的师资培训与管理制度;能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供相应的工程类课程、实践项目、工程现场、实践条件、生活保障、规章制度等支撑条件。
6.培养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就业竞争力和职业胜任力等方面具有突出的表现。
7.当年申报通知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申报内容
1.基地概述,包括基地名称、合作组织、建立时间、建设理
念和目标、培养规模和成效、总体建设进展等方面。
2.联合培养举措,包括专业化导师团队、实训平台、实践项目、实训模式、思想政治教育、社会责任教育、生活条件等方面。
3.基地管理模式与制度建设,包括平台的管理及服务架构、开放性合作及运行方式、多元组织沟通协调与资源共享机制、研究生资助等激励性措施、研究生人身及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等方面。
4.基地建设形成的特色及示范性经验。
5.联合培养典型案例。
四、评选程序
1.产学研平台提交申报材料。
2.教指委组织教指委委员及相关专家进行申报材料通信评审,获得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票的申报单位,作为候选开放基地。
3.教指委组织教指委委员及相关专家对候选开放基地进行实地考察和评议,确定公示名单。
4.公示名单及申报材料在教指委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5.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教指委公布开放基地授予名单,授予“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开放基地”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证书。
奖牌、证书由教指委负责制作,其中证书加盖教指委公章。
第五条申报单位负责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非涉密性等问题。
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涉密问题,在授予之前发现的,取消其申请资格;已经完成授予的,对其撤销授予,并对申报单位给予暂
停申报资格的处理。
第六条教指委负责示范基地、开放基地的评定工作,委托教指委秘书处和教学研究与培养工作组负责实施具体工作。
评定工作遵循质量为本、宁缺毋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在评定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回避。
一、评审专家与申报单位属于同一法人单位;
二、其它可能影响评定结果公平、公正的情形。
第三章建设与评估
第七条教指委对获得荣誉称号的示范基地和开放基地的建设经验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推广。
第八条获得荣誉称号的示范基地和开放基地采取有效期制,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需重新审核。
经审核不合格的予以撤销相应的荣誉称号。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由教指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