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义务宣传讲稿
老年人赡养普法宣传内容

老年人赡养普法宣传内容在当前社会中,随着老年人口的不断增长,老年人赡养问题逐渐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赡养老人是每个家庭都面临的一项重要责任,而普法宣传在老年人赡养问题上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介绍一些关于老年人赡养的普法宣传内容,以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正确对待老年人的态度。
首先,我们应当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让大家了解到国家对于老年人赡养的法律规定。
老年人赡养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等。
通过普法宣传,我们可以耐心讲解这些法律法规的内容,让老年人和其子女们都了解自己的赡养权益和义务。
其次,我们要加强对于老年人赡养的道德教育。
普法宣传的目的不仅是告诉人们法律规定,更重要的是培养人们对于老年人的尊重和关爱。
无论是子女还是社会大众,都应当明白老年人是社会中最需要关怀和帮助的群体。
通过开展相应的道德讲座和活动,我们可以教育人们要尽力为老年人提供帮助,不可以对老年人进行虐待或忽视。
此外,我们也要鼓励人们主动建立和老年人的良好互动关系,为他们提供陪伴和关怀。
最后,普法宣传还应当倡导社会的共担责任,推动家庭和社会多方面的参与。
老年人赡养问题不仅关乎家庭,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发展。
政府、非政府组织、社会机构等应当共同承担起老年人赡养的责任,提供相应的制度保障和服务。
同时,对于赡养义务不履行或侵犯老年人权益的行为,也应加大打击力度,让那些违法者付出应有的惩罚。
综上所述,老年人赡养普法宣传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一环。
通过普法宣传,我们可以让人们了解到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同时也培养人们对于老年人的关爱和尊重。
在家庭和社会多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相信老年人的赡养问题能够得到更好的解决,让每位老年人都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尊严和幸福。
民法典关于老年人赡养问题的演讲稿

民法典关于老年人赡养问题的演讲稿关于赡养老人的演讲稿:赡养老人精神生活比物质生活各位观众朋友们:大家好!我的观点是赡养老人精神生活比物质生活更重要。
在这我向大家介绍一下精神赡养,简单来说就是要关注老年人心理上或精神。
上的需求,并尽量给予慰藉和满足,使老年人能够心情舒畅,精神愉悦,心理处于最佳状态。
所以我认为精神赡养比物质赡养更加重要。
我将从三个方面阐述,我为什么认为赡养老人精神生活比物质生活重要。
首先我支持我国将重视物质赡养转向为重视精神赡养。
《宪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不仅仅对老人有物质赡养,更要有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的义务,照料老年人的精神需求,照顾老人的特殊需求。
其实,在瑞典、芬兰等北欧福利国家的法律中都有规定,比如他们用量化规定了子女与父母的居住距离,每年、每月、每周,甚至每日应当与父母接触的时间和次数。
层层方面都表明了国家对老年人精神赡养的重视。
其次我认为精神赡养比物质赡养更容易让老年人满足,当今社会随着物价的高速上涨,但是人均收入低于1000的占64%,很多子女自己的问题都解决不了,他们提供不了父母富裕的生活。
但其实老人自己可以过清贫生活,却不能忍受漫长的对在外孩子的思念。
他们最想摸到的不是儿女寄来的汇款单,而是子女的手和脸庞。
最后我认为精神赡养对老年人身心健康有着极其的重要性。
心理学家统计过,儿女们常回家看看父母,拉拉家常,陪父母散散心,可以减少父母得老年痴呆。
据调查显示有70%老人经常产生害怕,孤独,抑郁等心理问题。
这也就是为什么在1999年春晚上陈红的那首《常回家看看》在一夜之间红遍大江南北,正是因为它唱出了千千万万孤独老人是心声和盼望:对方辩友刚才所说的物质生活赡养他们固然重要,但儿女们更要从精神生活赡养他们。
众所周知我国在1989年把重阳节正式定为“老人节”,“敬老节”就是希望儿女们常回家看看父母。
在座的各位可以想像平时安静的家里老人只身的背影,是何等的孤独,何等的寂寞。
赡养方面法制宣传稿

赡养方面法制宣传稿
赡养是一项重要的家庭责任,但是随着社会的变迁,赡养问题也变得越来越复杂。
为了更好地宣传赡养方面的法律法规,以下是一些相关的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一条规定:“成年子女有能力扶养父母的,应当扶养父母。
父母有生活困难的,成年子女应当给予适当的帮助。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二条规定:“子女应当尊重和关心父母,不断加强与父母的感情联系,经济条件许可的,应当为父母提供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帮助。
”
3. 如果子女无力或者不愿意扶养父母,父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子女承担赡养义务。
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判决,要求子女承担相应的赡养责任。
4. 在赡养方面,不仅仅是经济上的支持,还包括心理上的关心和照顾。
子女应该多与父母交流,关心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活情况,尽可能地给予他们更多的陪伴和关爱。
总之,赡养是一项重要的家庭责任,子女应该尽力承担赡养责任,为父母晚年的生活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同时,也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公众的赡养意识,共同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
孝亲敬老从我做起的优秀演讲稿

孝亲敬老从我做起的优秀演讲稿孝亲敬老从我做起的优秀演讲稿(精选12篇)演讲稿可以起到整理演讲者的思路、提示演讲的内容、限定演讲的速度的作用。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用到演讲稿的地方越来越多,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演讲稿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店铺帮大家整理的孝亲敬老从我做起的优秀演讲稿,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孝亲敬老从我做起的优秀演讲稿篇1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今天我的讲话题目是“九九重阳节浓浓敬老情”。
金风送爽,秋阳宜人,“人生易老天难老,岁岁重阳,今又重阳”昨天是农历九月初九重阳节,它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一个传统佳节。
农历九月九日,为什么叫重阳?因为古老的《易经》中把“六”定为阴数,把“九”定为阳数,九月九日,日月并阳,两九相重,故而叫重阳,也叫重九。
又因为数字“九”与“长久”的“九”同音,九在数字中又是最大数,有长久长寿的含意,况且秋季也是一年收获的`黄金季节,因此重阳佳节,寓意深远,所以古人认为这是个值得庆贺的吉利日子。
据说重阳节从汉朝初期就有了。
东汉时期,民间在这一天又有登高的习俗,所以重阳节又叫“登高节”。
除此之外,重阳节这天古人们还有插茱萸、赏秋、赏菊、踏秋的习俗,所以留下了大量描写重阳节习俗的诗句如“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佳节又重阳?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等。
我国历来以“礼仪之邦”著称于世,中华传统文化和民族美德源远流长,其中尊老、敬老,犹如一泓清泉,流淌在我国悠久的历史长河中。
所以今天的重阳节,又被赋予了新的含义。
记得有人说过,夕阳最美,因为那是一种告别,一种对一天辛勤耕作的告别;是一种期待,一种蓄势待发对下个黎明的期待。
正是夕阳的逝去才托起了明天的朝阳。
老人便是这轮美丽的夕阳,人生最美夕阳红,世间最美老年花!因此,作为一名中学生,更要发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
做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尊敬、爱护自己家的老人,同时也要象对待自家人那样去尊敬、爱护别的老人。
毛泽东思想演讲稿——赡养老人

关于老年人家庭赡养问题PPT 2前一阵有一个在网上很火的新闻事件:78岁的张某有3个儿子,都已成家独自生活。
老人自己则在旧草棚里。
原来兄弟3人商量好每家都拿出一定的粮食赡养老人,可后来老二以父亲在老三结婚时花的钱比给他的多为由拒绝赡养老人;老三媳妇,则以结婚时老人怠慢了娘家人为由也不尽赡养义务。
老大开始按时给老人送去生活费和粮食,后见两个弟弟不尽义务,也停止供应。
老人遂把3个儿子告上法庭,法庭判决老人胜诉后,儿媳们则以老人败坏他们名声为由,仍不尽义务,甚至发展到打骂老人,最终张某服毒自杀。
案件一出,立马引起网上热烈讨论,关于老年人家庭赡养问题,该如何解决。
PPT 3--5改革开放之后,第一次人口普查是1982年,当时城市人口只占20.6%,30年之后,中国城市化率已经超过50%。
这样的过程英国用了200年,美国用了100年,日本用了50年,而我们只用了30年,不到一代人的时间。
虽然快速城市化大大加快了经济发展的速度,但是也带来了不可忽视的问题:年轻人都去城里了,留在农村的老年人谁来照顾?PPT 6--7我国是世界上老龄人最多的国家。
联合国将一个国家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超过7%定义为“老龄化社会”,依此标准,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中国已经基本进入老龄化社会。
2000年老龄化比例为7.0%,2005年达到7.69%。
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1.32亿,老龄人口增加,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医疗卫生条件改善的成果,是社会进步的标志。
但是老龄人口增加,也给经济社会带来许多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就会导致家庭、社会矛盾,对改革、发展、稳定产生不良作用。
PPT 8--10我国在1.32亿老年人中,就有近亿老年人生活在农村,这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群体,由于社会历史的原因,农村老人老有所养的问题,比城镇老人更为艰难。
除了老人们普遍面临的贫困、行动不便、精神抑郁等问题之外,子女不在身边,养儿防老的传统正在逐步瓦解,农村留守老人无人照料的问题显得更加突出。
2023年农村赡养问题法制宣传演讲稿

2023年农村赡养问题法制宣传演讲稿尊敬的评委、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我是XXX,今天我将为大家演讲的主题是2023年农村赡养问题法制宣传。
2023年,我们国家将迎来许多重大的发展和变革,其中农村赡养问题将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农村赡养问题是指农村地区老年人抚养与赡养问题,涉及到社会、法律、经济等多个方面。
如何加强农村赡养问题的法制宣传,引导社会关注并解决这一问题,将是我们面临的重要任务。
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目前农村赡养问题所面临的困境。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化,农村地区出现了“千里养老”的现象,即子女在外地打工或生活,无法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不负责任的赡养行为导致了农村老人生活困难,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同时,由于农村赡养问题属于个人之间的家庭事务,法律保护力度薄弱,很多赡养问题都难以得到有效解决。
为了解决农村赡养问题,我们需要加强法制宣传。
首先,我们需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让农村居民了解相关法律,了解赡养义务和权益。
只有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我们需要加强对赡养责任的强调。
赡养责任是子女对父母的道义责任,也是家庭和社会的基本组成部分。
我们不能忽视这一责任,更不能将责任推给社会或政府。
法制宣传需要强调尊老爱幼的社会价值观,让人们意识到赡养责任的重要性,并通过法律手段对不履行赡养责任的行为进行制裁。
此外,我们还需要加强对赡养资源的整合和利用。
农村赡养问题往往涉及到经济问题,而资源的不均衡分配往往加剧了赡养问题的困难。
我们需要通过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协调合作,将社会资源有效整合起来,提供老年人的养老保障和赡养服务。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加强法制宣传不仅仅是宣传,更需要实际行动。
只有将法律落地生根,才能真正解决农村赡养问题。
政府需要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并加强执法力度,保证法律的有效实施;社会组织需要积极参与赡养问题的解决,提供相应的服务和支持;个人则需要主动履行赡养责任,用行动表达对父母的孝心。
关于赡养老人的发言稿范文
大家好!今天,我站在这里,非常荣幸能和大家一起探讨一个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的话题——赡养老人。
首先,让我们回顾一下我国的历史。
自古以来,尊老爱幼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尊老,不仅是对老人的尊重,更是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
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尊老爱幼也是其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今天,我们国家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赡养老人已经成为我们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赡养老人,不仅仅是经济上的支持,更是精神上的关爱。
老人是家庭的宝贵财富,他们为我们付出了青春和汗水,把我们抚养成人。
如今,他们年老体衰,需要我们的关爱和照顾。
作为子女,我们应该尽自己所能,让他们在晚年享受到幸福和安宁。
首先,我们要关心老人的生活。
随着年龄的增长,老人的身体机能逐渐下降,生活自理能力也会受到影响。
我们要关心他们的饮食、起居,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
同时,我们要多陪伴老人,陪他们聊天、散步,让他们感受到家庭的温暖。
其次,我们要尊重老人的意见。
老人有着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经验,他们的意见往往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我们要尊重老人的意愿,关心他们的兴趣爱好,让他们在晚年生活中有所寄托。
再次,我们要关注老人的身心健康。
随着年龄的增长,老人容易患上各种疾病。
我们要关心他们的身体健康,定期带他们去医院体检,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帮助他们克服孤独、抑郁等心理问题。
最后,我要强调的是,赡养老人不仅仅是家庭的责任,更是社会的责任。
我们要倡导全社会共同关注老年人的问题,为老年人创造一个和谐、温馨的生活环境。
在此,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1. 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对赡养老人重要性的认识。
2. 完善相关政策,为赡养老人提供有力保障。
3. 发挥社区作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医疗、文化等方面的服务。
4. 鼓励社会各界关爱老年人,营造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氛围。
亲爱的同事们,让我们携手共进,为赡养老人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让我们用实际行动践行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让老年人度过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谢谢大家!。
兄弟姐妹 赡养父母发言稿
兄弟姐妹赡养父母发言稿尊敬的各位亲友们:大家好!今天,我很荣幸能够在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赡养父母的话题。
我相信,在座的各位也都和我一样,有着对父母的深深的爱和感激之情,也都希望能够尽自己的一份力,来关爱和赡养他们。
我们都知道,家庭是一个人一生中最重要的社会单位,而父母就是我们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他们是我们的恩师,也是我们的坚强后盾。
无论我们走到哪里,无论我们遇到什么困难,他们都会在我们身后默默的支持着我们,给予我们无尽的爱和关怀。
因此,在他们年迈的时候,我们也应该尽自己的一份力,来回报他们的养育之恩,给予他们最好的关爱和照顾。
赡养父母,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古人云:“养父母,滴水恩,涌泉报策,羊肠地,头陀地,不孝为贼,辣手摈于公门外。
”这句话说的是,养育之恩如滴水之恩,还不了之恩如涌泉而答之,是应该用心感恩的。
而不孝的行为,就像是辣手将被遣送到公门外,是一种可耻的行为。
因此,对父母的养育之恩,我们应该倍加珍惜和感恩,尽自己的一份力来赡养他们。
在现代社会中,我们赡养父母的方式可以有很多种。
除了能够经济上的资助,我们还可以在生活中多陪陪他们、多关心他们。
我们可以经常给他们打电话,多回家看看。
我们可以给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比如做一些家务、购买一些日常用品。
我们也可以陪他们一起做一些喜欢的事情,比如散步、看电视、看书等等。
在我们的能力范围内,我们都能够可以尽自己的一份力,来让他们的晚年生活更加幸福、美好。
而对于那些不能在父母身边的人,也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来表达对父母的关爱。
比如,我们可以用写信的方式给他们寄上爱意,告诉他们我们对他们的牵挂和思念。
我们也可以通过网络、视频电话等方式,和他们保持联系,让他们知道我们一直在关心着他们。
我们还可以通过一些节日送上一些心意的礼物,来表达我们对他们的爱和感激。
无论我们身在何处,都能够给予他们最真挚的爱。
当然,在赡养父母的过程中,我们也需要考虑到自己的生活和工作,不能过于偏废。
农村赡养问题法制宣传演讲稿
农村赡养问题法制宣传演讲稿尊敬的领导,亲爱的同事们: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农村赡养问题的法制宣传”。
中国是一个农村人口占绝大部分的国家,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日益加剧,农村赡养问题日益凸显。
赡养是一种光荣的、是一种道德的责任,也是一种法律的义务。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农村的经济状况相对较差,加之传统观念的束缚,许多农村老人面临着赡养困境,各种违法行为和不人道行为也愈演愈烈。
因此,宣传农村赡养问题的法制意义重大,有着深远的社会影响。
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赡养的法律基础。
我国《婚姻法》第32条明确规定:“夫妻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这表示,子女需要承担赡养父母的法律责任。
《民法通则》第24条进一步规定:“子女无论成年与否、有无劳动能力,都有赡养父母的法律义务。
”这一法律规定明确了赡养父母的权利和义务。
此外,我国还出台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其中第13条规定:“子女应当经济上赡养和照料父母,尊敬和关心父母的精神需求”。
这些法律文件的发布,为解决农村赡养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
然而,事与愿违的是,农村赡养问题的实际情况并不理想。
主要原因在于以下几点:第一,经济负担重。
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劳动力不足,收入水平较低。
面对养老的经济压力,子女们常常无能为力,这导致了许多老人陷入了经济困境。
第二,家庭关系复杂。
农村家庭的传统观念认为,男子在家中承担着养家糊口的责任,而女子则被要求在家务与照顾孩子方面尽心尽力,因此常常忽视了对老人的赡养义务。
再加上诸多因素,如兄弟姐妹数量多,文化水平低等,家庭关系变得复杂,亲情的纽带逐渐松弛。
第三,法律意识淡薄。
由于农村教育程度相对较低,老年人和年轻人对法律的了解和认识不足。
对于赡养义务,很多人都只是停留在道德层面,缺乏对法律的认识,也不知道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
面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采取更加积极的方式加以解决。
首先,加强农村赡养问题的法制宣传是非常重要的。
政府应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类讲座、宣传册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
2024道德讲堂敬老孝亲讲稿模板(二篇)
2024道德讲堂敬老孝亲讲稿模板尊敬的领导、亲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我很荣幸能够站在这里,为大家带来一场关于孝道的演讲。
今天的主题是“敬老孝亲”。
在这个快节奏的现代社会中,我们常常忽略了对父母的关爱与孝顺。
然而,敬老孝亲却是我们作为新一代应该重视与传承的传统美德。
在这个道德讲堂上,我希望通过讲述几个真实的感人故事,引发大家对于敬老与孝亲的思考,共同探讨如何履行自己的责任,做个孝顺的子女。
第一则故事发生在我们身边,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小明的年轻人如何践行孝亲之道。
小明的父母都已经年过五旬,由于长时间的工作和生活压力,小明的父母身体状况逐渐不佳。
看到自己的父母慢慢老去,小明的内心充满了愧疚和责任感。
于是,他决定每周回家一次,陪伴父母共度周末。
每次回家,小明都会主动陪父母一同散步、聊天,还会帮他们做一些家务。
他用实际行动告诉父母,他一直都在他们身边,关注他们的需求。
最令人感动的是,小明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父母量身定制了一套适合他们健康状况的饮食和锻炼计划,从根本上改善了他们的健康状况。
小明的孝道触动了身边的亲友和更多的人,激励着他们用心对待自己的父母,用行动传递着爱的力量。
第二则故事讲述的是一位孝顺的女儿在困境中表现出的坚强和执着。
这位女儿名叫小娟,她的妈妈因意外事故导致下身瘫痪,需要长期卧床。
小娟放下了自己的事业,毅然决然地成为了母亲的全职护理员。
她每天都会给母亲洗澡、翻身、按摩,还会给她做营养美味的饭菜。
尽管生活艰辛,但小娟从未放弃,她相信只要自己持之以恒,母亲一定能够康复。
时间的推移,小娟的付出没有白费,母亲的病情有了明显的好转,她的双腿也开始有了一些触感。
小娟的坚持与母爱感动了很多人,也让人们明白了在困境中孝顺的力量。
他们惊讶地发现,原来对于父母的关爱不仅仅是物质上的支持,更重要的是情感上的陪伴和关怀。
通过以上两个真实的故事,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敬老与孝亲是一种理念和态度。
在养育我们的父母变老后,他们依然渴望被关爱和被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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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义务宣传讲稿
有关赡养的五个误区
现实生活中,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的现象时有发生。
这个现象用法律的观点去分析,主要源自五种误区。
误区之一:出嫁的女儿不赡养。
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这里所讲的子女包括已婚、未婚的成年儿子和女儿,也包括养子女和继子女。
所以说,认为出嫁的女儿没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是错误的。
误区之二:父母再婚不赡养。
现实中,不少儿女认为,父亲或母亲再婚后,便与自己脱离了原有的家庭关系。
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修改后的《婚姻法》新增加的一条即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
误区之三:分家不公不赡养。
赡养老人和分家产是不同的法律关系。
赡养,是子女对父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分家产是分配家庭共同财产,是纯粹的财产关系。
若认为分家不公,可通过法律来解决,但不论分家与否,均不能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
误区之四:不照料自己的孩子不赡养。
依照法律规定,在父母健在并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外)祖父母对于(外)孙子女是没有法定抚养义务的。
所以,以老人不照料自己的孩子为由,对老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这于法于理都是说不通的。
误区之五:不继承遗产不赡养。
继承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父母和子女之间可相互继承遗产。
子女自愿放弃这项权利,法律允许,但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来抵消法定的赡养义务。
这一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有明确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
《婚姻法》第十五条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第二十二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可见,子女的赡养义务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有负担能力的子女都有无条件赡养父母的义务。
赡养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责任。
违反赡养义务的法律责任
违反赡养义务的须承担侵权民事责任。
依据《民法通则》第134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中,违反赡养义务时,主要适用:停止侵害、返还财物、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对于须及时支付费用而不支付时,可要求赡养人停止侵害,立即支付;对于赡养人猎取老年人财物,造成老年人身处困境的,赡养人须返还财物,并对老年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负赔偿责任;对老年人有辱骂、体罚等行为的须赔礼道歉,请求被赡养人的原谅。
违反赡养义务须承担刑事责任。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老年人,捏造事实诽谤老年人或者虐待老年人,情节较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违反赡养义务的赡养人,违法行为的程度未构成刑法上犯罪时,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应处罚。
违法犯罪行为构成刑法某一罪时,赡养人须承担刑事责任。
实践中赡养人行为会构成虐待罪、遗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