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基股份: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1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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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中注协发布2010年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九期)

【审计】中注协发布2010年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九期)

中注协发布2010年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九期)2011年3月21日,中注协发布2010年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九期),全文如下:3月14日—3月20日,沪深两市共有216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10年年度报告(详见附表1),其中,沪市96家,深市主板44家,深市中小企业板56家,深市创业板20家。

从审计意见类型看,208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7家上市公司(*ST源发、*ST 中钨、*ST嘉瑞、*ST关铝、*ST远东、*ST石岘和ST中房)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家上市公司(深鸿基)被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7家上市公司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主要原因是,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1)*ST源发目前尚无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包括向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购买其持有的教材中心相关业务资产及下属15家全资子公司的股权,以使公司恢复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但上述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湖北省财政厅和证监会的批准后才能实施。

同时,公司2006年8月因涉嫌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尚无正式调查结论,可能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施。

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ST中钨自贡分公司与同受控股股东控制的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在管理人员、机构等方面未能做到完全分开,且与该公司之间存在频繁的关联交易。

截至审计报告日,*ST中钨控股股东股改时承诺将旗下硬质合金相关业务和资产注入公司的重组事项尚未完成。

*ST中钨自贡分公司未来的独立运营及可持续盈利能力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3)虽然*ST嘉瑞本年度财务状况有所改善,但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其未弥补亏损仍达75,412.5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30,136.65万元,25,620.96万元银行借款处于逾期状态,主要财务指标显示其财务状况尚未根本好转。

吉峰农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0年度持续督导跟汇总

吉峰农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0年度持续督导跟汇总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 、“保荐机构” 作为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峰农机” 、“公司”或“发行人”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吉峰农机 2010 年度规范运作的情况进行了跟踪,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吉峰农机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制度的情况(一吉峰农机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1、吉峰农机实际控制人王新明、王红艳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王新明持有公司13.97%的股份; 王红艳持有公司 9.19%的股权; 王新明为四川神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神宇” 的控股股东(四川神宇持有公司 11.06%的股权,根据四川神宇公司章程的规定,目前王新明在四川神宇股东会中拥有 51%的表决权 ,通过四川神宇间接控制公司 11.06%的股权。

因此,王新明、王红艳夫妇通过直接和间接控制,能够实际控制本公司 34.22%的股权。

2、其他主要关联方2010 年度发行人的其他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持股数量及比例情况如下:(二吉峰农机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情况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制度》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防止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相关文件、《 2010 年度审计报告》、《关于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以及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与相关人员访谈等方式进行核查。

开元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第1季度报告开元证券投资基金 2010 年第 1 季度报告 2010-03-31

开元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第1季度报告开元证券投资基金 2010 年第 1 季度报告 2010-03-31

开元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第1季度报告2010-03-31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1 重要提示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4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基金简称 南方开元封闭交易代码 184688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封闭式基金合同生效日 1998年03月27日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000,000,000.00份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为投资者减少和分散投资风险,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并谋求基金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坚持投资于经济增长中的领先行业,以及行业内相对价值较高的股票,并根据不同股票相对价值的变化动态调整组合,力求使基金净值平稳、持续增长。

基金管理人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本基金在交易所行情系统净值揭示等其他信息披露场合下,可简称为“基金开元”。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3.1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10年1月1日2010年3月31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98,990,068.862.本期利润 -60,750,157.40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304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167,166,019.25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836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940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940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
批复
正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1〕1940号)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公司增资扩股的申请报告》(金证〔2011〕207号)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900,000,000元变更为3,174,340,728元。

二、你公司应当自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注册资本变更,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你公司应当聘请验资机构就变更注册资本出具验资报告,注册资本以验资报告验明的实缴资本为准。

三、你公司应当自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换发的营业执照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我会换领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四、你公司应当根据本批复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住所地证监局报备所修改条款。

五、你公司在变更注册资本过程中如遇到重大问题,须及时报告我会及公司住所地证监局。

附件: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后股东持股情况一览表(略)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结束——。

长源电力:201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010-08-26

长源电力:201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010-08-26
19,229,022.66 15,984,657.98 527,017,459.17
6,408,201.89 -6,164,309.48 5,813,629.15
718,113.83 198,627,958.70
766,736,758.43 400,000,000.00 5,774,984,633.58
-66,770,424.85 1,033,765.81 574,057.62 141,557.62
-66,310,716.66 4,690,102.85
-71,000,819.51
-54,264,819.64
-47,406,573.66 238,522.18 172,281.23
-47,340,332.71
450,000,000.00 80,000,000.00 1,940,849,738.30
5,980,234,888.33
704,363,600.00
82,807,668.28 1,813,112,574.98 7,876,155,131.59 13,651,139,765.17
409,776,055.38 1,114,139,655.38 3,054,989,393.68
-151,516,724.36
-88,674,254.51
上期金额 合并 2,422,956,153.21 2,422,956,153.21
单位:元
母公司 520,783,454.85 520,783,454.85
2,483,864,788.04 2,189,658,787.48
565,980,111.24 493,476,931.41
流动负债合计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台基股份: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10-10-25

台基股份: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10-10-25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1 重要提示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邢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晓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建林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单位:元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总资产862,538,774.19243,427,740.13 254.33%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796,079,971.17181,030,290.63 339.75%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1.21 4.10 173.41%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128,846.32 -34.88%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49 -59.84%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收入66,965,674.7937.18%189,517,444.95 19.35%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4,265,093.4828.07%55,762,768.71 73.87%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00.00%0.80 40.35%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00.00%0.80 40.35%净资产收益率(%) 1.79%-73.24%7.66% -61.8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2.29%-65.77%7.83% -61.28%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4,748,909.90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374,642.84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86,383.00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2,721.44所得税影响额217,189.29合计-1,230,739.33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6,706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97,600人民币普通股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603,932人民币普通股胡婷婷298,770人民币普通股迮雪英245,589人民币普通股支燕琴221,518人民币普通股焦丽珍213,630人民币普通股陈梁199,000人民币普通股韦林174,159人民币普通股庄银兰166,004人民币普通股冯联成163,800人民币普通股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单位:股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襄樊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29,400,000 05,880,00035,280,000上市承诺锁定 2013年1月20日富华远东有限公司11,050,000 02,210,00013,260,000上市承诺锁定 2011年1月20日武汉新华运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0,000 0400,0002,400,000上市承诺锁定 2011年1月20日福州实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750,000 0350,0002,100,000上市承诺锁定 2011年1月20日合计44,200,000 08,840,00053,040,000--§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3.1 公司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一、净利润比去年同期增长73.87%,主要是因为:市场有所回升、销售收入增加;新领域客户开发取得成效;新产品市场开发力度加大、毛利率有所上升。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第《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第《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5号为进一步提高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信息披露质量,推进基金信息披露XBRL (eXtensible Business Reporting Language,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应用工作,我会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XBRL模板》),现予公告,自2010年2月9日起施行,请各基金管理公司和托管银行遵照执行。

“基金XBRL信息接收系统”和“基金监管业务信息系统报送平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二○一○年二月八日附件: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1目录§1 重要提示及目录.......................................................1.1 重要提示..........................................................1.2 目录..............................................................§2 基金简介.............................................................2.1 基金基本情况......................................................2.2 基金产品说明......................................................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2.4 境外投资顾问和境外资产托管人......................................2.5 信息披露方式......................................................2.6 其他相关资料......................................................§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3.2 基金净值表现......................................................3.3 其他指标..........................................................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4 管理人报告...........................................................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4.2 境外投资顾问为本基金提供投资建议的主要成员简介....................1本文件同时涵盖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的正文模板和摘要模板,一般的,模板中的事项同时适用于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的正文和摘要,即对没有特别说明的事项,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正文和摘要都需披露;而如果某些项目仅适用于年度报告或仅适用于半年度报告,仅适用于正文或仅适用于摘要,本文件将在相关各项的脚注中予以说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金元证券投资基金上市、扩募和续期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0]46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金元证券投资基金上市、扩募和续期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0]46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金元证券投资基金上市、扩募和续期的批复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金元证券投资基金上市、扩募和续期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0]46号2000年7月13日)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金元基金清理规范上市情况的报告》、《关于金元证券投资基金续期扩募的申请》(南基[2000]7号)及其他有关材料收悉,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办公厅转让证监会关于原有投资基金清理规范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9]28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大证利民基金、工信可转、建信基金、大信受益4只基金规范合并为金元证券投资基金,同意金元证券投资基金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上市、扩募、续期,现就有关具体事项批复如下:一、同意大证利民基金、工信可转、建信基金、大信受益4只基金在资产及规模调整符合要求后,合并规范为金元证券投资基金。

金元证券投资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封闭式,规模为201,511,200份基金单位,存续期为10年(1992年5月28日至2002年5月27日)。

二、核准《金元证券投资基金契约》和《金元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同意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金元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为基金托管人,同意中国工商银行以金元证券投资基金的名义开设证券帐户和银行帐户。

三、金元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债券,股票投资中以高新技术产业上市公司为主。

在上市之前,金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以及投资于单只证券的比例不符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的,应在基金上市后6个月内调至规定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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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保荐人”)作为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基股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台基股份2010 年度规范运作的情况进行了跟踪,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台基股份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制度的情况(一)台基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1、台基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台基股份控股股东为襄樊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仪元”)。

截至2010 年12 月31 日,新仪元持有公司股份3,5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66%。

台基股份实际控制人为邢雁,持有新仪元35.83%股权,为新仪元第一大股东。

2、台基股份其他主要关联方注:以上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为截至2010年12月31日数据。

(二)台基股份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制度的情况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完善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防止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

通过查阅公司审计报告,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相关文件,抽查公司记账凭证和资金往来记录,抽查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关联方的现金报销单等材料,与相关人员访谈等方式进行核查后,保荐人认为:台基股份较好地执行和完善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没有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情况。

二、台基股份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内控制度的情况公司制定、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关联交易制度》、《重大经营决策制度》、《对外担保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内部审计制度》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

《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董事会应当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重大经营决策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和关联交易制度,确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审查权限范围和决策程序,以及涉及资金占公司资产的具体比例。

重大经营决策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和关联交易制度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应当严格执行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审查权限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制度》规定:“第六条除对外投资、对外担保,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以及受赠现金资产外,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提交董事会审议:(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 以上,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 万元;(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 万元;(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 万元;(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七条除对外担保,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以及受赠现金资产外,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 万元;(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3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 万元;(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 万元;(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八条公司对外投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超过董事会权限范围的,应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法》规定可以分期缴足出资额的,应当以全部出资额为标准适用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公司提供担保,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下列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的担保;(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 万元;(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七)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者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还规定:“总经理主持实施企业的投资计划。

在执行公司分级授权审批的投资项目时,总经理应要求有关部门拟订投资方案并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如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的,报董事会审批实施;若超过董事会权限的,须报股东大会批准实施。

投资项目实施后,应确定项目执行人和监督人,执行和跟踪检查项目实施情况。

”“在以下授权范围内,总经理办公会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决定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重大财务支出事项:(一)关联交易:有关关联交易的权限和程序规定执行。

(二)对外担保: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相关决议办理相关事宜。

……本条第(二)款事项中涉及关联交易的,应按有关关联交易的权限和程序规定执行。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或有其他不当因素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委员会提出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实施。

”台基股份制定了上述制度尽可能避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

通过查阅公司审计报告、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相关文件、抽查公司记账凭证和资金往来记录,抽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现金报销单和工资支付记录等材料,和相关人员访谈,保荐人认为:台基股份较好地执行和完善了避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

三、台基股份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制度的情况(一)关联交易相关制度1、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台基股份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保障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规性。

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第十二条规定:“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关联交易(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 万元(单位:人民币元,下同)以下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以及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就同一标的或者公司与同一关联自然人在连续12 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低于30 万元,由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后执行。

(二)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单笔交易金额在30 万元以上~3000 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就同一标的或者公司与同一关联自然人在连续12 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在30 万元以上~3000 万元以下,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第十三条规定:“与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一)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的单笔关联交易金额低于300 万元,且低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法人就同一标的或者公司与同一关联法人在连续12 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低于300 万元,且低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后执行。

(二)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的单笔关联交易金额在300 万元以上~3000 万元以下之间,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5%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法人就同一标的或者公司与同一关联法人在连续12 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在300 万元以上~3000 万元以下,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5%之间的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第十四条规定:“公司与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之间的单笔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以及公司与关联人就同一标的或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在连续12 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在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聘请具有执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资产评估事务所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或评估,并将该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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