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机床操作机构标准
木工机械技术操作规程范本(2篇)

木工机械技术操作规程范本一、机械操作规程1.1 操作前准备1.1.1 检查机械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1.1.2 检查操作区域是否有障碍物,并保持清洁整齐。
1.1.3 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和防护手套。
1.2 木材准备1.2.1 确保木材质量符合要求,并检查是否有裂纹或异物。
1.2.2 根据工艺流程,将木材切割成适当尺寸并修整边缘。
1.3 机器操作1.3.1 打开机械设备电源,确保各部分功能正常。
1.3.2 将木材放置在机台上,并调整夹紧装置使其稳定固定。
1.3.3 按需调整刀具的高度、角度和速度,以适应加工要求。
1.3.4 启动机器并操作控制面板,完成加工工艺。
1.4 安全操作1.4.1 禁止在操作过程中伸手触摸刀具或其他运动部件。
1.4.2 在切割过程中,保持手离刀口足够远,避免受伤。
1.4.3 在清理切屑和废料时,务必关闭机器电源,并使用专用清理工具。
1.4.4 如遇到异常情况或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止机器并寻求帮助。
1.5 操作结束1.5.1 关闭机器电源,清理操作区域和机台。
1.5.2 检查机器零部件是否完好无损,并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
1.5.3 上报设备异常或故障情况,并将相关问题记录报告给上级主管。
二、维护保养规程2.1 日常保养2.1.1 每日使用后,清理机器表面和内部沉积物,防止积尘影响机器性能。
2.1.2 定期检查刀具磨损情况,更换磨损严重的刀片或切削工具。
2.1.3 检查机械传动部分的润滑情况,添加润滑油或脂。
2.2 定期维护2.2.1 按照设备说明书要求,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工作。
2.2.2 定期检查电气线路和接线是否正常,确保电气部分安全可靠。
2.2.3 对机器的关键零部件进行定期检修或更换,延长设备寿命。
2.3 故障处理2.3.1 如发现设备故障,及时停机并切勿私自操作。
2.3.2 通知设备维修人员,进行故障排除和维修工作。
2.3.3 在故障修复后,测试设备功能并进行试验加工,确保设备安全使用。
木工机械操作规程(木器加工厂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设备安全操作规程1.目的规范公司各类设备、设施的安全作业,减少设备操作的安全隐患,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
2. 适用范围4. 管理要求设备操作手必须经过正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机器。
设备操作须定岗定员,未经确认不得操作非岗位设备,调工作岗位必须重新接受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设备操作规程必须在设备位置悬挂、张贴,并确保清晰易于识别。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操作规程作业,不得违章作业。
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找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5. 管理标准5.1推台锯安全操作规程5.1.1目的通过规范作业规程,使推台锯开出工件符合质量要求,避免因不规范操作而造成意外。
5.1.2适用范围推台锯5.1.3作业准备(1)将机器及作业场所清理干净;(2)检查吸尘系统是否正常;(3)检查推台锯锯片是否锋利,大小锯片是否在一条直线上,试机约一分钟,看推台锯运转是否正常;(4)检查大小锯片旋转方向,确保锯片旋转方向正确;(5)准备好材料和辅料(垫板等)。
5.1.4作业程序(1)将板材放在推床上,调好档位尺寸;(2)根据板材厚度和硬度调整开料速度,将推床匀速推进,不可过快、过猛;(3)板材开出150mm左右时,接料员开始用手接,使板材保持平移直至开料结束,送料员距锯片300mm以外就要撒手,站在锯片的侧面;(4)每开一种规格的板材,必须作首件自检,看长、宽对角线尺寸是否符合质量要求,相邻两面是否保持90°;(5)作业结束,切断电源,为机器除尘,将余料清理干净。
5.1.5注意事项(1)作业时,板材应紧靠靠档,不可移动;(2)开小料(小于100mm),板材不能用于直接推进,应用木条压住推进;(3)在开侧板类时,应注意木纹方向,避免表面划花;(4)如开出的板材边角有缺损,应考虑更换锯片。
5.2台钻安全操作规程5.2.1目的通过规范操作程序,使加工工件符合质量要求,避免因不规范操作而造成意外。
5.2.2适用范围台钻5.2.3作业准备(1)将机器台面和作业场所清理干净;(2)检查钻头是否锋利,旋转方向是否正确,按加工要求调整好摇柄旋转圈数;(3)试机,检查机器运转是否正常;(4)准备好木料和辅料(垫板等)。
2024年木工机械技术操作规程

2024年木工机械技术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提升木工机械技术操作规范,确保木材加工安全和质量,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木工机械技术操作的人员。
第三条木工机械技术操作包括木材的加工、切割、打磨、饰面等工序。
第四条木工机械技术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二章木工机械的安全使用第五条木工机械应在专门设立的作业场所内使用。
第六条木工机械应经过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
第七条木工机械操作人员应穿戴好安全装备,如防护眼镜、手套等。
第八条木工机械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定期检查电气线路和接触器的状况。
第九条木工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完善,防止操作人员发生意外伤害。
第十条木工机械操作时,应保持机器的清洁,并定期清理木屑和碎片。
第三章木工机械技术操作程序第十一条所有木工机械技术操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演练和操作培训。
第十二条木工机械操作前应检查机器的各项功能是否正常。
第十三条木工机械操作时应使用合适的刀具和切削工具。
第十四条在木工机械操作中,应保持注意力集中,禁止发生其他干扰。
第十五条木工机械操作应按照机器的使用说明进行,不得随意改动操作步骤。
第十六条木工机械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机器的稳定,避免因不当操作导致机器的震动。
第四章木工机械技术操作质量控制第十七条木工机械操作人员应熟悉木材的性质和加工要求,确保加工的质量。
第十八条木工机械操作人员应掌握机器的运行参数,如进给速度、切削深度等。
第十九条木工机械操作人员应注意加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机器参数和刀具。
第二十条木工机械操作完成后,应定期对加工的产品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
第五章木工机械事故处理第二十一条木工机械操作人员应随时保持警惕,发现问题时立即停止操作。
第二十二条木工机械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木工机械事故发生后,应尽快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六章木工机械维护保养第二十四条木工机械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如润滑油更换、刀具磨削等。
工地木工车床操作规程

工地木工车床操作规程工地木工车床操作规程一、概述工地木工车床是木工工地上常用的一种工具,主要用于加工木材的切削、雕刻、孔加工等工作。
为了保证工地木工车床的安全操作,减少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操作规程。
二、操作前准备1. 检查车床的工作台、螺丝、把手等零部件是否牢固,无松动现象。
2. 检查车床的电源是否正常,插头接触良好,电源线不破损。
3. 检查车床的刀具是否锋利,并调整刀具的位置、高度和角度。
4. 摆放好工具箱和刀具箱,准备好操作所需的木材和刀具。
三、操作步骤1. 调整车床的高度和角度,使得操作方便舒适。
2. 打开电源,将木材放置在车床的工作台上,并用夹具固定好。
3. 选择合适的刀具,安装在车床上,并确保刀具的位置正确,并紧固好螺丝。
4. 打开车床开关,将车床切换到合适的转速,开始进行切削。
5. 操作时,要保持集中注意力,注意木材和刀具的位置,避免手指接触刀具。
6. 完成切削后,关闭车床开关,并等待刀具完全停止旋转后,再移动木材和刀具。
7. 清理车床上的木屑和废料,保持工作台面清洁。
四、安全注意事项1. 操作车床时必须佩戴好防护眼镜和工作手套,防止木屑和碎片伤害眼睛和手部。
2. 操作车床时要穿好合适的工作服,避免衣物被卷入转动部件。
3. 操作时要始终保持注意力集中,不要分心或疲劳操作。
4. 禁止将手指和身体部位靠近刀具,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5. 在调整刀具和加工木材时,必须关闭车床开关,以免误触发开关导致受伤。
6. 切削加工时,应逐渐移动刀具进入木材,不可用力过猛,以免刀具或木材断裂造成伤害。
7. 在车床使用完成后,要拔掉电源插头,确保车床处于断电状态。
8. 定期检查车床的工作台、螺丝、把手等零部件是否牢固,如有松动及时处理。
9. 发现车床异常情况或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五、事故应急处置1. 发生事故或创伤时,应立即停止车床的运转,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救助。
2. 切勿擅自处理伤势,应等待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木工带锯机操作规程(6篇范文)

木工带锯机操作规程(6篇范文)第1篇木工带锯机操作规程1.开车前,必须检查各结合处是否紧固,调整螺栓松紧是否适度,各操纵手(把)柄是否灵活可靠处于空挡;转动部分有无障碍,并按规定加好润滑油脂(含跑车各部)。
2.锯条安装及检查:滚压,刃磨好的锯条装上锯机时,调整上锯轮,使锯条张紧适度。
用手拔动上锯轮,认真检查锯条是否有裂纹、伤痕(特别是接口处)疤疖等缺陷,若有隙患,应更改。
3.详细观察锯条是否通过锯卡(上下)中心,若偏斜,可调锯卡木块,并使锯条侧面保持适当间隙,一般为0.15~0.25毫米。
用手转动上锯轮,使锯条的齿均匀露出锯轮边缘1.0毫米左右并无较大串动(一般不大于3~5毫米),若串动大,可调整上锯轮。
(甚至重新滚压锯条)4.检查冷却管路是否畅通和有水,适当调整喷水大小和距离,保证锯条的冷却。
5.跑车检查:卡木桩、横船滑道、摇尺机构,退避装置是否灵活可靠,牵引钢绳或链条松紧是否适度。
退避距离应保持1.0~1.5毫米。
6.带锯运转正常后,将上锯轮调整手轮离合器退出,以便调整。
操作(工作)人员不得站于危险区内(锯轮旋转方向正面),更不得超载使用设备。
7.欲改木料必须认真清除嵌入木料内的铁钉及坚硬石块,并牢固卡在滑船上,方可进行加工。
8.依木料大小,调整锯卡高度。
按木料大小、性质(软硬)选择适当的进料速度。
9.改制木料时,若遇卡锯或托瓢时,应先停机,固好退避装置或锯缝内尖入木楔,逐渐退出锯条,同时详细检查锯条或更换。
10.操作人员必须紧密配合,才能准确无误改制。
工作完毕后,先切断电源,将手把(柄)停于空位,清除木屑或锯灰、水污等,保持设备场地的清洁。
第2篇木工带锯机、锉锯机安全操作规程1、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木工带锯机、锉锯机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木工带锯机、锉锯机作业。
2、主要内容2.1锯条应调整适宜,先试运转,声音正常无串条危险时,方可开锯,锯条齿侧裂纹超过锯条宽度的1/6、接头处裂纹1/8、连续缺齿两个和接头超过三处,都不准使用。
木工车床加工中心操作规程

木工车床加工中心操作规程木工车床加工中心是一种用于加工木材的专业设备,为了保证操作安全和加工质量,必须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
一、操作前准备1.检查机床是否正常,包括电源、电缆、刀具等部分是否完好,并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
2.检查待加工的木材,确保木材质量符合要求,并进行必要的预处理,例如修整边角和涂抹防腐剂。
3.穿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护眼镜、手套、耳塞等。
4.确保操作环境干燥、明亮,并保持清洁整齐。
二、机床操作步骤1.打开机床电源,并将木材固定在机床工作台上,确保木材与工作台平行且稳固。
2.根据加工要求,选择合适的刀具,并将其安装到机床的主轴上。
3.调整刀具位置和角度,确保刀具与木材的接触面充分,并保证切削效果良好。
4.根据木材的形状和加工要求,调整机床的工作台和主轴的速度。
5.开启机床的主轴开关,启动加工操作。
三、操作注意事项1.加工过程中,严禁用手直接接触切削区域,应使用专用工具进行操作。
2.操作过程中,要随时关注切削效果和机床运行情况,如发现异常或问题,应及时停止操作并处理。
3.切削时应保持稳定的加工速度和刀具进给量,避免过快或过慢造成切削品质下降。
4.切削时要控制好进给力,刀具不应过度进给,避免造成切削过大,影响加工质量和刀具寿命。
5.操作时应保持专注和集中,不应分散注意力,避免发生意外。
6.加工结束后,要将机床归位,切断电源,并进行必要的清理工作。
四、维护和保养1.定期清洁机床,包括各部分的油脂和木屑,避免积尘导致机床故障。
2.定期检查和更换刀具,确保刀具的锋利和稳定性。
3.定期检查机床的各种传动零部件,确保其正常工作。
4.机床长时间不使用时,应进行闭锁和封存,以防止阳光直射和潮湿环境对机床造成损害。
五、事故应急处理1.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生刀具损坏、木材裂纹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停机处理,以防止进一步损坏。
2.如发生意外事故,必须立即停止机床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了解和熟悉机床的紧急停机装置和急停开关的位置和使用方法,以便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采取措施。
木工机床结构安全通则

木工机床结构安全通则自 1991-10-1 起执行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木工机床(以下简称机床)的结构安全技术要求,包括;一般要求、安全防护装置的要求、操纵机构的要求、进给机构和止逆器的要求、吸尘与排屑、噪声与振动的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木工机床。
2 引用标准GB 3766 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 7932 气动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 2894 安全标志GB 2893 安全色GB 4053.1 固定式钢直梯GB 4053.2 固定式钢斜梯GB 4053.3 工业固定式防护栏杆GB 4053.4 工业固定式钢平台GB 5226 机床电气设备通用技术条件GB 10961 木工机床操作指示形象化符号ZB J50 016 金属切削机床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ZB J50 005 金属切削机床粉尘浓度的测定ZB J50 014 机床包装技术条件ZB J50 017 出口机床包装技术条件ZB J65 015 木工机床噪声声(压)级测量方法3 一般要求3.1 机床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各类木工机床结构安全标准的规定。
3.2 机床上液压传动系统的安全应符合 GB 3766和ZB J50 016中的安全规定,气动系统的安全应符合GB 7932的规定。
3.3 机床电气设备应符合GB 5226 的有关规定。
3.4 机床上的刀具应符合有关木工机用刀具安全标准的规定。
3.5 机床上有可能造成伤害的危险部分(参看附录C)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或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3.6 机床的动力或控制信号中断时,制动和夹紧动作不应中断。
3.7 直线运动部件之间或直线运动部件与静止部件之间必须保证安全距离,以防夹伤,否则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3.8 有可能造成危险的传动装置应尽量设置于箱体内,否则必须设有安全防护装置,对其危险部位进行防护。
3.9 外露旋转零、部件的外表面不应有尖棱、夹角、毛刺等、推荐表面粗糙度Ra值为1.6μm。
木工加工中心机器操作规程

木工加工中心机器操作规程木工加工中心是一种针对木材加工的专用机器,它可以完成各种木工加工操作,提高生产效率和加工精度。
在操作木工加工中心时需要遵守一定的操作规程,以确保安全和正常的生产。
一、安全操作规程1. 操作前应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帽子、安全鞋等。
2. 检查机器周围是否存在杂物,确保工作区域清洁整洁。
3. 检查机器是否固定牢固,各部件是否运转灵活,电气设备是否正常。
4. 在操作前应详细了解机器的使用说明书,熟悉机器的各个功能和操作方法。
5. 操作人员要专心致志,注意观察机器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停机检修。
二、机器操作规程1. 启动机器前,先进行开机前准备工作,如清洁加工平台、更换加工工具等。
2. 打开电源总开关,启动机械系统,确保机器能够正常运转。
3. 根据加工要求选择适当的加工程序,设置加工参数,如转速、进给速度等。
4. 将待加工的木材固定好,调整加工平台高度和角度,确保加工过程中木材的稳定性。
5. 在加工过程中,操作人员要时刻留意机器的运行状态,确保木材和工具的位置正确。
6. 注意观察加工进程中是否出现异常情况,如过载、工具磨损等,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 加工完成后,关闭机器电源,清理加工平台和机器周围的木屑和灰尘。
8. 定期检查机器各部件的磨损程度,及时更换磨损的部件,保持机器的正常运行状态。
三、维护保养规程1. 定期对机器进行周全的清洁,清除加工平台和机器内部的木屑和灰尘。
2. 定期对机器的各个部件进行润滑和保养,确保机器的运行顺畅。
3. 定期对机器进行检查和调整,保证机器的精度和性能。
4. 注意机器的通风散热情况,避免过热造成机器损坏。
5. 定期对电气系统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总结:木工加工中心机器操作规程要求操作人员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安全和生产效率。
在操作过程中要时刻关注机器的运行状态,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处理。
同时,机器的维护保养也是非常重要的,定期进行清洁和保养,保证机器的使用寿命和性能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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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工机床操作机构标准
一、操纵机构的数量、结构与设置应能便利、快速、精确、安全地操纵机床,不得阻碍对机床信号装置的观看。
二、手动操纵机构应使用便利,不应夹手,操作时不应使手与其他零、部件相碰。
三、操纵变位机构应设有牢靠的定位器,以防止其自行移动。
四、除台式机床或站在专用踏板上操作的机床外,操纵手柄离地面的高度(按手柄、手轮中间位置计算)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木工机床操纵器离地高度
使用状况操纵手柄、手轮离地高度(m)>25次/班0.5~
1.6>5~25次/班0.3~1.8≤5次/班≤2
五、操纵手柄位置高于2m的机床,应设置操作盒、脚踏板等。
六、操纵手轮、手柄操纵力不得超过表的规定,液压系统的操纵力应符合GB3766的规定。
七、操纵用脚踏板表面应带网纹或是粗糙的,其宽度不应小于80mm,移动行程为45~70mm。
启动机床的脚踏板的操纵力不得超过40N,并应采取防止偶然踏着产生动作的防护措施。
木工机床操纵器的操纵力
使用状况操纵力(N)>25次/班40>5~25次/班60≤5次/班120
八、经常观看的读数机构,安装高度为0.5~1.7m;不经常观看的读数机构,安装高度为0.3~2.5m(台式机床除外)。
九、电气掌握板的按钮距地面或操作台的高度推荐为:下排按钮不低于0.6m;上排接钮不高于1.6m。
下排按钮低于0.9m的掌握板,应相对于水平面大于120°倾斜安置,按钮数不超过7个的掌握板允许垂直安置,安置高度不限。
十、操纵机构应按GBl0961的规定装上表示功能、用途的标牌,并应保证标牌上的符号在距离500mm的范围内能读出。
十一、手动操纵件的运动方向应与受其操纵的运动件的方向全都。
木工机床运动的操作方向有如下规定:
1.手柄操作
(1)运动件作直线运动
手柄两极限位置的连接线应大致平行于运动件的移动轨迹,手柄的操作方向应与运动件的方向全都。
(2)运动件作回转运动
手柄的回转平面应与运动件的回转平面相平行,手柄的操作方向应与运动件的回转方向全都。
2.手轮操作
(1)运动件作直线运动
顺时针转动手轮(操作者面对手轮轴端)时,运动件的运动方向应为向右、离开(离开操作者)和向上。
(2)运动件作回转运动
顺时针转动手轮(操作者面对手轮轴)时,运动件应作顺时针方向回转。
(3)运动件作径向运动
顺时针转动手轮(操作者面对手轮或扳手)时,运动件应向中心方向运动。
十二、圆周速度超过50m/min或转速超过20m/min 的旋转轴上的手柄或手轮,必需通过离合器与旋转轴脱开。
十三、不允许同时动作的运动部件,其操纵机构应联锁。
在特别状况下不能联锁时,则应在靠近操纵机构的部位固定说明牌,并在机床说明书中加以说明。
十四、对低速或移动部件停止时才允许转换的操纵机构,应有联锁装置。
如不能安装联锁装置则应在靠近操纵机构的部位固定有警告标牌。
十五、机床必需设有急停操纵机构,在多个操作站的机床,各操作站上均必需有急停操纵机构,该机构应超控于任何操纵机构。
急停操纵机构不得在完成急停动作之后自动恢复功能,其复位不得使机床的任何部分重新开动。
十六、在操纵机构重复设置的多操作站的机床上,应设置联锁装置或转换装置等,以确保不能同时在各操作站上操作机床(急停操纵机构除外)。
十七、自动化机床和程序掌握机床,必需装有辅助的手动操纵件。
篇2:木工机床进给机构标准要求
一、机动进给
1.机动的刀具进给装置和机动的装载工件进给装置,必需设置限位开关、固定撞块、离合器等限位装置,必要时还应设有缓冲装置。
2.进给辊、进给链等进给装置上有可能被人体触及的危急点(或危急区)必需进行防护,当采用挡板或有开口的防护罩防护时,其开口量与危急点的关系应符合表的规定。
3.主运动与进给运动分别的机动进给机床,除调整必要外,均应确保主运动的接通不迟于进给运动;进给运动的停止不迟于主运动的停止。
二、手动进给
1.用手推动的移动工作台,其空载操纵力不得超过25N,且必需采用防止脱落的措施。
2.手推工件进给的机床,应设有牢靠紧固的导向板,导向板的长度和宽度必需能保证工件的安全进给。
3.手推工件进给的机床应酌情配有安全进给附件,例如进给推棒、推块、联合夹具等,以保护操作者的安全。
4.进给推棒和推块应用硬杂木制造,沿其纵向的木纹应是直纹,必需能承受工件进给所需的压力,推棒的柄部不得做成弯形,应便于手持。
5.进给夹具应能牢靠地夹紧工件,并能使操作者的手与刀具保持有安全距离。
夹具上应设有固定牢靠、强度足够的手握操作件。
6.安全进给附件结构安全的其他要求还应符合各类木工机床结构安全标准的规定。
篇3:木工机床安全防护装
置标准要求
一、安全防护装置的功能应牢靠,在操作者遵守操作规程的条件下,应确保操作安全。
二、安全防护装置应结构简洁、简单掌握,不阻碍机床的调整和修理,不限制机床的使用性能,不影响工件的加工质量。
三、安全防护装置不应有造成夹伤、剪切等伤害的危急部位,不得给碎屑的排解造成困难。
四、安全防护装置可安装在单独的支承上,也可直接安装在机床上,但均应固定牢靠,不会自行打开;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耐腐蚀性和疲惫强度,必要时应装上手柄,以便于启闭、拆下或移动。
五、防护罩最好用连续材料制造,若采用网格状材料或孔板制造,则罩的外表面至危急点的距离(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开口量以孔的最大内接圆直径计算。
木工机床防护罩开口量与安全距离
防护装置开口量A6101215202230405055150开口至危急点的最小距离B0406590140165190320400450800 六、防护罩若会阻碍机床加工中需要监视的区域的可见度,则应采用钢化玻璃或硬塑料板等透明材料制造。
塑料防护罩的缺点是高速旋转的锯片使不导电的塑料带静电而吸着锯末,使防护罩失去透明性,而且塑料的强度差,易被刮伤。
七、当机床工作时,有可能产生爆炸危急(例如磨削、抛光等),其防护装置的结构和材料应能防止火花引起燃烧。
八、提升或移动加工区防护罩的活动部分,所用的操纵力不得超过650N。
九、固定式防护装置在结构上应能防止人体接触机床的危急零、部件,不借助于工具均不能被移动和打开。
十、可调式防护装置的开口位置和开口量应能依据需要调整,开口部位有危急的部分应保持充分的安全距离。
装置上的可调零件定位应牢靠,不易松脱和误置,调整和紧固时,不需用扳手或螺丝刀等工具。
十一、自调式防护装置必需保证工件加工前和加工后均能自动地封闭危急区,在工件加工过程中,危急区可由防护装置和工件或单纯由工件来封闭。
十二、隔离防护装置应能保证安全距离。
十三、打开防护装置有可能造成较大伤害时,该装置应与机床工作循环联锁。
十四、经常开启的遮盖运动部件的门,打开时若有一定的危急,应将门内涂成黄色,门外按GB2894-88《安全标志》作一个警告标志。
标志中的图形符号应符合GBl0961-90《木工机床操作指示形象化符号》的规定。
十五、遮盖加工区的防护装置,必需保护操作者和靠近机床的人不受伤害。
篇4:木工机床装夹和制动装置标准要求
一、具有机动夹紧装置的机床,当不夹紧时,加工会造成危急,工作过程的接通必需与工件夹紧过程联锁,确保工件未夹紧前机床不能启动;机床工作时,夹紧装置不能松开。
二、紧固工件和刀具用的机动装置,在加工过程中突然停止供电以及气压和液压传动装置的压力下降时,应能牢靠地夹持工件和刀具。
否则应设置自动退刀、断开进给和主传动的各种联锁装置。
三、刀具的夹持装置必需能牢靠的夹持刀具,确保在工作时刀具不会松动和飞出。
可换的刀体应作出许用最大速度的标记,旋转刀头和刀轴应进行动平衡,刀体及刀具紧固等安全还应符合木工机用刀具安全标准和各类木工机床结构安全标准的规定。
四、磁力夹紧装置必需牢靠地吸住磁性材料的工件。
五、切断动力后主轴惯性运动会造成危急的机床应设有牢靠、有效的制动装置,其制动持续时间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六、安装、调整刀具时,可能引起转动而造成伤害的机床主轴,必需装有止动装置,该装置应与机床掌握系统联锁。
若难以实现联锁,则应在靠近操纵面板部位固定有警告标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