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关于实施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若干意见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2013年第一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通知-苏府[2013]1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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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2013年第一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通知正文:----------------------------------------------------------------------------------------------------------------------------------------------------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2013年第一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通知(苏府〔2013〕144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专家评审、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张贵新等67人为2013年第一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名单附后)。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姑苏人才计划的若干意见》(苏发〔2010〕20号)的有关要求,做好相关资助工作,落实好各项待遇,加强跟踪服务,切实支持人才创新创业。
希望获得资助的人才要充分发挥创新创业领军作用,开拓创新、奋勇争先,努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抢占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制高点,为苏州推进创新型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3年第一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名单苏州市人民政府2013年7月3日附件2013年第一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名单(排名不分先后)张贵新张家港智电电工高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张立勋张家港市永发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黄继颇张家港凯思半导体有限公司索来春张家港安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JianKuShang 张家港格林台科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王浪平苏州格科特真空镀膜技术有限公司周建斌江苏浦士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姜齐荣张家港智电电力电子研究所有限公司陈文政联优机械(常熟)有限公司谈顺毅江苏慧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宋瑛林常熟微纳激光光子技术有限公司史晓华苏州光舵微纳科技有限公司徐辰江苏思特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陈平物联微电子(常熟)有限公司刘忠军江苏云才材料有限公司王慰江苏畅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孔剑苏州镭创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谢乾昆山百敖软件有限公司邓庆平优化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吴翔虎直觉系统科技(昆山)有限公司廖奕坤昆山德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文利苏州世纪正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李宗雨苏州碧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安海谦金普诺安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姜淑忠苏州泰铎电气有限公司蔡鸿明苏州鸿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陈照峰苏州宏久航空防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杨永喆太仓富勒姆纳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李磊苏州绿控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刘现军苏州楚凯药业有限公司任廷荣苏州欧康泰压缩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吕少波苏州四同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方波苏州舜唐新能源电控设备有限公司凌静苏州维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范国平苏州瑞奇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郑文革苏州市炽光新材料有限公司项安苏州太易检测设备有限公司刘星乐趣软件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席建忠苏州吉诺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MatthiasPeterVolk 苏州森思珍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文学军苏州睿研纳米医学科技有限公司顾力栩苏州迪凯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镇学初雷克塞德(苏州)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洪健安润医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荣宏苏州云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聂富强苏州汶颢芯片科技有限公司刘俊苏州中盛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张浩然苏州坤元微电子有限公司刘寅苏州络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章登义博视联(苏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叶松江苏天源电子有限公司谢贤宁苏州容电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潘克菲苏州诺菲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崔树庆苏州成强换热器有限公司罗本东苏州景新电气有限公司孙伟苏州奥索特新材料有限公司钱磊苏州瑞晟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刘雪松苏州泽达兴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崔刚苏州富宜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郭述文苏州文智芯微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刘向明苏州山石网络有限公司李志前苏州千视通信科技有限公司陈耀武苏州皓泰视频技术有限公司韩兴成苏州聚元微电子有限公司郭丰亮苏州企航新能源有限公司——结束——。
苏州市政府关于确定2016年重大创新团队和第一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通知

苏州市政府关于确定2016年重大创新团队和第一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7.20•【字号】苏府[2016]113号•【施行日期】2016.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市政府关于确定2016年重大创新团队和第一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通知苏府[2016]113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和考察公示,市政府确定周成虎等4个团队(13人)为2016年重大创新团队、王路明等64人为2016年第一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好各项政策待遇,切实支持人才创新创业。
希望获得资助的团队和人才抢抓发展机遇,开拓创新、奋力拼搏、勇担重任,努力提高企业技术创新水平,加快推进产业化进程,为苏州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高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2016年重大创新团队名单2.2016年第一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名单苏州市人民政府2016年7月20日附件12016年重大创新团队名单注:以上领军人才和核心成员享受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同等政策待遇。
附件22016年第一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名单(排名不分先后)王路明苏州弗莱明磁力技术有限公司黄胜明苏州瑞铬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高宇顺达康(苏州)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浦晓峰苏州华意铭铄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史进苏州赛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夏建华博裕纤维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樊晓华苏州沿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夏增华苏州禾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卢红亮苏州复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井然哲苏州纽酷输送机械有限公司贡雪南张家港市新邦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陈平苏州思源科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袁波常熟英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徐云学苏州卡基纳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杨云龙江苏京创先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狄绍文罗伯泰克自动化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尚春庆苏州英芮诚生化科技有限公司戴道锌苏州天步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刘付胜聪苏州驭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孙海胜苏州景卓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钟文君德生堂(江苏)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洪广伟基得康仪器(苏州)有限公司时成波苏州金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朱学林江苏欧达丰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赵利林江苏爱科赛尔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付彦伟苏州德沃智能系统有限公司左卫雄昆山美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陈海斌昆山迪安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王子旺苏州西艾杰电机有限公司周春琳鑫麦源创时代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王磊苏州湛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陈耀龙苏州陈那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张金龙苏州聚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杨扬苏州清研捷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汝长海苏州微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杨豪放江苏盖睿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张建杰苏州无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杜占坤苏州坤信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娄晋宁苏州瑞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孙西义苏州绿农航空植保科技有限公司李二文苏州和瑞科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马鑫苏州汉尔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张云奥德新科(苏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郭健苏州安智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戴晓兵苏州壹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纪欣苏州安德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李超宏苏州微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袁协苏州寻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冯宁宁苏州洛合镭信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田硕苏州科易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郭霞苏州北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赵东林苏州第一元素纳米技术有限公司余建军埃克赛姆光电技术(苏州)有限公司张学同苏州同玄新材料有限公司张一沛嘉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张一丁苏州北硕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聂红林逸思(苏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杨利波舒捷医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韩振杰苏州乐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王储记苏州华和呼吸气体研究所有限公司李相鹏江苏比微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范国煌苏州菲乐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徐富苏州苏沃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夏军苏州芯盟慧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印发苏州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办法通知

关于印发苏州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办法通知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科技城、苏州西部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综保区管理办公室,各室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苏州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办法》已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政府2020年4月10日苏州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高水平打造创新引领发展示范区,开放再出发,做强科技创新主阵地,加快引进、集聚科技人才来苏州高新区创新创业,助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区域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苏州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大健康、大数据和高端制造等产业领域,大力引进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团队)来苏州高新区创新创业,切实提升区域科技人才综合竞争力。
第三条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分为两大类别:顶尖领军人才(团队)、领军人才(团队)。
其中,顶尖领军人才(团队)分为三类:重大创新团队;诺贝尔奖获得者、海内外院士及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地方培养的院士。
领军人才(团队)分为五类:重点创新团队;创业领军人才(领军、孵化、成长);创新领军人才。
第二章申请条件第四条顶尖领军人才(团队)(一)重大创新团队主要支持拥有重大原始创新成果,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能够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持续的创新支撑,并引领和推动苏州高新区产业跨越发展的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团队。
团队成员由领军人才和相关核心成员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并具有博士学位。
领军人才应在国际相关领域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创新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强,研究水平和成果居本领域、本行业前列,业绩突出。
团队应为近年来苏州高新区创业或全职到苏州高新区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领衔创新。
自主创业的团队,企业须已正式设立,领军人才需符合区创业领军人才条件;相关核心成员应全职或占股。
关于支持东吴科技领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关于支持东吴科技领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支持东吴科技领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随着我国科技创新的发展,培养和支持科技领军人才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作为东吴地区的重要科技创新中心,为了推动区域科技领军人才的高质量发展,需要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以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创新环境。
本文将就关于支持东吴科技领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进行探讨。
一、加强科研基础设施建设科技领军人才的高质量发展需要得到充分的实验室和设备支持。
为此,政府应加大对科研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提供先进的实验设备和高水平的科研平台。
政府还可以促进企业与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共享科研资源,加强创新能力和创新效率。
二、增加科研经费的投入科研经费是科技领军人才开展研究工作的重要保障。
为了支持东吴科技领军人才的高质量发展,政府应该增加对科研经费的投入,提供更多的经费支持科研项目。
政府还可以加大科研项目立项的难度和竞争力,鼓励科研人员积极参与国家级和地方级的科研项目,提升科研水平和影响力。
三、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人才是科技创新的核心,人才培养和引进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为了支持东吴科技领军人才的高质量发展,政府可以通过加大资金投入、设立奖学金和奖金等方式,提供给科技领军人才更多的培养机会和条件。
政府还应该积极引进国内外的科技领军人才,吸引他们来到东吴地区工作,推动科技创新和发展。
四、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知识产权是科技领军人才的重要财富,也是他们进行创新研究的基础。
为了支持东吴科技领军人才的高质量发展,政府应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起健全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和维护。
政府还应提供更多的知识产权保护培训,加强科技领军人才对知识产权的意识和保护能力。
五、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是科技领军人才实现价值的重要途径。
为了支持东吴科技领军人才的高质量发展,政府可以加大对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的支持力度,提供政策和经济支持,推动科技成果在市场中的应用和产业化。
苏州工业园区鼓励科技领军人才 创业工程实施意见

苏州工业园区鼓励科技领军人才创业工程实施意见为加快苏州工业园区实现“建成全国水平最高、竞争力最强的园区”的奋斗目标,进一步优化园区自主创新和科技创业环境,加快集聚科技领军型人才和项目,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决定实施“苏州工业园区鼓励科技领军人才创业工程”,主要鼓励国内外科技领军型人才及团队到苏州工业园区实施自主创新型科技创业项目。
第一章鼓励政策第一条科技领军人才创业项目(以下简称“领军人才项目”)全面享受5个专项资金资助:1、项目启动资金:一次性资助100万元左右人民币的领军人才项目创业启动资金。
2、风险创业投资:根据领军人才项目投资需求,经论证审批后,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公司给予500万元左右人民币的风险投资。
3、跟进风险投资:为支持风险创投的投资活动,加大领军人才项目的创投扶持力度,专门安排资金用于跟进或引导风险投资,对于获得创业投资企业投资的园区领军人才项目提供实际投资额30%左右的股权投资,以分担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风险。
4、项目贷款担保:园区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为领军人才项目提供流动资金贷款等各种筹资方式的担保。
5、统贷平台支持:园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统贷平台为领军人才项目提供100万元左右的人民币两年期左右的贷款支持。
第二条领军人才项目同时享受园区《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园区的决定》(苏园管[2006]11号)和《苏州工业园区吸引高层次和紧缺人才的优惠政策意见》(苏园管[2006]136号)所有政策,并明确5项重点支持:1、项目资助配套:园区科技部门协助企业争取部、省、市各条线项目资助,并给予获得各级资助的领军人才项目相应资金配套。
2、研发用房补贴:提供100平方米左右的领军人才项目启动场所,三年内免收租金。
3、租用住房补贴:提供领军人才100平方米左右公寓住房,三年内免收租金。
4、购买住房补贴:在园区购买自用住宅的,提供领军人才100万元左右人民币购房补贴。
5、家属子女安置:领军人才项目的关键岗位人才,其配偶、子女户口可随迁至园区,子女入学可以享受园区居民待遇。
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青年创业领军人才(未落户)项目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

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青年创业领军人才(未落户)项目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一、申报条件1、主要支持有在苏创业的意愿,尚未在苏州完成企业注册的创业团队;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可放宽2周岁;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有较好的创新能力,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3、项目负责人获得青年创业领军人才认定资格后,应于2024年6月30日前在苏州创办企业,且为企业主要负责人,股权一般不低于20%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在企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不少于50万元(必须自然人直接持股);4、主导产品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5、申报团队须已获得各县级市(区)领军人才资格(各地须提供认定佐证材料)。
二、注意事项1、各地区推荐上报数量不超过10个。
2、待人才企业完成注册落户后下拨相关经费。
3、项目资助经费由苏州市级财政和落户地财政分担,根据项目情况分年度拨付。
4、申报人才及申报团队应守法守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且近3年无重大失信行为和不良记录。
5、申报人及申报团队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
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的研究内容和拟取得的创新、技术及经济效益等指标应科学合理、严肃规范,并将作为项目评审、合同签订、中期检查、项目验收或评估的主要依据,原则不予调整。
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不得变更。
对弄虚作假的,特别是申报人学历、经历、团队成员等核心要素出现造假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申报及立项资格、记入诚信档案、5年内不再接受该团队和个人的申报等。
6、已获得“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得重复申报。
己获苏州所辖各市、区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得异地申报。
鼓励领军人才政策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文件苏园管〔2009〕57号关于《苏州工业园区鼓励科技领军人才创业工程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各局办、各大公司、各派驻机构、各直属单位、各镇、各有关单位:为加快实现“建成全国水平最高、竞争力最强的园区”的奋斗目标,进一步优化自主创新和科技创业环境,加快聚集各类优秀人才项目,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决定在苏园管[2007]15号《苏州工业园区鼓励科技领军人才创业工程实施意见》基础上新增科技领军成长型项目及科技领军孵化项目两类鼓励政策,主要鼓励在苏州工业园区实施自主创新的产业化项目和高科技初创型项目。
一、苏州工业园区鼓励科技领军成长型项目实施意见(一)申请条件1.经过领军人才评选程序评出;2.基本申请条件参照《苏州工业园区鼓励科技领军人才创业工程实施意见》第二章第三条。
3.自有注册资金及实物资产(含自筹、风投)首期投入不低于500万元;4.公司成立一年内主营业务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5.产业化成熟度高、成长性好(每年销售增长率达30%以上或1000万元以上);6.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与竞争力。
(二)鼓励政策1.风险创业投资:根据领军成长型项目投资规模,经论证审批后,分两期给予5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2.跟进风险投资:由创业投资配套资金按30%比例和风险投资的进度进行跟进投资;3.项目贷款担保:园区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为领军成长型项目提供流动资金贷款等各种筹资方式的担保;4.统贷平台支持:园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统贷平台优先为领军成长型项目提供200万元人民币的贴息贷款;5.销售收入奖励:领军成长企业成立一年内主营业务销售达到1000万元以上人民币,一次性给予企业100万元人民币资金奖励;产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自获得领军成长称号起三年内给予全额奖励返还;自获得领军成长称号起三年内按销售收入的2%给予项目团队资金奖励;6.研发用房补贴:提供500平方米左右的启动场所,三年内免收租金;7.租用住房补贴:提供项目团队100平方米左右公寓住房,三年内免收租金;8.家属子女安置:项目关键岗位人才,其配偶、子女户口可随迁至园区,子女入学可享受园区居民待遇;9.领军成长型项目同时享受园区《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园区的决定》(苏园管[2006]11号)和《苏州工业园区吸引高层次和紧缺人才的优惠政策意见》(苏园管[2006]136号)所有政策;10.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2012年第二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通知-苏府[2012]2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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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2012年第二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通知正文:----------------------------------------------------------------------------------------------------------------------------------------------------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2012年第二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通知(苏府〔2012〕265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2012年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经申报评审、考察公示等程序,并经市政府研究,确定袁怡宝等58人为2012年第二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名单见附件)。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市政府关于实施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意见》(苏府〔2007〕37号)的要求,做好相关资助工作,落实好各项人才政策待遇,切实支持领军人才创新创业。
希望获得资助的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充分发挥创新创业领军作用,带领团队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抢占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制高点,为苏州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2012年第二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名单苏州市人民政府2012年12月17日附件2012年第二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名单(排名不分先后)袁怡宝张家港海太精密量仪科技有限公司Uwe Steffan 江苏飞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刘文斌江苏华寅水产科技有限公司肖岩江苏明岩竹科技有限公司唐德明张家港丽恒光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黄驰张家港楚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彭程苏州聚晟太阳能有限公司肖冰江苏恒优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柳岸敏张家港市和昊激光科技有限公司赵春贵江苏启蓝新材料有限公司关士友张家港保税区超威电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庄雪锋苏州凯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宋相志苏州罗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连彬苏州晋翌生物医学仪器有限公司孙向荣江苏安智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郭华明苏州英华特制冷设备技术有限公司杨晟苏州青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吴志鹏苏州鹏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张乃千苏州能讯高能半导体有限公司薛红喜昆山美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徐家跃昆山鼎晶镓业晶体材料有限公司吕兴龙昆山仰越机械技术有限公司江岳恒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郑伟苏州康乃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李振勇苏州华益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顾忆恩苏州澳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王少白江苏康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路庆华倚顿新材料(苏州)有限公司王焱吴江汇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蒋小强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王俊莅吴江润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吴澄苏州讯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高鞠苏州晶品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贺全仁苏州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皮孝东苏州汇智真空科技有限公司王鹏勃苏州星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野国中苏州中微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俞德超信达生物制药(苏州)有限公司周丕轩帝麦克斯(苏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Peter Luo天演药业(苏州)有限公司任辉海狸纳米科技(苏州)有限公司陈剑戈暨明医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朱振友北人机器人系统(苏州)有限公司汪德嘉苏州通付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徐杰苏州广帝科微电子有限公司郭建军江苏国石半导体有限公司胡朝阳苏州海光芯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李宏苏州英菲泰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邢子文苏州豪德新能源有限公司方官久苏州今蓝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刘策贝兹维仪器(苏州)有限公司廖新胜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李鹏苏州微木智能系统有限公司夏淳码实信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王家邦苏州罗卡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汪山苏州晶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李毅江苏泰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施政辉吴江迈为技术有限公司——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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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关于实施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若
干意见
根据苏州市《关于实施“姑苏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意见》精神,为大力吸引海内外科技领军人才到苏州高新区创新创业,使苏州高新区成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首选地区之一,“十一五”期间,苏州高新区将实施引进一批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通过政府政策、创新载体、金融机构的联合扶持,促进人才创业、项目开发和基地建设的同步发展。
为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意见。
一、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集成电路与软件、现代通讯、光电子、纳米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汽车零部件、现代服务业等领域。
二、对象和条件
一般应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国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内的带头人,能够引领产业发展走在国际前沿的人才。
2、拥有独立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权,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能够进行产业化,能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对产业结构调整和提升经济竞争力有推动作用的人才。
3、在苏州高新区重点产业发展领域中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创业人才或创业团队。
4、在国际金融、风险投资领域有丰富实际操作经验的高级金融人才与团队。
三、扶持政策
(一)创业类领军人才,根据申报项目质量及产业化前景等情况,分别设置A、B、C三类资助办法:
A类
1、给予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20-100万元的安家补贴,或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公寓住房,并免除五年租金。
团队创新创业者补贴可适当上浮。
2、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并免除三年租金。
3、给予不少于100万元的创业或科研启动经费。
4、建立完善以市场化运行为主的风险投资体系,加大引进和新成立以市场化运行为导向的风险投资公司,以支持区内科技企业的发展。
苏州高新区种子基金将对A类科技项目及产业化,给予一次不少于20-30%的风险投资。
具体办法参照《关于加快苏州高新区投融资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苏高新委[2008]79号)执行。
5、对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在实施科技项目及产业化过程中,从第一笔贷款起3年内提供30-50%的贷款贴息。
B类
1、给予不少于70万元的创业或科研启动经费。
2、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并免除三年租金。
C类
1、给予不少于40万元的创业或科研启动经费。
2、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并免除三年租金。
列入B类、C类计划的领军人才,可按照《苏州高新区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资助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申请安家补贴。
(二)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江苏省创业创新领军人才计划及苏州市姑苏创新创业人才计划。
对列入省、市领军人才计划的,苏州高新区将给予100万元的配套经费支持。
(三)金融领军人才,将给予100万元的安家补贴。
(四)鼓励领军人才积极参加科技保险业务。
具体办法可参照《关于支持科技保险试点补贴企业保费的通知》(苏高新管[2007]314号)文件执行。
四、组织机构
为有效推动苏州高新区引进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实施,设立苏州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局内),主要职责是组织对来苏州高新区创新创业人才的报名登记、资格初审,邀请专家进行项目论证、风险投资评估以及协调联络与日常工作等。
在苏州高新区科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本意见由区科技局和区人才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五、同时列入省领军人才计划或姑苏人才计划的项目,不重复支持。
六、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本意见实施后,区内原有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七、本意见由区科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试行细则另行制定。
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00八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