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保险《金享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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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享人生承保要点

金享人生承保要点

承保要点
加费原则
本险种有健康加费和职业加费。 本险种有健康加费和职业加费。
承保要点中未涉及之规定以《 承保要点中未涉及之规定以《中 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人 身保险核保规程》 太保寿发〔2010〕 身保险核保规程》(太保寿发〔2010〕 214号 等公司在用核保规定为准。 214号)等公司在用核保规定为准。
承保要点
金享主险未成年人18岁前身故保额计算方法 金享主险未成年人18岁前身故保额计算方法 未成年人18
缴费方式 趸交 5年交 10年交 10年交 15年交 15年交 20年交 20年交 18岁前身故保额计算方法 18岁前身故保额计算方法 趸交保费(含附加金享重疾的保费)金额*0.1 趸交保费(含附加金享重疾的保费)金额*0.1 每期保费(含附加金享重疾的保费)金额* 每期保费(含附加金享重疾的保费)金额*5*0.1 每期保费(含附加金享重疾的保费)金额* 每期保费(含附加金享重疾的保费)金额*10*0.1 每期保费(含附加金享重疾的保费)金额* 每期保费(含附加金享重疾的保费)金额*15*0.1 每期保费(含附加金享重疾的保费)金额* 每期保费(含附加金享重疾的保费)金额*20*0.1
承保要点
附加规则三
本主险新保时可附加《附加定期寿险》 本主险新保时可附加《附加定期寿险》, 主险份数:附加险份数≥ 主险份数:附加险份数≥1:1。
承保要点
金享人生主附险累计保额计算原则 金享人生主附险累计保额计算原则
客户同时投保主险及附加险, 客户同时投保主险及附加险,根据该险种产品形态 的特点,在计算被保险人累计保额时应避免重复计算, 的特点,在计算被保险人累计保额时应避免重复计算,即 仅将主险保额计入累计保额。示例: 仅将主险保额计入累计保额。示例:太原地区某未成年被 保险人,26周岁 投保10 周岁, 10份 金享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 保险人,26周岁,投保10份《金享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 附加10 10份 附加金享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附加10份《附加金享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既往 未投保公司其他险种,则根据上述原则计算, 未投保公司其他险种,则根据上述原则计算,该被保险人 累计保额为10万元。 10万元 累计保额为10万元。

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B款(2014版)条款.docx

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B款(2014版)条款.docx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B款(2014版)条款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签收本合同之日起10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我们仅扣除工本费.......................... 1.4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 2.3您有参加红利分配的权利.................................................................................... 4.1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申请保单贷款的权利........................................................................ 6.2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申请减保的权利............................................................................ 7.1您有退保的权利........................................................................................... 10.1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我们对未成年人承担的身故或全残责任有所不同,请您注意 2.3 180日内我们承担的责任有所不同,请您注意................................................................. 2.3本合同有责任免除条款,请您注意............................................................................ 2.4保险事故发生后,请及时通知我们............................................................................ 3.2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4.1您应当按时支付保险费...................................................................................... 5.1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 10.1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11.1附加金佑重疾B款(2014版)合同终止时,本合同同时终止,请您注意12.1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13)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保险条款。

太平洋人寿保险条款-金泰人生(C款)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

太平洋人寿保险条款-金泰人生(C款)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
驶证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 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
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保险金受益人,被保险人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 定受益人。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 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受益方式 为均分或按比例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已身故的受益人或放弃受 益权的受益人名下的保险金由其他受益人按照约定份额比例享有。 您或者被保险人在被保险人身故前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 们。我们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将及时在保险单上批注。 您在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 产,由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 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的,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12.3 合同内容变更 12.4 联系方式变更 12.5 争议处理 13.释义 13.1 周岁 13.2 有效身份证件 13.3 意外伤害 13.4 全残 13.5 毒品 13.6 酒后驾驶 13.7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13.8 无有效行驶证 13.9 机动车 13.10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
艾滋病 13.11 不可抗力 13.12 保单年度 13.13 合同生效日对应日 13.14 保险费应交日
金额限制
机构规定的限额。
2.3 保险期间

金泰人生(B款)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

金泰人生(B款)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

附件十八: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泰人生(B款)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阅 读 指 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签收本合同之日起10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我们仅扣除工本费 ……………………………1.4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4 您有参加红利分配的权利………………………………………………………………………………………4.1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申请保单质押贷款的权利…………………………………………………………………6.2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申请减额交清的权利………………………………………………………………………6.4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申请减保的权利……………………………………………………………………………7.1 您有退保的权利…………………………………………………………………………………………………10.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本合同有责任免除条款,请您注意.......................................................................................2.5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及时通知我们.......................................................................................3.2 分红是不保证的...............................................................................................................4.1 您应当按时支付保险费......................................................................................................5.1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10.1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11.1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13)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保险条款。

“金享人生”产品介绍

“金享人生”产品介绍

红利分配之年度红利
年度红利的分配方式为增额红利方式。在合 同有效期内,本公司将于每年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根 据所确定的红利分配方案增加合同中主附险的保险 金额。增额部分也参加以后各年度的红利分配,因 年度红利分配而增加的保险金额称为红利保险金额。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的年度红利由我们按累积 红利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给付:
红利分配之终了红利
特别红利
在合同生效一年后,因上述以外的其他原因导致合同效 力终止的,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 核算,若确定合同终止时有特别红利分配的,本公司将以特 别红利的形式给付。减保时,给付合同减少的保险金额所对 应的特别红利。


每个保单周年派发 ,以增加保额的形 式派发
6种核心疾病
-恶性肿瘤 -急性心肌梗塞 -脑中风后遗症 -终末期肾病 -冠状动脉搭桥术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严重脑损伤 -严重帕金森病 -严重III度烧伤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语言能力丧失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主动脉手术 -多个肢体缺失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良性脑肿瘤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深度昏迷 -双耳失聪 -双目失明 -瘫痪 -心脏瓣膜手术
年度红利
终了红利
合同终止时派发, 以现金形式派发
关爱金 发生身故或全残,在理赔时, 随理赔金一同给付。
特别红利
除身故全残外的其他原因合 同终止,以特别红利形式增 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其他特别功能
减保 转换年金 保单质押贷款 保险费自动垫交 减额交清
附加金享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投保条件——什么人可以投保? 保险期间——能保障多长时间? 缴费方式——保险费要怎么缴? 保险金额——保障额度有多高? 保险责任——投了以后保什么?

《金享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承保规则

《金享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承保规则

《金享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承保规则(说明:本规则适用于《金享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未涉及之规定以《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人身保险核保规程》(太保寿发〔2010〕214号)等公司在用核保规定为准。

)一、一般规则遵照《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人身保险核保规程》(太保寿发〔2010〕214号)。

二、特殊规则(一)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至65周岁。

(二)本险种最低承保份数为1份,每份基本保额为10000元,1份以上可按0.1份为单位投保。

(三)交费方式:趸交或限期年交(5年交、10年交、15年交、20年交)。

(四)本险种寿险保额及意外身故保额每份10000元,体检保额同寿险保额。

(五)未成年人18岁前身故保额计算方法(六)加费规则1、健康加费:详见次标准体加费表。

2、职业加费:本险种有职业加费。

每份职业加费的保额基数为10000元。

各职业的加费标准详见职业分类表。

(七)组合销售规则1、趸交保费达到3000元或期交保费达到600元可在《金享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新保时,以短期意外险附加《附加安心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款)》、《附加安心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款)》、《附加无忧住院补贴医疗保险》形式组合销售,并可接受续保。

趸交保费未达到6000元的或期交保费未达到1200元的,费用型医疗险最高投保二档,补贴型医疗险最高投保6份。

本项未尽事宜具体可参照《附加安心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款)》、《附加安心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款)》、《附加无忧住院补贴医疗保险》等险种承保规则及相关补充规定。

(八)附加规则1、本主险必须与《附加金享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组合销售,不得单独投保。

2、本主险可在新保或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时附加《附加少儿高中教育金两全保险》、《附加少儿大学教育金两全保险》和《附加交通意外伤害保险》,主附险保费保额匹配关系不限,但附加险保险期限不得长于主险保险期限。

若在合同生效日对应日附加的,则须在主险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1日至15日内录入系统。

金享人生计划书

金享人生计划书

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小康之家-------金享人生健康保障性别:0岁/男孩险种名称基础保障保障期限缴费年限缴费金享人生100000 终身20年2150元安心费用1000 一年一年缴362元终身补贴80000 终身20年652元个人意外10000 一年一年缴18元合计(月存265日存9元) 总计; 3182元金享人生享你所想今生无忧1.健康储备金:合同生效180天后,若发生重大疾病,按有效保额+关爱金,18岁前身故给付保险费110%赔付。

2.身价保障金: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按有效保额+关爱金赔付3.养老转换金:本险种除保障功能外,还可以灵活转换年金,可转换孩子的教育基金、抚育金或本人的养老金,转换年金后继续享受分红4.身价倍增:保额随积存年限逐渐递增,按复利累加在保额上,是一款自己会长大的保险,且保单具有质押贷款的功能,还具备保额功能。

5.红利领取:在享有年度红利的基础上,身故或全残,合同终止后本公司将以红利金方式给付关爱金,或如因年金转换,本公司将给付特别红利,若不领取红利可复利滚利。

6.安心费用:投保90天一经住院,所发生的床位费、治疗费、手术费、护理费、检查费、其它费用平均85%报销7.终身补贴:因意外或疾病住院,每天补贴40元,重症监护每天补贴40元,门诊补贴每次100元,(一年最多八次)60岁2倍赔付至终身8.个人意外保障:凡发生意外活全残享有10000保障三十五种重大疾病:1、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4终末期肾炎(或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6.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7.多个肢体缺失8.急性或恶急性重症肝炎9.良性脑肿瘤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12.深度昏迷13.双耳失聪14. 双目失明15.瘫痪16心脏瓣膜手术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18.严重脑损伤19.严重帕金森病20.严重三度烧伤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23.语言能力丧失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25、主动脉手术26.肾髓质囊性病27、原发性心肌病28.持续植物人状态29.全身性重症肌无力30.坏死性筋膜炎31.终末期肺病32.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33.肌营养不良34.严重多发性硬化35严重可隆病此计划仅供参考一切内容以条款为准保险也是一种储蓄方式,它无须你拿出更多的钱,你只须换一种存钱的方式,但他比单纯的储蓄又多了一种保障年龄有效保额关爱金合计累积至30岁134,785 72784 207,569累积至40岁147,888 107199 256,087累积至50岁164,464 148018 312,482累积至60岁181,671 196205 377,876累积至70岁200,677 252853 453,530累积至80岁221,637 319209 540,882现金领取越老越值钱年龄有效保额现金价值附加险现金价值特别红利合计累积至30岁26,377 4,370 12,345 43,092累积至40岁41,048 5,740 26,599, 73,388累积至50岁63,023 6,930 52,183 122,135累积至60岁94,687 7,210 95,444 197,341累积至70岁134,534 6,870 159,826 301,230累积至80岁178,646 4,630 244,388 427,664转换养老金,养老乐无忧转换年龄55周岁,领至85周岁,每年7169元,合计222239元转换年龄60周岁,领至85周岁,每年10294元,合计267636元转换年龄65周岁,领至85周岁,每年14948元,合计313904元转换年龄70周岁,领至85周岁,每年22363元,合计357801元。

太保寿发(2011)108号附件4

太保寿发(2011)108号附件4

附件四:《金享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及《附加金享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保全规则一、一般规则遵照《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寿险保全作业手册(2009版)》执行。

二、注意事项《金享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以下简称“主险”)为保额分红产品,《附加金享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以下简称“附加金享重疾”)是传统险产品。

在我司原英式分红产品(如金瑞人生)的基础上,对主险的红利分配方式进行创新,通过主险红利的一部分(另一部分分配给主险本身)分配给附加金享重疾,实现附加险重疾保额与主险保额“同步增长”。

特别注意,尽管附加金享重疾接受来自主险红利保额的分配,但不改变其非分红险(即传统险)的性质(故其也不存在关爱金)。

(一)红利及红利分配一、差异主险是英式分红产品(红利保额)。

主险红利包括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两种方式。

二、红利的分配1、年度红利的分配(1)金享人生终身寿险保单将于每年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根据所确定的红利分配方案增加主险合同及附加金享重疾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

(注意:主险、附加险红利保额等额增加。

附加金享重疾合同增加的红利保险金额,是由主险合同分配的)。

(2)每年主险的所分红利保额依然参加以后年度的红利分配。

2、终了红利终了红利在主险合同终止时给付。

主险合同终了红利分为关爱金和特别红利两种。

(1)关爱金方式给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保险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若确定主险合同终止时有关爱金分配的,将以关爱金的形式给付。

①被保险人已满18周岁,在主险合同生效一年后身故或全残,且未发生主险合同责任免除事项的;②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金享重疾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且未发生附加金享重疾合同责任免除事项的;③被保险人在附加金享重疾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金享重疾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且未发生附加金享重疾合同责任免除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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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保险《金享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
2011-06-30 18:54 浏览:80分类:默认分类
"享"你所想,"金"生无忧!
太平洋寿险《金享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条款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至65周岁。

(主险和附加险合同除保险责任外完全一致)交费方式:限期年交(5年交10年交15年交20年交)
保险金额:(1)本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包括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

若发生减保或你与我们约定的其他情形导致有效保险金额变更的,本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将相应调整(2)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按份计算,每份为人民币10000元。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附加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与主险一致)。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地前提下,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1)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身故或全残,或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和全残:
a.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的,我们按已支付的保险费金额的110%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b.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我们按身故或全残时的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已支付的保险费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本条所述“已支付的保险费”指你根据本合同及附加金享重疾合同的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若发生减保,减保前已支付的保险费将按减保比例相应减少。

附加险保险责任:在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且主险合同和本附加险合同均有效地前提下,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1)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被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下同),或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
按本附加险合同有效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主线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主线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降为零,若有终了红利,我们按主险合同的约定给付关爱
金。

(2)若被保险人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按照
以支付的保险费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主线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主险合
同的基本保险金额降为零,若有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和终了红利,我们按主险合同的
约定给付其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终了红利将以特别红利的形式给付。

(3)本条所述“已支付的保险费”指您根据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若发生减保,减保前已支付的保险费将按减保比例相应减少。

(4)若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且该重大疾病符合主险合同约定的全残保险金给付条件,我们仅给付其中一项保险金。

(费率:比较金瑞,18岁前稍有降低,18岁后一致)
(35类重大疾病同金瑞人生条款)
注:本条款的主险合同与附加险合同必须1:1搭配销售,也不允许附加险合同单独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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