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网站信息发布工作流程
网信工作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网络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网络信息传播的安全、健康和有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网络信息工作人员,包括网络信息编辑、审核、发布、维护等岗位。
第三条网信工作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保网络信息传播的正能量。
第四条网信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网络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维护网络安全和用户权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成立网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单位的网信工作,组长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网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网信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网信工作的具体实施,办公室主任由网信工作领导小组指定。
第七条网信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网信工作规章制度;(二)组织开展网络信息内容审核,确保信息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三)监督、指导、协调各部门的网信工作,确保网信工作落到实处;(四)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网络安全防护;(五)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网络安全意识;(六)处理网络信息突发事件,维护网络信息传播秩序;(七)其他与网信工作相关的职责。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八条网络信息发布流程:(一)信息来源:信息来源于内部生产、外部采集、网络转载等途径。
(二)信息审核:信息发布前,由信息编辑对信息内容进行审核,确保信息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信息发布:审核通过的信息,由信息发布人员进行发布。
(四)信息反馈:信息发布后,对用户反馈进行及时处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九条网络信息维护流程:(一)定期检查:定期对网络平台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平台稳定运行。
(二)故障处理:发现故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故障排除。
(三)数据备份:定期对网络信息数据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四)系统升级:根据需要,对网络平台进行升级,提高系统性能。
部门新闻发布工作制度

部门新闻发布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部门新闻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新闻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提高部门形象和舆论引导能力,根据党和国家关于新闻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新闻发布,是指通过新闻发言人或其他授权形式,运用新媒体、单位门户网站等平台,发布相关信息、表达观点立场、回应社会关切、解答公众疑问及与公众进行沟通相关工作。
第三条部门新闻发布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利益。
(二)依法依规发布信息,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新闻宣传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三)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地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服务公众需求。
(四)注重新闻发布质量和效果,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
第四条各部门应当明确新闻发布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新闻发布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
二、组织管理第五条部门新闻发布工作由部门新闻发言人负责,新闻发言人由部门负责人或者经部门负责人授权的其他人员担任。
第六条部门应当设立新闻发布团队,负责新闻发布的具体工作,包括新闻素材的收集、整理、编写和发布等。
第七条部门新闻发布团队应当定期开展新闻发布业务培训,提高新闻发布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三、新闻发布流程第八条部门新闻发布应当实行审批制度,新闻发布稿件应当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九条新闻发布稿件应当由部门新闻发布团队负责编写,必要时可以邀请专业人员进行撰写。
第十条新闻发布稿件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部门工作情况和动态,不得发布虚假信息。
第十一条新闻发布稿件应当经过初步审核,确保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部门规定,符合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第十二条部门新闻发布应当实行三审制度,稿件经过初步审核后,应当由部门负责人进行二审,最后由新闻发言人进行三审。
第十三条审核通过的新闻发布稿件应当由新闻发言人进行发布,或者由新闻发布团队指定的人员进行发布。
四、新闻发布形式和渠道第十四条部门新闻发布形式包括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报会、记者招待会等。
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一、概述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确保信息发布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合法性,维护组织的形象和利益而制定的管理规范。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内部以及对外发布的各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告、新闻稿、宣传材料等。
二、信息发布的核心原则1.准确性和真实性:发布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客观,严禁故意虚假和失实的信息。
2.时效性和敏感性:根据信息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确保信息发布及时、迅速,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3.合法性和合规性:信息发布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4.保密性和权限管控:对于涉及商业秘密和敏感信息的发布,必须严格控制权限,确保信息不被泄露。
三、信息发布流程1.信息编写:由信息发布部门负责编写信息内容,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编写内容时要确保准确、简明扼要。
2.信息审核:经过编写后的信息需要经过审核,由审核人员负责检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合规性。
3.信息批准:审核通过的信息需要由主管领导或指定人员进行批准,确保发布的信息符合公司的整体策略和形象。
4.信息发布:批准通过的信息将由信息发布渠道进行发布,可通过公司网站、社交媒体、新闻媒体等进行传播。
5.信息监测:发布后的信息需进行监测,及时关注公众的反馈和评论,做好信息的维护和回应。
四、信息发布责任与违规处理1.信息发布责任:信息发布部门负责信息内容的准备和撰写,审核人员负责审核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主管领导负责信息批准,各部门需配合协作。
2.信息发布违规处理:对于故意发布虚假信息、侵犯他人权益、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将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进行内部纪律处分。
五、信息发布风险防控1.危机信息管理:建立应急预案,对于突发事件或负面信息,及时启动危机管理机制,进行危机公关处理,减少负面影响。
2.舆情监测与分析:定期进行舆情监测,及时了解公众对公司的关注与评论,以便进行针对性的信息发布和回应。
3.网络安全保障:加强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保护公司敏感信息不被非法获取和篡改,及时处理网络攻击和信息泄露事件。
信息发布管理规定流程

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为使教育局门户网站和微信管理平台在信息化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加强对网站的管理,保证其安全、有效、可靠地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根据信息化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实行信息审批制度,信息和相应的审批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办理”的原则;第二条网站的信息发布由宣传科统一负责;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各单位负责提供本单位的相关信息,具体责任根据各单位工作职责划分;第三条宣传科负责监督、审核网站内容;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各单位,所提供的内容需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办公室或宣传科审核统一发布;相关我局重大新闻和重大事件的发布必须经办公室或宣传科主管领导审核后,请示分管局领导或局长,批准后方能正式发布;第四条局机关办公室和宣传科对所有上传的涉及局新闻、政策、法规等重要信息负有责任;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各单位,对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负有责任;第五条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严禁涉密信息上网;各有关部门应制定上网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制度,规范上网信息发布流程;一般情况下,拟上网发布的信息由拟稿人拟稿后须经科室初审、单位分管领导把关后方可发布,未经审核批准的信息不得上网;第六条信息审核内容包括:上网信息有无涉密问题;上网信息目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信息中的数据是否准确;是否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等;上网信息出现安全问题的,要追究信息发布部门的责任;第七条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各单位信息采集人员只能操作自己所负责的相关业务内容,不得擅自修改、删除、发布其他采集人员所采集的信息;否则将追究信息采集人员和所在处室负责人的责任;第八条局机关及所属各单位信息采集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制度,不从事与身份不符的活动,各单位信息采集人员按照权限,采集自己所负责的相关栏目文档;第九条局机关相关人员不得利用门户网站散布含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不得宣扬暴力、色情等内容;网站的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守网站各功能的使用说明和使用协议;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网站为充分保护用户的个人隐私、保障用户信息安全,特制订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尊重并保护用户的个人隐私,除了在与用户签署的隐私保护协议和网站服务条款以及其他公布的准则规定的情况下,未经用户授权不随意公布和泄露用户个人身份信息;2、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网络信息安全培训并进行考核,使网站相关管理人员充分认识到网络安全的重要性,严格遵守相应规章制度;;3、对用户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并承诺未经用户授权,不得编辑或透露其个人信息及保存在本系统中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4、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网站服务协议规定;5、②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有必要向相关法律部门提供备案的内容;6、③因维护社会个体和公众的权利、财产或人身安全的需要;7、④为维护用户及社会公共利益、本网站的合法权益的需要;8、⑤其它符合需要公开的相关要求;4、用户应当严格遵守网站用户帐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并对自己的用户账号、密码妥善保管,定期或不定期修改登录密码,严格保密,严禁向他人泄露;5、每个用户都要对其帐号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用户同意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安全漏洞的情况,有义务立即通告本网站;6、如用户不慎泄露登陆账号和密码,应当及时与网站管理员联系,请求管理员及时锁定用户的操作权限,防止他人非法操作;在用户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有效凭据并审查核实后,重新设定密码恢复正常使用;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并形成规范化管理,并成立由单位负责人、其他部门负责人、信息管理主要技术人员组成的网络信息安全小组,并确定至少两名安全负责人作为突发事件处理的直接责任人;信息技术外包服务安全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1、为加强单位信息技术外包服务的安全管理,保证单;2、本制度所称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是指单位以签订合;3、安全管理是以安全为目的,进行有关安全工作的方;4、外包服务安全管理遵循关于安全的所有商业准则及;第二节外包服务范围:5、外包服务包括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运行维护服务、;6、咨询服务:根据单位的信息化建设总--------------------------------------------------------------------------------信息技术外包服务安全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1、为加强教育局整体信息技术外包服务的安全管理,保证教育局信息系统运行环境的稳定,特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所称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是指教育局以签订合同的方式,委托承担信息技术服务且非本单位所属的专业机构提供的信息技术服务,主要包括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运行维护服务、技术培训及其它相关信息化建设服务等;3、网络安全管理是以网络安全为目的,进行有关网络安全工作的方针、决策、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职能,合理有效地使用人力、财力、物力、时间和信息,为达到预定的网络安全防范而进行的各种活动的总和,称为网络安全管理;4、外包服务安全管理遵循关于网络安全的所有商业准则及适当的外部法律、法规;第二节外包服务范围5、外包服务包括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运行维护服务、技术培训等;6、咨询服务:根据省教育厅与市政府的信息化建设总体部署,协助教育局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实施方案;对局机关现有的信息技术基础架构、设备运行状态和应用情况进行诊断和评估,提出合理化的解决方案;根据局机关的实际情况提出备份方案和应急方案;7、运行维护服务:软硬件设备安装、升级服务;硬件设备的维修和保养;根据局机关网络业务变化,提供应用系统功能性的需求解决方案及执行服务;系统定期巡检和整体性能评估;日常业务数据问题的处理服务;其它运行维护服务;8、技术培训:根据局机关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第三节外包服务安全管理9、外包服务安全管理应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应用确保信息安全的技术手段,建立权责明确、覆盖信息化全过程的岗位责任制,对信息化全过程实行严格监督和管理,确保信息安全;10、成立由局分管领导同志信息化外包管理组织,明确信息化管理的部门、人员及其职责;11、建立信息建设安全保密制度,与外包服务方签订网络安全保密协议或合同,明确符合安全管理及其它相关制度的要求;并对服务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12、制定信息化加工过程管理、信息化成果验收与交接、存储介质管理等操作规程或规章制度;13、外包服务方的人员素质、技术与管理水平能够满足拟承担项目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安全资质管理;14、信息中心配备专人负责安全保密工作,负责日常信息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对服务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安全性监督与评估,采取安全措施对访问实施控制,出现问题应遵照合同规定及时处理和报告,确保其提供的服务符合单位的内部控制要求;15、对外包服务的业务应用系统运行的安全状况应定期进行评估,当出现重大安全问题或隐患时应进行重新评估,提出改进意见,直至停止外包服务;16、使用外包服务方设备的,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17、在重要安全区域,对外部服务方的每次访问进行风险控制;必要时应外部服务方的访问进行限制;第四节附则18、本制度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19、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机关事业单位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1. 引言2. 审核目的机关事业单位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的主要目的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审核人员将对网站发布的信息进行查证和核实,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确保信息的合法性:审核人员将对网站发布的信息进行法律合规性审核,确保信息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确保信息的规范性:审核人员将对网站发布的信息进行规范性审核,以确保信息的语言、格式和排版等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排除安全风险:审核人员将对网站发布的信息进行安全性审核,以排除潜在的安全风险和漏洞。
3. 审核流程机关事业单位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如下:1. 信息提交:网站编辑人员将准备好的信息提交给审核人员,包括文本内容、相关资料和附件等。
2. 初步审核:审核人员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关注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确保信息来源可靠、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
3. 格式审核:审核人员对信息的语言、格式和排版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规范性和可读性。
4. 安全审核:审核人员使用安全工具对信息进行安全性检查,排除潜在的安全风险和漏洞。
5. 终审:审核人员对审核通过的信息进行终审,确保信息质量,并准备发布。
4. 审核人员要求机关事业单位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的人员应具备以下要求: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要求的知识,能够判断信息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与网站编辑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作。
具备信息安全知识,能够识别潜在的安全风险和漏洞。
具备责任心和严谨的工作态度,能够保证审核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5. 审核记录和反馈审核人员应对每次审核进行记录,并向网站编辑人员反馈审核结果。
审核记录包括审核日期、审核人员、审核结果等信息。
对于未通过审核的信息,审核人员应向网站编辑人员提出修改建议和改进意见,并等待修改后重新提交。
6. 审核制度的监督和改进为了确保审核制度的有效性和稳定性,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
可以通过定期的审核结果评估和内部审计等方式,对审核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
图11政务信息发布流程图

图12:农业系列职称评定流程图图13:参与研究制定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信贷和保险等政策流程图图14:市农委财务专项资金使用监督流程图图15-1: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流程图图15-2:市农委国有资产监管流程图图16:指导全市农业、畜牧、水产单位的财务会计和农牧渔场(站)财务管理工作流程图图17: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及指导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及农村土地流转流程图图18: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流程图图19:指导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及“三资”委托代理流程图图20:指导、扶持、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流程图图21:组织农村经济收益分配及农民收入监测统计流程图图22: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奖补资金兑现流程图图23:农业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流程图图24:农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流程图自接到投诉,举报之日起30日内告知核查结果图25: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及队伍建设流程图图28:农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流程图图29: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执法流程图-→-→-→-→-→图30:研究提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流程图↓↓↓↓↓↓↓↓图31: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申报和管理流程图↓↓↓↓↓↓↓↓图32:创建现代农业示范区流程图↓↓↓↓↓↓↓图33:农业区划工作流程图↓↓↓↓图34: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形势分析流程图↓↓↓↓图35:市新农村建设指导与协议流程图↑ 工作汇报 ↑↓ 指导协调↓图36:省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监督检查流程图↓↓↓↓图37: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特色农产品开发规划及政策措施流程图↓↓↓↓↓图38: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工作流程图↓↓↓↓↓图39:名牌农产品推荐、申报、管理工作流程图↓↓↓图40:农业产业化和特色农产品项目管理流程图↓↓↓↓图41: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相关工作流程图↓↓↓↓图42:农业招商引资管理工作流程图↓↓图43 :参与拟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流程图图44:参与研究制定有关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政策流程图图45:农业基点统计流程图图46:制定蔬菜产业发展政策流程图图47:组织编制全市蔬菜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流程图图50:参与拟订农业各产业的地方性技术标准及产品质量标准流程图图51:监测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流程图图52:协调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流程图图48:开展蔬菜“三新”技术(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的研究、引进与示范推广流程图—46 —图49:为蔬菜生产者提供物资、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参与全市蔬菜技术培训工作流程图—47 —图53: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监督管理流程图—48 —图54:农业科技成果管理流程图—49 —图55:农业科技术培训和农业技术推广流程图—50 —。
人民医院网站微信发布信息流程制度

人民医院网站微信发布信息流程制度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院微信公众号运营情况,特制定本流程。
一、为保证我院微信公众号平台及时准确地发布医疗卫生工作动态和最新工作举措,规范医院微信公众号工作流程,提升公众号平台质量,特制订本流程。
二、微信公众号管理员为“卫生人才交流中心”的管理人员,负责统筹协调本部门微信公众号的建设、维护与日常管理,是本院微信公众号运营的第一责任人。
三、本流程适用于本院开通微信公众号后发布信息的全过程。
四、微信公众号管理员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单位微信公众号管理规定在“微信公众平台”栏目中发布内容,严禁以个人名义私自发布医疗卫生类广告、推销商品等不良信息。
五、微信公众号需实名注册,用户名、头像、签名应简洁明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要求;账号设置及认证方式与本单位经营业务、组织机构代码一致。
六、微信公众号管理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和行政管理能力,对所发布的内容进行初审和复审,防止内容违法违规和不良信息的发布。
七、各科室/部门信息需由科室主任签字同意并上报微信平台管理员,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发布或更改,擅自更改的视为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及科室/部门管理规定。
八、微信公众号的文章发布形式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
各类文字内容发布至科室/部门微信公众号平台,若内容涉及到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食品、卫生材料、试剂耗材等科研项目成果,还须经过市场部的书面审核及盖章。
若发布的内容为保健、养生知识,应按照医院《保健养生管理制度》执行。
九、对已发布内容需要删除的,由微信平台管理员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或根据科室申请进行审批。
十、各科室应积极配合、监督,提高宣传意识和能力,做好本单位相关政策、措施、活动等内容的宣传,同时也应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服务的意识。
十一、因违反此流程规定而导致严重后果的,将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网站 信息发布 管理制度

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网站信息发布行为,维护网站信息传播秩序,提高网站内容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司旗下所有网站的信息发布管理,各网站负责人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需经过相关部门的讨论和批准,并由网站管理员负责执行。
第二章网站信息的发布内容第四条网站信息发布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含有政治敏感内容、淫秽色情内容、暴力恐吓内容等不良信息。
第五条网站信息发布内容应当真实可靠,严禁发布虚假信息、误导性信息以及侵犯他人权益的内容。
第六条网站信息发布内容应当符合网站主题及定位,保持与网站整体风格一致。
第七条网站信息发布内容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盗用他人作品、商标、专利等内容。
第三章网站信息的发布流程第八条网站信息发布需经过审核流程,由信息发布者提交信息发布申请,经过审核部门审核后方可发布。
第九条信息发布者需按照审核部门的要求填写信息发布申请表,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
第十条审核部门应当在收到信息发布申请后,及时进行审核并给出审核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
第四章网站信息的发布管理第十一条网站信息发布者应当严格遵守网站信息发布规定,确保发布内容的合法合规。
第十二条网站信息发布者应当保证信息发布内容的质量,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三条网站信息发布者在发布信息时应当注明信息来源,并尊重原始信息的版权。
第五章网站信息的发布责任第十四条网站信息发布者应当对所发布的信息内容负有法律责任,严禁发布违法信息。
第十五条网站信息发布者对所发布的信息内容负有审核责任,应当对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第十六条网站信息发布者在发布信息时若产生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网站信息的发布监督第十七条网站信息的发布监督由审核部门和管理部门共同负责,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网站信息发布者需配合审核部门和管理部门进行信息发布行为的监督检查,提供必要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