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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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最新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二十七、评估与修订
1.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分析实施效果,查找存在的问题。
2.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和完善管理制度,确保其科学性、实用性和前瞻性。
3.鼓励社会各界参与评估和修订工作,共同推动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
二十、实施与监督
1.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监督,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十二、紧急情况处理
1.发生二类精神药品丢失、被盗、被抢等紧急情况时,相关单位应立即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2.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制定二类精神药品紧急情况处理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
十三、国际合作与交流
1.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积极参与国际精神药品管理合作与交流,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经验。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处理能力。
3.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确保预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二十二、责任追究
1.对违反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监管不力、玩忽职守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3.对涉及刑事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确保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3.鼓励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开展二类精神药品知识普及,提高公众对药品安全的认识。
二十六、国际合作与交流
1.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在二类精神药品管理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2.参与国际会议、培训等活动,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
3.积极参与国际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提升我国在二类精神药品管理领域的国际影响力。

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三篇)

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三篇)

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精神药品是指用于治疗精神疾病、调节精神活动的药物,包括抗精神病药、抗抑郁药、镇静催眠药、抗焦虑药等。

由于这类药物的特殊性质,对其管理和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针对精神药品的管理,我国实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其中以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为重点,下面就对这一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二类精神药品的定义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精神药品分为三类:一类精神药品、二类精神药品和三类精神药品。

其中,二类精神药品是具有一定副作用的精神药品,适用于医生的处方和指导下使用。

具体而言,二类精神药品是指能够调整精神活动、改变精神状态,对中枢神经系统产生影响的药物。

二、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1. 生产和销售许可制度根据《药品管理法》,生产和销售二类精神药品需要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书。

生产企业必须符合相关的生产要求和质量标准,并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销售单位必须在取得医疗机构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基础上,方可从事二类精神药品的销售,并要求销售单位建立详细的销售记录和销售档案,确保药品的追溯性。

2. 药品处方和购买限制二类精神药品必须经过医生的处方才能购买和使用,患者在购买时需要出示医生的处方。

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考虑患者的病情和用药需求,并注明使用方法、用量和使用期限等信息。

医生在开具处方时还要严格掌握药物的禁忌症和不良反应等信息,确保患者的安全。

3. 药品信息和警示语二类精神药品应在药品包装上标注相应的药品名称、生产企业、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处方药物标志以及使用和存储的注意事项等信息。

药品的说明书应该详细介绍药物的适应症、禁忌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等内容,以便患者正确使用。

4. 药店销售管理药店销售二类精神药品必须在有药师或医生指导的情况下进行。

在销售过程中,药师或医生应向患者提供合理的用药建议,并告知患者药物的禁忌症、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

药店应建立销售二类精神药品的档案,并进行定期归类整理,以备药品的追溯和监管。

2024年二类精神药品购进管理制度(四篇)

2024年二类精神药品购进管理制度(四篇)

2024年二类精神药品购进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强化二类精神药品的管控,依据《____药品管理法》、《____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以及《____品、精神药品的处方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医疗单位需遵循精神药品采购计划,仅能从指定经营单位购入。

购入的精神药品仅限本单位内部使用,禁止转售。

第三条、医生应基于医疗需求合理使用精神药品,杜绝滥用。

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般不超过七日用量。

若患者如癫痫、精神病等特殊情况需长期服用,二类精神药品口服剂型的门诊处方量可延长至三十日。

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开具二类精神药品处方。

第四条、使用二类精神药品需开具专用处方,确保书写规范、字迹清晰。

处方须注明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等信息,并由开方医师签名,双人核对后方可调配。

不符规定的处方,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

处方保存期限为两年。

第五条、二类精神药品需单独存储,定期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药品破损或缺失,需书面报告药剂科主任,经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处理。

第六条、各病区及手术室需根据实际医疗需求申报二类精神药品备用量,经____品、精神药品管理小组批准后,至住院药房办理备案并领取。

同时建立二类精神药品备用基数管理台帐。

第七条、临床科室需使用二类精神药品时,应指定专人至指定部门领取并妥善保管。

药品每日按医嘱单发放一日用量,出院带药及特殊情况凭医嘱单和专用处方领取。

第八条、若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二类精神药品质量问题或不良反应,应立即向药剂科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如发生失窃事件,须及时向院长、保卫科及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024年二类精神药品购进管理制度(二)一、经营单位在运输二类精神药品时,务必在货运单据上明确标注该药品的准确名称,并在发货记录区域加盖相应的类别专用印章,例如“二类精神药品专用章”,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无误。

二、在运输二类精神药品的过程中,必须确保整件包装的完整性,严禁出现破损情况。

对于零散药品,需进行单独包装并封箱处理,同时附上醒目的标识,以资识别。

2024年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章制度(四篇)

2024年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章制度(四篇)

2024年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章制度为加强二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管理,防止上述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根据《特殊药品管理条例》以及药品相关流通法律、行政规章。

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现制订二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专项管理制度,请各部门按照本制度规定严格执行:一、所涉及的药品范围:国家特殊药品目录中所列的二类精神药品,具体品种见附页。

该类药品除按照国家对一般药品进行经营管理外,还应符合下列管理要求:二、二类精神药品的采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司必须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批准文号等有关资质的生产企业以及具备经营二类精神药品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该类药品。

在采购该类药品前采购部门应及时做好首营资料的收集、报批、备案工作,质管部门在对上述资料审查合格后需将该类药品的有关资料存档。

在完成首营资料的审批后方可购进该类药品。

三、二类精神药品的验收入库:该类特殊管理的药品到货后,验收员应及时分辨出该类药品,如有特殊储藏要求的应立即按照其储存条件放入相应库的待验区中,最大限度的保证该类药品的质量。

在依照验收程序对该类药品进行实物验收合格后应及时通知仓库上架入库。

仓库应将该类药品及时存放于设置了双人、双锁的专库中。

对不符合运输储存要求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该类药品验收员应拒收并立即通知质量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四、二类精神药品的保管养护:养护员将该类药品列为重点养护品种,按照重点养护品种的标准进行养护。

当在库药品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时应及时上报质量管理部门。

储运部指定专人对该类药品进行保管。

在库保管时如发现该类药品出现短少后应立即注意保护现场并通知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在确认后应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门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情况严重的应立即报告当地药监和公安部门。

在发货出库时应双人复核合格后方可出库。

出库复核记录上由拣货员、复核员签全名存档备查。

当出现错发、多发该类药品时储运部有关人员应及时追回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章制度(5篇)

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章制度(5篇)

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章制度以下是一个关于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的规章制度的例子: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生产、经营和使用二类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二类精神药品是指对中枢神经系统起有效作用,可影响精神活动的药品。

第四条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应符合药品的质量、安全、有效和合理使用的原则。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五条生产二类精神药品的企业应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并严格按照GMP要求组织生产活动。

第六条生产二类精神药品的企业应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可控。

第七条生产二类精神药品的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药品检验和监测机制,确保产品符合药品质量标准。

第八条生产二类精神药品的企业应加强对原辅料和包装材料的管理,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

第九条生产二类精神药品的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药品生产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追溯可行。

第十条生产二类精神药品的企业应定期进行自查和外部质量评价,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一条经营二类精神药品的单位应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经营二类精神药品的单位应建立药品追溯和流通监管系统,并确保药品流通环节安全可控。

第十三条经营二类精神药品的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及时更新库存信息,确保药品的可供性和有效性。

第十四条经营二类精神药品的单位应加强对销售人员的培训和资质管理,确保药品销售合法合规。

第十五条经营二类精神药品的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上报不良反应信息。

第十六条经营二类精神药品的单位应配备专业药师,提供药品咨询和指导服务。

第四章使用管理第十七条二类精神药品的使用应由医疗机构临床医生开具处方,并按照规定在药品监管平台进行电子处方备案。

第十八条二类精神药品的使用应按照医疗机构规定的剂量、疗程和使用时机进行,并加强药品使用的监管和控制。

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章制度模版(三篇)

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章制度模版(三篇)

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章制度模版一、背景和目的1.背景精神药品是用于治疗心理和精神障碍的药物,具有重要的临床应用价值。

但是,由于其特殊性,过度或不当使用可能会导致药物滥用、依赖、副作用等问题。

为了合理、安全地管理精神药品使用,保障人们的身心健康,制定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章制度至关重要。

2.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确保其合理的使用和安全性,提高药物治疗效果,保障患者的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范围和定义1.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精神药品的生产、销售、配送、处方和使用的医疗机构、药品企业、医护人员及患者。

2.定义2.1 二类精神药品:指属于精神类别的药物,用于治疗心理和精神障碍的药品。

2.2 生产单位:指合法经营的药品生产企业或外资企业。

2.3 销售单位:指合法经营的药品销售企业或药品零售商。

2.4 医疗机构:指具有合法资质的医院、诊所、卫生院等。

2.5 医护人员:指具有合法执业资格的医生、药师、护士等。

三、二类精神药品的生产和销售管理1.生产管理1.1 生产单位应具备相应的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并经常进行生产设施的检测和维护。

1.2 生产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1.3 生产单位应定期对药品进行质检,确保药品的质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1.4 生产单位应建立严格的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问题。

2.销售管理2.1 销售单位应受理来自生产单位或其他合法渠道的合格二类精神药品。

2.2 销售单位对销售的药品应进行记录,并妥善保存相关信息,确保销售过程的可追溯性。

2.3 销售单位应向购药者提供有关二类精神药品的说明书和警示信息,保证其知情权和选择权。

2.4 销售单位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药品的存放和销售符合规定,并及时清理过期药品。

四、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和配送管理1.处方管理1.1 医疗机构在为患者开具二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临床指南的规定进行,确保合理使用和临床需要。

2024年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2024年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2024年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章制度一、二类精神药品的购进必须向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合法生产或指定经营单位采购。

二、制定购进计划应以市场需要为基准,以销定进。

三、首营品种必须严格按首营品种管理制度办理有关手续。

四、签定购货合同时,必须注明质量条款、包装标志、运输注意事项等要求。

五、购进药品必须完整的做好记录,经办人、负责人应签名,记录妥善保存五年备查。

六、国家对精神药品实行管制。

二类精神药品验收管理制度一、严格按照法定现行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的条款,对购进的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二、验收二类精神药品应点验到最小包装,验收时必须双人在场,如发现质量可疑,应报质管科复查确认,必要时送当地药品检验所检验。

三、验收时,若原件短少,验收人员应及时写出报告,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附原装箱单向供货单位索赔。

四、验收人员有权拒收因包装破损对其质量造成不良影响的药品。

五、验收合格的药品应立即通知入库。

不合格药品置不合格区待处理。

六、认真做好验收记录,做到字迹清晰,内容真实、完整,记录有双人核对签字并妥善保存五年备查。

二类精神药品保管、养护管理制度一、二类精神药品的保管、养护必须设置专库或专柜,仓库(柜)的设施要牢固具有抗撞击力,同时应具有防火、防盗、报警等安全设施。

二、二类精神药品的储存要有明显标志,严格实行色标管理。

三、二类精神药品应专柜存放、专人专锁管理、专账记录、定期盘点,做到账货相符。

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满之日起不少于____年。

四、药品养护人员要做好二类精神药品的养护工作,库内要通风并有温控及除湿装置,以防药品霉变、潮解、变质,并认真做好养护记录。

五、药品养护人员发现药品质量有问题时,应立即挂黄牌停止销售,同时填写《不合格药品报告确认处理单》,及时上报质量管理科。

二类精神药品销售管理制度一、二类精神药品批发的供应对象为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批发企业、医疗单位、药品零售企业及其他单位。

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确保二类精神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保护民众的身体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从事二类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等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二类精神药品,是指具有缓解或改善某些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的药物,在使用过程中需要特别谨慎和管理的药品。

第四条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原则是严格控制,合理使用,确保安全有效。

第二章二类精神药品生产管理第五条二类精神药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2.具备良好的生产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体系。

3.具备适当的生产设备、技术和人员。

4.具备良好的监测、分析和检测手段。

第六条二类精神药品的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开展生产活动,并将相关文件和记录保存至少5年。

第七条二类精神药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的质量可控可追溯。

第八条二类精神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及时报送产品质量和安全监测情况,接受监督检查。

第三章二类精神药品经营管理第九条二类精神药品的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法律规定的经营资质。

2.具备良好的经营管理制度。

3.具备专业的经营人员。

4.具备适当的储存条件和设施。

第十条二类精神药品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对进货二类精神药品进行质量和数量的检验,并留存相应记录。

第十一条二类精神药品的经营企业应当对售出的药品进行记录和追溯。

第十二条二类精神药品的经营企业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储存设施,并保持储存环境的适宜条件。

第四章二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第十三条医疗单位和医生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使用二类精神药品:1.根据病情和患者需求,选择适当的二类精神药品进行治疗。

2.遵守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注意事项和剂量用法等相关要求。

3.对使用二类精神药品的患者进行随访和评估,并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第十四条医疗单位和医生应当建立患者使用二类精神药品的档案,记录用药情况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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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盛德医院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为规范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合理使用,杜绝滥用,防止意外发生及流入其他非法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以及《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我院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目前就开具苯二氮卓类药品规定如下:
1、首先对适应开具此药品的来诊者要求提供身份证、应当进行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登记,给予30天调整时间,8月26日起,不带身份证的来诊者,不予开具苯二氮卓类精神药品,请门诊医师做好解释工作。

2、苯二氮卓类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于精神分裂症、癫痫、严重失眠患者等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延长到一个月量(药品说明书剂量范围),但不得超出。

并且医师应当在病历及处方中写明诊断及使用理由。

3、为病人开具苯二氮卓类精神药品时每次拿药最多不能超过100片。

开具二类精神药物注射剂型时,只能开具一日用量。

4、严禁冒名、借用他人挂号户名、搭车开药。

(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5、药房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格保管,合理应用,杜绝滥用。

药房管理第二类精神药品应设专柜储存,并建立专用账册,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专用账册的保存有效期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6、对违反规定滥用苯二氮卓类精神药品者,药房有权拒绝发药,并
及时向院领导及时报告。

药剂人员在调配苯二氮卓类精神药品时,要严格审查处方,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拒绝调配。

7、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
目前我院苯二氮卓类精神药品目录:
1、西泮类:奥沙西泮、劳拉西泮、氯硝西泮、氯硝西泮注射液、地西
泮注射液等。

2、阿普唑仑、艾司唑仑等。

3、佐匹克隆(2013年版目录将佐匹克隆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

十、本规定于2018年8月1日起执行。

曲阜盛德医院
2018年0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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