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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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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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10-20 18:43:00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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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教〔2009〕62号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办),市直各学校、局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改进各级教育部门、市直学校(单位)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请示报告制度

1、重大事项报告。各县区(管委会)教育部门、市直各学校(单位)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下列情况必须及时报告:贯彻省、市教育主管部门重大决策部署和落实的情况;每年工作要点和工作总结;重大专项工作和主办、承办重大活动情况;本级党委、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新出台的重大教育政策和重大教育政策调整、变动的情况;对上级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和重大政策调整变动的反映;其他需要上报的重大事项。

2、紧急情况报告。各县区(管委会)教育部门、市直各学校(单位)遇有紧急重大情况,要在及时处理的同时,立即向市教育局报告,并保持通讯畅通,随时续报事件的发展和处理情况。凡是迟报、漏报、瞒报紧急重大情况的,将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

究主要领导责任。

3、专项报告。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召开的会议、发布的文件,凡是明确要求报告时限的,要按时报告。工委、局领导同志批示事项,凡是要求报告结果的,有时限要求的严格按时限要求办结并报告;没有时限要求的,一般应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报告;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查办时间的,要及时报告原因和进展情况。

4、外出报告。市直各学校(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外出离开本市的,必须提前向市教育局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外出;其他领导外出,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请示报告。市直各学校(单位)组团外出考察的,要提前一周报市教育局审批,并按规定报市委反腐办备案。

二、加强日常办公管理

1、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各县区(管委会)教育部门、市直各学校(单位)要认真落实机关工作人员“四要四不得”要求,即要坚守岗位,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或脱岗、串岗;要尽职尽责,不得做与业务工作无关的事情,禁止使用办公设备娱乐(玩游戏、看影视片或小说等)、聊天、进行股票、基金、彩票交易和信息查询等;要热情服务,不得态度冷漠、作风简单粗暴;要务实高效,不得推诿扯皮、刁难或拖拉办事。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一律按照规定程序先予以效能告诫,再视情节轻重作其它处理。要认真执行福建省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十条禁令”,即:严禁截留、侵占、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严禁设立“小金库”或设置账外账;严禁用公款滥发福利、补贴;严禁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严禁擅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严禁强制、搭车收费和摊派钱物;严禁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捐资赞助费;严禁组织有偿办班补课;严禁擅自印制和征订教辅材料;严禁借代办费牟取个人和小团体利益。违反“十条禁令”者,经查实一律给予纪律处分或降职、免职等组织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各县区(管委会)教育部门、市直各学校(单位)要把做好信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对待,切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要结合实际相应制定信访工作预案,坚决防止突发性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要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对一些可能引发赴京赴榕上访的重点信访问题,要明确挂钩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做好防控、化解工作。对因化解不力、防控不到位或协访不及时、处置不得力酿成不良后果的,要“倒查责任”,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

3、加强值班工作。各县区(管委会)教育部门、市直各学校(单位)值班电话必须安排专人值守,严禁出现值班电话无人接听现象;各县区(管委会)教育部门、市直各学校(单位)主要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必须保证个人通讯工具24小时开机。国家法定节假日,各单位、各校要安排人员认真做好值班工作,并按照上级要求,及时报告节假日期间有关情况;市直各学校要在每年寒暑假放假前一周主动上报寒暑假学校值班安排表。

4、严肃会风会纪。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召开的各类会议,各县区(管委会)教育部门、市直各学校(单位)必须

严格按会议通知要求派员参加,不得无故缺会,不得随意替会,更不得旷会;确因公事无法参加会议的,要在会前书面向会议主办单位请假。对无视会议纪律、无故缺席会议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

5、规范各类邀请事项。各县区(管委会)教育部门、市直各学校(单位)开展的各项重大活动,需邀请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领导出席的,应按隶属关系正式行文请示,不得以请柬代替公文。各县区(管委会)教育部门、市直各学校(单位),直接向市教育局行文请示;其他各级各类学校,应经所属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以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名义向市教育局行文请示,市教育局不受理县区(管委会)所辖学校越级邀请事项。各级各类学校校庆活动,按照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校庆管理的通知》(莆教〔2007〕综71号)执行。

三、做好绩效管理工作

1、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各县区(管委会)教育部门、市直各学校(单位)要结合实际,围绕本单位职能职责,建立健全包括绩效目标落实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绩效数据采集、分析制度、绩效评估制度、绩效激励与改进制度和绩效结果运用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绩效管理机制;要把绩效管理制度作为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努力建立以目标为导向、以实绩为核心的绩效评价体系。

2、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各县区(管委会)教育部门、市直各学校(单位)要在完善规章制度上下功夫,进一步修订完善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学习、考勤、值班、去向告知等制度,建立切实可行而又

能持之以恒的长效制度, 确保管理上有章可依,有规可循。

3、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各县区(管委会)教育部门、市直各学校(单位)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全面落实首问首接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对干部任用、职称评聘、收费以及入学、招生录取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办事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

4、严格责任追究。各县区(管委会)、市直各学校(单位)要切实加强岗位管理、监督和考核,对串岗溜岗、消极怠工、敷衍应付等现象要及时发现、严肃处理。若因工作人员违反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导致市教育局绩效评估总分被扣分,市教育局将要求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作出书面说明;若因违反有关规定导致市教育局被“黄牌警告”,并在年度绩效评估等级认定上被降低评估等级的,市教育局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四、规范公文处理工作

1、规范文体格式。各县区(管委会)教育部门、市直各学校(单位)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及省、市有关规定,加强对制发公文的审核把关,不仅要把好公文的内容关,确保内容和观点正确;同时要把好公文的格式文字关,确保格式标准规范,文字通顺准确,文件印制清晰整洁,用纸用墨符合归档要求。要严格区分请示、报告等文种。凡向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请求指示、批准的事项,应当用“请示”上报,请示件应一文一事。向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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