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办法_8421
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办法

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办法背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各行各业都在不断地向前发展。
人才是企业和组织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而中层干部是组织管理中的核心因素,对组织的发展和稳定起着重要作用。
因此,机关部门需要有一套科学的选拔机制,来评选出优秀的中层干部,以支持组织的可持续发展。
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办法就是为了满足这个需求而设立的。
目的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办法的目的是为了有效选拔机关中层干部,加强对机关中层干部岗位能力的测试,提高机关中层干部的组织管理能力,实现机关中层干部和机关组织的双赢局面。
选拔工作的组织机构1.选拔工作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机关主要领导和权威专家组成,其中主要领导是领导小组的主要责任者。
2.选拔工作组织部门:发起竞争上岗的单位的人事部门负责组织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实施。
招聘条件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资格证书,中层干部岗位管理相关工作经验2年以上。
2.良好的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以及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判断力和领导能力。
4.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招聘流程1.报名:符合条件的中层干部可通过相应的招聘网站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和个人履历表,详细说明自己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2.考试:应试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考试地点和时间由招聘单位组织。
3.面试:笔试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通过者进入体检环节。
4.体检:笔试和面试合格后,进入体检环节,经医院体检符合岗位要求(或缺陷可以适应岗位)者进入综合测评环节。
5.综合测评:招聘单位组织综合测评工作,除技能测试以外,还应包括心理测评、个人品行和道德测评等其他内容,评估中层干部的能力和素质。
6.确认人选:招聘单位根据竞争上岗的评审结果,评选出人选,并公示招聘公告,通知人选参加组织考察。
竞争上岗工作的奖惩制度1.招聘单位将对参加竞争上岗的中层干部进行综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确定中层干部在招聘单位的岗位及职级,并给予相应的薪酬待遇。
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范文(三篇)

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范文为进一步加强局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____做好新一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____通知》(县委办〔____〕____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做好新一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以____、____大以及____为指导,全面落实____,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竞争上岗、择优任用、双向选择、优化组合等手段,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激励机关干部爱岗敬业,奋发向上,促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把我局机关效能建设推向新水平。
二、竞争上岗的职位职数本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职数共____个。
其中中层正职____名,分别是综合科科长____名、管理科科长____名;中层副职____名,分别是培训中心主任____名、综合科副科长____名、管理科副科长____名。
三、竞争上岗对象和资格条件(一)对象竞争上岗的对象为局机关事业人员(二)资格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观念,有竞争岗位所必备的政策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2、大专以上学历。
3、中层干部最高任职年龄为男____周岁、女____周岁,在竞争上岗时不能再任满____年的,不再参加竞争上岗。
提拔担任中层职务的,应能任满一个任期。
年龄计算时间截止____年____月____日。
4、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原则上应当逐级晋升,一般需在竞争职位的下一级职位任满____年,且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比较突出,在下一级职位任满一年,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可破格晋升:(1)近三年内获得两次以上县级以上综合性荣誉;(2)由组织选派到县外条件艰苦地区工作一年以上;(3)因单位中层干部队伍结构需要配备的非中共党员干部;(4)专业性较强岗位紧缺的人才;(5)在处理重大危机、重大事件中表现特别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
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

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布日期】2004.04.08•【文号】•【施行日期】2004.04.08•【效力等级】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组织建设正文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制定方案、报名与资格审查第三章笔试与面试第四章民主测评与组织考察第五章任职第六章纪律与监督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竞争上岗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
本规定主要适用于选拔任用中央、国家机关内设的司局级、处级机构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机关或者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领导成员。
涉及重要机密和国家安全的职位,按照法律、法规不宜公开竞争的职位,不列入竞争上岗的范围。
第三条通过竞争上岗选拔党政机关内设机构领导成员,一般在本机关内部实施,也可根据需要允许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
第四条竞争上岗工作必须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
第五条竞争上岗必须在核定的编制和领导职数限额内进行。
第六条竞争上岗一般应当经过下列程序:(一)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二)报名与资格审查;(三)笔试、面试;(四)民主测评、组织考察;(五)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六)办理任职手续。
笔试、面试与民主测评的操作顺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在本单位党委(党组)领导下,由干部(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章制定方案、报名与资格审查第八条竞争上岗应当制定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指导原则、竞争职位、任职条件、选拔范围、方法程序(含遴选方式)、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
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篇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为适应我院审判工作和司法政务工作的需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干部队伍。
竞争上岗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2、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3、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
二、竞争上岗的基本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忠诚人民的审判事业,坚持实事求是,作风民主,团结同志,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能正确行使审判职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和语言、写作能力。
4、熟悉人民法院审判和司法政务工作,积极肯干,具有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三、竞争岗位及名额根据我院中层干部及审判工作实际情况,本次中层干部竞岗职数为正职3名、副职7名。
具体名额如下:1、正职:刑庭庭长1名、立案庭庭长1名、审监庭庭长1名。
2、副职:城关镇法庭副庭长1名、康庄法庭副庭长1名、立案庭副庭长1名、审监庭副庭长1名、办公室副主任1名、监察室副主任1名、法警队副队长1名.四、任职资格1、竞争非业务部门职位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竞争业务部门职位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为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3、近三年未受任何党纪、政纪处分,且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4、竞争监察室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应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竞争法警队副队长应具有法警资格,竞争其他岗位应当取得法官资格。
5、竞争正职岗位,应具备任副职2年以上经历.五、基本程序1、制定方案。
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精选】

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精选】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如何制定?以下是XX收集的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仅供大家阅读参考!方案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为促进人才优化组合,建立干部能上能下、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机制,激发广大干部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推进全镇各项工作。
根据资委发5号关于印发《资中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资委办发214号关于转发《中共内江市委办公室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乡(镇)政府和事业单位职能调整的试行意见》的通知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
具体实施意见如下:一、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竞争上岗工作的领导,确保竞争上岗的顺利进行,成立陈家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
由镇党委书记郑建波为组长、黄平才、钟敏、李建立、黎香军、曹学云为副组长;张文远、陈涛、邓艳、张聪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钟敏任主任,邓艳任副主任,成员张聪。
二、竞争上岗原则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中层干部职位竞争上岗工作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进行。
2、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
竞争中,不论资排辈,不搞照顾,凭真才实学,注重平时工作实绩,择优选用。
3、平等竞争原则。
将中层岗位的职位、职数及竞争资格条件公布于众,实行公开平等竞争,不能优亲厚友。
4、群众公认原则。
竞争中要开展民主测评,考察时充分考虑群众意见和建议。
三、竞争上岗条件(一)基本条件1、政治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党、忠于国家,拥护政府,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组织领导、服从政令、遵纪守法。
2、业务条件: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指挥协调能力,悉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4、实际条件:本职工作完成出色,以身作则好,模范作用强,群众公认。
(二)资格条件1、凡属本镇在编的除党政班子成员外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行政事业干部职工。
2、必须具备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机关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机关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__市__区教育局局各科室:为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氛围,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__市__区党政机关内部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办法》(相组发〔20XX〕5号)、《关于加强区级机关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相组发〔20XX〕9号)和《关于加强区级机关中层干部职务任免管理的通知》(相组发〔20XX〕7号)的有关规定,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对我局部分中层领导职位实行竞争上岗。
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竞争上岗工作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附件1)。
(二)面试小组(评委)由本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区组织人事部门领导共5人组成,同时邀请区纪委有关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本次竞争上岗中层干部共1个职位,具体为:普教科(法制科)科长1名。
(一)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应为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或直属事业编制在职工作人员。
(二)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三)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应熟悉所报岗位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有一定的管理经历,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
(四)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中层副职岗位工作2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具有相关管理工作经验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一)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局中层干部现状,研究提出竞争上岗的工作方案并在局公示栏进行公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凡符合竞争上岗选拔范围和任职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竞岗,填写《__区教育局机关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报名表》(附件2),并明确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三)面试竞职人员抽签确定面试次序。
面试分演讲和答辩两部分,先进行演讲。
演讲内容为竞职人员自我介绍、任职优势及上岗后如何履行好工作职责等,演讲时间为不超过5分钟。
中层以上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

中层以上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中层以上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竞争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立和完善竞争机制,增强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场经济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
实行干部竞争上岗制度,使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真正做到能者上,庸者下,不仅是市场经济对企业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实现企业自我发展的内在需要。
第三条实行干部竞争上岗,必须在坚持政治标准的前提下,认真坚持和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公认"和"好中选优"的原则。
第四条从2000年起,除党群干部仍按规定实行任命和选任制外,新上岗的公司副职(含)以下、中层副职以上行政领导干部,将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的特殊要求,实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
第二章竞争上岗应具备的条件第五条竞争上岗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改革开放政策,具备与该职务相适应的政治理论和政策水平。
(二)思想解放,开拓进取,有胜任本职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和一定的实践经验,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清正廉洁,不谋私利;奉公守法;为人正直,办事公道;以身作则,艰苦奋斗。
(四)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能团结大多数人一道工作。
(五)热爱、安心在本企业工作,具有吃苦耐劳,勇于奉献精神,身体健康。
第六条竞争上岗应具备的资格:(一)参加公司副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岗位职务的竞争,一般应具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工龄、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或在下一级正职岗位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
(二)参加竞争公司助理、三副总师岗位职务的竞争,一般应具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工龄和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并在下一级正职岗位工作2年以上的经历。
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为做好本部空缺中层干部职位的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队伍活力,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十步”工作法》和《**市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本部实际,制定本次中层干部岗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把政治可靠、实绩突出、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群众公认的人才选拔到中层领导岗位上来,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二、基本原则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党管干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3、坚持人尽其才、用人所长、适人适岗的原则。
4、坚持德才兼备、以人为本原则。
三、人员范围本部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公务员。
四、竞争职位中共******科科长。
五、具体条件(一)任职基本条件参加竞岗的人员除必须具备《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同时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1、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胜任工作岗位的能力,具备较好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
2、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等次以上。
没有违反党纪政纪情况;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3、现任主任科员或任副科级(含待遇)两年以上(时间计算截止至20xx年7月31日,下同)。
4、年龄在5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六、工作机构成立本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有关事项进行决策、指导和协调。
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
七、实施步骤(一)方案讨论(7月27日)召开部长会议,讨论通过《中共**20xx年中层干部岗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二)公布方案(7月31日)《实施方案》经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后,由竞岗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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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党政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竞争上岗是党政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
中层干部是指乡镇和县直单位内设机构的股级干部。
本办法主要适用于选拔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的中层干部,县人大、政协办事机构的中层干部,县法院、检察院的中层干部,乡镇党委、政府的中层干部。
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应大力推行竞争上岗。
是否实行竞争上岗,由本单位党委(党组)决定。
第三条通过竞争上岗选拔党政机关中层干部,一般在本机关内部实施,也可根据需要允许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
第四条竞争上岗工作必须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
第五条竞争上岗必须在核定的编制和股级干部职数限额内进行。
第六条竞争上岗一般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 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二) 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 笔试、面试; (四) 民主测评、组织考察; (五) 党委(党组)讨论决定; (六) 办理任职手续。
笔试、面试与民主测评的操作顺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竞争上岗工作在本单位党委(党组)领导下,由本单位干部(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章制定方案、报名与资格审查第八条竞争上岗应当制定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指导原则、竞争职位、任职条件、选拔范围、方法程序(含遴选方式)、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
实施方案应当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由党委(党组)讨论决定。
第九条实施方案确定后,应当将主要内容在本机关及所属有关单位公布。
第十条参加竞争上岗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竞争职位的要求。
第十一条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自愿填报竞争职位,可只报一个志愿,也可兼报其他志愿。
报名时应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在报名过程中,应当允许报名人员查询各职位报名情况,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调整所报职位。
仅有个别人报名,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可不列入本次竞争上岗的范围,允许报考该职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第十二条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第三章笔试与面试第十三条竞争上岗应当进行笔试、面试并量化计分。
笔试、面试可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结合单位实际和内设机构业务特点命题。
笔试、面试结束后应将成绩通知本人。
第十四条笔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以及调研综合、办文办事、文字表达等能力。
笔试一般由本单位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面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应当根据需要采取适当的测评方法进行。
第十六条面试由面试小组实施。
面试小组一般由本单位领导、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相关单位领导及专家组成,一般不得少
于7人。
面试小组成员应挑选公道正派、政策理论或者专业水平高、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担任。
面试小组成员要实行回避制度。
面试前应当对面试小组成员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
面试应当允许本单位人员旁听。
第四章民主测评与组织考察第十七条对竞争上岗人员应当进行民主测评并量化计分。
民主测评结果应当通知本人。
第十八条民主测评主要对竞争者的德才表现及其对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评价,党政机关一般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中进行,单位规模较大、竞争者所在内设机构人员较多的,可在该内设机构中进行。
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
第十九条民主测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项,每项可细分为若干要素,每个要素划分为若干档次,每档确定相应的分值,由参加测评人员无记名填写评价分数,最后汇总计算每位竞争者的平均分数。
第二十条考察对象一般通过综合遴选的方式择优确定,即竞争者参加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各个环节的竞争,依据总分高低,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名单以及最低入围分数。
笔试、面试成绩可按照70%计入总分,民主测评结果可按照30%计入总分。
单位党委(党组)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计分办法。
参加竞争的人数较多时,可通过逐轮遴选的方式择优确定考察对象。
采用逐轮遴选方式,应当公布每轮遴选入围者的名单以及最低入围分数。
民主测评在笔试、面试之后的,可与组织考察结合进行。
确定考察对象时,可适当考虑竞争者的资历、学历(学位)及近年来年度考核情况等因素。
第二十一条对民主测评分数过低的人员,可不列为考察对象。
民主测评在笔试、面试之前的,对民主测评分数过低的人员,可取消其参加笔试、面试的资格。
第二十二条列入考察对象的人选数,应当多于竞争职位数。
第二十三条考察工作由本单位组织进行。
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原则,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第五
章任职第二十四条党委(党组)根据竞争者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的结果和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决定人选拟任职位,应当尊重本人所报志愿。
必要时,在听取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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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的基础上,可由组织统一调剂。
对没有合适人选的职位,党委(党组)可决定暂时空缺。
第二十五条对拟任人选要按照任前公示的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一般为7-10天。
第六章纪律与监督第二十六条竞争上岗必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本办法,并遵守下列纪律: (一)要确保竞争上岗的公开、公平、公正,不准事先内定人选; (二)要严格执行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三)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察情况、党委(党组)讨论情况等;
(四)面试小组成员要客观公正,不准打人情分; (五)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准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六)参加竞争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对竞争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情节严重的,可宣布竞争上岗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必须接受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以及县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接受本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干部、群众对竞争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有权向党组织或者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检举、申诉。
受理部
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八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实施竞争上岗,可参照本办法实施。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解释。
第三十
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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