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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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奖学金奖励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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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奖学金奖励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奖学金是指我校设立的用于奖励在校学生的单项奖学金和综合奖学金。

第三条奖学金的发放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第四条奖学金的设立和奖励范围根据学校的发展和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第二章奖学金的种类和标准第五条单项奖学金: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励在学习、科研、文体活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

第六条综合奖学金: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励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且在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

第七条奖学金的金额根据学校财务状况和奖学金设立的目的予以确定,并适时调整。

第八条奖学金的评选周期为每学期一次,特殊情况可适时进行。

第三章奖学金的评选条件第九条评选奖学金的基本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二)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四)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望。

第十条单项奖学金的评选条件:(一)在学习、科研、文体活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获得校级以上奖励;(二)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乐于助人。

第十一条综合奖学金的评选条件:(一)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成绩优异;(二)在学习、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三)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望。

第四章奖学金的评选程序第十二条奖学金的评选由学生所在学院组织实施,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十三条评选程序:(一)学生本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二)班级民主评议,推荐候选人;(三)学院组织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四)在校内公示获奖名单,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五)学校发放奖学金。

奖学金规章制度

奖学金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和表彰品学兼优的学生,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及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奖学金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为目标。

第二章奖学金种类及评选标准第四条奖学金种类:1. 国家奖学金:面向全国范围内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励标准及评选办法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 学校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奖励标准及评选办法由学校制定。

3. 专业奖学金:根据各专业特点设立,奖励标准及评选办法由各学院制定。

4. 特殊奖学金:针对在某一领域或项目中表现突出的学生设立,奖励标准及评选办法由相关部门制定。

第五条奖学金评选标准:1. 品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

2. 学习:学习成绩优异,课程考核成绩达到规定要求。

3. 实践: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表现突出。

4. 科研: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5. 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第三章奖学金评选程序第六条奖学金评选程序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 提名:各学院根据评选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提名。

2. 评议:学校成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提名学生进行评议。

3. 公示:评审委员会对评议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4. 确定: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正式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5. 颁发:学校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颁发奖学金证书及奖金。

第四章奖学金管理第七条奖学金管理实行学校、学院、班级三级管理。

1. 学校负责制定奖学金规章制度,监督评选工作,管理奖学金资金。

2. 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奖学金评选工作,协调解决评选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 班级负责收集学生信息,组织学生参与评选活动。

第八条奖学金资金来源:1. 国家财政拨款2. 学校自筹资金3. 社会捐赠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规章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大学奖学金制度模板

大学奖学金制度模板

大学奖学金制度模板一、奖学金概述大学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步,奖励在学术、科研、社会实践、艺术、体育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而设立的一种奖励制度。

奖学金的设立旨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优秀的人才。

二、奖学金种类和金额1.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2. 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年3.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4.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5. 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分别为2000元、1500元、1000元/年6. 三好学生奖学金:1000元/年7.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1000元/年8. 单项奖学金:500-1000元/年9. 特别奖学金:根据捐赠企业或个人意愿设定,金额不定10. 企业奖助学金:根据企业或个人意愿设定,金额不定三、奖学金评选条件1.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品行优良,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学术成绩优异,科研能力突出;(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

2. 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品行优良,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家庭经济困难,表现出色;(4)学术成绩良好,进步显著。

3. 学业奖学金:(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品行优良,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学习成绩优异,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排名靠前;(4)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

4. 三好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品行优良,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测评排名靠前;(4)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5)担任学生干部,工作成绩突出。

5. 单项奖学金:(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品行优良,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在某一特定领域取得优异成绩,如艺术、体育、科研等;(4)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

小学奖学金管理制度

小学奖学金管理制度

小学奖学金管理制度为了激励学生学习、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奖学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奖学金的设置1.学校奖学金包括“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优秀奖学金”等等。

2.一等奖学金适用于成绩优异、品德端正、积极参加社会活动的学生,数量不超过全校总人数的5%。

3.二等奖学金适用于成绩较好、品德端正、积极参加社会活动的学生,数量不超过全校总人数的10%。

4.三等奖学金适用于成绩较好、品德端正的学生,数量不超过全校总人数的15%。

5.优秀奖学金适用于其他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二条奖学金的评选1.奖学金的评选是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品德表现、社会活动参与情况等综合评定的。

2.学习成绩是奖学金评选的第一要素,成绩优秀的学生将得到更高的奖学金。

3.品德表现是奖学金评选的重要内容之一,学生的品德评价将直接影响奖学金评选的结果。

4.社会活动参与情况也是奖学金评选的重要内容之一,积极参与社会活动的学生将得到更高的奖学金。

第三条奖学金的发放1.奖学金一般在学年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发放。

2.学校将在学校网站和公告栏上公布获奖名单,并通知获奖学生前来领取奖学金。

3.奖学金的发放形式可以是奖学金证书、奖金、奖品等。

第四条奖学金管理1.获得奖学金的学生要继续努力学习,保持良好的品德表现,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否则可能被取消奖学金资格。

2.学校要对奖学金获得者进行定期考察,以及对其学业、品德、社会活动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评估。

3.获得奖学金的学生要认真对待获奖荣誉,树立正确的奖学金观,不骄不躁,不得以奖学金为荣,以失败为耻。

第五条奖学金管理的监督1.学校将对奖学金管理实行多层次、多角度的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将建立奖学金管理工作的定期考核机制,对奖学金的评选、发放等工作进行全面评估。

3.学校将定期公布奖学金的评选标准和评选结果,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评议。

第六条奖学金管理的奖励和惩罚1.对于在奖学金评选中有特别表现的老师和工作人员,学校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

大学毕业奖学金制度模板

大学毕业奖学金制度模板

毕业大学生奖学金制度模板一、奖学金设立的目的和意义为了激励我校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根据我国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设立毕业大学生奖学金。

奖学金的设立旨在奖励在学业、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应届毕业生,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奖学金的设立及金额1. 奖学金设立:毕业大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

2. 奖学金金额:一等奖学金金额为XX元;二等奖学金金额为XX元;三等奖学金金额为XX元。

三、奖学金的评选对象和条件1. 评选对象:我校当年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

2. 评选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认真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4)具备较强的领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为我校人才培养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四、奖学金的评选程序1.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根据评选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学院审核:各学院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评,确定推荐名单。

3. 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名单进行评审,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4. 公示:学校将最终获奖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5. 奖学金发放:奖学金发放仪式将在毕业典礼上进行,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

五、奖学金的管理和使用1. 奖学金的管理:奖学金的管理工作由学校学生工作部门负责,确保奖学金的评选和发放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 奖学金的使用:获奖学生可将奖学金用于支付学费、住宿费、书籍购买等与学业相关的费用。

3. 奖学金的监督:学校对学生使用奖学金的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奖学金用于学业发展。

六、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学校奖助学制度

学校奖助学制度

在我国,教育事业是国家发展的基石,为了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提高教育质量,各学校普遍实行了奖助学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学校奖助学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奖助学制度的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然而,家庭经济困难、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等问题依然存在,这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学业发展。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学校奖助学制度应运而生。

二、奖助学制度的主要内容1. 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由国家财政出资,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国家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分别对应不同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

(2)学校奖学金:由学校出资,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

学校奖学金分为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2. 助学金(1)国家助学金:由国家财政出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国家助学金分为一般助学金和特殊困难助学金。

(2)学校助学金:由学校出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学校助学金分为一般助学金和特殊困难助学金。

3. 奖助学金申请条件(1)学习成绩优异: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其学习成绩应达到一定的标准。

(2)家庭经济困难: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其家庭经济状况应符合国家或学校规定的困难标准。

(3)综合素质良好:申请奖助学金的学生,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道德品质和团队协作精神。

4. 奖助学金发放与管理(1)发放:学校根据学生申请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奖助学金。

(2)管理:学校设立奖助学金管理部门,负责奖助学金的申请、评审、发放等工作。

三、奖助学制度的意义1. 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奖助学制度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使他们更加努力地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2. 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奖助学制度能够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3. 促进教育公平:奖助学制度能够促进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使更多学生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

4. 提高教育质量:奖助学制度能够吸引更多优秀学生投身教育事业,提高我国教育质量。

高中部奖学金制度模板

高中部奖学金制度模板

高中部奖学金制度一、奖学金制度的设立宗旨为了激励我校高中部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步,提高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我校特设立高中部奖学金制度。

本制度旨在奖励在学习、品德、科技、艺术、体育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帮助他们更好地实现个人发展。

二、奖学金的种类和金额1. 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

2. 奖学金的金额设置如下:- 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 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

三、奖学金的评选对象和条件1. 评选对象:我校高中部全体学生。

2. 评选条件:- 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探究精神;- 遵守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在科技、艺术、体育等方面有特殊才能或取得优异成绩;-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为学校争光。

四、奖学金的评选程序1. 学生本人向班主任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 班主任对申请学生进行初步审核,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3. 高中部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推荐学生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名单;4. 高中部公布奖学金获奖名单,并进行表彰;5. 奖学金获奖学生按照相关规定领取奖学金。

五、奖学金的发放及管理1. 奖学金每学期评选一次,每人每学期只能获得一次奖学金;2. 奖学金发放时,将直接打入获奖学生的银行卡账户;3. 获奖学生需按照学校规定用途使用奖学金,不得挪作他用;4. 获奖学生若在后续学习中出现违反学校纪律、学习成绩下滑等情况,将被取消奖学金资格;5. 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奖学金发放进行监督,确保奖学金的合理使用。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高中部所有;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3. 高中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通过高中部奖学金制度的实施,我们期待全体学生能够在学习、品德、科技、艺术、体育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为实现我国教育事业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学校奖学金制度规定

学校奖学金制度规定

一、目的为了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奖学金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奖学金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

三、奖学金种类及金额1. 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评选比例为全校学生总数的2%。

2. 校级奖学金:(1)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评选比例为全校学生总数的5%。

(2)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评选比例为全校学生总数的10%。

(3)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评选比例为全校学生总数的15%。

3. 专业奖学金:由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设置,评选比例和金额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4. 单项奖学金:由学校或学院设立,用于奖励在学术、科技、体育、艺术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四、评选条件1. 坚定信仰,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 学习成绩优异,成绩排名在本专业或班级前20%。

3. 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全面发展。

4. 在科研、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五、评选程序1. 各学院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评选办法,报学校审批。

2. 各学院组织评选,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3. 学校对学院推荐的获奖学生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4. 学校公示获奖学生名单,无异议后颁发奖学金。

六、经费来源1. 国家奖学金经费由中央财政拨款。

2. 校级奖学金经费由学校自筹。

3. 专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经费由各学院自筹。

七、监督管理1. 学校设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奖学金的评选、监督和管理工作。

2. 学校对奖学金的发放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奖学金的发放公平、公正。

3. 学生对奖学金评选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将在接到申诉后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八、其他1. 本制度由学校党委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奖学金制度进行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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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天津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
为激励在校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将对2014年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提供以下奖助体系的支持,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导师配套助学金。

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

具体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助学金标准: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学校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导师承担配套经费。

具体助学金各部分标准见表1。

理工、管理学科比例按上表执行,文科可不限比例。

二、硕士研究生奖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研究生。

奖励标准:硕士20000元/人/年,评选名额由天津市下拨。

(二)学业奖学金:包括新生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
1、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①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分为A、B两类,覆盖全体一年级硕士研究生。

②第一志愿考生或本科毕业于985、211院校的考生可获得A类新生奖学金,其他调剂考生获得B类新生奖学金。

2、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A、B、C三类,采取申请制。

奖学金的评审主要参考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

具体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及比例见表2。

研究生助学金由研究生部审核后,每年按十个月发放到符合条件的研究生个人账户。

新生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于每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发放给符合条件的获奖学生,并将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可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学金兼得。

2014级研究生奖助体系简介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我校于2014年3月颁布了《关于印发<东华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系列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华学〔2014〕3号)。

2014级研究生奖助体系旨在进一步调动研究生学习和科研的积极性,奖励具有突出创新和实践能力的研究生,现就2014级研究生奖助学金介绍如下。

一、2014级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哪些项目构成
2014级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东华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东华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硕士生助教助管、博士生助研津贴、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等项目组成。

1.国家助学金。

标准:硕士研究生万元/生/年、博士研究生万元/生/年。

范围: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研究生。

2.国家奖学金。

标准:硕士研究生2万元/生/年、博士研究生3万元/生/年。

范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MEM)、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等不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研究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学业奖学金。

标准:硕士研究生一等1万元/生/年、硕士研究生二等万元/生/年、硕士研究生三等万元/生/年、博士研究生万元/生/年。

名额:硕士研究生一等名额不多于参评人数的10%、硕士研究生二等名额不多于参评人数的80%、硕士研究生三等名额不多于参评人数的10%、博士研究生名额不超过参评人数的100%。

长学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单独评选,一等学业奖学名额不多于参评人数的35%,二等学业奖学金名额不多于参评人数的65%。

范围:经学校录取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东华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该奖学金设5个类别,即综合奖、新生奖、社会工作优秀奖、社会活动优秀奖、社会奖学金。

(1)综合奖。

范围:非定向研究生。

标准:硕士、博士均为万元/生/年。

名额:参评人数的5%。

(2)新生奖。

范围: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新生、从长学制班硕士转入的非定向博士新生。

标准:硕士特等万元/生/年、硕士一等万元/生/年、博士万元/生/年。

名额:硕士特等的名额为参评人数的1%,硕士一等的名额为参评人数的4%;博士的名额为:参评人数的100%。

(3)社会工作优秀奖。

范围:非定向研究生。

标准:硕士、博士均为万元/生/年。

(4)社会活动优秀奖。

范围:非定向研究生。

标准:硕士、博士均为万元/生/年。

社会工作优秀奖和社会活动优秀奖的评选名额为不超过参评
人数的10%。

(5)社会奖学金。

按照捐赠协议设置。

5.助教、助管津贴。

范围:非定向硕士生。

标准:万元/生/年;名额:约为非定向硕士生总人数的50%。

6.助研津贴。

范围:非定向博士生。

标准:万元/生/年。

名额:非定向博士生的总人数。

7.社会助学金。

按照捐赠协议设置。

8.困难补助。

根据学生困难情况进行补贴,金额为~万元/生/年不等。

9.国家助学贷款。

应贷尽贷。

各类奖助学金的基本评选条件可查阅《东华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东华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和荣誉称号授予办法》、《东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等文件,见东华大学学生处网站规章制度栏目网址为:。

二、奖助学金如何评选
学校将根据《东华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东华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和荣誉称号授予办法》,评选201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东华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具体评选工作请关注学校的评选通知。

国家奖学金根据《东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及当年度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国家奖学金评审通知进行评选。

博士生助研津贴、国家助学金不需评审,研究生注册入学
后,学校根据发放范围,从9月份开始按月发放。

三、未能按时交纳学费,可参评奖助学金吗
2014级研究生在报到时,须先交纳学费,在报到和注册后才可享受2014级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评选及资助。

如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难以及时缴纳学费,可在报到当天通过绿色通道办理缓交学费手续,然后注册入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获得相应奖助学金后,应优先补交学费。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可在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地的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具体情况可查询国家开发银行相关信息。

如入学前未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入学后可向学校资助管理中心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

每年最高助学贷款额度不超过6000元。

四、直博生、硕博连读学生、长学制研究生,如何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
直博生、硕博连读学生、长学制研究生,原则上一年级按硕士生身份参评各类奖学金和享受国家助学金、助研津贴,后三年半按博士生身份参评各类奖学金和享受国家助学金、助研津贴。

期间,如果由博士生身份退回到硕士生身份,则退回后仍按硕士生参评各类奖学金和享受国家助学金、助研津贴。

学生处、研究生部
201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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