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控制制度

合集下载

医院仓储管理制度

医院仓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医院仓储管理,确保药品、器械等物资的合理储存、安全使用和高效配送,提高医院整体运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药品、器械、耗材等物资的仓储管理。

三、职责1. 仓储部门负责药品、器械、耗材等物资的收货、验收、储存、配送、盘点等工作。

2. 药剂科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调剂、供应等工作。

3. 医疗器械科负责医疗器械的采购、验收、储存、维护、供应等工作。

4. 相关部门负责对仓储物资的使用、消耗、报废等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四、仓储管理流程1. 收货(1)供应商将物资送达医院后,仓储部门负责接收并核对物资数量、品种、规格等信息。

(2)核对无误后,仓储部门将物资入库,并填写入库单。

2. 验收(1)药剂科、医疗器械科根据采购订单和入库单,对药品、器械等物资进行验收。

(2)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单,并由验收人员、采购人员、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3. 储存(1)根据物资特性,将药品、器械等物资分类存放,确保通风、干燥、防潮、防火、防盗。

(2)定期检查库存物资,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配送(1)根据临床需求,仓储部门负责将药品、器械等物资及时配送至各科室。

(2)配送过程中,确保物资安全,避免损坏。

5. 盘点(1)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盘点,确保库存物资与账目相符。

(2)对盘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五、奖惩措施1. 对仓储部门及各相关科室在仓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物资损失、浪费或安全隐患的,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仓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病房物品、药品、器材管理制度(5篇)

病房物品、药品、器材管理制度(5篇)

病房物品、药品、器材管理制度一、物品管理制度1.护士长全面负责物资领取、保管和报损,应建立账目、分类保管,定期检查,做到帐物相符。

2.定期预算、领取病房所需物资,不应造成积压、丢失、损坏和浪费,防止霉烂及蛀虫。

3.凡因不负责任或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物品者,应根据医院赔偿制度处理。

4.掌握各类物品的性能,及时消毒,定期维护保养。

5.外借物品须有登记、签名记录,重要物品须经护士长同意后方可借出,抢救器材一般不外借。

6.护士长调动时必须做好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共同清点并签名。

二、药品管理制度(一)病区应根据病种特点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药品,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二)根据药品种类、性质及储存要求分类放置,注射、口服、外用、高危药品分开放置,标识清楚,设专人负责领取及管理,用后及时补充,定期清查。

护士长每月至少清查一次并签名,护理部定期检查各科室药品管理情况,保证用药安全。

(三)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做到“三无”(无过期、无变质、无失效),如药品浑浊、沉淀、变色、过期、药瓶和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则严禁使用。

(四)病人的贵重药品应注明床号、姓名,单独妥善保存,不用者及时退回药房。

(五)毒、麻、剧、限药管理要求1.设专用柜双加锁存放,专人保管,保持一定基数,建立交接班本,严格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2.医生开具医嘱及专用处方后,方可给患者使用,用前反复核对无误,用后保管好空安瓿,凭处方、毒麻药品使用登记本及空安瓿取药。

3.建立毒、麻、剧、限药使用登记本,注明使用患者姓名、床号、使用药名、剂量、日期时间、剩余量处理方式等,护士双签名应正规。

(六)需要冷藏的药品(如冻干血浆、白蛋白、胰岛素等)要放在冰箱内,以免影响药效。

(七)抢救药品应固定存放于抢救车内,做到固定基数,统一编号排列、定位存放。

由办公护士专人管理,每周大查一次,护士长每周至少抽查一次并有记录,用后及时清理补充,上封条并签名保管,做到班班交接有签名。

医院药品库房管理制度(3篇)

医院药品库房管理制度(3篇)

医院药品库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药品库房管理工作,确保药品库房安全、准确、高效地管理药品和相关物资,保证患者服用安全和用药合理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药品库房的管理、使用和监督。

第三条药品库房应遵循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政策,确保物品安全、质量可靠,并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第四条药品库房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医院的文件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制定合理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

第五条药品库房管理制度应及时修订完善,并通过内部培训和考核来保证员工的掌握和遵守。

第二章药品库房管理的基本准则第六条药品库房的物品应按照规定的区域进行摆放和标识,并保证清晰易读。

第七条药品库房应保持整洁干净,严禁堆放杂物,防止尘埃及灰尘污染药品。

第八条药品库房内的温湿度应保持适宜,避免过高或过低的温度和湿度对药品造成不良影响。

第九条药品库房应定期检查药品及相关物资的库存情况,并采取措施补充缺少的物品。

第十条药品库房应设有专人负责监督和管理,保证药品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十一条药品库房应配备合格的库房管理员,具备相关药品管理资质和丰富的工作经验。

第十二条药品库房管理员应熟悉药品的贮藏、保管和使用要求,能根据药品的特性合理摆放和管理。

第十三条药品库房应定期进行药品及相关物资的清点和核对,确保库存准确无误。

第十四条药品库房管理员应定期检查药品包装和标签的完好性,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做好相应的处理。

第十五条药品库房管理员应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工作,确保所购药品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第十六条药品库房管理员应合理组织库存管理工作,确保药品及时补充并不过期。

第十七条药品库房管理员应做好药品存放环境的监控和维护,及时发现并处理有关安全、质量问题。

第四章药品库房的安全管理第十八条药品库房应设立门禁系统,严禁未经授权人员进入。

第十九条药品库房应配备监控设备,及时记录并保存相关资料。

第二十条药品库房应保证药品的安全贮放,采取防火防潮、防爆措施,并定期检查安全设备的运行情况。

医院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控制制度

医院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控制制度

医院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医院财务管理水平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颁发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及XXX颁发的《医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等法规制度,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的药学部具体负责药品的管理;医学工程部具体负责医用卫生材料、医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总务部具体负责后勤物资、后勤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财务处负责药品及库存物资的账务管理;审计办负责对各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药品及库存物资的采购三、药品及库存物资的采购与审批药品仓库保管员根据医院临床、科研需要每周编制药品采购计划,经药库分管主任审批后,药品采购人员通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常规采购药品品种范围不能超出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因临床抢救、特殊治疗、科研等特殊需要采购目录外药品,按照特需药品采购流程,经分管主任审核、分管院长审批后进行限量采购。

物资仓库保管员根据医院库存物资使用情况及库存量编制库存物资的采购计划,经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分管院长审批后,由采购人员执行。

四、药品价格管理及库存物资询价中标药品执行中标价格,大病医保支付药品、国家谈判药品、定点生产等药品执行国家规定价格,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医院的放置,分批次进行政策性调价。

挂网药品,采购过程中碰到药品市场价格波动,按照医院药事与药物医治学委员会制定的药品价格调整原则,按照药品价格调整流程,进行个别药品价格调整。

物资询价人员按照安全、有效、经济的询价原则,结合市场供需关系,区分纳入政府定价与未纳入政府定价库存物资分别询价。

纳入政府定价医用耗材:询价人员应严格执行XXX和XXX等相关部门制定的医用耗材价格政策,参考物价部门制定的最高零售价,确定采购价格和医院零售价格。

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制度(三篇)

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制度(三篇)

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制度是指医疗机构为保障药品和库存物资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而建立的一套规章制度。

其目的是确保医疗机构的药品和库存物资能够满足患者的需求,同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在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制度中,包括以下内容:1. 采购管理:明确采购的程序、责任人、采购的原则和要求,确保采购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 入库管理:规定入库的流程、标识、验收和登记等,以及如何保证入库物资的质量和数量。

3. 配送管理:制定配送的计划和流程,确保药品和库存物资的及时送达,并确保在配送过程中不损坏或丢失。

4. 储存管理:规定药品和库存物资的储存条件、分类、清点和保管措施,确保其质量和有效期限。

5. 出库管理:明确出库的流程、标识、审批和登记等,同时规定合理的出库量,避免药品和物资的浪费和过期。

6. 库存管理:制定库存盘点的周期和方法、报废和报损的处理办法,以及库存安全的管理措施。

7. 药品和库存物资使用管理:规定药品和物资的使用权限、使用人员的资质和培训要求,以及合理使用的监督和检查。

8. 物资消耗分析和管理:对药品和物资的消耗进行分析,评估使用的合理性和效果,并及时调整和补充。

通过建立和实施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制度,可以确保医疗机构药品和物资的安全、合理使用,提高医疗活动的质量和效益。

同时,通过科学的管理和监督,可以减少物资的浪费和损失,节约医疗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和库存物资的采购、入库、出库、管理和使用等工作,保障药品和物资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的药品和物资管理,其他特殊情况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药品和物资的利用率和管理效率。

第四条本制度所涉及的药品和物资包括但不限于药品、医疗器械、实验耗材、办公用品等。

第五条本制度的执行责任单位为医药品供应中心和相关科室。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的各级临床、科研、教学用药以及药品和物资管理。

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制度范本(3篇)

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制度范本(3篇)

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及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药品及库存物资的管理,确保药品及库存物资的合理使用和充分供应,保障医院正常运转。

适用范围:适用于医院所有药品及库存物资的管理。

二、管理职责1. 总务处负责药品及库存物资的采购、入库、出库和库存管理工作。

2. 医务部负责药品的配送和储存工作,负责制定药品使用的规范和标准。

3. 每个科室负责本科室所需的药品及库存物资的使用和管理。

4. 药剂科负责对药品及库存物资进行分类管理,并定期进行盘点和调整库存。

三、采购管理1. 采购计划:各科室根据临床需要提出药品及库存物资的采购计划,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后,报总务处审批并制定采购计划。

2. 供应商选择:总务处根据价格、质量和供应能力等因素选择供应商,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3. 采购流程:总务处按照采购计划进行药品及库存物资的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或询价等方式进行采购。

采购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采购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4. 采购验收:物资到达后,总务处负责进行验收,并与供应商签订收货单。

如有质量问题,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和处理。

四、入库管理1. 入库登记:总务处负责对药品及库存物资进行入库登记,并核对与订单的一致性。

2. 存放要求:药品及库存物资应存放在专用库房或指定位置,按照不同种类进行分类存储,并标注明显的货区和货位号。

3. 入库检查:总务处负责对入库物资进行检查,并记录质量状况。

如有问题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解决。

五、库存管理1. 库存盘点:药剂科定期对药品及库存物资进行盘点,确保库存数量准确无误。

2. 库存调整:根据盘点结果,药剂科负责调整库存数量,并及时更新库存记录。

3. 库存报警:药剂科根据临床需求和库存数量,设定库存报警值,确保库存充足。

4. 库存使用:医务部负责制定药品使用的规范和标准,各科室按规定使用药品及库存物资。

六、出库管理1. 出库申请:科室根据临床需要提出药品及库存物资的出库申请,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后,由总务处进行出库操作。

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制度(四篇)

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制度(四篇)

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制度药品是指医院为开展医疗活动而储存的西药、中药、中成药、针剂、____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____品和放射____品等。

库存物资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各种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包括卫生材料、其他材料、五金材料、日用杂品等。

一、医院对药品及库存物资实行归口管理,明确归口管理部门的职责权限,授予归口管理部门相应的请购权。

所有药品及库存物资必须由单位统一采购,只有被授权的归口管理部门才能进行药品及库存物资的采购,其他任何部门不得私自采购。

二、归口管理部门应设立专职管理人员进行实物管理。

出、人库管理人员与采购人员岗位相互分离,落实岗位责任。

三、药品及库存物资的采购应纳入年度预算管理,对于预算内采购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办理请购手续;对于超预算和预算外采购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按规定程序追加预算后再办理请购手续。

四、建立药品及库存物资请购与审批制度。

归口管理部门应以使用部门的申购单为基础,并根据库存情况及实际使用量编制请购单。

各级管理人员在审批药品和库存物资请购之前应论证库存量和需求情况,当低于或接近库存限额时,方可签发审批书。

五、明确药品和库存物资采购审批权限,结合业务性质、范围和采购量,分别规定归口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不同的审批权限,慎重授权批准。

审批人不得超越权限审批,重大或重要采购业务应由____研究决定,不能由一人审批。

药品及库存物资采购管理一、药品和库存物资由医院具有请购权的部门统一采购。

纳入政府采购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范围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制定药品及库存物资采购管理流程。

明确采购计划编制、审批、购入、取得、验收入库、付款、仓储保管、领用发出与处置等环节的控制要求,设置相应药品及库存物资台账,认真核对请购手续、采购合同、验收证明、入库凭证、货物____等凭证,确保采购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三、医院应当根据具体药品及库存物资的性质及其供应情况确定采购方式。

医院库存物资管理制度(4篇)

医院库存物资管理制度(4篇)

医院库存物资管理制度一、本科目核算医院为开展医疗服务及其辅助活动而储存的药品、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其他材料的实际成本。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库存物资的类别,如“药品”、“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其他材料”等设置一级明细科目。

“药品”一级明细科目下应设置“药库”、“药房”两个二级明细科目,并按“西药”、“中成药”、“中草药”进行明细核算。

医院物资管理等部门应当在本科目明细账下,按品名、规格等设置数量金额明细账。

三、库存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库存物资在取得时,应当以其成本入账。

取得库存物资单独发生的运杂费,能够直接计入医疗业务成本的,计入医疗业务成本;不能直接计入医疗业务成本的,计入管理费用。

1.外购的库存物资,其成本按照采购价格(含增值税额,下同)确定。

外购的物资验收入库,按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使用财政补助、科教项目资金购入的物资验收入库,按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冲基金”科目;同时,按照实际支出金额,借记“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教项目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2.自制的库存物资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按照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包括耗用的直接材料费用、发生的直接人工费用和分配的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加工物资”科目。

3.委托外单位加工收回的库存物资,按照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包括加工前发出物资的成本和支付的加工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加工物资”科目。

4.接受捐赠的库存物资,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物资的市场价格或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确定。

接受捐赠的物资验收入库,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二)库存物资在发出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或者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物资的实际成本。

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1.开展业务活动领用或加工发出库存物资,按照其实际成本,借记“医疗业务成本”、“管理费用”、“在加工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院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医院财务管理水平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颁发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及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发的《医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等法规制度,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的药学部具体负责药品的管理;医学工程部具体负责医用卫生材料、医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总务部具体负责后勤物资、后勤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财务处负责药品及库存物资的账务管理;审计办负责对各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药品及库存物资的采购三、药品及库存物资的采购与审批药品仓库保管员根据医院临床、科研需要每周编制药品采购计划,经药库分管主任审批后,药品采购人员通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常规采购药品品种范围不能超出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因临床抢救、特殊治疗、科研等特殊需要采购目录外药品,按照特需药品采购流程,经分管主任审核、分管院长审批后进行限量采购。

物资仓库保管员根据医院库存物资使用情况及库存量编制库存物资的采购计划,经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分管院长审批后,由采购人员执行。

四、药品价格管理及库存物资询价中标药品执行中标价格,大病医保支付药品、国家谈判药品、定点生产等药品执行国家规定价格,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医院的安排,分批次进行政策性调价。

挂网药品,采购过程中遇到药品市场价格波动,按照医院药事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的药品价格调整原则,按照药品价格调整流程,进行个别药品价格调整。

物资询价人员按照安全、有效、经济的询价原则,结合市场供需关系,区分纳入政府定价与未纳入政府定价库存物资分别询价。

纳入政府定价医用耗材:询价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山东省物价局等相关部门制定的医用耗材价格政策,参考物价部门制定的最高零售价,确定采购价格和医院零售价格。

未纳入政府定价的库存物资:询价人员应按照询价原则,结合市场供需关系,确定医院进货价格和零售价格。

定价后的库存物资由于市场调节或政府定价等因素需要调节价格,供货厂商应书面提出,采购小组集体确认并报分管院领导签字后方可执行新的价格。

审计办对询价进行监督、抽查。

五、供应商的管理医院招标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招标,确定供应商。

应严格执行《医院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安全、经济、有效的原则,结合药品及库存物资本身特点确定供应商。

纳入政府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及医用耗材供应商的确定按照中标结果确定或从中选择确定。

批量库存物资供应商确定:年采购量5万元及以上的批量及单件库存物资,由招标管理办公室组织归口管理部门及其管理委员会专家、财务处、审计办和纪检办共同确定供应商。

小额零星物资采购供应商确定:年度采购量五万元以下的库存物资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确定供应商。

药库从医院确定的药品供应商采购药品,药品供应商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并有加盖印章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GSP”,双方每年签订“药品采购供应协议”和“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供销合同”等,药库留存备案。

药品供应商调整按照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制定的配送企业调整原则进行调整。

六、合同的签订与审批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订立合同,审计办、财务处、分管院领导、总会计师、院长负责合同的审核签字。

七、药品及库存物资的采购。

药学部负责全院药品的采购,医学工程部负责全院医用耗材的采购,总务部负责办公印刷清洁品、五金电器、管件及家具的采购,其他科室不得私自采购。

各采购员严格执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审批后的采购计划,按照院招标管理办公室选中的供应商而进行采购活动。

八、急救或特殊情况用药和医用耗材,采购员报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立即采购。

九、归口管理部门对国家公布质量不合格药品和库存物资,必须及时退回和清理;对医院近效期药品或库存物资、滞销药品、破损药品或物品应通知供应商退货或协商解决。

十、归口管理部门对新引进药品和医用耗材、缺货药品和物品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和相关临床科室。

十一、参加政府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执行政府相关规定。

第三章药品及库存物资的验收入库管理十二、药品及库存物资由仓库保管员负责验收,药品及库存物资不经验收不得办理入库。

供应商直接送货至科室未经药学部及医学工程部材料科和总务部相关人员在场验收的,各科室负贵人对验收环节负责。

十三、验收时应查验药品及库存物资的质量合格证明,根据药品及库存物资的购销合同、采购计划、发票核对药品及库存物资的数量。

十四、验收时应查验药品及库存物资的包装及标示。

主要检查以下内容:药品及库存物资的外包装是否完好:药品或库存物资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上应有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药品或库存物资的通用名称、规格、包装、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注意事项、储藏要求以及药品的成份、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等内容:特殊管理药品和库存物资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有规定的标示和警示说明:验收进口药品或库存物资:药品需查验其《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库存物资需查验其《进口产品注册证》,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

十五、药品及库存物资的验收应做好记录。

验收记录必须注明药品或库存物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产品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进价格、购货日期、验收结论、验收人员签名等内容。

消毒药品、中药饮片、放射性药品、特殊管理药品及库存物资应单独登记。

十六、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药品及库存物资有效期- -年,但不得少于3年。

十七、对特殊管理的药品或库存物资,实行双人验收制度。

十八、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和库存物资,不得办理入库。

第四章药品及库存物资的储存养护管理十九、药品及库存物资保管员负责在库药品及库存物资的养护工作。

二十、定期打扫库房内环境卫生。

二十一、药品和库存物资仓库应有检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备;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以及防虫、防鼠、防鸟等设备:避光、通风设备:保持药品及库存物资与地面、墙面之间有一定距离。

二十二、药品及库存物资要分类排列,定位放置。

根据药品及库存物资的储存要求,选择不同的储存方式。

冷库温度为28C;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C;常温库温度为0"C-30C,各库房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 -75%之间。

每日-次查验库房储存条件,填写养护记录。

超出范围应采取调节措施,填写养护记录。

定期查验设备运转情况,及时维修,填写设备养护记录。

二十三、定期对库存药品及库存物资进行养护,防止变质失效。

建立效期药品及库存物资警示制度,及时处理近效期的药品及库存物资以及积压药品、库存物资。

每月末核对、汇总在库储存近效期药品及库存物资情况,对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药品及库存物资,填写近效期登记本,报归口管埋部门负责人。

二十四、根据药品、库存材料质量信息,国家质量公告不合格药品及库存材料,明令禁止销售的药品及库存材料,药监部门抽检不合格药品及医用耗材等情况下发的通知,对在库药品及库存物资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报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

二十五、定期对在库药品及库存物资盘点,做到账物相符。

对由于人为原因(如保管不当、积压重复、霉烂等)造成损失的,追究保管人员的责任。

二十六、未经许可,非仓库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药库和物资仓库。

第五章药品及库存物资领用管理二十七、药品及库存物资发放由保管员负责。

领药人应是药学技术人员。

库存物资的领物人是使用科室指定的专人负责。

二十八、药品及库存物资出库单由制单员负责制作。

二十九、领药人、领物人核对出库单名称、规格及数量与实际药品、库存物资无误后在出库单上签名。

出库单一联由仓库留存,一联由领用科室留存,每月药品和库存物资管理部门汇总出各出库情况,报财务处做账务处理;三十、特殊药品及库存物资出库: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出库时,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在药品出入库登记薄上签名,药品保管员对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进行专册登记:高值耗材及放射性物品出库时,须由领用人和使用科室护士长在物品出入库登记薄上签名,制单员进行专册登记。

三十一、药品及库存物资出库本着“先入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使用科室急需的药品及库存物资“随到随出”。

第六章药品及库存物品盘点制度三十二、贵重药品及物品盘点:麻醉药品、毒性药品、I类精神药品及贵重药品由专人负责、逐日盘点,做到账物相符:高值耗材每周盘点一次,做到账物相符。

三十三、归口管理部门每季度末、年终对药品及库存物资进行盘点。

季末盘点结果经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签后,报财务处。

年终盘点时,财务处、审计办派人监督盘点,盘点结果经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总会计师和院长审签,归口管理部门和财务处依据审签意见进行账务处理。

三十四、药品及库存物资盘点内容包括名称、规格、单位、数量等不得随意涂改,若确需修改,责任人(盘点人或负责人)须在修改处签字或盖章。

三十五、所有盘点数据须以实际盘点或换算的数量为准,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记录。

三十六、药品及库存物资的盘点应于静止状态下进行。

静止状态指盘点期间不得发生与盘点有关的账务和实物的入出操作。

各部门不能做到完全静止时,应对各种操作的影响进行评估,并对账、物进行相应地处理,尽量减少一般业务操作对盘点的影响。

盘点前应完成所有药品、库存物资账务的入出操作。

三十七、盘点时应严谨、细致,实事求是。

各部门应就组织、人员、操作、计算等方面进行周密、细致地安排,财务处对其进行现场监督,力求盘点的准确。

三十八、盘点结束时,盘点人员将药品、库存物资盘点表整理后统-交给负责人,经负责人同意后方能离开岗位,否则按早退处理。

三十九、部门负责人或安排专人负贵药品及库存物资盘点后的统计工作。

四十、各部门于盘点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做出统计结果,将统计结果、药品及库存物资盘点表交给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财务处根据盘点结果及时调账。

四十一、统计人员对价格、金额、统计结果等不得随意涂改,若需要修改,须在修改处签字或盖章。

第七章药品及库存物资的报损和销毁四十二、需报废的药品及库存物资:在入库验收、在库养护、销后退回等业务流程中发现的破损、变质且无法退换的:国家有关部门公布质量不合格的、禁止销售且无法退回的:丢失的药品和库存物资。

四十三、各归口管理部门应于每月初统计本部门上月药品及库存物资的报损情况,逐品种填写《药品/库存物资报损表》,包括以下项目:名称、剂型、规格、包装、生产商、批准文号、批号、有效期、数量、金额、报损原因、报损部门、日期等,因丢失而报损的药品及库存物资必须详细陈述丢失经过和原因,能明确责任人的必须认定责任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