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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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督管理制度(4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督管理制度(4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机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保健机构等。

第三条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依法、公正、公开、保证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为宗旨,加强协同合作,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卫生安全。

第二章监督责任第四条卫生行政部门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和指导意见,组织协调监督工作,承担监督责任。

第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监督责任。

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关的人员、经费和设备保障。

第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监督工作情况,接受属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评估。

第七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满意和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第三章监督内容第八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监督工作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提供者进行资质审批和监督检查,确保其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和技术能力。

(二)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计划和评估工作,及时掌握服务情况和效果。

(三)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包括服务场所、设备、人员配置等。

(四)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督,包括服务过程和服务效果的评估。

(五)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收费进行监督,确保合理、公正、透明。

第四章监督措施第九条卫生行政部门可以采取以下监督措施:(一)定期检查和抽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提供者,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整改。

(二)接受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三)监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资质审批和业务承揽等相关活动,严禁贿赂、弄虚作假等不正当行为。

(四)组织评估和考核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对不达标的单位进行通报、处罚等处理。

(五)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信息公开,提高监督公众参与度。

公共卫生责任制

公共卫生责任制

公共卫生责任制公共卫生责任制的定义和基本原则公共卫生责任制是指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在公共卫生事务上共同承担责任,并按照规定履行相关职责的一种管理模式。

其基本原则包括全民参与、政府主导、社会共同承担责任和科学决策等。

在公共卫生事务上,政府应当发挥主导作用,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组织卫生资源的调配和管理,确保公共卫生工作有效进行。

社会组织应当积极参与公共卫生事务,协助政府开展宣传、预防和控制工作,为公众提供健康知识和服务。

个人应当自觉履行卫生责任,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理性对待疾病和健康问题,积极配合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工作。

政府的责任政府在公共卫生事务上应当发挥主导作用,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组织卫生资源的调配和管理,确保公共卫生工作有效进行。

具体而言,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公共卫生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疾病监测和预警体系,及时掌握疾病信息,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和控制。

同时,政府还应当加大对医疗机构和卫生从业人员的监管力度,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此外,政府还应当加强公共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健康意识,鼓励人们积极参加健康促进活动。

社会组织的责任社会组织在公共卫生事务上应当积极参与,协助政府开展宣传、预防和控制工作,为公众提供健康知识和服务。

具体而言,社会组织应当积极参与公共卫生事务的规划和决策,协助政府开展卫生宣传工作,提供专业的健康知识和服务。

此外,社会组织还应当组织开展卫生检查和健康评估活动,积极推动医疗改革,为公众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个人的责任个人在公共卫生事务上应当自觉履行卫生责任,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理性对待疾病和健康问题,积极配合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工作。

具体而言,个人应当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遵守卫生法规,积极配合政府和社会组织的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

同时,个人还应当关注自身的健康状况,积极参加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健康素养,自觉进行健康管理。

公共卫生责任制的实践效果及展望公共卫生责任制是一种新型的管理模式,其实践效果值得期待。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一、前言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举措。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确保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达到标准,特制定本《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二、卫生管理责任1.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卫生管理责任。

2.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卫生管理工作。

3.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定期组织卫生培训,提高员工的卫生意识和卫生管理水平。

三、公共场所卫生设施1. 公共场所应当配备足够的卫生设施,包括洗手间、垃圾桶、消毒设备等。

2. 公共场所的卫生设施应当保持干净、整洁,定期进行消毒和维修。

3. 公共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卫生警示标志,提醒人们注意卫生。

四、卫生管理措施1.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制定卫生管理计划,明确各项卫生管理措施和责任。

2. 公共场所应当定期进行清洁消毒,清除垃圾,保持环境卫生。

3. 公共场所应当定期检查卫生设施的使用情况,及时修理或者更换损坏设备。

4. 公共场所应当定期进行卫生检测,确保卫生指标符合相关标准。

五、卫生监督和处罚1. 卫生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催促整改。

2. 对于违反卫生管理规定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部门有权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包括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等。

3. 公众可以通过举报电话或者互联网平台向卫生监督部门举报公共场所卫生问题,卫生监督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赋予反馈。

六、宣传教育1. 卫生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卫生意识。

2.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在场所内设置卫生宣传牌,向公众宣传卫生知识和卫生管理要求。

3. 媒体、社区组织等应当积极参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卫生管理的关注度。

七、附则本《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对于已经存在的公共场所,应当在一定期限内按照本细则的要求进行整改。

酒店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酒店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酒店员工的身体健康,维护酒店良好的公共卫生环境,预防疾病传播,提高酒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酒店所有员工、客人及酒店公共区域。

三、公共卫生管理职责1. 酒店总经理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酒店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的实施。

2. 酒店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3. 所有员工应自觉遵守公共卫生管理制度,积极参与公共卫生管理。

四、公共卫生管理内容1. 环境卫生管理(1)保持酒店公共区域清洁,每日进行至少两次清扫、消毒。

(2)客房内卫生间每日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卫生无死角。

(3)餐厅、厨房等公共区域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规定,定期进行卫生检查。

(4)公共区域配备足够的垃圾桶,并保持垃圾桶清洁。

2. 个人卫生管理(1)员工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剪指甲,保持个人衣物整洁。

(2)员工上岗前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佩戴工作牌。

(3)员工不得在公共区域吸烟、吐痰、乱扔垃圾。

3. 传染病防控(1)建立传染病防控责任制,定期对员工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

(2)发现疑似传染病病例,立即上报并采取隔离措施。

(3)加强公共区域消毒,特别是卫生间、电梯间等易感染区域。

4. 健康检查(1)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2)员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治疗。

(3)员工患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应立即停止工作,接受隔离治疗。

五、公共卫生管理措施1. 制定公共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公共卫生管理职责。

2. 定期对员工进行公共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公共卫生意识。

3. 加强公共卫生设施设备投入,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4. 建立公共卫生管理监督机制,定期对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5. 对违反公共卫生管理制度的员工,给予相应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酒店总经理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酒店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修订。

医院公共卫生科制度、职责范文(3篇)

医院公共卫生科制度、职责范文(3篇)

医院公共卫生科制度、职责范文1、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卫生防病工作责任和义务。

加强对各级各类医务员工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与技能培训。

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评估、管理医院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2、完成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的指令性任务。

结合实施辖区相关疾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和免疫规划方案与计划,制定、实施相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方案。

3、及时收集、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与处置。

4、承担传染病疫情和疾病监测以及责任区域内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收集、报告相关信息;负责各类传染病和群体性疾病的临床诊疗工作;做好产科新生儿第一针乙肝疫苗、卡介苗预防接种信息录入,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参与重大免疫接种异常反应及事故处置。

5、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考核,监测和管理本医院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劳动条件、卫生防护设施等。

7、健全相关组织机构,人员分工明确;建立健全疫情报告、传染病等疾病预防控制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8、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负责对就诊人员防控指导和健康干预。

9、承担妇幼公共卫生相关职责。

10、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临时交付的有关疾病预防控制各项工作。

健康宣教工作室职责1、负责制定本院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院健康教育工作,搞好健康教育活动记录。

3、针对不同目标人群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指导各科室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并对科室的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考核。

4、负责本院健康教育资料的收集、整理、制作和各种健康教育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

5、负责健康教育活动的检查督导。

督导做到检查及时、督导具体,有督导,有整改。

疾病控制工作室职责1、主要负责计划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疫情上报、卫生应急等工作。

2、及时为本院出生的儿童进行两苗接种、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工作。

3、负责院内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的收集和报告工作,做好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情况的报告,做好免疫效果监测。

公共卫生目标责任书

公共卫生目标责任书

公共卫生目标责任书
公共卫生目标责任书
在我们社区的公共卫生领域,我们致力于实现以下目标和承担以下责任:
1. 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知识水平:我们将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供相关文化教育资料,以增加公众对健康问题的认识和理解,并提供相关培训以提高他们的健康知识水平。

2. 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我们将制定和实施传染病防控措施,包括推广个人防护常识、加强传染病监测和报告制度、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疫苗接种等,以减少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3. 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我们将建设和完善社区医疗机构,引进专业医疗队伍,提供全面、优质的医疗服务,使居民能够及时得到健康咨询和治疗。

4. 环境卫生管理:我们将加强对公共场所、居住环境和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开展环境卫生改造和整治,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环境卫生状况。

5. 应急响应和处置:我们将建立紧急响应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处理和处置,保障居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6. 健康促进和慢性病管理:我们将开展健康促进活动,提供相关咨询和健康管理服务,帮助居民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预防和控制慢性病的发生和发展。

为了实现以上目标,我们将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作用,加强合作与沟通,确保各项措施的顺利实施。

同时,我们也呼吁居民积极参与,共同关注和支持公共卫生工作,共同维护社区的健康和安全。

公共卫生责任书

公共卫生责任书

公共卫生责任书尊敬的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组织:为了加强公共卫生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与安全,特制定本《公共卫生责任书》,郑重向您们承诺并履行以下责任:一、健全公共卫生基础设施我们将积极倡导和参与公共卫生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发展,包括但不限于卫生院、疾控中心、医疗机构等。

我们将加大投入力度,提供足够的经费和人力资源,确保公共卫生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服务。

二、加强卫生安全监管我们将加大卫生安全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处理机制。

我们将提高监测能力,及时掌握疫情信息,并制定有效应对措施。

我们将严格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市场上的食品健康安全。

三、推动健康教育普及我们将加强健康教育的宣传和普及,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和卫生素养。

我们将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媒体、宣传资料、公共场所等,传播健康知识,倡导良好的健康习惯,以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四、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我们将积极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加强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

我们将做好疫苗接种工作,确保疫苗的供应和接种的覆盖率。

我们将推广传染病的防治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防护能力。

五、加大对特殊人群的关怀我们将加大对特殊人群的关爱和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

我们将提供充足的医疗资源和关怀服务,确保他们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满足。

我们将制定相应政策措施,关注并解决他们的特殊需求。

六、强化国际交流与合作我们将积极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分享卫生领域的信息和经验。

我们将参与国际公共卫生领域的合作项目,以提升我国的公共卫生水平。

我们将努力成为公共卫生领域的贡献者和倡导者,共同推动全球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

最后,特此承诺本《公共卫生责任书》及时有效履行,并将严格要求自己按照以上内容进行工作。

我们相信,在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组织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公共卫生事业定能取得更加令人瞩目的成绩!。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一、引言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为了加强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保障公众健康,提升公共卫生水平而制定的。

二、卫生管理责任1. 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其场所的卫生状况负有责任,并设立专门的卫生管理岗位。

2. 经营者应当制定并执行卫生管理制度,包括日常卫生清洁、消毒、垃圾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3. 经营者应当定期组织卫生培训,提高员工的卫生意识和操作技能。

三、公共场所卫生设施1. 公共场所应当设立足够数量的洗手间,并保持其清洁和正常运行。

2. 洗手间应当配备洗手液、洗手纸、干手器等卫生设施,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3. 公共场所应当配备垃圾桶,并定期清理和分类处理垃圾。

四、公共场所卫生清洁1. 公共场所应当定期进行卫生清洁,包括地面、桌椅、扶手、门窗等表面的清洁和消毒。

2. 清洁工作应当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清洁用品和消毒剂,并按照规定的方法和频率进行清洁。

3. 公共场所应当定期对空调、通风设施进行清洁和维护,确保空气质量符合卫生标准。

五、公共场所卫生检测1. 公共场所应当定期进行卫生检测,包括空气质量、水质、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检测。

2. 检测结果应当及时公示,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善和整改。

3. 公共场所应当配备专业的卫生检测仪器和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校准。

六、公共场所卫生宣传1. 公共场所应当设置卫生宣传牌、海报等宣传材料,向公众宣传卫生知识和注意事项。

2. 公共场所应当定期组织卫生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卫生意识和健康素质。

3. 公共场所应当配备专门的卫生宣传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七、违规处理和处罚1. 对于违反卫生管理规定的公共场所,相关部门应当及时进行检查和处理。

2.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卫生设施不符合要求、卫生清洁不达标、卫生宣传不到位等。

3. 违规场所应当接受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等。

八、监督和投诉渠道1.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进行卫生管理监督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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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整理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相关制度目录一、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科室职责二、疾病控制工作科室职责三、妇幼保健工作科室职责四、卫生监督工作科室职责十七、公共卫生工作人员责任区域制度十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监管制度一、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科室职责1、负责本乡镇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免疫规划、妇幼保健、老年保健、爱国卫生、地方病防治、健康教育、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病管理、卫生应急等公共卫生工作。

2、负责开展本乡镇的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和各种健康促进活动。

34务。

5作。

678、厕等爱国卫生运动,不断改善本乡镇的人居环境、提高卫生水平。

9、二、疾病控制工作科室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卫生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2、积极组织村级卫生组织规范化开展传染病防治、免疫规划、结核病防治、地方病防治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开展对村级公共卫生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及贯彻落实。

4、全面负责辖区预防接种工作,做好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的发现、报告、调查与处理。

同时做好计划免疫针对传染病监测工作,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暴发疫情处理和应急接种。

5、及时、准确、规范地收集统计上报各项疾控工作信息及报表,并进行分析,有针678910、1儿童的保健工作。

2、根据区妇幼保健工作总体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村级妇幼保健工作监督检查,考核评价。

3、掌握本乡镇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群体健康的主要因素,掌握本乡镇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主要死因变化趋势,在区县妇幼保健院的指导下开展业务工作。

4、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指导村级妇幼人员做好孕产妇建卡登记,高危孕产妇初筛及产后访视。

5、开展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工作指导村级妇幼保健人员做好儿童保健建卡登记、高危儿初筛登记及专案管理,做好5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监测,负责危重、疑难病儿的转送。

67、院。

8、1223100%。

4、完成卫生局交办的其它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任务。

5、负责本辖区卫生监督执法信息统计、资料上报工作。

6、五、健康教育工作科室职责1、按要求免费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定期入户访视,并有详细的记录。

2、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宣传,负责定期更换卫生院、卫生室健康教育宣传栏。

3、负责开展健康教育干预状况调查评估。

45671234562、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必须请假,半天假由副主任审批,一天以上由主任审批。

3、每月召开科室工作人员及村级公共卫生人员例会,通报、总结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安排部署下一个月的工作。

4、积极上报各种资料报表,凡要求上报的各种资料、报表,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不得延误。

5、辖区内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科室人员必须服从安排,统一调配,随叫随到,配合做好调查处理等工作,在事发2小时内上报上级部门和当地政府。

4、每月开展一次对村级公共卫生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每月对村级公共卫生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指导,半年和年终分别进行一次全面工作考核。

5、坚持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应急预案。

6、定期利用广播、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开展疾病防治、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7、及时收集整理各项疾控工作资料,年终归档成册妥善保管。

8、九、预防接种工作制度1、制定辖区计划免疫工作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年生物6、做好接种前的调查摸底工作,接种中的组织实施; 填好接种卡证和接种登记册;做好接种后各种报表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7、做好计免针对传染病监测工作,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暴发疫情处理和应急接种。

8、十、妇幼保健工作制度(一)孕产妇系统化管理制度1、由村级妇幼人员做好本村新婚妇女和孕妇的摸底、登记工作,并上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

2、确定早孕后,必须在孕12 W前按早孕检查记录要求的项目进行早孕建卡工作,并预约下一次检查时间。

3进行45678作。

91、对高危孕妇进行专册登记、专案管理,并在保健手册上注特殊标记,并定期随访。

2、按高危妊娠的程度实行分类、分级管理,轻度高危妊娠由乡镇卫生院负责定期检查、观察处理,重度高危妊娠由区以上医疗保健单位负责诊治。

病情缓解后返回,由镇卫生院负责定期随访。

3、凡高危孕妇必须转送到区县以上医疗保健单位住院分娩。

4、凡属妊娠禁忌症者,应送区县以上医疗保健单位确诊。

5、提高高危孕妇的监护手段,确定合理的治疗方案,选择对母婴有利的分娩方式、决定计划或适时分娩,确保母婴安全。

6、高危孕妇的产后访视,由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实施。

7(三)126、1234、56、科学7、在认真做好系统化管理工作指定内容任务的同时,认真完成其他儿童保健指令性工作。

8、儿童体检工作,由村级组织配合,乡镇卫生院具体实施完成。

(四)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制度1、妇幼人员对该辖区的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时上报,并将死亡进行建册登记。

2、乡镇卫生院应组织力量对两个死亡情况进行入户调查。

3、乡镇妇幼专干认真填写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并应将死亡病理调查摘要一并按月上报区妇幼保健站。

4、123、礼金、4、作。

56、7、负责本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不得越权执法,随意执法。

十二、健康教育工作制度1、建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明确专(兼)职人员,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健康教育工作,一年不少于两次以上。

2、镇、村等设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和卫生宣传标语,每个季度更换宣传内容,全年不少于4次,向居民公示健康教育核心信息。

3、明确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4、开设健康教育课堂、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健康处方,组织居民积极参加观看健康教育电影、戏曲等,全年不少于4次。

562种。

1预。

23456、开展针对性健康教育,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十四、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1、成立精神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村居监护小组,明确专职人员,加强对精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2、制定本辖区精神病防治工作计划、方案,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总结、布置精防工作。

3、加强对村居委监护小组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质量。

4、加大对重性精神病人管理力度,坚持随访制度,每季度对精神病人家访一次,了解病人康复情况,并作随访记录。

56、1234导。

56、十六、公共卫生工作人员职责与任务1、实时掌握当地和外来人员基础资料:包括人数、居住地点、户籍、免疫规划接种、欲婚青年、育龄妇女、早孕、出生、围产儿、新生儿死亡等信息,每月收集一次并上报乡镇公共卫生管理科室。

2、及时上报本村各类传染病、集体中毒事件、生活饮用水污染、非法行医、无证食品生产经营、职业危害、人群健康伤害事件、家畜不明原因死亡等信息,协助处理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好传染源控制和疫点消杀工作。

3、协助发放儿童免疫接种通知单以及各类预防保健、疾病控制通知书、告知书等,督促本地和外来人员的儿童家长及时领取免疫接种证并按时接种。

4、5、6781、21500人以下的村(居)配备1名公共卫生工作人员,超过1500人的村(居),按每多1500人增配1名的比例配备。

3、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在乡镇(街道)公共卫生管理科室的领导下开展公共卫生管理与服务工作。

4、公共卫生工作人员要了解和熟悉责任区域内居民的基本信息,如人口总数、性别构成、年龄构成、家庭数量、家庭住址、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联系方式等,并登记造册。

5、公共卫生工作人员要按照卫生局和乡镇(街道)公共卫生管理科室的规定与要求,全面承担起责任区域内居民的健康宣教、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妇幼保6、7、8、实际,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监管制度。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为全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成本补助。

专项资金必须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2、各单位对下拨的专项资金核算与管理统一归口到单位财务部门,按项目设置专账核算。

严禁体外循环,并明确专人负责,项目不得相互混用,确保全面、真实地反映资金使用情况。

专项资金账户的银行存款核算与单位的基本账户不得混用,其具体要求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3、各基层卫生机构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45、6、见,逾期未能整改的,将收回已下达的补助资金,同时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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