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整理城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工作方案
湖南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工作方案

湖南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工作方案一、前言。
大家都知道湿地就像是地球的肾脏,对咱们湖南来说那可是超级重要的宝藏呢。
可是现在湿地面临着不少麻烦,所以咱们得搞个超棒的工作方案来保护和修复它们。
二、湿地现状(咱们现在面临的问题)1. 面积减少。
好多湿地被开垦成农田啦,或者被用来盖房子搞建设。
就像湿地原本住得好好的房子,被人一点点拆了,它的地盘越来越小,那些依赖湿地生活的动植物们都开始喊“没地方住啦”。
2. 水质污染。
一些工厂偷偷把污水排到湿地里,还有生活污水也没好好处理就进去了。
这就好比把湿地当成了一个大垃圾桶,水变得又脏又臭,水里的小鱼小虾都快被熏晕了,很多水生植物也被毒害。
3. 生态破坏。
过度捕捞、乱采乱挖,就像一群强盗冲进湿地,把能拿走的都拿走了。
而且有些地方为了修路之类的工程,直接破坏了湿地的生态结构,让湿地变得千疮百孔,原本和谐的生态系统乱成了一锅粥。
三、工作目标(我们想要达到的成果)1. 面积稳住。
我们要让湿地的面积不再减少,就像给湿地画一个保护圈,谁也不许随便侵占。
不但如此,还要想办法把以前被破坏的湿地慢慢恢复,让湿地的地盘一点点扩大,让那些动植物又有宽敞的家。
2. 水质变好。
要让湿地的水像以前一样清澈见底。
通过治理污水排放,在湿地周围建立严格的污水监管制度,让流进湿地的水都是干净的,小鱼小虾可以在里面欢快地游来游去,水草也能随风摇曳得美美的。
3. 生态修复。
让湿地的生态系统重新恢复活力。
动植物的种类要增多,就像重新组建一个热闹的大家庭。
比如让那些珍稀的鸟类又愿意回到湿地来栖息、繁殖,让湿地重新成为一个充满生机的乐园。
四、具体工作措施(我们要怎么做)1. 建立严格的保护制度。
就像给湿地安排一群超级严格的保镖。
严禁任何非法的开垦、建设活动。
要是有人敢违规,就重重地处罚他,让他知道湿地可不是能随便欺负的。
2. 治理污染。
一方面,要对那些排污的企业和单位进行大检查,要求他们必须处理好污水才能排放。
另一方面,在湿地周边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就像给湿地安装一个超级大的净水器,把脏水变成干净水。
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最新)

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国办发〔X〕89号)和《X省林业厅关于印发X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X林〔X〕153号)要求,切实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加快湿地生态系统修复,完善湿地保护体系,确保全市湿地面积不减少,湿地生态功能进一步增强。
到X年,全市湿地面积不低于24.95万亩,其中自然湿地面积不低于24.95万亩;全市建成湿地公园19个以上,其中X区5个以上、X区3个以上、X市4个以上、X县3个以上、X县4个以上,全市湿地保护率提高到27.5%以上。
二、完善全市湿地分级管理体系(一)建立湿地保护分级体系。
根据生态区位、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将市内湿地划分为国家重要湿地、省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列入不同级别湿地名录,并定期更新。
根据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省级湿地保护管理相关部门制定的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加以分级划分和保护。
(市林业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农业局、畜牧兽医渔业局等参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二)探索开展湿地管理事权划分改革。
坚持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探索开展湿地管理方面的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明晰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的事权划分。
(市财政局、林业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三)完善全市湿地保护管理体系。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湿地保护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湿地保护管理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本辖区湿地保护修复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要通过设立湿地公园、湿地生态保护区、水产种质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湿地保护小区、乡村小型湿地等方式加强湿地资源保护。
各县(市、区)要结合绿色生态水网建设,大力推进湿地公园建设,到X年,全市建设2个国家湿地公园(其中X市1个、X县1个)、2个省级湿地公园(其中X县2个),各县(市、区)要高标准建设示范性湿地公园。
全面保护湿地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工作方案

全面保护湿地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工作方案湿地是珍贵的生态系统,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对维持地球生态平衡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为了保护和修复湿地,我们需要制定全面的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工作方案。
一、建立湿地保护修复法律法规制定湿地保护修复的法律法规,明确湿地的保护范围、保护对象和保护措施。
包括划定湿地保护红线,严禁在红线内进行开发建设等破坏活动。
此外,对湿地的修复也需要相应的法规支持,明确修复责任主体和实施机构,以及修复所需的资金和技术支持。
二、加强湿地监测和评估建立湿地监测网络,定期对湿地进行监测和评估,在评估结果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保护和修复方案。
监测内容包括湿地的水质、植被、土壤等情况,以及湿地生物多样性的状况。
评估结果可以为政府制定湿地保护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加强湿地保护教育和宣传加大对公众的湿地保护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对湿地保护的认识和意识。
通过开展湿地科普活动、展览和讲座等形式,向公众普及湿地生态的重要性,让更多的人参与到湿地保护与修复的行动中来。
四、加大湿地保护的投入力度政府需要加大对湿地保护的投入力度,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
资金可以用于湿地的监测与评估、植被恢复、水体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
同时,政府还可以制定相应的湿地保护补贴政策,鼓励公民、企业和机构积极参与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
五、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和监督加强对湿地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的湿地保护责任制。
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机构的职责,加强对湿地开发项目的审批和监管。
对于违反湿地保护法规的行为,要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加大处罚力度,保障湿地保护的有效实施。
综上所述,全面保护湿地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加强湿地监测和评估,加大湿地保护教育和宣传力度,增加投入力度,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和监督。
只有通过全方位的工作方案,才能有效保护和修复湿地,实现湿地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湿地是地球上最具生态价值的生物多样性区域之一,拥有丰富的物种和生态系统功能。
上海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一)

上海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一)上海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目标•保护和修复上海市湿地资源,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平衡。
•提高上海市湿地的生态功能和服务能力,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系统恢复。
方案内容1.制定湿地保护修复政策法规–成立专门的湿地保护修复法规研究小组,负责制定相关政策法规。
–与相关部门合作,借鉴国内外相关湿地保护修复的经验,制定适用于上海市的政策法规。
2.建立湿地保护修复监测网络–构建湿地保护修复监测网络,覆盖全市主要湿地。
–利用现代化监测设备,实时监测湿地的水质、水位、土壤状况等指标,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3.加强湿地保护与管理–成立专门的湿地保护与管理机构,负责湿地的日常保护、管理与监督。
–制定湿地保护修复计划,明确湿地划定、生态修复、巡护制度等各项管理细则。
4.提升湿地保护和修复技术水平–投入资金用于湿地保护和修复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提高湿地保护和修复的技术水平。
–加强技术培训,提高湿地保护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
5.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参与度–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宣传湿地保护修复的重要性,提高公众对湿地保护修复的认识和关注度。
–增加湿地保护修复的科普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
6.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与国内外相关机构、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共同研究湿地保护修复的最佳实践和技术。
–参与国际湿地保护修复会议和研讨会,学习借鉴国际湿地保护修复的成功经验。
预期成果•上海市湿地保护修复政策法规完善,形成科学、可操作的制度体系。
•湿地保护修复监测网络全面建立,提供及时、准确的湿地监测数据。
•湿地保护与管理机构有效运行,湿地保护和修复工作不断提升。
•湿地保护修复技术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实现湿地的有效保护和修复。
•公众对湿地保护修复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大幅提高。
•国际合作与交流取得成果,为上海市湿地的保护与修复提供有益借鉴。
注意:此文章参考了上海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并根据Markdown格式编写,仅供参考。
2024年湿地保护修复制度行动方案.pptx

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等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研究制定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和补偿办法,建立稳定的湿地保护修更长效机制 。建立市场化、多元化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逐步构建政府补偿与市场化补偿相结合的补偿体系,明确实行湿地 生态补偿的湿地类型、保护要求、补偿对象、补偿方式、补偿标准等。(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牵头,县水利局 、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生态环境局等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湿地保护负总责,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湿地保护 与修复。
.坚持综合协调、分工负责。全县各级林业部门要做好湿地保护修复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充分发挥 自
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等湿地保护管理部门职能作用,协同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
(三)总体目标
(一)落实湿地保护目标
.制定实施湿地保护规划。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湿地保护工作纳入本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林业主管 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我县湿地保护规划,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实施,把湿地保护的任务和具体措施 落到实处。(县林业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等 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贲落实)
.强化湿地修复成效监督。湿地管理部门要组织相关专家对湿地修复工程方案可行性、合理性进行评估,由第三 方机构进行竣工评估和后评估。依法公开湿地修复方案、修复成效,接受公众监督。(县林业局牵头,县自然资源 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等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健全湿地监测评价体系
(三)强化科技支撑
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技术研究,建立跨学科、跨部门的联合攻关机制,重点开展喀斯特湿地保护和修复、生物 多样性保护、江河湖库水生态安全、退化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恢复等研究;制定湿地保护修复技术规范,加快湿地重 点技
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工作方案(最新)

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国办发〔X〕89号)和《X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精神,加强我市湿地保护修复工作,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全面保护、分级管理。
将全市所有湿地纳入监管保护范围,通过分级管理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及权属单位的责任,重点加强自然湿地、国家和地方重要湿地的保护与修复。
2.坚持生态优先、合理利用。
在坚持保护优先、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可持续发挥作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湿地资源,充分发挥湿地的多重功能,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3.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湿地保护负总责,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湿地保护与修复。
4.坚持综合协调、分工负责。
全市各级林业部门要做好湿地保护修复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充分发挥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农业等湿地保护管理部门职能作用,协同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
5.坚持注重成效、严格考核。
完善湿地资源监管体制,将湿地保护修复成效纳入对全市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干部的考评体系,严明奖惩制度,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湿地生态系统行为。
(二)总体目标。
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严格湿地用途监管,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维护湿地的生态功能,保护湿地的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平。
到X年,全市湿地面积不低于3.2万公顷,其中,自然湿地面积不低于2.8万公顷,湿地保护率提高到36%以上。
二、主要任务(一)健全湿地保护管理制度。
1.建立组织管理体制。
湿地保护实行综合协调、分部门实施的管理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湿地保护修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县级以上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旅游发展、市政园林、水文水资源、航道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以及湿地管理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湿地保护修复相关工作。
城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工作方案

城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标1.确立城市湿地保护和修复的政策目标和原则;2.建立完善的城市湿地保护和修复的法律法规体系;3.提升城市湿地保护和修复的管理和技术能力;4.加强城市湿地保护和修复的监测评估和信息共享。
二、政策目标和原则1.城市湿地保护和修复的政策目标是通过综合治理、合理开发利用和恢复重建的方式,保护城市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提升城市湿地的环境功能;2.本制度工作方案的实施遵循科学、公正、高效、可持续的原则,充分考虑保护与发展的平衡,注重生态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的统一三、法律法规体系建设1.制定和完善城市湿地保护和修复的法律法规,包括城市湿地保护和修复的管理制度、奖惩制度等;2.加强城市湿地保护和修复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城市湿地保护和修复的认识和意识;3.建立健全城市湿地保护和修复的监督机制,加强督查和监督力度。
四、管理和技术能力提升1.加强城市湿地保护和修复管理机构的组织建设,提升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2.加强与科研机构和专家团队的合作,开展城市湿地保护和修复技术研究,提供科学依据;3.制定和完善城市湿地保护和修复的规划和方案,确保工作的系统性和针对性;4.加强城市湿地保护和修复的资金保障,制定相关激励措施,吸引各方力量参与。
五、监测评估和信息共享1.建立城市湿地保护和修复的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开展城市湿地资源的调查和评估;2.加强城市湿地保护和修复的信息化建设,建立城市湿地保护和修复的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统一管理;3.开展城市湿地保护和修复案例的总结和分享,提供经验与借鉴。
六、环境教育和公众参与1.加强城市湿地保护和修复的环境教育,提高公众对城市湿地的认识和保护意识;2.开展城市湿地保护和修复的公众参与活动,吸引公众积极参与城市湿地的保护和修复工作;3.建立城市湿地保护和修复志愿者团队,发挥志愿者在保护和修复工作中的作用。
七、预算和保障机制1.制定城市湿地保护和修复的预算制度,确保经费的统筹和透明使用;3.建立城市湿地保护和修复的长效机制,保障持续的资金和保护力度。
某市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实施方案

某市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实施方案湿地是自然生态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能调节气候、净化水质,还提供了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服务功能。
然而,由于人类的不合理开发利用,湿地面积不断减少,湿地生态系统遭受严重破坏。
为了保护和修复湿地生态系统,市制定了最新的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实施方案。
一、整体目标本方案旨在通过保护湿地生态系统,恢复湿地生物多样性,改善湿地生态功能,维护生态平衡,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双赢。
二、总体策略1.加强湿地保护意识,宣传湿地生态价值,提高公众参与度。
2.制定湿地保护管理制度,加强湿地监测和评估,形成科学的湿地生态保护规划。
3.加大湿地保护投入,整合各方资源,推动湿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
4.强化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严惩湿地破坏行为。
三、具体措施1.加强湿地保护宣传教育(1)开展湿地保护主题讲座、培训班,提高市民湿地保护意识。
(2)制作湿地保护宣传片、海报,通过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3)组织湿地保护主题活动,吸引公众参与,增强保护动力。
2.制定湿地保护管理制度(1)成立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制定湿地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2)建立湿地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对湿地生态状况进行评估。
(3)制定湿地保护规划,明确湿地保护目标和措施,实现科学规划和有序发展。
3.加大湿地保护投入(1)增加财政投入,建立湿地保护专项资金,用于湿地生态修复和保护设施建设。
(2)争取国际组织和企业捐助,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湿地保护。
4.推进湿地保护与经济发展融合(1)鼓励湿地生态旅游开发,提升湿地旅游品质。
(2)加强湿地科学研究,挖掘湿地生物资源的潜力,促进生物技术开发。
(3)建立湿地保护产业基地,发展与湿地生态相关的产业,提升经济效益。
5.强化湿地保护法律法规(1)修订完善湿地保护法律法规,明确湿地保护责任与处罚措施。
(2)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湿地破坏行为的打击力度。
(3)建立举报制度,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湿地保护,加强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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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工作方案城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工作方案1目目录一、总体要求1(一)指导思想1(二)基本原则11、坚持全面保护、分级管理12、坚持生态优先、合理利用23、坚持ZF主导、社会参与24、坚持综合协调、分工负责25、坚持注重成效、严格考核2(三)总体目标2二、主要任务3(一)建立健全湿地保护管理制度31、建立组织管理体制32、建立湿地分级管理体系33、完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4(二)建立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41、制定实施湿地保护规划42、落实湿地面积总量管控53、建立完善湿地保护考核评价制度54、提升湿地生态功能6(三)完善湿地修复制度61、落实湿地修复责任主体62、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73、多措并举增加湿地面积74、强化湿地修复成效监督8(四)健全湿地监测评价体系81、明确湿地监测评价主体82、完善湿地监测体系83、监测信息发布和应用9(五)健全湿地用途管控机制91、建立湿地用途管控机制92、严肃惩处破坏湿地行为10三、实施时间安排11(一)研究启动阶段(XX年1月至10月)112(二)全面推进阶段(XX年11月至XX年6月)11(三)检查验收阶段(XX年7月至12月)11四、保障措施11(一)加强组织领导11(二)加强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12(三)完善湿地保护政策法规12(四)建立监督考核工作机制12(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13(六)强化科技支撑13(七)加强宣传教育14第1页共14页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国办发〔XX年,全市湿地面积不低于2.31万公顷,其中,自然湿地面积不低于1.38万公顷,湿地保护率在50%以上。
第3页共14页二、主要任务(一)建立健全湿地保护管理制度11、建立组织管理体制湿地保护实行综合协调、分部门实施的管理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ZF负责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湿地保护修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县级以上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市政管理、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旅游发展等有关主管部门以及湿地管理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湿地保护修复相关工作。
建立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推进和协调落实全市湿地保护修复各项工作。
〔市林业和草原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市政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旅游发展委配合,各县(区)人民ZF负责落实〕22、建立湿地分级管理体系根据生态区位、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将全市湿地划分为国家重要湿地(含国际重要湿地)、省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实行分级分类保护和管理。
国家重要湿地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省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市县(区)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认定本行政区域内一般湿地名录,报同级人民ZF批准后发布。
认定后的重要湿地要设立界碑、界标,标明湿地面积、类型、主要生态功能和保护物种、主管部门和第4页共14页管理单位等,做好分类管理,建立管理档案,落实保护责任。
〔市林业和草原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市政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配合,各县(区)人民ZF负责落实〕33、完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市湿地保护管理相关部门负责指导全市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各县(区)人民ZF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湿地保护修复工作,跨行政区域湿地的保护修复工作由上级人民ZF及其相关部门组织与协调。
明确湿地保护管理机构,落实编制和专职人员,加强湿地保护管理能力建设,切实履行湿地保护管理职责。
推进生态敏感和脆弱地区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建设,通过设立国家公园、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湿地保护小区等湿地保护地的方式,加强对国家和省重要湿地的保护,建立覆盖全市重要湿地的保护体系,提高湿地保护率。
在国家和地方重要湿地设立湿地管护公益岗位,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管护联动网络,推进湿地保护与脱贫攻坚有效结合,创新湿地保护管理形式。
到XX年,各县(区)至少要设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1处以上,或设立湿地保护小区2处以上,并相应建立保护管理体制。
〔市林业和草原局牵头,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市政管理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配合,各县(区)人民ZF负责落实〕(二)建立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11、制定实施湿地保护规划全市各级人民ZF要将湿地保护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第5页共14页规划,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制和实施本行政区域湿地保护规划,科学筹划,精心组织,对纳入规划的重大工程要优先列入年度统筹推进计划,把湿地保护的任务和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市林业和草原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配合,各县(区)人民ZF负责落实〕22、落实湿地面积总量管控根据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结果,将市2.31万公顷湿地面积作为管控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县(区)。
合理划定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湿地范围,明确湿地名录,并落实到具体湿地地块。
各县(区)人民ZF要将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及要求落实到具体部门和权属单位,依法依规加强保护管理,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湿地生态功能不降低。
〔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局牵头,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配合,各县(区)人民ZF负责落实〕33、建立完善湿地保护考核评价制度全市各级人民ZF对本行政区域内湿地保护工作负总责,ZF主要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其他有关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湿地管理相关权属单位对所管辖的湿地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将湿地面积、湿地保护率、湿地生态状况等保护成效指标纳入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奖励机制和终身追责机制,实行保护资金与考核结果挂钩的奖惩制度,可按规定对成绩突出的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失职第6页共14页失责的严肃问责。
〔市林业和草原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配合,各县(区)人民ZF负责落实〕44、提升湿地生态功能以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湿地公园、水源保护区等建设与管理为重点,全面加强江河湖库生态保护与修复,提升湿地生态功能。
到XX年,主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0%以上,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湿地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不减少。
〔市林业和草原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水产水产畜牧兽医兽医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政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等配合,各县(区)人民ZF负责落实〕(三)完善湿地修复制度11、落实湿地修复责任主体对经批准征收、占用湿地并转为其他用途的,相关管理部门和用地单位要进行严格的科学调查、论证和评估,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负责恢复或重建与所占湿地面积和质量相当的湿地;对未经批准将湿地转为其他用途的,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实施恢复和重建。
能够确认责任主体的,责成其自行开展湿地修复或委托具有修复能力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修复;对因历史原因、自然灾害或公共利益遭受破坏退化的,经科学论证确需恢复的,由湿地所属县(区)人民ZF承担修复责任,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市林业和草原局、水利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第7页共14页农业农村局等配合,各县(区)人民ZF负责落实〕22、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按照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原则,对集中连片、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的湿地进行修复和综合整治,优先修复生态功能严重退化的国家重要湿地和省重要湿地。
通过污染清理、土地整治、地形地貌修复、自然湿地岸线维护、河湖水系连通、野生动物栖息地恢复、围网拆除和湿地有害生物防治等手段,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增强湿地碳汇功能,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健康。
统筹协调区域或流域内的水资源平衡,建立湿地生态补水机制,确保湿地生态用水需求。
〔市林业和草原局、水利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等配合,各县(区)人民ZF 负责落实〕33、多措并举增加湿地面积全市各级人民ZF要对本行政区域内湿地被侵占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分析被侵占原因,落实湿地修复责任主体,制定恢复方案,通过退耕还湿、退养还滩、排水退化湿地恢复等措施,限期恢复原有湿地及生态功能。
各有关部门要在水源、用地、管护等方面,为增加湿地面积提供有利条件。
全市各级人民ZF在编制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时,要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城市湿地公园、湿地小镇、湿地乡村,在城乡建设规划中统筹安排湿地保护修复项目,增加湿地面积。
〔市林业和草原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规划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配合,各县(区)人民ZF负责落实〕第8页共14页44、强化湿地修复成效监督加强湿地修复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对湿地修复工程方案可行性、合理性进行评估,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竣工评估和后评估。
推行湿地修复公示制度,依法公开湿地修复方案、修复成效,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市林业和草原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配合,各县(区)人民ZF负责落实〕(四)健全湿地监测评价体系11、明确湿地监测评价主体市林业主管部门会同市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ZF,按照湿地资源调查和监测、退化湿地评估等技术规范,组织实施一般湿地的监测评价,按国家和省相关要求组织开展湿地调查工作,并将调查结果汇入湿地资源数据库。
加强林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畜牧、农业部门间湿地监测评价协调工作,明确各自监测内容及监测指标,落实监测责任。
〔市林业和草原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配合,各县(区)人民ZF负责落实〕22、完善湿地监测体系统筹规划一般湿地监测站、点的布设,建立一般湿地监测评价网络,强化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人员培训,重点开展对水库、水库、江流域等具有饮用水源功能的河湖库水环境质量监测,提高监测数据质量和信息化水平。
健全湿地监测数据共享制度,林业、第9页共14页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农业、畜牧等部门获取的湿地资源相关数据要实现有效集成、互联共享。
加强生态风险预警,防止湿地生态系统特征发生不良变化。
〔市林业和草原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配合,各县(区)人民ZF负责落实〕33、监测信息发布和应用推行湿地监测评价信息发布制度,规范发布内容、流程、权限和渠道等,有关部门应当将湿地动态监测数据汇交林业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