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使用通用机打卷式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解读

定的,而填写栏次,也可以不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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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和产品不是我们能提供什么,而是用户需要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方开具
发票时,应如实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相符的发票。购
买方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但是目
前发现部分销售方允许购买方可通过其销售平台,自
行选择需要开具发票的商品服务名称等内容,并按照
购买方的要求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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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涉 税业务,如计税、退税、抵免等。 也就是说,只要涉及到与“税”相关的业务,如果未 能取得涉税合法凭证,即未按照上述规定取得发票, 则: (1)不得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 (2)不能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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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税普通发票,对于使用印有企业名称发票的行业,
如电商、成品油经销等,可暂不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
别号,仍按照企业现有方式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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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果购买的商品种类较多能否汇总开具增值税普
通发票?
如果购买的商品种类较多,销售方可以汇总开具
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可凭汇总开具的增值税普通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不符合上列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18
关于对有关问题的批复.doc

关于对有关问题的批复一般情况下都是一请示一批复,一个问题一请示一答复,那么,以下是我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对有关问题的批复,供大家阅读参考。
关于对有关问题的批复1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你局《关于普通食品中有关原料问题的请示》(沪食药监食安〔xxxx〕303号)收悉。
经研究,《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xxxx〕51号)规定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中所列物品及冬虫夏草目前均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
此复。
xxxx年七月二十二日关于对有关问题的批复2各市州人口计生委:近日,xx、xx等市先后就xxxx年以来有违法生育行为的人员能否列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民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有关问题请示我委,综合起来有两个问题:一是《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湘发【xxxx】6号,以下简称《决定》)规定:"xxxx年以来有违法生育行为的,不得作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候选人,不得担任各级机关和基层组织的干部"。
而xxxx年9月29日第十届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以下简称《条例修正案》)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关于"在推荐和介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民委员会候选人时,被推荐人或者候选人如果有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情况,应当如实介绍,不得隐瞒"的规定,只需"如实介绍",而并非"不予列入候选人"。
对于xxxx年以来有违法生育行为的对象在作为有关候选人时应当如何适用相关规定。
二是xxxx年以来非婚生育一孩、不到生育间隔或未办《生育证》生育二孩、非法收养子女等三种情况,能否列为相关候选人。
经研究,答复如下:一、关于如何适用《决定》和《条例修正案》的问题。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是国家公职人员,理应带头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村(居)民委员会委员也应当是村(居)民实行计划生育的表率。
发票工作总结

发票工作总结篇一:税务会计工作总结范文xx-x这一年即紧张有序又充实。
一年来在公司领导的领导下,通过自身的努力,无论是在敬业精神、还是在业务素质、工作能力上都得到进一步提高,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本人能够遵纪守法、认真学习、扎实工作,以勤勤恳恳的态度对待本职工作,在财务岗位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为了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也算经历了一段不平凡的考验和磨砺。
现将本年的工作做如下简要回顾和总结在日常会计业务中,顾全大局、服从安排、团结协作。
平时审核原始凭证、整理原始凭证,安排有关人员出记账凭证,并对所出凭证进行检查、复核,对不正确的记账凭证,指明原因,要求改正,对其他同事不懂的地方耐心讲解。
负责三级成本账,独立核算成本,出凭证、会计记账凭证的录入,成本、费用的结转到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登记各账本。
今年由于场所整体搬迁和工作量的大幅度增加,财务工作的力度和难度都有所加大。
除了完成公司的账务,还同时兼顾银行往来工作及其他业务。
为了能按质按量完成各项任务,本人不计较个人利益,不讲报酬,经常加班加点进行工作。
在独立核算成本时,月末提前提醒有关人员做准备,在计算产品成本的时候,每次都把所以资料带回寝室去做,常常做到深夜,并且这些在考勤上是没有体现的。
在9月劳动局进行生育保险的检查,配合人事部更改凭证、账本等,一直加班到凌晨3点半以后才离开公司。
其他部门需要有关资料,及时提供。
在工作中发扬乐于吃苦、甘于奉献的精神,对待各项工作始终能够做到任劳任怨、尽职尽责。
在发票管理方面,随时查看发票剩余量,提前准备购买发票所需资料,掌握购买发票的银行卡余额。
根据市场部的需要,及时购买和进行增量,及时进行发票填开。
对已经填开了的发票进行清理和检查,并保管好所有的票据。
在一些税务系统方面,独立做税务的纳税评估预警系统,负责增殖税专用发票的验票,开票系统的抄税,纳税系统里面的发票存根明细和抵扣明细的输入,到税务大厅抄税报税。
独立做企业纳税评估检查的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纳税⼈应将增值税税控开票软件升级到最新版本(V2.0.11): (⼀)3010203“⽔路运输期租业务”下分设301020301“⽔路旅客运输期租业务”和301020302“⽔路货物运输期租业务”;3010204“⽔路运输程租业务”下设301020401“⽔路旅客运输程租业务”和301020402“⽔路货物运输程租业务”;301030103“航空运输湿租业务”下设30103010301“航空旅客运输湿租业务”和30103010302“航空货物运输湿租业务”。
(⼆)30105“⽆运输⼯具承运业务”下新增3010502“⽆运输⼯具承运陆路运输业务”、3010503“⽆运输⼯具承运⽔路运输服务”、3010504“⽆运输⼯具承运航空运输服务”、3010505“⽆运输⼯具承运管道运输服务”和3010506“⽆运输⼯具承运联运运输服务”。
停⽤编码3010501“⽆船承运”。
(三)301“交通运输服务”下新增30106“联运服务”,⽤于利⽤多种运输⼯具载运旅客、货物的业务活动。
30106“联运服务”下新增3010601“旅客联运服务”和3010602“货物联运服务”。
(四)30199“其他运输服务”下新增3019901“其他旅客运输服务”和3019902“其他货物运输服务”。
(五)30401“研发和技术服务”下新增3040105“专业技术服务”。
停⽌使⽤编码304010403“专业技术服务”。
(六)304050202“不动产经营租赁”下新增30405020204“商业营业⽤房经营租赁服务”。
(七)3040801“企业管理服务”下新增304080101“物业管理服务”和304080199“其他企业管理服务”。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使用通用机打卷式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川国税函〔2010〕172号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使用通用机打卷式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和《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国税发〔2010〕28)要求,我省国税系统从2010年7月1日启用通用机打卷式发票,旧版机打卷式发票不再印制,原使用国税机关监制统一机打卷式发票和企业冠名机打卷式发票的纳税人改用统一式样的通用机打卷式发票。
现就使用通用机打卷式发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使用范围2010年7月1日普通发票换版后,凡拟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卷式发票,且符合使用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使用通用机打卷式发票。
普通发票换版前已经启用机打卷式发票的纳税人,应按照换版要求使用通用机打卷式发票。
二、使用条件纳税人申请使用通用机打卷式发票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企业发票管理制度健全。
(二)满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计算机开具单联式发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210号)规定的四项条件:(1)纳税记录良好;(2)企业财务管理规范;(3)保证发票电子存根可靠存储5年以上;(4)可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发票电子存根数据。
(三)2010年7月1日起新申请启用机打卷式发票的纳税人,应选用总局和省国税局确定的通用机打卷式发票的规格和联次(2010年6月30日前已使用特殊规格机打卷式发票的纳税人除外)。
(四)能按照《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机打卷式发票电子信息采集系统的通知》(川国税函〔2010〕75号)要求的规范格式、规定时间上报卷式发票电子存根数据。
三、使用要求(一)凡符合卷式发票使用条件的纳税人,应按照普通发票管理规定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领购通用机打卷式发票。
报销单据规范办法

报销单据规范办法报销单据规范指引1.为了加强报销费⽤的监控管理,保证公司的费⽤开⽀能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提⾼公司的整体竞争⼒,特制定本办法。
2.报销单据的填写要求:费⽤报销单必须⽤蓝、⿊⽔笔或中性笔填写,各项要素必须填写齐全,所写内容必须与所附发票相符。
如属于替补发票,⽤铅笔标注实际业务内容,⽅便审批领导签阅,⼊账时需要擦掉。
招待费的敏感内容也需⽤铅笔填写。
3.报销单据的粘贴要求:报销单据必须⽤胶⽔粘贴附件,不得使⽤订书针、⼤头针、回形针串别。
不符合规定的,财务部做退回处理。
各种单据粘贴必须整齐、牢固,单据的粘贴应保证财务⼈员⽅便复核报销⾦额、核实票据真伪、装订凭证等后续⼯作。
4.各种车票据的要求:各类长途飞机、车、船票均须有发票专⽤章,票⾯⾦额清楚。
背⾯应有经办⼈签名、⽇期、起⽌地址、。
超过报销标准票据须经董事长批准。
5.其他票据的要求:1)所有普通发票(包括定额发票、⼿写发票、机打发票)必须为新版通⽤发票,旧版发票⼀律不予报销(后附税务局相关通知)。
2)报销发票应当清晰记明公司名称,(单位名称必须全称,否则视为⽆效。
公司名称如有变动,报销发票填写公司名称随即变动)、开票⽇期、货物名称、型号、单价、⼤⼩写合计⾦额、开票⼈签名、开票单位发票专⽤章和当地税务局机关的发票专⽤章。
所有的报销票据不得涂改、挖补、否则视为⽆效。
3)住宿费发票正⾯必须有出票⽇期、⼊住和退房⽇期、住宿费⽤项⽬、单价、总⾦额、出票⼈签名及出票单位公章、发票专⽤章等。
4)电话费⽤必须凭邮电部门开具的有效发票为报销凭证。
5)发票遗失等⽆发票报销需写明原因并经董事长签批⽅可报销。
6.所有收据⼀律不能作为报销凭证,各类报销单据凡不符合上述标准的,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
7.报销⼈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不予报销、罚款等处罚。
附件⼀⼭西省地⽅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换版的公告为了进⼀步加强我省地⽅税务系统普通发票的管理,提⾼纳税服务⽔平,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式样⼯作实施⽅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的要求,我局决定从2012年1⽉1⽇起正式启⽤⼭西省地⽅税务局新版普通发票,现就我省地⽅税务系统普通发票换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普通发票换版时间我省地⽅税务系统新版普通发票换版⼯作从2010年下半年开始试点推⼴,2011年为发票换版⼯作过渡期,新版普通发票和旧版发票可以同时使⽤,2012年1⽉1⽇起,新版普通发票正式启⽤,旧版发票停⽌使⽤(暂时保留发票除外)。
新版普通发票简介

格有5个:57mm×127mm、57mm×152mm、
76mm×127mm、 76mm×152mm、
76mm×177mm。
印有单位名称的发票可以由用票单位选择一 种通用机打发票,并通过软件程序控制打印单位 名称(或标识),平推式发票打印在发票票头左 侧,卷式发票打印在发票票头下方;也可以选择
第6、7位为年份代码(例如2009年以09表示)。
第8位为发票类别代码,编码规则: 2为通用机打
发票(平推式),包含机动车销售发票、二手车
销售统一发票、国税机关代开发票、银行代收费
业务发票等;3为通用机打发票(卷式);4为通 用手工发票;5为通用定额发票; 6为印有企业名 称通用机打发票(平推式);7为印有企业名称通 用机打发票(卷式)。
一、指导思想
这次简并票种统一式样的指导思想是:以科 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简并票种、统一式样、 建立平台、网络开具”的总体思路,科学设置票 种,合理设计式样,在对现有票种和式样进行大
幅度简并和优化的基础上,开发全省网络开具和
认证普通发票管理系统,积极推广网络发票,全
面提升普通发票管理的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逐
(一)《山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
1、《山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平推式)
适用于使用计算机及网络开票的纳税人
规格 说明 适用于工业、商业、修理修配、收购业(各市除总局制定 特殊票种外,只能选择此规格发票)其中:农产品收购四 联代码为:137101020074;粮食收购四联代码为: 137101020084;其他都为三联137101020043
一联每卷 100份 一联每卷 100份
个体户137101030031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通用机打发票管理服务有关问题的公告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通用机打发票管理服务有关问题的公告【标 签】四川省,机打发票,管理服务【颁布单位】四川省国家税务局【文 号】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3号【发文日期】2015-02-27【实施时间】2015-04-01【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纳税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等规定,现就通用机打发票管理服务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未纳入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行范围的纳税人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通用机打发票,开具时打印二维码。
开具通用机打发票时,购货方(或接受服务方)为企事业单位的,应打印其纳税人识别号(无纳税人识别号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二、对于发生零星业务、开票量少、开票金额小、不具备使用网络发票系统开具的纳税人,以及按次限量领用发票的纳税人,领用通用机打发票后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免费使用国税机关提供的系统开具打印发票。
三、对使用自开票软件开具通用机打卷式发票的纳税人,如不能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应按照要求按时上报发票开具明细信息。
同时,主管国税机关可通过税控器具采集纳税人收银信息。
四、已办理国税税务登记证或临时税务登记证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使用通用机打发票的,应按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领用手续。
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证件但不经常发生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取得收入并需要使用通用机打发票的,实行按次领用、按次申报纳税方式。
五、纳税人已领用发票但临时取得超出领用发票使用范围或者超过领用发票开具限额以外业务收入的,以及被主管国税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者停止配发发票取得经营收入的,如需要开具通用机打发票,主管国税机关应按次限量供应并辅导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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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使用通用机打卷式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标 签】通用机打卷式发票
【颁布单位】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文 号】川国税函﹝2010﹞172号
【发文日期】2010-06-29
【实施时间】2010-07-0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发票管理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和《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普通发票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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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国税发﹝2010﹞28)要求,我省国税系统从2010年7月1日启用通用机打卷式发票,旧版机打卷式发票不再印制,原使用国税机关监制统一机打卷式发票和企业冠名机打卷式发票的纳税人改用统一式样的通用机打卷式发票。
现就使用通用机打卷式发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使用范围
2010年7月1日普通发票换版后,凡拟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卷式发票,且符合使用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使用通用机打卷式发票。
普通发票换版前已经启用机打卷式发票的纳税人,应按照换版要求使用通用机打卷式发票。
二、使用条件
纳税人申请使用通用机打卷式发票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企业发票管理制度健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计算机开具单联式发票有关问题的批复
(二)满足《》(国税
函﹝2006﹞210号)规定的四项条件:(1)纳税记录良好;(2)企业财务管理规范;(3)保证发票电子存根可靠存储5年以上;(4)可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发票电子存根数据。
(三)2010年7月1日起新申请启用机打卷式发票的纳税人,应选用总局和省国税局确定的通用机打卷式发票的规格和联次(2010年6月30日前已使用特殊规格机打卷式发票的纳税人除外)。
(四)能按照《》(川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机打卷式发票电子信息采集系统的通知
国税函﹝2010﹞75号)要求的规范格式、规定时间上报卷式发票电子存根数据。
三、使用要求
(一)凡符合卷式发票使用条件的纳税人,应按照普通发票管理规定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领购通用机打卷式发票。
(二)凡使用通用机打卷式发票的纳税人,应在申请启用通用机打卷式发票时,将其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等报主管国税机关备案。
(三)纳税人要按照通用机打卷式发票的开具要求,规范打印卷式发票,且应逐笔开具。
开票软件不符合通用机打卷式发票开具要求的,应及时修改调整打印软件,并将修改开票软件的说明资料报送主管国税机关。
(四)使用通用机打卷式发票的纳税人,应按照《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普通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川国税函﹝2009﹞12号)的要求,在每月纳税申报时,同时填报《通用机打卷式发票验旧表》(附件1)。
主管国税机关根据纳税人报送的《通用机打卷式发票验旧表》,将卷式发票使用情况分月录入综合征管软件V2.0系统。
(五)纳税人要按照规定期限妥善保存并报送开具卷式发票的数据,做到不丢失、不更改,确保所存储的每一张发票电子存根数据与付款方取得的发票联数据一致。
发票电子存根数据应视同纸质发票存根保存5年,保存期满后,需报经主管国税机关查验后进行处理。
(六)通用机打卷式发票的规格和联次不能满足业务需要的纳税人,可以申请使用通用机打平推式发票。
(七)需使用冠名通用机打卷式发票的纳税人,按照《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国税发﹝2010﹞28)有关要求执行。
四、电子存根数据的采集报送
(一)为全面掌握纳税人开具通用机打卷式发票情况,各地国税机关和纳税人要严格按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机打卷式发票电子信息采集系统的通知
照《》(川国税
函﹝2010﹞75号)规定,做好机打卷式发票开票电子存根数据的采集和报送工作。
(二)使用通用机打卷式发票的纳税人,要按照《卷式发票开票信息XML文件上报规范》的要求,按月从本企业收银系统或财务软件中,生成规范的通用机打卷式发票电子存根数据XML电子文件,于每月1至15日内通过省国税局外网门户网站()“卷式发票信息采集”栏目,上传上月的通用机打卷式发票开票电子存根数据。
(三)2010年7月1日前使用机打卷式发票且通过CA认证报送发票电子存根数据的纳税人,其报送通用机打卷式发票开票电子存根数据的方式不变。
除上述情况外使用通用机打卷式发票的纳税人,暂不申请CA认证,其开票电子存根数据报送要求按照《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机打卷式发票电子信息采集系统的通知
》(川国税函﹝2010﹞75号)有关规定执行。
同时,在每月填报《通用机打卷式发票验旧表》时,要承诺报送的普通发票开票电子存根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且当月报送的普通发票开票电子存根数据的金额汇总数与填报的《通用机打卷式发票验旧表》中合计数一致。
(四)各地主管国税机关在纳税人启用通用机打卷式发票前,应将采集开票信息的各项要求告知纳税人,指导其正确上报。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主管国税机关要加强对申请使用机打卷式发票纳税人的审核,不符合使用条件的纳税人不得批准使用机打卷式发票,改用通用机打平推式发票或通用手工发票。
对符合使用条件的纳税人,要加强宣传和辅导,指导帮助纳税人正确使用和开具机打卷式发票,督促纳税人自觉完整准确地采集和上报开票数据。
(二)为了便于省局及时了解掌握使用机打卷式发票的纳税人数量,各市、州国税局要将本地区新增使用机打卷式发票的纳税人名单,在纳税人启用通用机打卷式发票前及时上报给省局(征管处),填报《新增使用机打卷式发票的纳税人报告表》(附件2)。
(三)各市州局要积极督促县(市)区国税局完善机打卷式发票管理的机制和制度,以信息管税理念为指导,充分利用纳税人上报的数据信息开展相关分析,定期核查纳税人开具机打卷式发票以及开票数据的情况。
对不按规定使用通用机打卷式发票,不按规定期限保存发票电子存根数据,不按规定报送开具卷式发票的数据,漏报开票数据或擅自更改开票数据,经核实事实存在的,视其情节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处理。
同时,对使用通用机打卷式发票中存在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省局报告。
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通用机打卷式发票验旧表.doc
新增使用通用机打卷式发票纳税人报告表.doc
关联知识:
1.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机打卷式发票电子信息采集系统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