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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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格式调整版)

大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格式调整版)

大一思修案例分析题(格式调整版)一、:中学生赵某,15周岁,身高175公分,但面貌成熟,像二十五、六岁。

某日,赵某偷拿家里的1万元买了一辆摩托车。

试分析:(1)该摩托车买卖合同的效力状况如何?(2)赵某父亲发现此事后,起诉到法院要求商店将1万元退给自己,同时自己将摩托车退还商店。

赵某父亲的诉讼请求是否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题目很清楚,赵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摩托车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

其父作为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的,合同无效,双方各自返还取得的财产。

其父的要求法院会支持的另:合同无效、我国合同法规定未成年人签订与其年龄不相当的合同要有其法定代表人(即监护人)的追认才能有效力、否则效力待定。

因此父亲的申诉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另 1.该摩托车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2.赵某的诉讼请求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2005年12月,王某、吴某两人合资开办了一家外贸服务公司,向工商局办理了注册登记。

其中王某出资6万元;吴某向朋友李某借款4万元,作为自己的出资。

2008年10月,受全球金融风暴的影响,公司资产损失殆尽,只剩下1万元现金,而负债却高达6万元,其中公司向个体户赵某借款4万元,向电脑公司购买电脑欠货款2万元。

公司破产后,李某、赵某和电脑公司都找到王某、吴某两人,要求他们清偿欠款。

王某、吴某提出,其所开办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只能以帐面所剩的1万元自己,在三者之间按2:2:1的比例清偿。

李某等不同意,遂向法院起诉。

问题:如果你是本案法官,你认为本案应当如何处理?答:1、吴某和李某直接的借款合同是独立的,跟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因此吴某必须偿还李某4万元;2、赵某和电脑公司属于公司的债权人,他们可以向公司请求得到清偿。

赵某和电脑公司按照2:1从1万元公司账面余额里得到清偿。

另:王某,吴某,和其外贸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首先王某,吴某在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仍然借款,发现还是无法继续生产,当股东发现此情况进行破产清算更有利于债权人和债务人,可是他们仍然继续借款进行。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4.2.3在实践中创造有价值的人生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4.2.3在实践中创造有价值的人生

结束语
在当今中国,最重要的社会实践就是坚持科学 发展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 族伟大复兴的实践。当代大学生肩负国家与民族的 历史使命,只有与时代同步、与祖国共命运、与人 民齐奋进,就能实现最大的人生价值。
“人的一生只能享受一次青春,当一个人在年轻 时就把自己的人生与人民的事业紧密相连,他所创造的就是永恒的青 春。”
——江泽民
团中央、教育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贝尔、宝洁、通用等知名企业招聘人员直言:“如果面试学
生和企业的价值取向不相合,我们肯定会拒绝他!”考查学 生的价值观是否和公司的理念相符,是企业招聘的趋势。
4.2.3、在实践中创造有价值的人生
在实践中创造有价值的人生:
1、走与人民群众相结合的道路 2、走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道路
【案例】钟南山:以无感动中国
钟南山:抗击非典型肺炎的领军人物、工程院院士
他不仅医术精湛,医德高尚,而且他尊重科 学,实事求是,不唯上,不信邪,敢担责任。紧 要关头他勇敢否定有关部门关于“典型衣原体是 非典肺炎病因”的观点,为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制 定救治方案提供了决策依据,使广东成为全球非 典病人治愈率最高,死亡率最少的地区之一。 不惟权,只惟实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一章案例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一章案例

理想奋斗成功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徐波案例文本杰斯出生在圣彼得堡一个书香门弟,父亲是大学教授。

虽然父亲的薪水不低,但一家老老少少几口人都依赖于父亲,所以,他的家庭并不富裕,虽不至于挨饿,但也常常捉襟见肘。

他至今都记得在他16岁生日的时候,父亲对他说了句“杰斯,生日快乐”,所谓的生日礼物也只是一支很普通的钢笔。

而在他生日来临的前一段日子,他有意无意地向父亲透露想买条牛仔裤的愿望,并在各方面都尽力表现得很好。

他本来以为父亲会送给他一条牛仔裤作为生日礼物,可是,事实却让他倍感失落和痛苦,甚至愤怒。

在圣彼得堡,男孩子16岁就意味着是成人了。

而16岁生日这天,父母一般都会送孩子一份他渴望的礼物,来作为成人贺礼。

父亲给杰斯的解释是:一条真正的Levis牌牛仔裤价格高达500卢布,而他的工资只有200卢布。

如果买一条牛仔裤给杰斯,全家人都会因此受穷受苦一段时间。

而他又不愿意去买一条价格便宜但质量低劣的冒牌牛仔裤送给杰斯,尤其不愿意在杰斯16岁生日这个重要的日子里当作生日礼物送给他。

对于父亲的解释,杰斯根本无法理解,也不愿意去理解。

他用眼泪和无法掩饰的失落无声的表达着自己的抗议。

父亲并没有安慰他,反而很严肃地对他说:“我知道你此时的心情,但别指望我向你道歉。

我没有错,只是没有能力满足你的愿望而已。

或许你认为我不是个称职的父亲,那我希望你以后做一个出色的父亲,不要把你现在所承受的痛苦传给你的孩子。

”“我一定会比你做得好,将来我要是做了父亲,我会送我的孩子无数条牛仔裤,会满足他所有的愿望,我会让他因为我而感到骄傲。

”性格倔犟的杰斯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地说出这些话来。

“很好,我愿意将你说的这些话看成是你的成人宣誓,但愿你不要忘记它。

你最好铭记在心里。

”父亲说完这句话,就去上班了,杰斯站在原地,久久地咬着自己的嘴唇。

高中毕业后,许多要好的同学去工厂做了工人,而杰斯却执意要去读大学。

在他看来,要想改变命运,有光明的未来,读大学是他唯一的捷径。

03 第二章 继承爱国传统 弘扬民族精神 案例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03 第二章 继承爱国传统 弘扬民族精神 案例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第二章继承爱国传统弘扬民族精神案例1 黄伯云:让中国飞机“自主”落地黄伯云,l945年出生于湖南南县,中南大学校长,中国212程院院士,中国改革开放后最早的公派留学生,也是中国改革开放后第一个在美国完成硕士、博士、博士后的归国留学人员。

1988年,黄伯云回国创业,他把研究目标锁定在世界航空制动领域最先进的材料——碳/碳航空制动材料(即飞机刹车片)的研制上。

飞机的起降和滑行都离不开安装在飞机轮子里面的刹车片,如果刹车片失灵飞机就会冲出跑道,造成机毁人亡。

国际上通用的航空刹车片有金属盘和碳碳盘两种。

而用碳/碳复合材料制造的刹车片,具有重量轻、性能好、耐高温、寿命长等特点,被制造业称为“黑色的金子”。

多年来,中国航空刹车片全部依赖进口,每年要花费大量外汇。

更致命的是,这导致中国的航空事业受制于人。

如果国外对中国实行零部件禁运,中国的航空战略安全即受到威胁。

黄伯云就是憋着一口气回来的,他内心深处的目标是“要搞就要搞世界第一”。

不料,研究首先却是从屈辱开始的。

为了节省时间、少走弯路,黄伯云想到与一个航空大国进行合作。

黄伯云到该国很有名的公司去访问,接待他的公司负责人说:“很抱歉,你们不能参观我们的生产车间。

”黄伯云听了,心里很不是滋味,但为了加快研究进程,他还是买回了一个开价几百万美金的产品。

可课题组对产品进行解剖发现,这个产品竟是个废料。

外国专家轻视的话语和愚弄的做法,使得黄伯云在气愤之余,体会到深深的屈辱——为人所瞧不起的屈辱。

他自问:“没有自主创新的东西怎么能在世界上立足?”1996年,黄伯云和同事们完成了“高性能碳/碳航空制动材料制备技术”的实验室基础研究。

时间转眼就到了2000年。

9月,在模拟飞机试验中,刹车片温度急剧升高,摩擦系数严重下降,课题组在最后关头失败了。

作为项目的主帅,黄伯云说:“那个时候连睡觉都很难,安眠药吃一两次都不能解决问题,痛苦得难以想象!”当时,他每天工作时间平均达l2个小时,时常通宵达旦。

2023年思修考试案例分析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开卷考必备资料

2023年思修考试案例分析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开卷考必备资料

案例分析【1】答:余某死亡时与刘某已不存在夫妻关系,因此余某旳 4 万元由其子女即余甲、余乙,一人 2 万。

林某死后,首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刘某可得二分之一遗产 6 万;剩余 6 万由刘某、余乙、林丙平分,各分 2 万。

缘由:《继承法》第 10 条:遗产依据以下次序继承:第一次序:配偶、子女、父母;其次次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旳继子女。

【2】答:宋某旳妹妹宋丁比宋某去世旳早,因此不发生遗嘱继承,而遗嘱继承是不能代位继承旳,因此宋丁旳儿子王小甲也没有权利继承宋某旳财产。

宋某旳弟弟宋丙是其次继承次序,当第一继承次序旳继承人照旧健在并没有放弃继承权旳状况下,作为其次次序旳宋丙也没有继承权。

因宋乙去世旳比宋某早,因此宋乙旳儿子宋小乙享有代位继承权,作为丧偶儿媳旳黄某,对公公宋某尽了重要赡养义务,有继承权。

宋甲是宋某旳亲生儿子,享有继承权。

姚小甲是宋某收养旳养女,同样享有继承权。

因此,宋某旳遗产由宋甲、姚小甲、黄某、宋小乙 4 人均分,每人 2.5 万元。

【3】答:1、被继承人李树刚,遗产12 间旳一栋楼房;被继承人李金喜,遗产2 间房(另2 间为其妻任平财产〕及从父亲李树刚处继承旳遗产旳二分之一〔另二分之一为其妻全部〕;被继承人李山,遗产 1 间房〔另一间房为其妻全部〕及从父亲李金喜处继承旳遗产旳二分之一〔另二分之一为其妻全部〕。

2、李树刚先死,李金喜次死,李山最终死。

法律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旳人在同一事间死亡而无法确定死亡次序旳,假设各自均有继承人旳就推定长辈先死,晚辈后死,同辈同步死亡。

3、宋明依据李树刚旳遗嘱可以获赠李树刚两间房;李玲、李金喜、李明星〔代位其父李金兴〕继承李树刚剩余旳遗产10 间房——平分,每人各得三分之十间。

具体继承措施可以协商,不适宜分割旳遗产可以承受折价、适宜赔偿或者共有等措施处理。

李山、任平、李林继承李金喜旳遗产——平分二、何慧和李洁继承李山旳遗产——平分【4】1、王某去世,由于没有留遗嘱,则合用于法定继承,由子女、配偶、父母继承。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4章)教案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4章)教案

重点
难点
大学生诚信道德建设
引言
这世界唯有两种东西能让我们的心灵感到深深的 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二是我们内心 崇高的道德准则。 ——康德 一个国家的繁荣,不取决于它的国库的殷实, 不取决于它的城堡之坚固,也不取决于它的公共设 施之华丽;而在于它的公民的文明素养,即在于人 们所受的教育、人们的远见卓识和品格的高下。这 才是真正的利害所在、真正的力量所在。 ——马丁·路德
点评:


家长自食缺少良好家庭道德教育的苦果。我们的 教育不仅要培养一个人的知性,更重要的是培养 人的人性、德性,否则就是为社会培养了一个危 险物,正如罗斯福所说,培育一个人的知性却没 有培育他的德性,等于是给社会创造了一个威胁 性的存在。 司马光 :“德胜才者谓之君子,才胜德者谓之小 人,------自古以来,国之乱臣,家之败子,才有 余而德不足也。
明辨是非
好的品德需要明智好学来扶助。
知人、自知
方法与境界
“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
《礼记 ·中庸 》
此外,廉洁自律、宽厚待人、艰苦 朴素、勤劳节俭、孝敬父母、尊老爱幼、 尊师敬业、刚健有为、自强不息、舍生 取义、见义勇为、奋发图强等,也是中 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重要内容。
案例:23岁大学生洪战辉携妹求学 请思考:
“故学至乎 礼而止矣,夫 是之谓道德之 极。”
——《荀子· 劝学》
4、倡导言行一致,强调恪守诚信。
诚:言为心声,对内诚于己就是不自欺。 信:恪守诺言,对外信于人就是不欺人。
诚信:是指一种真实无妄、表里如一 的品格。
“民无信不立”。
《论语 颜渊 》
5、追求精神境界,把道德理想的实现 看作是一种高层次的需要。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案(通用11篇)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案(通用11篇)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案一、什么是教案教案是教师为顺利而有效地开展教学活动,根据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教科书要求及学生的实际情况,以课时或课题为单位,对教学内容、教学步骤、教学方法等进行的具体设计和安排的一种实用性教学文书。

教案包括教材简析和学生分析、教学目的、重难点、教学准备、教学过程及练习设计等。

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案(通用11篇)作为一名无私奉献的老师,通常会被要求编写教案,教案有助于顺利而有效地开展教学活动。

那么你有了解过教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案(通用11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案1教学主题:善用法律保护自己教学目标:用过教学让学生知道未成年人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能够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帮助学生树立法律保护意识,增强学生敢于和善于同侵权行为作斗争的勇气和信心。

教学重点:怎样于侵权行为作斗争。

教学难点: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途径和方法。

学生分析:经过前面的学习,学生已经了解了部分法律常识,但依法维权意识仍然比较缺乏,面对生活中发生的一些违法侵权行为,不能进行正确的判断,也不能进行坚决有效的斗争。

即使斗争了,也常常因为方法不当或盲目斗争,而使结果适得其反,因此,让学生知道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掌握自我保护的本领,是非常必要的。

对于初中学生当然不可能学习过多内容、讲得很细,但要让他们懂得遇到法律问题找谁,怎样寻求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教学过程:导入第二框题的教学:同学们,通过前边第一框题的学习,我们了解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和法律给予特殊的保护。

但是,我们所生活的社会是很复杂的,现实生活中不尊重未成年人、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也是较为普遍的。

因此,我们自己也应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那么,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应该怎样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我们可以通过哪些方法和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呢?这就是我们第二框题:“善用法律保护自己”将要学习和讨论的内容。

思想道德修养及法律基础案例分析

思想道德修养及法律基础案例分析

思想道德修养及法律基础案例分析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析题及其答案案例一(道德与法律)1、甲男与乙女是一对恋人。

一日,乙在电话中提出要和甲分手,甲说希望我们能见最后一面,道个别,乙同意了。

甲来到乙的寓所,对乙说,“希望你不要和我分手,不然我就喝下这瓶毒药!”说着拿出一瓶液体状东西。

乙认为甲是吓唬自己的,于是说,“你爱喝就喝,关我什么事。

”甲一口喝光液体,满脸痛苦倒在床上。

乙认为甲是假装的,掉头摔门而去。

甲中毒身亡。

问:如何看待乙的行为答:乙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律,但其行为应受到道德的谴责。

从犯罪主观方面看,乙没有任何伤害或杀死甲的故意和过失;从犯罪客观方面来看,甲的死亡后果是因为自己喝毒药,而这毒药并不是乙给他喝的,乙的行为对甲的死亡不构成因果关系。

另外,男女朋友间没有救助的法定义务,救助甲是乙道德上的义务;对甲的死亡乙也不能预见,因为她认为甲是吓唬自己,不是真的自杀,因此,也无救助的可能性,由此也不构成不作为犯罪。

但是乙作为甲的女友没有留心注意甲的行为应受到道德的谴责。

2、被告人林某,32岁,某煤矿局汽车司机。

1995年3月2日下午2时许,林某驾驶解放牌货车返回单位的路上,行至某村庄附近弯道处,迎面高速驶来一辆卡车。

由于路面又滑又窄,眼看就要相撞,林某急向右打方向盘,车下公鹿撞倒一茅棚,而后又撞在供销社的墙上。

尽管林某采取了紧急刹车,但是还是造成了供销社一面墙的一部分倒塌并砸坏一些商品,汽车也遭到严重损失,总计损失价值1万元,林某本人也负伤。

分析林某的行为性质。

答:林某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

我国《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林某为了使自己和卡车司机的人身权和自己的货车和对方的卡车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急向右打方向盘造成损害,属于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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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程大学社科部
王江然
案例
1.孩子高举国旗,跟着巨人脚步
8月8日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中国代表团浩浩荡荡走进国家体育场“鸟巢”,旗手姚明的身旁走着另外一位小“旗手。

“这个小男孩是谁?”当中国队最后出现在国家体育场的跑道上时,全场中国观众在鼓掌、大声叫好之时,不少人也都在四处打听“与旗手姚明一起,走在整支队伍前面的小男孩是谁?”这位9岁的小男孩一手拿着奥运五环旗,一手拿着中国国旗,满脸笑容,大大方方地与姚明一起走在中国队的最前面。

原来,这位小“旗手”是来自四川地震灾区汶川县映秀镇渔子溪小学二年级学生林浩,他的头上,还有地震带来的伤痕。

9岁的林浩,是汶川县映秀镇中心小学二年级的学生。

学习成绩很好的林浩,一直是班上的班长。

地震发生的那一刻,班上正在上数学课。

林浩刚跑到教学楼的走廊上,就被楼上跌下来的两名同学砸倒在地。

“那个同学压在我背上,我怎么都动不了。

当时,垮下来的楼板下,有一个女同学在哭,我就告诉她,不要哭,我们一起唱歌吧,大家就开始
唱歌,是老师教的《大中国》。

唱完后,女同学就不哭了。

后来,我使劲爬,使劲爬,终于爬出来了。


逃出来的林浩,并没有跑开,而是去救还压在里面的同学,“爬出来后,我看到一个男同学压在下面,我就爬过去,使劲扯,把他扯了出来,然后交给校长,校长又把他交给他妈妈背走了。

后来,我又爬回去,把一个昏倒在走廊上的女同学背出来,交给了校长,她也被父母背走了。


连续救了两个同学的林浩,再次跑进教学楼救人时,遇到垮塌的楼板,又被埋在了下面,“我使劲挣扎,后来,是老师把我拉出来的。


林浩所在的班级,共有32名学生,在地震中有10多人逃生。

这其中,就包括林浩背出来的两个同学。

被问到为什么去救人时,林浩平静地说:“因为我是班长!如果其他同学都没有了,要你这个班长有什么用呢?”
······
2.“范跑跑”事件始末
地震来时,老师先跑了
当“5·12”汶川大地震发生的时候,四川省都江堰市光亚学校语文老师范美忠丢下了学生一个人跑出了教室,并第一个跑到了学校的足球场。

其后,他在网络上发布了《那一刻地动山摇》的博文,文中有这样的描述:“我是一个追求自由和公正的人,却不是先人后己勇于牺牲自我的人!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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