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报材料全套资料 (218最新)
进口肉类营业执照范围资质手续

一、国外进口冷冻肉类的前提是国外供应商必须在中国有注册号,国外原产地证、卫生证书、厂家输华许可资质、厂家在我国备案注册号首先有国外提供进口肉类部位名称及产品数量,然后根据这个资料去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二、国内6551 0030 王经理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食品或农产品的进口、生产、经销或代理等内容,并通过工商管理部门最近一次年度审验,注册资金应达到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包括500万元)(加不上)2、肉类进口区别于其他货物的地方有:1、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有进出口权同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食品或农产品的进口、生产、经销或代理等内容,注册资金应达到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包括500万元);这个不算难,据我所知截止2014年2月全国有1100家企业做了这个备案.2、自动进口许可证,申请前要先到土畜商会入会,做畜肉产品进口企业大宗进口备案,获准备案后取得电子钥匙和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企业备案号.申请许可证时要向商务委员会提供备案号。
这一步跟乳制品类似。
3、进境动植物检验检疫许可证,先签好冷库协议再去口岸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请,前提得是获得认定资格的进境肉类产品进口单位名单中的企业。
3、双证办理过程双证:即商务部的《自动进口许可证》、商检局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还需要有一家承担国家定点储备肉任务,并获得商检总局备案的进口肉类储存冷库,国外的肉类输出企业必须是当年商检总局备案准入的,以及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等,并由商检总局的进口肉类指定口岸通关进口时,需要商务部的《自动进口许可证》:办理这个证需要先加入土畜商会,并完成大宗农产品备案,完成后土畜商会会委托国富安公司制作一个电子密钥,同时向商务部下属的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国富安公司申请进出口自动进口许可证的电子密钥《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第一步:到省进出口检验检疫局动植处填写《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申请单位登记表》,并提供以下书面材料:(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外经贸部门批准的享有有关进出口权的文件或资格证明(复印件,如适用);(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一、引言随着全球化的加深,进口食品在我国市场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
为保障我国消费者食品安全,我国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进口食品实行严格的监管制度。
本文档主要介绍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的相关流程,以及与之相关的食品安全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二、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1. 备案主体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是指在我国境内从事进口食品贸易的企业或个人,向所在地海关总署备案,取得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号的过程。
2. 备案流程1. 申请备案:进口食品收货人向所在地海关提交备案申请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
2. 海关审核:所在地海关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备案号。
3. 公告:海关总署对已备案的进口食品收货人进行公告。
3. 备案号的使用进口食品收货人应在进口食品报关时,提交备案号,以便海关进行监管。
三、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1.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职责:负责全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定食品安全政策和法规,监督食品安全标准的实施,组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指导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工作。
2. 海关总署职责:负责对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制定进口食品检验检疫标准,对进口食品收货人进行备案管理,对进口食品进行风险预警和控制。
3. 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报告食品安全事故。
四、结论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是保障我国消费者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相关组织机构各司其职,共同维护我国食品安全。
进口食品收货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希望本文档能对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有所帮助。
如有疑问,请随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进口食品备案流程

进口食品备案流程进口食品备案是指国家对外国生产商生产的食品进行备案登记,以确保其符合中国的食品安全法规和标准。
进口食品备案流程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涉及到多个环节和部门的审核。
下面将详细介绍进口食品备案的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
首先,进口食品备案的申请人需要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上下载《食品进口备案申请表》,并填写完整准确的相关信息。
申请表中需要包括进口食品的基本信息、生产商信息、产品标签、检验检疫证书等内容。
接下来,申请人需要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和相关资料提交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指定的备案机构。
备案机构将对申请表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其完整准确。
审核通过后,备案机构将会给予备案受理通知。
备案受理通知下发后,备案机构将组织对进口食品的生产商进行现场审核。
审核将主要包括生产环境、生产工艺、质量控制体系、原料采购等方面。
审核通过后,备案机构将出具《进口食品备案审核意见》。
备案审核意见出具后,备案机构将向申请人颁发《进口食品备案许可证》,备案工作正式完成。
申请人可以凭借备案许可证向海关申报进口食品,经海关查验合格后,即可进入中国市场销售。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在备案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中国的食品安全法规和标准,确保所申报的进口食品符合中国的法律法规要求。
另外,备案机构在审核过程中也会对进口食品的风险进行评估,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总的来说,进口食品备案流程是一个严格规范的过程,需要申请人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和资料准备工作。
只有严格遵守备案流程和相关法规,才能顺利完成进口食品备案工作,确保进口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指南

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指南进口肉类是指通过跨国贸易方式进口的各类动物肉及肉制品。
由于肉类食品直接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为了保障进口肉类的质量安全,各国对进口肉类实行了严格的监管措施,其中之一就是要求进口肉类收货人进行备案。
下面是中国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的相关指南。
一、备案相关法规及政策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进口食品的质量安全提出了具体要求,进口肉类也在其中涉及。
3.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对加工贸易企业进行监管的规定》:明确了进口食品企业的备案要求。
4.海关总署发布的《海关进口货物要素核查管理办法》:明确了进口货物的要素核查及备案等事项。
二、备案的目的和作用1.确保进口肉类的质量安全:通过对收货人的备案,可以加强对进口肉类的监管,推动供应链的全程可追溯,保证食品安全。
2.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备案后,消费者可以通过相关渠道了解进口肉类的信息,包括产地、生产日期、质量检查报告等,从而做出明智的消费选择。
3.加强跨国贸易合作:备案是进口肉类贸易的前提,通过备案可以建立起投资者和进口国之间的信任,推动进口肉类贸易的健康发展。
三、备案的程序和要求1.备案资料准备:收货人需要准备企业注册资料、营业执照、进口许可证、肉类供应商的资质证明、进口肉类的检验检疫证书等相关资料。
2.备案申请:收货人将备案所需的资料以书面形式提交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填写相关备案表格。
3.备案审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提交的备案资料进行审核,核实其真实性、合规性和合法性。
4.备案认证:经过审核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签发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证书,作为收货人合法进口肉类的凭证。
四、备案的注意事项1.遵守法律法规:收货人在备案之前要仔细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操作符合规定,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纠纷。
2.选择可靠的供应商:收货人在采购进口肉类时,应选择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和质量可靠的供应商,以确保所进口的肉类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进口食品备案流程

进口食品备案流程进口食品备案是指外国生产厂商或者代理商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核和认可,在中国境内对其所生产或者销售的食品进行备案登记。
目的是为了确保进口食品的安全、科学、合法地进入中国市场,并对其质量进行有效监管。
首先,进口食品备案的流程通常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提交备案申请:进口商需要向国家相关部门提交进口食品备案申请,包括填写备案申请表格和提供相关资质文件。
2. 商品信息审核:相关部门会对进口食品的商品信息进行审核,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产地、成分、配料等。
3. 食品安全资质审核:进口食品的生产厂商需要提供其所在国家或地区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明、产品相关认证证书、出口国食品监管机构的许可证书、原产地证明等。
4. 检验检疫要求:进口食品需要符合中国国家的检验检疫要求,如提供产品样品进行食品安全性检测和标签合规性检测。
5. 包装标签要求:进口食品的包装上需要标明产品的中文名称、配料表、保质期、储存条件、生产日期、生产厂商及其联系方式等信息,并符合中国的食品包装标签要求。
6. 监督抽检:进口食品备案后,相关部门会进行定期的抽检,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符合标准。
7. 审核结果通知:相关部门会对进口食品备案的审核结果进行通知,包括是否通过审核、是否需补正材料和需要修改的地方等。
最后,进口食品备案的时间通常在几周到几个月之间,取决于具体情况和部门的工作效率。
备案成功后,进口商才可以正式将产品引入中国市场销售。
总之,进口食品备案是一项严格的过程,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国内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只有经过备案并符合相关标准的进口食品才能放心食用。
同时,进口商也需要严格履行相关的法规和监管要求,确保所销售的进口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这样不仅有利于保护国内消费者的权益,也促进了国内外食品贸易的健康发展。
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备案名单xxxx-9-5.xls

108 天津开发区联邦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109 天津万彦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10 天津外总集团国际贸易代理有限公司
111 天津通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12 天津市星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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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天津港保税区英鹏食品配料有限公司
95 天津滨海天正商贸有限公司
96 天津长滩商贸有限公司
天津
97 天津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98 天津市东田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99 天津静升物流有限公司
100 天津东疆鑫鹏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1 天津东疆鑫锋华Fra bibliotek际贸易有限公司
102 天津鑫汇洋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103 天津龙泰食品有限公司
104 天津东疆大洋冻品国际贸易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105 天津市第三食品加工厂
106 天津市肉类联合加工厂
107 天津琪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肉类产品
16 北京二十一世纪创业国际经贸有限公司
肉类产品
17 港京福爵贸易(北京)有限公司
肉类产品
北京
18 北京泓宇金辉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19 北京贝迪克阿根廷烤肉有限公司 20 中食百绿(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1 中粮发展有限公司 22 恒胜坤宇(北京)贸易有限公司 23 沐辰睿博(北京)贸易有限公司 24 北京中科拜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5 北京卓宸畜牧有限公司 26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7 北京市恒慧通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28 中粮肉食(北京)有限公司 29 北京天益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0 北京丰收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1 伊藤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32 北京恒信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3 玛理根国际商贸(北京)有限公司 34 雨桐和她的朋友们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 35 北京博龙福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6 北京信海游贸易有限公司
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
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1.介绍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的背景和意义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是指海关要求进口肉类的收货人在收到进口肉类之前,必须向海关进行备案登记的程序。
这一措施的目的是确保进口肉类的安全性和合规性,保护消费者和国家的食品安全利益。
2.如何进行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2.1.收集相关文件和信息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需要收集相关的文件和信息,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身份证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进口肉类产品的生产企业名称、注册编号、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规格、批号等信息。
2.2.填写备案申请表格收货人需要填写海关提供的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表格,并在表格中提供准确的企业和产品信息。
2.3.提交申请材料将填写好的备案申请表格和相关文件复印件提交给海关的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部门。
在提交之前,请仔细检查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4.审批和登记海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将进行审批和登记。
如果申请材料齐全、准确,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海关将会批准备案,并为收货人颁发备案证书。
3.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的作用3.1.保障食品安全通过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制度,可以加强对进口肉类的监管和追溯,减少食品安全风险,确保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
3.2.规范进口流程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可以促使进口商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进口操作,确保进口过程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3.3.防范风险收货人备案可以帮助海关识别和防范潜在的风险和不合规行为,减少进口肉类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和食品安全隐患。
4.需要注意的事项和问题解答4.1.备案有效期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的有效期通常为一年,过期后需要重新备案。
因此,收货人需定期关注备案的有效期,及时进行更新。
4.2.补充备案如果收货人在备案有效期内需要增加或修改备案信息,如收货人名称、联系方式等,可以向海关申请进行补充备案。
4.3.备案费用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通常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可以咨询当地海关或相关部门。
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指引
大连地区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指南一、备案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发布<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及<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的公告》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确保进口食品的流向清晰、可查询,健全进口食品溯源和召回机制,做到进口食品可追溯、缺陷食品可召回,切实保障消费者利益。
二、备案范围工商注册登记地在大连地区(无论其进口口岸是否在大连)的进口食品收货人。
收货人是指食品进口报检时申报的收货人,具体是指依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买方,包括拥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且直接与外商签约的收货人,和受无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委托代理签订外贸合同的买方(即“名义”收货人)。
三、初次备案流程1.书面申请在食品进口前,进口食品收货人应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至大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监督与动物检疫处综合科供初审,包括:(1)填制准确完备的收货人备案申请表(附件1);(2)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工商局制发)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的复印件并交验正本。
(3)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应包括进口食品验收制度,食品进口和销售制度(重点体现出进口和销售记录的相关内容,记录格式见附件1 和附件2),不合格食品追溯、召回、处理制度和风险信息报告制度等;(4)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5)拟经营的食品种类(肉类制品按照辽宁局相关规定执行)、存放地点、仓库平面图、仓库租赁合同及能够反映仓库内部实际情况的图片(水产品需存放在备案冷库内,来料加工除外);(6)2 年内曾从事食品进口、加工和销售的,应当提供相关说明(食品品种、数量);注意: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2.电子申请自2012 年10 月1 日起,进口食品收货人在提供上述纸质文件材料的同时,应当登录国家质检总局“进境食品境内收货人备案管理系统” (以下简称备案管理系统)企业端(网址:),在该页下方下载《收货人用户手册》,根据《收货人用户手册》说明填写并提交电子申请表。
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备案名单(不含肠衣定点加工企业)
主管 局
序号
收货人单位名称
1 北京金宇锦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进口产品种类 肉类产品
2 北京市品利食品有限公司
肉类产品
3 北京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肉类产品
4 北京兴泽华贸易有限公司
肉类产品
5 中国食品集团公司
肉类产品
6 北京恒通基业进出口有限公司
肉类产品
7 中国国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33 大连丸山食品有限公司 134 铁岭大成商贸有限公司 135 大成农牧(铁岭)有限公司 136 大成农牧(营口)有限公司 137 大连裕林商贸有限公司 138 大连大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39 大连三元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40 沈阳欧快通贸易有限公司 141 大连新达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142 辽宁国际对外经济合作有限公司 143 大连格林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44 大连宏达昌工贸有限公司 145 双汇澎(大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46 大连欣中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47 大连新宁远食品有限公司 148 大连汇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49 大连毅都集团有限公司 150 大连紫气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151 大连高迈实业有限公司 152 辽宁粮油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153 大连熙丰草业有限公司 154 大连盈科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155 大连凯美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156 大连德瀚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157 大连越驰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158 沈阳天松贸易有限公司 159 大连志嘉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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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食品收货人:食品安全相关机构和岗位职责的海关备案
进口食品收货人:食品安全相关机构和岗位职责的海关备案一、文档目的本文档旨在明确进口食品收货人在食品安全相关机构和岗位职责方面的海关备案要求,以确保进口食品在我国市场上的安全与合规。
本文档适用于所有从事进口食品业务的收货人,以及相关监管机构和工作人员。
二、法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口食品收货人需向海关总署及其授权的直属海关备案,并明确食品安全相关机构和岗位职责。
三、海关备案信息填写要求3.1 收货人基本信息收货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
3.2 食品安全相关机构收货人需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进口食品的安全管理。
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设有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有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有食品安全风险分析、追溯和召回能力。
3.3 岗位职责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中的岗位职责应明确,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负责对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监管等工作进行统筹管理;- 对进口食品的原产地、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审核和风险评估;- 对进口食品的标签、包装、储存、运输等进行监督管理,确保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要求;- 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进口食品的可追溯性;- 制定食品安全召回计划,确保在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召回;- 定期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自检和整改,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四、备案流程进口食品收货人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海关备案:1. 准备相关资料,包括收货人基本信息、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岗位职责等;2. 向所在地直属海关提交备案申请;3. 海关审核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4. 收货人收到备案通知书,即可开展进口食品业务。
五、后续管理进口食品收货人应按照海关的要求,定期提交食品安全自查报告,配合海关进行监督检查。
如有食品安全问题,应及时向海关报告,并按照海关的要求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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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报材料申请单位 *****************有限公司主管直属局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备案申请材料目录(一)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书(二)《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备案申请表》;(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新版“三证合一”复印件);(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五)《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六)《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复印件);(七)《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八)进口肉类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含肉类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不合格产品追溯、召回和处理制度等)、企业组织机构以及负责进口肉类的部门和岗位职责等日常管理制度;(九)《进口肉类检验检疫知识答卷》;(十)近3年从事食品进口、加工和销售(品种、数量)的相关说明;(十一)食品安全管理员任命书;(十二)食品安全承诺书;(十三)境外供应商备案名单和国内销售或加工企业名单。
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书致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我公司*********有限公司,是一家注册在**市的进出口企业,计划经营进口及国产肉类产品的综合型专业贸易服务公司。
业务范围将包括国外订货,进口操作,国内分销、批发、配送以及品牌专卖。
浙江省是肉类产品消费大省,但是已得到肉类收货人资质的企业甚少,只能通过其他省市进口商间接进口和销售,增加了进口环节和运输成本。
我公司立足义乌市,业务范围将辐射浙中及周边地区,立志做良心企业,将国外质优价廉的进口牛羊肉从货源地直接采购送到浙江省义乌市,以满足义乌地区日益增长的牛羊肉需求。
采购业务计划将涉及巴西、蒙古、澳洲、新西兰、阿根廷、加拿大等国家的牛羊肉产品,我司已与这些国家的加工厂和贸易代理公司取得了联系并建立了初步的合作意向。
我司承诺将食品安全放在首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用心做好每一步,保证进口、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能快速准确溯源。
希望能得到贵局的批准。
***********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1日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表申请形式√初次申请□变更申请□重新申请企业类型√自营进口□外贸代理申请单位 **********有限公司主管直属局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2018年3月21日备案表编号:进口肉类质量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保证进口肉类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有效控制进口肉类产品质量,防止出现不合格产品。
2.适用范围:用于我司肉类产品进口、贮存、检验、销售等环节的质量控制。
3.部门职责:质检部负责运输、检验、贮存等各环节的产品质量检验,冷藏部负责产品出入库管理,产品质量随时抽检、不合格品标识、隔离、退货。
4.工作流程4.1 将进口肉类产品贮存在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指定的进口肉类备案储存冷库中。
4.2进境肉类产品必须按进出口食品安全局指定的口岸入境,按规定报检。
未经口岸或指定检验检疫机构依法施检并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不得调出指定备案存放冷库。
4.3进口产品外包装要求清洁、坚固、干燥、无毒、无霉、无异味,外包装上须有明显的中英文标识,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工厂注册号和目的地等内容,目的地必须注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封口处应当加施一次性检验检疫标识;使用的包装材料必须无毒、无害,符合食品用包装材料的卫生要求,纸箱不得使用铁钉和铁卡。
内包装使用无毒无害的全新材料,并标明品名、注册厂号等。
按规定随机抽取进口肉类产品数件,打开包装检查货物是否腐败变质,是否有毛污、血污、粪污。
有无出现淤血、淤血面积大小及其所占抽样的比例。
是否夹带有禁止进境物,是否有其他动物尸体、寄生虫、生活害虫、异物及其他异常情况。
4.4检验品种规格是否与合同等单证或标准相符,包装外标记是否与内容物一致。
须实验室检测的,按规定抽样送检。
根据现场检验检疫的情况,对进境肉类产品分别作如下处理:1)货证不相符或不符合我国国家标准规定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2)腐败变质或受有害杂质污染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3)疑似受病原体污染的,应当立即采样送检,并作封存处理。
4.5存储冷库管理1)确保冷库密封,防虫、防鼠、防霉设施良好。
2)库房温度应当达到-18℃以下,昼夜温差不超过1℃。
3)保持无污垢、无异味,环境卫生整洁,布局合理。
4.6进库管理1)指定存储冷库对入库的进境肉类产品需要查验检验检疫机关出具的《入境货物通关单》第一联正本,并保留其复印件。
2)凡有下列情况,一律不许进库,并及时通知有关检验检疫机构:1. 货证不符、散装、拼装或者中性包装,以及包装不符合检验检疫规定要求的;2. 腐败变质、有异味的。
3)不同产品(包括不同品种、不同产地、不同进库时间、不同的货主)不得在库内的同一区域混合堆放,国内产品不能与进境产品存放于同一库内。
保持过道整洁,不准放置障碍物品。
4)指定存储冷库应当建立入库登记核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进境肉类产品的入库登记(包括货物资料的登记、货主资料的登记) 、卫生与防疫工作,并配合检验检疫机构的检疫监督管理。
5)指定存储冷库应当填写《进境肉类产品指定存储冷库质量监督管理手册》,以备检验检疫机构核查。
6)指定存储冷库如发现有非法进境的肉类产品,应当及时向检验检疫机构报告。
4.7出库管理1)指定存储冷库对出库的进境肉类产品需要查验检验检疫机关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第一联正本,并保留复印件。
2)产品出库时, 由专人负责做好出库登记。
3)产品出库后及时清理残留物并进行有效的消毒处理。
4.8进口肉类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无异味,控温设备设施运作正常,温度记录无异常。
4.9 监督管理1)指定存储冷库应当为检验检疫人员提供必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设施。
2)指定存储冷库的监督管理工作由直属检验检疫机构组织实施,其内容包括:定期或者不定期派员到指定存储冷库检查存储、出入库登记、质量体系的运行、遵守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等情况,包括有无存放非法进境肉类产品、发现非法进境肉类产品如实向检验检疫机构报告以及存放期间擅自开拆或者损毁检验检疫标志、封识等情况。
3)检验检疫机构在检查时,发现有违反有关规定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警告、暂停存储进境肉类产品或者取消指定存储冷库资格。
4)指定存储冷库每月将上月出入库进境肉类产品的统计表报检验检疫机关,并接受检验检疫机关核查。
5)指定存储冷库修缮或者因其他情况需要改变结构时,应当取得检验检疫机构的同意,并在其指导下做好防疫工作。
6)进境肉类产品出入库装卸过程中的废弃物,应当按照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集中在指定地点作无害化处理。
7)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指定存储冷库实施检疫监督时,冷库负责人应当密切配合,不得隐瞒情况或者拒绝接受检查。
*******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1日肉类产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制度为掌握进口肉类产品来源和流向,确保进口肉类产品的可追溯性,加强肉类产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肉类产品进口记录(一)对于各批次的进口肉类产品据需要做好相关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进口肉类产品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货值、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原产地、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生产企业名称及在华注册号、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备案编号、名称及联系方式、贸易合同号、进口口岸、目的地、根据需要出具的国(境)外官方或者官方授权机构出具的相关证书编号、报检单号、入境时间、存放地点、联系人及电话等内容。
(二)质检部门需保存如下进口记录档案材料:贸易合同、境外付汇凭证、提单、根据需要出具的国(境)外官方相关证书、报检单的复印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卫生证书》等文件副本,并由专人保管。
(三)记录的收集及保存1.质检部负责收集进口记录及单据,按进口合同编号顺序逐一归档,保证进口报检清关整套单证完整性。
2.记录的保存实行专人、专柜保管,如需查阅,查阅人须在查阅前办理登记,查阅后要及时送还,并在有关记录上签字。
进口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2年。
二、进口肉类产品销售记录(直接用于零售的除外)(一)销售记录的内容包括下列信息:销售日期、食品名称、规格、数量、重量、生产日期及批号、购货人/单位、购货人/使用人地址及电话、出库单号、食品召回后处理方式。
(二)销售单据的填写要求如下:1. 字迹清楚,内容真实,完整,详尽,不得用铅笔填写。
2. 填写及时,准确,不得提前或错后填写。
3. 不得随意撕毁或任意涂改,确实需要更改时,需在错处划一横线后,在其旁边重写,签上姓名,日期并盖章。
4. 签名(盖章)须填全名,不得只写姓氏,印章须清晰可辨。
(三)记录的收集及保存1、销售部门的有关管理人员负责收集销售记录及单据,一般每月收集一次,并与收发货台帐进行核对,不得有误。
销售记录需保存购销合同、销售发票留底联、出库单等文件原件或者复印件,自用食品的收货人还应当保存加工使用记录等资料。
2、收集后的记录及单据要逐页核对,特别是关于产品去向及产品特征的项目。
如有疑问须及时与有关文件货发货,运输凭证相核实,并将情况备注于备注项下,核对人签字后归档。
3、记录的保存记录实行专人、专柜保管,如需查阅,查阅人须在查阅前办理登记,查阅后要及时送还,并在有关记录上签字。
进口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2年。
附件:1、食品进口记录表2、进口食品销售记录表************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1日附件1食品进口记录填表人:审核:附件2进口食品销售记录不合格产品召回与处理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公司产品在发现存在质量隐患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得到召回或迅速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因产品缺陷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的危害,将损失降低到最低水平,特制定不合格产品召回处理制度。
2. 召回产品范围本制度所称的不合格品限于义乌云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进口的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可能造成危害的如下肉类产品:2.1产品经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或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判为不合格,要求召回的肉类产品;2.2不符合国家相关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已经诱发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肉类产品。
2.3 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产品;3. 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职责权限3.1 总经理负责产品召回的决策,对召回情况进行监督;3.2 销售部负责与客户沟通,建立产品投诉档案,对指定产品进行召回,并定期将产品所在市场召回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到质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