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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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及境内收货人备案管理

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及境内收货人备案管理

2.在上面的页面修改信息内容(如果不是在暂
存状态下进行变更,企业名称与国家/地区无 法修改),点击企业承诺书的同意按钮,点 击 【提交】按钮。提示“企业端备案提交 成功,请等待局端审批”。
取消备案申请
出口商或代理商企业可以对初次申请暂存、 审核不合格、抽查不合格、备案名单发布的备案 信息进行取消备案操作。
备案变更申请
备案信息变更
出企业可以对待修改、待变更、审核不合格、 抽查不合格的备案信息进行修改。 修改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经营食品种类、中国贸易 伙伴、企业承诺书等信息。 在信息变更页面可以进行暂存、提交、取消备案操作。
注意事项
5.在上面的提交确认页面,点击【确定】,提示“备案提
交成功”,提示备案号与查询号。
注意事项
用户一定要记录下备案号与查询号,以便于登录出口商
或代理商企业端系统,在首页面输入备案号与查询号后点击 【初次申请】/【登录】按钮后进入初次备案页面,可以进 行提交、变更后提交、或变更后暂存操作。如果忘记了备案 号与查询号,可以通过找回查询号,进行信息找回。
在上面的页面修改信息内容点击 【取
消备案】按钮。点击提示页面【确定】按钮。 提示“取消备案成功等待审核”。
备案进度查询
出口商或代理商企业登录系统后,可以查看企业所
有流程环节记录。包括操作日期,状态和说明。
备案名单查询
查询已经在系统中审核合格,并被发布企业的备案信息 。
点击备案名单查询,在页面上可以查看到企业名称(英
项目目标
进口食品收货人应当按《入境食品化妆品进口流
向记录表》如实记录进口食品流向。收货人应按报检
批次登记流向记录,每一批次使用一个记录表;流向
记录表由填写单位归入企业质量管理档案,保存期限

大宗农产品进口备案条件

大宗农产品进口备案条件

大宗农产品进口备案条件一、市场准入条件1. 产品合规性进口大宗农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产品质量和安全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农产品质量标准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可食用农产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安全标准2. 生产环境合规性进口大宗农产品的生产环境必须符合相关的环境标准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土壤和水质检测合格农业生产过程合规,无违规使用农药和兽药的情况生产设施和设备符合相关要求,如防虫网等3. 出口国检疫合格进口大宗农产品必须出口国家检疫机构认定为符合检疫要求,经过检验和检疫,并获得相应的证书。

二、进口备案流程1. 申请备案进口大宗农产品的进口商需要向相关的进口备案部门递交申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产品相关的证书和资料,如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出口国检疫证书等进口商的相关证件和资质,如营业执照、进口经营备案证明等2. 审核备案进口备案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如有需要,还可能进行现场检查。

3. 发布备案证书审核通过后,进口备案部门将颁发进口备案证书给进口商,证明其具备进口大宗农产品的资格。

三、备案后监督1. 定期检查进口备案部门会定期对已备案的进口商进行检查,核实其在产品质量和安全上的合规性。

如发现问题,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2. 信息公开备案信息将在相关的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开,包括备案企业的名称、备案证书编号等。

进口商也需要在产品包装上标示备案证书编号。

3. 反馈机制如有消费者对备案商品的质量和安全问题有意见或投诉,可以向进口备案部门进行反馈,进口备案部门将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通知投诉人处理结果。

以上是大宗农产品进口备案的条件和流程,进口商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备案手续,以确保进口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进口国外肉制品资质备案要求及申报报关手续

进口国外肉制品资质备案要求及申报报关手续

肉类产品:是指动物屠体的任何可供食用的部分,包括胴体、脏器、副产品,以及以上述产品为原料的制品,不包括罐头产品。

进口肉类产品(一)资质要求1.准入要求海关对进口肉类产品实施准入制度。

列入《符合评估审查要求的国家或地区输华肉类产品名单》或《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肠衣产品名单》的国家或地区对应的产品,方可进口。

禁止从日本福岛县、群马县、栃木县、茨城县、宫城县、新潟县、长野县、琦玉县、东京都、千叶县10个都县进口肉类产品。

《符合评估审查要求的国家或地区输华肉类产品名单》和《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肠衣产品名单》可在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的“信息服务”-“产品监管重要信息”-“陆生动物源性食品”栏目中查询。

2.境外生产企业注册肉类产品的境外生产企业,应当获得海关总署注册。

肉类产品的境外生产企业由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向海关总署推荐注册。

3.进出口商备案海关总署对向中国境内出口肉类产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和进口商实施备案管理。

《出口动物及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监控技术规范》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及境内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在海关总署的备案号可通过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1商备案系统查询。

境内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备案号,已经实现系统联核查。

4.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海关总署对进口肉类产品实行检疫审批制度。

进口商应当在签订贸易合同前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

5.进境肠衣定点加工、存放企业备案进口肠衣的企业应事先办理进境肠衣定点加工企业备案。

办理指南见本书第十四章第十四节。

进境肠衣定点加工、存放企业名单可在海关总署企业管理和稽查司的“信息服务”-“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备案名单”栏目中查询。

6.海关指定监管场地肉类产品应当从进境肉类指定监管场地所在口岸进境,详见“(四)进境肉类产品指定监管场地名单”。

(二)申报要求1.基本申报要求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肉类产品进口前或者进口时向海关申报,申报时应当提供贸易合同、提单、装箱单、发票等,并随附以下文件:(1)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检验检疫证书[特定国家证书要求见“(五)进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要求”];(2)原产地证。

海关-食品进口收货人备案系统用户手册

海关-食品进口收货人备案系统用户手册

北京信城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及境内收货人备案管理系统-境内收货人企业端用户手册V1.0北京信城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目录1初次备案申请 (3)1.1操作步骤 (3)1.2填写说明 (7)2备案变更申请 (8)2.1操作步骤 (8)3取消备案申请 (11)3.1操作步骤 (11)4信息进度查询 (14)4.1操作步骤 (14)5食品进口和销售情况 (17)5.1操作步骤 (17)6备案名单查询 (21)6.1操作步骤 (21)7找回查询号 (21)7.1操作步骤 (21)8企业投诉申请 (23)8.1操作步骤 (23)1 初次备案申请1.1 操作步骤第一步:启动IE6.0或以上版本的浏览器。

登录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及境内收货人备案管理系统:第二步:点击境内收货人备案系统图片下的【登录系统】连接,进入境内收货人备案管理子系统:备案页面:注意:在上面的页面中填写各项信息,必填项必须填写,其中电话、传真、手机三项必须填写一项,否则保存不成功。

第四步:填写完企业备案信息,点击承诺书【同意】,再点击【暂存】按钮,保存信息。

此时信息被暂存,下次登录时进行提交;或者直接点击【提交】按钮。

提交成功后,在局端的收货人备案审核页面可以查看到提交的信息,可以进入备案审核流程。

第五步:在上面的提交确认页面,点击【确定】按钮.提示”备案提交成功”,弹出结果提示信息,提示备案申请号与查询号。

注意:用户记录下备案申请号与查询号, 以便于登录进口收货人企业端,或用来查询备案号,在首页面输入注册申请号与查询号后点击【初次申请】按钮后进入初次备案页面,可以进行提交、变更后提交、或变更后暂存操作。

1.2 填写说明1、以上信息中,带*星号的项目如果不填写,系统将无法处理。

2、[1]企业地址、检验检疫机构:输入时,点击蓝色按钮,在列表中选中对应项目前的单选按钮,点击【确定】按钮。

3、[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到期日期、工商营业执照到期日期:输入时,点击按钮,选择一个日期。

进口食品收货人及境外出口商备案指南

进口食品收货人及境外出口商备案指南

进口食品收货人及境外出口商备案指南一、背景介绍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和跨国贸易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进口很多食品。

为了确保进口食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各国纷纷加强了对进口食品的监管措施,其中之一就是要求进口食品收货人及境外出口商进行备案。

二、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2.提供相关证件:如食品经营许可证、进口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证件。

3.提供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包括采购食品的可追溯性、食品进口报告、食品验收程序等相关措施。

三、境外出口商备案境外出口商是指为进口食品提供原产地的国家或地区的出口商。

境外出口商备案的要求也因不同国家和地区而异,以下是一般的备案指南:2.提供相关证件:如出口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证件。

四、备案流程1.准备材料:进口食品收货人和境外出口商准备所需的材料,包括必要的证件和其他相关文件。

2.提交申请:进口食品收货人和境外出口商根据相关要求将所需材料和申请表格提交给相应的监管机构或部门。

3.审核和核准:监管机构或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依据相关法规和政策做出是否核准备案的决定。

4.发放备案证书:对于通过审核的申请,监管机构或部门会发放相应的备案证书,作为进口食品清关的凭证。

5.定期更新:进口食品收货人和境外出口商需要定期更新备案信息,确保其合规性和有效性。

五、注意事项1.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要求,进口食品收货人和境外出口商可能需要另行提供一些特定的信息和材料,因此在备案前应仔细了解相关法规和要求。

2.进口食品收货人和境外出口商应保持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一旦发生变更需要及时更新备案信息。

3.境外出口商应严格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的食品安全和质量管理制度,确保所出口食品的合规性。

4.进口食品收货人应建立完善的食品进口管理体系,确保从境外出口商处进口的食品符合国内的食品安全标准。

总结:进口食品收货人及境外出口商备案是为了确保进口食品的安全和合规性。

备案的流程包括准备材料、提交申请、审核和核准、发放备案证书以及定期更新。

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指南

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指南

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指南进口肉类是指通过跨国贸易方式进口的各类动物肉及肉制品。

由于肉类食品直接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为了保障进口肉类的质量安全,各国对进口肉类实行了严格的监管措施,其中之一就是要求进口肉类收货人进行备案。

下面是中国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的相关指南。

一、备案相关法规及政策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进口食品的质量安全提出了具体要求,进口肉类也在其中涉及。

3.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对加工贸易企业进行监管的规定》:明确了进口食品企业的备案要求。

4.海关总署发布的《海关进口货物要素核查管理办法》:明确了进口货物的要素核查及备案等事项。

二、备案的目的和作用1.确保进口肉类的质量安全:通过对收货人的备案,可以加强对进口肉类的监管,推动供应链的全程可追溯,保证食品安全。

2.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备案后,消费者可以通过相关渠道了解进口肉类的信息,包括产地、生产日期、质量检查报告等,从而做出明智的消费选择。

3.加强跨国贸易合作:备案是进口肉类贸易的前提,通过备案可以建立起投资者和进口国之间的信任,推动进口肉类贸易的健康发展。

三、备案的程序和要求1.备案资料准备:收货人需要准备企业注册资料、营业执照、进口许可证、肉类供应商的资质证明、进口肉类的检验检疫证书等相关资料。

2.备案申请:收货人将备案所需的资料以书面形式提交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填写相关备案表格。

3.备案审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提交的备案资料进行审核,核实其真实性、合规性和合法性。

4.备案认证:经过审核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签发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证书,作为收货人合法进口肉类的凭证。

四、备案的注意事项1.遵守法律法规:收货人在备案之前要仔细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操作符合规定,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纠纷。

2.选择可靠的供应商:收货人在采购进口肉类时,应选择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和质量可靠的供应商,以确保所进口的肉类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进口肉类资质手续

进口肉类资质手续

肉类进口需要的资料:
一、国外
1.国外工厂在华注册(有备案号)
2.原产地证,卫生证,箱单合同发票
**进口冷冻肉类的前提是国外供应商必须在中国有注册号,国外原产地证、卫生证书、厂家输华许可资质、厂家在我国备案注册号。

首先有国外提供进口肉类部位名称及产品数量,然后根据这个资料去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
二、国内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 食品或农产品的进口、生产、经销或代理等内容,并通过工商管理部门最近一次年度审验,注册资金应达到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包括500万元)。

2、国内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国家质检总局,
3、商务部的自动进口许可证,
申请前要先到土畜商会入会,做畜肉产品进口企业大宗进口备案,获准备案后取得电子钥匙和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企业备案号。

申请许可证时要向商务委员会提供备案号。

4、商检局的进境动植物检验检疫许可证,
先签好冷库协议再去口岸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请,前提得是获得认定资格的进境肉类产品进口单位名单中的企业。

5、食品经营类备案——当地卫生部门
进口关税:关税12%,增值税9%。

辽宁地区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备案名单

辽宁地区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备案名单
肉类产品
49
大连新源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肉类产品
50
沈阳川兴商贸有限公司
肉类产品
51
大连集祥食品有限公司
肉类产品
52
大连富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肉类产品
53
安美特(大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肉类产品
54
大成宫产食品(大连)有限公司
肉类产品
55
裕衡(大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肉类产品
56
大成食品(大连)有限公司
肉类产品
大连熙丰草业有限公司
肉类产品
23
大连盈科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肉类产品
24
大连凯美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肉类产品
25
大连德瀚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肉类产品
26
大连越驰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肉类产品
27
沈阳天松贸易有限公司
肉类产品
28
大连志嘉食品有限公司
肉类产品
29
大连宜达贸易有限公司
肉类产品
30
巨平水产(大连)有限公司
肉类产品
经我国注册的培根肉厂家的注册号为:223、537。
猪肉指猪屠体任何可食用部分,包括内脏
阿根廷
鸡肉(2002年8月16日签署议定书)
熟制牛肉和熟制牛副产品(心肝肺肾等)(2004年11月17日签署备忘录)
剔骨鲜牛肉(1997年9月10日签订议定书)
销售
销售
销售
经我国注册的鸡肉厂家的注册号为:350、1304、1310、1325、1610、1646、1683、1774、2589、3811、3976。
乌拉圭
牛肉(1997年4月21日签署议定书)
羊肉(1998年10月14日签署议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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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
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工作指南
总局依法对进口肉类收货人实施备案管理,并在总局网站公布备案收货人名单。

总局授权直属局负责备案的受理和审核,将对直属局的受理和审核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发现存在问题,将收回对直属局的审核授权。

直属局应及时受理和审核备案资料,并组织对收货人的监督检查,及时正式向总局上报辖区内拟新增、取消和变更的进口肉类收货人名单。

获得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资格的企业还应按照《关于发布<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及<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的公告(总局2012年第55号公告)和《质检总局关于启用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的公告》(总局2012年第148号公告)要求在“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中进行备案。

一、备案申请材料
(一)《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表》(附表2);
(二)有效的企业营业证明(复印件),如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如实施三证合一(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则可采用三证合一的证照;
(三)企业进出口资格证明文件,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四)进口肉类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含肉类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产品追溯管理制度、不合格产品召回和处理制度等)、企业组织机构以及负责进口肉类的部门和岗位职责等日常管理制度;
(五)《进口肉类检验检疫知识答卷》(可在总局外网下载)。

上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方才有效,申请材料应胶印编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企业、分支局、直属局各执一份)。

二、申请备案的程序
(一)申请单位填报备案申请表;
(二)向所在地直属局提交随附材料,并同时交验原件;
(三)直属局审核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报送总局;
(四)总局公布备案的进口肉类收货人名单。

已备案的进口肉类收货人可在各指定口岸开展进口肉类贸易。

三、备案申请条件
(一)提供的材料真实、齐全、有效;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食品或农产品(货物)的进口、生产、经销或代理等内容。

(三)在工商登记所在地有固定办公场所;
(四)设立食品安全员岗位,法人代表或者法人代表授权的业务负责人,食品安全员需熟悉进口肉类相关法律法规;并建立并有效实施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进口及销售记录产品追溯管理制度、不合格食品召回、处理等制度);
(五)具有相对稳定的供货来源和国内销售、加工利用渠道;提供境外供应商备案名单和国内销售或加工企业名单。

(部分局建议删除)
(六)积极配合检验检疫机构执行公务,承诺一旦发生违法违规事件,导致严重后果的,企业及法人自动退出肉类进口行业;
(七)如进口肉类备案收货人两年以上(含两年)没有开展进口肉类业务的应重新备案。

(八)诚信经营,三年内无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九)因违规被取消备案资格的企业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附表2: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表
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表
申请形式□初次申请□变更申请□重新申请
企业类型□自营进口□外贸代理
申请单位
主管直属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备案表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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