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人员定位系统建设规范》(AQ203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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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供水施救系统建设规范》(AQ2035-2011)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供水施救系统建设规范》(AQ2035-2011)

AQ2035-201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供水施救系统建设规范2011-07-15发布2011-09-01实施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供水施救系统的安装、维护和管理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6423-2006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3术语和定义3.1供水施救系统water rescue system在矿山发生灾变时,为井下提供生活饮用水的系统,包括水源、过滤装置、供水管路、三通及阀门等。

3.2生产供水系统supplying-water system for produce在矿山正常生产时,为井下作业地点提供生产用水的系统,包括水源、供水管路、三通及阀门等。

3.3生活饮用水drinking water供人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

3.4静压供水hydrostatic pressure supplying-water利用水源位置与井下用水点间的自然压差向井下用水点供水。

3.5动压供水pump supplying-water利用水泵向井下用水点供水。

4建设要求4.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应根据安全避险的实际需要,建设完善供水施救系统。

4.2供水施救系统应进行设计,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建设。

4.3供水施救系统应优先采用静压供水;当不具备条件时,采用动压供水。

4.4供水施救系统可以与生产供水系统共用,施救时水源应满足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

4.5供水管道应采用钢质材料或其他具有同等强度的阻燃材料。

4.6供水管道敷设应牢固平直,并延伸到井下采掘作业场所、紧急避险设施、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等主要地点。

4.7各主要生产中段和分段进风巷道的供水管道上每隔200~300m应安设一组三通及阀门。

4.8独头掘进巷道距掘进工作面不大于100m处的供水管道上应安设一组三通及阀门,向外每隔200~300m应安设一组三通及阀门。

AQ2031-201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系统建设规范

AQ2031-201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系统建设规范

AQ2031-201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规范标准编号:标准编号:AQ 2031-2011发布日期:2011-07-12实施日期:2011-09-01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维护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不适用于与煤共生、伴生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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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6423-2006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50026-2007 工程测量规范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95-200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AQ 2013.1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通风系统AQ 2013.3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通风系统检测EJ 378-1989 铀矿山空气中氡及氡子体测定方法3 术语和定义3.1 监测监控系统monitoring and supervision system由主机、传输接口、传输线缆、分站、传感器等设备及管理软件组成的系统,具有信息采集、传输、存储、处理、显示、打印和声光报警功能,用于监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以及风速、风压、温度、烟雾、通风机开停状态、地压等。

3.2 主机host用于接收监测信号,并具有校正、报警判别、数据统计、磁盘存储、显示、声光报警、人机对话、输出控制、控制打印输出等功能的计算机装置。

3.3 分站substation监测监控系统中用于接收来自传感器的信号,并按预先约定的复用方式远距离传送给传输接口,同时接收来自传输接口多路复用信号的装置。

3.4 传感器transducer将被测物理量转换为电信号输出的装置。

3.5 有毒有害气体传感器deleterious harmful gas transducer连续监测地下矿山环境气体中一氧化碳、二氧化氮、硫化氢、二氧化硫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装置。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压风自救系统建设规范》(AQ2034-2011)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压风自救系统建设规范》(AQ2034-2011)

AQ2034-201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压风自救系统建设规范2011-07-15发布2011-09-01实施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压风自救系统的安装、维护和管理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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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6423-2006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3术语和定义3.1压风自救系统 compressed-air self-help system在矿山发生灾变时,为井下提供新鲜风流的系统,包括空气压缩机、送气管路、三通及阀门、油水分离器、压风自救装置等。

3.2压风自救装置 compressed-air self-help equipment安装在压风管道上,通过防护袋或面罩向使用人员提供新鲜空气的装置,具有减压、节流、消噪声、过滤、开关等功能。

3.3油水分离器 oil mist separator分离压缩空气中油滴和水分的装置。

4建设要求4.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应根据安全避险的实际需要,建设完善压风自救系统。

压风自救系统可以与生产压风系统共用。

4.2压风自救系统应进行设计,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建设。

4.3压风自救系统的空气压缩机应安装在地面,并能在10min内启动。

空气压缩机安装在地面难以保证对井下作业地点有效供风时,可以安装在风源质量不受生产作业区域影响且围岩稳固、支护良好的井下地点。

4.4压风管道应采用钢质材料或其他具有同等强度的阻燃材料。

4.5压风管道敷设应牢固平直,并延伸到井下采掘作业场所、紧急避险设施、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等主要地点。

4.6各主要生产中段和分段进风巷道的压风管道上每隔200~300m应安设一组三通及阀门。

4.7独头掘进巷道距掘进工作面不大于100m处的压风管道上应安设一组三通及阀门,向外每隔200~300m应安设一组三通及阀门。

金属非金属矿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安装布署原则

金属非金属矿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安装布署原则

1.1遵循标准A、《AQ 2031-201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规范》,本标准不适用于与煤共生、伴生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B、原则鼓励将监测监控系统与人员定位系统、通信联络系统进行总体设计、建设。

1.2监测范围主要为各水平的生产中段和分段;回风巷;有大而积采空区及有严重地压活动区域;有人活动的主要巷道及主要嗣室。

13监测内容(1)有毒有害气体监测A、井下采掘工作面监测:监测内容:CO或氮氧化合物、硫化氢(开采高含硫矿床时需要监测)、二氧化硫、氨(开采含铀(飪)等放射性元素矿床时需要监测);安装位置:采场入口、回风巷靠近采场位置;掘进工作面距离回风岀口5〜20m回风流中;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侧10〜15m处(CO、烟雾)1 / 4B、井下避难嗣室监测:监测内容:CO、CO2、氧气、温度;安装位置:嗣室内1套、嗣室外2套。

(2)通风系统监测监测内容:负压、风速、开停安装位置:总回风巷、各个生产中段和分段的回风巷能准确计算风量的地点(风速);总回风巷(负压)。

主风机、辅助风机、局部风机(开停)。

(3)地压监测监测内容:岩体应力、顶板位移安装位置:采空区岩柱(应力)、采空区两岩柱中间位置(位移)(4)视频监控监测内容:视频图像数据安装位置:竖井提升各水平信号室、提升机房(摄像头);井口、调车场(摄像头);斜井口、斜井各水平中段入口、绞车房(摄像头);紧急避险设施及井下爆破器材库、油库、中央变电所等主要嗣室(摄像头);提升机房、绞车房(视频监控显示终端)1.4安装注意事项:(1)悬挂位置: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巷壁$0.2m;一氧化碳、温度和烟雾传感器距顶板W0.3m;硫化氢、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传感器距底板W2.6m。

(2)报警浓度:一氧化碳W24ppm二氧化氮W2.5ppm二氧化硫W5.3ppm硫化氢W6.6ppm2人员定位系统2.1遵循标准《AQ 2032-201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人员定位系统建设规范》, 本标准不适用于与煤共生、伴生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人员定位系统建设规范

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人员定位系统建设规范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人员定位系统建设规范(AQ2032-2011)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人员定位系统的安装、维护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不适用于与煤共生、伴生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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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6423-2006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3 术语和定义3.1人员定位系统 personnel regional positioning system由主机、传输接口、分站(读卡器)、识别卡、传输线缆等设备及管理软件组成的系统,具有对携卡人员出/入井时刻、重点区域出/入时刻、工作时间、井下和重点区域人员数量、井下人员活动路线等信息进行监测、显示、打印、储存、查询、报警、管理等功能。

3.2主机 host具有监测信号接收、数据显示查询及统计、人机对话、磁盘存储、声光报警、控制打印输出、与管理网络联接等功能的计算机装置。

3.3传输接口 transmission interface接收分站发送的信号,并送主机处理;接收主机信号、并送相应分站;控制分站的发送与接收,多路复用信号的调制与解调,并具有系统自检等功能。

3.4分站(读卡器) base station(card reader)通过无线方式读取识别卡内用于人员识别的信息,并发送至传输接口的装置。

3.5识别卡 identification card由下井人员随身携带、保存有约定格式电子数据的卡片。

3.6工作异常人员 the absentees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人员。

3.7识别区域 identifiable area系统能正确识别携卡人员所携带识别卡的无线覆盖区域。

3.8重点区域 key area各生产中段和分段进出巷道及主要分叉巷道、井下爆破器材库、紧急避险设施等区域。

3.9最大位移识别速度 maximum identifiable moving velocity系统能正确识别识别卡时,携卡人员具有的最大位移速度。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紧急避险系统建设规范》AQ2033-2011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紧急避险系统建设规范》AQ2033-2011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紧急避险系统建设规范AQ2033-20112011-07-15发布2011-09-01实施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不适用于与煤共生、伴生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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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4161-2008 矿山安全标志GB 16423-2006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3 术语和定义3.1紧急避险系统 emergency refuge system在矿山井下发生灾变时,为避灾人员安全避险提供生命保障的由避灾路线、紧急避险设施、设备和措施组成的有机整体。

3.2紧急避险设施 emergency refuge facility在矿山井下发生灾变时,为避灾人员安全避险提供生命保障的密闭空间,具有安全防护、氧气供给、有毒有害气体处理、通讯、照明等基本功能,主要包括避灾硐室和救生舱。

3.3自救器 self-rescuer由入井人员随身携带、防止有毒有害气体中毒或缺氧窒息的一种呼吸保护器具。

4 建设要求4.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应建设完善紧急避险系统,并随井下生产系统的变化及时调整。

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内容包括:为入井人员提供自救器、建设紧急避险设施、合理设置避灾路线、科学制定应急预案等。

4.2紧急避险应遵循“撤离优先,避险就近”的原则。

4.3紧急避险系统应进行设计,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建设。

4.4应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少于30min的自救器,并按入井总人数的10%配备备用自救器。

4.5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

4.6在自救器额定防护时间内不能到达安全地点或及时升井时,避灾人员应就近撤到紧急避险设施内。

4.7紧急避险设施的额定防护时间应不低于96h。

4.8紧急避险系统的配套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救生舱及其他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设备应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金属非金属矿山六大系统建设---方案

金属非金属矿山六大系统建设---方案
矿山安全监控系统
安徽#############矿 矿山安全监测监控与出入井管理系统
设 计 方 案
徐州中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2 年 03 月
徐州中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0516-83307999 1599695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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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安全监控系统
目录
一、技术条件、技术规范及技术优越性........................................ - 1 1、设备的环境条件.................................................................... - 1 2、主要引用的规范文件............................................................ - 2 二、监测监控系统概述.................................................................... - 2 三、监测监控系统拓扑结构............................................................ - 3 1、地面配置................................................................................ - 3 2、井下配置................................................................................ - 3 3、监测监控系统拓扑图............................................................ - 3 四、监测监控系统详细设计............................................................ - 4 1、环境参数监测........................................................................ - 4 2、通风系统监测........................................................................ - 7 五、出入井管理系统概述................................................................ - 9 六、出入井管理系统拓扑结构...................................................... - 10 1、地面配置.............................................................................. - 10 2、井下配置.............................................................................. - 10 3、出入井管理系统拓扑图...................................................... - 10 七、出入井管理系统详细设计...................................................... - 10 -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规范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规范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规范标准号:AQ 2031-2011替代标准号: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日期:2011-07-12技术说明书编码:2011-12-01时效状态:实施日期:CAS No:现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维护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不适用于与煤共生、伴生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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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6423-2006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50026-2007 工程测量规范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95-200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AQ 2013.1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通风系统AQ 2013.3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通风系统检测EJ 378-1989 铀矿山空气中氡及氡子体测定方法3术语和定义3.1监测监控系统monitoring and supervision system由主机、传输接口、传输线缆、分站、传感器等设备及管理软件组成的系统,具有信息采集、传输、存储、处理、显示、打印和声光报警功能,用于监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以及风速、风压、温度、烟雾、通风机开停状态、地压等。

3.2主机host用于接收监测信号,并具有校正、报警判别、数据统计、磁盘存储、显示、声光报警、人机对话、输出控制、控制打印输出等功能的计算机装置。

3.3分站substation监测监控系统中用于接收来自传感器的信号,并按预先约定的复用方式远距离传送给传输接口,同时接收来自传输接口多路复用信号的装置。

3.4传感器transducer将被测物理量转换为电信号输出的装置。

3.5有毒有害气体传感器deleterious harmful gas transducer连续监测地下矿山环境气体中一氧化碳、二氧化氮、硫化氢、二氧化硫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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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2032-201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人员定位系统建设规范
2011-07-15发布 2011-09-01实施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人员定位系统的安装、维护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不适用于与煤共生、伴生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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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6423-2006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3术语和定义
3.1
人员定位系统 personnel regional positioning system
由主机、传输接口、分站(读卡器)、识别卡、传输线缆等设备及管理软件组成的系统,具有对携卡人员出/入井时刻、重点区域出/入时刻、工作时间、井下和重点区域人员数量、井下人员活动路线等信息进行监测、显示、打印、储存、查询、报警、管理等功能。

3.2
主机 host
具有监测信号接收、数据显示查询及统计、人机对话、磁盘存储、声光报警、控制打印输出、与管理网络联接等功能的计算机装置。

3.3
传输接口 transmission interface
接收分站发送的信号,并送主机处理;接收主机信号、并送相应分站;控制分站的发送与接收,多路复用信号的调制与解调,并具有系统自检等功能。

3.4
分站(读卡器) base station(card reader)
通过无线方式读取识别卡内用于人员识别的信息,并发送至传输接口的装置。

3.5
识别卡 identification card
由下井人员随身携带、保存有约定格式电子数据的卡片。

3.6
工作异常人员 the absentees
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人员。

3.7
识别区域 identifiable area
系统能正确识别携卡人员所携带识别卡的无线覆盖区域。

3.8
重点区域 key area
各生产中段和分段进出巷道及主要分叉巷道、井下爆破器材库、紧急避险设施等区域。

3.9
最大位移识别速度 maximum identifiable moving velocity
系统能正确识别识别卡时,携卡人员具有的最大位移速度。

3.10
漏读率 misreading rate
携卡人员以最大位移速度和最大并发数量通过识别区时,系统漏读和误读的最大量与通过识别区的识别卡总数的比值。

3.11
并发识别数量 concurrent identification number
多个携卡人员以最大位移速度同时通过识别区时,系统能正确识别的最大数量。

3.12
巡检周期 polling period
主机依次对所有分站(读卡器)进行一次信息巡查所需时间。

4建设要求
4.1井下最多同时作业人数不少于30人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应建立完善人员定位系统;井下最多同时作业人数少于30人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应建立完善人员出入井信息管理制度,准确掌握井下各个区域作业人员的数量。

4.2人员定位系统应进行设计,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建设。

鼓励将人员定位系统与监测监控系统、通信联络系统进行总体设计、建设。

4.3人员定位系统应具有以下监测功能:
--监测携卡人员出/入井时刻、出/入重点区域时刻等;
--识别多个人员同时进入识别区域。

4.4人员定位系统应具有以下管理功能:
--携卡人员个人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卡号、姓名、身份证号、出生年月、职务或工种、所在部门或区队班组;
--携卡人员出入井总数、个人下井工作时间及出入井时刻信息;
--重点区域携卡人员基本信息及分布;
--携卡工作异常人员基本信息及分布,并报警;
--携卡人员下井活动路线信息;
--携卡人员统计信息,主要包括工作地点、月下井次数、时间等;
--按部门、区域、时间、分站(读卡器)、人员等分类信息查询功能;
--各种信息存储、显示、统计、声光报警、打印等功能。

4.5人员定位系统应满足以下主要技术指标:
--最大位移识别速度不小于5m/s;
--并发识别数量不小于80;
--漏读率不大于10-4;
--巡检周期不大于30s;
--识别卡与分站(读卡器)之间的无线传输距离不小于10m。

4.6人员定位系统主机应安装在地面,并双机备份,且应在矿山生产调度室设置显示终端。

4.7人员出入井口和重点区域进出口等地点应安装分站(读卡器)。

4.8分站(读卡器)应安装在便于读卡、观察、调试、检验,且围岩稳固、
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不容易受到损害的位置。

4.9主机及分站(读卡器)的备用电源应能保证连续工作2h以上。

4.10识别卡应专人专卡,并配备不少于经常下井人员总数10%的备用卡。

4.11每个下井人员应携带识别卡,工作时不得与识别卡分离。

4.12应配备检测识别卡工作是否正常的装置,工作不正常的识别卡严禁使用。

4.13电缆和光缆敷设应符合GB16423-2006中6.
5.2的相关规定。

4.14人员定位系统应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4.15人员定位系统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维护与管理
5.1应指定人员负责人员定位系统的日常检查与维护工作。

5.2识别卡发放及信息变更应由专人负责管理。

5.3应定期对人员定位系统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在故障期间,若影响到对井下人员情况的监控,应采用人工监测,并做好记录。

5.4应建立以下帐卡及报表:
--设备、仪表台账;
--设备故障登记表;
--检修记录;
--巡检记录。

5.5应绘制人员定位系统布置图,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

布置图应标明分站(读卡器)等设备的位置、信号线缆和供电电缆走向等。

5.6应每3个月对人员定位系统信息资料、数据进行备份,备份数据应保存6个月以上。

5.7相关图纸、技术资料应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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