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器材管理规定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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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器材管理规定(三篇)

消防器材管理规定(三篇)

消防器材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消防器材的安全有效使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按照《消防法》、《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的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使用应当符合防火要求,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护,确保消防安全。

第四条消防器材管理的具体职责分工由设有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的单位负责,其他单位可委托专业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进行消防器材管理。

第二章消防器材的种类和规格第五条消防器材按照用途和性能分为以下几类:(一)灭火器:包括手提式灭火器、推车式灭火器等,用于发生火灾时初期灭火。

(二)消防水源和消防水泵:包括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水池等,用于提供灭火工作所需的消防水源。

(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包括喷淋系统、喷雾系统等,用于自动检测火灾并进行喷水灭火。

(四)报警器材:包括手动火警按钮、火灾自动报警器、火灾声光报警器等,用于发现火灾后及时发出警报。

(五)疏散器材:包括应急照明设备、应急广播、紧急报警设备等,用于火灾时人员的疏散和安全撤离。

第六条消防器材的规格和型号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使用前应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取得相应的检验合格证明。

第三章消防器材的配备和布局第七条不同类型的单位和建筑应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确定。

第八条消防器材的布局应当符合防火分区的要求,消防器材的位置应当明显标示,并有足够的通道和空间保证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

第九条消防器材应当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保持其功能完好,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使用。

第四章消防器材的使用管理第十条消防器材的使用应当由专业的人员操作,严禁未经培训和授权的人员使用消防器材。

第十一条在消防器材使用过程中,应当按照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保持清洁,并将使用情况及时报告。

第十二条消防器材的使用后,应当及时进行维修和充装,确保其随时待命。

消防器材设施管理规定(3篇)

消防器材设施管理规定(3篇)

消防器材设施管理规定一、全司所有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由公司安委会统一布局及全面监督管理。

二、各类消防器材的管理实行责任到人。

消防器材一经使用或被损坏,由责任人及时书面报告安委会。

三、公司安委会负责全司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维修保养及更换。

并负责消防培训及防火宣传等工作。

四、全司的消火栓,消防用水池是灭火时的供水系统,周围严禁堆放任何物品,以保证道路畅通。

消防器材周围严禁堆放任何物资品,确保消防器材取用方便。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规定,消防器材必须专物专用,不得将消防器材擅自挪作他用。

六、损坏消防设施、及器材或擅自挪作他用的,按有关规定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报公安机关按有关法规处理。

消防器材设施管理规定(2)是指对消防器材和设施使用、维护、检查等方面的管理进行规定的法规或相关文件。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消防器材和设施能够有效地用于消防安全,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具体的管理规定可能包括以下内容:1. 消防器材和设施的种类和数量要求:规定不同类型建筑物和场所需要配置的消防器材和设施种类、数量和布局等。

2. 使用和保养要求:规定消防器材和设施的使用方法、保养周期、保养内容和责任等,确保其状态良好、运行可靠。

3. 检查和维修要求:规定对消防器材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的内容、频率、方法和责任。

4. 应急演练和培训要求:规定进行消防应急演练和培训的要求,包括定期组织演练,培训人员的数量和培训内容等。

5. 管理责任和监督机制:规定消防器材和设施管理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以及相关的监督机制和处罚措施等。

消防器材设施管理规定的具体内容可能根据不同的国家、地区和行业而有所不同,但其核心目标都是为了确保消防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消防器材设施管理规定(3)是指对建筑物、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等场所的消防器材设施进行管理的相关规定。

以下是常见的消防器材设施管理规定:1. 消防设施配置规定: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面积,规定了必须配置的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源、灭火器材、消防设备等。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规定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消防器材的管理,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提高火灾防控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公共场所、住宅小区等所有使用消防器材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消防器材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二)谁主管、谁负责;(三)定期检查,及时维护;(四)责任到人,奖罚分明。

第二章消防器材的分类与配置第四条消防器材分为以下几类:(一)灭火器材:包括灭火器、灭火毯、灭火砂等;(二)报警器材:包括火灾报警器、手动报警按钮等;(三)疏散器材:包括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牌等;(四)防护器材:包括防毒面具、防护服、防护手套等;(五)其他消防器材。

第五条消防器材的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配置;(二)根据单位性质、规模、火灾危险性等因素合理配置;(三)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应增加配置;(四)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应同步配置消防器材。

第三章消防器材的验收与使用第六条消防器材的验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采购的消防器材应具有生产厂家的合格证明和检验报告;(二)验收人员应对照产品说明书、技术标准进行验收;(三)验收合格后,由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第七条消防器材的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一)使用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培训,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二)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易于取用的位置;(三)消防器材的标识应清晰、醒目;(四)严禁擅自拆卸、改装消防器材;(五)禁止将消防器材用于非消防用途。

第四章消防器材的检查与维护第八条消防器材的检查应定期进行,检查内容包括:(一)消防器材的完好程度;(二)消防器材的配置数量;(三)消防器材的使用情况;(四)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情况。

第九条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二)对灭火器等易耗品应定期更换;(三)对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记录应完整、准确;(四)对损坏、失效的消防器材应及时更换。

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消防器材管理规定一、前言消防器材的管理是保障火灾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消防器材能够正常运行,有效地预防和扑灭火灾,提高火灾防控水平,制定了本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二、消防器材的分类和编制1. 消防器材按照功能可以分为灭火器材、报警器材、应急照明器材等。

2. 消防器材的编制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面积、层数、人员密度等因素进行科学合理的布局和配置。

三、消防器材的采购和验收1. 消防器材的采购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

2. 消防器材的验收包括外观检查、功能检测和性能测试等内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消防器材的安装和维护1. 消防器材的安装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确保安装质量和效果。

2. 消防器材的维护包括定期巡检、清洁、检修和更换等,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五、消防器材的使用和保管1. 消防器材的使用应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和操作要求进行,确保使用的安全和有效果。

2. 消防器材的保管应设立专门的存放点,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器材的完好。

六、消防器材的更新和淘汰1. 消防器材的更新应根据其使用寿命和技术状态进行调查和评估,及时更换老化和落后的器材。

2. 消防器材的淘汰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不得继续使用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器材。

七、消防器材的培训和演练1. 对使用消防器材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灭火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2. 定期组织消防器材的实战演练,检验和强化人员的消防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八、消防器材的责任追究1. 对于消防器材管理不到位、造成火灾事故的,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2. 对于消防器材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的,应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九、消防器材的监督检查1. 监督部门应定期对各单位的消防器材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对于消防器材管理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依法进行整改,直至达到标准要求。

十、结语本消防器材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消防器材的采购、安装、使用和保管等工作,提高消防安全水平,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消防器材个人管理规定(3篇)

消防器材个人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器材的管理,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使用,包括消防器材的采购、验收、储存、使用、维护保养、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器材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器材管理责任,确保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第四条单位应当加强对消防器材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第五条单位应当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第六条本规定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章消防器材的采购与验收第七条消防器材的采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国家消防产品强制性标准;(二)具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三)性能稳定,质量可靠;(四)价格合理,采购渠道正规。

第八条单位应当根据消防安全需要,编制消防器材采购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消防器材采购应当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透明。

第十条消防器材采购合同签订后,单位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消防器材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消防器材验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产品外观、规格、型号、数量、产地等是否符合合同约定;(二)产品是否具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三)产品性能是否达到国家消防产品强制性标准;(四)产品是否经过必要的检测和检验。

第三章消防器材的储存与管理第十二条消防器材的储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储存场所应当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腐蚀、防高温、防低温;(二)储存场所的地面应当平坦、坚实,避免消防器材受到损坏;(三)储存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四)储存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消防器材标识,标明消防器材的种类、数量、存放位置等信息。

第十三条消防器材的储存应当实行分类存放,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混存。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规定(四篇)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规定(四篇)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管理,确保消防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建筑物、公共场所和其他需要设置消防设施、配备灭火器材的场所。

第三条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源、消防水泵、消防水管网、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喷雾灭火系统、自动气体灭火系统、自动泡沫灭火系统、消防电梯、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

第四条灭火器材包括灭火器、灭火器箱、消防栓、消防水带、灭火器具和灭火器具箱等。

第五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设置、维护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六条各单位、个人应当加强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保护和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损坏或者占用。

第七条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八条公众应当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灾隐患或者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损坏等问题应当及时报告。

第二章消防设施管理第九条消防设施是指设置在建筑物内部和周围的用于扑灭火灾和疏散人员的设备、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消防设施的设置和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按照消防设计要求进行设置,不能影响建筑物的结构和功能。

(二)结构牢固、使用可靠,能够在火灾发生时迅速启动并正常工作。

(三)设置位置明确、标志清晰,易于辨识和使用。

(四)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正常工作。

第十一条消防水源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水源充足、水质清洁,能够满足灭火和防冻的需要。

(二)设置合理,与建筑物相对应,且易于接近和利用。

(三)消防水泵应当具备自动启动和远程控制功能。

第十二条自动灭火系统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选择适合的灭火介质,确保灭火效果和安全性。

(二)设置位置合理,能够覆盖到各个火灾易发区域。

(三)具备自动侦测、报警和启动功能。

(四)定期进行测试和维护,确保正常工作。

第十三条消防电梯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具备独立电源和自动返回功能,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正常运行。

消防器材使用管理规定

消防器材使用管理规定

消防器材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保障企业员工生命资产安全,有效防范和应对火灾事故,保持企业生产设施和资产的完好,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订立本《消防器材使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本规定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总法》《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的全部部门和员工,包含生产车间、办公区域、仓库等各种场合。

第三条责任单位与责任人1.本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由消防安全科负责,他们的重要职责包含:订立维护消防设施的计划和方案、组织消防演练、监督消防器材的使用与维护等。

2.各部门经理是本规定在各自部门的具体执行责任人,他们需要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员工参加消防演练、检查和维护消防器材等。

第二章消防器材的管理第四条基本原则1.消防器材应依照国家标准选用,并配备充分数量。

2.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功能完好可靠。

3.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应明确标示,便于员工快速找到并使用。

第五条消防器材配备1.依据各个区域的火灾不安全程度和实际需要,确定消防器材的配备数量和种类。

2.各个区域的消防器材配备应满足消防安全的要求。

3.消防器材的配备应具备相应的消防装备使用常识,配备人员需要接受相应培训并经过考核合格。

第六条消防器材存放地方1.每个区域应设立消防器材存放地方,存放位置应明确标示。

2.消防器材存放地方应干燥、通风,不得放置可燃物品和易燃物品。

3.消防器材存放地方应定期清理,确保器材处于整齐划一的状态。

第七条消防器材检查与维护1.消防器材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功能正常。

2.检查和维护包含但不限于:消防栓、灭火器、消火栓等。

3.检查和维护工作由消防安全科负责,各部门要乐观搭配,供应所需信息和帮助。

4.检查和维护记录应及时填写,并保管备查。

第八条消防器材的使用1.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损坏或有意阻碍消防器材的使用。

2023年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2023年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2023年消防器材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消防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消防器材管理工作。

第三条消防器材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消防器材的选购、使用、维护、检验和报废等环节的管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

第四条消防器材管理工作应当依法组织推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工作的落实。

第二章消防器材的选购第五条消防器材的选购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具备相应的消防防护性能和适用性。

第六条消防器材的选购应当根据消防安全需要进行,合理确定器材的种类和数量。

第七条消防器材的选购应当根据消防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进行,加强对高风险区域的器材配备。

第三章消防器材的使用第八条使用消防器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

第九条每个使用消防器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消防器材使用档案,明确记录器材的种类、数量、存放位置、使用记录等相关信息。

第十条消防器材的使用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熟悉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四章消防器材的维护第十一条消防器材的维护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器材的正常使用和性能。

第十二条消防器材的维护工作应当经过专业培训,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维修人员进行。

第十三条每个使用消防器材的单位应当建立消防器材维护档案,明确记录维护的时间、方法、结果等信息。

第五章消防器材的检验第十四条消防器材的检验应当定期进行,确保器材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十五条消防器材的检验工作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结果应当及时报送有关部门。

第十六条消防器材的检验周期应当根据器材的使用频次和规定要求确定。

第六章消防器材的报废第十七条消防器材出现严重损坏、老化、失效等情况的,应当及时报废,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八条消防器材的报废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采取合理的方法进行处理或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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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保证安全生产,防患于未燃,规范消防器材管理工作,是消防管理有所依据,制定本制度。

2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的消防器材的管理。

3 职责3.1 人事部负责本公司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并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监督;3.2 安保小组负责消防器材的检查和使用性能维护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负责检查结果的报告及处理跟进;4 消防设备管理制度4.1 消防设施设备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4.2 每季度由安保小组检查一次公司内的地上消火栓。

4.3 消防水泵每半年由安保小组手动或自动启动检查一次。

4.4 公司的各种电气设备,每年联合进行一次检查。

4.5 各部位的轻便手提式、推车式的泡沫灭火器,每年由安保小组监督更换药剂一次,其他器材损坏的要及时更换。

4.6 公司建筑物内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员活动的地方、公共场所、娱乐场所、楼层间、机房、电房、气站、厨房、办公室等部位视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灭火器材,由管辖部门负责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安保小组同意,有意损坏消防器材要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 消防设施、安全标识管理规定5.1 按照消防规范要求,管理区域内配备各种消防设备、设施,标识安装在合适、醒目的位置上。

5.2 各种标识不得随意挪为他用,责任部门应按月进行全面普查的规定认真落实,保证各种标识的完好性。

5.3 标识名称及作用5.3.1 公共设施的标识5.3.1.1 楼层灯及楼层号码的标识,分别安装在各楼层电梯厅内,其作用是为人们提示你所在楼层。

5.3.1.2 应急指示灯标识,分别安装在住宅楼各层通道及楼梯内,其作用是在火灾情况下可作应急照明使用,并提示人们所在安全疏散的方向。

5.3.1.3 禁止吸烟标识,在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及各电梯箱内安装有禁止吸烟标识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在公共场所不许吸烟,做到文明办公防止火灾发生。

5.3.1.4 消防器材标识,在各层指向灭火器的方向分别安装有指示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该方向设有灭火器材,一旦发生火灾及时使用。

5.3.1.5 火警电话标识,在各层通道内分别安装有火警电话标牌,其作用提示大家时刻记住火警电话,火灾时及时报警。

5.3.2 消防设备系统的标识5.3.2.1 消防供水管道的标识,在楼内的消防供水管,按规范要求全为红色,并在管道上有明确的编号,说明该管是消火栓系统或花洒系统供水的区域范围。

5.3.2.2 消防栓的标识,在管理区域内所有消防栓的门上都印有消火栓的字样,提示人们该处设有消火栓。

5.4 消防机房的标识5.4.1 消防水泵的标识,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编号、功率等字样标识。

5.4.2 消防水箱的标识,在供水箱上标有消防储水量限位标识。

5.4.3 排送风机的标识,在管理区域内各消防风机上都标有,风机编号“P”、“S”,及功率等字样标识。

5.4.4 监控中心的标识,摆在监探中心的门口,挂有监控中心的标牌,在值班室内的控制台上,显示有供电各系统信号指示,控制操作按钮等具体的字样标识。

5.5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的标识包括5.5.1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的标识。

5.5.2 消防设备检查保养记录标识。

5.5.3 消防设备故障维修的标识。

6 消防器材的管理6.1 消防设施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6.2 安保小组每年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两次定期检查、清理和登记造册存档。

6.3 消防栓、箱体、玻璃、门锁、阀门、水带、水枪、手动报警器、小锤及其配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6.4 消防水泵、阀门、管道、压力表、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每月放水试验一次。

7 器材配置7.1 人事部负责本厂消防器材的规划及配置7.1.1 消防器材配置应符合消防技术的相关规定,配置要适量、适用、合理。

7.2 登记入库7.2.1 消防器材由安保小组进行检验,检查包括:性能、规格、数量、使用有效期、使用范围等,确认是否符合公安消防局的有关规定,凡不符合标准的一律退回采购、更换。

7.2.2 经检验符合标准的消防器材由人事部办理入库手续7.3 使用与维护7.3.1 灭火器的使用:灭火器是一种可由人力移动的轻便灭火器具,他能在其内部压力作用下,将所充装的灭火剂喷出,用来扑灭火灾。

7.3.1.1 灭火器配置在各楼层的消防箱内,消防箱应设于显眼、通风、干燥、清洁的指定地点,不受烈日的暴晒,不接触热源或剧烈震动7.3.1.2 灭火器应保持干净、整洁、无积尘;铭牌朝外,标识清楚。

7.3.1.3 灭火器的存放必须在接警时能及时取用。

7.3.1.4 灭火器只允许在火警发生时和训练需要时使用,平时一律不准挪作他用和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须经行政部主管同意。

7.3.1.5 训练用灭火器材由保安队长负责领出。

训练完毕统一送还,如已使用,应更换或及时充装灭火喷剂后,物归原处。

7.3.1.6 因工作需要临时借用的灭火器材经公司安全负责人同意,登记确认后方可领出,用完后及时归还。

7.3.2 灭火器的维护7.3.2.1 灭火器在每次使用后,必须送到已取得维修许可证的维修单位(以下简称维修单位)检查,更换已损件,并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7.3.2.2 每月定期进行一次使用性能的检查。

7.3.2.3 灭火器检查项目包括以下项目:1) 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在红色区域要检查原因,发现重量减轻10%,检查后要及时灌装)。

2) 铅封是否完好(一经开放,须按规定再充装,并作密封试验,重新铅封)3) 喷嘴和喷射管是否堵塞,腐蚀损坏;推式灭火器的行车是否灵活。

4) 喷筒是否畅通(如堵塞要及时疏通)5) 外观检查发现有7.3.3.1条所列情况的必须作废品处理。

7.3.2.4 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进行维修:1) 灭火器的橡胶有变形、老化或断裂的。

2) 压力表外表面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压力值的显示不正常或模糊不清。

3) 喷嘴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的。

4) 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顶针有肉眼可见的缺陷。

5) 密封片、密封垫等发现有老化泄露现象。

6) 灭火器的出气管有弯折、堵塞、损伤和裂纹等缺陷。

7.3.2.5 经过维修的灭火器,其充装的灭火剂应符合有关灭火剂的标准要求。

7.3.2.6 经过维修后的灭火器,必须贴上维修标识铭牌:1) 维修标识铭牌应有如下内容:维修单位的名称、维修许可证的编号、筒体水压试验压力值Mpa、维修年月。

2) 每次维修的铭牌不允许相互覆盖3) 储气瓶永久性的维修铭牌(不允许打钢字)上,应标明储气瓶的充装系数、驱动气体充装量,同时还应有维修单位名称和充气的年、月。

7.3.2.7 灭火器外表清洁时严禁使用有机溶液剂洗涤7.3.3 灭火器的报废7.3.3.1 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报废。

1) 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或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

2) 内扣式器头没有(或未安装)卸气螺钉和固定螺钉的。

3) 筒体严重变形的。

4) 结构不合理的(如筒体平底的;储气瓶外置,进气瓶从筒身上进入筒体内部的干粉灭火器)5) 没有生产厂家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含贴花脱落,或虽有贴花,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6) 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的。

7) 公安部或各省(市、区)公安消防部门命令禁止销售和维修的。

8) 灭火器的报废年限从灭火器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a)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b)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年c)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年d)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储气瓶式)——8年e)手提式储式干粉灭火器——10年f)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g)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年h)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储气瓶式)——10年i)推车式储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j)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7.3.3.2 报废的灭火器或储气瓶,必须在筒身上或瓶体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胶贴上(报废)的明显标志,并报维修单位处理。

7.3.4 消火栓的使用:消火栓是一种固定灭火供水设备。

它包括消火栓和消火栓箱。

消火栓和消火栓箱通常设于楼梯间、走廊和室内的墙壁上。

箱内有水带、水枪并与消火栓出口连接,消火栓则与消防给水管线连接。

发生火灾时,按开启方向转动手轮,水枪即喷射出水流。

7.3.4.1 消火栓在使用过后,要把水带洗净晾干,按盘卷或折叠方式放入箱内,再把水枪卡在枪卡内,关好箱门。

7.3.4.2 水带、水枪只用于火场供水和平时训练。

7.3.4.3 水带接口相互连接时,应灵活、松紧适度,保证其密封性,加压时不能自行脱开。

7.3.4.4 平时训练领用的水带(水枪),收卷后要轻放,严禁将水带的接口,水枪在地上甩打造成破损。

7.3.5 消火栓的维护7.3.5.1 每月一次定期检查消火栓是否完好,有无生锈、漏水现象。

7.3.5.2 检查接口垫圈是否完整无缺;卷盘、水枪、水带是否损坏,阀门、卷盘转动是否灵活,发现问题应及时检修或更换。

7.3.5.3 每月一次进行消火栓放水检查,以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及时打开放水。

7.3.5.4 水带、水枪应置于通风干燥的地方,注意防潮、防震、防霉、防腐、防破损。

7.3.6 水带的报废7.3.6.1 水带破损、烂洞(不能修补,影响水压)、硬化必须报废。

7.4 消防器材的管理7.4.1 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须建立台帐,设专人监管。

7.4.2 日常维护和保养,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受益)的管理原则。

7.4.3 安保委员会每月定期组织和安排保安员对各个区域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工作,安保员在检查过程中,必须将发现有问题的消防器材登记后集中放置于指定区域,由安保委员会审查后汇总报告相关的各区域消防安全责任人,并负责维修结果的跟进、记录。

7.4.4 安保委员会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存放的灭火器的维护保养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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