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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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产品风险管理论文

寿险产品风险管理论文

寿险产品风险管理论文内容提要:我国自恢复人寿保险业务以来,由于法律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监管体制弱化等原因,利率敏感型的产品都是依据银行储蓄存款利率为重要参数,但这种假设的利率,承诺了长期高水平的投资回报,极易受国家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致使寿险公司形成了利率风险。

防范与化解利率风险的途径是,加快寿险产品转型步伐,以利化解和规避利率风险;扩大寿险资金运用渠道,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建立自动调节机制,实行弹性预定利率;建立寿险行业自律机制,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强化业务管理,提高人员素质。

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的风险意识也在逐渐增强,由此,带来了寿险业务的快速发展。

在这个时期,由于法律不够健全、制度不配套、不完善、监管体制弱化等原因,致使寿险公司利率敏感型的产品,因定价依据的是银行储蓄存款利率,且又向客户承诺了长期高水平的保证利率及投资回报,所以,随之而来的负面影响也逐步呈现出来。

主要问题是寿险公司的资产期限短于寿险合同期,资产与负债在时间上不相匹配,给利率管理带来了潜在风险。

一、寿险产品利率风险产生的根源(一)产品利率设定不当形成的风险我国传统的寿险产品都是以储蓄型为主。

这种产品性质已决定了产品利率与银行利率之间的关系。

但我们在产品设计开发时,一般都将预定利率与当时银行存款的利率大致吻合,有时还会略高于银行存款利率。

因为不这样做,寿险产品就没有买方市场。

这种预定利率确定的结果,只是在产品设计开发的初期看来是吻合和平衡的,这种吻合和平衡只能是暂时的,因为产品生命周期相对较长。

但是,随着市场利率的频繁波动,自然而然地就会出现预定利率与实际利率长期背离的现象。

不同时期的寿险产品预定利率差异性也比较大,特别是在国民经济发展不稳定时期。

这就必然会导致寿险公司随着银行利率的频繁波动而不断更换产品,这样,既被动又影响寿险业务的发展。

寿险产品预定利率的制定,主要参照的是银行存款利率,假如预定利率的设置过高或过低,都会给寿险公司的经营带来利率风险。

中国寿险保费收入论文老龄化程度论文

中国寿险保费收入论文老龄化程度论文

中国寿险保费收入论文老龄化程度论文摘要:由于寿险业的行业特点,寿险的业务期限比较长,实现盈利的周期也长,因此其中的经营风险在短期内不容易暴露出来,所以说要加强对寿险业的监管以确保寿险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并充分发挥保险监管部门市场宏观调控的功能。

0 引言按照联合国的新标准,65岁以上的人口比率超过总人口的7%,就被称为“老龄化社会”,而超过了14%就被称为“老龄社会”。

截止到2012年,65岁以上的人口在总人口的占比已经达到了9.4%。

因为我国缺乏健全的养老体系,老龄化的趋势也随之带来了一系列问题。

这对于中国的寿险业来讲既是机遇又是挑战。

1 文献综述1.1 国外文献综述国外有关人寿保险需求的实证分析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J.Francois.Outreville(1996)运用48个发展中国家1986年的统计资料,用实证的方法研究了人寿保险的发展与金融发展以及人寿保险机构的市场结构之间的关系。

[1]Hang,D Han(1995)的研究中则指出以下因素如短期利率,通货膨胀等不但影响到发达国家人寿保险市场的保费收入而且对寿险产品结构变化带来了不同的影响。

[2]1.2 国内文献综述[3]孙祁祥和贲奔(1997)指出在中国保险产业的发展过程中,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和制度因素在转变人们的风险意识和风险观念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而且保险产业的发展规模受到人们在满足当前积累和消费后的剩余的制约。

[4]卓志(2001)采用1986-1995 年的保险数据对我国人寿保险需求进行了实证研究。

2 模型和实证分析2.1 建立模型多元对数线性回归模型的一个非常吸引人的特性是:斜率度量了Y对X的弹性。

本文研究的是人口老龄化对寿险保费收入影响程度,所以选采用多元对数模型。

多元对数模型的一般表达式是:lnYi=B1+B2l nX2i+…+BnlnXni+μii=1,2,…,T其中,Yi是被解释变量,Xni是解释变量,B1,…,Bn是待估计的系数,μi是随机误差项。

有关人寿保险论文关于保险的论文影响个人寿险需求的因素分析

有关人寿保险论文关于保险的论文影响个人寿险需求的因素分析

影响人寿保险需求的因素分析个人寿险需求是建立在个人与家庭实际需要基础上的有购买能力与购买意愿的经济需求,其影响因素可分为两大类:一是外在因素,包括保险供给,保险价格,社会保障,银行利率,通货膨胀,信息渠道,经济制度、文化传统及相关政策法规等;二是内在因素,包括年龄、性别、健康状况、职业,家庭成员结构,收入与财富,保险意识,责任心等。

人寿保险的保障性、储蓄性、长期性、复杂性等特点,决定了影响个人寿险需求的因素复杂而微妙。

本文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研究各因素对个人购买人寿保险的不同影响及各因素之间的相互影响。

一、影响个人寿险需求的外在因素(一)保险供给。

保险供给是指在一定的费率水平上,保险市场上各家保险企业愿意并有能力提供的保险商品的总和。

保险供给既有量的规定性又有质的特征。

保险供给的量是指所有保险企业为全社会提供的保险商品的经济保障总额。

保险供给的质是指保险企业所能提供的各种不同类型的险种以及每一具体险种的质量高低,比如,品种是否齐全、价格是否合理、条款是否公平、能否满足各层次消费者需要等。

保险需求以保险供给为前提,没有供给,需求便无从谈起。

我国由于种种原因,1959年至1980年间停办了人寿保险业务,消费者纵有保险需求也只能是一厢情愿,无法实现。

1980年恢复寿险业务以来,经过30年的快速发展,我国寿险业已初具规模,但目前保险供给仍相对不足,主要表现在寿险公司数量少、规模小、分布不均衡,险种差异化程度底,缺乏个性化保险产品等。

截止到2009年底,我国仅有寿险公司63家,并且大部分公司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开展全国性寿险业务的很少,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巨大,例如美国人口不到我国人口的五分之一,人寿保险公司有5000多家。

保险供给的相对不足抑制了我国个人寿险需求增长。

(二)保险价格。

个人寿险需求是有支付能力的经济需求,所以人寿保险与其他商品一样,价格被视为其重要的影响因素。

保险价格即保险费率,等于期望索赔成本加上附加保费,保险价格对个人寿险需求的影响程度主要取决于附加费率的大小,附加费率上升个人寿险需求减少,附加保费率下降个人寿险需求增加。

寿险论文17篇(谈寿险产品的销售风险)

寿险论文17篇(谈寿险产品的销售风险)

寿险论文17篇谈寿险产品的销售风险寿险论文摘要:按照保障人群的界定划分,寿险可以分为优选类寿险和非优选类寿险,根据投保人是否吸烟等因素进行界定,2011年国内寿险市场诞生了第一款优选类寿险"精心优选"。

寿险,即人寿保险,是一种以人的生死为保险对象的保险。

是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内生存或死亡,由保险人根据契约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按照业务范围来划分,寿险包括生存保险、死亡保险和两全保险。

关键词寿险论文寿险保险保险论文寿险论文:谈寿险产品的销售风险【论文摘要】:寿险公司在经营寿险产品过程中可能会面临来自于各方面的风险,这些风险对公司造成的影响也不尽相同。

文章以寿险公司销售产品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为立足点,将其在销售产品环节面临的风险归纳为两大类,即道德风险和非道德风险。

并从不同的角度对这两大类风险进行了探讨性的分析,以期能够提高寿险公司在这一环节规避风险的能力。

寿险公司在销售产品过程中主要面临两类风险:道德风险和非道德风险。

其中道德风险主要是人为的主观因素造成的,对于寿险公司来说控制和防范这些风险都有相当的难度,而这些风险的产生对寿险公司的产品销售和公司形象、信誉等都会造成严重的影响;非道德风险主要与寿险公司所面临的市场环境、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有关,这些环境的不断变化给寿险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

因此,寿险公司必须提高对这些风险的重视程度。

一、营销中的道德风险寿险公司在营销中的道德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司内部人员的道德风险寿险公司在进行产品的营销过程中,不仅面临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同样也面临着公司内部人员的道德风险。

一方面,公司人员往往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保险费,或者在进行保险承保时,表面上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和保险费率填写保单,但在私下对投保人 (或被保险人)做出完垒背离保险合同的附加条件,给寿险公司造成严重的经济和信誉损失。

另一方面,公司内部人员在进行承保时,为了获取更多的保单而进行违规操作也会造成大量的保单纠纷。

保险业寿险营销模式研究论文

保险业寿险营销模式研究论文
代理人和经纪人模式
发展专业的代理人和经纪人队伍,提供个性化的保险咨询和服务。例如,根据客户需求和风险状况,提供专业的保险方案 和建议。同时,加强代理人和经纪人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专业素质和服务质量。
跨界合作模式
与其他行业和企业开展合作,共同推广和发展保险业务。例如,与银行、证券、房地产等企业合作,共同推出跨界金融产 品和服务。同时,加强与合作伙伴的沟通和协作,提高合作效果和市场竞争力。
技术发展
技术发展对寿险营销模式产生重要影响,例如互联网技术 的进步使得网络保险日益普及,移动支付技术的发展为电 话营销和移动展业提供了便利。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对寿险营销模式具有重要影响,政府对保险业的 政策支持和监管措施直接关系到寿险营销模式的运行和发 展。
03
保险业寿险营销模式的现 状分析
传统寿险营销模式的优势与不足
加强寿险营销人员的培训与管理
提高专业素质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建立激励机制
加强团队协作
加强寿险营销人员的专业培训, 提高其保险知识、销售技巧、客 户服务等方面的专业素质。
加强寿险营销人员的职业道德教 育,提高其诚信意识和服务意识 。同时,建立健全的职业道德监 管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处 理和惩罚。
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激发寿险 营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例如,设立业绩奖励、晋升机 会等奖励措施,鼓励员工提高业 绩和贡献。
加强客户关系管理
建立完善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例如,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和互 动,了解客户需求和反馈,及时调整产品和服务。
发展新型寿险营销模式
互联网保险营销模式
利用互联网技术和平台,开展在线销售和推广。例如,开发互联网保险产品,提供便捷的在线投保、理赔等服务。同时,利 用社交媒体等渠道进行推广,扩大品牌影响力和市场份额。

寿险公司自主创新研究论文

寿险公司自主创新研究论文

寿险公司自主创新研究论文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保险行业也在不断的发展和变化。

做好保险产品的风险控制、做好客户服务、提高保险产品的品质和效率成为了保险公司的重要工作内容。

为此,各大寿险公司必须加强自主创新,不断探索优化保险服务模式,积极研究新的保险产品,提高保险产品风险控制能力等方面,以提高客户满意度,保持竞争优势。

本文旨在探究寿险公司自主创新的研究论文。

一、研究领域寿险公司自主创新的研究包括多个领域,其中包括保险产品创新、客户服务模式创新、基于大数据的风险控制能力、科技创新等领域。

这些领域的不断创新,促进了寿险公司的发展和行业内竞争力的提升。

1. 保险产品创新保险产品创新一直是寿险公司发展的重要方向。

寿险公司通过产品不断改进和创新,推出符合客户需求的保险产品,从而提高客户体验和满意度。

例如,近年来随着社交网络的崛起,一些寿险公司推出了社交型保险,满足了客户间互助保障需求,受到广泛关注。

此外,还有一些新型的健康保险,如癌症保险、互助型保险等,其售后服务和理赔流程也得到了持续优化。

这些创新的保险产品,在提高客户体验的同时,受到了极高的市场认可。

还有一些保险产品结合了科技创新,采用新型的保险商品等手段,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以及客户对高效服务的追求。

这些保险产品的创新研究和开发将会是寿险公司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

2. 客户服务模式创新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客户对保险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客户服务模式创新是寿险公司关注的一个重要领域。

寿险公司可以从客户接触的各个环节入手,开展优质客户服务,满足客户需求,提高客户忠诚度,从而提高企业绩效。

例如,某些寿险公司的客户服务中心逐渐转变为客户感知服务中心,主要通过消费者、意见领袖和媒体等渠道对客户服务水平进行评估。

在此基础上,寿险公司将对客户服务的个性化进行深入研究,在保证服务效率的同时,尽可能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需求。

另外,还有一些寿险公司在客户服务上探索了新的方式和模式,如通过在线客户服务、银行柜台和第三方机构等形式提供便捷的服务。

我眼中的寿险800字范文

我眼中的寿险800字范文

我眼中的寿险800字范文寿险,顾名思义就是保障人的寿命和生活安全的一种保险。

在我眼中,寿险不仅仅是一种金融产品,更是一种责任和担当。

寿险的意义远远超出了金钱的价值,它承载着人们对生命的珍视和对家庭的深爱。

首先,寿险是对生命的珍视。

人的一生中,无论贫穷富贵,健康与疾病都是无法预料的。

而寿险的存在,就是对生命价值的一种保障和尊重。

无论是意外伤害还是严重疾病,寿险都能为被保险人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帮助其渡过难关,继续生活下去。

在我看来,这种对生命的珍视和尊重,才是寿险最本质的意义所在。

其次,寿险是对家庭的担当。

家庭是每个人生命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家庭的幸福和稳定往往需要经济的支持。

当家庭的经济支柱意外身故或患重疾时,家庭将陷入生活困境。

而寿险作为一种保险产品,不仅能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障,也能为其家庭提供经济支持,让他们度过难关,继续生活。

因此,寿险在我眼中更像是一种家庭责任和担当,它承载着被保险人对家人的深爱和责任。

最后,寿险也是一种未雨绸缪的智慧。

生命无常,人生充满了各种不确定性。

而购买寿险,就是在未雨绸缪,为自己和家人的未来做好准备。

无论是意外伤害还是严重疾病,寿险都能为被保险人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因此,购买寿险不仅是一种智慧的选择,更是一种对生活的负责。

总的来说,寿险在我眼中是一种珍视生命、担当家庭、智慧选择的体现。

它不仅仅是一种金融产品,更是一种对生命的尊重和对家庭的爱。

希望更多的人能够认识到寿险的重要性,为自己和家人的未来做好充分的准备。

生命只有一次,珍惜当下,为未来保驾护航。

人寿保险论文[1]

人寿保险论文[1]

人寿保险论文[1]论人寿保险和谐营销07秋市场营销钟志烨随着社会经济的开展、科技的进步和人们风险意识的提高,保险作为一种经济保障制度,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功能。

在我国经济快速开展中,人寿保险业也发生了巨大的变革。

如何选择适当的人寿保险营销渠道,已成为推动中国人寿保险业营销策略步向个性化、多元化的至关重要的课题。

让营销课程上的营销五大职能运用在保险销售上。

一、人寿保险是一种特殊的效劳产品人寿保险是一种特殊的效劳产品,它的营销模式不同于其他产品,具有以下特点:第一,产品的无形性。

只有在风险发生后,被保险人才能够真正认识到保险的好处,感知保险公司的效劳质量。

因此,寿险营销要表达以人为本,创造和谐。

第二,保险期限长。

一份人寿保险的保险期限少那么一年、多那么几十年,这就要求保险业务员要做好售后效劳工作,提供人性化和持续的效劳,特别是要做好出险后的理赔工作。

第三,业务员在寿险营销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目前,我国的人寿保险主要是通过保险业务员向消费者提供效劳,保险业务员的素质和能力对效劳质量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二、寿险和谐营销的内涵寿险和谐营销的内涵——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问题提到了一个空前的高度,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我国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期的中心工作和任务。

保险业作为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局部,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的功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根本手段,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

和谐就是符合逻辑或规律,同时还意味着相互依赖、兼顾彼此、着眼长远、追求碰洽、协和共存,提供他人所需的同时,满足自身的需求,实现自身的目标。

而和谐与营销结合在一起,那么意味着企业与人的和谐,意味着企业要以人为本,突出“人〞在营销中的核心地位,意味着企业走可持续开展的道路。

具体到寿险的和谐营销,那么主要表达在保险人、第 1 页共 6 页被保险人与保险中介三方面的和谐,做到以人为本,共同促进寿险业的健康和谐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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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寿险公司理赔风险管理的意义(一)加强理赔风险管理,是履行保险给付责任的保证理赔是保险公司兑现销售保单时的承诺,履行保险合同义务的具体体现,也是权利人获得实际保险保障和实现其保险权益的必经途径。

严格控制理赔风险,既不惜赔,也不乱赔,才能保证理赔储备金充足,才能让客户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及时得到经济补偿和生活保障。

(二)加强理赔风险管理,是保险企业创立品牌、健康发展的需要高品质的理赔是客户的需求、公司理念的反映,同时也是保险企业实现价值最大化的一个重要的内在因素。

理赔处理是否恰当,客户和市场反响会很大,对保险公司信誉影响甚为深远。

理赔工作处理好了,可以赢得客户对保险企业的忠诚和信心,使保险企业的无形收益增加,也可以赢得客户未来的更多支持,保险企业才能长期稳定健康的发展。

(三)加强理赔风险管理,是规范保险经营的需要保险企业在各个方面、任何经营环节上的疏漏都会在理赔环节中体现出来,同时也增加了理赔风险。

通过理赔,有利于暴露保险公司在经营和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便于公司进一步掌握风险发生的规律,及时总结和吸取经验教训,更全面地做好事前预防工作,进一步降低事后赔偿的可能性。

因此,对理赔风险的控制直接关系着理赔工作质量的好坏,是检验保险企业经营和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准。

(四)加强理赔风险管理,防止骗赔和错误理赔加强理赔风险管理,才能保障保险行业、保护消费者和保险公司免受损失,同时也是减少保险欺诈的重要措施。

随着保险事业的发展,制止保险骗赔案件的发生,已成为保险企业稳健经营、化解风险的一项重要工作。

(五)加强理赔风险管理,推动保险法律、法规的完善法律是风险管理的制度基础,保险法律制度完善程度决定着理赔风险管理水平的高低。

大量的理赔纠纷反应出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与保险立法滞后的矛盾亟待解决。

加强理赔风险管理,可以促进保险法律法规中缺陷和不足的弥补。

二、我国寿险公司理赔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理赔风险管理体系不健全1.风险管理人员缺乏既懂理赔,又有风险管理经验的复合型人员较难寻找和培养,且各公司理赔部门也很少指派人员专门从事理赔风险状况的收集和理赔风险的研究工作,因此,很难掌握理赔风险发生的规律,为理赔业务的管理和理赔体系的完善提供的科学依据也很有限。

2.风险技术水平不高我国的寿险公司经营时间较短,最长的也仅有二十年的历史,理赔还远未到高峰期,各公司的赔付率指标都相对较好,因此对理赔中的风险没有足够的认识。

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价受风险认识能力和技术力量的影响,也处于很低的水平,以至无法找到导致风险的关键,因而无法“对症下药”。

3.风险管控措施缺乏或落实不到位对风险控制及管理没有形成一套严格、科学的约束机制和具体的量化考核办法,导致业务推着管理走。

已制定的风险防范措施,也常常受营销业务压力的影响和制约而无法落实。

对一些业绩好的业务员进行处罚时,阻力很大。

在一些公司,风险管控措施对大牌业务员常常是形同虚设。

4.风险披露机制不健全信息披露系统尚未建立,各公司均不对外公布理赔数据,导致理赔信息不透明,无法接受社会的监督。

业内外的黑名单制度尚未推行,导致部分业务员因违规被一家公司开除后仍可到其它公司继续做业务,部分骗赔者在一家公司被拒付后还可到其它公司再投保、理赔。

5.风险管理的法律基础不完善保险法律法规对保险理赔实践中的许多重要问题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或者法律规定过于原则性缺乏可操作性。

我国的《保险法》还不完善,对于不可抗辩条款和如实告知原则的冲突问题没有作出严格的规定,对于不可抗辩条款在健康状况的解释方面有漏洞,给后续理赔带来很多风险和纠纷。

在国外,在可抗辩期间,只要保险公司查明真相,就可以拒赔保险合同解约,但超过了这个期限就意味着保险公司主动放弃了保险合同解除权。

美国法律规定,投保人不管是由于过失,还是故意甚至欺诈订立了合同,只要过了不可抗辩期间,即不可抗辩。

英国、法国和日本等国保险法都有不可抗辩条款的规定,加拿大的保险法律也有不可抗辩规定,但规定“若有欺诈行为,不论契约经过期间如何,均为可抗辩”,即只要是有欺诈行为的,就不适用不可抗辩条款。

在我国,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有些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会故意或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隐瞒一些身体的异常情况,两年或更长时间以后因此或其他原因就诊而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常常会因之前没有告知的异常情况严重影响公司承保决定而拒赔,甚至对客户的保单解约不退保费。

客户常因此与保险公司发生纠纷。

(二)理赔内部控制不完善1.理赔制度建设滞后有些公司没有理赔制度文件,或理赔实践中出现新问题、新矛盾后,不能及时进行总结和研究,并进行相关制度文件的完善与修订,导致理赔制度不明确,工作规范缺失,在理赔过程中没有制度可依,随意性很强。

2.理赔人员岗位设置不合理部分保险公司在经营初期兼岗现象普遍,理赔与核保岗不分离,调查和核赔岗一人兼任,案件无法实行双人签批和调查,给假理赔提供了机会,也加大了理赔风险。

3.理赔人员考核制度不健全有些公司对理赔人员没有考核制度,或考核制度缺乏有效性。

对理赔工作中出现的差错或违规行为不与个人的考核及晋升挂钩,导致部分理赔人员对理赔工作责任心不强,对客户提供的资料不进行仔细核查或是客户出险后没有及时赴现场进行勘查,致使有利证据丧失,为道德风险的产生提供有利条件,也给理赔工作带来巨大困难。

4.调查工作不深入调查分为生存调查和理赔调查。

目前,我国寿险公司生存调查主要由理赔调查人员或核保人员兼任,调查手段也仅停留在一般性的面谈和收取单证上,手段与技术都相对较落后。

目前的理赔调查大部分仅限于医院病史记录,但病史记录能否作为拒付凭据有待考量。

病历作为证据的法律效力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分析的问题,不能片面依赖不具有证据效力或不足以支持理赔决定的病历作为保险公司拒赔的依据,否则会给保险公司带来大量的诉讼风险,增加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

5.对保险欺诈案的防范不足理赔风险的存在,会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产生更多的道德风险和逆选择,使保险欺诈案件数量逐年上升。

从保险业诞生之日起,欺诈事件就如影随形。

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国际上某些险种因被欺诈而导致的赔款支出最高可达保险费收入的50%,平均保险业务的欺诈损失在10%-30%左右。

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保险公司业务范围不断扩大,保险欺诈活动也日益频繁。

寿险理赔涉及的保险欺诈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一方的欺诈,这在日常的理赔案件中比较多见,其主要表现是:(1)故意不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隐瞒了既往病史和现有病症,或隐瞒真实年龄、真实职业等情况。

(2)虚构保险事故。

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报发生了保险事故,伪造、变更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资料和其他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甚至制造意外事故,加害被保险人。

(3)不具有可保利益。

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或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认可保险金额,涂改保险金额等。

其次,保险从业人员的欺诈表现。

主要表现在:(1)代理人夸大保险责任或暗示投保人不如实告知。

(2)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制造假赔案,或涂改理赔申请资料使之符合保险事故条件。

某公司就曾发生过理赔审核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其它人的住院收据更名为自己亲属的名字,然后用自己亲属的保单进行审核赔付的案件。

如果不是被其它审核人员及时发现并举报,将给保险公司带来巨大的损失。

上述种种欺诈现象都是利用了保险的特性,以较小的保险费支出,骗取高额保险理赔款。

面对这些欺诈现象,保险公司的防范措施常常显得软弱无力。

(三)其它经营环节中潜藏的风险1.核保问题由于寿险市场的竞争压力,各公司的营销任务目标逐年增加,各公司也都将目标定位在扩大业务规模和扩展营销队伍上,导致激励考核方式、工作流程等都围绕着保费增长。

保险公司往往在未认真审核的情况下即承保,将大量不符合承保要求的风险也带进了公司,使保险公司的赔付率增加,对理赔造成了很大的风险隐患,严重影响了保险企业的利润和财务稳定。

2.代理人问题代理人问题常常是理赔风险产生的根源。

各公司对业务员的主要考核指标都包括“月均新契约件数”,而与理赔赔付率无关。

个别业务员为了获取高额佣金,对被保险人不加选择,导致医院病房展业签单、为残障及瘫痪病人签单的情况屡有发生,没有履行业务员的第一次危险选择责任,给后期的理赔工作带来巨大的隐患。

部分代理人在展业时没有尽到解释说明义务,甚至存在误导投保人的现象。

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受益人对理赔金期望值很高,而实际赔付额往往达不到投保时业务员的宣导,很容易产生纠纷,甚至诉讼。

除此以外,理赔外部环境中,医疗机构对寿险公司理赔风险的影响也是深远的。

目前各保险公司普遍与一些医疗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但协议内容仅局限于被保险人在出险后就医的定点医院要求,这种合作是浅层次的,导致各医院“人院指征控制不严格和过渡医疗”情况频有发生,尤其是郊线医院和中医院小病大养的现象非常严重。

由于缺乏严密的合作协议和共同的利益纽带,医院并未和保险公司建立起真正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

三、寿险理赔风险的控制与防范2007年是保险业发展形势最好的一年,保险市场保持了增长较快、结构优化、效益提高、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

这也对保险企业的风险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如何对寿险理赔中的风险进行识别、预警、防范和化解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

目前,在我国的理赔实务操作中,必须建立健全科学的理赔风险管理体系,合理预警、控制、防范和规避理赔风险,强化内部风险控制,通过分层次、分险种、分流程的整体风险管理,才能降低赔付率,提高经营效益,形成一整套较为完善的理赔风险管理体系。

(一)分层次进行理赔风险管理第一层次是宏观监管。

通过立法的形式,对寿险公司的理赔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第二层次是行业自律。

通过制定行业规章,对寿险公司在保险市场中的理赔行为规范进行自我监督与管理;第三层次是社会监督。

通过披露理赔数据和信息,提高理赔工作透明度,发挥外部监督的有效补充作用;第四层次是企业内控。

通过建立和完善理赔内控制度进行自我监督和管理。

在上述四个层次的风险管理中,宏观监管偏重于原则性方面的管理,行业自律偏重于技术性方面的管理,社会监督从属于行政法律制度管理,企业内控局限于理赔内部的经营活动,它们共同构成了完整的理赔风险管控体系。

其中,前三个层次是从企业外部的角度对理赔风险进行防范和控制,从效果上看具有间接性,而防范理赔风险的重点在于公司内部的理赔管理是否具有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自身风险的能力。

因此,建立政府监管、企业内控、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理赔风险防范机制,将理赔风险管理贯穿于保险经营活动每一个环节,才是有效控制理赔风险的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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