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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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制度一、前言建筑施工合同是指建筑施工单位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是合作的基石。

因此,建立合理的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对于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维护各方的利益都至关重要。

下面就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进行一些探讨。

二、制定1.明确制度制定的目的和适用范围,明确制定该管理制度的背景和意义。

2.明确管理制度的主体,明确责任和任务。

制定管理制度需要牵涉到相关部门或人员,需要明确每个人或部门的职责和对该管理制度的执行程度,避免由于责任不清而产生的不必要的争端。

3.建立标准化的合同形式,明确合同的基本条款、内容等。

为了制定常规、标准化合同,建筑施工单位应该准备好合同样本,在实际合同中尽可能多地采用样本中规定的条款,达到合同的标准化,减少后续合同纠纷的产生。

4.针对不同的施工模式,制定相应的管理规范。

目前建筑施工模式比较多样化,有的是单项承包,有的是总包,还有的是设计施工一体化,不同的施工模式对于合同内容和管理上的要求也不一样。

为了制定更实际、具有针对性的管理制度,与不同的施工模式相匹配。

5.相应的制度贯彻落实与完善性追踪。

制定管理制度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相应的制度管理工作也需要持续追踪、落实。

要实现这个目标,建筑施工单位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合同管理流程,通过制度的不断完善,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三、实施1.严格执行签订合同时的规定。

施工单位在签订建筑施工合同之前,应认真阅读合同的内容,理解并确认自己的义务和责任,并在合同中尽可能明确、详细地描述要求。

2.严格执行对合同的承诺。

合同一旦签订,施工单位必须根据约定的内容,履行自己的承诺,若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与业主协商,获得业主的同意。

3.建立合理、有效的合同管理模式。

为保证合同内容的实施效果,建筑施工单位需要对合同的管理工作进行规划,制定合理的合同管理模式,以及相关的标准操作流程。

4.建立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系统。

在大型工程项目中,合同管理信息系统显得尤为重要,可以通过在系统中建立各类合同的档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信息,从而达到方便管理、快速查询和掌握合同执行情况的目的。

中建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中建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建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等环节,防范合同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建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分支机构与外部单位签订的各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等。

第三条本制度由公司合同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各单位应予以积极配合。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四条合同签订前,相关部门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确保合同条款合理、合法。

第五条合同谈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负责,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第六条合同签订前,相关部门应向合同管理部门提交合同草案,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对合同草案进行审核。

第七条合同签订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合同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合法权益。

(二)平等互利原则: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协商一致原则:合同条款应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四)明确具体原则:合同条款应明确、具体,避免产生歧义。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八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各部门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相关工作。

第九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需要变更,应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报告,由合同管理部门协调处理。

第四章合同变更与解除第十一条合同变更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变更:合同变更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平等协商:合同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

(三)书面形式:合同变更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解除:合同解除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协商一致:合同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

(三)书面形式:合同解除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五章合同归档与保管第十三条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等环节的文件资料,应及时归档,由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保管。

施工企业_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_合同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提高合同履约率,降低合同风险,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原则1. 合同管理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2. 合同管理应坚持合法、合规、高效、节约的原则。

3. 合同管理应加强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终止和争议解决的全过程管理。

4. 合同管理应强化合同风险防范,确保企业利益。

三、合同管理职责1. 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签订、审查、履行、变更、终止和争议解决等工作。

2. 合同签订部门负责合同的起草、谈判、签订等工作。

3. 合同履行部门负责合同的履行、监督、协调等工作。

4. 合同审查部门负责合同的审查、风险评估、合同风险防范等工作。

5. 合同争议解决部门负责合同争议的调解、仲裁、诉讼等工作。

四、合同签订管理1. 合同签订前,签订部门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了解项目背景、业主需求、合同条款等。

2. 合同签订前,签订部门应组织合同审查部门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查,确保合同合法、合规。

3. 合同签订前,签订部门应与合同审查部门、合同履行部门、合同争议解决部门进行沟通,确保合同履行过程中各方权责明确。

4. 合同签订后,签订部门应及时将合同报送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五、合同履行管理1. 合同履行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符合要求。

2.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合同条款,履行部门应及时与合同签订部门、合同审查部门沟通,按照合同变更程序进行变更。

3.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争议,履行部门应及时向合同争议解决部门报告,采取有效措施化解争议。

4. 合同履行结束后,履行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合同验收,确保合同履行完毕。

六、合同变更管理1. 合同变更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平、自愿的原则。

2. 合同变更前,变更部门应组织合同审查部门对变更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变更内容合法、合规。

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制度1. 概述为规范建筑企业合同管理,提高管理效率,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制定本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2. 合同管理流程2.1 合同签订1.由项目部、商务部门负责与客户沟通商务条款,制定合同草案,并提交总经理审批。

2.经总经理审批后,商务部门负责将合同正式签订并归档。

2.2 合同履行1.项目部门负责与客户进行合同履行,必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数量及质量。

2.如果客户需求有变动,经过项目部门与客户协商并签订变更协议。

3.如出现纠纷,需及时向法务部门报告并协同解决。

2.3 合同结算1.项目部门按合同规定时间节点和付款方式提交材料,由商务部门审核后向客户申请结算款项。

2.如出现客户对结算金额有异议的情况,需及时向法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2.4 合同归档1.签订的合同及变更协议需进行归档,并备份在电子文档中。

2.合同及协议归档管理按部门分类,统一交于法务部门管理。

3. 合同文本规范3.1 商务1.合同中必须明确双方当事人名称、地址等基本信息。

2.填写工程工期、价格、施工内容、质量及环保、安全、保险等条款。

3.对违约责任、争议解决、解除合同、合同变更等内容进行约定。

3.2 法律1.合同中的条款必须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合同的效力应该受法律保护。

2.完善施工质量及安全保障制度,明确双方责任,规定违约赔偿条款。

3.如有需求可寻求法务部门协助。

4. 合同管理人员要求4.1 项目部门1.负责签订、履行、结算、归档等工作。

2.遵守合同条款,保障建筑企业合法权益。

3.负责与客户沟通协调相关事宜,尽力达成初步协议。

4.2 商务部门1.负责起草合同草案及正式合同。

2.维护建筑企业的利益。

3.审定合同,确保合同条款符合建筑企业标准。

4.3 法务部门1.提供合同法律咨询服务。

2.监督合同执行。

3.协同处理合同纠纷及范本规范。

5. 合同管理制度执行5.1 从现在起,所有新合同必须按照《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执行。

5.2 所有旧合同需要逐一进行排查审核并完成归档工作。

建筑工程安装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安装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安装合同管理制度一、合同准备阶段在合同签订之前,必须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工程的规模、技术要求、施工难度、风险评估以及预算编制等。

同时,应当明确合同双方的资质与责任,确保双方均具备相应的法律地位和履约能力。

二、合同签订阶段合同文本应当详细列明工程的范围、标准、工期、价格条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关键内容。

双方应当在充分理解合同条款的基础上,自愿平等地签订合同。

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严格遵守。

三、合同执行阶段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成本等要求进行施工。

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供必要的技术和物资支持,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如有变更需求,应当通过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四、合同监督与考核建立合同执行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工程进度和质量,确保工程按计划推进。

对于合同执行情况,应当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及时处理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五、合同变更与调整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市场变化、设计调整等因素需要变更合同内容的,双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重新协商确定变更事项,并形成书面文件,作为原合同的补充部分。

六、合同结算与验收工程完成后,应当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量的核算和款项的结算。

在满足质量标准的前提下,经过双方验收合格,方可进行最终的工程交付。

七、合同争议解决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档案管理合同执行完毕后,应当将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归档保存,以备日后查询和参考。

结语建筑工程安装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工程质量、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上述范本,希望能够为建筑行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提供一定的指导和帮助。

建筑企业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企业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企业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一、目的与基本原则二、合同签订与评审1.建筑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或职能部门,负责管理与劳务分包有关的合同签订与评审工作。

签订合同前应进行合同风险评估,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合同评审应由合同管理部门或职能部门负责,对分包人员的资质、业绩、信誉等进行评估,并检查合同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3.凡涉及重要条款或金额较大的劳务分包合同,应经过企业法律顾问的审查并签字确认,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

三、合同内容与签署1.劳务分包合同应包括合同名称、合同双方、项目工程名称、合同履行期限、劳务内容和工作进度、劳务分包报酬、分包人员的安全防护要求、违约责任等条款。

合同内容明确、详细,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双方在签署劳务分包合同之前,应详细商议并签署预付款合同,明确预付款金额、支付方式、返还条件等,以防止不必要的争议。

3.劳务分包合同应在双方代表的见证下正式签署,并对合同签署情况进行立案登记。

四、合同的履行与监督1.建筑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履约档案,对劳务分包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与记录。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重要变更,双方应书面确认并办理相关手续。

2.建筑企业应定期检查劳务分包人员的资质和工作条件,确保其符合岗位要求,并与分包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其合法权益。

3.建筑企业应对劳务分包过程中的工作安全、环保以及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督,确保分包人员的工作环境安全、劳动条件合理,并保证分包工程的质量达标。

五、合同的终止与风险控制1.劳务分包合同履行期满或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进度后,应由双方书面确认验收,并办理相应手续。

2.如因特殊原因或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导致劳务分包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则可采取法律途径解决。

3.建筑企业应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机制,在合同签订、履行和终止过程中及时发现、评估和应对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六、合同的记录与归档1.建筑企业应建立并规范劳务分包合同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评审、履行以及终止等工作进行全程记录和归档。

建筑劳务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劳务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劳务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等行为,保障公司及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建筑劳务业务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劳务分包合同、劳务派遣合同、建筑材料采购合同等。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确保合同合法、合规、有效。

第二章合同签订管理第四条合同签订前,各部门应充分了解合同对方的资质、信誉、履约能力等,确保合同对方具备履行合同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合同签订前,各部门应组织合同起草、审核、审批等工作,确保合同内容完整、条款清晰、合法有效。

第六条合同签订前,合同起草人应与合同对方进行充分沟通,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合同条款符合双方意愿。

第七条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部门应将合同文本进行归档,并建立合同台账,便于查询和管理。

第三章合同履行管理第八条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九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应提前与合同对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第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合同对方违约,应及时采取措施,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各部门应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合同履行顺利进行。

第四章合同变更与终止管理第十二条合同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第十三条合同终止应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办理,合同终止后,各部门应及时进行合同档案的归档和销毁。

第五章合同纠纷处理第十四条合同纠纷发生后,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采取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第十五条在合同纠纷处理过程中,各部门应遵守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合理处理纠纷;(二)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三)遵循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合同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3篇)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3篇)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3篇)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3篇)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篇1 1. 总则(1)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等。

2. 合同签订的基本要求(1)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经济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不搞违法活动。

(2)签订合同前,首先审查对方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及其社会信誉,确认其具有履行合法的能力方可与其签订合同。

(3)签订经济合同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合法的原则。

(4)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为有关文件、资料、国家及各级政府批准的计划任务书、设计图纸及施工图预算书。

(5)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必须具备以下重要条款:① 工程名称和地点。

② 工程承包的性质、范围及内容。

③ 开、竣工的日期。

④ 工程造价。

⑤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竣工结算的方法。

⑥ 业主开工条件、设计图纸等有关资料提供的时间。

⑦ 材料和设备的价格结算方法。

⑧ 取费标准。

⑨ 质量承诺标准及保修条件。

⑩ 互相协作事宜。

○11 违约责任。

(6)合同条款的内容必须用语确切、责任明确、字迹工整。

3. 合同签订的工作签订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1)合同洽谈前,公司业务部必须对发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投标中标的项目,要审查业主的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书、中标书、纪要、往来函等文书,召集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的原则和方案。

(2)合同洽谈过程中,对于涉足担保、预付款、各类保证金等费用较大的项目,要重新进行评审。

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的原则的方案。

(3)合同主要条款商定后,由业务部负责起草文本,交相关部门(项目部、合同管理部、财务部等)进行会审后,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济师、合同主审人员)认为已经基本没有异议的,提交审查意见,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批准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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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合同管理办法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公司签订的合同书及其他具有合同性质的协议书、意向书、承诺函等书面文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

根据合同性质,可对合同作如下分类:(一)一般合同:1.销售合同(包括废品废料处理合同)2.采购合同3.销售和采购代理合同4.货物运输合同5.劳动雇佣合同6.保险合同7.承兑汇票转让背书协议8.设备租赁合同9.设备安装合同10.维修合同11.房屋、仓库和场地租赁合同12.律师代理协议13.各种业务顾问培训、咨询服务协议14.其他合同(二)重大合同1.所有权益性投资合同2.公司所有年度开口采购、销售合同3.所有融资、抵押担保、借贷款合同4.对外合作或联营合同5.建立合资公司6.技术转让合同7.债务重组协议8.公司终止运营协议9.关联交易协议10.重大债权债务转让、豁免协议11.资产捐赠协议12.其他重大协议第四条签订合同必须符合如下规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符合公司的政策及程序;(三)符合公司授权及审批权限的要求;(四)签约部门或签约人具有公司认定的签约资格;(五)合同的标的、数量、规格质量要求、期限、交付条件、运输方式、付款条件、授信额度和赊销期限、双方责任及违约处罚等必须明确,并符合公司利益的需要;(六)对方签约人具有法定的签约资格。

第五条公司总经室负责各基层单位合同的监督检查以及合同管理措施的改进等管理工作,对合同文本分类归档。

公司法务部负责审查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并对合同签订、履行进行指导,处理合同纠纷与诉讼。

第二节格式合同文本的管理第六条公司法务部应会同经办部门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国家、行业及其他单位的各类标准合同样本、以及过去经营管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设计制定适合本公司实际要求的格式合同文本。

第七条法务部门会同经办部门制定的格式合同,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八条空白格式合同是公司重要的管理表格,由公司法务部门负责保管、发放。

第三节合同的订立第九条订立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合同条款应内容完备、文字严谨、语义明确。

第十条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业务部门应在履行约定的主要义务之前与业务合作方签订合同。

如遇特殊紧急情况,无法按上述程序起草或审批的,应填写《应急项目特别审批表》,由公司总经理特别批示,可先执行,后补签合同。

事后,内部检查时,审计部应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重点关注。

第十一条合同文本由业务主办部门起草和先行审核。

合同文本由对方当事人提供的,由业务主办部门先行审核,并报公司法务部及总经室审核。

第十二条合同签署前应根据公司有关合同会签流程的规定,由相关部门及人员会签,未经正当会签流程的合同文本不得加盖公司印章。

(一)事业部合同签订审批程序1.基层单位(部门)经办人拟稿2.基层单位(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审核3.事业部分管副经理审批4.事业部经理审批5.公司法务负责人审核6.公司经营层(三总师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核7.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签发8.盖章(二)公司总部合同签订审批程序1.部门经办人拟稿2.部门负责人(或主管)审核3.公司法务负责人审核4.公司经营层(三总师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核5.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签发6.盖章第十三条对于重大合同,还应经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审核。

第十四条合同应由合同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

如委托他人签署,公司及对方当事人授权的代理人在签署合同时均应持有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明确代理人姓名、代理权限和有效期限,由委托人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

第四节合同的修改第十五条草签合同的修改。

由于草签的合同不具有约束合同双方的法定效力,故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对合同条款的修改,只要合同双方认可修改条款即可进行。

经办人应将原草签的合同作废,重新起草一份新的合同,然后按前述合同审批程度办理批准手续。

第十六条因实际情况发生或其他原因,需要对已经生效的合同进行修改时,必须遵照如下程序。

首先,合同经办人填写《合同修改申请批准表》,并按公司批准权限获得适当的审核和批准(最终批准人必须为原合同的最终批准人)。

然后,根据合同修改的内容确定修改方式:(一)重新签署合同,原合同作废;(二)签署补充合同,对原合同进行修改,必须注明原合同被修改条款终止日及新补充条款生效日;(三)直接在原合同上修改,在修改处合同双方必须签名盖章。

第十七条原合同作废时,总经室必须收回所有合同正本,并加盖作废章,否则新合同不予办理。

第五节合同的履行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后,业务主办部门应积极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合同履行过程中,业务主办部门、金融财务部、法律事务部相互之间应保持紧密配合。

第二十条法定代表人的变动不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

合同主办部门负责人或合同直接承办人员出现人事变动要认真做好交接工作,接替者应承担起合同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的相应义务和责任。

第六节合同纠纷处理第二十一条合同履行发生纠纷的,合同主办部门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并与公司法务部共同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应按合同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寻求相应的法律救济。

第二十二条因合同纠纷出现仲裁、诉讼,需要外聘律师的,应由法务部与合同主办部门协商后向公司领导报告。

合同主办部门应协助法务部和外聘律师做好起诉、应诉和仲裁工作,并将与案件有关的全部资料交给案件主办人。

第二十三条合同纷纷解决后,法务部应写出合同纠纷处理报告,报公司领导。

报告内容应包括案情简介、处理结果、责任分析、经验教训等。

第七节合同的监督第二十四条公司审计室负责对金额较大、内容较复杂的合同进行审计检查,并负责监督上述合同的履行过程。

第二十五条公司审计室可根据需要或公司领导要求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合同履行责任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应给予配合。

第八节合同档案管理第二十六条合同文本实行统一编号、分类归档制度。

合同主办部门负责有关合同的签订事项,并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将合同全部正本、副本交总经室登记备案,统一编号。

第二十七条总经室应设立合同登记台账,及时记录合同基本内容及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情况。

总经室必须妥善保管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纠纷处理等全过程所形成的全部资料。

第九节考核和奖惩第二十八条合同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公司各单位(部门)和有关责任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合同的管理工作纳入公司考核工作范畴,公司根据有关合同责任部门和合同责任人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考核。

第三十条公司各单位(部门)和有关责任人员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如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有关单位(部门)和责任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公司各单位(部门)和有关责任人员在合同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表扬和奖励。

第十节其他第三十二条公司所属各基层单位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应根据合同量大小,分别配备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合同的管理。

第三十三条公司的合同专用章由行政办公室负责保管,合同未经公司规定的内部流转审核程序并由负责人签字不得盖章。

第三十四条合同有关管理部门、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第十一节附则第三十五条涉及专项合同管理规定的,还应遵循专项合同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总经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4:合同审核表合同审核表(2)合同审批相关人员必须写明审批时间,否则下一审批环节不得签署意见(3)重大、复杂合同应附论证资料附5:应急项目特别审批表应急项目特别审批表附6:合同修改申请批准表合同修改申请批准表附7:合同登记表合同登记表附8:合同审批授权表合同审批授权表编号:注:未列入《合同审批授权表》的事项,合同最终签发权归属总经理第二章工程合同管理办法第一节工程合同的订立第一条公司工程合同的订立分别由事业部的计划经营部及道路工程技术应用中心的市场部门负责。

第二条工程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

第三条订立工程合同应当落实合同履行责任部门。

未明确合同履行责任部门的,计划经营部、市场部分别为该合同履行责任部门。

第四条工程合同的订立程序(一)工程合同由计划经营部、市场部负责与合同相对人商谈,计划经营部、市场部根据需要可组织有关部门参与商谈。

(二)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双方口头协商基本达成一致后,计划经营部、市场部应当及时拟成书面合同,并同时落实合同履行责任部门。

(三)工程书面合同拟成后,计划经营部可以征询合同履行责任部门的意见并及时办理评审、会签手续。

(四)工程合同评审、会签手续办理完毕,由公司和合同相对第五条根据工程项目实际需要,订立工程合同时还可以签订以下文件:(一)由事业部、道路工程技术应用中心负责与合同履行责任部门签订合同履行责任书;(二)如工程项目实行公司内部经济承包的,应当由本条前款所述事业部及应用中心分别与公司签订内部经济承包合同;(三)如工程项目需分包的,应当由本条第一款所述事业部及应用中心负责按公司有关分包的规定以公司名义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四)由合同履行责任部门负责办理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和廉政建设等相关协议书事宜;(五)其他有关文件。

第六条工程需签订分包合同的,公司在未与发包方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之前不得与分包方签订工程分包合同。

第二节工程合同的履行第七条合同履行责任部门应当建立制度,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全面履行合同,维护公司的利益。

第八条合同履行责任部门在合同履行中负责以下事项:(一)负责工程项目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廉政建设的管理,并符合合同的约定;(二)负责或工程款的收款、拨付以及办理取得分包工程完税证明;(三)负责编制和办理工程签证、工程预算、工程决算以及当月工程量的确认;(四)负责工程合同约定和公司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工程合同开始履行后,合同履行责任部门应当建立合同履行档案,记录该合同的主要履行情况。

工程项目完工后15天内,合同履行责任部门应当填写合同履行情况表报送总经室;跨年度工程项目的合同履行情况表,合同履行责任部门应当于次年初15天内填写和上报。

总经室收到合同履行情况表后15天内应当组织公司金融财务部等有关部门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该审核意见将作为公司考核合同履行责任部门合同履行情况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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