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年限规定2019有哪些要求
新土地管理法条文释义

新土地管理法条文释义新土地管理法是中国在2019年修订的一部关于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对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承包经营权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以下是新土地管理法的一些主要条文释义:1. 土地所有权:新土地管理法明确了国家对土地的所有权,即国家是土地的唯一所有者。
同时,国家可以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单位和个人,但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是有期限的。
2. 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和个人依法取得的在一定期限内使用国有土地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出让、租赁等方式取得。
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可以申请续期或者重新出让。
3. 承包经营权: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取得的在一定期限内承包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权利。
承包经营权可以通过家庭承包、集体承包等方式取得。
承包经营权期满后,可以申请续期或者重新承包。
4. 土地征收: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理的补偿。
5. 土地储备: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可以设立土地储备机构,负责收购、整理、储备国有建设用地。
土地储备机构可以将储备的土地用于政府投资建设、出让等用途。
6. 土地使用权转让: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等。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7. 土地使用权收回: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未申请续期或者重新出让的,国家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收回时,应当给予原土地使用权人合理的补偿。
8. 法律责任:新土地管理法对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了严格的法律责任规定,包括行政处罚、刑事责任等。
国家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多少年

国家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多少年国家土地使用权有期限住宅用地。
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其他综合类性质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国家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多少年1.住宅用地。
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5.其他综合类性质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土地性质的分类:一般分五类: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各类用地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商业用地是指规划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所规定该宗地块的用地性质是用于建设商业用房屋,出让后用地的使用年限为40年。
综合用地的概念是指不同用途的土地(如商业、工业、住宅等)所构成的土地。
五证两书: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上市销售必须持有“五证两书”。
“五证”是指:《预(销)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两书’是指:《房屋质量说明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到期怎么办1、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在一般情况下,政府应批准续期使用。
按照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政府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外,对申请续期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得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2019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规定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归属,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因进行土地登记和处理土地权属争议需要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应当按照尊重历史、注重现实、有利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依法进行。
第四条下列文书资料可以作为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依据:(一)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协议;(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处理决定;(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书;(四)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五)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五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依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具体承办。
第二章土地所有权第一节国家土地所有权第六条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确定为国家所有。
国家已依法征收,但由于建设项目停建、缓建等原因交由农民集体耕种的土地,仍确定为国家所有。
第七条解放初期接收、没收、征购的土地,以及依据建国初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等国家颁布的政策和法令,当时没有将所有权分配给农民的土地,确定为国家所有。
(以下简称《六十条》)第八条中国共产党八届十中全会通过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公布以前,全民所有制、城市集体所有制等单位使用的农民集体土地(包括农业合作化之前的个人土地),迄今没有退给农民集体的,确定为国家所有。
第九条《六十条》公布时起至1982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公布时止,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农民集体土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定为国家所有:(一)签订过土地转移等有关协议的;(二)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使用的;(三)进行过一定补偿或者劳动力安置的;(四)农民集体馈赠的;(五)已购买原农民集体所有的地上建筑物的;(六)农民集体所有企事业单位转为全民所有制或者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的;(七)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土地使用证到期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土地使用证到期政策是怎么规定的住宅性质的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后,自己续期,也就是你不用管,也不用办,就自己续期了。
对于商业性质的(40年使用权)到期后是要从新办理的。
可能会有机关费用,物权法的解释是按当时的相关规定执行,现无现行标准。
对于其它性质的,如工业,教育,旅游等(50年使用权)与商业性质的相同。
国土资源部给我国公民颁发的土地使用证,都是结合着土地的用途来确定相应的使用期限的。
就拿我国普通公民都办理的土地使用证的证件来说,土地使用证的证件上一般标注的期限都是70年。
所以有很多公民在土地使用证即将到期的时候,比较担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土地使用证到期政策是怎么规定的?一、土地使用证到期政策是怎么规定的?2006年出台的物权法规定。
住宅性质的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后,自己续期,也就是你不用管,也不用办,就自己续期了对于商业性质的(40年使用权)到期后是要从新办理的。
可能会有机关费用,物权法的解释是按当时的相关规定执行,现无现行标准。
对于其它性质的,如工业,教育,旅游等(50年使用权)与商业性质的相同。
二、目前我国国有土地使用证有效期是多久?1、根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规定,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物权法已明确:住宅期满后可以自动续期。
不同的立项,土地的使用期限不一样,住宅用地的期限最长70年,办公50年,商业40年,工业40年。
2、目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使用分两种情况:(1)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这个是有年限的,住宅70年,商业40年,工业50年。
(2)另一种是划拨土地使用权,这个是没有年限的。
一般行政事业单位用地和历史用地,都是发的这种证。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三、宅基地使用期限是多久?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有年限,不超过七十年;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无年限,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身体而获得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被收回的条件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被收回的条件是什么一、使用权终止条件1.使用权期限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一般为70年,不同行业或特殊情况下还可以有特殊期限。
当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届满时,使用权自动终止,土地归还国有。
2.根据土地使用合同约定:土地使用合同是土地使用权的法律依据,约定了使用者在一定期限内享受土地使用权的条件和权益。
当使用者违反了合同约定的相关规定,包括未按时缴纳土地使用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行为时,土地使用权可以被收回。
3.法院判决或行政处罚:当使用者违反法律或法规的规定,比如进行违法建设、环境污染等行为,被法院判决或行政机关处罚,土地使用权可以被收回。
二、使用权收回的程序1.收回决定的制定:国家或地方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土地管理部门的规定,依法制定土地使用权收回的决定。
2.通知及听证:土地使用权收回决定需要向被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者发出通知,并告知其可以提出陈述和申请听证。
3.审查及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土地使用权收回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审查程序进行,可以进行听证等程序。
最终,土地管理部门根据相关规定作出土地使用权收回的决定。
4.执行及归还: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收回,收回后,土地恢复为国有土地,需要对该土地进行归还、处置等进一步处理。
三、使用权收回的法律保障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该法作为我国土地管理的基本法律,对土地使用权的收回程序和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土地使用者和国家/地方政府提供了法律依据。
2.土地使用合同:土地使用权的收回需依据土地使用合同的约定,合同中有关条件、期限、违约责任等事项都将对收回决策产生重要的影响。
3.相关法律法规:除《土地管理法》外,还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违法建设案件查处办法》、《国土资源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土地使用权收回提供了进一步的规范和制度保障。
在土地使用权收回的过程中,国家或地方政府会根据土地的开发利用需要、社会公共利益、保护生态环境等多方面考虑,制定合理的土地管理政策,并通过法律手段监管执行,确保土地使用权的收回符合法律规定,并尽量保障使用者的正当权益。
土地法2019修正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版【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日期】 : 2019.08.26【实施日期】 : 2020.01.01【时效性】 : 尚未生效【效力级别】 : 法律【法规类别】: 土地综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9年8月2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3)第三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4)第四章耕地保护 (7)第五章建设用地 (9)第六章监督检查 (15)第七章法律责任 (16)第八章附则 (1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三条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土地使用年限的新规定

土地使用年限的新规定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土地使用年限的新规定,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根据新规定,土地使用年限将被逐步延长,以更好地保护土地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
新规定规定,将对已经开发利用的土地进行不同期限的延长。
一般来说,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将由原来的70年延长至80年,商业用地和工业用地的使用年限将由原来的40年延长至50年。
对于特定用途的土地,如医院、学校等公益事业用地,使用年限将再次延长至100年。
这一新规定的出台,有利于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降低土地资源的浪费,保护生态环境。
对于城市建设而言,土地可谓是宝贵的资源,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供应紧张,面临着巨大的压力。
因此,通过延长土地使用年限,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同时,新规定还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过去几年来,房地产市场的火爆局面一度成为社会的热点关注,土地使用年限问题经常引发争议。
通过延长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可以有效地稳定市场预期,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进入房地产市场,同时防止短期投机行为的发生,从而维护市场的健康发展。
此外,新规定还有利于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长期以来,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发展差距比较大,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土地政策的差异所导致的。
通过延长土地使用年限,可以为农村地区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例如,延长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可以鼓励农民将农田转变为宅基地,推动农村宅基地的规模化发展,提高农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
然而,新规定也引发了一些争议。
一些人认为,延长土地使用年限会导致土地供应的紧张状况得不到有效解决,对于缓解目前的楼市问题起不到实质性的作用。
另外,一些专家指出,延长土地使用年限可能会加剧房地产市场的投机气氛,造成资金的过度投入,从而增加市场的不稳定性。
对于这些争议,相关部门表示将会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新规定的顺利实施,并及时修订和完善政策,以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
最新土地使用年限政策如何规定年限的

最新土地使用年限政策如何规定年限的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对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
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
土地使用权包括对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随着我国近年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越来越关注对土地的管理,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需要使用土地的情况,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我国的土地是属于国际和集体所有,其使用权有一定的年限,那么最新土地使用年限政策如何规定年限的?我们来关注下。
▲一、土地使用权定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
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
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
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
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二、最新土地使用年限的法律规定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2017我国土地使用权年限的规定及计算▲三、土地使用权年限计算方式1、土地使用权年期修正实质土地使用权年期是指土地交易中契约约定的土地使用权年限。
土地使用权年期的长短,直接影响可利用土地并获相应土地收益的年限。
如果土地的年收益确定以后,土地的使用期限越长,土地的总收益越多,土地利用效益也越高,土地的价格也会因此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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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年限规定2019有哪些要
求
我们国家的土地使用年限有七十年、五十年和四十年的,但是在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可以自动续期,自动续期的时候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交纳费用后将会继续获得该土地的使用权。
还有的房地产项目是分多期进行开发的,等到开发第三期、第四期时,相应的土地使用年限肯定会缩水较多。
一、2018最新土地使用年限规定有哪些:
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政策解读: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可是现实中,某些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为名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却将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建设等。
而在对农民补偿方面,国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土地安置补助
费加起来,不超过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
如果按照农业种粮的用途进行补偿,按一亩平均毛收入1000元来算,每亩30倍才3万元,可被征收后建成楼房,一平米就要卖5000元。
1、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
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2、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
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
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
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
特别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
但是,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最有可能的。
3、土地使用年限缩水的原因多对于为何会出现个别新买的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就缩水的现象,房地产开发商和国土部门人士认为,主要是房地产开发时间周期较长、土地出让后部分地块存在转让以及土地闲置时间较长等原因造成的。
在我国相关的土地在使用时,我国对这类土地的使用年限有着较强的规定。
规定相应的土地使用年限都有相应的规定和要
求,相关的土地使用到期后可以办理相关的顺延,保证我国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土地使用期限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