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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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江苏省的城市规划

2030江苏省的城市规划

2030江苏省的城市规划城市规划是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运行三个阶段管理的前提。

下面由店铺为大家整理的2030江苏省的城市规划的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2030江苏省的城市规划1 总则1.1 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管理,提高城乡规划管理的工作质量和水平,维护公共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和城乡规划相关的标准、规范,结合全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和县城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

在此范围内制定规划、进行规划管理,须执行本规定。

市、县城区以外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参照执行。

2 城市土地使用管理2.1 城市用地分类2.1.1 城市用地,根据其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分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和《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执行。

2.1.2 与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相连的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其向公众开放、并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用地(包括用地范围内水域),可以计入公园绿地,其余不计入城市规划建设用地。

2.2 建设用地的兼容性规定2.2 建设用地的兼容性规定2.2.1 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和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规定。

2.2.2 在满足安全、环境等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的前提下,提倡同一地块内不同使用功能的混合。

建设用地的兼容原则按照《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执行,用地兼容要求应当在详细规划中规定,并在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中具体明确。

2.2.3 制定和实施新建居住区的规划,应按照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国家和省城乡规划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同步安排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以及户外公共活动空间。

2.3 建筑基地控制指标2.3 建筑基地控制指标2.3.1 建筑基地最小面积不应低于表2.3.1的规定。

2.3.2 建筑基地不足上述规定的最小面积,但有下列情况之一,且不妨碍规划实施的,表2.3.1中面积可以按照80%执行:(1)邻接土地已经完成建设或为道路、河道及其他类似情况,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浅谈居住用地规划用水量指标

浅谈居住用地规划用水量指标

浅谈居住用地规划用水量指标1 确定地均用水量指标的意义城市规划中,常采用综合指标法和不同性质用地用水量指标计算用水量。

综合指标法是根据城市单位人口和单位建设用地综合用水量指标预测城市用水量,该方法适用于一般性质的城市,即城市中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等比例协调,城市各功能相对成熟。

但是对于特殊城市(如经济特区、纯旅游城市、水资源紧缺城市、工业城市等)或城市的某个功能片区,采用综合指标法进行用水量预测时,预测结果与实际值会存在较大偏差。

在这一条件下,常采用不同性质用地用水量指标法进行预测。

目前,不同性质用地用水量指标取值依据《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该规范中,不同性质用地用水量指标是通用性指标,而我国幅员辽阔,城市众多,由于城市性质、规模、地理位置、经济发达程度、居民生活习惯等因素影响,各城市的用水量指标差异很大。

且近年来节水技术的大力发展,导致根据《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中不同性质用地用水量指标预测的用水量结果偏大,如叶晓东1通过对宁波市中心城区进行相关数据调研分析,宁波市中心城区居住小区平均日用水量为0.47万m3(km2·d),中小学平均日用水量为0.3万m3(km2·d)。

因此,居住用地用水量指标规范取值偏大对给水工程规划、设计和管理工作中,自来水厂、增压泵站建设规模和自来水管管径等的确定,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因此,本文以南京市江宁区的实际情况为例,对居住用地用水指标的取值进行讨论,该值的确定对南京市江宁区城市规划中用水量预测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2 不同规范中用水量指标分析目前,我国对于居住用水量指标主要依据《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等三部规范,其中,用水量指标可分为居民生活用水指标、居住用地用水指标和综合生活用水指标三类,根据三类用水指标用水范围的规范界定,供水范围次序应为:综合生活用水> 居住用地用水> 居民生活用水。

其中,居民生活用水指标取值范围为120-270L/(人.d),按《南京市江宁区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2中确定均居住用地达34.7m2/人推算,折合成地均用水指标为0.35-0.78万m3/(km2.d)。

【城市规划】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城乡总体规划任务书共23页word资料

【城市规划】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城乡总体规划任务书共23页word资料

《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城乡总体规划》任务书一、项目背景汤山位于南京市东郊,处于长三角城镇密集区沪宁城镇带上,是南京市通往苏锡常都市圈和上海都市圈的重要门户地区;境内有沪宁高速、宁杭公路等便捷的对外交通联系,规划南京二环、三环等市内重要交通通道经过汤山,有规划轨道16号线通过,与主城、仙林副城、东山副城、龙潭新城和其他城镇联系便捷。

汤山是南京主城外围重要的城镇组团,也是江宁区“一核三元”的重点发展空间组成部分,是南京市重要的以温泉资源为特色的旅游休闲新城,江宁区东北部地区综合服务中心。

一方面一批优秀重大项目的建成与推进,为汤山片区带来了新的发展前景;另一方面,随着南京城市空间的快速拓展和城市功能结构的优化升级,汤山片区的发展优势也在不断显现。

自2019年以来,先后组织了《南京市江宁区汤山新城概念规划》《南京市江宁区汤山新城总体规划》(2009-2030)、《南京汤山新城启动区(SEc032)控制性详细规划》、《江宁汤山方山国家地质公园规划》、《汤山风景区北部地区概念规划》、《南京汤山新城南片区概念策划和城市设计》等一系列规划编制工作,对地区发展、空间塑造、产业布局、生态保护都提出了规划思路与目标。

2019年汤山旅游风景区升级为省级旅游度假区,2019年3月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南京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中明确加快推进旅游产业的转型升级,为了配合南京市总体规划的发展战略目标,就汤山片区开展街道域总体规划方案征集,以期在该地区规划形成一个形象鲜明、结构清晰、空间连续、生态环境优美的典型示范区,并与周边地区相互呼应和协调,有效指导建设实施。

二、规划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1月实施)(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9)(3)《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2019年版)(4)《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9年版)(5)《江苏省城乡统筹规划编制要点》(6)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域统筹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南京行动纲要》(7)《南京市农村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规划指引(试行)》(8)《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9-2030)(9)《江宁区城乡总体规划》(2019-2030)(10)《南京市江宁区汤山新城总体规划》(2009-2030)(11)《南京汤山新城温泉片区(SEc032)控制性详细规划》(12)《南京市汤山地区汤水西路以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3)《江宁汤山方山国家地质公园规划》(14)《南京汤山新城南片区概念策划和城市设计》(15)《南京市青龙山—大连山生态廊道保护与利用规划》(16)《阳山碑材&南京直立人化石遗址公园概念性规划设计保护规划》(17)《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上峰片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规划》(18)汤山志(19)其他相关规划、规范三、规划设计范围(见附图)规划范围:汤山街道行政区域总体规划(即街道域规划)范围,面积约172平方公里。

《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10)》摘要

《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10)》摘要

《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10)》摘要【规划编制进展】鉴于国务院批准的《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1991—2010年)》近期目标已经实现、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和城市居民日益提高的物质文化需要,2000年4月6日,市政府批准同意南京市规划局开展总体规划的调整工作。

6月14日,市政府成立总体规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15个区县和25个相关部门。

规划局成立了总体规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

本规划由南京市规划局和南京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南京市交通规划研究所联合编制。

2001年7月7日,南京总体规划调整成果通过国内专家组评审通过。

8月30日,建设部建规函[2001]259号认定同意了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局部调整。

【规划内容介绍】一、指导思想:1、立足宏观战略的思考;2、体现区域发展的思路;3、坚持空间布局规划与经济发展协同的理念;4、表达可持续发展和以人为本的宗旨;5、妥善处理好弹性和刚性的关系;6、妥善处理好长远与近期、理想与现实的关系。

二、规划范围和期限:现行总体规划规划期为2010年(近期2000年),远景展望到本世纪中叶。

现行总体规划范围分为市域—南京都市圈—主城,本次规划调整对此没有修改。

市域以及主城范围也没有改变,仅对南京都市圈作局部调整:鉴于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把以南京为核心的宁镇扬地区称为“南京都市圈”,本次规划调整把现行总体规划中的“南京都市圈”改称“都市发展区”。

都市发展区范围根据乡镇行政区划撤并,以乡镇为完整单位作了局部调整。

主要规划调整内容:(一)城市性质:对国务院批准的现行总体规划明确南京城市的性质:著名古都、江苏省省会、长江下游重要的中心城市不做调整。

(二)城市发展目标:本次规划在对南京未来发展的宏观区域背景分析以及南京区域竞争力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应把南京建设成为:充满经济活力的城市——长江下游现代化的中心城市富有文化特色的城市——国际影响较大的历史文化名城最佳人居环境的城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江滨城市(三)城市发展布局:本次规划调整延续现行总体规划把都市发展区作为南京城市化重点推进的地区和拉开城市发展框架的主要空间,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调整和深化:1、都市发展区范围稍作调整。

江宁区排水专项规划

江宁区排水专项规划

南京市江宁区排水专项规划南京广元市政设计有限公司2012年12月项目名称:南京市江宁区排水专项规划项目委托方:南京市江宁区规划局项目承担方:南京广元市政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号:S12-233工程勘察设计证书编号:A232020769江苏省工程勘察设计出图专用章:南京广元市政设计有限公司规划设计编制完成时间:2012年12月技术协助与指导人员:单位姓名职务南京市江宁区规划局王德家局长王振友副局长李高峰科长鲁蕾参与编制人员:单位职责姓名职务/职称签名南京广元市政设计有限公司批准吴有香总经理项目负责李朝晖总工程师校对柳勇工程师编制万清华工程师参与人员汤林周文前言江宁区位于南京主城区以南,面积1558平方公里。

辖区内有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宁科学园、空港工业园、滨江开发区等多个开发区型的管理主体。

现状下辖东山、秣陵、汤山、淳化、湖熟、禄口、横溪、江宁、谷里和麒麟共10个街道。

自2002年,江宁撤县建区后,江宁开发区、江宁科学园等园区的开发建设,推动了江宁区城市建设步伐,至今,以逐步形成了以东山副城为中心,禄口、汤山、滨江、麒麟、湖熟五大新城拱卫,秣陵、淳化、谷里、土桥、铜山。

丹阳、横溪、陆郎等新市镇环绕的城镇格局。

与城市化相对应市政排水设施建设也得到极大的发展,东山副城及各街道集镇,除老城区外,新建城区均采取雨、污分流体制,新建市政道路已基本建成雨、污水管网系统。

并逐步形成了开发区污水收集系统(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现状规模8.0万m3/d)、科学园污水收集系统(科学园污水处理厂现状规模8.0万m3/d)收集系统、东山老城区污水收集系统(城北污水处理厂现状规模4.0万m3/d)收集系统、汤山启动区污水收集系统(汤山污水处理厂现状规模4.0万m3/d)、滨江新城污水收集系统(滨江污水处理厂现状规模3.5万m3/d)和禄口新城北部污水收集系统(空港污水处理厂现状规模2.0万m3/d)。

其余街道老集镇也基本建成小型污水处理处理站。

南京市江宁区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

南京市江宁区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

《南京市江宁区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设计任务书一、项目名称南京市江宁区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二、规划背景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2009年底,《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成果(报批稿)正式形成。

规划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三个发展”的总体部署,提出了南京未来城市发展的目标、规模和布局,成为引领南京全市以及各个区县发展的基本依据。

为贯彻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引导江宁区健康有序发展,南京市规划局决定会同江宁区政府组织编制区总体规划,其目的就是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发展总目标、总定位、总规模和总布局,结合区的资源条件和发展优势,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转变发展方式加快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意见》,在《江宁区城乡统筹规划》的基础上,明确区的功能定位、发展规模、空间布局和近期建设重点,成为江宁区指导“十二五”以至更长时期城乡发展的基本依据,并可以作为指导所在江宁区规划城镇单元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

三、主要内容1、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江宁区行政区域,包括9个街道,总面积1573平方公里。

规划研究要兼顾与周边区县的协调。

2、规划期限现状基准年为2009年,规划近期至2015年(衔接“十二五”规划),远期至2030年(衔接城市总体规划),可进行远景展望。

3、编制重点(1)江宁区现状描述与分析;(2)江宁区重要发展要素分析;(3)江宁区城市性质和主要职能分析;(4)江宁区人口和用地规模的落实分解;(5)江宁区空间布局规划;(6)江宁区功能结构划分及主要功能的空间分布;(7)江宁区“十二五”发展和建设重点的引导和落实。

4、工作深度江宁区是城市空间以外延快速拓展为主的地区,城市建设用地的需求与农业、生态空间保护的矛盾冲突激烈。

规划更注重2030年城市建设用地边界的划定、生态保护与利用、镇村撤并、重点工业园区的集中布局引导、旅游业发展、现代农业发展等内容。

区总体规划可在“类县域规划”的深度上,关注区总体规划的编制重点。

南京市板桥新城总体规划(2010-2030)

南京市板桥新城总体规划(2010-2030)

过江通道:南京长江三桥、大胜关大桥。
设人才公寓。
>>板桥新城土地利用规划图
>>综合交通规划图
>>近期规划图
景观体系规划
城镇景观轴线:绿洲东路发展轴、工农河路发展轴、六 号路发展轴。
绿化景观轴线:秦淮新城百里长廊景观轴线、滨江景观 轴、板桥河景观轴线。
城市景观节点:莲花湖节点、三山矶公园节点、工农河 公地公园。
>>景观体系规划图 >>公共设施规划图
社会事业与公共设施规划
中小学用地:规划共安排小学15所,其中新建11所;安排 中学13所,其中新建10所。
产业布局规划
产业发展目标:南京重要的软件产业基地和现代服务业 基地,先进制造业和钢铁产业集中区。
重点发展产业:软件产业,商贸商务业. 产业空间布局: 以中国软件谷升级跨越区为主体的软件业集聚区; 以梅山钢铁为中心的钢铁产业集聚区; 以莲花湖地区为中心的商务商贸业集聚区; 以板桥南部工业园为载体的先进制造业集聚区。
行政办公用地:板桥新城地区级行政办公用地集中分布 于国际关系学院周边。
商业金融用地:在莲花湖北侧建立新城商业中心。 文化娱乐用地:在莲花湖东侧结合莲花湖设置板桥地区 级文化中心。 体育用地:结合莲花湖设置地区级体育中心。 医疗卫生用地:保留原有梅山医院,结合新城中心规划 建设一所二级综合医院。 教育科研用地:保留现状国际关系学院。新建软件大学。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结合莲花湖南社区中心规划新建一 是为方便公众了解、城市规划而制作的参考性文件,不作 为法律文件使用。
2、本规划是城市发展的控制与引导性文件,不代表具体的项目实施 计划和实施方案。一旦有建设行为,应依据规划实施。
3、城市规划是个不断优化更新的过程,规划内容以南京市规划管理 局存档备查的最新版本为准,同一地区同内容深度规划若有更新,南京市 规划局将尽量即时在规划局网站上公布,本材料自动作废。

社会生态系统理论视角下儿童友好社区建设研究——以江苏省南京市东山街道泥塘社区建设实践为例

社会生态系统理论视角下儿童友好社区建设研究——以江苏省南京市东山街道泥塘社区建设实践为例

DOI :10.19299/ki.42-1837/C.2023.09.0232023年第9期总第215期·社会治理·THE FORUM OF LEADERSHIP SCIENCE近年来,在人口老龄化显著加快的同时,人口结构失衡问题也日趋严峻。

以江苏省为例,2020年江苏省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至0.17%,2021年更低至-1.12%[1]。

更为关键的是,生育政策已不构成生育意愿和行为的决定因素,生活质量、子女成长等因素对人们生育意愿的影响越来越大[2],生育成本过高、托幼资源不足等现状则进一步加大了人们的生育焦虑[3]。

在此背景下,关注儿童空间权益,创造适宜他们生活的城市环境,是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途径,也是我国人口结构转型时期的重要议题。

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儿童系18岁以下的任何人。

针对这一年龄段的儿童友好社区是指拥有满足儿童身心发展需求、切实保障儿童权利、利于儿童成长的物质与人文环境的社区。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提出,在儿童友好社区内,儿童的心声、需求、优先事项和权力是当地公共政策、程序、决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4]。

儿童友好社区以“儿童友好”为实践理念,将“保障安全、体现包容、提供便利、尊重天性、激发共创”[5]作为核心追求,是立足于时代特点的儿童权利与福利体系建设的社区化演进。

儿童友好社区作为儿童友好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相辅相成、互为促进。

一、相关文献回顾随着儿童友好社区概念引入我国及相关政策的出台,相关研究也渐成体系,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一是立足社区环境对儿童的影响,从物理性和社会性两个维度探索多元立体的儿童友好环境建设路径[6]。

物理性维度注重公共空间规划与设计的儿童友好度,综合儿童发展特点以及安全性、可达性[7]等设计要素,提倡运用自然、多样、趣味、景观营造和游戏设施来建设社区公共环境[8];社会性维度则侧重社区的儿童友好文化建设,以“儿童社会生态系统理论视角下儿童友好社区建设研究——以江苏省南京市东山街道泥塘社区建设实践为例李亦然易伍林摘要:近年来,作为促进生育、缓解老龄化趋势的重要手段,建设儿童友好社区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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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南京市江宁区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设计任务书一、项目名称南京市江宁区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二、规划背景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2009年底,《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成果(报批稿)正式形成。

规划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三个发展”的总体部署,提出了南京未来城市发展的目标、规模和布局,成为引领南京全市以及各个区县发展的基本依据。

为贯彻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引导江宁区健康有序发展,南京市规划局决定会同江宁区政府组织编制区总体规划,其目的就是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发展总目标、总定位、总规模和总布局,结合区的资源条件和发展优势,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转变发展方式加快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意见》,在《江宁区城乡统筹规划》的基础上,明确区的功能定位、发展规模、空间布局和近期建设重点,成为江宁区指导“十二五”以至更长时期城乡发展的基本依据,并可以作为指导所在江宁区规划城镇单元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

三、主要内容1、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江宁区行政区域,包括9个街道,总面积1573平方公里。

规划研究要兼顾与周边区县的协调。

2、规划期限现状基准年为2009年,规划近期至2015年(衔接“十二五”规划),远期至2030年(衔接城市总体规划),可进行远景展望。

3、编制重点(1)江宁区现状描述与分析;(2)江宁区重要发展要素分析;(3)江宁区城市性质和主要职能分析;(4)江宁区人口和用地规模的落实分解;(5)江宁区空间布局规划;(6)江宁区功能结构划分及主要功能的空间分布;(7)江宁区“十二五”发展和建设重点的引导和落实。

4、工作深度江宁区是城市空间以外延快速拓展为主的地区,城市建设用地的需求与农业、生态空间保护的矛盾冲突激烈。

规划更注重2030年城市建设用地边界的划定、生态保护与利用、镇村撤并、重点工业园区的集中布局引导、旅游业发展、现代农业发展等内容。

区总体规划可在“类县域规划”的深度上,关注区总体规划的编制重点。

东山副城作为城市规划结构中南京市南部重要的副城,将结合本次区总体规划同步开展。

区内的新城、新市镇,另行编制法定的各城镇体系等级单元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深度)。

现状调查精度到1:1000,其余涉及空间的内容需在1:5000比例的地形图上进行落实。

5、重要规划依据和参考(1)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报审稿)及相关专题专项(2)江宁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及中长期规划(草案)(3)江宁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4)江宁区生态区建设规划(5)江宁区城乡统筹规划(6)南京市江宁区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动态更新)(7)江宁区镇村布局规划(2006)(8)南京空港地区规划(2008-2030)(专家评审稿)(9)汤山新城总体规划(2008-2030)(部门征求意见稿)(10)滨江新城总体规划(2006-2020)(11)麒麟生态科技园总体规划(2009-2030)(初稿)(12)牛首山—云台山生态廊道保护与利用规划(13)青龙山—大连山生态廊道保护与利用规划(14)一批控制性详细规划、一批街镇总体规划(15)其他相关规划编制成果及已有规划审批资料凡本要求未做具体规定的,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法规、规范执行。

6、规划主要内容(1)现状条件分析。

主要分析江宁区的人口、土地、经济、产业、基础设施状况,注重分析占全市的比重和横向对比。

(2)发展条件分析。

从区域层面和经济发展导向角度,分析确定本地区的核心资源和关键发展要素,明确影响发展的主要制约条件。

(3)明确发展规模。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人口及建设用地分配,结合现状人口发展趋势预测,明确江宁区人口规模和城镇化水平,确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辖区内各类用地构成。

(4)地区定位和主导职能。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和地区资源特征以及未来发展趋势,提出江宁区发展定位和支撑定位的主导职能。

(5)功能布局和城镇体系。

提出本地区各项主导功能的发展布局;提出本地区城镇体系构成和各主要城镇的职能、规模和发展方向。

(6)镇村布局。

按照城乡统筹的思路,结合万顷良田工程,在既有镇村布局规划的基础上,确定村庄发展与控制的原则措施,确定需要发展、限制发展和不再保留村庄,提出村庄建设控制标准。

(7)城乡用地空间布局。

在既有各类规划拼合的基础上,明确各类用地布局和构成。

(8)地区产业布局引导。

根据用地布局和产业发展思路,明确地区发展的各主导产业的空间布局,明确各类开发区和专业园区的空间范围和规划引导要求,并提出提高产业层次和用地节约水平的政策措施。

(9)综合交通系统。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落实本地区内的对外交通、城乡道路网的线路路径和主要设施规划控制范围,落实城市主次干道、快速路和高速公路的线位、节点和设施用地以及轨道交通的线位、站点和设施用地规划控制范围。

(10)市政及防灾基础设施。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市政专项规划,落实本地区内的重要供水、供电、排水、防洪、燃气、通讯、防灾等重大设施和主要走廊的布局和规划控制要求,并明确设施的供应能力和服务范围。

(11)空间增长边界和生态保护。

在现状用地边界的基础上,划定2030年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增长边界,并根据近期规划思路提出近期空间建设边界(区分新增和改造)。

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四区划定和生态环保规划要求,划定城镇地区之外的限建区和禁建区范围边界,并提出规划适建要求。

(12)各个单元发展引导。

根据城乡用地布局结构和发展定位,明确各个片区的主导功能和发展引导要求。

(13)近期行动计划。

根据市委市政府“三个发展”的要求和“十二五”规划初步思路,明确近期建设的重点地区、重点项目布局,对江宁区关注的重点项目提出规划引导安排,并对规划实施政策提出相应建议。

四、工作要求1、现状调查要到位(1)设计单位要充分利用市规划局提供的城市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资料,又要通过各种途径有针对性的收集规划范围的基础资料;根据工作需要,现状资料收集一般包括所在区的自然条件、人口经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等方面。

(2)设计单位要注重规划范围现状用地的调查,现状调查年份统一到2009年底,包含现状建成和已批未建两部分,并在图纸中分别表达。

用地精度和分类要求分别如下:现状调查副城、新城和新市镇精度到1:1000,非城镇建设地区到1:5000。

副城、新城城镇单元细分到中类,新市镇(含被撤并和总体规划建议撤并的镇街所在地)分到大类,非集中城镇建设地区参照城乡规划新的用地分类到中类(主要含城乡居民点用地、区域其他建设用地、区域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其他建设用地、水域、农林和其他用地)(参见建设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征求意见稿))。

在可能条件下,建议设计单位充分利用全国第二次土地现状调查数据资料。

(3)为便于整合和汇总,编制单位要按照统一的表格填写现状社会经济调查表、用地汇总表和建设用地平衡表。

2、注重已有规划梳理。

要根据市规划局提供的涉及所在地区的所有规划成果,进行认真分析梳理,注重规划的继承和合理利用,不得随意更改。

对涉及现有规划尤其是批准规划的调整修改的,要作充分的论证和说明。

3、强化发展条件分析。

要认真学习城市总体规划和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分析地区的有利发展条件、关键要素和核心价值以及制约条件。

发展条件分析要放大视野,在南京市以至更大层面分析,注重资源个性和差异发展的要求。

4、江宁区2030年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和边界应以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2030年用地边界为依据,需要扩大和调整用地布局的应加强论证,并报经市局同意。

5、在进行现状分析和空间规划时,应注重城市总体层面规划结构以及专项规划的系统性要求,注意与全市大系统规划的结合和衔接,注重行政区划接边地区的用地安排和设施规划协调。

6、加强与南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江宁区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并注重与目前开展的十二五规划初步思路衔接。

7、要广泛征求地区政府、开发区、相关部门的意见。

要认真落实甲方在项目编制各阶段提出的意见,在下一轮汇报时应附具对上一轮意见的落实情况。

最终成果中应附具相关意见内容及处理结果。

8、有义务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阶段有关的讨论、咨询和论证等各种会议,按甲方要求提供会议材料,并按甲方意见修改完善;9、项目负责人应参与编制过程中的重要讨论会、座谈会,并在成果汇报时到场汇报。

向局规划项目审批会或市政府规划审批领导小组会汇报时,设计单位应由院技术负责人或总工到场汇报。

五、成果要求1、规划总报告(含附图),A4规格20本。

2、简本(包括主要结论,图表),A4规格25本;3、单页宣传材料,具体份数另定。

4、供汇报展示演示文件1份(为ppt格式);5、上述成果的电子文件3套(文字为doc格式,规划图纸为dwg格式)。

成果数据应符合我局有关规划成果数据标准的规定。

六、进度安排计划在2010年11月底之前完成所有规划工作。

1、前期准备阶段(2010年3月底前)确定区总规编制工作方案、设计任务书;整理规划编制基础资料、既有相关规划材料、申请基础地理底图等准备工作;发布征集单位通告,完成编制单位的选择确认工作。

2、初步成果阶段(2010年7月中旬前)(1)4月中旬前,完成现场踏勘、资料搜集等现状调研工作;(2)6月底前,形成初步成果,征求市规划局、江宁区政府、辖区省级以上开发区、市有关部门的意见;(3)7月15日前,修改完善后报市规划局综合平衡。

3、综合平衡阶段(2010年7月底前)7月15日—30日,市规划局局内初步综合平衡。

4、深化成果阶段(2010年10月中旬前)(1)9月31日前,按照市规划局初步综合平衡意见,进行修改、深化、完善工作;(2)10月10日前,召开专家评审会;(3)10月15日前,修改完善后报市规划局审定、汇总。

5、成果制作阶段(2010年11月中旬前)(1)10月31日前,经市规划局审定、汇总后,形成市关于区落实城市总体规划指导意见的上报稿;(2)11月30日前,成果印刷、发送。

附件2《南京市东山副城总体规划(2010-2030)》设计任务书一、项目名称《南京市东山副城总体规划(2010-2030)》二规划背景目前,《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30)》已经编制完成。

规划将原上轮规划确定的东山新市区范围进行了拓展延伸、内涵进行了充实丰富,并定位为东山副城,作为中心城的组成部分,其定位、范围、规模均进行了调整,迫切需要尽快启动东山副城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作为指导下一时期规划建设管理的依据。

现行的《东山新市区总体规划调整(2003-2010)》于2004年经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宁政复[2004]112号),有效的指导了江宁区东山地区近年来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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