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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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方案审查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方案审查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方案审查制度一、引言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方案审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施工工程的安全进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

本文档将介绍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方案审查制度的内容和流程。

二、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2.1 安全技术措施的概述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是指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确保施工工程的安全进行。

2.2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了解工程的特点及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定期检查和评估安全技术措施的有效性;•及时更新和改进安全技术措施。

三、安全专项方案审查制度3.1 安全专项方案的定义安全专项方案是针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特定危险因素或工作环境,制定的一系列详细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旨在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进行。

3.2 安全专项方案审查的目的和意义安全专项方案审查的目的是确保施工中所采取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能够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

3.3 审查的内容•安全专项方案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安全专项方案与施工计划的一致性。

3.4 审查的流程•提交安全专项方案;•评估安全专项方案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会议讨论和决策;•执行安全专项方案。

3.5 审查的要求•提交安全专项方案的时间和提交材料的要求;•审查的时间和程序;•审查结果的通知;•未通过审查的整改要求。

四、总结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方案审查制度是施工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并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

通过合理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科学的安全专项方案,可以提高施工工程的质量和效率。

因此,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方案审查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是非常必要的。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三篇)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三篇)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是为了保障施工项目顺利进行和施工安全的目的而制定的。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的内容。

一、编制单位要求1. 编制单位必须是有相关资质的设计、施工或监理单位。

2. 编制单位必须具备工程或施工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二、编审机构的组成和职责1. 编审机构由相关专家组成,其中包括设计、施工和安全专业方向的专家。

2. 编审机构的职责包括对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确保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三、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审流程1. 提交编审申请:编制单位在完成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后,向编审机构提交编审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资料。

2. 初步审核:编审机构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和符合要求。

3. 专家评审:编审机构根据施工项违建的特点和需要,组织相关专家对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评审。

4. 修改和完善:编审专家根据评审结果提出修改意见,编制单位进行修改和完善。

5. 最终审核:编审机构对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最终审核,确认方案符合要求后予以通过。

四、编审制度的内容要求1. 施工组织设计:需要包括项目背景、施工组织机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序的详细描述。

2.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需要包括危险性分析和评估、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详细描述。

3. 编审要求:要求编审机构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全面、细致和严格的审核。

五、编审制度的执行1. 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审是施工项目的重要环节,必须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

2. 执行过程中要确保编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保证编审工作的公正和严谨性。

以上就是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的主要内容。

通过制定和执行这一制度,可以有效地提高施工项目的安全性和施工质量,保障施工进度和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

同时,也可以为相关方提供参考,并提升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水平和质量。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制度目录一、总则 (2)二、施工组织设计审批 (2)2.1 审批流程 (3)2.2 审批内容 (4)2.2.1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依据 (6)2.2.2 施工组织架构与资源配置 (7)2.2.3 施工方法与工艺流程 (8)2.2.4 施工进度计划与节点控制 (9)2.2.5 质量保证措施与安全防护方案 (10)2.3 审批责任 (11)2.3.1 项目总工程师职责 (12)2.3.2 项目经理职责 (14)2.3.3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职责 (14)三、专项施工方案审批 (16)3.1 审批流程 (18)3.2 审批内容 (19)3.2.1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依据 (20)3.2.2 施工对象特点及难点分析 (21)3.2.3 施工步骤与方法 (22)3.2.4 劳动力安排与资源配置 (23)3.2.5 施工安全保障措施 (24)3.3 审批责任 (26)3.3.1 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职责 (27)3.3.2 项目安全负责人职责 (28)3.3.3 分包单位负责人职责 (29)3.4 审批时限 (30)四、审批结论与建议 (31)4.2 改进建议 (33)一、总则为了加强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管理,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质量、进度和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审批制度。

本审批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公路、铁路、水利等工程项目。

公司技术部门负责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管理工作。

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确保工程安全和质量。

本审批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技术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二、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设计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完成编制后,施工单位应按时提交给项目业主或项目管理单位审查。

项目业主或项目管理单位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应进行初审。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方案审查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方案审查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方案审查制度一、目的与依据为了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并确保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方案中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能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提前排出潜在的安全风险,订立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方案审查制度。

本制度的订立依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部参加施工的项目,涵盖全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方案的审查。

三、责任与权限1.公司法务部门负责订立和修订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方案审查制度,并负责对各项目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引导和检查。

2.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和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方案的审查工作,并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负责。

3.相关部门(如施工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等)负责搭配法务部门的工作,供应必需的技术支持和文件资料。

4.参加施工项目的全体员工有义务遵守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方案,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

四、制度要求1.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项目经理在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方案时,必需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认真编制。

—项目经理应充分考虑工程的施工环境、工艺流程、设备选型等因素,说明安全策划、措施和管理掌控要点,并明确责任人和配备的资源。

2.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方案的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方案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由法务部门负责组织审查。

—审查人员对提交的料子进行认真阅读和核查,确保其合规和可操作性。

—审查人员还应与项目经理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和沟通,解决问题和提出修改看法。

3.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方案的考核:—项目经理应定期向法务部门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方案的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措施)审查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措施)审查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措施)的审查程序如下:1、在工程项目开工前预定的时间内,施工单位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内部自审批准工作,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2、总监理工程师在约定的时间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

需要施工承包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施工承包单位修改后再报审,总监理工程师重新审查。

3、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监理机构报审建设单位。

4、施工承包单位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不得随意修改,如需对其内容做较大的变更时,应在实施前,按原审核、审批的分工与程序办理。

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造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22 )及《危(wei)险性较大分部份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制【2022】87 号)规定,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与爆破工程,以及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wei)险性较大的分部份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

其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渠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wei)险性较大的分部份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后组织实施。

1、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应符合规定的程序;2、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符合国家的标准规范,充分考虑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条件,施工现场条件及标准规范条件的要求,突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3、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具有针对性: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及难点,施工条件等;4、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具有可操作性:现场是否有能力执行并保证施工安全,实现安全目标;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切实可行;5、安全技术方案应具有先进性:施工组织设计采用的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先进合用,安全技术是否成熟;6、安全管理体系、安全保证措施是否健全且切实可行;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是否切实可行并符合有关副 i 定。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由谁制定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由谁制定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由谁制定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1. 施工组织设计须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要求及措施。

2.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针对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及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编制,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

3. 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须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

4. 审批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严格执行,并在施工现场进行公示。

5. 项目部应定期对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实际施工需求。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1. 项目部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明确安全生产目标、措施、责任人及完成时间。

2. 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监督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4. 项目部应定期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未按计划执行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 施工前,项目负责人必须组织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每位施工人员了解工程特点、施工流程及安全技术措施。

2. 技术交底应包括工程安全隐患、预防措施、应急处理等内容,并做好记录,由施工人员签字确认。

3. 技术交底应针对不同工种、不同施工阶段的特点进行,确保交底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4. 项目部应定期对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要求进行交底的施工人员进行重新交底。

四、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1. 架体、设备安装完成后,须由项目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 验收应检查架体、设备的稳定性、安全性、功能性等,并做好验收记录。

3. 验收不合格的架体、设备应立即整改,直至达到验收标准。

4. 重大架体、设备安装项目,应邀请相关专家参与验收。

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制度是保障建筑施工安全、提高施工质量、推动工程顺利进行的重要制度。

它对于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协调各方利益、保障工程安全和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建立科学、严格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制度势在必行。

首先,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制度要明确责任,明确各个参与方的职责和权利。

各方面都应该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确保责任到人,形成合力推动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工作的顺利进行。

其次,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制度要科学、合理。

制定审批标准和程序,确保施工组织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设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同时,要重视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确保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另外,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制度要注重风险控制和安全保障。

对于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总之,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制度是建筑施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通过建立科学、严格的制度,明确责任、合理审批、注重安全保障,可以有效提高施工质量、控制风险、保障工程安全。

各参与方都应积极配合,确保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工程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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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是指为了确保施工工程能够合理、安全、高效地进行,对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编审的一项制度。

该制度旨在通过对施工方案的审查和审核,排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安全。

具体的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编制机构和责任:明确负责编审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机构和责任,确保相关人员的专业性和责任心。

2. 编审程序:明确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审流程,包括提交申请、审查、审核、批准等环节,确保编审过程规范、有序。

3. 编审内容:明确编审的内容和要求,包括施工组织设计的合理性、施工方案的可行性、施工方法的安全性等方面,确保施工方案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4. 编审标准:制定相应的编审标准,明确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符合的具体要求和指标。

5. 编审记录和报告:对每一次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审都应做好记录和报告,以便后期的追溯和借鉴。

6. 效果评估:建立相应的效果评估机制,对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审制度进行评估,不断优化和完善。

通过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施工工程的安全性和效率,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保护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并在施工过程中积累经验和优化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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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措施)审查制度一、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措施)审查程序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措施)的审查程序如下:1、在工程项目开工前预定的时间内,施工单位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内部自审批准工作,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2、总监理工程师在约定的时间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

需要施工承包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施工承包单位修改后再报审,总监理工程师重新审查。

3、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监理机构报审建设单位。

4、施工承包单位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不得随意修改,如需对其内容做较大的变更时,应在实施前,按原审核、审批的分工与程序办理。

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制【2009】87号)规定,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与爆破工程,以及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

其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渠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后组织实施。

二、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措施)审查的原则1、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应符合规定的程序;2、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符合国家的标准规范,充分考虑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条件,施工现场条件及标准规范条件的要求,突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3、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具有针对性: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及难点,施工条件等;4、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具有可操作性:现场是否有能力执行并保证施工安全,实现安全目标;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切实可行;5、安全技术方案应具有先进性:施工组织设计采用的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先进适用,安全技术是否成熟;6、安全管理体系、安全保证措施是否健全且切实可行;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是否切实可行并符合有关副i定。

三、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时的注意事项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应符合规定。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力求细致、全面、具体,并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设计计算,对所引用的计算方法和数据,必须注明其来源和依据,对所选用的力学模型,必须与实际构造或实际情况相符。

为了便于方案的实施,方案中除应有详尽的文字说明外,还应有必要的构造详图,图示应清晰明了,标注齐全。

2、施工组织设计中施工方案与施工平面图布置应协调一致,施工平面图的静态布置内容,如临时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施工道路、临时办公房屋、物资仓库等,以及动态布置内容,如施工材料、模板、工具器具应做到布置有序,有利于各阶段施工方案的实施。

3、施工组织设计中施工方案与施工进度计划应一致。

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应以确定的施工方案为依据,正确体现施工的总体部署、流向顺序及工艺关系等。

四、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要点1、土方工程:1)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地下工程等防护措施;2)施工现场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等防护措施;3)场区的排水、防洪措施;4)土方开挖顺序和方法;5)基坑支护设计及施工详图、计算书;6)基坑四周的安全防护;7)基坑边荷载限定;8)基坑支护变形监测方案;9)基坑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审批等。

2、脚手架:1)脚手架设计计算书;2)脚手架设计方案;3)脚手架验收方案;4)脚手架使用安全措施;5)脚手架拆除方案;6)脚手架施工方案的审批等。

3、模板施工:1)模板支撑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计算方法;2)模板设计的支撑系统及支撑模板的楼、地面强度要求;3)模板设计图中细部构造的大样图、材料规格、尺寸、连接件等;4)模板设计中安全措施;5)模板施工方案的审批。

4、塔式起重机:1)塔机的基础方案中对地基与基础要求;2)塔机安装拆除的安全措施;3)塔机使用中的检查、维修管理;4)塔机司机的从业资格;5)塔机使用中班前检查制度;6)起重机的安全使用制度;7)塔机施工方案的审批等。

5、临时用电:1)负荷计算;2)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3)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4)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5)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6)是否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7)是否“三级配电两级保护”;8)照明用电措施;9)临时用电方案的审批等。

施工安全隐患处理制度监理工程师对安全隐患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监理工程师应区别“通病”、“顽症”、首次出现、不可抗力等类型,要求施工单位修订和完善安全整改措施。

2、监理工程师对检查出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应立即向责任人当场指出,立即纠正。

3、监理工程师应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发出安全监理通知书,并规定整改的要求和期限,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应对事故隐患原因进行分析,制定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实施。

4、监理工程师对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进行跟踪检查复合,复合合格后销案,并保存检查记录。

5、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执行法律法规与标准的监理制度1、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实施监理。

2、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3、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进行组织施工。

安全检查、安全物质查验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特制订本制度。

监理人员在工作中应严格按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1、项目监理机构在自身职责范围内,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安全材料和设备进行监理。

2、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认真制订和落实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目标及安全生产的责任和组织体系,建立安全管理专职机构。

3、审核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缺少具体安全措施的方案不得审批。

4、分阶段按期检查各项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5、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文明生产的教育和学习;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前应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督促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定期对现场进行安全、文明生产的检查,定期召开安全、文明生产例会。

7、承包单位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应及时填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报审表》,连同相关材料等附件报项目监理机构。

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审查,并签注审查意见。

8、承包单位编制的涉及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应及时报审。

必须单独编制施工方案,而且应符合监理单位相应的标准要求。

项目监理机构收到报审表后,应及时安排审查。

9、项目监理机构应加强现场安全、卫生、文明施工的日常巡查,发现存在问题,由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提出主要存在问题和整改处理意见,并对承包单位限期整改。

10、对机械设备、脚手架、水电等重要部位,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检查和控制。

11、塔吊、脚手架及各种提升装置机座、机身安装、避雷装置等,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投人使用,并按期检修与测试。

12、施工用电必须做到动力电源与照明电源分设,严格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手持照明必须使用 36V以下电源。

13、“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要到位。

重点设备、重要工种的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操作;严禁串岗、脱岗;严禁酒后上岗;各种物料提升设备严禁超载和载人。

14、高空作业必须采用密目安全网或其他装置遮护,施工通道要有安全防护措施及安全牌,夜间施工要有安全红灯。

15、每月进行一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有严重的安全事故隐患或已发生安全事故,要求承包单位在限期内整改。

16、如施工中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认为有必要停工消除隐患,则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督促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消除隐患,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承包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向当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或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17、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工地治安管理制度,加强对非施工人员进出场的管理。

18、经常检查场地的材料堆放、清洁卫生、建筑垃圾处理等情况,加强对工地食堂、宿舍、厕所的卫生检查。

19、项目总监及监理部成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贯彻执行,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联合进行综合或专项检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

监理日记制度1、为规范监理项目部监理日记记录,提高监理内业管理水平,特制定监理日记管理制度。

2、监理日记是监理工程师的每天日常工作记录,是工程建设重要的档案资料之一,应全面、详细、真实的反映监理工程师的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监理活动。

3、监理日记应每天完成记录,因故延迟记录的时间不得超过24h。

4、监理日记记录的内容包括:记录日的的气象条件(各项目部应按建立公布制度),检查作业项目施工主要技术、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到位情况和施工作业状态,隐蔽工程和检验批等验收情况,机械设备、材料报验和工程试验情况,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复检情况,参加会议、监理交底、方案审查及文件处理等情况,监理内业情况等。

5、原则上,监理工程师应按各自岗位职责分工,分别记录各自工作情况。

当出现工作交叉、交替或代班时,也应各自记录自己的工作情况,同时应与主管工程师进行信息通报,并分别记录通报的核心内容。

6、监理日记各检查记录条目应以“工作时间、检查项目、检查方法、检查频率、检查结果、检查结论和处理意见”的格式完整记录查验过程,并记录施工质检、安检等管理人员是否到位。

7、监理日记实行登记管理,每月30日或31日交旧领新,日记的记录时间应连续、不间断。

项目部资料员应作好监理日记的登记管理工作。

8、监理日记应实行检查制度。

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对项目部各部门主管(驻地监理组长等)的检查频率不少于1次,对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按人数的20%不少于1次控制;驻地监理组长对辖内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检查频率每月不少于2次,对监理员的检查频率每月不少于1次;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监理员检查的每月不少于3次,且每次检查均要签字确认。

9、无论何种原因离岗,监理工程师应在离岗前上交记录截止拟离岗日期前1日的监理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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