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财政局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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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财政局(国资委)2018年机关党的工作要点》的通知

铜陵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财政局(国资委)2018年机关党的工作要点》的通知

铜陵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财政局(国资委)2018年机关党的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陵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8.04.16•【字号】财党委〔2018〕4号•【施行日期】2018.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铜陵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财政局(国资委)2018年机关党的工作要点》的通知各支部:《市财政局(国资委)2018年机关党的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会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4月16日市财政局(国资委)2018年机关党的工作要点2018年市财政局(国资委)机关党的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服从党对财政(国资)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实现财政更有质量、更可持续发展,为建设现代化幸福美丽新铜陵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组织保证。

一、突出首要任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1.坚持领导带头。

压实党组的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

将党建工作与财政(国资)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

坚持领导带头,充分发挥中心组学习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持续深入学。

形成以上率下、层层推动的良好局面。

2.分层分类培训。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在全党来一个大学习”的号召,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举办财政(国资)干部轮训班、党务干部、建党对象和新党员培训班和党务干部学习十九大精神专题研讨班等,进一步推动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3.丰富方法载体。

铜陵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铜陵市财政局(国资委)工作规则》的通知

铜陵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铜陵市财政局(国资委)工作规则》的通知

铜陵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铜陵市财政局(国资委)工作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陵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8.04.24•【字号】财办〔2018〕230号•【施行日期】2018.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铜陵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铜陵市财政局(国资委)工作规则》的通知局(委)机关各科室(局)、局属各单位:《铜陵市财政局(国资委)工作规则》业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4月24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领导职责第三章决策程序第四章依法行政第五章政务公开第六章行政监督第七章会议制度第八章公文审批第九章公务活动安排第十章廉政建设第十一章作风纪律铜陵市财政局(国资委)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一、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安徽省财政厅工作规则》、《安徽省国资委工作规则》,结合我局(委)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市财政局(国资委)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和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各项工作部署,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理财,强化国资管理,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廉政建设。

三、市财政局(国资委)全体人员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做到忠于职守、服从命令、顾全大局、清正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二章领导职责四、市财政局(国资委)实行局长(主任)负责制,局长(主任)负责全面工作,副局长(副主任)、调研员、副调研员(以下简称局、委领导) 协助局长(主任)工作。

五、局(委)领导在工作中要相互通气,团结协作。

对于工作中的重要情况、重大事件和处理的重大事项,分管局(委)领导要及时向局长(主任)请示报告;事前来不及请示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局(委)领导参加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和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后要及时通报情况。

铜陵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铜陵市市级财政预算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铜陵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铜陵市市级财政预算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铜陵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铜陵市市级财政预算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陵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9.04.28•【字号】财预〔2019〕297号•【施行日期】2019.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铜陵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铜陵市市级财政预算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市直各部门:为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市级项目支出管理,提高市级项目资金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及《安徽财政厅关于全面开展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我们制定了《铜陵市市级财政预算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4月2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设置第三章项目申请第四章项目审核第五章项目评审及预算安排第六章滚动管理第七章附则铜陵市市级财政预算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市级项目支出管理,提高市级项目资金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及《安徽财政厅关于全面开展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级财政预算项目指市直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支出计划,包括基本建设、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专项业务费、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等支出。

市级财政预算项目库(以下简称“项目库”)为申请使用市级财政性资金的项目进行规范化、程序化管理的数据库。

第三条项目库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政策导向。

以国家、省、市相关发展规划、宏观调控政策为导向,以相关行业、领域中长期发展规划为依据,与部门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编制相衔接。

(二)绩效优先。

将绩效理念融入项目库管理全过程,优先纳入管理制度完善、可执行性高、绩效评价优良、审计监督等较好的项目。

(三)动态管理。

项目库的申报部门采取动态申报、调整,管理部门采取动态审核、筛选的方式,保障财政预算项目库建立、调整、补充和清理等工作滚动开展。

铜陵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财政局财政补贴政策合规性审核操作办法》的通知

铜陵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财政局财政补贴政策合规性审核操作办法》的通知

铜陵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财政局财政补贴政策合规性审核操作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陵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0.03.02•【字号】财税函〔2020〕2号•【施行日期】2020.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铜陵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财政局财政补贴政策合规性审核操作办法》的通知局属各科室(单位):《市财政局财政补贴政策合规性审核操作办法》已经局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3月2日市财政局财政补贴政策合规性审核操作办法第一条为严格财政补贴政策合规性审核,履行财政承受能力、物有所值审核职能,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合法性审核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铜政办﹝2019﹞19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财政补贴政策是指凡起草、报请市政府印发规范性文件或作出重大决策时,涉及需市财政承担的各类财政补贴政策事项。

第三条财政补贴政策均需通过行政事项预审小组进行合规性审核,坚持一事一审。

第四条预审小组人员由局领导、派驻纪检监察组、预算科、预算绩效科、会计和税政条法科(行政许可服务科)等科室责任人组成。

第五条会计和税政条法科(行政许可服务科)负责牵头财政补贴政策合规性审核。

财政补贴政策合规性审核事项按照业务分工由对口科室主办,审核工作中涉及的相关科室单位,应当做好配合工作。

第六条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和重大决策承办部门单位应向市财政局提供以下材料:(一)规范性文件或重大决策事项起草说明;(二)规范性文件或重大决策事项制定依据;(三)财政补贴政策预算绩效申报表;(四)其他与财政补贴政策有关的信息材料。

第七条市财政局收到起草、承办部门单位提交的财政补贴政策合规性审核材料后,局办公室应在1个工作日内签署办理意见,呈请局领导审签后当日送会计与税政条法科(行政许可服务科)。

第八条会计与税政条法科(行政许可服务科)应在收到相关材料当日内,将财政补贴政策合规性审核材料转交具体主办科室单位。

铜陵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财政局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铜陵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财政局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铜陵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财政局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陵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1.04.21•【字号】财党委〔2021〕9号•【施行日期】2021.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铜陵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财政局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党委〔2021〕9号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直属党支部:《市财政局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经4月21日局党组会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4月21日市财政局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增强广大党员荣誉感、归属感、使命感,激发党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建立健全全市直机关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市财政局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承和发扬党内激励关怀政治优势和优良传统,通过政治上关怀、思想上关心、精神上激励、生活上帮扶,形成责任明确、措施有效、制度完善、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号召力、向心力和凝聚力,进一步激发全局党员爱党护党为党的热情和动力,为新阶段现代化幸福铜陵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内容(一)建立政治关怀机制1.加强教育引导。

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成果,加强政治理论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充分利用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史党性教育基地等红色教育资源,组织党员就近就便参加学习,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创新党员教育方式方法,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感染力。

2.营造健康氛围。

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加强日常管理监督,教育引导党员珍视党员身份,积极参加党的活动,自觉加强党性锻炼,经常性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干部成长进步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铜陵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预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铜陵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预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铜陵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预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陵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0.02.12•【字号】财预〔2020〕5号•【施行日期】2020.0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关于印发2020年预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区)财政局:为切实做好2020年我市预算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预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皖财预〔2020〕58号)精神,我局制定了《2020年预算公开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0年预算公开工作方案及预算公开表格模板2020年2月12日2020年预算公开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预算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预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等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着力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严格落实预算公开主体责任,扩大预算公开范围、细化预算公开内容、健全预算公开机制,积极打造阳光财政,通过预算公开进一步促进财政改革、财税政策落实、财政管理规范和政府效能提升。

(二)基本原则。

主体明确。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公开本级政府预算,各级预算部门负责公开本部门预算,并对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规范性负责。

依法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预算公开工作,确保依法公开、规范公开。

完整公开。

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经各级人大批准的政府预算和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全面完整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铜陵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财政局2021年“满意科长群众评”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陵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财政局2021年“满意科长群众评”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陵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财政局2021年“满意科长群众评”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陵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1.04.21•【字号】财党委〔2021〕8号•【施行日期】2021.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铜陵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财政局2021年“满意科长群众评”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党委〔2021〕8号局机关各科室(局),局属各单位:现将《市财政局2021年“满意科长群众评”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市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2021年市直机关“满意科长群众评”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经局党组会审定,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执行,确保评议活动取得满意效果。

2021年4月21日市财政局2021年“满意科长群众评”活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2021年市直机关“满意科长群众评”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市财政局落实全市“双招双引暨重大项目攻坚年”部署,牢固树立“发展为要、项目为王、实干为先”的鲜明导向,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服务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创新创优、提质增效,锻造一支勇担当、善作为、能干事的实干型干部队伍,不断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领导为确保“满意科长群众评”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成立市财政局“满意科长群众评”活动领导小组。

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具体负责评议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检查工作。

二、评议对象预算科、国库科、行政科、政法科、教科文科、经济建设科、社会保障科、农业农村科、金融国际债务科、乡村财政事务管理科、企业科、会计税政条法科、政府采购科、综合科、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预算绩效管理科、市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三、评议内容(一)履行职责情况1.是否全面履行本科室的职责,是否完成本单位部署的年度工作任务;2.对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和服务事项,是否做到服务到位、管理到位;3.职责有交叉的,是否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和配合,首问负责制是否落实到位;4.是否认真接待和妥善处理企业、群众投诉,是否诚恳听取服务对象的正确批评和合理建议,自觉改进工作。

铜陵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铜陵市财政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制度》的通知-财党委〔2020〕13号

铜陵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铜陵市财政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制度》的通知-财党委〔2020〕13号

铜陵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铜陵市财政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制度》的通知正文:---------------------------------------------------------------------------------------------------------------------------------------------------- 铜陵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铜陵市财政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制度》的通知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为扎实推动我局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各项创建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制定《铜陵市财政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2020年12月3日铜陵市财政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制度为更好的推动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推进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成立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制度1.成立文明单位创建领导小组,建立党组统一领导、分管负责人具体抓、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落实,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

建立文明单位创建办公室,将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工作人员组成各专班小组,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的职能。

3.建立健全文明单位创建的各项制度,把创建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和单位党建、业务、文化建设工作相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建立健全文明单位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落实到科室(单位)和个人。

5.加强文明单位创建宣传,通过媒体、网站、微信、简报等形式,及时宣传报道市财政局文明创建工作经验、动态和先进典型。

建立文明单位创建经费保障机制,足额保障创建活动开展,确保文明单位创建健康发展。

二、分工负责制度1.建立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分工、组织实施和考核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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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财政局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铜陵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20.03.17
•【字号】财党组〔2020〕8号
•【施行日期】2020.03.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
正文
铜陵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财政局2020年
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财党组〔2020〕8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市财政局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3月17日市财政局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

市财政局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压实“两个责
任”,以“全员绩效管理年”为抓手,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之以恒纠“四风”,持续推动财政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前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一、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统筹推进党的各项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落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举措。

(二)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

以初心使命作为政治本色和前进动力,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

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加强政策业务学习,切实提升政策指导实践的能力。

(三)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

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党组工作规则,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压实管党治党责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四)压实主体责任。

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各项规定,压实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将党风廉政建设自觉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推动局党组与驻局纪监组协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工作机制。

(五)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任务。

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财政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制定印发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逐级传导压力,层层狠抓落实,确保党风廉政任务落地见效。

(六)构建巡察整改长效机制。

坚持举一反三,聚焦于巡察反馈问题而不限于巡察反馈问题,全面分析党组管党治党各个方面工作,形成自我体检、主动治病的政治自觉。

及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真正做到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就健全完善到哪里,用严明的纪律、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力,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财的长效机制,实现干部、资金和事业“三个安全”。

三、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构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七)加强扶贫资金监督管理。

完善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实施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强化结果运用,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全力保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深入推进财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格落实扶贫资金使用“负面清单”,巩固扶贫资金和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整治成果,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强化财政管理监督。

持续推动预算联网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力促防范风险与支持发展动态平衡。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会计行业管理、乡镇财政管理。

将监督职能嵌入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全过程,以信息化建设筑牢财政收支监督管理基础,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

(九)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加强政府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资金支付清算和存放管理规定,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开展财政监督检查“三年全覆盖”计划,深化对民生工程、涉企政策、政府债券等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简化财政审核程序,缩短财政资金支付周期,加快项目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

(十)深入建设法治财政。

坚持依法理财、公开理财,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强化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公开预算信息,大力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提升窗口服务质量。

开展行政事项预审,严格落实“1+8+26+1”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部管理体系,增强风险防控能力。

四、持续深化廉政教育,筑牢风险防控思想防线
(十一)纵深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

坚持问题导向,从政治上审视、思想上剖析、整改上发力,认真对照检视问题,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纳入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三查三问”监督机制建设中,通过强整改,促提升,构建长效机制。

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等方式,加强案件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来教育身边人。

(十二)持续加强廉政教育。

运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团日、廉政党课、警示教育等活动形式,利用门户网站、OA办公系统、短信、微信等平台,构建优势互补的廉政教育宣传网络,及时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形势政策法规教育。

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开展经常性的党内谈心谈话,真正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十三)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法规,配齐配强机关纪检力量,加大基层党组织纪检干部培训,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追究不履行或履职尽责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五、驰而不息改进作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
(十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

坚持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查找贯彻党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履职尽责、联系服务基层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突出问题,实施“靶向治疗”。

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严肃查处“四风”变异问题,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推动化风成俗、形成习惯。

(十五)坚持厉行勤俭节约。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决策部署,节约有限财力支持“三保”、三大攻坚战等重点需求,带头严控行政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在执行财经纪律方面树好标杆。

(十六)加强作风效能建设。

加强作风效能和政风行风建设,严格落实作风效能暂行办法,坚持抓好日常明察暗访,强化效能问责,将作风建设纳入目标考核,构建长效机制。

坚持工作会商、行风巡查、财政帮联、重点企业走访等制度,主动参加“满意科长群众评”、“行风热线”、职能履行和行业行风评议等活动,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深入开展集中调研,着力解决管理服务中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六、坚持忠诚干净担当,从严从实加强班子建设
(十七)全力支持派驻纪监组工作。

主动接受派驻纪监组监督,支持派驻纪监组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约谈函询、执纪审查、调查处置等工作。

建立定期沟通机制, 加强工作衔接,及时请示报告,主动接受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十八)紧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

抓住领导干部和“一把手”这个关键,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一级带一级,层层开展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以上率下,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强化家风建设,作廉洁从政表率。

(十九)加大干部培养锻炼力度。

落实市政府主要领导“争当干部队伍建设典范”要求,坚持正确选人用人,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风清气正的
选人用人之风。

落实职级并行制度,拓展干部发展空间,巩固交流轮岗制度,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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