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代用茶》编制说明

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代用茶》编制说明
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代用茶》编制说明

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代用茶》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一、立项背景及任务来源

(一)立项背景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贵州市场上代用茶产品琳琅满目,但至今尚无该类产品的国家标准,贵州省内企业生产销售基本都自行制定企业标准。在日常检测工作中,经常发现该些标准项目和要求参差不齐,建立与市场发展相适应的代用茶产品标准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经调研和统计,目前贵州省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代用茶企业有50余家,产品品种覆盖了叶类、花类、根茎类和混合类等,本次制定《代用茶》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使贵州省境内的生产企业能得到资源共享,有利于为企业创造更高的利润空间。

制定代用茶产品的贵州省地方标准,不但可以规范我省的代用茶产品加工技术,更重要的是提升我省食品生产的技术水平,指导企业生产,稳步提高产品质量,消除食品质量安全隐患,从而增强我代用茶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为管理部门有效监管提供技术依据,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为了规范引导和促进代用茶生产的健康发展,2013年11月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向贵州省卫生厅提出制定《代用茶》地方标准的申请。

(二)任务来源

《贵州省卫生厅关于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的通知》(黔卫函〔2014〕26号)。

二、标准编制过程

本标准的编制工作从 2014年3月份开始,由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

验院(国家酒类及饮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牵头,贵阳高新英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贵阳山里妹食品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在拟订标准编制工作进度后,收集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调取了以往全省160多个代用茶样品的检测数据,并采集了贵阳高新英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苦荞香茶,贵阳山里妹食品有限公司的野生苦丁、苗家凉茶及市场采购了大麦茶、薄荷叶、甘草、荞麦茶、野生苦丁茶、菊花、茉莉花、荷叶、刺梨果茶、山楂果茶、柠檬果茶等共14个样品进行检测,数据汇总见附件1、附件2。经过大量数据整理、对比分析,课题组对起草文本反复进行讨论和修改,于2014年6月起草完成了《代用茶》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

三、标准制定原则和主要技术内容确定的依据

(一) 标准制定原则

1、标准的格式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而制定。

2、标准中的项目根据《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和国家有关要求,参照现有其他省份地方标准,结合历史检测数据并充分考虑该类产品的食品安全特征而制定。

(二)确定制标主要技术内容的依据

本标准制定的主要依据为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2763-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DB11/505-2007代用茶卫生要求(北京市)、DBJ440100/T36-2009代用茶卫生要求(广州市)、NY/T2140-2012绿色食品

代用茶(农业部)、DBS45/006-2013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代用茶和调味茶(广西)、DBS61/0003-2013代用茶安全要求(陕西省)等及《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的有关规定,并根据产品配方及工艺特性和实测结果而确定。

四、主要技术指标的说明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代用茶的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可食用植物的叶、花、果(种子)、根、茎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煮)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代用茶产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单一原料的枸杞代用茶。

2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代用茶:指选用可食用植物的叶、花、果(种子)、根、茎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煮)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

3 分类

代用茶分为叶类、花类、果(种子)类、根茎类和混合类。

叶类主要有苦丁茶、薄荷茶、桑叶茶等;花类主要有菊花、金银花等;果(种子)类主要有柠檬茶、荞麦、大麦等;根茎类主要有甘草、姜等;混合类为上述品种按一定比例拼配加工而成的产品。

4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包括:原料要求、感官要求、理化卫生指标、微生物限量、食品添加剂、其他要求、净含量、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8项内容。

本标准感官要求是综合了代用茶产品特点,从产品外观、香气和滋味、

杂质方面作了规定。理化指标、微生物限量是结合产品特点,主要引用了《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的要求、参考现有的农业部绿色食品代用茶和现有各省代用茶地方标准及国家相关规定,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本标准经起草小组经多次讨论,查阅大量资料,完成了现在的征求意见稿,确保标准的最新有效性。针对本标准的关键技术要点作出如下说明:(1)各项目标准值制定说明见表1。

(2)其它

本标准对定量包装产品净含量作了相应规定,防止企业产品包装计量短缺的情况发生。非定量(以称重计量方式)的预包装产品不作要求。在标签标志上,本标准规定了预包装产品标签内容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标注营养标签时内容应符合GB28050的规定。虽然在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中规定每日食用量≤10g的产品豁免强制标示营养标签,但由于代用茶产品中有些类型如“果实类”营养较丰富,有些企业自愿在包装上标注营养标签,故作了此规定。标准还明确了包装、运输和贮存应注意的事项和要求,防止代用茶在包装、贮存、运输等环节中变质或存在污染等情况的发生,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本标准所涉及的卫生等重要项目均与现行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要求相一致。

《代用茶起草小组》

2014年7月

DB31 2015-2013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指南

DB 上海市地方标准 DB31/2015—2013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指导原则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指导原则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也适用于餐饮服务单位总部对其门店的食品安全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未注释的术语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食药监食[2011]395号)中的用语含义相同。 3.1易腐食品 在常温下容易腐败变质,需要控制温度和时间以防止细菌生长、繁殖、产毒的食品。 3.2餐用具 餐具、饮具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用具、容器。 4总体管理要求 4.1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应以控制食品安全危害、确保所供应食品的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事故为宗旨。 4.2餐饮服务单位应将确保食品安全作为本单位的重要政策,并向全体食品从业人员表明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本单位食品安全制度的重要性。 4.3餐饮服务单位应确定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目标。食品安全目标: ——应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 ——应经过适宜性、可行性的评估; ——应经过与本单位各部门的沟通; ——是否达到应可进行评估。 4.4餐饮服务单位应使全体食品从业人员积极参与确定管理目标和制定管理措施,并在工作中实行自我控制、自我管理,保证食品安全目标的实现。 4.5餐饮服务单位应确保管理中可获得各种有助于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资源。 5管理职责

贵州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贵州米豆腐编制说明

《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贵州米豆腐》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一、立项背景及任务来源 (一)立项背景 食品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贵州米豆腐是我省具有地方特色的食品,深受消费者青睐,目前省内大多数是以小作坊模式进行生产制作,至今尚无该类产品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也鲜见有生产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因此在日常监管和抽样检验工作中涉及米豆腐此类食品时常常没有标准可依,制约了米豆腐的生产经营发展,为了保证这一类地方特色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亟需建立与市场发展相适应的贵州米豆腐产品地方标准。 为完善贵州地方特色食品米豆腐的生产要求,经省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批准立项而开展《贵州米豆腐》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该项地方标准的制定,不但可以规范我省的贵州米豆腐产品加工技术,提升技术水平,增强我贵州米豆腐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更重要的是为日常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依据,指导企业生产,稳步提高产品质量,消除食品质量安全隐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二)任务来源 根据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同意《贵州苕粉》等25项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的通知(黔卫计办函〔2015〕94号)要求,经贵州省分析测试研究院牵头成立贵州米豆腐地方标准编制小组开展标准编制工作。 二、标准编制过程

本标准由贵州省分析测试研究院牵头,由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铜仁市碧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组成标准编制小组。 标准编制工作组成员:许锡娟、罗艳、安莎、李雪、孙海达、申鹰、李雨鑫、汪国龙、付志会、黄坤宁、谭波、周红、黄烈斌。 本标准的编制历时两年。 2015年6月~8月编制小组首先制定了编制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人员分工,确定标准的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及主要技术内容等,并对标准起草的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 2015年8月~12月编制小组前往贵阳、铜仁等地的米豆腐生产作坊及流通经营市场等进行摸底调查。 2016年1月~12月编制小组查询大量相关文献资料及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对比分析实际样品检测数据,结合米豆腐生产消费实际情况,初步制定了《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贵州米豆腐》(讨论稿)。 2017年1月~7月,编制组召开专题会广泛征求了同行和专家的意见,对本标准的不完全确定、不完善的内容进行了充分讨论、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文本及编制说明。 2017年8月提交征求意见稿文本及编制说明。 三、标准制定原则和主要技术内容确定的依据 (一) 标准制定原则 1、标准格式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2、标准中涉及的重要指标均根据谷类制品及大米制品相关的《其他粮食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执行现行有效的强制性标准要求,同时参照现行地方标准《DB52/T 449-2013 贵州米粉(米皮)》,结合实际样品检测数据并充分考虑米豆腐该类产品的食品安全特征而制定。

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2014-2015学年食品安全管理措施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之一,食品质量优劣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食品安全问题便成了人们极为关注的问题之一。食品污染事件及群体食物中毒事件的不断发生,引起了我国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一、造成食中毒的主要原因 (一)、细菌性食物中毒 人们摄入含有细菌或细菌毒素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食物被细菌污染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禽畜在宰杀前就是病禽、病畜; 2、刀具、砧板及用具不洁,生熟交叉感染; 3、卫生状况差,蚊蝇滋生; 4、食品从业人员带菌污染食物; 5、食品腐败变质; 6、食品没烧熟; 7、食品保存不当。 (二)、真菌毒素中毒 真菌在谷物或其他食品中生长繁殖产生有毒的代谢产物,人和动物食入这种毒性物质发生的中毒,称为真菌性食物中

毒。中毒发生主要通过被真菌污染的食品,用一般的烹调方法加热处理不能破坏食品中的真菌毒素。真菌生长繁殖及产生毒素需要一定的温度和湿度因此中毒往往有比较明显的季节性和地区性。 (三)、动物性食物中毒 食入动物性中毒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即为动物性食物中毒。动物性中毒食品主要有两种:①将天然含有有毒成分的动物或动物的某一部分当做食品,误食引起中毒反应;②在一定条件下产生了大量的有毒成分的可食的动物性食品,如食用鲐鱼等也可引起中毒。近年,我国发生的动物性食物中毒主要是河豚鱼中毒,其次是鱼胆中毒。 (四)、植物性食物中毒 主要有3种。①将天然含有有毒成分的植物或其加工制品当作食品,如桐油、大麻油等引起的食物中毒;②在食品的加工过程中,将未能破坏或除去有毒成分的植物当作食品食用,如木薯、苦杏仁等;③在一定条件下,不当食用大量有毒成分的植物性食品,食用鲜黄花菜、发芽马铃薯、未腌制好的咸菜或未烧熟的扁豆等造成中毒。一般因误食有毒植物或有毒的植物种子,或烹调加工方法不当,没有把植物中的有毒物质去掉而引起。最常见的植物性食物中毒为四季豆中毒、毒蘑菇中毒、木薯中毒;可引起死亡的有毒蘑菇、马铃薯、曼陀罗、银杏、苦杏仁、桐油等。植物性中毒多数没有特效疗法,对一

贵州省食品安全管理员专业知识测试 含答案

市(区县) 姓名 单位 ………密……….…………封…………………线…………………内……..………………不……………………. 准…………………答…. …………题… 贵州省食品安全管理员专业知识测试 含答案 注意事项: 1、考试时间:90分钟,本卷满分为10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单位等信息。 3、本卷共三大题型分别为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请在指定位置作答。 一、单选题(本大题共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1、在哪些情况下可使用食品添加剂:( )。 A 、保持或提高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B 、作为某些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必要配料或成分; C 、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改进其感官特性; D 、便于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或者贮藏。 E 、以上都是 2、食品经营者销售的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以下关于标签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标签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 B.标签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C.标签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 D.标签应该突出表明功效 3、食品( )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A.企业 B.生产者 C.生产经营者 D.从业者 4、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下列哪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签字)的购物凭证:( )。 A 、证照齐全 B 、方便临近 C 、有卫生许可证 D 、有营业执照 5、新修订《食品安全法》规定,( )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A.食品生产企业 B.特殊食品的生产企业 C.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D.食品生产经营者 6、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规定,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并索取( )。 A 、每笔购物清单 B 、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C 、消毒合格凭证 D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行政处罚由( )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A.违法行为人所在地 B.违法行为发生地 C.违法后果发生地 D.受侵害人所在地 8、在无适当保存条件下,存放时间超过( )小时的熟食品,需再次利用的应经充分加热。 A.1 B.2 C.3 D.4 9、《餐饮服务许可证》受理和审批的许可机关由( )规定。 A.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B.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 C.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D.以上都不是 10、( )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A.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 B.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 C.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 D.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科学数据 11、大多数细菌都能在( )范围内快速生长繁殖,因此这个温区被称为“危险温度带”。 A 、0℃~15℃ B 、10℃~60℃ C 、-15℃~0℃ D 、60℃~100℃ 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 )部门制定、公布。 A.国务院质检部门 B.农业部 C.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 D.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食品安全管理法题库

单选 1-5:BABBA 6-10:BCBBC11-15:BACDB 16-20:CACD A 21-25:DADDC26-30:CBBAA 多选 1—5:DA ABCD ABCBCD ABCD 6-10:ABCD BCDACD BCD ABD 11—15:ABCD ABC ABD ABCDABCD 16-20:BCD BCDABD ABCABC 21-25:ABCDABC ABCDABCABCD 25-30:ABCD ABD ACD ABDABC 判断 1-5:对对错对对6—10:对对错错对11-15:错错错对错16—20:对对错对:对21-25:对对对对错26—30:错错错错错 31—35:对对错对对36-40:对对错错错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关于食品安全得表述,下列选项正确得就是( )。() A、经过高温灭菌过程,食品中不含有任何致病微生物 B、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得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C、原料天然,食品中不含有任何人工合成物质 D、虽然过了保质期,但外观、口感正常 2、食品安全标准就是()执行得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她得食品强制性标准。() A、强制 B、可以 C、不强制 D、推荐

3、《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餐饮服务就是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与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得服务活动。( ) A、直接入口食品 B、食品与消费场所及设施 C、熟食或饮食 D、就餐 4、《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提到,到“十二五”末,食品生产经营者安全信用档案全面建立,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所有食品经营者与()餐馆、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信用档案实现()。( ) A、小型以上,透明化 B、中型以上,电子化 C、大型以上,透明化 D、大型以上,电子化 5、餐饮服务单位安排患有消化道传染病与有碍于食品安全得疾病得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拒不改正得,给予( )罚款。( ) A、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 B、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C、2000元以下 D、吊销许可证 6、餐饮服务单位应当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得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与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7、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不少于()小时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 A 、20 B、30 C、40 D、50 8、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成绩合格得,由考核部门发给培训合格证明.培训合格证明有效期()年。() A、2 B、3 C、5 D、10 9、放置在食用冰中保存得生食海鲜,加工后至食用得间隔时间不得超过()。( )

贵州省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山西省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酿酒葡萄种植标准》 一、任务来源、标准制订的目的和意义 目前,我国葡萄酒产业发展迅速,国民对葡萄酒的消费量日益增加,葡萄酒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入世后对葡萄酒品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截止目前为止,本省还没有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来指导酿酒葡萄的种植生产,为了规范山西产区酿酒葡萄生产,推进酿酒葡萄栽培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栽培,生产出优质的葡萄原料,特制订本标准,以指导本省酿酒葡萄生产。 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其他省外标准的制定发布情况 在酿酒葡萄方面的国家标准分别有三个方面的标准:理化检验有2003年修订发布的GB/T 8302~8314等13项单项检验方法标准(其中1项标准已有2008年修订版)、感官审评有GB/T 14487-2008《茶叶感官审评术语》和GB/T 23776-2009《茶叶感官审评方法》2项标准、检验条件有GB/T 18797-2002《茶叶感官审评室基本条件》标准。行业标准只有感官审评方面2项标准:NY/T 787-2004《茶叶感官审评通用方法》和SB/T 10157-1992《茶叶感官审评方法》。关于规范企业检验活动的独立的地方标准未见发布,只是在浙江省的DB33/T 627-2007 《茶叶生产企业场所与设备条件》标准中提出了检验设备(施)要求,而未对检验人员和检验管理进行规定。另外,国家“食

品生产许可”制度对茶叶检验提出了原则性要求。 总体上看,目前国内还未制定关于综合规范企业检验活动的标准。本标准旨在对茶叶企业检验的设施条件、人员要求和检验管理等方面提出系统的基本要求,以全面提高企业质量安全控制水平。三、主要工作过程、主要成员、参加成员 (一)主要工作过程 2011年05月30日,山西省戎子酒庄有限公司召开《山西省酿酒葡萄种植标准》编制方案论证会,确定编制原则、编制框架、内容和拟制定、修订的标准,并进行分工,确定戎子酒庄生产技术部牵头组织《山西省酿酒葡萄种植标准》编制工作,技术中心负责具体编制工作。 (二)标准编制主要成员 四、标准主要内容的确定依据及内容的说明 (一)、标准的结构 本标准共分为8章: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贵州省食用冰加工卫生规范编制说明

贵州省食用冰加工卫生规范编制说明 一、贵州省食用冰加工卫生规范制定的意义: 食用冰是炎炎夏日的最佳“搭配品”,加入各种饮品、制作成冰沙、生食保鲜等,受到大多数餐饮企业和消费者的喜爱,需求量更是日益增多。随着央视曝光“冰块脏过马桶水”报道,很多地方陆续爆出食用冰卫生安全隐患[1]、[2]、[3]。从我省2014年抽检情况看,食用冰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属于高风险食品。 随着餐饮监管的加强,国家对高风险食品的监管也进一步加强,但是目前对于餐饮企业使用的大量自制食用冰的监管依然存在很多问题,由于缺乏餐饮业食用冰的相关标准(虽然目前有《GB2759.1-2003冷冻饮品卫生标准》,里面有食用冰的相关规定,但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食标秘发(2013)180号文“关于商请明确《冷冻饮品卫生标准》适用范围的复函”中说明此标准不适用于餐饮业制作的冷冻产品),导致检验机构无法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和仲裁检验,政府不能进行有效的监管处罚。而对餐饮企业,由于缺乏相应的卫生标准,不利于进行食品安全生产的指导,不利于解决或控制食用冰的食品安全问题。 在没有适合餐饮业食用冰相关卫生标准的情况下,为加强贵州省内餐饮服务食用冰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餐饮服务食用冰加工行为,对餐饮服务单位实施有效监管,提高餐饮服务提供者抵御食用冰安全风险的能力,保障消费者餐桌饮食安全,特制订本规范。 二、贵州省食用冰加工卫生规范编写的原则

规程的编写原则是注重完整性、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促进加工和消费,保护消费者利益。规程注意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标准相协调。 三、贵州省食用冰加工卫生规范主要内容提出的依据 1、定义 通过2010年至2014年承担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企业食用冰的抽检工作经验,参照《SB-T10017-2008冷冻饮品食用冰》,确定了食用冰的概念。 2、适用范围 根据贵州省餐饮企业食用冰的制作与销售情况确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3、环境设施 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食药监食[2011]395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必须具备的相关硬件设施要求。 5、人员要求 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食药监食[2011]395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制定了人员要求之规定。 6、操作规范 编制操作规范的内容是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食药监食[2011]39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最新修订版)

一法一条例自查报告doc

一法一条例自查报告 篇一:县工商局一法一条例工作情况汇报1 把食品安全工作当做天字号工程来抓 ——县工商局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工作情况汇报 XX年5月24日 各位代表: 《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先后于XX 年出台执行,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我局就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学习情况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颁布施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我局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要意义,准确理解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做到全面掌握、综合运用、依法行政。通过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强化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管和防控能力,实现在思想认识、工作理念、工作措施、工作作风和工作机制等方面的新转变,切实履行起食品安全监管法定职责,承担起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确保食品安全监管不缺位、不越位。我局通过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集

中开展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尤其是抓好县局机关分管食品流通监管机构人员、基层工商所一线执法骨干的培训,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执 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运行情况 XX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当做天字号工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坚决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监管,履职尽责。 (一)多措并举,尽职尽责,日常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 1、依照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多措并举,创新监管机制,探索监管模式。XX年,经过县工商局与全县56家食品批发商多次酝酿,并积极与县里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成立了**县副食百货行业协会。(当时聘请马哲宇副县长为名誉会长。成立之日,县四大家领导、县纪委、检察院相关领导到会举行了授牌仪式,马县长做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工商局以食品行业协会为依托,实施食品流通领域可溯源监管机制:各食品批发商把自己所经营的食品,按照不同类别凭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批次质量检测报告到协会备案,经协会和工商局工作人员共同把关合格后,发给登记有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经济水平的提供啊,人们对食品安全也越来越重视。下面是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欢迎参阅。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1 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商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索证档案,不从无合格经营资质的供货者处进货,不接受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经销三无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保证所售食品质量安全。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向供货者索取一票通进货凭证。从事食品批发业务时,应当向购货者提供一票通销货凭证。要按工商部门要求,收集规范一票通凭证作为食品进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妥善保管书式台帐档案,条件允许情况下,建立电子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从业人员患上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立即离开原岗位。病愈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银首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3、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须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4、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三、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1、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3、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浙江食品流通许可实施细则》等,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4、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 四、不合格食品下柜销毁制度。本单位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者和通知情况,并向工商部门报告。对过期、变质的食品和国家监管部门通报要求下柜停售的食品,要主动及时下柜,采取无害化处理、就地销毁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货者,不改头换面重新上

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2018)

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义务,严把食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重点检查是否患有精神病、 传染病、皮肤病等国家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3、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得在食品经营场所或贮存场所内从事可能污染食品 的行为。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 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从业人员应当熟悉与岗位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掌握必备的岗位卫生操作技 能,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3、企业应制定质量教育、培训计划并开展培训和考核,使相关人员能正确理解并履行职 责。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配备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员应组织从 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识培训; 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检查食品经营过程的安全状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3、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制订、 实施食品安全培训、考核计划;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4、配合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保 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四、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保证 食品安全的自律管理制度制定、实施自查计划,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2、食品安全自查由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员组织实施,并负责不合格项的整改工作。 3、食品安全自查一般分为定期自查和专项自查,定期自查应当根据所经营的食品风险等 级确定频次,专项自查应当根据监管部门发出对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立即实施。并建立自查档案,档案资料保存不得少于3年。 4、食品安全自查不合格项应当查清原因、立即整改。有证据表明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食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辣椒干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辣椒干》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一、标准背景及任务来源 (一)标准背景 为进一步发挥标准体系在贵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围绕省委省政府主基调、主战略、同步小康等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省质监局决定在特色优势产业、民生保障、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建设十大标准体系,2014年10月省政府批文(黔府函[2014]20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十大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批复”,《贵州辣椒技术标准体系》就是十大标准体系其中之一。2015年5月省卫计委同意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黔卫计办函[2015]94号),立项标准名称:贵州辣椒产品加工技术规程及辣椒制品系列标准。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辣椒干》,是立项计划完成的7个辣椒制品系列标准的其中之一。 辣椒干为贵州具有特色的辣椒制品,深受消费者青睐,具有一定的市场前景。目前有一个国标GB 10465-1989《辣椒干》、一个行标NY 5229-2004《无公害食品辣椒干》、三个地标:湖南省地方标准DB43/T 267-2005《干辣椒》、重庆市地方标准DBS 50 008-2012《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干辣椒》、贵州省地方标准DB52/T 978-2014《贵州辣椒干》。 国标GB 10465是1989年发布的,至今已有27年,该标准设置的不挥发乙醚提取物、粗纤维、辣椒素等检测指标要求,已不适应辣椒种植品种的发展变化,并且这些指标并非食品安全指标,完全没有必要限制贵州辣椒干品种百花齐放、多元化的发展。而我省2014年

发布的推荐性地方标准DB52/T 978,也有这些指标限制,日常检测中,企业送检的干辣椒水分、不挥发乙醚提取物、粗纤维、辣椒素经常发现不合格,给辣椒制品生产企业的原料把关造成很大困惑。因此迫切需要制定新的贵州“辣椒干”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二)任务来源 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贵州苕粉》等25项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的通知(黔卫计函〔2015〕94号)。 二、标准编制过程 本标准的编制工作从2015年6月份开始,由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国家酒类及饮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牵头,贵州省果树蔬菜工作站、贵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共同承担,在原DB52/T 978-2014基础上进行了修改,更加简化、适用,标准的操作性更强,并且确保满足食品安全的要求和相关规定。 在标准编制工作中,收集了国内外相关标准,本次共收集19个批次的干辣椒数据,检测数据汇总见附件。经过数据整理、对比分析,起草小组对起草文本反复进行讨论和修改,于2016年3月完成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干辣椒》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 三、标准制定原则和主要技术内容确定的依据 (一) 标准制定原则 1、制定标准的格式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2、标准中所涉及的卫生等重要指标均执行现行有效的强制性标准要求。

食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

食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 食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点 2017年食品流通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全省和全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食品经营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导向和改革创新为主线,以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落实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为重点,以制度落地、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社会共治为抓手的“1234”工作思路,撸起袖子加油干,扑下身子抓落实,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保障全州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一、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模式 1.继续完善指导、监督和激励机制,指导基层实施食品流通监管,着力推进工作创新,提高监管效能。 2.继续完善食品流通考核评价机制,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市监局)要强办案,一定要把执法办案做为当前工作的第一要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省局食品流通监管考核评价,查办案件是第一项指标,所占分值为20分,直接关系到整体工作质效)。进一步推动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工作。 3.结合省局即将出台食品安全示范店管理办法,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市场创建,规范食品经营示范店创建工作。9个县市区要各自创建景区景点食品安全示范店、食品放心超市、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安全规范化市场各3个。 4.积极创造条件,构建全州食用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掌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防范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二、加大监管力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5.指导各地严格市场准入,强化市场主体准入管理,加强对经营条件的许可审核,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档案。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法定期限开展许可。按照《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贵州省销售类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等,实施销售类食品小摊贩的监管。要建立完善食品经营者许可档案,并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提供社会公众查询,省州局将适时组织食品销售许可案卷评查。 6.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第三方平台备案工作,指导各地落实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备案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网络食品安全第三方平台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范网络食品经营。 7.加强食品经营日常监管。指导各地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和食品经营者持续符合许可条件,特别是对食品经营条件、卫生状况等情况的检查,严格落实监管检查责任,提高日常监管水平。 8.指导各地督促食品经营者(市场开办者)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情况监督检查,实行通报制度。 9.认真按时完成国家和省级监督抽检,指导基层开展抽样检验工作。加大食用农产品的抽检量,切实发挥监督抽检在食品监管中的作用。 三、坚持重典治乱,打击食品违法行为 10.加强重点品种、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的食品监管。以白酒、食用油、肉

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通用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通用版)

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校区内从事食品生产或经营的单位和个人都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经批准的校内各服务场所为师生提供的一切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以及食品的生产和经营场所、设施和相关环境。 第四条学校鼓励、保护师生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任何人均有权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实名举报。对被举报的违规行为,学校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将调查和处理结果反馈举报人,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二章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及职责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贵州辣椒面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贵州辣椒面》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一、标准背景及任务来源 (一)标准背景 为进一步发挥标准体系在贵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围绕省委省政府主基调、主战略、同步小康等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省质监局决定在特色优势产业、民生保障、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建设十大标准体系,2014年10月省政府批文(黔府函[2014]20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十大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批复”,《贵州辣椒技术标准体系》就是十大标准体系其中之一。2015年5月省卫计委同意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黔卫计办函[2015]94号),立项标准名称:贵州辣椒产品加工技术规程及辣椒制品系列标准。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贵州辣椒面》,是立项计划完成的7个辣椒制品系列标准的其中之一。 辣椒面作为贵州具有特色的熟制辣椒制品,深受消费者青睐,具有一定的市场前景。目前有一个国标GB/T23183-2009《辣椒粉》,但标准中的辣椒粉是指非即食性粉末,不适用于贵州特色即食性辣椒面、煳辣椒面和风味辣椒面。而现行有效的贵州地方标准DB52/458-2004《辣椒粉质量安全标准》,由于制定时间至今有12年

了,已不能适应现行相关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要求等),该标准具体存在问题如下: (1)没有涵盖贵州煳辣椒面这类产品; (2)水分限定偏低; (3)菌落总数限制过严; (4)大肠菌群、致病菌指标的设置不符合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5)该标准缺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限量指标。 以上问题的存在,制约了地方标准使用及辣椒面生产企业的生产发展,因此迫切需要制定新的“贵州辣椒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二)任务来源 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贵州苕粉》等25项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的通知(黔卫计函〔2015〕94号)。 二、标准编制过程 本标准的编制工作从2015年6月份开始,由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国家酒类及饮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牵头、贵州省食品工业协会、贵州乡下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老干爹食品有限公司、贵州省大方县琼芳食品开发有限公司、贵州省毕节绿色畜牧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承担。

浅谈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浅谈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食品质量安全关乎百姓生活,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既是政府的责任,也是企业的责任。质监部门作为承担全州食品质量安全生产加工环节生产许可和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单位责任重大。在贵州省委开展“十破十立”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中,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履职尽责,运用行政的、法律的、技术的手段,保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是我们一直思考、重视的问题。现就我州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谈谈自己的看法。 我州现有各类食品生产单位共计648家,其中获证企业117家,小作坊531家。近年来,我州各级质监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及上级质监部门的领导下,不断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力度。严格实施食品生产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震撼各种违法行为;加大食品监督抽查频次;加大人员培训力度,提升执法人员水平。目前我州食品安全形势总体趋于平稳,没有发生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的食品安全事故。 虽然国家对食品安全高度重视并严格监管,食品安全状况不断好转,总体上企业对食品安全的认识也有所提高,但是部分企业特别是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意识仍然不高,食品安全风险依然

存在,为我们质监的监管工作带了挑战。如何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水平,我认为应从以下几点开展工作。 一、运用食品动态监管网,提高监管工作的科学性 为实现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基本信息的电子化管理和网络模式下的动态监管,贵州省质监局建立了食品动态监管网。食品动态监管网的运行,一方面促进了各级质监部门监管工作的规范,提高了监管效能,系统的推广运用也为贵州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等提供了良好的工作平台;另一方面,系统对监管企业基础信息、检验信息和生产信息的填报提出了要求,特别是在企业原材料采购、添加剂使用管理、产品出厂检验和销售产品流向等关键控制点上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要求,极大地促进了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我州各县市质监局要认识到监管工作信息化的重要性,保证企业信息录入的准确性、完整性。通过动态监管网的企业分级和巡查频次管理,开展现场巡查,提高监管科学性、有效性。 二、创新监管模式,提倡网格化监管 《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明确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应当协助质量监督等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基础档案;在食品生产加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就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三、销售管理制度

贵州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茶叶中多种农药残留测定气相/液相法》 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一、工作简况 1.1目的意义 近年来,我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突出抓好茶叶等优势特色产业。2013年全省茶叶种植面积611万亩,其中绿茶种植面积已居于全国第一位,综合产值达86亿元。近期,省委、省政府为加快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的战略部署,着力推进我省茶产业的转型升级,提升品牌竞争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又制定了《贵州省茶产业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计划到2016年,全省建成茶园面积700万亩以上,其中投产茶园500万亩,形成加工企业3000家以上,茶叶年产量27万吨,茶产业综合产值超过500亿元。茶叶质量安全是保障我省茶叶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贵州省茶产业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中的重点保障项目及工作内容。为了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近年来国家加大力度投入质检体系的建设分别建立了省、地、县的三级检测体系。这些检测机构今后将面临大量的监督、检验、检测工作。采用合理、合法、高效的检测方法将是检测机构提高检测技术,高效完成工作任务的基本需求。 而在茶叶农药残留检测技术方面,我国现行的标准主要有:《茶叶中农药多残留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GB/T 23376-2009、《茶叶中448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T 23205-2008、《茶叶中519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GB/T 23204-2008等方法。但是上述方法要求配置的气相色谱-质谱仪、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等大型仪器设配,仪器设配价格昂贵、对操作人员技术要求高,没有适用于液相、气相等普及性较高的设备的检测方法。目前我省各县级农产品质检站仅配备气相色谱、液相色谱等常规检测仪器,无法使用上述国标中规定的检测方法。而GB 5009系列的方法又仅仅适用于单农残的检测无法满足现阶段多残留快速检测的检测工作需要,使我省各县级农产品质检站在选择检测方法时出现了“高不成低不就”的尴尬局面。 为了满足我省各县级农产品质检站检测需求,急需一种符合我省实际检测能力的检测方法。在此背景下由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主持,贵州大学精细化工研究开发中心参与制定《茶叶中多种农药残留测定气相/液相法》地方标准。 通过研究制定《茶叶中多种农药残留测定气相/液相法》地方标准,提高全省茶叶质量安全的监测能力。同时也为我省各县级农产品质检站选用合理、合法、高效的检测方法,提升检测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及仪器设备的使用率,提供了一个科学、合理的选择。通过本标准制定将逐步改善我省在茶叶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储备不足、标准零散落后和与国际标准不接轨的问题,全面提升我省茶叶质量安全方面的技术水平。具体体现为保护消费者健康和权益、促进优势特色农产品的进出口贸易、提高我省茶叶的市场竞争力。 1.2任务来源 承担单位: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协同机构:贵州大学精细化工研究开发中心 1.3主要工作过程 项目主持单位组织专家成立了标准编制工作组,并负责编制起草工作,确定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编制组成立后,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和研究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贵州省地方标准

DB 贵州省地方标准 DBJ52-xx-2009 喀斯特(KST)地区灌木护坡施工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Construction of Karst area slope with shrubs 2009-xx-xx发布 2009-xx-xx实施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前言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保护和改善我省卡斯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运用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积极推广边坡绿化新技术,推进卡斯特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根据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黔建科标通[2009]386号《关于下达<喀斯特(KST)地区灌木护坡施工技术规范>编制任务的通知》文件要求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共5章,主要内容包括灌木护坡材料、施工与养护、验收与维护等。 各单位应结合工程实践,加强经验总结和资料积累,以便今后为规范的修订提供依据。对本规范的意见或建议请寄交贵阳市遵义路48号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技术处(邮编:550002,Email:zqch@https://www.360docs.net/doc/543049885.html,)。 本规范由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归口管理,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技术内容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协编单位:贵州科农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边坡生态防护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陈宗强周宏文高国富王勇漆贵荣田勇晁建强陈人福

目次 1 总则 ...................................................................... 2 术语 ...................................................................... 3 材料 ...................................................................... 3.1 一般规定 ............................................................. 3.2 护坡构件 ............................................................. 3.3 人工土壤 ............................................................. 3.4 育苗基质 ............................................................. 4 施工与养护 ................................................................ 4.1 一般规定 .............................................................. 4.2 坡面处理 ............................................................. 4.3 护坡构件布置 ......................................................... 4.4 人工土壤与育苗基质喷植 ............................................... 4.5 养护 ................................................................. 5 验收与维护 ................................................................ 5.1 一般规定 ............................................................. 5.2 验收 ................................................................. 5.3 维护 ................................................................. 附录A ..................................................................... 条文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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