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山西省人民医院特需病房床位费等收费标准及有关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山西省定价目录》的通知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山西省定价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02.11.12•【字号】晋价综字[2002]290号•【施行日期】2002.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山西省定价目录》的通知(晋价综字[2002]290号2002年11月12日)各市(地)、县人民政府,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市(地)、县物价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山西省定价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经省人民政府审核,已报经国家计委审定。
现经省人民政府授权同意,予以公布,请各级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修订后的《目录》共保留商品和服务价格22种(类)。
其中,部分重要药品、医疗服务、重要专业服务、游览参观点、国家机关收费等大类项目,按已颁布或即将制定、颁布的定价细目执行。
二、《目录》依据《价格法》关于以国家和省级定价为主的原则精神修订。
《目录》授权给市、县人民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由同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承担具体管理工作。
三、原油、成品油和城市基准地价公布价格仍按现行有关规定管理。
四、本《日录》颁布后,1992年颁布的相关日录同时废止。
现行行政法规、规章,凡涉及的价格管理项目、管理权限与《目录》相抵触的,一律以《目录》为准。
五、本省行政区域内,如存在买方或卖方垄断的商品和服务,在发生价格矛盾时,由省物价局进行协调和必要管理。
省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安全、环保等特殊原因,强制在全省范围内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由省物价局进行必要管理。
六、根据市场情况变化,今后如有需纳入政府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按法定程序审批后列入《目录》管理。
七、本《目录》由山西省物价局负责解释。
从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附:省定价目录(略)。
山西省物价局、卫生厅关于核定山医大一院等医院特需病房相关医疗服务价格及有关问题的批复

山西省物价局、卫生厅关于核定山医大一院等医院特需病房相关医疗服务价格及有关问题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卫生厅,山西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02.11.12•【字号】晋价费字[2002]300号•【施行日期】2002.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山西省物价局、卫生厅关于核定山医大一院等医院特需病房相关医疗服务价格及有关问题的批复(晋价费字[2002]300号2002年11月12日)山医大一院、二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6号)和经省政府批准的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关于山西省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晋价费字[2000]345号)精神,经研究,同意山医大一院、二院开设特需病房并开展相关的医疗服务项目。
现将特需病房相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一、山医大一院、二院特需病房的设置及服务内容详见附件。
二、特需病房下列相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标准由省山医大一院、二院自行制定。
其它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按省定统一标准执行。
1.特需病房床位费:套间不超过200元/日;单人间不超过140元/床日;二人间不超过70元/床日;三人间不超过50元/床日。
2.护理费:50元/床日。
3.住院诊疗费:20元/床日。
三、特需病房应有明显的标志,并在服务场所明显位置公布其收费标准及服务内容,由患者自愿选择。
同时建立健全协议书手续(协议书一式二份,患者一份,随病历一份)。
四、特需病房及相关医疗服务必须执行“山西省医疗单位住院患者费用清单”制度。
五、特需病房及相关医疗服务应使用统一的收费票据,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六、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期间国家和省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附件:山医大一院、二院特需病房的设置及服务内容一、特需病房的设置:1、山医大一院:科研楼四、五层开设特需病房,特需病房分为三人间(3间,9张床位)、二人间(18间,36张床位)、套间(2间,2张床位),共设47张床位。
山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山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1.门诊服务:山西省门诊服务价格一般在50元至200元之间,视医
院及科室不同,需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2.住院费用:住院费用是根据具体疾病和医院等级而有所不同。
山西
省一般的三甲医院住院费用在400元至1500元/天之间。
3.手术费用:手术费用在山西省各医院也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小手
术的费用在1000元至5000元之间,大手术的费用可能会更高,一些高难
度手术费用可能会超过2万元。
4.化验检查:化验检查的价格也因项目不同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
常见的血常规、尿常规等检查项目费用在20元至100元之间,一些高级
项目如基因检测等可能会更贵。
5.影像检查:山西省常见的影像检查如X光、超声波等费用较低,一
般在50元至200元之间。
而核磁共振、CT等高级影像检查费用可能会在500元至2000元之间。
6.特殊治疗和手段:如放射治疗、介入治疗、透析等特殊治疗和手段
的价格较高,一般在500元至5000元不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价格均为参考价格,实际价格可能会因医院等级、地理位置、患者病情和医生水平等因素有所变动。
因此,在选择医院和项
目时,需要与医院沟通确认具体价格。
值得一提的是,政府和医保部门也会对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价格管理和
补贴。
患者可以通过医保报销和特殊疾病救助等方式减轻医疗费用的负担。
同时,一些医院也会根据患者的经济状况给予优惠或分期付款等服务。
床位费管理规定

床位费管理规定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湖北省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管理,规范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收费行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1170号)和省物价局、省卫生计生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经卫生主管部门审定,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求,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具备病房设施条件以及符合医疗服务质量规范的公立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病房床位包括普通病房床位、特需病房床位和其他床位。
普通病房床位是指医疗机构为保障大多数患者基本医疗需求设置的,具备基本医疗服务设施条件的病房(单人间、双人间、三人间、四人及以上间)床位。
特需病房床位是指医疗机构为满足少数患者特殊医疗需求设置的,在设施、面积、功能、环境及服务等方面明显优于普通病房的高档病房的床位。
其他床位包括层流洁净病房床位、重症监护病房床位、特殊防护病房床位、新生儿床位和门/急诊留观床位等。
第四条医疗机构除特需病房床位外的床位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医疗机构可根据自身实际确定具体执行价格,但不得突破价格、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指导价格,下浮不限。
特需病房床位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具体由医疗机构自行确定,报价格、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条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实行分级管理。
省物价局会同省卫生计生委管理省管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核定及备案事务。
市(州)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除省管外医疗机构的病房床位价格核定及备案事务。
第六条非特需病房床位价格制定应当坚持分类定价、等级有别、质价相符、体现公益的原则,以设施条件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投入成本、群众承受能力、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医疗市场供求状况等多方面因素。
陕西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陕西省人民医院特需病房床位价格的复函

陕西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陕西省人民医院特需病房床位价格的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陕西省卫生厅),陕西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05.07.20•【字号】陕价行函[2005]79号•【施行日期】2005.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陕西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陕西省人民医院特需病房床位价格的复函(陕价行函[2005]79号2005年7月20日)陕西省人民医院:你院《关于开设特需病房及收费标准的请示》(省医财字〔2005〕23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院在1025张总床位中开设特需病床205张,具体床位价格见附表。
特需病房的床位价格应向群众公示,由患者自愿选择,不得随意减少设施配置和降低服务标准。
上述床位价格为最高指导价,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向下浮动。
省物价局、卫生厅《关于陕西省人民医院特需病房床位价格的批复》(陕价费调发〔2002〕104号)及《关于陕西省人民医院增设特需病房床位价格的复函》(陕价费函〔2003〕49号)同时废止。
陕西省人民医院特需病房床位价格表┌────┬──────┬───────┬────────┬──────┬──────┐│等级│使用面积│基本设施│服务要求│床位价格│所在科室│││ (平方米)│││││├────┼──────┼───────┼────────┼──────┼──────┤│单│33│中央空调,29寸│为病人提供导医服│ 240元/房日│新门诊大楼11││人││彩电、电话、微│务,专人护理,检││、12、13层││间││波炉、冰箱、热│查、治疗有人陪同││││(5间)││水器、保险柜、│,床单、被套一天││││││衣柜、茶具柜、│一换,有专用营养││││││吸氧系统、负压│灶。
││││││吸引、传呼对讲│││││││系统、卫生间24│││││││小时供热水。
││││├────┼──────┼───────┼────────┼──────┤││双│28│2台21寸彩电、2│同上│ 120元/床日│││人││个保险柜、2台│││││间││开水器,其它设│││││(19间)││施同上。
医院住院床位费标准

医院住院床位费标准医院住院床位费是指患者在医院住院期间所需支付的床位费用。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各地医院对住院床位费标准有所不同,一般由医院根据当地的物价水平、医疗服务水平以及医院的经营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一般来说,医院住院床位费标准包括普通病房、单人间、特需病房等不同类型的床位费用。
普通病房的床位费用相对较低,适用于一般患者。
单人间和特需病房的床位费用较高,适用于需要更为私密、舒适环境的患者。
此外,一些医院还提供高级病房、豪华套间等高端床位,其床位费用更高。
在确定床位费标准时,医院通常会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1. 地区经济水平,不同地区的经济水平不同,医院床位费标准也会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经济发达地区的医院床位费标准相对较高,而欠发达地区的医院床位费标准相对较低。
2. 医院等级,不同等级的医院对应的医疗服务水平和硬件设施不同,床位费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例如,三甲医院的床位费标准一般会高于二甲医院。
3. 床位类型,普通病房、单人间、特需病房等不同类型的床位费用不同,一般来说,床位类型越高级,费用也越高。
4. 患者的医疗保险情况,一些地区实行医保定点医院制度,患者在定点医院住院的床位费用可以享受医保报销。
而未在定点医院住院的患者则需要自行承担床位费用。
在实际操作中,医院会根据上述因素综合考虑,制定相应的床位费标准,并在明显位置向患者公示。
患者在住院前,可以咨询医院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床位费用标准,以便做好经济准备。
需要注意的是,医院床位费标准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费用,患者在住院期间还需要支付药品费、检查费、治疗费等其他费用。
因此,在选择医院住院时,除了考虑床位费用外,还应该综合考虑医院的医疗水平、服务质量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医院进行治疗。
总的来说,医院住院床位费标准是由医院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综合确定的,患者在住院前应该了解医院的床位费用标准,做好经济准备。
同时,医院床位费用只是住院期间的一部分费用,患者还需要考虑其他费用,选择合适的医院进行治疗。
山西省医疗收费目录

山西省医疗收费目录住院医疗费用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需要支付的各项费用。
这包括住院床位费、食宿费、护理费、化验费、检查费、手术费、药品费等。
其中,住院床位费是患者入住医院的基本费用,根据病区的不同,床位费也会有所差异;食宿费是患者在医院就餐和住宿所需支付的费用,根据医院不同提供的餐饮标准和住宿条件的不同,费用也会有所差异;护理费是患者在住院期间接受护士的护理所需支付的费用,根据不同的护理级别而有所差异;化验费和检查费是患者进行各项化验和检查所需支付的费用,费用根据不同的化验项目和检查项目而有所差异;手术费是患者接受手术治疗所需支付的费用,费用根据手术的类型和难度而有所差异;药品费是患者在住院期间所用药品的费用,费用根据患者所用药品的种类和用量而有所差异。
门诊医疗费用是指患者在门诊就诊期间需要支付的各项费用。
这包括门诊挂号费、诊疗费、检查费、化验费、治疗费、药品费等。
其中,门诊挂号费是患者在门诊就诊时需要支付的费用,挂号费根据医院的不同及患者的不同情况而有所差异;诊疗费是患者在门诊就诊过程中医生诊断和治疗所需支付的费用,费用根据不同医院和医生的职称而有所差异;检查费和化验费是患者在门诊就诊期间进行各项检查和化验所需支付的费用,费用根据不同的项目而有所差异;治疗费是患者在门诊就诊过程中接受各类治疗所需支付的费用,费用根据不同的治疗项目和方法而有所差异;药品费是患者在门诊就诊过程中所用药品的费用,费用根据患者所用药品的种类和用量而有所差异。
特殊治疗费用是指患者在进行特殊治疗时需要支付的费用。
这包括放射治疗费、化疗费、手术治疗费等。
放射治疗费是患者进行放射治疗过程中需要支付的费用,费用根据放射治疗的次数和剂量而有所差异;化疗费是患者进行化疗过程中需要支付的费用,费用根据化疗的次数和药物种类而有所差异;手术治疗费是患者进行手术治疗过程中需要支付的费用,费用根据手术的类型和难度而有所差异。
检查费用是指患者在进行各项检查时需要支付的费用。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2013年度收费审验的通知-晋价费字[2014]57号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2013年度收费审验的通知-晋价费字[2014]57号](https://img.taocdn.com/s3/m/a3c6050f876fb84ae45c3b3567ec102de2bddf9d.png)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2013年度收费审验的通知正文:----------------------------------------------------------------------------------------------------------------------------------------------------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2013年度收费审验的通知(晋价费字[2014]57号)省直有关部门,各市物价局:为了准确掌握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规范收费行为,有效制止乱收费,根据《山西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收费年度审验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2668号)、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239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收费动态监管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3]1053号)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收费年度审验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年审范围收费年审范围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它组织持收费许可证实施收费的单位。
按照谁发证谁年审的原则,在并中央和国家机关、省直机关(含省发证的省直以外的收费单位)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实施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单位、实施收取公路车辆通行费的单位,由省物价局负责年审。
其他收费单位分别由发证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年审。
今后,技工学校委托所在地市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年审,并按时按规定换发收费许可证。
二、年审主要内容(一)是否正确贯彻收费管理的政策法规、执行收费管理目录和权限,有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频次等行为;(二)已明令废止的收费项目是否已停止执行;(三)降低后的收费标准是否落实;(四)收费减免政策是否落实;(五)收费许可证是否有效,是否按规定办理了变更或注销手续;(六)是否按规定对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公示;是否在收费政策变更后,对公示栏进行变更;(七)有无将职责范围内行政管理职能转移、分解到所属事业、企业单位进行有偿服务;(八)收费单位的收入、支出情况;(九)收费单位的性质以及收费依据是否发生变化;(十)上一年度年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十一)是否按规定使用收费票据;(十二)其它需要审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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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山西省人民医院特需病房床位费等收费标
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晋价行字[2005]133号
【发布部门】山西省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5.05.16
【实施日期】2005.05.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山西省人民医院特需病房床位费等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
(晋价行字[2005]133号)
山西省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特需病房项目收费的请示》(省医请字[2004]31号)收悉。
根据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医疗机构开展特需医疗服务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03]189号)精神,经研究,同意你院开设45张特需病房床位并开展相关的医疗服务项目。
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特需病房的管理应严格按照晋价费字[2003]189号文件规定执行。
特需病房相关设施和服务内容详见附表。
二、特需病房开展下列相关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标准由你院
在此范围内自行制定。
其它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按省定统一标准执行。
1、病房床位费:单人间不超过160元/间;双套间不超过380元/套;三套间不超过580元/套;四套间不超过780元/套。
2、护理费:50元/床日。
3、住院诊疗费:20元/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