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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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拓展学分计分标准

素质拓展学分计分标准
B11
其他就业创
业大赛
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省级一二三等奖,提供
证书
8分6分4分
/4分3分2

排名前三,国家级按排名依次递减2分;省级按排名依此递减1分。同一项目取最高
级计,不重复累计。
B12
SIYB GYB仓U
业培训
参加培训并获得证书
1分
B13
学生自主创

学生在校期间自主创业,并担任总经理职务一 年以上;担任副总经理职务一年以上,提供工 商营业执照等证明
1分/0.5分
限记1次分
D2
其他培训活

参加校级及以上组织的培训班学习一周及以 上,并获结业证书
1分
每种类型培训限记1次分
社团活动与
社会工作
D3
表彰情况
被评为国家、省、校级、院级优秀团干、优秀
学生干部、优秀社团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党
员等仅限第一学期申请
5分12分/1分
/0.5分
按学年计分,同一项目取最高级计,不重复累计。
2分/1分
B5
发明专利
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发明专利 发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授权
1.第一发明人单位必须是海南大学
2.上述奖项前两项3分,后两项1分
3分/1分
专利发明人需是前三位。第一发明人所在单位应为海南大学。
B6
挑战杯大学 生课外学术 科技作品竞 赛
获国家一二三等奖、省级一二三等奖、校级一 二三等奖、院级奖励,提供证书
0.5分/次
每学年累加得分最高限2分
D8
积极为服务 省市或学校 发展建设
建言献策被省、市、学校相关部门采纳
2分/1.5分/1

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及实施办法2012.06

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及实施办法2012.06

附件2
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及实施办法
为了实现“厚基础、宽口径、创新性、复合型”的人才培养目标,激励学生课外时间积极从事科研、竞赛、发明制作等活动,加强团队协作精神和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强化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学校特设立素质拓展学分。

素质拓展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与爱好,积极从事科研训练、学科竞赛等实践活动而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学校审核认定后被计入的学分。

学生在校期间要求至少获得5个素质拓展学分。

一、素质拓展学分的界定
1.学校成立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科技处、校团委及各学院负责人组成。

各学院分别成立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认定过程中不确定的事项由学校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学生素质拓展学分每学年认定一次。

每学年末,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学院审核认定后记录学分,并统一由学院负责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3.对学年末未取得学分或累计学分较少者,学院应及时提醒警示,以免影响学生正常毕业。

4.学生毕业前,学院要将毕业年级学生的素质拓展学分汇总,相关证明材料及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后存档。

5.学生获得素质拓展学分超过10学分时,超过部分的学分可以替代相应分数的公选课学分。

三、本办法自2012级本科生开始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学院本科生学术拓展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

学院本科生学术拓展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拓宽我校本科生的学术视野,完善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从2023级开始,学校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践教学环节均设置1学分“学术拓展”必修课程,各本科专业学生在毕业前须通过选听课外学术讲座完成该课程修读,每位本科生选听课外学术讲座不少于10次。

为规范学术拓展学分认定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2023级及以后各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本办法的讲座范围是指学校科研处、教务处等部门及各二级学院举办的各类课外学术讲座和校级以上学术会议讲座。

第四条学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方向、兴趣爱好等自主选听相关讲座。

学生参加线上讲座,应以实名加学号方式进入线上讲座会场,并留存本人参加在线讲座的截图。

学生参加线下讲座,应按照讲座举办单位(学院、部门)安排,通过刷卡、加盖活动章等方式签到。

第五条学生累计听讲座达到10次(含)以上,可到所在二级学院申请认定学分。

相关申请材料包括填写完整并经学生本人签名的《**学院本科生参加课外学术讲座情况记录表》,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如本人参加在线讲座的截图等。

第六条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负责审核和保管学生的相关申请材料。

每学年第二学期末,经学院教学秘书形式审核,将符合申请学分条件的学生人数汇总,在学院内进行5天公示。

公示期间无异议者,由学院教学秘书将学生成绩按合格记入学籍档案。

第七条为了提高讲座的宣传力度,各部门、学院需将有关讲座情况提前公布在校园网固定栏目中,或通过其他途径予以公告。

讲座预告的内容应包括:讲座题目、主讲者的基本情况、时间、地点等。

第八条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代签名、代刷卡、签名后离场、代盖章、造假等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该门课程所得学分,并给予严肃处理。

第九条各二级学院应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学院本科生学术拓展学分认定与管理实施细则。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学院本科生参加课外学术讲座情况记录表二级学院:专业:姓名:学号:学生签名日期:。

素质拓展学分认证标准

素质拓展学分认证标准

一、素质拓展学分折算标准1、获得素质拓展积分20—30分,可折算获得素质拓展学分1分;2、获得素质拓展积分30—40分,可折算获得素质拓展学分2分;3、获得素质拓展积分40—50分,可折算获得素质拓展学分3分;4、获得素质拓展积分51分以上,可折算活动素质拓展学分4分;二、素质拓展积分标准表类别项目积分执行标准备注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参加班会,党团员参加党团组织活动参加班会,党团员参加党团组织活动优秀积3分;优良积2分(全勤为优秀,未出现无故旷缺为优良。

)党、团校培训合格党校合格积3.00分;团校合格积2.00分;党团校优秀学员积1.00分;党校学习合格积3分,团校合格积2分,被评为优秀学员加1分。

校内公益劳动参加一次积1.00分;参加一次积1分社会公益活动参加一次积2.00分;该项积分每学年不超过10分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行为行为一次积3.00分;行为学校表彰积10.00分;行为市级表彰积20.00分;行为省级表彰积30.00分;每次积3分,受到学校、市级以上、省级以上表彰分别积10、20、30分。

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国家级科技学术活动作品参赛积10.00分;国家级优秀奖(参与奖)积20.00分;国家级三等奖积30.00分;国家级二等奖积35.00分;国家级一等奖积40.00分;送交作品参赛积10分,获一、二、三等奖分别积40、35、30分。

(如设优秀奖或参与奖等加20分)院级科技学术活动作品参赛积3.00分;院级优秀奖(参与奖)积2.00分;院级三等奖积4.00分;院级二等奖积5.00分;院级三等奖积8.00分;送交作品参赛积3分,获一、二、三等奖分别积8、5、4。

(如设优秀奖或参与奖等加2分)发表学术论文三大检索、核心期刊、省级刊物、《中辩》分别积30、20、15、8分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和其它作者分别乘以100%、70%和30%的系数发表其它文章(含新闻、文学作品等)校报、《学生工作》、《团情快讯》(每篇)积2.00分;公开出版的报纸及刊物上发表文章(每篇)积4.00分;该项积分每学年不超过15分参加学生科研实践创新课题资助与奖励项目参与申报积2.00分;项目立项积3.00分;项目顺利结题积5.00分;一等奖积20.00分;二等奖积15.00分;三等奖积10.00分;参加校级创新创业活动积2.00分;参加校级以上该类活动获奖,参加创新创业活动一等奖积10.00分;二等奖积8.00分;三等奖积6.00分;优秀奖积5.00分;由校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审定后给予积分。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方案及流程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方案及流程

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高等教育逐渐成为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途径。

为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我国高等教育部门提出了素质拓展学分制度。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方案及流程,以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

二、认证方案1.学分构成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分为四个模块: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质、身心素质、社会实践。

每个模块设置相应学分,总学分要求为12分。

(1)思想政治素质:4学分(2)专业素质:4学分(3)身心素质:2学分(4)社会实践:2学分2.学分获取途径(1)思想政治素质参加党课学习,获得党课结业证书,计2学分;参加学校组织的思想政治类讲座、报告,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2学分;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2学分。

(2)专业素质参加学术科研活动,如发表论文、参加学术竞赛等,根据成果等级计1-4学分;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讲座、报告,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2学分;参加实习、实训等实践活动,每次计1-2学分。

(3)身心素质参加体育竞赛,根据成绩计0.5-2学分;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健康类讲座、报告,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1学分;参加文艺活动,如演唱、舞蹈、戏剧等,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1学分。

(4)社会实践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根据项目性质和成果计1-2学分;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2学分;参加社会调查、实习等实践活动,每次计1-2学分。

三、认证流程1.学生申请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素质拓展学分认证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审核学院收到申请后,对学生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学校教务处。

3.学校审核教务处收到学院提交的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对符合认证条件的学分予以认定。

4.学分录入教务处将认定后的学分录入学绩系统,学生可在系统中查询到自己的素质拓展学分。

5.学分公示学校定期对认定通过的素质拓展学分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物理与电子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评定细则

物理与电子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评定细则

物理与电子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评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强化学生素质,落实好2016版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素质拓展为全日制本科学生必修的实践教学环节,设1学分,主要内容包括公益劳动、课外技能和文体竞赛。

未取得素质拓展学分的学生,不能取得毕业资格。

第三条公益活动指学生个人向学校和社会捐赠时间、精力和知识等系列公益志愿活动,包括校园环境维护、教室(实验室)卫生保洁、学校与社会志愿公益服务等。

每位学生在校期间公益劳动时间不少于30小时。

校内公益劳动时间与安排由学生所属学院统筹计划安排。

鼓励以班为单位集体组织公益劳动。

注:学校及学院各部门出具的志愿时长证明(证明格式详见附件一)均需在志愿劳动完成一周内,于学院分团委处留档方可认定。

班级集体组织的志愿活动,经物理与电子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审核并由校志愿者联合会注册后,方可认定。

第四条课外技能指学生个人利用课余时间取得劳动部门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英语技能证书等(如大学生英语四六级口语考试证书、雅思与托福考试证书)统一在第7学期认定。

第五条文体竞赛指学生代表学校、学院参加文艺与体育竞赛的赛前训练、竞赛等。

第二章组织实施第六条素质拓展考评与管理,由学院具体组织实施、成果审核、成绩评定与成绩登录等工作。

第七条学院成立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的认定工作。

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和主管学生的分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包括班导师、辅导员、教学秘书、教研室(系)主任、实验室主任、院学生会主席和学生代表等。

第八条公益劳动、体育活动、文艺活动成果每学期审核认定一次。

技能证书成果在第7个学期审核认定。

每学期开学第7周,学院受理大学生素质拓展成果审核认定工作,由学生本人填写教务处《素质拓展审核认定表》一式两份(附件二)、学院《素质拓展学分审核认定表》一份(附件三)和学院《素质拓展学分加计单项加分凭证汇总表》一份(附件四)。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计算细则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计算细则
活动文件、签到记录及其他证明材料
A4
评先评优
荣获国家、省、市、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学生团体活动积极分子或相当荣誉称号的,对应计8、4、2、1分。(注:一事多奖计最高分)
获奖证书
或表彰文件
A5
好人好事
因好人好事(诸如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抗灾赈灾等)受到校外单位、校外个人、校内部门通报表扬或表彰者,分别计0.6、0.4、0.4分。(注:一事件只计最高分)
若参加了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未获得表彰者,每次可计0.5分。
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以及暑假社会实践登记表
B2
志愿服务活动
参加各种青年志愿者协会或班级组织的志愿者活动(含社区援助)并完成任务者,每参加一次主题活动计0.2分。(注:本项目每学年累计不超过0.8分)
团学组织的活动记载
C
专业技能与
创新创业
C1
专业技能竞赛
(注:本项目每学年累计不超过0.8分)
组织单位记载或留存各类讲座门票
D3
新闻宣传
以个人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家级、省级、一般性新闻媒体(如报纸、网络等)发表新闻报道者,每篇分别计0.6、0.5、0.4分。若为非第一作者,每篇分别计0.4、0.3、0.2分。
以个人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学院媒体(如院报、广播、团学刊物等)刊发、播发新闻报道者,每篇计0.2分。(注:本项目每学年累计不超过1分)
附件:
模块
编号
项目
评分标准
得分依据
A
思想教育与
道德素养
A1
理论学习培训
参加省、市、院、系级的党校、青马学校培训或其他类似培训并结业者,每次可计1.0、0.8、0.6、0.4分。(注:同属本项目的每学年至多计1次)

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XXXX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第一条学校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人文与职业素养和良好的社会责任感,掌握必备的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基于以上培养目标,为激发学生对综合素质与能力培养的积极性,实现对综合素质活动与成果的有效评价,进一步完善综合素质学分认定管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工作机构与实施平台大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培养中心(以下简称:“素培中心”)负责统筹全校范围内的学生综合素质学分认定管理工作。

素培中心通过综合素质学分认定管理系统实施在线认定,同时通过设立在大学生事务中心的素培中心办事窗口接受线下咨询和问题申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

第四条综合素质学分模块设置综合素质学分为独立于课业学分之外单独设置的学分体系,由A、B、C、D、E五个模块构成,具体设置如下:学生应在毕业前按上述学分设置要求修满各相应模块学分。

学生可在达到合格线之后,争取更多学分。

累计获得6个综合素质学分且毕业时各课程平均成绩达到80分以上的学生,可获得学校颁发的《XXXX工程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推荐信》。

第五条综合素质学分各模块项目设置(一)A模块设置:校园文化与科技创新活动项目Al:以培养学生创新、创造、创业意识,锻炼学生专业实践能力为主的活动项目。

例如:机器人大赛、创业大赛、科技发明大赛、专利大赛、数学建模比赛、电子设计大赛、科技论文竞赛、专业技能竞赛等由学校大学生创意与创新中心、科技处和校团委认定的比赛。

备注:设特等奖的比赛,对应表格中的一等奖学分。

A2:以丰富学生业余文化生活为主题和培养基础能力为主的活动项目。

例如:演讲比赛、主持人大赛、辩论赛、征文比赛、知识竞赛、歌手大赛、体育比赛、舞蹈大赛、厨艺大赛、寝室评比等由校团委认定的比赛。

A3:以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而开展的各类品牌社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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