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规模划分
(整理)《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DL 5180-2003

1 工程设计《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DL 5180-20035.0.1 水电枢纽工程(包括抽水蓄能电站)的工程等别,根据其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重要性,按照其水库总库容和装机容量划分为五等,应按表5.0.1确定。
确定。
临时性建筑物规模按表5.0.9确定。
注: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系指仅在枢纽工程施工期使用的建筑物,如围堰、导流洞以及导流明渠、临时挡墙等。
本标准中,临时性水工建筑物限于临时挡水和泄水建筑物。
6.0.4 山区、丘陵区水电枢纽工程(包括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永久性壅水、泄水建筑物的洪水设计标准,应按表6.0.4确定。
注:PMF 为可能最大洪水。
泄水建筑物的洪水设计标准可根据电站厂房的级别按表6.0.9的规定确定;若失事后果严重、会长期影响电站效益,则上、下水库挡水、泄水建筑物的洪水设计标准宜根据表6.0.4规定的下限确定。
6.0.8 山区、丘陵区水电枢纽工程消能防冲建筑物的洪水设计标准,可低于相应泄水建筑物的洪水设计标准,应根据泄水建筑物的级别按表6.0.8确定。
在低于正常运用洪水时,泄水建筑物消能防冲,应避免出现不利的冲刷和淤积;在遭遇超正常运用洪水时,允许消能防冲建筑物出现可修复的局部破坏,并不危及大坝和其他主要建筑物的安全。
当消能防冲建筑物的局部破坏有可能危及壅水建筑物安全时,应研究采用正常运用洪水或非常运用洪水进行校核。
6.0.9山区、丘陵区水电站厂房的洪水设计标准,应根据厂房的级别按表6.0.9确定。
河床式水电站厂房的洪水设计标准,应与其壅水建筑物的洪水设计标准一致。
水电站副厂房、主变场地、开关站、出线6.0.10平原地区水电枢纽工程永久性壅水、泄水建筑物和水电站厂房的洪水设计标准,应按表 6.0.10确定。
按表6.0.11确定。
对1级、2级建筑物,若按表6.0.11确定的设计潮水位低于当地历史最高潮水位时,应采用历史最高潮水位进行校核。
内,综合分析确定。
对失事后果严重的,应考虑遭遇超洪水设计标准的应急措施。
水利工程等级划分及规模标准

工程等别
Ⅰ Ⅱ Ⅲ Ⅳ Ⅴ
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
主要建筑物 次要建筑物来自132
3
3
4
4
5
5
5
临时性水工 建筑物级别
4 4 5 5
➢ 注:失事后损失巨大或影响十分严重的水 ➢ 利水电工程的2~5级主要永久性水工建 ➢ 筑物,经过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可 ➢ 提高一级;失事后造成损失不大的水利 ➢ 水电工程的1~4级主要永久性水工建筑 ➢ 物,经过论证并报主管部门,可降低一 ➢ 级。
级别
Ⅰ
Ⅱ
Ⅲ
Ⅳ
Ⅴ
过水流量 (m3/s)
>300
300~100
100~20
20~5
<5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规定,堤 防防工程的级别应其防护对象的防洪标准确 定,防洪标准按94国标,并依据防护区内防
洪标准较高防护对象确定
防洪标准 【重现期 ≥100 (年)】
堤防工程及别 1
<100
≥50
《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JJ50-92规定,城市等别 应根据保护城市的重要程度和人口数量划分为四等
城市等别
分等指标 重要程度 城市人口(万人)
一
特别重要
≥150
二
重要城市
150~50
三
中等成
50~20
四
小城市
≤20
注: 城市人口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 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1~0.1 300~50 5~0.5
30~3 2、3级 50~20 5~0.5
500~150
<0.1 <50 <0.5 <3 4、5级 <20 <0.5
新能源项目规模划分

新能源项目规模划分一、小型项目小型新能源项目是指投资规模相对较小,生产能力较低的项目。
这类项目通常由个人或小型企业投资兴建,具有较低的风险和投资门槛。
小型项目的典型代表包括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小型风电场等。
这些项目通常在农村地区或城市周边地区建设,能够满足当地居民或企业的能源需求。
二、中型项目中型新能源项目是指投资规模适中,生产能力较高的项目。
这类项目通常由中型企业或合作社投资兴建,具有一定的风险和投资门槛。
中型项目的典型代表包括光伏电站、风电场等。
这些项目通常在工业园区或乡镇地区建设,能够为当地提供稳定可靠的清洁能源。
三、大型项目大型新能源项目是指投资规模庞大,生产能力较强的项目。
这类项目通常由大型企业或国家级机构投资兴建,具有较高的风险和投资门槛。
大型项目的典型代表包括大型光伏电站、风电场、水电站等。
这些项目通常在国家级能源基地或重要能源节点建设,能够为国家能源供应做出重要贡献。
四、超大型项目超大型新能源项目是指投资规模巨大,生产能力极强的项目。
这类项目通常由跨国公司或大型能源集团投资兴建,具有极高的风险和投资门槛。
超大型项目的典型代表包括大型海上风电场、大型光热发电站等。
这些项目通常在国际能源重要节点建设,能够对全球能源结构产生重要影响。
五、综合项目综合新能源项目是指结合多种新能源技术,集成能源生产和利用的项目。
这类项目通常由多个企业或机构合作投资兴建,具有较高的技术难度和风险。
综合项目的典型代表包括新能源示范城市、智能能源网等。
这些项目通常在城市或地区建设,能够实现能源的高效利用和综合利益的最大化。
六、绿色示范项目绿色示范新能源项目是指以绿色发展为目标,通过示范和推广新能源技术和模式的项目。
这类项目通常由政府或国际机构投资兴建,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
绿色示范项目的典型代表包括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绿色交通示范项目等。
这些项目通常在城市或特定地区建设,能够为其他地区提供借鉴和经验。
七、国际合作项目国际合作新能源项目是指跨国合作,共同开发和利用新能源资源的项目。
《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DL 5180-2003

1 工程设计《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DL 5180-20035.0.1 水电枢纽工程(包括抽水蓄能电站)的工程等别,根据其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重要性,按照其水库总库容和装机容量划分为五等,应按表5.0.1确定。
确定。
临时性建筑物规模按表5.0.9确定。
注: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系指仅在枢纽工程施工期使用的建筑物,如围堰、导流洞以及导流明渠、临时挡墙等。
本标准中,临时性水工建筑物限于临时挡水和泄水建筑物。
6.0.4 山区、丘陵区水电枢纽工程(包括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永久性壅水、泄水建筑物的洪水设计标准,应按表6.0.4确定。
注:PMF 为可能最大洪水。
泄水建筑物的洪水设计标准可根据电站厂房的级别按表6.0.9的规定确定;若失事后果严重、会长期影响电站效益,则上、下水库挡水、泄水建筑物的洪水设计标准宜根据表6.0.4规定的下限确定。
6.0.8 山区、丘陵区水电枢纽工程消能防冲建筑物的洪水设计标准,可低于相应泄水建筑物的洪水设计标准,应根据泄水建筑物的级别按表6.0.8确定。
在低于正常运用洪水时,泄水建筑物消能防冲,应避免出现不利的冲刷和淤积;在遭遇超正常运用洪水时,允许消能防冲建筑物出现可修复的局部破坏,并不危及大坝和其他主要建筑物的安全。
当消能防冲建筑物的局部破坏有可能危及壅水建筑物安全时,应研究采用正常运用洪水或非常运用洪水进行校核。
6.0.9山区、丘陵区水电站厂房的洪水设计标准,应根据厂房的级别按表6.0.9确定。
河床式水电站厂房的洪水设计标准,应与其壅水建筑物的洪水设计标准一致。
水电站副厂房、主变场地、开关站、出线6.0.10平原地区水电枢纽工程永久性壅水、泄水建筑物和水电站厂房的洪水设计标准,应按表 6.0.10确定。
按表6.0.11确定。
对1级、2级建筑物,若按表6.0.11确定的设计潮水位低于当地历史最高潮水位时,应采用历史最高潮水位进行校核。
内,综合分析确定。
对失事后果严重的,应考虑遭遇超洪水设计标准的应急措施。
水利工程等级划分及规模标准

提纲 一、现行划分水利水电工程等别及建
筑物级别采用的相关规程、规范 二、水利水电工程类别的划分 三、水利水电工程规模、工程等别及
建筑物级别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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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行划分水利水电工程等别及建筑物级别采用 的相关规程、 规范 《防洪标准》GB50201-94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 《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DL5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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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系指仅在枢纽工程 施工期使用的建筑物,如围堰、导流洞以 及导流明渠、临时挡墙等。本标准中,临 时性水工建筑物限于临时挡水和泄水建筑 物。
• 2.临时性水工建筑物,根据上表若分属不同 的级别时,应取其中最高级别。但对3级临 时性水工建筑物,符合该级别规定的指标 不得少于两项,其中建筑物规模指标高度 和库容应同时满足。
※工程规模和等别的分等不同,94国标将工 程分为大(1)型、大(2)型、中型、小 (1)型、小(2)型,建设部分为大型、 中型、小型。
※对灌溉、排涝工程规模和等别判别指标不 同。如对Ⅲ等灌溉工程,94国标为50-5万 亩,建设部为30-3万亩,Ⅲ等排涝工程, 94国标为,60-15万亩,建设部为30-3万亩。
堤防工程:
防护对象 (最重要)
防洪标准
堤防级别
农村饮水工程: 供水规模
工程类型
重要程度
城市防洪工程: 或人口数
量
其他工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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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
城市等别 工程等别
建筑物级别 建筑物级别
• (三)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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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一、水利水电工程等别1、水利水电工程的等别,应根据其工程规模、效益和在经济社会中的重要性,按表3.0.1确定。
2、对综合利用的水利水电工程,当按各综合利用项目的分等指标确定的等别不同时,其工程等别应按其中最高等别确定。
二、水工建筑物级别1、一般规定1.1 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应根据工程的等别或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分级指标综合分析确定。
1.2 综合利用水利水电工程中承担单一功能的单项建筑物的级别,应按其功能、规模确定;承担多项功能的建筑物级别,应按规模指标较高的确定。
1.3 失事后损失巨大或影响十分严重的水利水电工程的2~5级主要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经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建筑物级别可提高一级;水头低、失事后造成损失不大的水利水电工程1~4级主要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经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建筑物级别可降低一级。
1.4 对2~5级的高填方渠道、大跨度或高排架渡槽、高水头倒虹吸等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经论证后建筑物级别可提高一级,但洪水标准不予提高。
1.5 当永久性水工建筑物采用新型结构或基础的工程地质条件特别复杂时,对2~5级建筑物可提高一级设计,但洪水标准不予提高。
1.6 穿越堤防、渠道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不应低于相应堤防、渠道的级别。
2、水库及水电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级别2.1 水库及水电站工程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应根据其所在工程的等别和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重要性,按表4.2.1确定。
2.2 水库大坝按2.1条规定为2级、3级,如坝高超过表4.2.2规定的指标时,其级别可提高一级,但洪水标准可不提高。
2.3 水库工程中最大高度超过200m的大坝建筑物,其级别应为1级,其设计标准应专门研究论证,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2.4 当水电站厂房永久性水工建筑物与水库工程挡水建筑物共同挡水时,其建筑物级别应与挡水建筑物的级别一致按表4.2.1确定。
当水电站厂房永久性水工建筑物不承担挡水任务、失事后不影响挡水建筑物安全时,其建筑物级别应根据水电站装机容量按表4.2.4确定。
水电站 等级划分

水电站等级划分标准将水能转换为电能的综合工程设施又称水电厂,它包括为利用水能生产电能而兴建的一系列水电站建筑物及装设的各种水电站设备。
利用这些建筑物集中天然水流的落差形成水头,汇集、调节天然水流的流量,并将它输向水轮机,经水轮机与发电机的联合运转,将集中的水能转换为电能,再经变压器、开关站和输电线路等将电能输入电网。
有些水电站除发电所需的建筑物外,还常有为防洪、灌溉、航运、过木、过鱼等综合利用目的服务的其他建筑物。
这些建筑物的综合体称水电站枢纽或水利枢纽。
水电站有各种不同的分类方法。
按照水电站利用水源的性质,可分为三类:①常规水电站:利用天然河流、湖泊等水源发电;②抽水蓄能电站:利用电网中负荷低谷时多余的电力,将低处下水库的水抽到高处上水库存蓄,待电网负荷高峰时放水发电,尾水至下水库,从而满足电网调峰等电力负荷的需要;③潮汐电站:利用海潮涨落所形成的潮汐能发电。
按照水电站对天然水流的利用方式和调节能力,可以分为两类:①径流式水电站:没有水库或水库库容很小,对天然水量无调节能力或调节能力很小的水电站;②蓄水式水电站:设有一定库容的水库,对天然水流具有不同调节能力的水电站。
在水电站工程建设中,还常采用以下分类方法:①按水电站的开发方式,即按集中水头的手段和水电站的工程布置,可分为坝式水电站、引水式水电站和坝-引水混合式水电站三种基本类型。
这是工程建设中最通用的分类方法。
②按水电站利用水头的大小,可分为高水头、中水头和低水头水电站。
世界上对水头的具体划分没有统一的规定。
有的国家将水头低于 15m作为低水头水电站,15~70m为中水头水电站,71~250m为高水头水电站,水头大于250m时为特高水头水电站。
中国通常称水头大于70m为高水头水电站,低于30m为低水头水电站,30~70m为中水头水电站这一分类标准与水电站主要建筑物的等级划分和水轮发电机组的分类适用范围,均较适应。
③按水电站装机容量的大小,可分为大型、中型和小型水电站。
水力发电的基本知识

水力发电的基本知识1.大中小型小电站是如何划分的?按现行部标,装机容量小于50000kW(50MW)的为小型;装机容量50000~250000Kw(50-250MW)的为中型;装机容量大于250000kW(250MW)为大型。
2.水力发电的基本原理是什么?水力发电就是利用水力(具有水头)推动水力机械(水轮机)转动,将水能转变为机械能,如果在水轮机上接上另一种机械(发电机)随着水轮机转动便可发出电来,这时机械能又转变为电能。
水力发电在某种意义上讲是水的势能变成机械能,又变成电能的转"换过程。
3.水力资源的开发方式和水电站的基本类型有哪几种?水力资源的开发方式是按照集中落差而选定,大致有三种基本方式:即堤坝式、引水式和混合式等。
但这三种开发方式还要各适用一定的河段自然条件。
按不同的开发方式修建起来的水电站,其枢纽布置、建筑物组成等也截然不同,故水电站也随之而分为堤坝式、引水式和混合式三种基本类型。
4.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及相应农工住筑物按什么标准划分等级?应严格按照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SDJ12-78执行,按工程规模(水库总容积、电站装机容量)大小来划分等级。
5、什么是流量、径流总量、多年平均流量?流量是指性单位时间内水流通过河流(或水工建筑物)过水断面的体积,以立方米/秒表示;径流总量是指在一个水文年内通过河流该断面水流总量之和,以104m3或108m3表示;多年平均流量是指河流断面按已有水文系列计算的多年流量平均值。
6.小型水电站枢纽工程主要由哪几部分组成?主要由挡水建筑物(坝)、泄洪建筑物(溢洪道或闸)、引水建筑物(引水渠或隧洞,包括调压井)及电站厂房(包括尾水渠、升压站)四大部分组成。
7.什么是径流式水电站?其特点是什么?无调节水库的电站称为径流式水电站。
此种水电站按照河道多年平均流量及所可能获得的水头进行装机容量选择。
全年不能满负荷运行,在保证率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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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规模划分
根据我国现行《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规定,水电站按发电规模可以分为大型水电站、中型水电站和小型水电站三种主要类型。
电站总装机容量达到25万千瓦以上的称为大型水电站;其中大于75万千瓦的为大I型,在25万一75万千瓦之间的称为中大Ⅱ型。
电站总装机容量为2.5万一25万千瓦的称为中型水电站。
电站总装机容量小于2.5万千瓦的称为小型电站其中在0.05万一25万千瓦之间的称小I型,0.05万千瓦以下称小Ⅱ型。
装机容量大于120万kW为一等〔大(1)型水电站〕,120万~30万kW为二等〔大(2)型水电站〕,30万~5万kW为三等〔中型水电站〕,5万~1万kw为四等〔小(1)型水电站〕,小于1万kW 为五等〔小(2)型水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