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挂车设计灯具安装要求
常用灯具要求

配备
汽车和宽度大于1600mm的挂车必须配备,宽度不大于1600mm的挂车选装
数量
2只
位置(mm)
横向
E
≤400 (挂车E≤150)
D
≥600 (如车身总宽<1300,则D≥400)
离地高度
H1
≤1500(如车型结构不能保证在1500内时,H1≤2100)
H2
≥350
纵向
装在车前
光色
白色
指示器
必须配备(该指示器应是非闪烁的,若仪表灯只能与前位灯同时打开,则可省去)
E:与车辆外缘端面的距离
D:横向布置的灯两灯之间距离
H1:灯上缘离地高
H2:灯下缘离地高
K:纵向布置的灯2灯之间距离
转向信号灯
配备
汽车和挂车必须配备
前转向信号灯
数量
汽车2只,挂车禁止
位置(mm)
横向
E
≤400
D
≥600 (如车身总宽<1300,则D≥400)
数量
车前2只,车后2只
位置(mm)
横向
E
(前/后)
尽量靠近车辆外缘端面E≤400
离地高度
汽车前:视表面不低于挡风玻璃上边缘
汽车后:尽量达到最大高度
挂车及半挂车:尽量达到最大高度
光色
前面白色,后面红色
指示器
选用(如选用,其功能应由前、后位灯的指示器完成。)
其它要求
示廓灯与相应位置灯的横向垂直面的投影间距:≥200mm(前/后)
≥250
纵向
D
≤3000(如车型结构不能保证在3000内时,D≤4000)
后部
离地高度
H1
≤1500(如车型结构不能保证在1500内时,H1≤2100)
货运车辆的灯具设计要点与品质判断

货运车辆的灯具设计要点与品质判断随着我国物流行业的不断发展,货运车辆作为重要的物流设备,对于灯具设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在灯具设计时,需要考虑到货运车辆灯具的实用性、安全性和美观性等方面。
同时,在品质判断时需要注意灯具的结构、材料、工艺等因素。
货运车辆灯具设计要点如下:1. 实用性货运车辆灯具首先需要实用性,要能满足运输过程中的照明、警示和信号传递等功能。
货运车辆灯具可以按照其功能划分为前照灯、后尾灯、辅助灯和警示灯等类型,针对不同的功能,可以有不同的设计方案。
2. 安全性货运车辆灯具的安全性是十分重要的。
在设计过程中,需要考虑到照明效果、灯具的亮度和亮度均匀度等因素,保证良好的照明效果,并减少对前方行驶的车辆产生盲区。
同时,还要注意灯具的防水、防尘、防震等性能,保证车辆行驶过程中灯具的正常工作。
3. 美观性货运车辆灯具的美观性关系到车辆外观的整体美感,因此设计过程中也需要考虑到车辆的外观风格和整体设计。
灯具外形应与车身相协调,达到美观和实用性的统一,使车辆在运输同时更加具有视觉上的雅观。
货运车辆灯具品质判断1. 灯具结构货运车辆灯具的结构应具有合理性、稳定性、可靠性。
在检查货运车辆灯具时,可以检查灯具的安装方式,看是否紧固牢固,以及各部件之间的连接情况,以确保灯具安装牢固稳定。
2. 灯具材料货运车辆灯具材料应具有耐用、抗UV、抗高温等性能,防止因恶劣的气候或环境导致灯具老化或损坏。
在检查货运车辆灯具时,可以检查灯具壳体材料是否坚固,以及灯具内部部件,是否为优质材料。
3. 灯具工艺货运车辆灯具制作工艺是否精细,直接关系到灯具寿命和性能。
在检查灯具时,可以检查灯具的制作工艺,看是否工艺精细,制作精良,从而判断其品质。
综上所述,货运车辆的灯具设计要点和品质判断是对货运车辆灯具进行评估和审查的关键所在。
在设计灯具时,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细致的设计,并在制作过程中采取优质材料,优秀工艺,确保其性能能够满足各项要求,助力物流车辆的安全和高效运营。
整车灯具布置与校核

说明:本规范为TG0数据设计指导。
该系列设计规范用于指导结构功能说明、结构布置与尺寸控制的正向设计,尤其是在没有标杆车的状态下的正向开发;基于本规范完成结构数据TG0版的设计开发。
本规范是TG0版数据的设计指导。
[键入文字]目录1 范围 (2)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3 术语和定义 (2)4 技术要求 (3)4.1 M1和N1类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颜色及数量规定 (3)4.2 M1和N1类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位置规定 (4)整车灯具布置与校核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M1类汽车灯具布置要求的基本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
鼓励使用者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 4785-2007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GB 7258-2004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3.术语和定义等效灯 equivalent lamps:具有相同的功能,并得到主管部门认可的灯具。
在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条件下,等效灯可以具有与车辆通过型式检验所安装灯具不同的特征。
独立灯 independent lamps:具有分开的发光面、分开的光源和分开的灯体的装置。
组合灯 grouped lamps:具有分开的发光面、分开的光源和共同的灯体的装置。
复合灯 combined lamps:具有分开的发光面、共同的光源和共同的灯体的装置。
混合灯 reciprocally incorporated lamps:具有分开的光源或在不同情况下工作的单一光源,全部或部分共有发光面和共同的灯体的装置。
可藏灯 concealable lamp:不使用时,可以通过移动罩盖,或灯,或采用其他适当的方法,能部分或全部隐藏起来的灯具。
远光灯 driving beam(main-beam)headlamp:照明车辆前方远距离道路的灯具。
运输机道照明安装标准

固定方式 一、照明灯固 定
现场检查 一处不合格扣2分 40
照明灯悬挂 照明灯间距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一处不合格扣2分 30
二照明管理 灯具
符合防爆要求,灯罩清洁无灰尘,有标志牌,内容符合按小电管理要求。
现场检查 一处失爆扣10分, 其它一处不合格扣 2分 30
光照度符合要求。
现场检查
第 216页
皮带机道照明安装标准
单位: 单位 : 项目 地点: 地点 : 得分: 得分 : 结论: 结论 : 年 月 日 检查方法 评分标准 标准分 标准及要求 锚喷巷道:符合大巷吊挂要求。锚网巷道:使用单根油丝绳吊挂,油丝绳用M20螺纹钢固定,吊挂 灯处两侧1米位置各使用一个M20螺纹钢吊挂。架棚巷道:使用单根油丝绳吊挂,油丝绳用专用钢棚 卡子固定,吊挂灯处两侧1米位置各使用一个钢棚卡子吊挂。 平行于巷道方向,用油绳吊挂,激光定向,悬挂于人行道侧,距巷道中心200mm,接线符合要求。 间距不大于25m,机头、机尾可适当减小间距,误差不大于5mm。 激光定向,用灯具吊挂油绳进行吊挂,油绳一条线,上下及水平误差不大于5mm。
车辆照明及信号装置的相关规定

车辆照明及信号装置的相关规定1 照明、信号装置1.1 基本要求1.1.1 机动车的灯具应安装牢靠、完好有效,不得因机动车振动而松脱、损坏、失去作用或改变光照方向;所有灯光的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如,不得因机动车振动而自行开关。
开关的位置应便于驾驶人操纵。
1.1.2 机动车不得安装遮挡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透光面的装置。
除转向信号灯、危险警告信号、紧急制动信号、校车标志灯及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警车安装使用的标志灯具外,其他外部灯具不得闪烁。
1.1.3 用户不得对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进行改装,也不得加装强制性标准以外的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
1.2 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数量、位置、光色和最小几何可见度1.2.1 汽车(三轮汽车和装用单缸柴油机的低速货车除外)及挂车的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数量、位置、光色、最小几何可见度应符合GB 4785的规定。
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的货车、专项作业车和挂车的每一个后位灯、后转向信号灯和制动灯,透光面面积应大于等于一个80mm直径圆的面积;如属非圆形的,透光面的形状还应能将一个40mm直径的圆包含在内。
1.2.2 摩托车的照明和信号装置及其安装应分别符合GB 18100.1、GB 18100.2和GB 18100.3的规定。
1.2.3 三轮汽车、装用单缸柴油机的低速货车及拖拉机运输机组应设置前照灯、前位灯(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除外)、后位灯、制动灯、后牌照灯、后反射器和前、后转向信号灯,其光色应符合GB 4785 相关规定。
1.2.4 机动车应装置后反射器。
挂车及车长大于等于6 m的机动车应安装侧反射器和侧标志灯。
反射器应与机动车牢固连接,且后反射器应能保证夜间在机动车正后方150m处,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汽车前照灯照射时,在照射位置就能确认其反射光。
1.2.5 宽度大于2100mm的机动车均应安装示廓灯。
1.2.6 牵引杆挂车应在挂车前部的左右各装一只前白后红的标志灯,其高度应比牵引杆挂车的前栏板高出300mm~400mm,距车厢外侧应小于150mm。
专用车上装标准

号灯, 最远可视表面边缘,到车辆外缘端面之间的
距离应不大于400 mm,两相邻视表面内边缘之间的距离应
不小于600mm.若车辆宽度小于1300m ,上述间距可减至
400mm.
第5或第6类转向信号灯透光面的离地高度,从最低点测量
应不小于500 mm,或者从最高点测量应不大于1 500mm,
第l,la,lb,2a和2b类转向信号灯的离地高度测量时应不小
GB 11567.22001
测量条件 车辆应该安置在一个水平的平面上; 转向轮应处于直线行驶位置; 车辆应处于整车整备质量状态。
车辆外轮廓尺寸极限值
车辆轴数
吨位
二轴
最大设计总质量≤3500kg 最大设计总质量 >3500kg,且≤8000kg
最大设计总质量 >8000kg,且≤12000kg
最大设计总质量 >12000kg
GB4785-1998
数量:两只,其性能应符合IA类回复反射器的要求。只要
不损害必须配备的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有效性,允许安装
和使用附加的回复反射器和回复反射材料。
布局:无特殊要求。
非三角形后回反射 横向:离车辆纵向对称平面最远的发光面上的点到车辆外
器
缘端面间的距离应不大于400 mm,回复反射器内边缘间的
相应标准名称
图示/说明
参数要求
备注
GB15741-1995
不松脱、不变形,且在不拆卸、不破坏号牌的情况 下不可拆下
长方形平面板,在保证安装条件 的前提下可以是曲面
必须安装
后号牌板
位于车辆后端; 号牌架垂直或近似垂直于车辆纵向对称面; 后号牌的中点不得位于纵向对称面的右方; 前号牌和号牌架不得超出车辆前端左边缘 ; 当后号牌上边缘离地高度不大于1.20m时,后号牌正面允 许上仰不大于30°; 当后号牌上边缘离地高度大于1.20m时,后号牌正面允许 下附不大于15°; 后号牌离地高度不小于0.3m,不大于1.20m,如果由于结 构限制不能达到以上要求,则可超过1.20m,但必须尽量就 接近极限值,且不得超过2m。
各类灯具安装位置要求

各类灯具安装位置要求1.后转向灯:距车身外侧不大于400mm,离地500~1500mm。
2.制动灯:两灯间距不小于600mm,离地350~1500mm。
3.后位灯:距车身外侧不大于400mm,两灯间距不小于600mm,离地350~1500mm。
(注:转向灯、制动灯、后位灯一般组合在一体,安装尺寸按转向灯位置)4.前位灯:(车宽大于1600mm必有):距车身外侧不大于150mm,离地350~1500mm。
5.前视廓灯:距车身外侧不大于150mm,离地:尽量放在最高处。
6.后视廓灯:距车身外侧不大于150mm,离地:尽量放在最高处。
7.牌照灯:牌照板正上方或两侧。
8.非三角形(圆形)后回复反射器(单车用):距车身外侧不大于400mm,两反射器间距不小于600mm,离地不小于250~900mm。
(注:底盘自带,如底盘没有则不装)9.非三角形(圆形)前回复反射器:距车身外侧不大于150mm,两反射器间距不小于600mm,离地不小于250~900mm。
10.三角形后尾回复反射器(挂车用):距车身外侧不大于400mm,两反射器间距不小于600mm,离地不小于250~900mm。
11.非三角形侧回复反射器:车身大于6000mm必须安装。
1)第一只离车头不大于3000mm,最后一只离车尾不大于1000mm,其他两反射器间距不大于3000mm,离地250~900mm。
2)挂车车长大于13m时,第一只和最后一只按1)要求安装,其他平均分布。
12.侧标志灯:同非三角形侧反射器(一般组合在一体)13.侧转向灯:同侧标志灯(和侧标志灯组合成一体,用双丝灯泡)14.后雾灯:水平位置位于车架左中位(也可放在中间),离地250~1000mm。
(注:后雾灯与制动灯间距大于100mm)15.倒车灯:水平位置位于车架右中位(也可放在中间),离地250~1000mm。
灯具安装要求总结

汽车必须配备,挂车禁止使用 2只 ≤400
不适用于 M1 和 N1 类车辆; 其他车辆≥600 (如车宽<1300,则 D≥ 400)
≤1200(对于 N3G 类则≤1500) ≥500
装在车前。若发射光不直接或间接 地由于后视镜,或车辆其他反射面 而引起驾驶员的不舒适感,即满足 要求。
——
下。
≥250 装在车前。要求该灯的发射光不直接或
——
——
间接地通过后视镜或车辆其他反射面,
——
而引起驾驶员的不舒适感。
白色或黄色
——
前雾灯的控制开关必须独立于远光灯﹑近 光灯或任何远近光灯。
——
必须配备接通指示器,一种独立的非闪 烁型指示灯。
——
汽车和 O2、O3 和 O4 类挂车必须配备。O1
6
符合
上,琥珀色侧标志灯可以与车辆同一侧的转向信号灯相紧急制动信号是闪烁的
同的频率,同相位闪烁。
任何灯具的配光特性因下列条件而出现变化,是允许 7 的,只要这些变化符合相关灯具的技术要求:①相对环配光特性未出现变化
境光②因启动其他灯具而造成的③正在被用于提供其 他照明功能
符合
对于车辆的所有灯具,从车前应观察不到红光,从车后 对于车辆的所有灯具,从车前观察
类挂车选装 对于 M1 类和长度不大于 6m 的所有其他 车辆,必须配备 1 只,选装 1 只。 除了 M1 类车辆外,对于长度大于 6m 的
配备 2只
所有车辆必须配备 2 只,选装 2 只
H1≤1200
760
H2≥250
610
装在车后
装在车后
朝后或侧面 白色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半挂车设计灯具安装要求(一)
1.总体要求
1.1 所有光信号装置包括安装在车侧的,安装时其基准轴线平行于车辆在道路上的停放面。
对于侧回复反射器和侧标志灯,其基准轴线垂直于车辆纵向对称平面,而所有其它光信号装置的基准轴线则与之平行。
1.2 成对配置的灯具相对于纵向对称平面,对称地安装在车辆上。
1.3 同种灯具满足相同的色度要求,具有相同的配光性能。
1.4 对于车辆的所有灯具,从车前观察不到红光,从车后观察不到白光(倒车灯除外),车辆内部灯除外。
1.5 电路连接保证前位灯、后位灯、示廓灯(若安装)、侧标志灯(若安装)和牌照灯只能同时打开或关闭。
1.6 电路连接应保证前位灯、后位灯、示廓灯(若安装)、侧标志灯(若安装)和牌照灯打开时,远光灯、近光灯和前雾灯才能打开。
但当远光灯和近光灯发警告信号时,则上述情况不适用。
1.7除回复反射器外,所有的灯具在装有本身的灯泡之后,均应能正常工作。
1.8除了远光灯、近光灯和前雾灯在不使用时可以隐藏外,其他灯具禁止隐藏。
2.灯具安装配置
2.1 前位灯:汽车和宽度大于1600mm的挂车必须配备,宽度不大于1600mm的挂车选装。
离地高度≤1500,离地高度≥350(如车型
结构不能保证在1500内时,H1≤2100)。
光色白色。
除了M1类车辆外,对于长度大于6m的所有车辆必须配备2只,选装2只。
2.2 倒车灯灯:汽车和O2、O3和O1类挂车必须配备。
O1类挂车选装,对于M1类和长度不大于6m的所有其他车辆,必须配备1只,选装1只。
离地高度≤1200,离地高度≥250。
光色白色。
只有当倒车齿轮处于啮合状态时,而且发动机的点火、熄火控制装置处于使发动机工作状态时,倒车灯才能打开,否则应打不开。
2.3 制动灯:必须配备2只(M2、M3、N2、N3、O2、O3 和O1类车辆选装2只),S1类或S2类横向安装位置≥600。
离地高度≤1500,离地高度≥350。
光色红色
2.4 牌照灯:必须配备。
光色白色。
可与后位灯复合,且与制动灯或后雾灯混合时,当制动灯或后雾灯点亮时,牌照灯的光度特性可以修正。
2.5 后雾灯:必须配备1只或2只。
离地高度≤1000,离地高度≥250。
只有近光灯,远光灯或前雾灯打开时,后雾灯才能打开。
后雾灯可以独立于其他任何灯而关闭。
后雾灯可以连续工作,直至位置灯关闭为止。
或应至少配备一种音响报警装置,无论近光灯、远光灯或前雾灯开着与否,当点火开关关闭、或点火钥匙取出、驾驶员门未关的同时,后雾灯开着时,给出报警信号。
后雾灯与制动灯的距离应:>100mm。
除上述要求外,后雾灯的工作不受其它任何灯开、关的影响。
2.6 后位灯:必须配备2只(M2、M3、N2、N3、O2、O3 和O1类
车辆选装2只)。
离地高度≤1500(如车型结构不能保证在1500内时,H1≤2100),离地高度≥350。
光色红色。
必须配备指示器,并应由前位灯的指示器完成。
2.6 示廓灯:车宽大于2010m的汽车必须配备,车宽介于1.80m~2.10m 车辆及二类底盘选装,数量车前2只,车后2只。
离地高度汽车前:视表面不低于挡风玻璃上边缘汽车后:尽量达到最大高度挂车及半挂车:尽量达到最大高度。
光色前面白色,后面红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