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物品管理制度
危险物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5篇)

危险物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一、凡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部门,应根据使用过程中的火灾危险程度,划定禁火区,并设立明显的禁止标志,严格管理火种。
二、化学危险品必须存储地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
储存室的面积一般不得超过20M2,储存柜的总量不得超过200Kg;各类化学物品必须分类储存。
化学性质不同、灭火方法不同、性质相互抵触的危险物品,切忌混放在同一库房,同一储存室内以免发生事故。
三、凡化学危险物品,入库前要验收登记,入库后要定期检查,领发要有严格的手续。
四、采购化学危险物品,要申请采购证,凭有关部门发给的采购证购买。
购买剧毒物品,除严格执行凭证供应外,还应由本单位出具证明,详细写明品种、数量和用途,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名盖章后方可购买。
五、托运化学危险物品,必须附有有关证明,向指定的运输部门办理。
自运化学危险物品的,应有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和经过培训,熟悉业务、有上岗证的人员装运。
六、安全部门应积极配合公司有关部门,加强对危险物品运输、贮存、使用、保管的安全监督,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抽查与普查以及联合检查等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检查和指挥。
七、安全部门必须切实做好对直接管理或接触危险物品人员的审查、考核和培训工作,业务上坚持上岗培训制度和经常考核。
河南天宏钢结构有限公司危险物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2)是指对企业或单位使用危险物品的过程中进行安全管理的一套制度和规定。
该制度旨在确保危险物品的安全使用,防止事故发生,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危险物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危险物品的分类和标识:不同的危险物品根据其危害程度需要进行分类,并在包装上标明相关警示标志和标识,以便识别。
2. 人员培训和教育:对使用危险物品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教育,使其了解危险物品的特性、危害及应急处理方法,具备相关的技能和知识。
3. 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危险物品使用的操作规程,包括存储、搬运、装卸、运输等环节的安全措施和操作方法。
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5篇)

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常用危险化学品有: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为了防止化学品对人体的危害,在生产购进、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必须加强严格管理。
一、单位使用的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应有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面声明书,安全标签脱落或损坏,经检查确认后应补贴,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未净化处理前,不得更换原安全标签。
二、对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应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估,建立档案。
作业人员接触的危险化学品浓度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使用单位将危险化学品的有关安全卫生资料向职工公开,教育职工识别标签,了解安全技术,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
并经常对职工进行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教育工作者和培训。
四、化学危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空室内,化学危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并设专人管理。
五、化学危险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电压、防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调温、消除静电。
防护围堤等安全设施。
六、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和桶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七、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地点存放;化学危险品入库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
八、储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对进入库后机动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同时应当根据消防条例,配备消防力量和灭火设施以及通讯、报警装置。
九、对使用化学危险品的职工,并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培训,职工应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应及时报告认为可能造成危害和自己无法处理的情况。
十、职工应采取合理方法,消除或减少工作场所不安全因素;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和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的行为,并有权检举和控告。
危险化学品储运管理制度(5篇)

危险化学品储运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1.仓库、堆垛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
2.按照物品入库验收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
无产地、铭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3.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要严禁烟火等措施。
4.严格按仓库管理办法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
安全人员应经常检查核准。
5.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必须严格隔离。
6.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7.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时应保持一定距离。
8.危险化学品仓库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经批准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检查确无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9.保管人员应根据所保管的危险物品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10.自燃物品、易燃物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低温、通风良好的场所,并设通风降温装置。
11.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
每日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然后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1.装卸人员应按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托、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2.危险化学品装卸前,应对车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清理,不得留有残渣,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卸后必须洗刷干净。
3.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
4.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用易燃液化气体。
5.温度较高时装运易燃液体要有防晒设施。
6.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物品时,应派专人押运。
7.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
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8.运输易燃、易爆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品”标志。
报废处理1.剧毒物品用后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统一由厂部处理,专人保管。
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3篇)

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一、加强库区内的火源管理,对入库人员要做好登记,严禁将各类火种带入库内,库区内严禁一切用火,如因维修特殊需要动火,现场必须设有专人监护,库内一律不准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烙铁等用电设备。
二、加强库区的防火检查。
管库人员必须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必要时建立每日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严格管理制度,对贮存或使用化学爆炸物品,烈性毒品和放射性物品必须坚持“五双”制度。
即:双人保管、双把锁、双本账、双人发货、双人使用。
四、仓库内的危险品要按不同性质分类存放,不准乱堆乱放,库房内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
货物存放完毕,应及时清扫漏在地上的化学危险物品,防止意外事故。
五、加强库区内的治安保卫,严格控制非本库人员进入库区内。
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2)是指对于存储化学危险物品的仓库进行科学、系统的管理,以确保仓库内物品的安全、防止事故和减少安全风险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仓库设施要求:a. 仓库的建筑、结构、防火设施等要满足国家相关的规范和标准。
b. 仓库要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和消防设施,并保持良好的通风和照明条件。
2. 仓库布局与分区:a. 化学危险物品应按照物品的性质、品类进行分类存放,避免不同性质的物品混放。
b. 分区设置不同的储存区域,设有明确的通道和疏散通道,保证安全通行。
3. 入库管理:a. 对于入库的化学危险物品要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和记录,确保物品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b. 严禁擅自入库未标识或标识不清的物品。
4. 储存管理:a. 对于不同类型的化学危险物品要进行分类储存,确保物品之间不会产生相互影响和剧烈反应。
b. 储存区域要做好标识和标注,防止混淆和错误使用。
c. 定期对仓库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5. 出库管理:a. 对于出库的化学危险物品要进行合理规划和管理,确保不会给周围环境和人员带来安全风险。
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5篇)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1一、总则1、为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运输、发放、储存等流程的安全管理,防止引发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本公司必须建立危险化学品档案,按照《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登记。
3、危险化学品日常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等法规、制度和标准。
4、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及有关规定。
5、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必须严格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易燃易爆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及有关规定。
6、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必须牢固、严密,执行《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中的规定,并实施化学品安全标签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规定。
7、危险化学品的从业人员(包括负责人、管理人员、操作工、仓管员、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等)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培训、考核,取得资格证方可上岗从事操作。
8、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当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救援,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9、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运输装卸、出入库、储存、采购销售及报废处理的管理。
10、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二、储存和使用1、使用部们应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实际的需要,规定危险化学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
2、储存的化学品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并有标示物料名称的标识。
未经检验合格的化学品,不得进入系统。
3、根据危险化学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报警、降温、防潮、避雷、监测、隔离操作等安全措施。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篇1(623字)1、目的对安全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与测量,并实施考核,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实现,保证安全标准化的有效实施。
2、适用范围适用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安全管理运行与活动的检查。
3、职责(1)安全部负责组织实施日常安全检查与管理,制定具体办法和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各有关部门负责各管辖范围内的安全检查与管理。
4、工作程序(1)安全检查的内容和类型主要内容:安全目标、安全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运行控制情况;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工艺设施的安全性。
对设备设施管理的安全监督执行情况;公司内机动车辆、安全环保、设备设施、关键装置和要害部位、特种设备、普通机械设备的运行情况的定期监督;有关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特种的技术测量与监测,由安全部组织,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现场作业的监督执行情况。
现场危险化学品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动土作业、起重吊装作业、高处作业、用电作业、进塔、入罐作业等危险作业活动的实施情况的监督。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篇2(1266字)1、目的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和使用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预防火灾、爆炸、中毒及环境污染等意外事故发生。
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的日常安全管理。
3、职责(1)行政部负责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的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
(2)采购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供应,并提供新的危险化学品危险性能资讯。
(3)生产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入厂检验。
(4)仓管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储存及管理。
(5)生产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6)安全管理部门、义务消防队负责组织火灾事故的紧急救援,安全管理部门、生产部、行政部、义务消防防队负责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的紧急求援。
(7)副总经理负责新的危险化学品申购审批。
4、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1)行政部负责对公司从事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进行有关危险化学品相关知识及操作技能的安全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
危化品使用管理制度(5篇)

危化品使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安全管理政策、法规保障学校安全,特制定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危险化学品的保管和使用。
三、内容1.学校各部门应认真学习有关危险化学品知识,熟悉危化品分类、理化性质,了解危化品的法律、法规。
2.危险化学品的储存2.1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外包装干净、干燥、标签完整,危险化学品应贮存在干燥、清洁的药品库房中,避光、防潮。
2.2危险化学品储存时应采取防挥发、防泄漏、防火、防爆等预防措施,库房中应有处理泄漏、着火等应急保护措施。
2.3对于温度反应敏感的物品不得露天存放,库房内应设置湿温度计,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库房应配备规定数量、质量要求的灭火器材,库房应通风良好,并有专人负责监督。
2.4危险化学品存放应分类储存、标识,并保留相关化学品的MSDS;应注意固体试剂与溶液试剂分开,氧化剂与还原剂分开。
2.5药品库房要装有专锁,并注明所存放的危险化学品的名称。
2.6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库保管员的管理,保管员应熟悉相关化学品的MSDS及相关的应急程序.2.7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库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并应尽可能的减少危险化学品的库存量。
2.8各使用部门要建立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台帐,内容有药品的进购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存放地点。
3.危险化学品的使用3.1制订危险化学品的领用制度,使用化学品时,在保管员处领取,并在《化学品使用登记台帐》上登记,保管员根据化学品库存情况进行发料,并建立详细的化学品流水明细帐,以确定化学品的库存情况;使用岗位应有相关化学品的MSDS;3.2各部门的安全员对特殊化学品的使用进行监督。
3.3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应按相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产品使用说明及技术要求严格执行,必要时操作人员应配备必须的防护用具,使用专用器具,防止泄漏、遗撒。
a)取用腐蚀品、氧化剂时,应戴上手套和防护眼镜等,严禁用裸手直接拿取,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b)使用有毒化学品时必须保持通风畅通,必要时戴防毒面具等劳动保护用品。
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精选5篇)

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精选5篇)化学品管理制度篇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发生,建立完善公司应急救援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3、职责安全管理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综合监督管理。
物料管理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管理,并向供应商索要“一书一签”。
仓储管理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发放管理。
生产技术部、仓储管理部、安全管理部、保卫部负责危险化学品进行日常监督和控制。
使用单位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操作与日常安全管理。
4、引用法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5、内容及要求术语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等。
危险化学品的界定,参照《危险化学品名录》。
毒害品:是指进入肌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变化,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状态,甚至危及生命的危险化学品。
毒害品按其毒性大小分为一级毒害品(剧毒品)和二级毒害品(有毒品)。
甲类物品:甲类物品是指闪点小于28℃的液体;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常温下能自行分解、在空气中氧化、受撞击、摩擦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等。
乙类物品:乙类物品是指闪点大于等于28℃至小于60℃的液体;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的气体,助燃气体;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和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等。
如冰醋酸、氨等。
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运输及装卸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和运输由物料管理部统一负责,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公司《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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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物品管理制度一、危险化学品范围危险化学品指国家《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公安部《爆炸物品管理规则》、《化学易燃物品防火管理规则》和铁道部《铁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等规定的各种物品。
二、危险化学品分为爆炸品、氧化剂、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自燃物、遇水燃烧物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腐蚀物品、放射性物品等十大类。
三、化学危险的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炸物品管理规则》、《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管理暂行办法》、《化学易燃物品防火管理规则》、《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和《关于违反爆炸、易燃危险物品管理规则的处罚暂行办法》等规定。
四、储存和保管1、危险化学品管理要选派责任心强、经过专门训练、熟知危险品性质和安全管理常识的人员担任。
2、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
3、危险品专用仓库要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4、储存危险化学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分类分项存放,不准混合存放;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垛之间要有安全距离,不是超量储存。
(2)遇火、遇潮或遇阳光照射等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不准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并采取降温、隔热、通风等安全措施。
(3)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低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准在同一仓库或储存室内存放。
5、放射性物品仓库要设有防护设施,并划定警戒线,挂设警戒牌。
6、危险品仓库须有出入库发放管理制度。
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并按验收程序入库。
验收包括进货数量、质量、价格、合格证、说明书及容器、包装完好情况等,一切核对检查无误后办理正规入库手续,由采购员、验收员和保管员共同签字。
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
(1)剧毒物品、贵重金属、炸药、放射性物品发放必须持危险品领料单。
领料单上的数量不准确无误乱动,经公司保卫处审查同意,公司领导批准,由两人领取方可发放。
(2)剧毒物品、贵重金属、炸药、放射性物品等实行专柜存放,两人两锁,两本帐保管,并要做到双人检查,预防丢失、被盗、变质等事故,仓库保管员更换或丢失钥匙现象时,立即核对库存无误后,更换新锁。
7、不准在存放危险化学品的附近进行分装、打包、焊接或其它可能引起危险的操作。
五、装卸和运输1、危险化学品严禁混装,混运。
2、危险品的装卸和运输要指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品性能和安全常识的人员担任,并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
3、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等危险品时,由公司保卫司法处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4、装运化学危险品的车辆,必须有危运证,并配备有押运证的押运员,要挂“危险品”标志,按照当地公安部门指定的路线行驶。
行车中保持间距,严禁超速、强行超车。
5、装运危险品,必须包装牢固、严密,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禁止用叉车,铲车,电瓶车,翻斗车或脚踏三轮装运。
6、对装过危险品的车辆要彻底清洗。
7、危险化学危险品的包装和标志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六、危险品的使用1、使用单位要按规定管理领用的危险品,领用量不超过2天生产需用量。
对临时性使用要限量领取。
2、使用放射性物品,要有相应的措施。
接触高剂量放射源的操作人员,须有特殊的个人防护器材。
3、剧毒物品使用场所和操作人员,要配有专用防护用品、解毒药品,严禁用手接触或在剧毒物品场所饮水、进食、吸烟等。
操作结束后,要更换作业服。
4、危险品使用中的废气、废水、废渣等要按规定排放处理。
七、报废处理1、盛装过危险品的包装容器,要严加管理,统一回收,造册登记,同专人负责并在公司保卫处人员监护下销毁。
2、剧毒物品和放射性物品等化学危险品废品废弃物的报废,要先提出申请,经当地公安和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消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消防管理,杜绝或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保护职工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群防群治。
三、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厂的消防管理、监督工作。
主要负责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消防器材及设施的管理、重点防火部位的确定、消防培训、组织扑救火灾、追查火灾事故责任、领导义务消防组织、对消防工作进行奖惩等工作。
第二章消防组织四、厂内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厂长为组长、厂有关领导和部门人员为成员,具体领导消防工作。
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消防管理的专门机构,设兼职消防员,具体管理全厂的消防工作。
六、各科室要协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查明火灾原因。
七、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的消防工作。
八、各科室设义务消防小组,组长由厂主管安全的副厂长担任,具体负责厂的消防管理工作。
第三章火灾预防及消防管理九、各科室要支持消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周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十、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建筑工程项目,设计单位和技术人员必须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对工程的防火设计负责,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参与对所建工程的防火设计审核,并参加竣工验收,同时报请市公安消防监督部门进行防火审核、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和启用。
十一、生产、使用、储存、运输、装卸易燃、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放射性物品的,必须遵守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持证上岗,按操作规程操作,不得简化操作程序。
十二、机动车严禁驶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区域内,确需驶入的安装阻火器后方可进入。
十三、厂区内的消防栓、消防器材、消防标志、护栏等消防设施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管理。
车间区域内的消防器材及设施所在的车间有管理、维护的义务。
要经常进行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平时任何人不得动用消防器材及设施。
十四、消防器材的购置、维修、更新、由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所需费用由厂内安排。
十五、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年对厂区的重点防火部位进行一次确定,每月对厂区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各工段及确定的重点部位,每日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对隐患下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有关工段必须按要求整改。
十六、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年组织职工进行1-2次消防培训,提高职工的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十七、职工必须按照岗位要求穿戴劳保用品,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岗位,严禁穿戴化纤织物,铁钉鞋和佩带可产生火花的通迅工具。
十八、厂区内不得使用电热器具,化验、分析等岗位必须用的,要经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批准办证后,方可使用。
十九、生产区严禁无证动火、用火。
工作性动火,要按“三级动火”的有关规定审批。
设备、管道动火要采取分析、置换、隔离等有效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动火时现场要配备灭火器并有人监护。
冬季取暖生炉、生产性用火、燃烧杂物等,必须到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理“临时动火证”,在指定地点动火,专人负责,并要有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二十、生产区内严禁吸烟、乱扔烟头和燃放鞭炮。
二十一、生产区内所有的防雷电、防静电设施,有关单位要定期检测,保证接地良好。
二十二、易燃易爆岗位和存入危险品的电器要防爆。
二十三、加强夜间和节假日值班,做好巡回检查工作,预防火灾发生。
二十四、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岗位和仓库,要建立相应的消防安全制度,措施并上墙。
职工要了解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紧急情况下能正确采取应急措施。
二十五、火灾事故的查处,由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有关单位和个人要积极配合。
二十六、扑救火灾使用的灭火器材、损坏的设备以及火灾原因技术鉴定等费用,由起火单位按规定补偿。
第四章灭火救援二十七、任何人发现火灾都有义务向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公安消防队报警,讲清起火部位、着火物品、火势情况、引导消防车到位有关单位必须为灭火救援提供便利。
严禁谎报火警。
二十八、发生火灾时,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及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扑救,必要时调动其他义务消防队支灭火。
其它科室和职工有义务支援灭火,服从火灾现场的统一指挥。
二十九、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权调用各科室的消防器材及车辆,指挥切断电源,加强供水,保证灭火需要。
三十、扑救火灾要实行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及时疏散人员,采取各项措施进行灭火。
三十一、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电器等管制,防止火灾蔓延和扩大。
第五章事故处理及违反消防管理的处罚三十二、事故处罚1、凡因个人主观原因造成的火灾事故,根据经济损失和责任大小对相关责任人和管理人员,按《责任事故赔偿制度》规定赔偿和处罚。
2、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要进行赔偿,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有关领导和管理人员,因违章指挥的失职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除经济处罚外,还要给予撤职、调离组织处理。
4、违反消防管理条例造成一般火灾事故的,除有关责任人包赔经济损失外,还要对所在单位给予100-2000元罚款;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对单位以经济损失5%以下的罚款,还要组予单位第一责任人1000-2000元的罚款,直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对不法分子纵火,发生破坏性火灾事故的,按刑事案件查处。
6、一年内连续发生同类火灾事故的,要从严从重处理责任人和有关单位。
二十三、违反消防管理条例,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处罚:1、不按规定配置、管理、维护消防器材、设施,影响灭火性能的,在下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后仍不整改的,对第一责任人罚款100元,对单位罚款500元。
2、作业或活动中有发生火灾危险的经指出仍不立即停止的,对当事人罚款100元。
3、禁烟区发现烟头罚款20元,吸烟罚款200元。
4、私自动用消火药味栓、消防器材和标志的,罚款100元,造成损坏的照价赔偿。
5、丢失消防器材的,给予1-5倍罚款。
6、未经批准在厂区内点火、生火、动火、燃放鞭炮和用电热器具的,罚款200元;造成火灾事故的,按第三十二条规定执行。
7、破坏、盗窃消防器材及设施的,按刑事案件查处。
8、违反《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经指出仍不改正,罚当事人50-100元,对单位处以200-500元罚款。
9、不服从火场指挥,影响灭火的罚款200元。
10、不按规定存放易爆化学危险品,经指出仍不整改的,对当事人罚款200元。
第六章事故报告程序及要求三十四、发生火灾事故,有关单位要立即向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
三十五、一般火灾事故,所在单位要在48小时内向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书面报告事故时间、地点、原因、损失、责任、处理意见、整改措施。
事故报告要由有关单位第一负责人签字,一式两份。
三十六、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有关单位要协助上级部门调查。
三十七、火灾事故的处罚由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合有关部门执行。
第七章奖励三十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1、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检举揭发违反消防管理的人或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