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施工合同纠纷逾期竣工答辩状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答辩状正规范本(通用版)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答辩状尊敬的X/女士:我作为被告,在此针对您提出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就相关争议事项进行答辩。
特向法庭提交如下辩词:一、关于合同履行情况的辩解根据原告提起的诉讼请求,主要是针对工程延期和工程质量两个方面进行主张。
经过仔细研究原告的诉讼请求及相关证据,并结合本案事实情况和相关合同约定,我作为被告认为如下:1. 工程延期的原因及处理原告主张工程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由此要求我方承担相应责任。
但我方对工程延期的责任并不完全,因原因造成工期的延误:•第一,工程设计变更和相关审批手续的延迟。
原告自行变更工程设计并未及时与我方协商沟通,导致施工准备和工期计划的变动,致使工期无法如期完成。
•第二,工程施工条件的变化。
由于某些不可抗力因素,如天气恶劣、自然灾害等,导致施工进度受阻,工期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完成。
•第三,我方及时采取的补救措施。
我方在工期受阻时,积极争取施工条件,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尽力缩短工期延误所带来的影响。
基于上述原因,工程发生延期是由双方原因造成的,我方并未完全违反合同约定,应当对延期承担全部责任。
同时,合同中对于延期的处理也有相应条款约定,双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2. 工程质量的辩论原告指控我方在工程质量方面存在问题,要求返还一定的费用或进行重新施工。
然而,在工程质量方面,我方并未违反合同约定,提供了符合标准的施工质量。
•第一,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在施工过程中,我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对于工程质量进行了严格的把关和监督,并通过工程验收等程序确认了工程质量的合格性。
•第二,原告指控的工程质量问题并未提供充分的证据。
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相关调查,无法证明我方施工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并对我方施工质量进行客观评估。
基于上述事实,我方并未违反工程质量的约定,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评估和解决工程质量问题,而非要求重新施工或返还费用。
二、关于合同解除的辩解原告在起诉中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建筑工程施工答辩(3篇)

第1篇我作为答辩人,针对原告提出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一、关于原告主张的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答辩人承认与原告签订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答辩人承建原告的项目。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答辩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和工程进度要求进行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答辩人积极与原告沟通,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二、关于原告主张的工程质量问题答辩人认为,原告提出的工程质量问题,部分原因是由于原告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合同约定,导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
具体如下:1. 原告提供的部分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如钢材、水泥等,导致工程结构不稳定。
2. 原告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施工图纸,导致答辩人在施工过程中无法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3. 原告未按时提供施工场地,导致答辩人无法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针对上述问题,答辩人已向原告提出整改要求,并积极配合整改。
但原告未给予足够重视,导致工程质量问题依然存在。
三、关于原告主张的工程进度问题答辩人认为,原告提出的工程进度问题,部分原因是由于原告提供的材料、施工图纸及施工场地等原因导致。
具体如下:1. 原告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合同约定,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
2. 原告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施工图纸,导致答辩人在施工过程中无法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3. 原告未按时提供施工场地,导致答辩人无法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针对上述问题,答辩人已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工程进度。
但原告未给予足够配合,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
四、关于原告主张的违约责任答辩人认为,原告提出的违约责任问题,答辩人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
以下为答辩人履行合同义务的证据:1. 答辩人按照合同约定,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和工程进度要求进行施工。
2. 答辩人积极与原告沟通,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3. 答辩人积极配合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原告提出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答辩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答辩状尊敬的审判员:我方作为本案的被告,对于原告提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过认真审阅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现依法提出如下答辩意见:关于合同履行情况的答辩我方承认与原告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且该合同是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的。
我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了自身的义务。
在施工过程中,所有的工程进度、质量标准均按照合同要求执行,不存在原告所指控的违约行为。
关于工期延误的答辩原告指控我方存在工期延误的情形,对此我方予以坚决否认。
根据合同约定,以及实际的工程进度记录,我方在施工期间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等,这些因素均已及时通知原告,并在合理范围内采取了相应的补救措施。
因此,任何工期的顺延都是符合合同条款的正当行为。
关于质量问题的答辩针对原告提出的工程质量问题,我方认为缺乏充分的事实依据。
我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及行业标准,所有使用的建筑材料、施工工艺均达到法定的质量要求。
工程竣工后,已通过了相关部门的质量检验,并获得了合格证明。
关于款项支付的答辩就原告所提未支付相应工程款的问题,我方认为这是对事实的误解。
实际上,我方已经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了相应的工程款项。
我方保留有全部的付款凭证,以证明我方的支付行为是合规且合法的。
我方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故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同时,我方保留依法追究原告因不实指控给我方造成名誉损害的权利。
在此,我方恳请贵庭能够公正审理本案,维护我方的合法权益。
此致敬礼!被告:(签名)(日期)---。
建设工程施工纠纷答辩状

建设工程施工纠纷答辩状尊敬的法官:您好!我是建设工程项目中的被告方,针对原告方所提起的施工纠纷诉讼,我特此提交答辩状,陈述我方的观点和证据,并对原告方的指控提出回应。
一、诉讼背景及纠纷由来本案系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纠纷,现由原告方提起诉讼,理由如下:原告方声称,我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完工,且存在质量问题,要求我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二、建筑工程施工的合同约定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我方与原告方已明确约定了工程的进度要求、质量标准、合同价款等重要条款。
请法庭审阅合同正本,详细了解相关约定。
三、答辩观点及证据陈述1. 工期延误根据合同约定,工程竣工期为XX年XX月XX日,然而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及设计变更等原因,工期确实发生了一定的延误。
但是,请注意,这些延误并非由我方主观故意造成,且延误的主要原因在于原告方未能及时提供施工所需的相关设计文件和材料。
我方已全力配合并督促原告方处理相关事宜。
为了证明我的陈述,我特提供以下证据:(1)相关的施工进展报告和通知函;(2)我方就工期延误向原告方提出的书面通知。
2. 工程质量我方在施工过程中始终遵循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且聘请了具备资质的专业施工团队进行施工。
根据我方的施工日志、材料检测报告等证据,我们认为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如果原告方对工程质量存在异议,他们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指控,并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评估意见。
为了证明质量合格,我特提供以下证据:(1)施工过程中的严格质量把关措施;(2)与合同相关的工程质量验收报告;(3)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机构出具的合格证明。
四、法律依据及请求基于上述事实和证据,我方的答辩观点总结如下:1. 工期延误是由于原告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所致,我方不应承担责任。
2. 工程质量合格,原告方应该提供确凿证据来证明我方存在质量问题。
3. 要求原告方提供充分的证据,确保诉讼公正、公平进行。
基于上述理由,我方向法庭提出如下请求:1. 合理判定工期延误的责任,并充分考虑原告方的不当行为;2. 要求原告方提供确凿证据来证明工程质量存在问题;3. 按照合同约定,双方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建设施工工程合同纠纷答辩状

建设施工工程合同纠纷答辩状一、引言尊敬的法官:我是被告方代表,我代表我方公司针对原告方提起的建设施工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如下答辩:二、事实背景我方公司与原告方签订了一份建设施工工程合同,双方约定由我方公司承担某工程的建设任务。
根据合同约定,我方按照双方商定的标准和要求,按时按量完成了施工工程任务,并交付给了原告方。
1.原告方声称我方公司在工程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工程质量未达到预期标准。
2.原告方指控我方公司存在违约行为,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任务。
三、答辩意见针对原告提起的指控,我方公司对此表示如下答辩意见:3.1 工程质量问题我方公司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得到了监理方的认可,并经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
实际上,原告方在项目验收过程中未提出任何质量问题或瑕疵,并签署了满意验收单。
如有工程质量问题,原告方应当在验收后及时提出,并提供相应证据,以便我方公司进行整改和修复。
然而,根据我方公司的记录和证据,原告方未曾提出任何关于工程质量的问题或瑕疵,并且在验收后通过满意验收单确认了工程质量。
3.2 违约行为指控我方公司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始终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履行义务,并按时按量完成了施工任务。
我们已经提交了完整的施工工程记录和相关交付文件,证明了我方公司的履约情况。
原告方未提供确凿的证据来证明我方公司存在违约行为。
相反,我方公司提供了合同约定及履约凭证,证明我们履行了所有的合同义务。
如果原告方存在任何违约行为的指控,他们应当提供确凿的证据来支持他们的主张。
四、请求与陈述1.驳回原告方关于工程质量问题的指控,确认我方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施工任务,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2.驳回原告方关于违约行为的指控,确认我方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所有义务。
3.原告方承担本次诉讼的全部费用。
我方公司坚信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法庭能够公正的审理此案,并依法作出合理的判决。
感谢法庭对本答辩状的审阅。
建设施工合同纠纷逾期竣工答辩状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建设施工合同纠纷逾期竣工答辩状篇一: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申请至最高院民事答辩状答辩人:太原市某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xxxx工程处答辩人:太原市某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因山西某某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与太原市某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xxxx工程处、太原市某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申请再审一案,现提出答辩意见如下:1、答辩人严格依照双方签订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履行合同义务,山西某某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在没有正当理由情况下拖延工期,造成工程逾期竣工。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第1.5条工期约定:“本工程自20XX年12月5日开工,于20XX年4月30日竣工。
”第6.2条关于工程价款规定“双方约定本合同按进度付款。
乙方进场后付合同价款10%,基层完工付30%,面层完工付40%,竣工验收后付10%。
”根据证明材料显示的事实是20XX年12月20日答辩人支付超出10%的进场费,完全履行了某笔支付义务,至此之后陆续支付的费用并非严格依照合同比例进行。
造成此事实的原因并非答辩人故意不履行支付价款义务,而是某某公司对于工程报价义务的不作为造成。
在施工过程中,某某始终未提交任何书面材料报进度价款,答辩人根本没有材料可以依据并按约定比例付款。
对于非严格依照合同比例支付的后续款项,答辩人是有权利不予支付,但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和促成合同实现目的还是善意进行了部分支付(目前总共已经支付450万人民币)。
因此,工程逾期的违约责任在于某某,而答辩人已严格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并不存在违约行为。
2、《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第4.1条约定“按照双方约定工期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甲方按乙方结算总值奖乙方5%。
若工期延期一天,则罚乙方结算总值的0.5%(按此处罚,每一天类推)”,该条款合法有效,某某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逾期120天的违约金。
(约定竣工期为20XX年4月30日,实际竣工期为20XX年9月1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答辩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答辩状【题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答辩状】尊敬的法官:我作为被告,在本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致此答辩状,就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及事实依据,以及我方的观点和辩护意见进行逐一回应。
并请贵庭公正、客观地审理本案。
一、关于原告的诉求原告在起诉状中提出,我方违反合同约定,并主张要求我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经济损失。
对此,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无故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并没有给原告造成任何实际损失。
二、关于合同履行情况根据我方与原告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应本着互信和友好合作的原则,履行各自的义务。
我方一直以来都本着诚实守信、按合同要求履行合同义务的态度,按照双方约定按期完成工程,并已经如期按合同约定交付。
三、关于原告指控违约的事实依据原告在起诉状中列举了几项主要违约事实和理由,我方分别予以回应。
1. 原告指控我方未按时竣工交付针对此指控,我方特举证出示了施工过程中的工作计划安排、进度把控记录等相关材料,证明了我方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且及时交付。
2. 原告指控我方使用劣质材料针对此指控,我方特举证出示了合同约定的材料规格要求、购买发票以及材料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证明我方所使用的材料均符合合同要求,并不存在使用劣质材料的事实。
3. 原告指控我方工程质量不合格针对此指控,我方特举证出示了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书、相关检测数据以及监理工程师出具的合格证明等证据,证明我方所承建的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不存在质量问题。
四、关于解决纠纷的方式针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我方认为原告在本案中的指控毫无事实依据,属于无理取闹。
鉴于合同条款的明确和我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事实,我方提出以下两种解决纠纷的方式:1. 通过法庭调解我方愿意接受法庭调解,积极寻求双方达成和解,并愿意提供相关材料和合理的解决方案,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 申请仲裁如果无法通过调解解决纠纷,我方将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希望法庭能公正判决,并尊重仲裁结果。
通用范文(正式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答辩状(答辩状范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答辩状尊敬的法官:您好!本案涉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我作为被告的代理人,在此向法庭提交答辩状,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回应和辩解。
谨请法庭审查并公正地判决。
1. 引言我代表被告,在本案中承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存在,但我们对原告的主张提出如下澄清和答辩。
2. 合同履行情况根据我方的合同履行情况,我们履行了合同中规定的所有义务。
根据合同约定,原告承担着某些责任和义务,但是原告却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责任。
具体地说,原告未按照约定的工期完成施工工作,导致工程延误,并给我们造成经济损失。
此外,原告在施工过程中还产生了大量的变更,增加了我们的施工难度和成本。
我们认为原告应对其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3. 设计问题针对原告声称存在的设计问题,我们认为该指控缺乏事实依据。
在合同签订之初,我们按照原告提供的设计图纸和要求进行了施工,未发现任何严重的设计问题。
而原告在工程进行到中期时,突然提出了大量的变更要求,并且要求我们承担相应的变更费用。
这些变更要求不仅使得工程变得复杂和困难,也增加了我们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我们认为原告的设计问题指控是不成立的。
4. 工程质量原告声称我们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但我们坚称我们完全按照合同要求进行了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操作,并派遣了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进行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检测。
我们对工程质量非常重视,不存在敷衍塞责的情况。
如果原告认为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应提供相关的证据来支持其主张。
5. 索赔要求原告在诉讼中提出了巨额的索赔要求,但我们认为这些要求是过高和不合理的。
首先,原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责任,导致工期延误和增加了我们的成本。
其次,原告提出了大量的变更要求,使得工程变得复杂和难以完成。
基于这些事实,我们认为原告的索赔要求是不合理的,并请求法庭合理裁决。
6. 和解议程作为被告,我们希望能够通过和解来解决本案。
我们愿意就原告的合理索赔进行合理的协商,并通过和解来达成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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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申请至最高院
民事答辩状答辩人:太原市某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xxxx工程处答辩人:太原市某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因山西某某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与太原市某建筑工程集团有限
公司xxxx工程处、太原市某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申请再审一案,现提出答辩意见如下:1、答辩人严格依照双方签订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履行合同义务,山西某某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在没有正当理由情况下拖延工期,造成工程逾期竣工。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第1.5条工期约定:“本工程自20XX年12月5日开工,于20XX年4月30日竣工。
”第6.2条关于工程价款规定“双方约定本合同按进度付款。
乙方进场后付合同价款10%,基层完工付30%,面层完工付40%,竣工验收后付10%。
”根据证明材料显示的事实是20XX年12月
20日答辩人支付超出10%的进场费,完全履行了某笔支付义务,至此之后陆续支付的费用并非严格依照合同比例进行。
造成此事实的原因并非答辩人故意不履行支付价款义务,而是某某公司对于工程报价义务的不作为造成。
在施工过程中,某某始终未提交任何书面材料报进度价款,答辩人根本没有材料可以依据并按约定比例付款。
对于非严格依照合同比例支付的后续款项,答辩人是有权利不予支付,但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和促成合同实现目的还是善意进行了部分支付(目前
总共已经支付450万人民币)。
因此,工程逾期的违约责任
在于某某,而答辩人已严格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并不存在违约行为。
2、《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第4.1条约定“按照双方约定工期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甲方按乙方结算总值奖乙方5%。
若工期延期一天,则罚乙方结算总值的0.5%(按此处罚,每一天类推)”,该条款合法有效,某某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逾期120天的违约金。
(约定竣工期为20XX年4月30日,实际竣工期为20XX年9月1日)。
首先,该违约责任条款是答辩人与某某自愿订立,未违反任何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符合自愿原则,应属合法有效。
其次,该违约责任条款的性质属惩罚性违约金,并不以损失多少为衡量基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某百一十四条某款:“当事人
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
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答辩人与某某约定的违约金数额确定方式是此条款某
种方式,即根据违约情况向答辩人支付一定数额,在本案中,“违约情况”为120天的工程逾期,“一定数额”是结算总
额的0.5%(每天类推)。
所以本案不是本条款后半段规定的“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情况。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某百一十四条第三款:“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的规定,法律认可合同当事人约定迟延履行违约金,所以本案关于工程逾期的违约金条款合法有效。
对于某某公司认为的“违约赔偿责任应当与实际造成的经济损失基本一致,是我国合同法关于违约赔偿责任的一般原则”,
答辩人认为这是对法律的误读不能采信。
因为某某公司的观点仅仅是在补偿性违约金情况下才可以以损失额为确定标准,而某某公司的观点与本案案情无关,所以不能成为拒绝履行违约金支付义务的正当事由。
3、答辩人认为工程总造
价按照《鉴定报告》的结论,应当仅仅支7,257,502.89元(人民币)。
首先,该《鉴定报告》合法有效,应当为价款支付
依据。
其次,关于取费问题,双方在合同中已协商约定对人工费上调至70元,而其他费用不予支付,故此,这
1,006,946.61元(人民币)取费费用按合同约定应不予支付,而山西省高院终审判决酌情认定的50万价款无法律明确依
据,并不能计入工程总价款。
再次,关于税金,答辩人将此分包工程的税款含入答辩人总承包工程的税款内代缴为缴纳,并有完税凭证加以佐证,某某公司只有分包工程价款收据而没有缴税凭证,因此,该税金不应给付给某某公司。
综上所述,答辩人请求如下:某、请求人民法院否定申请再审人某某公司提出的第二项、第三项诉讼请求。
第二、判决答辩人仅承担某某公司工程造价款7,257,502.89元(人民币)。
第三、判决某某公司承担工程逾期违约金共计
4,354,501.734元(人民币)。
第
四、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某某公司承担。
此致最高人民法院答辩人:太原市某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xxxx工程处答辩人:太原市某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篇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再审答辩状(最高人民法院再审)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再审答辩状(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本案系一起涉及保证金、质量纠纷、材料款退还、退场协议履行等多项争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一审胜诉后,对方上诉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后驳回了上诉人的上诉,后对方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法院驳回了其再审申请((最高人民法院民申字第2470号)。
以下为代理词原文,供同行交流探讨,文中观点几乎全部被最高人民法院采纳。
@@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与@@、@@建设有限公司
申请再审立案审查
代理意见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我受被申请人@@委托及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指派参与本案立案审查诉讼活动,就@@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被申请人@@、@@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路桥)申请再审立案审查提出如下代理意见供您们参考:
代理人认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XX)川民终字第357号民事判决(以下简称二审判决)适用法律正确,认定事实清楚,审判程序合法,A公司申请再审所依据的事由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应当再审的有关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应裁定驳回其申请。
一、二审判决适用法律正确,无须追加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参加诉讼。
本案一审另一被告@@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在一审判决后因被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吸收合并,20XX年3月1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以国资厅改革(20XX)102号《关于@@股份发行A股股票暨换股吸收合并@@集团有关事项的复函》(见证据1第1页)原则同意中交股份新设全资子公司b路。